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超自然

回复499楼:我去!!!手机回覆失误,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0 07:40:00 +0800 CST  

阿信打点好温尚翊的行李,拜托玛莎送过去。玛莎结果行李之前还有一点纠结,“我要是给他送行李,不会也被杀掉吧?”阿信似乎对他的说法很不满意,皱起眉头看着他。

玛莎慌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好嘛好嘛,我去送就好了啦。”最近,阿信的性格比以前更加冷淡了。严肃的表情再加上苍白的皮肤,看你一小眼都会让你不寒而栗。

玛莎提着行李来到温尚翊工作的酒吧,他穿着工作服,看来正在打扫卫生。

玛莎站在门口喊温尚翊的名字,等到他出来,便把沉甸甸的行李交到他的手里。

温尚翊见到玛莎的时候盯着他看了半天,那天看到阿信吸玛莎的血,事后他还很单纯的为玛莎担心了一会儿,现在看到玛莎好端端的站在自己面前,他也就能肯定玛莎也是吸血鬼了。

温尚翊呼了一口气,但是在面对玛莎的时候却莫名的觉得难过。

这简直太不可理喻了,他的爱人,朋友,竟然通通都是吸血鬼。

好吧,现在也通通都要加上前任。





玛莎提醒他,“你要不要翻翻看你的行李,看看有没有缺了什么?”

温尚翊呆呆的打开行李箱,他的每一件衣服都被整整齐齐极为用心的叠好,上面压着他的笔记本电脑,放在最上面的是一个信封,里面装的是他前两天刚交给阿信的这个月的房租。那个人事无巨细,真真正正的把他们之间每一件事情都结算清楚。

温尚翊摇了摇头,“什么都不少。”

本来玛莎还想说一些什么,但看见温尚翊整个人瘦了一圈,站在那里就像丢了魂的样子,哪怕他再牙尖嘴利,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他只是翘着脚向里面望了望,“不请我喝一杯么?”

温尚翊又摇了摇头,“还没开业呢。”

“哈,这样吧,你请我喝一杯酒,我告诉你一个关于陈信宏的秘密,怎么样?超划算吧?”

既然人都已经分开了,再听那个人的秘密还有什么用?虽然温尚翊这样告诉自己,但是还是压不住越来越膨胀的好奇。温尚翊向后退了一步,“好吧,你进来。”

温尚翊拜托调酒师帮玛莎调了一杯浓度很低的酒,玛莎喝的很开心的样子,直到酒都见了底,玛莎舔了舔嘴唇,才说道,“用来交换这杯酒的秘密就是,其实阿信已经喜欢你很久了。”

“什么?!”温尚翊把手中的酒杯放在桌面上,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玛莎。

“小朋友,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么?在孤儿院里……”

“孤儿院里?”

“抱歉啦!我只能提示到这里。如果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他,那就是他的命了。”

温尚翊的手一抖,桌子上的被子咕噜噜的滚到了地上,摔成一地碎片,温尚翊慌忙低头去捡,手却被玻璃划破,鲜血一滴一滴的滴到地面上,石锦航走过来,慌忙俯下身阻止他自残,“喂喂,尚翊你在搞什么!这已经是今天的第八个杯子了!”

温尚翊摇了摇头,随意的用纸巾擦掉血迹。

玛莎摇了摇头,真搞不懂,一个两个都是这幅德行,一个浑浑噩噩,一个了无生趣。

既然折磨他就等于折磨你自己,你干嘛不对他仁慈点,也好过让他那么半死不活。

玛莎望向天花板,长叹一口气,“我真搞不懂,你干嘛要跟他把话说得那么死。”

“我……”

“知道啦知道啦,因为你的父亲是吸血鬼猎人,而他是吸血鬼嘛……可是他是吸血鬼,又不是他愿意的,你以为他高兴活成那副德行?”

“可是……”

“尚翊,你要知道,吸血鬼这个身份对阿信来说,是天谴,不是福祉。”

温尚翊捏紧手受伤的手掌,痛得差点没流下眼泪来。

“算啦,也许你是真的嫌弃他。可是你知道么?他的灵魂,和他你最嫌弃的千年不腐的肉体,存在的意义都只有一个……”玛莎迎向温尚翊的目光,一字一顿的说,“那就是你,温、尚、翊。”

看着温尚翊呆呆的看着自己,玛莎又笑了起来,“既然有些事情他都不打算说,我又何必多管闲事。不过这杯酒还蛮好喝的哎,如果你再给我一杯,我就再和你交换一个秘密。”

温尚翊又倒了一杯酒给玛莎。

他知道这个秘密他必须要听,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

玛莎故意忽略温尚翊焦急的表情,慢条斯理的把酒喝干净以后才说,“阿信要走了,明天的飞机。”

温尚翊看着玛莎起身走向门口,他狠狠的攥紧手心,沉默了很久以后,突然大声问,“他要去哪里?!”

