妥协的胜利,美国宪法的诞生

周二选举了全体委员会,选出了格勒姆先生为主席,和华哥一样,也是吉祥物居多,这一天将程序内容走完,各州代表也把各自态度表明。


5月30日,周三,真正的吵架开始了。


当天华哥宣布会议开始后走了下去,格勒姆就坐,伦道夫马上把弗吉尼亚方案拿了出来。方案分十五条,第一条就很劲爆:“成立一个国家级政府,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组成。”
各州代表:·····?!
伦道夫:大家沉默不语,肯定是打算通过了是吧?
各州代表:你TM在逗我们吗?
各州代表立即火力力全开,南卡的代表马上要求解释,什么叫国家级?我们现在难道不是一个国家?为什么不是联邦级而是国家级?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0:00 +0800 CST  
各州代表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被涮了,这哪是修改条例?分明是夹带私货,这几只老狐狸打算搞新宪法。


面对各州质疑,莫里斯站出来进行了解释,联邦级是建立在各州基础上“靠一纸契约运作”,国家级则是政府直接以人民为对象“具有强制权力运作”。


狐狸尾巴露出来了,问题各州还是晕乎乎的。说好的修改条例呢?真要说制定宪法,要不干脆不来,要不早早就来扯淡了,如今这一突然袭击让大家颇为措手不及。于是正式开始的第一周,大家基本被弗州牵着鼻子走。


不过第一条的淡扯得比较大,国家级这个词实在太招人恨,大家决定先搁置下,等人多热闹了在吵架。最后中央政府问题在康州代表的技巧下解决。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1:00 +0800 CST  
第三条过得有点波澜,该条规定国家级议会由两院组成,本来大家没啥意见,但富兰克林提出异议,要求一院制。宾州由此不表示态度。麦迪逊记载:“全体无异议,唯独宾州未表态,或许会顺从博士。”不过过了两天,南方代表突然想起来国家级这个词,强烈要求删掉,北方同意,于是最后结果是七比三通过,马里兰弃权。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5:00 +0800 CST  
第四条是众议院由全民pu选产生,听起来没问题是吧?没错代表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于是大家晕乎乎地给过了,没关系,保险杠在那,以后肯定有需要再扯的


第六条第一款是国会有权否决州法,看起来也没啥问题,先过了吧,一直到表决到最后一款才出现重量级反对,该款规定,联邦有召集武力惩罚不服从联邦的权力,按照当时代表们酒还没醒的状态看样子也能过,不过写方案的麦迪逊急了,搞错没搞错?这是留给你们的破绽行不?于是提请延后表决,大家也没意见,不过最后快吵成浆糊了,也就没人理了。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6:00 +0800 CST  
最终联邦没权利惩罚不服管的州可以说是麦迪逊的神来之笔,为他的州日后脱离联邦提供了充足依据,布坎南政府翻遍宪法也找不出理由惩罚南方,于是只能作罢,到林肯上阵,宪法啥的都小意思,分分钟教育追求民主自由的南方重新作州,以至于扯出一个林肯和南方谁违宪的淡,由于淡扯得比较大,美国最高院也来凑热闹,审到最后发现在政治正确下审不下去,于是学习先进经验,继续扯淡,先是表明“林肯政府的行为是基于维护合众国统一,没有违反美国宪法”,但是南方的行为也不是“对宪法的冒犯”,大家都没错,至于打起来,兴许是误会。至于审理的权威性如何,看看实行海洋法系的美国至今还在扯淡就知道了。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8:00 +0800 CST  
不过两位大佬和北方的高歌猛进没有持续多久,抵达的梅森已经开始走动联合,反对强有力中央政府的人士们开始团结起来。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9:00 +0800 CST  
PART3,自由派的反击
为了接下来的叙述方便,需要大家暂时抛开现代对联邦制的定义,当时无论要求强力政府还是有限政府的人都自称联邦派,强力政府一派称对方为“反联邦派”,有限政府派则称对手为“国家派”。这和现在也差不多,自称社会主义的国家扒了皮不是国家资本主义就是专制主义,自称资本主义的社会党国际余孽反而认真执行马克思的要求。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9:00 +0800 CST  
为了避免出现混乱,接下来,对强力政府派,称之为“国家派”,对于有限政府派,称之为“自由派”,水平有限,想不出更好的名字了。以南北称呼实在不准确,南方也有大把的国家派,麦迪逊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北方对强大政府有疑问的也不少,流氓岛在北方但压根没派人。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19:00 +0800 CST  
到6月1号,周五,被人牵着走的自由派终于回过神来了,反应过来的自由派第一时间干翻了第四条,想绕开州权,想得美,第六条第二款也不行,拿下,第五条其实没啥大问题,但顺利躺枪,全部被要求延后,随后在正讨论的第七条开始反击,第七条为“设立单一的国家行政长官(总统这个词得过段时间才会出现)”。单一的?太不民主了,自由派提出,一个不行,得设三个,来自三个不同地区。国家派则以荷兰为例子反驳,联合省不就是因为军事多头被不列颠教育了?这例子举得不好,RN刚被德·格拉斯反教育了一次。国家派还拿出效率作为理由:合众国幅员辽阔,要知道当时阿巴拉契亚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也将属美国,这么广大的疆域“需要君主制的效率”,自由派则反问,迅捷为什么在一个人身上行,在三个人身上就不行?国家派索性以拿出各州的例子,已经有七个州有单一州长或者议长了,为什么到了国家层面就不行了?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20:00 +0800 CST  
眼看说不过,自由派转而采取技术措施,所谓“技术措施”就是在政治、哲学、法律这些高大上的话题上说不过的时候,就拿一些比较重要,很难回避的细节问题来诘问。如果这位病倒了,谁来处理国事?如果这位不小心挂了(真是乌鸦嘴),谁来继任一直到下届选举结果出来?
眼看自由派开始耍无赖,国家派要求表决,结果是七对三通过,纽约,特拉华,马里兰反对。
按程序,接下来要讨论行政否决权,也就是行政元首的否决权问题,不料,大忽悠突然决定横插一脚。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20:00 +0800 CST  
大忽悠要求讨论总统(打行政首脑略费劲,大家知道就行)薪金问题,大家多少一愣,屁大点的问题拿到全委会上讨论?一般这种细节是交给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只讨论大的原则问题。不过这事是大忽悠提出的,大家也只能耐着性子听,这一听不要紧。


