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Lu┃160311【原创】灰色地带(勋鹿\/强强\/中长)

一楼勋鹿


——世界是一个矛盾体。
——人的一生,本来就是善良与罪恶、人性与兽欲不断交织不断干戈的过程。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3-11 12:16:00 +0800 CST  
写给点开这个帖子的你们:


你们好,我是小玖,国外大学党。
入吧数年,小透明一枚。
不是第一次写小说,但是从没有写过勋鹿文。
饭了勋鹿数年,一直都默默地饭着,高调地爱着。对于追星这种只砸钱不赚钱的行为,我也愧疚于父母给我的钱,但是一想到勋鹿两人就是大笔大笔的金子往他们身上丢。


言归正传:
灰色地带是我的第一篇勋鹿。虽然我不是一个坑品很好的人,但是我也很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写完这一部作品,所以也请各位看官监督。
本文设定主勋鹿/第一人称视角/黑道设定/有副cp的存在
结局没有想好,我个人很偏向开放式结局。
本文分为三卷,文笔不会特别虐,偏向平淡风/可能会略重口。
本文难免会有几处bug的出现,我这个人码文的时候有些健忘。如果这篇文能够顺利完结的话,我会修复所有bug的存在。望大家见谅。


关于授权转载/改编杜撰
允许授权转载,但是不允许各种形式的改编杜撰,谢谢配合。


以上,非常感谢大家能够点击进贴。
我很欢迎大家和我交流勋鹿的消息,如果小说有任何不妥也请踊跃提出。
接下来的日子,请大家多多指教。


——小玖
2016/03/12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3-11 12:36:00 +0800 CST  
Prologue
想必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想触碰也不愿触碰的阴暗面。
或许你在他人眼里是一个外表光鲜,性格开朗的人。
也许只有你自己清楚,你是被这个社会磨平了自己的锋芒。
慢慢地,你将那些复杂的情绪、阴暗的欲望和丑陋的经历藏在自己身体里的某一个角落。别人看不见,有时你自己都会将他们遗忘。可悲的是,那些锋芒永远不会被时光冲淡。
而这就是所谓的灰色地带。

第一卷·存在
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法哲学》

在闲暇之余也会想,如果从来没有遇见过吴世勋,我会怎么样。
其实这个问题是个死循环,因为遐想到最后的结果无非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活活饿死在巴黎街头,第二活活被操【死在床上。
比起之前只能在匍匐在他人脚下的日子,现在的我至少活得像个人。
和我一起工作的朋友一直觉得我是个怪人,因为我的认知似乎和正常人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在我的认知中是是非非都是由吴世勋一个人定义,其他人灌输给我的内容对我来说就是左耳进右耳出的概念。在我的世界里,吴世勋是神、是第一个把我变成人的神。
常有人会嘲笑我说,你把吴世勋当作整个世界,人家可不是这么想的。
因为在他人眼里的鹿晗,也就是我,是一个被吴世勋从巴黎13区里捡来的人,是一个出生下贱且贫穷到只能偷窃,做男【妓才能生存下来的男孩。
只是我从来不会在意外界对我的看法,因为我只在意吴世勋一人。

将文件整理好后,我推开了吴世勋办公室的门,将文件放在他面前。
“辛苦了。”他头也没抬,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点点头,知道他现在工作忙,就不准备打扰他。正准备离开时,便听到吴世勋的声音:“给我冲杯咖啡再走。”
我将咖啡端进去的时候,吴世勋正躺在老板椅上闭目养神。
说起长相的话,他是一个完美到完全没有任何瑕疵的人。反正就目前看来,没有任何遇见他的女性能够不被他的长相所折服。
“你要的咖啡。”我将咖啡放到他的手边,他只爱喝苦咖啡。
我等着他把咖啡喝完,将风衣随身披在身上,便听见他说:“走,回家吧。”

杰克是吴世勋的保镖兼司机。除了吴世勋在家,他几乎是最经常出现在他身边的人。杰克同样也是一个不善言语的人,能看到他扯扯嘴角便已经是天赐。
到家后,我就赶忙跑到厨房里开始烧菜煮饭。偌大的别墅里只有我和吴世勋两个人住,平时的家务活也是我一个人干。虽然累是累了一点,但是只要吴世勋说了我不会说一个“不”字。
两菜一汤。
清蒸鱼、青椒土豆丝和番茄蛋花汤。
我将饭菜和餐具逐一放好,便到二楼的书房去找吴世勋。
一般这个时候,他基本喜欢呆在书房里看书,见我喊他。他才会放下书,跟我下楼一起吃饭。
很遗憾的是我并不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扒饭的速度很快,但是从不会细嚼慢咽,似乎从来不会去品味食物的美味。可能是我在贫民窟里养成的习惯,我或许只能辨别能吃或不能吃,根本无法辨别好吃或不好吃。
“吃慢点,没人和你抢。”他的语气听不出喜怒哀乐,和他这个人一样,相当平淡无奇。
我点头,吃饭的速度确实慢了不少。其实之前,他也给我提过很多次,虽然一次比一次吃得慢,但是估计对他而言我吃饭的速度依旧太快。
吃完饭,他在沙发上假寐,我就默默地开始收拾残局。他这个人喜好安静,所以我也可以做到不发出一点声音的把残局收拾完。
收拾完后,看他坐在沙发上看书。于是我也有板有眼地学他,盘腿坐在沙发上陪着他看书。
其实我们在家的大部分时间基本都消耗在看书上。之前听安琳小姐,也就是吴世勋的现任女友,常说和他约会是件无趣的事情。因为他很沉默,看起来对所有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所以艾琳很苦恼平时一直缠着我让我透露一些吴世勋在家的喜好。
先不论我是不是愿意告诉艾琳小姐,事实上除了看书,吴世勋在家里也没有其他的不良嗜好,至少我是没看到。
最近他在普及法学领域的书籍,然而我在看到第十四页的情况下就彻底放弃。繁复难懂的字样和句子结构,让我实在无法咬文嚼字地看下去。
一般看到八九点左右,他就会回二楼洗漱睡觉。
我再把客厅打扫一下后,也自觉回房休息。

我是一个很少做梦的人。虽然睡眠质量很高,但是由于我的睡品实在是不忍恭维,导致几乎每天早晨都被冻醒。
一般起床的时间基本在五六点左右,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扫卫生。
别墅很大,但是真正会走动的地方很少,所以我也只是把一楼二楼打扫了一下,地下室和顶楼等哪天空下来可以慢慢收拾。
打扫完后,就看到吴世勋从房间里走出来。
今天他约了和艾琳小姐一起去听英国管弦乐团的交响乐,所以我将他的衣服烫平整后递给他,于是又去厨房里开始忙活早餐。
在吃早餐的时候,艾琳小姐已经提早来了。
“我没想到你们还在吃早餐。”
艾琳·雨果,又或者是艾琳·甘比诺。她是甘比诺家族的小女儿,有个对她疼爱有加的父亲和哥哥。甘比诺家族,在美国的黑暗面里占到主导地位。所以她的父亲,保罗·甘比诺为了不让女儿涉及到一丝一毫的危险,给她改姓氏和户籍。以一张白纸的身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
第五代黑道教父对女儿的疼爱是有目共睹的,自然,对她有非分之想的人也不在少数。在艾琳小姐只有三四岁的时候,就被人绑架要挟了甘比诺家族一大笔的财产,只是最后这群歹徒在还没有逃之夭夭之前就被第三方控制。至于后来这几个是死是活,只是听说第五代教父亲自去见了那几个歹徒,是死是活依旧是个谜团。
这件事情自然小范围地传开了。之后就没有人会找这位小姐的麻烦了。
就我本来而言,从理性上,我并不讨厌这位小姐。毕竟,她和从豪门出来的大小姐一样,优雅美丽、端庄宜人,也有着大家闺秀的性格,实在让人生不起一丁点的厌恶之心。
况且吴世勋也特别欣赏她,可能这个原因占的分量更足一些。
艾琳小姐拉开吴世勋身旁的椅子,朝我打了个招呼,便说:“最近读书忙,所以一直没来找你。昨天好不容易考完试,想到今天要见到你,我昨晚连觉都睡不好。”
“那你现在是想休息一会儿?反正音乐会在晚上。”
“不要啦不要啦,睡觉什么时候不能睡呀。我们过会儿到市中心去逛街吧,让杰克先生送我们去。”
我将最后几口快速吃完,就去厨房煮茶。
艾琳小姐是一个视茶如命的人,所以吴世勋一直会让我备好各种昂贵的茶叶在橱柜里。
将茶壶和茶杯放在艾琳小姐面前,她笑着看着我说:“鹿晗,你泡茶泡得越来越好了。”
听到她的赞赏,我嘴角有些僵硬地扯出一丝弧度。在培训泡茶的过程中,不知道被吴世勋说了多少回了。反正唯一能泡好的茶也是吴世勋手把手教出来的,该赞扬的是你身边那位先生。
不过偶尔也觉得好奇,吴世勋完全可以亲自去泡茶,这样或许更容易讨艾琳小姐的欢心。
既然他什么也不说,我就当什么也不知道。毕竟只要是他让我做的事情,我都会一不说二不休地替他赴汤蹈火。
毕竟,他是第一个对我伸出手的人。