玛莎停住脚步,回头冲他笑笑,“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要回北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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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今天就完结也不太科学0.0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0 19:32:00 +0800 CST  
我去=口=我要是顺其自然的完结就好了,非得搞出这么多事儿来我自己都想骂自己变态我去,压力好大啊Orz写的超郁闷的(泪流满面)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0 21:41:00 +0800 CST  

他直起身子,重新拉起了温尚翊的手。

“快些走啦,阿翊,快要来不及了。”

“来不及了?你要带我去哪里?”

阿信转过头,很认真的凝视了温尚翊一会儿,然后他问,“如果不知道目的地的话,阿翊愿意和我这样走下去么?”

温尚翊没有考虑,就很郑重的点了点头,“我愿意。”

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阿信很开心的笑了起来。“既然这样就好了啦,阿翊跟着我就好,什么都不要问。”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他们走到了一片高地上,只要微微抬起头,就能看到一片广阔的星空,阿信指着那片星空说,“看,阿翊,这是我送你的礼物。”阿信想了一会儿又说,“阿翊,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逝去的爱人会变成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永远守护着你。”

突然就说到逝去什么的,温尚翊觉得有点不吉利。

他撇了撇嘴问,“你信噢?”

阿信很肯定的点了点头,“我信。”

两个人又是一片沉默,阿信仰头看着星空不再说话,温尚翊心里突然就有些忐忑不安起来。阿信是不是……在生自己的气?他轻轻的拉了拉阿信的手,问,“你在生我的气么?”

“我永远也不会生你的气。”

温尚翊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问,“那我可以提要求么?”

“你说。”

“……你再抱一抱我。”

温尚翊看到一直表情严肃的阿信突然笑了起来。

“干!你在笑话我噢!”温尚翊还没有暴躁完,就被阿信一把拉到了怀里。没错,这就是阿信的怀抱,一样的温度,一样的味道,一样的安心感。温尚翊紧紧抓住阿信的衣摆,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温尚翊又故技重施,学小时候的样子,装作不在意的把眼泪蹭在他的衣领上。

似乎是觉察出了他的小动作,阿信轻轻的拍抚着他的背。

就在两个人都默默感受这份得来不易的温存的时候,阿信把手搭在温尚翊的肩膀上,轻轻把他从自己的怀里推开。阿信抬起头望了望天,天上的星星已经越来越少了,天边也泛起了一丝白色。

“快要来不及了。”阿信小声地嘀咕道。

“什么。”

阿信没有回答温尚翊的问题,只是把手伸向了衣兜,从兜子里拿出了一个漂亮的礼品盒。“阿翊,看。”他很宝贝的将盒子打开,温尚翊便凑过去看,里面安安静静的躺着两枚银质戒指。

温尚翊认出来,这是一次他和阿信逛街时,想买却没有买成的戒指。

“这个买了很久了,一直想送给你,但是总是没有机会。”

“啊?!”温尚翊瞪大眼睛。

“你愿意和我结婚么?”

虽然感到有些害羞,但温尚翊还是直视着阿信的目光,很郑重的回答,“我愿意。”

“我也愿意。好吧,既然大家都没有异议,那么现在是交换戒指的时间。”阿信把手指伸向温尚翊,等着他把戒指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这是他一生里最美丽的时光,他珍视到舍不得眨一眨眼睛。

温尚翊抖着手,把戒指戴在阿信的无名指上,阿信反复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这才满足的笑了起来。接着,他从礼品盒里拿出另一枚戒指,握住温尚翊的手心,小心翼翼的帮他戴上。

阿信笑着冲温尚翊扬了扬无名指,“阿翊你看,我们能永远在一起了。”

温尚翊点了点头。

阿信接着说,“生生世世,我永远陪着你。”

温尚翊举起左手,反反复复的看,那枚戒指就带在他的无名指上,束缚住他每一根与心脏相连的血管,就好像一开始,他的心脏就已经被阿信牢牢的攥在手里。

温尚翊突然拉住阿信的衣摆,“其实我很早就开始喜欢你了。从你陪我一起埋葬流浪猫开始。我只是一直没有对你说。”

“其实我从来没有怪过你,其实我一点都不想离开你。”

“其实我很早就想对你说了,陈信宏,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

阿信反握住温尚翊的手,他深深地望向温尚翊的脸颊,他一刻也不想把视线转到别的地方,可是这时,天亮了。“来不及了。”他自言自语般的说。

“松开手吧阿翊,天亮了。”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0 23:52:00 +0800 CST  

温尚翊缓缓的睁开眼睛,阳光从没拉严的窗帘里钻了进来,跳跃在他的眼角眉梢。窗外一片明亮……真的已经天亮了。刚才那些,只是一场梦而已么?可是它明明就是那么真实的,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触感,每一个眼神,他都真真正正的体会到了。

太阳照得他有一点心焦,他抬起手,想要遮挡住阳光。

这时,他分明看到了,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是阿信亲手带上去的。

不是梦——

那是真的!

