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超自然

改错别字:
[什么下一个约会机会下一个站点——]
是计划不说机会,如果哪天楼主打出完全没有错别字的一章,请不要大意的表扬我T T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6-29 19:59:00 +0800 CST  

阿信披上睡衣,准备去厨房给嗓子沙哑的温尚翊拿一杯水。明明已经是后半夜,但是厨房的灯还亮着,是玛莎偷偷的躲在厨房吃冰激凌,“胖猫,不要再吃了,小心你家冠佑不要你。”

“刘冠佑才不敢!”玛莎重重哼了一声。“还不都怪你,搞到那么晚,害我睡不着觉!人渣,人家第一次哎,就做的那么凶!”玛莎舔了舔勺子,向阿信投去鄙视的一瞥。

“啊哈,你听到啦?”完全没有被听到的窘迫,阿信此刻的表情反而有些开心。

“是啦是啦,这破房子隔音超差的!”玛莎转了转眼珠,突然说,“喂,你不想每次和他做的时候,都咬得自己满脸血吧?既然这么麻烦,干嘛不干脆把他变成吸血鬼?

“什……什么……”

“初拥,初拥你懂吧!吸干他的血,再把你的血液换给他,你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慌乱之下,阿信打碎了手里的杯子。

“懂是懂啦,可是……玛莎你很奸诈哎,如果把喜欢的人变成吸血鬼是好方法的话,你干嘛不把冠佑也变成吸血鬼,而是一世一世的去找他的转世……”

玛莎摇了摇手指,“因为刘冠佑的每一世都不嫌弃我吸血鬼的身份。”

阿信有些恍惚的回到房间,被清洗得很通透的温尚翊正趴在被子上小憩,听见阿信进来,立刻扬起头冲阿信笑了起来。“怎么去那么久?”

阿信走到床边,轻轻的抚摸着温尚翊的脸颊。

他嘴角的笑纹,和那个小小的酒窝,都让阿信那么珍视。

或许玛莎说的都对……把他变成吸血鬼,的确是让他永远和自己厮守在一起的好方法,可是……你看,我那么爱他,怎么忍心让他流着他最厌恶的肮脏血液,怎么忍心让他屈辱的永生下去。




其实爱情本来就好像一场献祭,只要你要,只要我有,没有什么不能给你。

包括给你自由。

“阿翊,我爱你。”

【第十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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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不会写H,应该是崩坏了T T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6-30 10:10:00 +0800 CST  

学姐看了一眼温尚翊,“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变化呢,还是很可爱。”

听了学姐的话,阿信的脸色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学姐,别乱说。”

学姐这才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一样,揉了揉温尚翊的头发,他们说,“以后帮你们举办一场像样的婚礼!”就挽着新娘走开了。

虽然学姐的最后一句话让温尚翊脸红,但是他还是抓住了话中的重点,他偏过头问阿信,“你的学姐见过我小的时候么?”

阿信有些慌乱的摸了摸鬓角,“阿翊别听他乱说啦,学姐疯疯癫癫的,总是胡言乱语。”

似乎是看出了阿信的局促,温尚翊很体贴的不再多问,可是疑虑没有那么容易消除。或者说,和阿信在一起以后,他的疑虑就没有消除过,反而越累越多起来。

阿信拉着温尚翊坐了下来,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阿信甚至觉得有一点点紧张。

温尚翊环绕了一圈“礼堂”,突然问,“阿信,既然你的学姐想举行西式婚礼,为什么不去教堂呢?”

阿信想了想,抿了抿唇,才说,“阿翊不知道吧,在基督教里同性恋等同于犯罪。”说着就转过头凝视前方,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起来。

这时,观礼的人有一点喧闹,大概是新郎挽着新娘开始走红地毯,阿信这才微微坐直了身体,向着红毯那边张望,突然,温尚翊握住了他的手,哎?阿翊一直很回避在人多的地方与他有亲密接触,今天怎么这样主动?阿信转过头看着温尚翊,只见他正眉眼弯弯的冲着自己笑,握着自己的手也加大了力气。

“阿翊……”

“阿信,我不介意当你的共犯。”

该死,自己最近总是被他感动到想哭。





阿信回握住温尚翊的手,目光转到前方,“新郎”和新娘已经走到证婚人面前,开始念结婚誓词。温尚翊全神贯注的看了过去,当“新郎念了第一句誓词以后,耳边突然传来阿信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

“I,陈信宏,from this day forward,take you温尚翊,to be my wife.”

阿信停了下来,等到“新郎”念好下一句才缓缓开口,“I will love you. I will cherish you. I will be true to you, no matter there is sickness or health,”

温尚翊这才意识到,阿信正在跟着新郎重复婚礼誓词,只不过把名字换成了他们的,他有些局促的捶了一下阿信的肩膀,“不要闹啦!又不是你在结婚,你干嘛要念?!”

可是阿信却完全不受干扰的接着重复下去,“until we are parted by death, and with this ring,as a symbol of this pledge. I now marry you.”

全部念好之后,阿信回过头,目不转睛的望着温尚翊,“你愿意么?阿翊?”

“愿意——什么?”

“做我的wife。”

“哈?!”