平时和吴世勋基本是寸步不离,但唯有和艾琳小姐出去约会的那段时间,我是独自留在家里的。只是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对我而言,不在吴世勋身旁,我就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
卞白贤一直认为我是一个依赖症患者。
我和他只有一面之缘,却在对上目光的一瞬间就被他诊断出这个症状。
后来回到家后,我问起吴世勋这个人的情况时,他只是淡淡地告诉我让我别和他有过多来往。因为卞白贤是业界屈指可数的医学鬼才,只是和一般一门心思只搞研究的鬼才不同,他是一个为了自己的研究不择手段,甚至和黑社会有挂钩的人。
我当时只是捏紧卞白贤递给我的名片,听完吴世勋的话后就乖乖地把名片丢进垃圾桶里。
只是我这个人的记忆力似乎比常人更好,导致我至今还记得这个鬼才名片上的电话和地址以及他当时在我有意无意的在我耳边提及的话语。
将花园里几朵盛开的玫瑰花剪下来后,放在客厅的花瓶里。我摸了摸额头上的汗,走到卫生间里将冷水泼在了自己的脸上,在擦脸的时候看到镜子里倒影出来的面容,顿时停住了手上的动作。
镜中的男人有着一张精致的脸,皮肤白皙得几乎病态。旁人一直认为我是美丽的人,若不是因为出身贫贱,或许有傲人的资本。可惜的是,我的父母都是妓女娈童,所以我生来就只有伺候人的命。
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死了,到了现在我对他们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可能是因为儿时的时光对我来说不单单只是一段简单的噩梦,也造就了我对外界的人与事排斥,所以我选择刻意去忘掉那段并不快乐的时光。
吴世勋一直对我说,人要学会自我调节,否则过多的压力和负面消息有时候靠人自身是无法消化吸收的,所以淡忘是最好的修身养心。
回过神来,我去超市买了一些吴世勋爱吃的食材。吴世勋特别爱喝我做的煲汤,所以每个月定期我都会买较贵的食材给他做各种煲汤。
至于为什么保罗·甘比诺一直对吴世勋和艾琳小姐的关系睁一眼闭一只眼,因为吴世勋是他手底为数不多的心腹,年纪轻轻就是一个心狠手辣且冷面无情之人,只是对于艾琳小姐又是体贴有加。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至于他们怎么认识,如何相恋的,我完全无法做出正当的回应。我完全不懂,艾琳小姐嘴里那所谓的爱情。
汤锅里已经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我打开锅盖,尝了一口咸淡,便调整火候,靠在一旁等着吴世勋的电话。
或许有预料到他今天晚上可能和艾琳小姐共进晚餐,只是知道他不怎么喜欢高级西餐店里的菜色,所以每次和艾琳小姐约会回来都会让我凌晨为他煮一些家常菜给他吃。
一直没等来他的电话,我就侧卧在沙发上等他。
或许这一生,我的生命里早已刻上吴世勋的名字,自此画地成牢、无处可逃。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3-11 12:41: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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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多,我听见门口悉悉索索的声响,我警惕地睁开眼睛,伸手拿到茶几上的玻璃杯,轻手轻脚地走到门旁。
打开大门的一霎那,我举起茶杯就要砸向来人时,就听到熟悉的声音。
“是我。”
我定住,就看到吴世勋被杰克扶了进来。
“我们在回别墅的路上遭到埋伏,吴先生腹部上中了一枪。这是我的过失。”杰克的语气带着浓浓的歉意,只是我并没有理会他。
我的脸顿时冷然,扶着吴世勋上楼,将他安置在床上,便开始联系家庭医生。
“凌晨了,就不要麻烦人家了。”
只要是自己人,吴世勋向来很为他人着想,只是对我而言,我宁可受伤的人是我自己,也不希望他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因为他是神、我唯一的神。
我犹豫了一下,拨下了那一串号码。
待机铃声响了两下后就被人接起,“鹿晗,我知道你会来找我。”
不可否认的是,卞白贤的行动速度是极快。在了解情况后,不到半个小时就赶到我们这里。给吴世勋连夜做手术,结束时已经到了清晨。
卞白贤在离开前叮嘱我一些注意事项后,为了表达感谢,我从房间取出五叠现钞递给他。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没有接,只是慢悠悠地说:“鹿晗,我卞白贤救人从来不是为了钱财。当然,我也没有慷慨到随便什么人都会救。”
其实在递钱的瞬间,我就知道他不会接,并没有过于惊讶,只是顺着他的意思说下去:“那么,卞先生想要什么。你既然救回了对我而言最为重要的人,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事情,我都可以为你做。”
“我就知道鹿晗你是一个直爽的人,也是外界传言的那样,只为吴世勋一人。”卞白贤笑了笑,他是一个长相斯文、第一眼就能让人过目不忘的存在。
我抿了抿唇,“知道你是一个医学鬼才,是否能告诉我为什么你似乎对我很有兴趣?”
“没,我只是很难想象一个人为另一个人能赴汤蹈火的样子。毕竟我觉得世间薄情之人至多,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圈子里,对你很好奇罢了。当然,我只是想让你欠我一个人情罢了,至于人情的内容,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卞白贤说完,拎着医护箱就离开了。
吴世勋起来的时候,已过正午。我一夜没睡,看到他睁开眼,我连忙对他说:“卞先生说了,子弹已经取出来了,让你这个星期在家静养。”
他没有回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略带愧疚地低下头:“对不起。我知道你不让我和卞先生有关系,但是你昨天说不让我去打扰家庭医生,我也不认识什么医生,所以……”
吴世勋也没回话,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没事,你这次做得很对。”
我笑了,为了吴世勋这一句听似安抚的话语。略带激动地跑下楼给吴世勋盛了一碗汤,然后又做了一点清淡可口的家常菜和小米粥,给他端上楼。
吴世勋正在看翻阅最新一期的财政日报,他认真的样子实在是让人觉得美好。
“你先喝点什么吧。”我将饭菜放在一旁,他没有回答,我也知道他心情其实并不好,所以就尽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轻轻地合上门。

吴世勋受伤这件事情在圈里散播得很快,只是大部分人都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来看待这次的事情。甘比诺家族内部,实在有不少身居高位、不干实事的人。只是这些人,保罗·甘比诺实在没有时间逐一和他们周旋,所以就派吴世勋掌管内部琐事。
吴世勋对这些人大多数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时他自己还有保罗·甘比诺亲自下达的秘密任务需要执行。保罗·甘比诺相当器重吴世勋,交给他基本都是不外传且高机密的任务,所以如果是对吴世勋了解不深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以艾琳·甘比诺的关系才被器重。
而且,大部分人看不起他和我,主要是可能是因为我们并非白种人,也就是所谓的种族歧视。对于这些白种人而言,在他们眼里亚洲人都长一个样子。
我一直很想开口询问这个男人的过去,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才会让这个男人对世间一切毫无兴趣。有时候常会看到他独自一人站在露台上抽着烟,双眼放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我一靠近他,他的眼神又变得冷冽,让人不易亲近。
是的,即使我和他生活了将近四年,我依旧无法让他真正抛下防备。
在吴世勋还没有完全痊愈之际,保罗·甘比诺却来电让他来古堡开会。虽然知道吴世勋的身子撑得住,但是还是莫名觉得心酸。
在去古堡的路上,吴世勋只是闭目养神,我就在一旁看着窗外的风景。
“资料都备好了吗?”他没有睁眼。
“都备好了。”我将档案袋递到他的手中,他点了点头,安心地侧头。
我细细地抚摸着档案袋,粗糙的表面,是我熟悉的质感。
想到里面的资料,我看了看外面渐变昏暗的天色,皱了皱眉。