石锦航从房间外面走了进来,看见温尚翊醒了很开心的样子“尚翊,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睡了三天哎!简直吓死我了!”

“什么?睡了三天?”

“是呀,那天你不知道抽的什么风,雨下那么大你居然跑出去淋雨,发了三天高烧哎!医生都说你再不行过来,就要自求多福了。”

“……石头,三天之前,你是在哪里找到我的?”

“哎?不是你自己回家的么?我到家之前就看到你躺在床上啦。不过说来也怪,你都病成那副德行了,居然还能自己换干衣服顺便叫救护车哎。”

温尚翊突然觉得头痛欲裂。

似真似梦的情景搅得他整个人都要疯掉了。

温尚翊有些费力的从床上坐起来,这时,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衣兜里滚落出来,温尚翊慌忙弯腰去捡,掉在床下的,滚了好几圈的,此刻正安静的躺在灰尘里的,是一枚银色的指环。

和他无名指上的一模一样的款式。

温尚翊的心里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他似乎听懂了阿信借着这枚戒指对他说的话,是“请你遇到比我疼你懂你更好的人”。

石锦航看着温尚翊发呆,喊了他一声,又接着说,“尚翊,你该回学校办理销假手续了吧?”温尚翊听了石锦航的话,才点了点头,起身换衣服。

或许在学校里,他能碰到陈信宏。

他可以问问陈信宏,那天发生的事情,然后顺便把这枚戒指还给他,再警告他永远都不可以摘下来。温尚翊换上衣服,匆匆忙忙的向学校跑去。

学校里还是老样子,女生们三五成群的讲着八卦,只是今天的八卦内容似乎有些沉重。说着八卦的女孩子都哭丧着一张脸,有点悲痛欲绝的意思。


“你知道么,那个大二的学长去世了。”

“哪个大二的学长?”

“哎呀,就是那个长得蛮帅,会摄影又会弹吉他的学长啊。”

“啊……是那个姓陈的学长么?怎么会?!他还那么年轻?!”

“大概是车祸吧,我也不大清楚。”





温尚翊一直默默的跟在她们的身后,当听到他的对话的时候,他一直在对自己说,“骗人的吧?怎么可能?”“你们认识的那个又帅又有才华的陈姓学长一定不是我的陈信宏,他又笨又懒又贪吃,哪有你们说的那么好?”“都说好人不偿命,祸害一千年啦,那个北七哪有那么容易死。”

两个学妹听到脚步声,同时回过头,望向他的时候,却一起问道,“学长,你怎么哭了?”

干!林北才没有哭?

林北为什么要哭?

我现在就要去找我的陈信宏,谣言肯定不攻自破。温尚翊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转过身飞速的跑了起来。快了,就快了,公寓楼就在前面。只要自己狠狠去敲那扇门,那个家伙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笑着叫自己阿翊。

砰砰砰——

他果然狠狠的敲了起来,敲得自己的手骨都开始发麻。

门里传来了脚步声,还有玛莎懒洋洋的回应,“不要再敲了啦,不知道有门铃噢。”

卡擦,门开了。

两个人看到对方,都同时愣住了。

玛莎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很久没有整理的头发也剪得短短的。他眼眶很红,看向温尚翊的目光有一点冷漠,“怎么?有事哦?”玛莎两手支着门框,完全没有请他进去坐坐的意思。

“阿信呢?!”温尚翊张口问道。

“死了啊。”

“死了?!你在和我开玩笑吧?!他不是吸血鬼么?!他怎么可能会死?!”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1 01:06:00 +0800 CST  
玛莎弯起嘴角笑了起来。“你以为吸血鬼是僵尸噢,心脏破了一个洞也照样玩得转的。温尚翊,清醒一点吧,他三天前就已经死掉了。”

“不——”温尚翊踉跄的后退一步。“我不相信。”

玛莎耸了耸肩膀,“管你信不信。”说完就要把门关上。温尚翊猛的冲上前面,拦住玛莎关门的动作,两个人的动作都太快了,刚要合起来的门差一点就夹到温尚翊的胳膊,“假的吧——你告诉我——这是假的是不是?”温尚翊终于大声喊了出来。

“别再自欺欺人了,温尚翊。”

“我要看他,我要看看他,你让我看一看他!”

玛莎歪头想了一会儿,“两天前他就已经火化了,遗体你是看不到了,现在你进去,倒是能看见一捧骨灰。你要看么?”