“我认为,总统应当实行无薪制,”大忽悠表示“难道我们这么大的国家,连三四个热心公益之的无私之人都找不出来吗?远的不说,我们的大元帅不就不拿薪水,忠心耿耿地干了8年吗?诸位请不要忘记,在场的人都是要进入未来的政权的,如果定下优厚的薪水,岂不是给自己开了一条财路?人民是绝不会答应的。”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53:00 +0800 CST  
这不扯淡么,如果拿不到钱,总统和政要职务就将被富人把持。大家都知道不对,可都看着几位大腕,等着他们发言。华哥非常尴尬,只要弗吉尼亚批准新宪法,首任总统就是他了,于是决定不发言。麦迪逊正在酝酿措辞,汉密尔顿站了起来——大家纷纷感叹小狮子真心凶猛,连大忽悠都敢扛——表示同意博士的看法。


这个淡没法扯了,谁也没召唤术把杰斐逊从巴黎召回来。于是大家停止扯淡,里德建议,延后表决,获得通过。


富兰克林的粉丝一般辩解说,博士插一杠子的原因是为了缓和会议气氛,行政否决权容易引爆两派之间的火药桶,确实接下来气氛好多了,不过是在讨论完第九条之后,而且接下来的问题也相对温和。实际原因其实很简单,博士确实老了。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55:00 +0800 CST  
讨论行政否决权热闹了,自由派说什么也不允许一个人有权利否决人民选举的议会制定的法律。简直混账,这不是君主制么?麦迪逊提出,可以同时规定国会有权以较多数再次通过被否决法案,这一建议得到双方赞成,最开始较多数定为四分之三。


接下来顺畅多了,第十条允许新州加入和第十二条保持现有国会均无异议通过,十一条新政权为共和制本来也没啥异议,问题在于第四条还没过,通过的话在技术上不成立,所以延后。十三条,宪法修正案无需国会通过——不然要宪法委员会是干嘛吃的,第十四条,官员需要对国家宣誓,都被延后表决,这些在最终表决时悬念都不大。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55:00 +0800 CST  
于是,大家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条,最后一条不复杂,就是宪法如何被批准生效的问题。去掉国民代表大会等比较超时代的想法,实际问题可以浓缩为一句话,甚至一个数字:宪法经 州批准后,即告生效。