甘比诺家族,名副其实的黑道家族。走私、军火、贩卖人口、地下赌庄、夜总会甚至在毒品,基本各个领域都会沾染到。这个家族的声誉相当久远,基本是马路上随便抓一个人过来问他们,他们都会说知道,只是没人知道这个家族究竟是干什么的。
是的,就是这样一个家族,才会留存百年,无人敢动。
古堡,也就是保罗·甘比诺的住处。这次招揽所有领域的主管过来开会,按照目前的趋势,实在不知道那个老头儿又在想些什么。
只是,既然让吴世勋出面,那么今天晚上估计自己的这双手又要沾上其他的颜色了。
大门被推开后,就看到保罗·甘比诺坐在正中央,他拄着拐杖,一脸威严。
“吴世勋。”
吴世勋脱下帽子,放置胸口,深深地鞠了一躬,“先生。”
我也鞠了一躬后,便和吴世勋走到他身侧的位置,给吴世勋推开椅子后,将档案袋放在桌上,我便站在一旁。
这里的人,基本都认识我,但是从来都不把我当作一个人看待。
就拿那个肥头大耳的人来说,他叫阿波罗·安布斯特劳,是主管夜总会的负责人。之前不止一次亲自送他资料的时候,看到他左拥右抱,时不时地开几句黄段子引周围的美女娇滴滴地欲擒故纵。
而现在这个阿波罗却一直用一种让我浑身不自在的眼神盯着我。
“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那么我们客套话也就不必多说,大家也知道近期被袭击的人不在少数,也不知道是哪个组织或者机构看我们不顺眼了。所以也请大家说出自己的所想,也好让我好好出出主意。”
此话一出,便有人上前说:“唯一的线索只有上个月,由于走私军火的事件,在码头被FBI抓了个正着。然后双方产生了激斗,而且近几天各个领域的负责人被逐一偷袭,属下认为和FBI有联系。”桌上的所有人也频频说是,只有吴世勋依旧冷着脸,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今天有不少负责人因为袭击的事情在家养伤,只有吴先生一人来了。想必吴先生应该有消息吧。”其中一个负责人笑眯眯地盯着吴世勋说,只是表情实在有点笑里藏刀。
吴世勋只是淡淡地说道:“当时黑夜,我实在是来不清楚来者的长相,所以无法做出判断。”
“以吴先生的身手,都会被人打伤……”那个负责人假装惋惜地摇了摇头,“看来你的身手也不怎么样嘛。”身边有几个胆大的也开始迎合地笑了笑。
我看了看保罗·甘比诺的神色,看来他并不会出面给吴世勋解围,或者说他相当自信吴世勋可以自己解决这些琐事。
“皮特先生.”吴世勋从档案袋里拿出一张文件,手指一划,就移到那个刚才起哄的人手里,那个男人看到纸上内容后,顿时就惊恐得瞪大了双眼,手指颤抖地拿着那张文件,“你!”
“皮特先生真的是好兴致,才五年的时间就吞了甘比诺大概四五亿的财款。”吴世勋双手抱怀地靠在椅背上,眯起眼睛。我知道他开始认真了,这个男人很少有认真把人弄死的时候,只是他真的想把人弄死,那个人就无处可逃。
我沉默地从口袋里拿出手套,戴上后甩了甩自己的手,活动了一下筋骨。半晌,就听见皮特明显慌张的声响:“甘比诺先生,请你评一句理,我皮特和您已经算是老相识了。这份文件应该由您审查一下,是否有作假的可能……”
啪地一声,吴世勋将档案袋里所有的资料摔在桌上。他的嘴角居然有着笑意,却不及眼底。
“这是皮特先生你的私人账本。”他从中抽出一份账本,随手一翻,继续说道:“你让我废了不少功夫,给做过账本的人大部分基本都是死尸。当然,我还没有能力和死人对话。只是天下没有藏得住的秘密,既然你背着先生做这些勾当,那我也只是耍了点正当手段。在你洗钱的公司里买通了一个眼线,所以这三年来的账本出入,我可是一清二楚。”
他很少说那么多话,向来在这些人面前都是惜字如金,有时候两三小时的会议下来他甚至不会说一句话。除非,甘比诺先生问他话,他才会说。
只是今天,虽然知道他是一个把太多事情都藏在心里的人,但是这样的他让我很陌生。
“吴世勋,你竟然敢算计我。”皮特气得近乎狰狞。
“皮特先生,我只能算是道出事实,算不上算计。我要是真算计你,或许还有太多阴狠手辣的手段了。我们黑道整人的手段是什么样,我想你应该再清楚不过。”吴世勋缓缓道来,他的手指则是在桌上打着节奏。
皮特的脸由于愤恨导致轻微扭曲,“吴世勋,我杀了你!”
在美国这个枪支合法且流通的地方,政府一般会要求每个家庭里需要有一把枪支用来防身。至于黑道,人人有枪是最为正常的事情。不过,在古堡里公然持枪并不是一件小事儿。这个大厅里挂满了甘比诺家族世世代代的教父和妻孩,所以百年来在古堡里持枪是对他们的不敬,是不被允许的行为之一。
很明显,皮特的神智已经有些癫狂。
保罗·甘比诺沉下脸,我看了看吴世勋的脸色,拔出藏在小腿处的匕首,朝皮特冲了过去。
比起用枪,我似乎更喜欢用匕首。我的出手极快极准,刀起刀落,他的脖子被我狠狠地划了一刀。我做事一直心狠手辣,这是吴世勋告诉我的,对待敌人不能心软。
皮特连眼睛都没力气闭上,就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一旁的一些人看到我的样子也是止不住的恐惧,其中有个胆大的人直呼:“先生,这个人竟然在古堡大厅里杀人!”
“吴世勋。”保罗·甘比诺发声,周围便是一片肃静,“这次的事情我不追究了。只是袭击了那么多负责人的事情,我就交给你去办……”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继续说:“这个孩子还真的挺厉害,看来我之前看轻他了。”
“我知道了。”吴世勋点了点头,便用眼神示意我让我处理尸体。
我鞠了一躬,便将皮特的尸体背在自己身上,虽然这个人的体重让我有些力不从心,但是我也没有办法在吴世勋面前说不,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将这个人搬了出去。

待我处理好后续的一切已经过了接近三个小时,我看着自己出来的衣服上已经沾了不少的血迹,全身上下都是铁锈的味道,我就想着回去第一时间去洗澡。
可能是我小时候一直住在贫民窟的缘故吧。我是有轻微洁癖的人。
“走了。”耳畔传来吴世勋特有的深沉,我匆忙地坐在车。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装作不经意地用余光观察这个男人。其实我的心里有太多问题想问他。
“你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不知过了多久,吴世勋看出了我的心思。
我在面前就是一个透明人,什么事情也瞒不过他。我低下头,“你这次怎么会突然要整人了?”
他笑了笑,点了一支烟,缓缓道:“我也只是听从先生的安排罢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那位教父在会议上除了开场白以外,其他根本什么也没说,摆明了是要让吴世勋树立威信。看来教父先生对他真的重视,我嘴角开心地上扬。
“鹿晗。”
我怔了怔,有些僵硬地回过头。
他很少叫我的名字。
“回去好好休息一阵子吧。明天的任务被我推掉了。”吴世勋的口气依旧淡淡的,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晚上的事情,语气里轻微的喜悦也是显而易见的。
看到有如此情绪波动的吴世勋确实罕见,想必通过今天的事情得到了未来岳父的认可,对于他来说依旧是值得庆祝的事情。他当真爱着那位艾琳小姐……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3-19 13:58:00 +0800 CST  
小通知:
1. 每周周末更新,若有意外的话我会提前告知
2. 会做海报的亲故们可以不要大意地私我。需要多才多艺的好宝宝。
3. 希望看文的宝宝可以手动收藏此文,会艾特,但是不会每次都面面俱到。
4. 有任何关于小说的问题欢迎提问,想讨论勋鹿也可以随便聊。


谢谢大家。


- 小玖


@____琴夏@陌潇Childe@墨卿尘墨@Tree屿鹿@EXO是myheart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3-19 14:02:00 +0800 CST  
回到别墅已经十一点。对于平时作息习惯一直良好的我和他来说,这个点应该回房睡觉了。只是吴世勋吩咐我先回房,他还想再客厅里看一会儿书。
今天处理尸体花了我不少精力,于是我也没有多想,和他道了一声晚安后,便倒头就睡。
夜里睡得很不踏实。梦到了以前在13区和几个孩子一起偷店里的面包,被店员追了好几条马路。为了一天的伙食,而当众被他们打。
在梦里打在我身上的拳头似乎都像棉花一样没有任何重量,但是那些人狰狞的眼神、像是害虫一样恨不得把你驱赶的眼神让我瞬间惊醒。我喘息着,强迫自己不要再忆起那些不堪入目的回忆。
浑身冰冷,冷汗直冒。我看了一下时间,才三点多。
我起床后,感觉浑身轻飘飘的,一脚没踩稳,差点摔在地上。我跑到洗手间用热水浑身上下擦了擦,又从橱柜里翻出一袋暖宝宝捂在手心里。推开阳台的门,走到阳台上。
花园很大,花的品种也不少,夜里还能闻到淡淡的花香,让人沁人心脾。
吴世勋很少会邀请人到家里做客,能够踏进他别墅的人对他来说都是相当特别的,比如艾琳小姐和杰克先生。至于我,我向来知道我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吴世勋平时不会对我说一句多余的话,甚至在我任务完成后也不会夸赞我一个词。
虽然可惜,但是我依旧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获得他的肯定。
无意间的抬头,让我瞬间看呆了。耳畔也随之传来音乐,不是他喜欢的交响乐,而是那种充满野性的舞曲。拉丁舞,平时和他一起看书普及各种知识的时候,我自然知道这种色·情、狂野的舞蹈。
这种舞并不适合他,我也从来没见过他跳。
平时参加各种年会和宴会的时候,他是场内最耀眼的人。他自身拥有过人的才能、完美的身材和得体的笑容,他的身边不缺少任何女人甚至是男人。年会和宴会里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交际舞,而这也是他得心应手的一个技巧,无论是多擅于舞技的女人和他在一起都会黯然失色。
只是在我眼里向来冷淡的男人,为什么会跳如此热情狂野的舞。
那样的舞姿,还有他跳舞的专注度,让我莫名的有些心惊。
这样的人,冰冷的外表底下究竟藏着什么。
我忽然有些迷茫……