玛莎见他没有回应,撇了撇嘴,接着关门,门快合上之前,他像想起什么一样的对温尚翊说,“对了,阿信要我告诉你。如果还有下辈子的话,他不再是吸血鬼,他还要找到你,到时候请你一定要爱他。”

玛莎看着温尚翊的眼角缓缓落下一滴眼泪,又接着说,“不过想法是不错啦,只是忘了告诉你,吸血鬼是没有转世的。或长或短,我们就只有这么一辈子。”




啪——

门合了起来。他的眼前只剩一片黑暗。他知道,从今往后,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叫陈信宏,永生永世,也再不会有一个叫陈信宏的人在他的生命里出现。他把两枚戒指通通握紧在掌心。他不后悔,一点也不后悔,爱过他,然后永远失去他。

只是他想说的却没有说出口的情话,只能像阿信这枚没有亲手送出的戒指一样,在梦里完成了。

他知道,他的一生,再也离不开陈信宏。





十年后,夏。

温尚翊一手拿着热狗,一手拿着档案夹,他正快步走在川流不息的人行道上。他刚刚从委托人的公司离开,马上又要到其他地方取证。忘记说的是,今年二十八岁的温尚翊,已经是某个律师行的首席律师。

至于首席律师为什么不开车要步行?当然是为了节能减排咯。

温尚翊加快了脚步,他真的很赶时间,明天就要出庭了,他从不打没有准备的仗。这些年,他的工作之所以能那么成功,和他那个十年前就过早离世的恋人也分不开关系。若不是他的离开带走了他全部的七情六欲,他也不至于把一门心思都投放到工作上。

没错,他的恋人离世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去哎了。

并不是不想,而是实在找不到,比他还要更合适的人。

这些年,温尚翊一直一个人,当年阿信抱着他说的那些“好孤独好冷”他也终于能够感同身受。可是他却再也没有办法和他的恋人分享感想了。他的恋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生生世世,永生永世。

温尚翊站在人行横道前,刚刚要走过马路。身后却突然有人撞在他的背上,力气太大了,他狠狠的向前冲去,资料夹和热狗通通掉在地上,他也差点被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撞飞。

简直是飞来横祸!

撞到他的那个人拽住他的手臂,一把将他拉了回来。他安然无恙的倒在那个人的怀里,他的热狗和资料夹却没有那么好运,通通丧生在了车轮的碾压下。

干嘛横冲直撞那么不小心?林北辛苦了一天的成果啊,都被你毁了!

本来应该这样骂过去的,温尚翊却没只是死死的抓住那个人的衣角,一动都没有动。太熟悉了,这股阳光晒在青草地上的味道,熟悉到让他以为,他的恋人回来了。他不敢抬头,害怕这只是一场梦,他一抬头就醒了。

“喂!先生先生,你没事吧,不好意思哎,都怪我撞了过来,你吓坏了吧。”假的吧?怎么可能?单单是味道也就算了,怎么会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温尚翊离开那人的怀抱,仰起头看着他。眼前的少年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直筒牛仔裤,高帮黑色皮靴。男孩儿看着见温尚翊发懵,便低下头来冲他笑,“怎么了?真被吓坏了?”

他看见男孩儿染了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低下头的时候,头顶有一撮呆毛还随着他的动作飘动。简直傻透了,明明他是想笑的,怎么会看着看着就哭了呢?

男孩儿被他一系列的反应吓了一跳,不再多说什么,走到人行道上帮他捡回资料夹。看见被汽车五马分尸的热狗时还很扼腕的叹了口气。“真是可惜,已经不能吃了吧?”他蹲在热狗旁边哀悼了一会儿,这才拿着资料夹走到温尚翊面前。

“给你,你没什么问题吧?那我要走咯?!”那孩儿把资料夹塞到温尚翊手里,转身离开。温尚翊的脑袋里突然有一个声音在说,“不能让他走,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可是想叫住他,身体却偏偏使不上力气。

真是没用死了。

只有眼泪啪嗒啪嗒的掉的欢快。

这时,走了不远的男孩儿突然回过头来。“先生,其实我想问你,最近的便利店在哪里。”

“那个……”温尚翊抽了抽鼻子。

男孩儿捂着肚子,不好意思的说,“我肚子实在很饿哎。”

温尚翊又抽了抽鼻子,终于可以组成一句完整的话来,“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儿歪了歪头,那撮呆毛跟着他一起动了起来。“我叫陈信宏,你可以叫我阿信噢”


【最终章·完】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1 01:06:00 +0800 CST  
最后我想说,不管怎么样他终于是完结了。
阿信等了阿翊十年,阿翊等阿信到二十八岁,也是十年,不过他们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0.0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用番外交代一下。
当初只是决定写一个中篇,三万字封顶,没想到写着写着就不可收拾。
谢谢留言的按赞的亲爱的,如果不是你们我不可能坚持这么久。
所以是你们促成了这篇文的诞生。
不如意的地方很多,以后改进啦。其实我很舍不得他的说,总是觉得他还不够好,但是TAT就这样吧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1 01:08:00 +0800 CST  
最后一次例行公事的改BUG,以后都没机会了QAQ
【“都说好人不偿命,祸害一千年啦,那个北七哪有那么容易死。”】
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XDDD大家都懂~~~
最后谢谢大家了,从一开始到最后,我的错别字真的蛮多的,大概看我写的东西就像在看不良出版社出版的盗版小说吧,我没耐心也不够仔细,最后还是要说谢谢大家了TAT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1 01:13:00 +0800 CST  


番外(一)





阿信苦着一张脸说,“其实我是比较想问你,最近的救济站在哪里啦!”原来男孩儿来自北投,这一次来高雄不过是为了观光旅行,可是他不过是在坐巴士的时候睡了一小觉,钱和行李就都被偷光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阿信望着温尚翊,差点就默默流下两行眼泪。

“有多久?!”