自由派立即表示,必须十三州全部批准嘛,各州平等,一个都不能少,罗德岛也不例外。国家派表示,说好的民主呢?七个就可以了。自由派表示你们不能在这么重大的问题上玩多数暴政,这样吧,五分之四吧,哎,别走啊,四分之三行不?不能再少了。国家派表示,最多三分之二,再多就不买了,爱卖不卖······不对,写岔了······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56:00 +0800 CST  
无良的人一般会告诉你这个问题被延后了,继续吊你的胃口,鄙人一向节操满满,没必要让大家纠结,尽管经过了多次推翻、讨论、再表决,但买菜式大战的最终结果和开始是一样的:
援引邦联条例修改条款需要9州同意的规定,最终数字为——9。
弗吉尼亚提案由此一轮讨论结束,时间为6月5日,效果不错,至少一半算过了,除了那个要命的第四条。国家派和自由派的矛盾吵得差不多了,大州和小州的矛盾开始凸显。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56:00 +0800 CST  
无良的人一般会告诉你这个问题被延后了,继续吊你的胃口,鄙人一向节操满满,没必要让大家纠结,尽管经过了多次推翻、讨论、再表决,但买菜式大战的最终结果和开始是一样的:
援引邦联条例修改条款需要9州同意的规定,最终数字为——9。
弗吉尼亚提案由此一轮讨论结束,时间为6月5日,效果不错,至少一半算过了,除了那个要命的第四条。国家派和自由派的矛盾吵得差不多了,大州和小州的矛盾开始凸显。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1:58:00 +0800 CST  
PART4要命的第四条
6月6日,代表们开始对悬而未决的条款进行讨论,第一个就是第四条,第四条内容为:立法机关第一院(即众议院)由pu选产生。


这就开玩笑了,先不说那年代半神们对普通民众滥用多数暴力的警惕比对君主专制的提防也小不了多少,至于他们的言论我就不贴了,一个是节约篇幅,一个是避免再次被口水淹了,感兴趣的可以自己查查。单单是大州夹带的私货也不行啊。小州们马上发觉问题了,pu选?也就是一人一票?想玩比例代表制?混账,类似新泽西这样的小州的人口撑死也就是一两个,那还表决个锤子啊,当时的人口分布大致是,弗州、麻州、宾州三大州占了四成多,其他十个小州占了五成多,搞pu选大州将占据巨大优势。不行,必须由各州推荐,要和第五条那样才行,小州结成统一战线,打不死我我就不同意。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2:00:00 +0800 CST  
实行pu选的麻烦还不仅仅这些。pu选基本就是比例代表制。“谁”来选?选民可不是现在,你只要够了岁数就能上,美国废除了长子继承制,但还没发展到废除财产限制。只有宾州、新州、特州废掉了选举财产限制。其他州最低的纽约20磅到最贵的麻州60磅不等,麻州和北卡规定本州老大必须有1000磅的资产,您还别嫌贵,这点钱乘三倍还不够在南卡当个议员的,想当南卡州长的话,你得有10000磅,还不能有任何债务。所以和南卡州长做生意很安全,绝对现钱,不会年底结账。算下来半神会议人才济济,也只有莫里斯够格当,杰斐逊勉强够。还有的州学习英格兰先进经验,有钱?太俗气了,你得有地,还得是新英格兰的地,西部的地不算。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2:02:00 +0800 CST  
不光这些,黑奴算不算人?归顺大美王师的印第安人算不算人?当然大家都知道最后也没完全违反规则,是按比例来的嘛,虽然代表制仨字不知道哪里去了。可见大美利坚开国元勋确实不知道比贴吧里的人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贴吧里讨论长津湖,陆军的六师一部不算人,远东空军不算人,海军的三条CV和辅助舰只上的人换哪个国家都是宝贝疙瘩,也不算人,反正最后就只有马润的2万人算人,再把和韩国物资不列颠物资作战的27军算作和美军作战,于是得出个参战美军远低于志愿军结论。其实没必要这么麻烦,向半神们学习,直接表示我灯塔军队在日本女人的肚皮和清酒上消耗过多,只能发挥四分之一实力,所以按比例算只有2万人就行。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3:07:00 +0800 CST  
因为这个淡比较大,再次讨论还是没有结果。于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继续讨论第五条。
第五条要再次讨论纯属躺枪,大家对推荐方式争议小得多,只有威尔逊异议,认为应该让民众选出,别闹了,再折腾下去得休会了。虽然时间略长了一点,但终在1913年十七条修正案上,参议院议员改由选举产生。


6月8日,第六条二款让小州们再次团结,大家琢磨着就不对劲:要是法律违宪了,法官在审议法律时就会不予引用。各州都有办事经验了,为啥还得给国会这个权力?哦,这些大州打算看小州哪部商业法律不爽直接否掉,简直混账,委任状里维护商业顺畅写着呢,不行,绝对不行,万一pu选那关守不住,这款绝对要命。小州们坚决要求删掉,大州表示我们延后吧,延后你个锤子,今天天气不好,不延后,小州们玩“多数暴力”,直接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三州赞成(谁赞成就不用说了吧),七州反对,特拉华弃权。


效果很不错,之后直到休会,大州也没再提这茬,固然有后面事情越来越多的原因,但确实让大州明白这点小州决不让步。

楼主 追索伽罗华  发布于 2014-10-11 13:08:00 +0800 CST  

楼主:追索伽罗华

字数:32023

发表时间:2014-10-11 18:5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26 13:33:43 +0800 CST

评论数:81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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