六点准时出现在厨房的我,看到吴世勋穿着背心从二楼下来,似乎要去晨跑。我急忙倒了一杯温水递给他,说:“空腹跑步对身体不好,你先喝点水吧。”然后我又从卫生间里拿出干毛巾和护腕,又到厨房里将温水倒入保温瓶里递给他。
吴世勋点了点头,便开门去花园里晨跑。
我打开冰箱盘算着早上要吃什么,估计也只能做一顿西式的早餐了。冰箱里的东西真的少得可怜,下午还是叫杰克从超市里随便买点食材搬回来吧。
过了一个小时,看到吴世勋满头大汗,一边擦着汗一边朝浴室走去。
“吃完饭让我看一下伤口,再上一次药估计就可以了。”说到这里,我转身翻了翻药柜里的绑带和卞白贤给我的药水,似乎不够,看来下午要去一次卞白贤那里,顺便道个谢。
豆浆、荷包蛋、培根、芝士和小麦面包,加上草莓口味的果酱。
坐下来后,就看到吴世勋一边咬着面包一边看着财经日报。
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小麦面包,配上果酱后,实在是赞不绝口。
吃完后,安静地等到吴世勋翻完最后一页报纸,站起身,“我帮你检查一下伤口。”
吴世勋默许,倒是我觉得有些尴尬,不知道该如何下手。虽然都是男人,但是我在他面前一直显得很卑微,待我准备开口时,他就将上衣脱下,露出精壮的上身。
我蹲下身子,将绑带拆下后查看了他的伤口,已经结疤基本痊愈。我笑了笑,“没事了,我下午去卞先生那里再去拿一点药膏来。”
我的杀人技巧基本都是由吴世勋亲手调教出来的,在他看来我并不是一个特别有力量的人,所以他教我的基本都是速度性极高的招式。至于吴世勋本人,在我面前我从来没有看到他杀过人沾过血,听杰克先生说他很少会亲自动手。
我也很敏感地抓到了关键词。
很少……
并不代表从来没有,否则这一身好技巧不就浪费了。

在北美的大多数城市里,市中心向来是一个不省心的地方,黑人区吸毒区酒鬼乞丐处处可见。
卞白贤的诊所在市中心的一栋办公楼的顶楼。我敲了敲诊所的门,半晌没有回应,疑惑地看了一眼门前open的挂牌。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门就被卞白贤打开了。
“你……”
在我眼里的卞白贤一直是属于清冷的男人,再加上他的职业就显得更加禁欲。只是眼前这个头发凌乱、还未褪去情欲的男人都让我在怀疑自己的判断能力是否正在退化。
卞白贤眼里闪过一丝慌乱,声线嘶哑地问了一句:“你怎么来了?”
我回过神,抿了抿唇,“没耽误你正事吧。”
没有一个男人喜欢在搞正事的时候被人打扰了……
卞白贤一下子脸都红了,他侧过身让我进来,进门后才发现诊所里还有另一个人。
那个男人站在落地窗前,俊美优雅。不知道为什么我身边出现的人向来都很出色,只是眼前这个初见的男人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我只在吴世勋身边体会过。
男人正在抽烟,我斟酌要不要上前打个招呼的时候,就听到卞白贤冷淡的声线:“诊所里别抽烟,跟你说了几遍了。”
闻声,男人回头,熄灭了烟丢进身旁的垃圾桶里,“那我先走了。”
卞白贤也没有挽留他,挥了挥手表示下了逐客令。
男人倒是也没有介意,经过我的时候,看了我一眼,“朴灿烈。”
我回头,见男人已经毫不顾忌地离开诊所时,也在瞬间反应过来。这样的性子都能看到吴世勋的影子,只是下意识感觉他比吴世勋更加鲜活一些。
“有事吗?”卞白贤已经重新披上白大褂,似乎不想讨论朴灿烈的问题。
“给我多配一些药水吧。”
卞白贤浅笑,“你就不怕我给你的是毒药?慢性生效的那种?真的不怀疑我吗?而且我听圈里的人说,吴世勋似乎不怎么允许你接触我。听话的小崽子也到了叛逆期了?”
“情况迫不得己。而且我个人真的不爱欠别人人情,有借必还。”
卞白贤从衣柜里拿出准备好的药材,淡淡地说:“人情的话,我已经想好。”他把药材递给我,笑眯眯地继续道,“我们做个朋友吧。”
我有点愣,本以为他会提出一些过分要求。比如让我去杀个人给他做人体标本,或者绑架一个活人回来做实验解刨。更过分的要求也考虑到,但是根本没想到他会提出这样让我不知所措的要求。
我对朋友这个词没有概念。在这个圈子里所谓的朋友也不过是场面上的客套词,互相利用互相索取,这就是对这个词对大的概念。就拿吴世勋而言,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恭维讨好就是冷嘲热讽,利益关系显而易见,杰克先生和我属于他的下属、艾琳小姐属于他的爱人,至于书里看到同甘共苦的酒肉朋友在吴世勋身边绝对没有。他向来独来独往惯了,没有人能够真正体会他独自一人走上来的痛苦。
倒是艾琳小姐身边有不少朋友,只是那些朋友全身上下都可以嗅到一股钱的酸臭味,无论是男是女所有的一切都是以钱和家庭地位来衡量。
眼前这个男人要和我做朋友,似乎也带着一定的目的性。
“你不要误会,我可能和你接触的圈内人不大一样。”卞白贤似乎看出了我的顾虑,“你看上去不像是有朋友的人,也知道你对我并不信任,我也不用在你身上得到什么。平时觉得无聊的话,可以来我诊所里聊聊天,或者我们可以出去吃点什么。”
我依旧面无表情,他依旧笑着说:“鹿晗,你要相信或许将来某一天你脱离了这个圈子。你总归是要以一个人来生活,现在的你连人都算不上,不过是被吴世勋捆绑在道德底线上的一个木偶罢了。”
我怔住,盯着他的眼睛,“你什么意思。”
“你不要误会什么。鹿晗,你很美,是我见过最美的人。只是你的眼神太空洞,机器人知道吗?设计他们的人可以把他们的外表打造得很漂亮,只是内部被人植入了芯片控制,所以他们只能活在他人掌控之下。你的眼神现在和那些机器人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别。”卞白贤冲了两杯速溶咖啡,递给我,“鹿晗,在我的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是同类人。”
我接过咖啡,喝了一口,内心因为他的话而动摇着。
我从没想过离开吴世勋身边,以后的日子也就是活在吴世勋身边的一个影子。为吴世勋做任何他命令的事情,从没想过想回归正常的生活、有朋友、有家庭。
光是想想未来某一天,我将会离开吴世勋身边,我就觉得心痛到无法呼吸。像我这样病态的人,恐怕是一辈子也没法再想普通一样生活。不像卞白贤,他适应着双重身份,白天是家庭医生和夜里是黑道鬼才。即使将来他脱离这个圈子,他依旧能活得像个普通人无异。
或许……
“好。”我点点头,妥协了。
吴世勋,你说这样的我,是不是也能活得像一个人呢?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3-26 12:09:00 +0800 CST  
小通知:
1. 会做简易海报的人私信我。
2. 四月中旬可能不定期更新,由于国外期末,提前告诉大家一下。