阿信很仔细的想了想,回答,“三个小时。”

温尚翊垂下肩膀呼了一口气,刚才因为他说“我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他的心里还有一点疼,现在想想简直就是同情心泛滥,三个小时真的很久噢。

见温尚翊只是盯着他不答话,阿信有些一筹莫展的向四周望了望。他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或许他应该去找个公用电话打电话给玛莎,要他来接自己,但是难免又要被他骂笨蛋了吧,讨厌。

温尚翊见他有要离开的意思,慌忙拉住他的胳膊,“我带你去吃东西。”

“哈?”

“我会给你买很多好吃的东西!”

看着男人自告奋勇般的高举起手臂的模样,阿信终于忍不住,哈下腰哈哈大笑起来。明明已经是穿着西装年纪不小的英俊男人,举手投足之间却偏偏有一点孩子气。

真是可爱呢。

阿信故意板起脸,说,“突然说要请别人吃东西什么的,真的很像图谋不轨的怪蜀黍哎。”

“喂!我是好心!”

干!干嘛这样罗里吧嗦的?

虽然他本来就是图谋不轨……

“随便说说啦~走嘛先生,请我吃好吃的!”

温尚翊带着阿信去吃日式料理,在点菜之前,阿信看着菜单着实纠结了一会儿。“这个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哎。”“嗯……不过这个看起来也不错……”“怎么办?!这个也好想吃噢!”阿信慢慢移动着手指,眉头也纠结起来。

温尚翊把手按在菜单上,“通通都可以点。”

“什么?可是超贵的哎。”

“只要你喜欢,想要什么都可以。”

喂喂喂!这位先生也热心过头了吧?虽然温尚翊这样说了,但是阿信还是很艰难的取舍了一段时间,然后点了几样好吃不贵的菜品。

食物刚刚被端上来,阿信就很不含蓄的大快朵颐起来。

“真的很好吃耶,你不吃么?”

温尚翊一动不动的看着阿信吃东西的样子,突然觉得只是这样也很难得。如果可以……再摸摸他就好了。

“不……我不吃……”

阿信又塞进了一个寿司,这才抬起头,他不懂的是,为什么那个男人光是看着他吃东西,眼泪就能流下来,难道是被辣到了么?怎么他一直哭,哭个不停?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温尚翊慌忙背过身去,把眼泪擦干。

“对了耶,我都还没有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温尚翊……你可以叫我……”

“啊我晓得了!温先生!谢谢你的料理噢!”

你可以叫我阿翊……只是话还没有说出口,便被他那么疏远的称呼打断了。想起以前那个人,那样亲昵的叫着自己阿翊阿翊,哪怕自己皱眉头不愿意,他也要一直那么厚脸皮的叫下去。

想再听到这两个字,果然只能是奢望吧?

不,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眼前这个人,只是一个叫陈信宏的年轻男孩儿,他不是他的陈信宏。玛莎已经说过的,吸血鬼没有转世,世界上已经再也没有他的陈信宏。

可是真的会有这么巧么?名字一样也就算了,为什么从长相到声音到性格,都和他的陈信宏别无二致。是他太想念我了么?是他看我一个人过得太辛苦,所以回来陪我了么?是他要来兑现“永生永世陪伴着我”的诺言了么?

阿信见他发呆,便把手在他面前晃了晃,“温先生你怎么又走神了。有好吃的不吃真的很暴殄天物哎!”

在阿信费解的眼神下,温尚翊开始喝起了清酒。本来是度数不大的酒品,可是今天温尚翊只喝了不几杯,就醉得昏天黑地了。阿信看着眼前醉倒在桌子上的男人,有些担心的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背,“喂,先生,先生你没事吧?”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1 14:49:00 +0800 CST  

番外(二·代价)





阿信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他对流星许了两个愿望。

第一个愿望,他想遇到一个让他奋不顾身去爱的人。

第二个愿望,唔——他目前还没有什么想要的,留着以后再提。





流星会回应?你相信么?如果以后你爱上的人,因为你是一个吸血鬼而不能爱你怎么办?这样你还是心甘情愿么?

阿信点了点头,说我愿意。

流星说,那你去爱吧。





对流星许下的心愿果然是可以成真的,他真的遇到了一个人,让他爱到如此奋不顾身义无反顾。而他也真的像流星说的那样,因为他是一个吸血鬼而无法爱他。

流星跳到他的梦里,问他,“你后悔么?”

他笑了,反问道,“如果一颗彗星爱上一颗恒星,他只能在划过天际的时候才有机会和他擦肩而过,而且一生注定只有一次,你说他后悔么?”

流星想了想,说,“不后悔。”

阿信回答,“那我也不后悔。”





“你说你要杀了我?如果我们真的打起来,死的还不一定是谁。”

此时此刻,他最爱的人就躺在他的怀里,苍白的脸色,翕动的睫毛。他不介意一会儿死的会是谁,他只介意这场雨什么时候能停,他不想让他淋雨。

他轻轻的摸了摸他冰凉的手指,笑着说,“你太低估一个恋爱中的男人不怕死的程度了。”这是属于他漫长人生的最后一句话。

当他心脏被穿破一个洞的时候,他知道,他真的要死了。

失去这段永无止尽的生命,他并不觉得惋惜,反而觉得有一点释然。

就这样抱着他死去,简直太美了。

只可惜,他以后不能再保护他了。

不过也还好,在临死前的那一刹那,他也杀死了一直对温尚翊虎视眈眈的吸血鬼。吸血鬼闭上眼睛之前,对阿信说,“我爱你”。

可是阿信想,爱不应该是无所不用其极。





他觉得自己的血液在缓缓向外流淌着,越来越冷,越来越空,好像灵魂也飘荡了起来。阿翊再见,阿翊,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还要找到你,请你一定一定要爱我。

混沌之间,他看见眼前有一颗星星。

“你看,你那么爱他,却到死也没听他说一句我爱你,现在你还觉得不后悔么?”

阿信笑着,却没有力气摇头,“我不后悔。”

“好吧,我还欠你一个愿望,现在你可以许愿,我可以帮你实现。”

阿信想了想,说,“我想进到他的梦里。”

“哈?!”

“我买的戒指……还没有送给他。”

这个吸血鬼,简直是他见过最笨的生物!哪怕他现在许愿他想要立刻复活,流星想它也是可以帮他实现的,可是他却许下什么[想进到他的梦里]的鬼愿望,简直浪费他的心意。





流星看着他指着那片星空,说“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真的是最后一份礼物了。

天总归是要亮的。

如果温尚翊沉迷在这段梦里不愿醒来,那么他就可以永远活在温尚翊的梦里。

两个人一起活在梦境里,也算一起走过一辈子。

流星说,“你可以留下他。”

他却说,“阿翊,睁开眼睛吧,天亮了。”





流星骂他,“你真傻!你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他笑,“现在傻瓜要睡了,别打扰我。”

“你这样值得么?”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既然爱了总归要付出一点代价。”

“那么现在,在让你付出一点代价,你愿意么?”

“哈?”

“如果你爱的人能等你十年,就让你变成人类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真的?”

“我当然说话算话,但是这十年,你要活在永无止尽的黑暗里,这十年他不许爱别人不许有一刻停止想念你,否则一切前功尽弃,你也将会生生世世活在黑暗里。你愿意赌一把么?”

阿信没有考虑,他说,“我愿意。”





【番外二·代价·完】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2 11:18:00 +0800 CST  

番外(三·未拆的礼物)


CP:冠莎





老人已经垂暮,他的头发花白,眼镜带不带已经没有太大差别了,反正灰蒙蒙的一片,什么都快看不见。他的器官渐渐衰竭,虽然他拼命努力的想要活得长久一些,但是他总过是要离世,或许明天,或许后天。

坐在他旁边的男孩儿轻轻的执起他布满皱纹的手掌,他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指甲钳,他在极用心仔细的帮男人剪着指甲。“怎么样?我修指甲的技术越来越棒了吧?”

男孩儿冲老人挑了挑眉,一脸得意的神色。

不只是这样,男孩儿梳头发的手艺也越来越好了,以前帮老人梳头发的时候,总是因为不小心而牵扯掉几缕银白色的头发,但是现在已经不会了。

当然,哪怕偶尔掉那么一两根,他也会极为心疼的收纳起来。

老人轻轻的抚了抚男孩儿的脸颊,“你做的很好。”

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无论是帮我剪指甲梳头发,还是妥善的保管我的一辈子,你都做都那么棒。

老人年轻的时候,也谈不上多英俊,却偏偏能有这样可爱的男孩儿来爱他。

一生一世,生生世世,他何德何能。

现在他头发雪白,容颜衰败,男孩儿却仍旧一如往昔的惹人怜爱。

他总是忍不住想,是他耽误了他。

“玛莎,下辈子,就不要再找我了吧。”他苍老的声线因为这句话的沉重而有一些颤抖。他能够料想到,男孩儿在自己死去之后,该要去过怎样的生活。他会亲手将自己埋葬,然后漫无目的的寻找自己,等着自己长大,与自己相爱,再看着自己慢慢老去,最后目送着自己离开。

虽然他们知道,他们总有一天会重逢,但是每一次自己离去的时候,男孩儿都要这样撕心裂肺的痛一次,一次一次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死去的痛楚那么强烈,他是怎么忍耐下来的?