- 小玖


@____琴夏@陌潇Childe@墨卿尘墨@Tree屿鹿@EXO是myheart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3-26 12:12:00 +0800 CST  
没人 不开心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03 15:49:00 +0800 CST  
各位好,由于临近期末,停更两周。两周后恢复周更,不出意外会加更。请大家通融,谢谢。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09 15:20:00 +0800 CST  
考试期间,自我调节休息了一下。
大家凑合着看看吧。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13 13:36:00 +0800 CST  
玻璃碎片其实并不好取出。
回到房间,我就翻出藏在床底的医护箱,掀开衣袖,血肉模糊。
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实在不少。最大的伤疤应该是在侧腰和胃部,是一次野外任务被人埋伏后为了迅速逃生,在山区公路的弯道上跳车,并且一脚踩空从公路山崖滚落到平地上公路旁的草坪上。幸运的是,滚落到平地的距离不算太远,我也紧急护住了头部,也算是没落得脑震荡。
要是吴世勋再迟一点,落在敌人手里也是分分钟的事情,到时候估计留个全尸都是难上加难。
想到这里,我停住手上正要消毒的动作,淡淡地叹了口气。
有时候,确实很想更了解他,想离他更近一些。可是,吴世勋和我始终隔着一层纱。我一直知道他是个警惕的人,但是也会后怕他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若不是见过他反常的面貌,说不定我还自以为是很了解他……
消毒水沾到伤口明显有一种刺痛感,让我不经倒吸一口冷气。等稳定下来后,又擦上红药水,绑上绑带。
伤口不能沾水,所以我忍着洁癖窝在床边。
门外有人敲门,知道是吴世勋后,我就轻轻应了一声。
他进来的时候,空气中带着轻浅的烟味。估计也是刚从爆炸现场回来,我朝他笑了笑。他看了我一眼,挑眉问道:“受伤了?”
我摇摇头,示意说没事。
他只是把风衣脱下,搭在椅子上,“起来。”
我跟着他来到洗手间,他撩起袖子,盛满热水,用毛巾浸湿后拧干。看着我一脸呆滞的样子,习惯性地皱眉,“脱了。”
我醒悟过来,机械性地单手开始解扣子。
到最后,吴世勋真的不是太耐烦了,直接拿开我的手,替我解开。他的指骨分明,手指修长纤细,天生是一双艺术家的手。有时候,我在想这样的男人生在这个世上不知是福是祸。
他解开我的衣衫后,将他丢在一旁,用毛巾将我的身体一寸寸地擦拭着。从我的脖颈到肩膀、双臂、胸口和腹部,不知是不是光线的原因,他的五官没有一直以来的冷漠反而有些许的温和在其中。
我从不知道他是一个如此会照顾人。有这样的男人,想必艾琳小姐也是幸福的小女人。
“吴世勋……”我很少这么叫他,甚至偶尔我连如何称呼他都不知道。杰克先生称呼他为先生,甘比诺那老头和艾琳小姐都称呼他为世勋,而那些与吴世勋关系不远不近的人基本都是以吴世勋先生为尊称。
只有我的位置,始终说不清道不明。有时,我自己也疑惑,吴世勋究竟把我放在什么位置上。
跟在他身边的年数是除了杰克先生以外最长的人。
看到吴世勋将毛巾重新浸湿,再将毛巾拧干。他看了我一眼,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他这个问题。
半晌,正准备张口说话时,我便被扑面而来的热气给堵住了嘴。吴世勋拿着毛巾擦了擦我的脸,有点嫌弃地看着我,慢悠悠地说:“真脏。”
我咬了咬嘴唇,最后还是把自己的疑问埋没在了心里。

在我的闲暇之余,我总会想如果我从来没有遇见过吴世勋。现在的鹿晗,还活着吗?
答案是,百分之百否定的。
现在的我已经记不太清贫民窟的我是怎么一步步地生存下来。只知道,饿得太慌的时候,什么不要脸的活儿都干得出来。人类的本能也是在那个时候被强烈激发出来的,这也可能是吴世勋当时救起我的原因之一。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第一,回头做回原来的你。第二,抬头做我的人。”
他的身材就像军人一般挺拔,在昏暗的光线下尤为显赫,五官勾勒出淡然的神色,双手插袋。深邃的眼睛直视着趴在地上,浑身赤裸、狼狈不堪的男孩。
这样的情景,已经随着岁月的逝去而越来越朦胧。而我至今,依旧记得那个男人让我做出选择的画面,并在我做出选择后脱下身上的大衣盖在我身上的画面。
这个男人,给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他用他的行动告诉我,我并不是一个被世界抛弃的人。他给了我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认知和判断是非的能力,同时也没有食言。
他给了我最好的答复,所以我也必须回馈他对我的用心,成为他忠心耿耿的影子。
后来,为了陪在吴世勋身边,我也吃了不少苦。可能是因为我从小就很能忍的缘故,那些外界所谓惨无人道的训练也被咬牙挺了过来。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一个人在有执念和信仰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地耗费自己的年华和生命。如果早一点时间遇到这个男人,说不定……
这样想着,我把头埋进自己的膝盖里。

一夜未睡的结果就是第二天做什么事情都是迷迷糊糊的。
比如,打碎了三个碗、做糊了一锅汤。闻着满厨房的焦味,我无奈地将残留物丢进垃圾桶。蹲在地上,单手捡起玻璃碎片。发现今天实在做不出什么菜色时,认命地打了个电话让给杰克先生到附近的中餐馆里打包几个平时吴世勋经常点的菜色回来。
打包回来后,我将饭盒里的菜一咕噜地倒在碗里,然后做好了基本摆盘后给端到桌上。擦了擦手,跑到二楼让吴世勋下楼吃饭。
“我最晚没睡好,你就稍微勉强一下……”我有些忐忑地瞄了他一眼。见他的神色依旧一如反常时,才暗自松了口气,动筷开始扫荡食物。
做了他三年多的厨子,对吴世勋的口味我还是比较了解。他很爱喝各种不同的煲汤,但是他只喝清汤,里面的任何东西都不会碰;最爱吃的主食是面,除了方便面外的各种面;最爱吃去的餐厅和爱点的菜我也是了如指掌。可能也就在是食材方面,我对吴世勋的了解可能更胜于吴世勋对他自己的了解。
我吃饭的速度还是不忍恭维,待我停筷的时候,见吴世勋的碗里还有三分之一的饭时,我就知道我又一次没有守时。
没煲汤,也没亲自下厨炒菜,再加上没控制好速度让我罪恶感一下子上升。推开椅子,正准备去厨房给吴世勋泡咖啡时,就听见他说:“再陪我吃一碗。”
平时吴世勋很少会吃两碗饭,只是被他这么一说,我端起他的碗给他盛满,递给他,又将自己的碗盛满。
我咬着筷子,不安地看着他,捉摸不透他在想什么。
“只是今天比较饿,我看你平时都控制着自己的食量。今天怎么这么节制?”我是不是听错了,他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调侃我的样子。
我被吓得后背一惊,有些惊慌失措地盯着他。
他今天不正常……
“我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做得您不是很满意?”我更习惯他对我冷言冷语,也不希望他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我期盼着他在未来的某一天真的能够敞开心扉,能够像朋友一样和我对话交流。可是这样的他,实在是太没征兆了。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22 14:57:00 +0800 CST  
有点少,先凑合着看看吧。
近期事情有点多,相信我真的会加更的。
给你们这些第一时间回复我亲故们一个加更的机会。可以讨论一下现在勋鹿的感情状态,描述一下就好,如果有人描述得不错,我会考虑双倍加更。

@浮生尽须臾@陌潇Childe@EXO撒浪嘿v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22 15:01:00 +0800 CST  
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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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下脸,没有说话。只是放下筷子,站起身,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轻叹一声,便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吃不准他想干什么,捉摸着要不要把咖啡端上去。
只是后来我也没这么做……

下午,被卞白贤一个电话约了出去。让杰克先生送我去指定地点后,就看到卞白贤和朴灿烈两人呆一起,一人坐着,一人站着手里拿着星巴克咖啡,两人似乎在说些什么。
我不知道卞白贤和朴灿烈是什么关系,更不知道朴灿烈这个人的底细如何。但是从他们的举手投足看来,他们的关系很好,至于是否是恋人还是朋友又或者是床伴,现在还不得而知。
“卞先生,朴先生。”我稍微欠了欠身,卞白贤似乎有点怔愣,而后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都说了是朋友了,叫我白贤就好。现在我只是个普通人,工作归工作,生活归生活。吴世勋难道没教你怎么区分吗?”
我皱眉,并不是太习惯有人直呼吴世勋本名。他看了我一眼,不在意地笑了笑。
和卞白贤接触久了,才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复杂体。他和吴世勋一样,是一个习惯带着面具生活的人,不同的是卞白贤一般来者不拒,和他搭讪搭话的人实在不在少数。只是他似乎很爱打太极,一般不会有太多人可以近得了他的身,除非是他故意的。
他确实也是个怪人。只是现在的他就和普通人无异,我见过他工作起来的样子,他对医学的专注度实在已经到了非人类的地步。
不过今天,又让我看到卞白贤的另一面。今天的他似乎开朗了不少,竟然一直吵着让身边的朴灿烈给他买冰淇淋吃。
有些搞不懂他们两的相处方式。
我对朴灿烈的了解几乎为零。出现在卞白贤身边的人身份一定不会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只是要我把朴灿烈这个人想得过于复杂也不大可能……
朴灿烈特别爱笑,而且是属于笑起来特别好看也带着一点傻气的男人。咧着嘴和卞白贤拌嘴,帮卞白贤买冰淇淋,要是再加一对狗耳朵和尾巴的话……
想到这里,我最后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
后来才发现朴灿烈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和卞白贤一样,只要不聊到工作这两个和普通人无异。只是令我后怕的是,他们可以很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很好地隐藏自己的气息。这个是我恐怕一辈子都很难学会的技能,很多人常说我是一个遗世独立的人,不会同流合污也不会轻易被人影响和牵制,只是我实在太过孤僻,导致我身边的人和我之间永远有一层无法跨越的坎。
之前的教官就对我说,我是一个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认出来的人。不仅是因为我这张过分美丽的面容,更因为我这种无人能及的气质。
“给你。”卞白贤将冰淇淋摆在我面前,示意我拿去。
我向他道谢,眼睛只是打量着朴灿烈看。倒是朴灿烈靠在一旁冲我招了招手,周围的人经过他时都会被他的长相所吸引。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衬衫,整个人看上去很帅气。
“卞先生……”卞白贤瞟了我一眼,似乎依旧不满我这么喊他,于是我无奈地继续说:“伯贤,你今天喊我出来有什么事情吗?”
卞白贤舔了一口冰淇淋,“没事就不能喊你出来了吗?”
我顿时无言,倒是卞白贤看出我手上的不便,“你手臂受伤了?”
我点点头,也不想多说。卞白贤从包里拿出一瓶药罐,丢到我手里,“这是我自己研发的药,回去沾水抹在伤口上,每天早中晚抹三次,应该过一周就没事了。”
我有点受宠若惊,后来想想可能是因为卞白贤今天心情确实不错才会对我这么好。