最过分的是,往昔那些美好,那些承诺,那些回忆,早晚都会被自己忘掉的。

只有男孩子一个人记得那些过去,不是太不公平了?

老人轻轻的抚摸着玛莎的脸颊,“你去爱别人吧。”你这样爱我,对你来说太累了。

男孩儿默默的转过头,过了一会儿才回望过来,“冠佑,我问你,你因为我,世世代代都没有子嗣,你后不后悔?”

老人用浑浊的眼睛凝望了男孩儿一会儿,才摇了摇头说,“我不后悔。”

“那么你每一次轮回,都因为我而众叛亲离,尝尽孤苦,你后不后悔?”

老人又摇了摇头,“我从来不后悔。”

“这就对了,难道这样还不够公平么?我爱你,你也爱我,只有你值得我这样去爱。”

我又怎么可能去爱别人呢?

在他年轻时总是飞扬跋扈牙尖嘴利的男孩子,只有在自己快要去世的时候才会显露出他的温柔细腻,偶尔会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老人想了一下,又说,“如果我下辈子,不再是刘冠佑。或者,连人类都不是,那你要怎么办呢?”

男孩儿轻轻的翘起嘴角,“你是花是草,我都一样爱你。”

男孩儿微微的低下头,亲在老人额头上的时候,同时有温热的眼泪滴在老人的眼角。




冠佑,其实我以前一直不知道,你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后来我知道了,你是我这一生等了半世未拆的礼物。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2 16:25:00 +0800 CST  
最后冠莎的番外都有了XDDDD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2 16:25:00 +0800 CST  
最后《未拆的礼物》是林夕作词的品冠的一首歌,不是冠佑哟XD
把这首歌放上来
写到这里,如果不出大意外的话,他就真的完结了XDDD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2 16:38:00 +0800 CST  
“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
温尚翊的嘴角抖了抖,着急的催促道,“接着往下说。”
“噢……”
“然后啊,我就一直病了十年,好不容易醒过来,就发现完全失去了记忆。”
“过去的事情……一点都想不起来?”
“嗯。”
“那你的哥哥叫什么?”
“哎呦我跟你说我那个哥哥简直呆死了,笨头笨脑的还总是被他男朋友欺负,还有啊……”
“叫什么名字?”
“刘冠佑。”








此时此刻,阿信和温尚翊正并肩坐在捷运站的候车位上,虽然阿信搞不懂,为什么刚刚对温尚翊说出他哥哥的名字时,温尚翊就立刻情绪激动的拉住他的手,说要和他一起回北投。
好吧,虽然阿信现在完全不明就里。
但是这一点都不影响由于带着喜欢的人见家长而产生的喜悦。
“阿翊,你有没有觉得,我们两个的关系发展的简直比动车还快耶。”
“哈?”
“就、才认识一天,我就有带你回老家见家长啊。”
“说过多少次了!这不是见家长!”






这绝对不是什么见家长,顶多只能算是故友重逢而已。在听到阿信说出他的哥哥叫刘冠佑的那一刹那,温尚翊已经可以确定,眼前这个皮肤白皙,里里外外都透着稚气的青年,就是他的阿信。
虽然其中,他还有许多问题搞不清楚。
比如阿信是怎样死而复生、又比如刘冠佑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他的哥哥。
显然,现在的阿信无法向他解答这些问题,所以他想要去找到玛莎和冠佑要一个答案。不对、哪怕要不到答案也无所谓。或许,他那样执着的想见到玛莎,是因为他觉得他还欠玛莎一个交代。
那就是——
我想和这个笨蛋永远在一起。
当年是我想不通、但这些年,当我独自一个人走过这些艰苦的不满荆棘的道路时,我没有一刻停止在想他。
或许我告诉自己支撑到现在,就是因为冥冥之中有种预感。
我知道他会回来、我知道他不会让我永远一个人。
这些年里,他终于想清楚,哪怕这个笨蛋是吸血鬼也好,不是人类也罢。
他喜欢他,握牢他的这双手,他再也不要松开。





温尚翊仰头靠在椅背上,趁着阿信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去握住他的手,他轻柔的抚摸着他的手指,每一个骨节都极为用心仔细,直到阿信有些怕痒的缩起手指。
他才轻声说,“我不觉得我们的发展快唉。”
“咦?”
我等这一刻,简直太久了。