一下午卞白贤手里拿着刚买好的薯片,一边走一边放在嘴里嚼。而朴灿烈则是打着哈欠,手里拿着卞白贤刚在百货商场扫荡回来的各种东西,跟在他身后。至于我手里空空如也,觉得自己无所事事地逛了一下午也是浪费时间。
只是家里有吴世勋,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惹他生气。
见卞白贤和朴灿烈走进餐厅后,我也跟着进去。
这家店是吴世勋常来的一家店,算是纽约最好的一家中餐馆。这里的婆婆在美国待了三十多年,依旧维持着这家小门面,做着本分的生意。
“婆婆,我们要这里的红烧牛肉面两碗,加香菜,中辣。”卞白贤连菜单都没看就直接朝着婆婆吆喝着,随后转头看我,“鹿晗,你要吃什么。”
吴世勋似乎喜欢吃这里的打卤面和炒青菜,偶尔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来这里喊下酒菜和啤酒喝。我挠了挠头,最后让婆婆做了一碗打卤面给我。
吴世勋……
我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吃完了饭,可是心情却不怎么明朗。
“婆婆,给我一份打卤面和炒青菜,还有下酒菜和啤酒。”我看了看时钟,已经晚上七点了。
“鹿晗,你一下子这么急干什么。”卞白贤嘴里嚼着面,含糊地问我。
朴灿烈看着我的眼神一瞬间也变得有一丝玩味,咧着嘴继续道:“看来你当真把吴世勋当作神了,或者说你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我的后背有些僵硬,像是自己的秘密被人窥探了一样,猛地提起朴灿烈的衣领,眼中闪过杀意。
是的,我确实默默地喜欢着吴世勋。这不是什么秘密,但是还真没人会在我面前这么直白地说出来。
卞白贤的声线变得冷淡,恢复了我熟悉的表情,“鹿晗,你放手!”
我敛下冲动,放松朴灿烈的衣领,倒是朴灿烈一脸无所谓地抚平了被我弄皱的纹理,依旧笑眯眯地看着我,似乎压根不在意,而这一切只是表面。只有我知道,当我提起他衣领的一霎那,才注意到他尾指的戒指上出现了不长不短的倒钩,正对着我腹部,若是他真要下手,说不定我的腹部现在已经被他戳穿一个洞。
笑面虎。
朴灿烈的本性或许比我更加嗜血,我并没有直接威胁到他的生命,他却已经做好了取你性命的准备。这样的男人,不防不行。
“白贤,谢谢你。”我笑了笑。虽然当中有朴灿烈这个小插曲,但是依旧是一个轻松的下午,这样的时光对我来说是不多得的。随后拿着婆婆做好的外卖,从店里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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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人真的好少,我写得不好吗?不好的话可以告诉我。
顺便,可以告诉我一下你们眼里的灿白和勋鹿是什么样的。对,现实里的他们。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23 06:57:00 +0800 CST  
关于加更的问题,不知道大家希望我写什么呢。
1. 继续写下去
2. 灿白的故事/卞白贤or朴灿烈的视角
3. 番外小甜文
4. 鹿晗的过去or吴世勋的过去/上帝的视角


话说在前面,这篇文还是和我之前说的一样,不会有太虐的地方(个人认为),但是整体基调还是偏暗黑的。看到有很多妹子们的评论后,觉得还是很欣慰。虽然现在看的人不多,但是只要有人看,我就会写下去。
关于勋鹿和灿白的感情,后期会渐渐明朗。第一卷【存在】只是鹿晗的视角,所以你们可能不知道吴世勋是怎么想的。到了第二卷,我会慢慢揭开……
这篇文是一篇挺烧脑的文。之后确实有大事件会发生,通篇我个人认为虐鹿晗的部分更多一些,当然,这是我认为的,并不是本文鹿晗的感觉。吴世勋的话,我还不能透露太多。
关于灿白之间,我觉得他们应该会比勋鹿来得更直接吧。他们之间其实没有太多顾虑,最多也就是他们的生存环境和性格各方面,当然如果太快在一起了,似乎对勋鹿有点不太公平(笑)所以我也不会让他们那么轻易地在一起的。


打到这里,不造有没有人会觉得我是后妈。
其实不是,这篇文从开头的第一个字开始就有了生命。如何发展下去最合适,有时候我可能连考虑都不会考虑就直接落笔。
之前也说过,我是一个不会写虐的人。我的文笔其实有点报流水账,过于平淡,会懊恼自己的文笔,但是偶尔也觉得我只是要讲个故事,没必要过于浮夸和精致的文风。


打这一段字是送给之前给长评的孩子们。


- 小玖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24 15:30:00 +0800 CST  
到家已经将近九点,我站在花园里看着二楼昏暗的灯光,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将打卤面搅拌好,放在家用碗里,青菜装盘子里,倒了一杯温水送上楼。
我站在房门口,正准备想敲门的手愣在那里,迟迟下不了手。
“如果一直不管你,你是要站在外面站一晚上吗?”
我怔住,拧开房门,就看到吴世勋穿着浴袍正在书桌上处理文件。我将托盘上的菜色逐一放在他面前,“如果心情不好的话,我今天刚去婆婆那里买了一些啤酒和下酒菜。你需要的话,我帮你端上来?”
吴世勋并没有看我,我便理了理周围的文件,正准备反身离开时,他喊住我:“你见到朴灿烈了?”
我有点惊讶他怎么知道我今天的行程,不过还是点了点头。
“你要是下次再见到他,就把这个信交给他。”吴世勋将信封交给我,便埋头工作没再多看我一眼。我接过后,犹豫了一阵,“可以告诉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吗?”
等了许久依旧没有听到他的回复,我也没再纠缠,只要他不说我也不会再问。
“对了,明天艾琳来家里过夜,早上在二楼随便打扫一间客房给她。”
我顿了顿,认命地闭上眼,“好的,我知道了。”

结果艾琳小姐在吴世勋晨跑后出现在大门口,让还在做早餐的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她会来得那么早,手头上还有色拉没有做完,便擦了擦手匆忙地窜上二楼用最快的速度整理出来一间房间。
卞白贤送过来的药膏确实好用,才用了一次就觉得伤口没有一开始疼痛难忍了。像我这种恢复能力极强的人,恐怕只要三四天就可以。
艾琳小姐穿着米白色的风衣,身后拎着一个小箱子,整个看上去很素雅。
“早上好,鹿晗。”她冲我礼貌地笑了笑,只是看得出她在审视我。
不可否认的是,女人的直觉虽然敏感,但是或多或少有些多余。
作为一个杀手,有太多技能需要必备和学习。比如察言观色,就拿艾琳小姐举例子,她对吴世勋很信任。人对另一个人产生不条件信任的话,很容易会导致过度依赖,吴世勋显然是知道的,但是他并没有显示出任何不耐烦的情绪。
观察一个人的举止、谈吐和眼神是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内心。
艾琳小姐必然是一个自信的人。出生在甘比诺家族,从小被老头呵护得周全,基本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从小到大也没受过太大的挫折,即使小时候被人绑架,也在后期会逐渐淡忘。况且,从家世、美貌到学历,她确实是做人妻的不二人选,应该不缺追求者。
我也从来不会去在意艾琳小姐为什么会对吴世勋死心塌地。在我眼里,这个世上没有人能配上吴世勋,即使是艾琳小姐依旧无法驾驭这个男人。作为他们的旁观者,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们之间的主导权全在吴世勋手里,至于艾琳小姐向来都是迎合他的喜好。
这也是书里所说的,爱情总会让人卑微吧。
我将早餐逐一地端在桌上,看到吴世勋刚淋浴好,穿着浴袍一边擦头一边朝着餐桌走来。
“艾琳,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他腾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艾琳小姐会心一笑,“早点来见你嘛,我今天就住在你们家。不会给你们添麻烦吧。”
“你昨天不是已经打电话来说过了吗?话说甘比诺先生要是没什么意见,我自然不会有意见。你可别像上次一样,又耍脾气离家出走就行。”吴世勋喝了一口咖啡,随后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味道不够浓,加热的时间不够。”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鹿晗。”正在准备收拾餐桌上残局的我,闻声抬头就看到艾琳小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当即就觉得一阵烦躁,老实说虽然不讨厌她,但是不代表我很喜欢她。微乎极微地叹了口气,“艾琳小姐,有事吗?”
她盯着我看了许久,慢悠悠地说:“给我泡一杯红茶,再准备点茶点送到后花园里来吧。我想和你聊聊,我在那里等你。”似乎并不需要我的同意,转身便走。她身上的香水味很清浅,和普遍北美人不一样。
看着她的背影,昂首挺胸,整个人周身的气息都是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感觉。
我摇了摇头,将餐桌上的残局一并收拾干净后。泡了两杯红茶,一杯送到吴世勋的书房里,另一杯红茶和一些茶点送到了后花园里。
今天阳光正好。我推开后门,就看到艾琳小姐单手托腮正在看书,她今年大四,读的是法律学,现在正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做正牌律师的助理。我将红茶和茶点摆在她面前,她看到我来了便合上书本,示意我坐在她对面。
她和吴世勋一样,一般只喝不加奶和糖的红茶和咖啡。
我耐心地等她喝完第一口茶,看到她嘴角勾起弧度,说:“好茶,味道真的挺正的。”随后她放下茶杯,双手托腮,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鹿晗,做世勋的管家很累吧。世勋平时口味还是蛮挑的,工作也不轻松……”
“没事,早就习惯了。”
艾琳小姐点点头,表示理解,“我呢,也不是一个太心怀鬼胎的人。只是偶尔也觉得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一直呆在世勋身边,多少让我有点不太放心。我看你和我差不多大,为什么不做个学生。”
从早上见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对我这个人有过怀疑。
“艾琳小姐,我和您不一样。我家境不富裕,吴世勋把我从贫民窟捡过来,给了我一个全新的生活。作为回报,我自然应该做这些事情。老实说,即使他下一秒让我去死,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死在他面前。”看到她睁大的瞳孔,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知道她不信,可能这是事实。
我的本能已经无法违抗吴世勋的任何命令。
点到就好。我也并不想和任何人分享我和吴世勋的种种。
“艾琳小姐,你不用担心我会阻扰你和吴世勋的关系。你只要知道吴世勋他现在很在意你就好了。”
有些事情,只要他不让,我就不会做。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24 15:31:00 +0800 CST  
五一快到了。虽然国外没有五一,但是我会选择加更。
1. 正常加更,会按照我写下来的进度来进行加更。
2. 关于番外加更,你们每个人的意见都不大一样,所以我就私自决定更新灿白吧。我本身其实不太愿意揭露勋鹿的过去,毕竟这算是这篇文比较大的一块内容。


那么大家,五一见!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4-29 10:33:00 +0800 CST  
我知道我更得少,但是我妈不让我碰电脑,你们先凑合着看。
里面有细节我也没有详细讲,仓促之下更新的,明天我会删了重新发,补全起因结果。
关于,鹿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大家可以猜测一下。
还有灿白番外更新也在明天,原来想法是想把灿白的番外放在全文完结后当作小番外给大家,但是他们两个的关系也不是那么好可以梳理的,所以明天会更新卞白贤视角的番外。
至于为什么不写攻方视角,写了我就觉得全篇的悬念全没了hh


@浮生尽须臾@陌潇Childe@EXO撒浪嘿v记得艾特你们的朋友来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5-01 13:28:00 +0800 CST  
番外

第一卷·白昼
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麦克白》莎士比亚

药瓶、量筒、滴管、烧杯、玻璃棒、酒精灯,各种贴着标签的不明液体,以及实验室铺天盖地的消毒水味。实验室里只有三三两两的人,戴着口罩,穿着白大褂,只露出一只布满血丝的双眼,空洞地进行着各自的研究。
我的人生最鲜明的颜色就是白色。
白色的衣物,白色的房间,白色的一切。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由白色开始的。
我的父母都是药剂师,世世代代为甘比诺家族奉献自己的成就。在他人眼里,他们是医学鬼才,无人能及;在我眼里,他们都是疯子。
有时候,用疯子的这个词汇,根本无法定义他们。
理所当然,我的出生带给他们的只是一个崭新的实验品。我想这个世上很少会有父母拿自己的孩子来炼药,导致我的年少时期基本都是在手术台上度过。
炼药的过程极其痛苦,即使现在我还日日夜夜饱受着这样的疼痛。
恨他们吗?
——不恨……
——因为我厌恶他们。

基因遗传其实很绝对也很重要。
那些所谓靠努力就能成就的人其实都比不上那些基因好的人。举个简单的例子,上医学院的时候,有个印度人,他很努力,只是直到最后还是没有办法超越我。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不公平。
只是这种不公平,让我觉得可笑。
我宁愿这种不公不要降临在我的身上,因为无论是谁,都会在经过的时候用仰慕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对着我指指点点。
——“你看,就是他。”
——“拿到全系第一的,直接免学费。”
——“这么难的课,他是怎么做到的啊,该不会是作弊了吧。”
诸如此类的话,我实在听了太多,也觉得厌烦了。
在国外大学,自主学习是一大重要的版块,教授会在课堂上讲解题过程,可惜教授不会有那么多时间把所有细节的部分依次讲解。导致下课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同学都迷迷糊糊,然后拦住我缠着我帮他们讲题。
我的课余时间基本都是泡在甘比诺家族给我安排的地下实验室内,对这样一个家族来说研发一些药物只会是好事。这个家族做得事情实在太过危险也太不计后果,有时候从爆炸现场送过来的伤员完全不比灾难现场抢救下来的人可怕。
我很少会亲自做手术,除非有棘手的手术,我才会亲自上阵。
不可否认的是,我确实是一个鬼才。不是我自夸,毕竟我至今没找到一个在医学领域能和我并起并坐的人。这样的认知让我觉得可怕,我并不想成为这样的人,但是不由自主地成为了。好像上辈子,我就接触过这些,并且对他们尤为熟知。

当然,我也是一个除了医学以外什么都不行的人。
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都是公平的。我一直觉得,在得到什么的时候同时也会失去等同的东西。虽然残忍,但是从理性上来讲是正确的。
我对人这种生物一直都很冷淡,因为他们过于自私贪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不明是非。现在这样的人实在太多,无论在古堡里开会的时候、无论在大学里上课的时候、无论在马路上徘徊的时候……
所以自从有了这个结论,我对人向来是敬而远之。
当然,偶尔也会幻想自己若是有幸,真的能碰上一个让我动心的人。或许,我真的会抛下打拼到现在的所有事业,放下一切和他远走高飞。若是没有那个运气,我便陪着这个实验室一直孤独终老。
我不喜欢所谓的将就,我的父母结婚本身就没有感情基础,唯一有的就是对研究的疯狂热衷,所以我一直很讨厌将就这个词眼。它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懦弱和碰到陌生事物时,下意识地断言说自己做不到,想逃避的冲动。
遇到一个动心的人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世界那么大,若是人人都可以做到为对方赴汤蹈火,那么我也不会说人是自私贪婪的生物了。太多人都已经忘了他们结婚是检定在感情基础上了,因为大多人很有可能是贪图对方身上的某一样事物来完成自己的虚荣心。
活到现在,我一直是个无欲无求的人。可能因为常年泡在实验室的缘故,一日三餐会吃泡面和汉堡这种简洁方便的食物。我食量很小,泡面吃一半留着晚上继续吃,汉堡啃一半留着晚上继续啃。
我的日子就这样平淡度过着,直到23岁那年,我认识了朴灿烈那个男人。

甘比诺家族每年最为盛大的就是年底的庆功宴,算是年底集会吧。无论大大小小的职员都必须穿着正装来到甘比诺的古堡来参加这个隆重的晚会。我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朴灿烈。
往年都是一个人从头呆在尾,最多和一些爱客套的人打个招呼。
穿着一年只穿一次的黑色西装,走进古堡。甘比诺老头子确实很喜欢把自己的古堡打扮得富丽堂皇,每年的宴会都可以换出各种不同的风格,只是对于我这个长期闷在实验室的人来说,无论怎么换风格,我都嗤之以鼻,提不起任何兴趣。
“我们的白贤来了。”甘比诺老头子今天的心情看上去很不错,胡子都笑歪了,斯坦文先生站在他身边对我也露出标准的微笑。
我欠了欠身子,脱下宽檐帽,“好久不见了,先生。”
“今天就别拘束了,我们白贤今年也为我们家族创新了不少良药,我们也应该感谢你呢。”老头子拍了拍我的肩膀,“今天就放下工作,你好好享受一下,快进去吧。”
“谢谢您,先生。”我再次鞠了一躬,对着斯坦文先生也露出了一个微笑,随即便走了进去。
走进古堡,酣歌妙舞,香风弥漫。礼堂里已经布置好了十几拍铺着崭新桌布的长桌,上面有序陈列着一副副擦得闪闪发亮的银制餐具,还有花样繁多,像是原封不动从王室餐桌上搬运下来的丰盛菜肴。
周围的人像是都串通好了,朝着我的方向走过来,我暗地里叹了口气。
恭维声、赞美声、质疑声起此彼伏,让我莫名的无力。好不容易挣脱了出来,我便一个人来到天台里散散心,天台里的人不多不少,我一个人坐在凉椅上喝着从服务员手里拿到的香槟酒。
隔着一个空位,坐着一个男人。
亚麻色的短发,俊逸的五官,挺拔坚毅的身材,整个人身上发出像夜一般深邃的气质。他的脸上带着轻浅的笑容,只是未达眼底。
“卞白贤是吗?”
我一怔,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理智,机械般地点点头。
“我叫朴灿烈,是情报部门新上任的主管。”他站起身走到我面前,脱下手套,笑着向我伸出手。
不再是我见惯虚假做作的笑容,而是阳光带着一丝傻气,真诚发自内心的笑容。
像受了什么盎惑似的,我不由自主地握住他手。
仿佛眼前这个男人能够带给我重生一样……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5-02 12:53:00 +0800 CST  
你们要的白贤番外,以及我明天会继续更新白贤番外。
明天白贤番外2和正文会一起放上来,你们先看看,然后记得告诉我感想。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5-02 12:54:00 +0800 CST  
番外·白昼