虽然温尚翊打死都不愿意承认他今天和阿信回北投是为了见家长,但是现在的场景、干!简直就是他在家庭伦理剧里看到的小媳妇见公婆的典型场面。所以他现在究竟为什么要这样揪着手指,谨小慎微的坐在那两个家伙对面啊。甚至连喝咖啡都不敢发出太大声音。
现在就只差一句经典台词没有说出口了。
[请把你们的儿子交付给我。]
好吧,是弟弟,不是儿子。
十年过去了,坐在对面的玛莎却没有一点变化,仍旧是一团娃娃脸,哪怕是在生气的时候瞪圆了眼睛,那副样子也很可爱。坐在他旁边的冠佑倒是有了几分中年男人的沧桑。
只是他们并肩坐在一起,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却还是那么和谐。
他们没有分开的十年,没有错过彼此的每一个细节每一条皱纹,一想到这里,温尚翊突然就心生羡慕。
四个人分别坐在咖啡桌的两边,大眼瞪小眼的对峙着,见温尚翊没有先开口的欲望,玛莎便先发制人,凉凉的开口说道。
“我就知道阿信会去找你、只是没想到那么快。”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重要么?”玛莎看向阿信,随手指了指门口,“阿信、去陪那个小朋友踢足球。”
“喂、玛莎你干嘛支开我?”
“吼、看不出来你变聪明了嘛,要支开你当然有支开你的理由。”
阿信有些迷茫的看了看玛莎,又看了看温尚翊。只见温尚翊望向他的眼神里,竟然也有几分期待他离开的意思。
阿信想不通,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他们都知道,却单单只瞒着他一个人。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31 23:21:00 +0800 CST  
N久之后的番外四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到,晚安:)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31 23:23:00 +0800 CST  
既然这样我来占一下七百楼好了,怎么说也是个整数位,我也圆满了QwQ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8-06 00:14:00 +0800 CST  
最近看的文都有一百问,所以我也想写了(´・ω・‘)


信兽夫妻性向一百问(超自然版XD)

Q1请问你的名字是

阿信:阿信。
阿翊:温尚翊。
阿信:这一题真没有建设性= =+
阿翊:我也这样想= =
Q2年龄是?

阿翊:27了……
阿信:如果不算上辈子……大概二十岁吧?
(那要是算上辈子呢?)
阿信:活太久了,记不清……
(所以这究竟是年上还是年下咧?)
阿信:要你管!

Q3性别是?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这两个都是男人……)
阿翊:请相信你的眼睛= =+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11-11 18:13:00 +0800 CST  

Q4请问你的性格是怎样的?

阿信:就温柔、善良,很爱阿翊啊!
(默默吐槽:很爱阿翊……第一次听说这种性格o(╯□╰)o)
阿信:怎样!不可以噢?!
阿翊:现在应该算得上成熟稳重吧?
(那以前咧?)
阿信(抢着回答):不管是以前的阿翊还是现在的阿翊都超~可爱的~
阿翊:滚>||||||<

Q5对方的性格?

阿翊:表面上还蛮温柔善良的……(阿信挑眉:表面上?)不、不对,他一直表里如一,咳咳……
阿信(满足脸):小猫一样的性格~

Q6两个人是在什么时候相遇的?在哪里?

阿信(略悲伤):在阿翊二十七岁的时候,在街道上。我希望是这样……
(穷追不舍的:那实际是在哪里咧?)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11-11 18:13:00 +0800 CST  
阿翊(肯定的):就是在那里!

Q7对对方的第一印象?

阿信:明明穿着西装却一边走一边吃汉堡的人~表面很严谨,其实很可爱噢~
阿翊:这个人……我等了好久了……

Q8喜欢对方哪里呢?

阿信(抿嘴笑):阿翊的哪里我都喜欢。
(怎么感觉这个答案那么腥膻……一定是我想多了。)
阿翊:噢、那我也是好了。
阿信(不依不饶):什么我也是?什么是“好了”?
阿翊(无奈):好啦好啦~你的哪里我都喜欢,这样可以了吧?

Q9讨厌对方哪里呢?

阿信(鄙视状):说了哪里都喜欢啦……
阿翊:嗯。

Q10您觉得自己与对方相性好么?

阿信(困惑ING):什么叫相性?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11-11 18:13:00 +0800 CST  
(其实我也不大懂……)
阿信:那就没法回答了噢~

Q11您怎么称呼对方。

阿信:就阿翊啊~
阿翊:阿信、就这样。

Q12您希望怎么被对方称呼。

阿信:这样就很好。
阿翊:嗯。
(不想要什么特殊的称呼吗?比如达令哈尼亲爱的什么的?)
阿信(困扰):要阿翊这样叫我,他应该会害羞吧?
阿翊:……
阿信: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老公这个称呼不错。
阿翊(斜眼):那以后就叫陈信宏好了……
阿信:TAT不要,我叫阿翊老公也可以啊~

Q13如果以动物来比喻,您觉得对方是。

阿信:小猫,稍微逗一下就会炸毛,但是摸一摸就会冲你咕噜咕噜叫的那种。
阿翊(无奈):你才咕噜咕噜叫……他就大型犬吧,眼神很无辜的那种,(小声吐槽)其实都是假象……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11-11 18:13:00 +0800 CST  

楼主:饮爱成荒

字数:61900

发表时间:2012-06-13 03:1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1-01 21:36:43 +0800 CST

评论数:184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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