握住他的手时,我才开始惊讶自己的反应。
我不是一个自来熟的人,反之,我算是一个相当慢热的人。至于有多慢热,看得顺眼聊几句,但是会观察一个人很久才会对他真正敞开心扉。比如,我的助手,是一个研究所的学妹。
而朴灿烈,是第一个让我无法控制自己的人,这样的认知让我觉得恐惧。
我是一个极具理智的人,用学妹的话来说,甚至有点强迫症,我不会允许这个世界上有任何事情超出自己的欲想。如果有,就要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解决了。
这样想着,我悄悄后退了一步,和他保持距离。
很显然,他垂下手,一手插袋,整个人依旧笑眯眯的。
“别太紧张,我只是出于礼貌和你打个招呼而已。”朴灿烈将手套重新套在手上,“卞医生的一些作品实在让我咂舌,很难想象是出自一个年轻的学生之手。”
“在甘比诺家族里,可不是只有我一个年轻人。”我撇过头,
比如,老头子的心腹吴世勋……
说曹操,曹操就到。就看到吴世勋也朝天台这里走来,他和朴灿烈似乎认识,朴灿烈冲他举杯示意,“好久不见,听说近期你的任务不少。”
吴世勋倒是不以为意,只是从那双仿佛就要结冰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感情。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好复杂,像是各种气质的混合,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又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
即使我见过他很多次,却依旧无法习惯这种一眼可以将人看透的冰冷眼神,像是洞悉了一切。相比之下,朴灿烈似乎比他更真实一些,又或者说……
我不经意地看了朴灿烈一眼,正巧对上这个男人饶有兴趣的眼神。

朴灿烈和吴世勋的关系说不上特别好,但是他们这种气质相近的人应该是合得来,虽然这也是我的推测。这个宴会上各种勾心斗角的人实在不少,但是吴世勋的能力极强,基本老头子交给他的任务近乎都百分之百按时完成。
至于朴灿烈,光听他和吴世勋之间的谈话便可以推论出这个男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我不动声色地正要转身离去,却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
“真不好意思。”我欠了欠身,半晌没有听见答复。我便疑惑地抬头,看到来人时,我倒吸一口凉气。
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
光洁白皙的脸庞,低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下,像黑水晶一样闪烁着的深邃双眸,高挺的鼻梁,绝美的唇形,身上还飘散出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鹿晗。
他的气息很隐蔽,是属于如果你不去刻意地注意他,你是根本不会发现有这么一个大活人就站在你这么近的地方。呆在这个黑色世界这么久了,我也可以依稀辨认得出,这样故意隐藏自己气息的人很有可能是杀手。
只是他的眼神看上去并不像,那双眼眸是我见过美丽的眼眸。
他表情很淡然,没有理会我的对不起,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眼神直直地盯着吴世勋,我这才反应过来,吴世勋似乎向我提起过他有个贴身助理的存在。
叹了口气,挠了挠脑袋,有些无趣地走了出去。
“卞医生,你等一下。”朴灿烈搭在我的肩膀上试图拦住我,“话说你和吴世勋认识对吧,干嘛不和他们打个招呼?”
我看到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有些愠怒,不耐烦地拍开,“先生,我和你应该不熟。”
“别这么冷漠,以后说不定要一起共事呢。”
我在心里默默地翻了翻白眼,这个男人真的好烦……

结果,也不知道朴灿烈是在其中动了什么手脚,又或者是天意。月底接到一个消息,让我搬去情报部门的医务部工作一段时日,理由竟然是前任医务部的主管调休。
这种破理由,还真的有人会写出来。
第二天,我无奈地被朴灿烈派来的司机给拖上车朝郊区的情报部门驶去。
还没进门就看到吴世勋和鹿晗一前一后地从大门口走出来,鹿晗手里拿着吴世勋的公文包,还帮吴世勋开车门。
在宴会上其实也听到一些无聊的人在讨论吴世勋和鹿晗的关系。
吴世勋见到我的时候下意识地顿了顿脚步,似乎有些惊讶,但是也没说什么。
对于吴世勋这样的人,真的喜欢不来。整理了一下情绪,便朝情报部门走去。一路跟着接待员来到自己的办公室,推开门见到朴灿烈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有点头疼。
倒是朴灿烈斜靠在沙发椅上,懒洋洋地在晒太阳。接待员朝朴灿烈欠了欠身,便推门离开。
见他没有想搭理我,我也觉得自在。将窗帘一拉,整个房间昏暗下来,双手抱怀,“朴先生,你大费周章地把我从地下实验室调派到这里来,别告诉我是想找个人陪你晒太阳。”
朴灿烈侧过身,慢悠悠地说:“要不一起下楼到草坪上躺一会儿?这样的好天气用在工作上可是很浪费的哦。”
我顿时不想理他,但是又没有办法请他出去。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坐在沙发上开始研究新研发药种的资料。
我这个人的优点就是比一般人强的专注力。这种专注力是与生俱来的,比如其他人花四个小时消化一节课的东西,我只需要用上课的时候就可以消化。这可能就是才能的不同吧。
当我从资料中抬起头时,天已经昏暗。坐在沙发椅上的朴灿烈依旧是原来的姿势,睡着了一般,我觉得疑惑这个家伙是不怕被我毒死么。虽然我是研究救人的药物没错,但是手里的毒药也是不少的,尤其是气味类别的毒药。
是真的没戒心还是料定我一定不会杀他……
“你即使看资料的时候也喜欢穿白大褂吗?”朴灿烈忽然地睁开眼睛,我一怔。他坦然自若地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这些姿势就像是每个人刚睡醒都会做一样。
只是这一连串的姿势实在让人看不出任何的瑕疵来。我抿了抿唇,这样的人还是躲远点比较好。
朴灿烈走到我面前,晃了晃自己的脑袋,看上去还是没睡醒的样子。“我今天翘班了,估计我的秘书和助理在通缉我哈哈。”
“所以你在这里只是为了翘班?”
“对呀,否则你以为呢?这个办公室正好最近没人,所以我翘班不能呆在家里的时候基本都会呆在这里,反正这里什么都有。”他指了指对面的电视机,随后又笑着说,“我还把我的游戏机带过来了,如果你觉得无聊你可以试着玩玩。”
说着,他就蹲坐在电视柜前,拉开抽屉,看见完整的游戏装备和整齐的游戏光盘时,我顿时在怀疑他先前是不是在说谎。
“白贤,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游戏?”他一本正经地将光盘一盒盒地拿出,“这个枪击战争游戏最近几年挺红的,但是这一款攻略性游戏也挺好的。要不要来打一盘?”
我摇头,淡淡地回复他:“你要是想找玩伴的话,那你找错人了。我从没不打游戏,或者说我从来没有娱乐休闲的时间。”这不是骗人的,对我而言,那些对同龄人而言的娱乐设施我一项都不会,不是说我不想玩,而是我真的不会。
“不会打游戏的话,就学着打,我可以教你。没有娱乐休闲的时间,如果你挤不出,我就帮你来挤。”朴灿烈的声线变得有些僵硬,但是随后又笑眯眯地拿出一盘光盘,在我面前晃了晃,“作为初学者的话,先玩赛车吧。”
我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我觉得我刚才拒绝的话已经足够明显了,这个男人是真的蠢还是装的?
“我都说了,我一点都不想玩!”正当我准备埋头继续研究的时候,面前所有的资料被朴灿烈一把拿在手上,他腾出一只手从兜里拿出打火机,淡定点开火,看了我一眼,半威胁道:“你是想我现在烧了这些宝贝资料呢还是陪我玩一会儿再继续研究呢?”
人生第一次有了想爆粗的冲动……



楼主 慕藜玖  发布于 2016-05-12 13:18:00 +0800 CST  

楼主:慕藜玖

字数:263176

发表时间:2016-03-11 20:1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2-20 11:03:5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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