“或者是husband?”只要和你在一起,什么身份我都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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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求婚的戏早就想写,等到动笔的时候才考虑到不可能因素,那就是吸血鬼是没有办法进教堂的,于是拖了一天,直到把场地想好才能下手> <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2 08:25:00 +0800 CST  

忘写了这是第十四章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2 08:37:00 +0800 CST  
改BUG:
[学姐这才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一样,揉了揉温尚翊的头发,他们说,“以后帮你们举办一场像样的婚礼!”就挽着新娘走开了。]少了一个对啊T T是[对他们说]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2 08:42:00 +0800 CST  
温尚翊瞪大眼睛。

他亲眼看着阿信的行李被撞飞,凌乱的散落了一地。

他亲眼看着阿信的身子划出一道弧线,落在地上一动不动。

温尚翊愣了一会儿,摇晃了一下身体,这才冲着阿信跑了过去,因为跑得太快,腿又发软,几步路跑得摔倒了好几次。好不容易跑到阿信身边,他蹲下身子伸手去摸,只摸到一手温热潮湿的血液。

他不知道血是从哪里流出来的,只知道它源源不断,没有一会儿就汩汩的流出了一大片。

他不知道阿信哪处骨头有受伤,所以不敢乱碰他,只能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握住他的手掌。冰凉的,没有一点温度。他抖着手去试探他的鼻息,感受到他的呼吸打在自己的手指上,这才软倒在地上。

司机撞了人,也是一副慌乱不堪的样子,叫了救护车以后想上前帮忙。可是看着他身边的男孩儿像是丢了魂又故作镇定的模样,突然觉得不好下手。

温尚翊牢牢的握住阿信的手掌,刚想说些什么,就先剧烈的咳嗽起来。

他脑袋里突然千回百转,有时想一想他和阿信过去的时光,有时又想都怪自己,要不是自己要他赶快回来,他就不会出事。最后念头通通落在不能让阿信离开上。

如果没有阿信,如果没有阿信——

他哑着嗓子,终于能说出话来,可声音就像他的手指一样,抖得厉害。

“阿信,你醒一醒。”

“睁开眼睛啊,你看看我——”

抓住阿信的手指加大了力气,他没有哭,只是胸口的窒息感像是让他死过一遍一样,“如果你现在醒过来,我就答应你,一直和你在一起。”不对,他本来就是想要一直和阿信在一起的,这个条件对阿信来说太不划算了。他又想到几个星期前,阿信对他说,[阿翊,我们结婚好不好?]。

“我们结婚好不好,随便你想去哪里都可以,我都陪着你。去结婚啊好不好?阿信,你起来,我们现在就去啊。”

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他却毫不在意,只是握着阿信的手接着说了起来,“你不是说,不会让我一个人?不是说会一直陪着我的么?睁开眼睛啊阿信,看看我好不好。”声音破碎不见,最终变成了小小的啜泣。

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玛莎一边说着“对不起让一让”,一边从人群外面挤了进来。看着眼前这个车祸现场,玛莎并没有太过担心。他走到温尚翊身边,看着温尚翊握着阿信的手掌,嘴里念念有词,却已经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玛莎唾弃起躺在地上的阿信,心里腹诽道,“叫你玩啊,这下玩大了吧。”

玛莎轻轻拍了拍温尚翊的肩膀,“哪有那么麻烦啊,让我来!”说着,狠狠的冲着阿信的人中掐了下去。

阿信像是受不住疼的一样扭过身子,捂住嘴唇大声喊了起来,“我靠!拖把头你要死啊!我还没有听到阿翊说我爱你耶!”

看着眼前这戏剧性的一幕,温尚翊有些呆愣的站了起来。

因为身体发软,还踉跄了两下。

此时此刻,哪怕自己的脑袋在混沌不清,也大概摸清了阿信刚刚并不是真的失血休克,而是在撞晕骗自己的真心话。温尚翊扶住一边的汽车稳住身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还坐在地上的阿信。

他的眼神并没有被欺骗的愤怒,他只是想死死的看住他,怕自己一眨眼睛,阿信就不见了。

但是显然,阿信心虚的曲解了温尚翊的眼神,他快速的站起身,想要握住温尚翊的手,但是手动了动,却没有动作。

他知道,自己这回做的真是太过分了。

过马路的时候,感到车撞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躲闪不及只能让它撞一下。反正对他来说被车刮刮碰碰只是小事,填个小伤口罢了。

倒在地上的时候,阿信有点心慌,普通人类被车撞到,怎么说也要昏厥一下再住两天医院。要是自己现在若无其事的就站起来,恐怕温尚翊的心里会起疑。可是,他又不想让阿翊担心……

就在阿信躺在地上进行着两难抉择时,温尚翊已经摇摇晃晃的走到自己身边,握着自己的手说着那些自己做梦都想要听他说的话,终于想要继续听下去的欲望战胜了害怕温尚翊担心的忧虑……

现在,阿信看着温尚翊苍白的脸色,和翕动着的嘴唇,他终于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

“阿翊……我……”

温尚翊将眼睛往下移,看着阿信原先雪白的衣领被鲜血沾湿一大片,鲜红得刺眼。

他看着一小步一小步向着自己走过来的阿信,突然就觉得自己什么气都不应该在有了。他伸出手,握住阿信不安的揪着衣角的手,将它摊平,覆盖在自己的眼睛上。

很快,阿信的掌心濡湿了一大片。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5 08:42:00 +0800 CST  
改BUG
[看着温尚翊握着阿信的手掌,嘴里念念有词,却已经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错别字啥的!!!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5 09:15:00 +0800 CST  

玛莎趁着救护车还没来之前把阿信和温尚翊抓上了楼,阿信虽然看起来很清醒的样子,但毕竟出了那么多血,温尚翊还是觉得不放心,坚持要他到医院检查一下。玛莎却说阿信身体那么健康,去了医院也是浪费钱,脑袋流血也只是小伤口,没漏洞就好,随便包扎一下就OK。

如果阿信真的到了医院,被医生检查出他身体里混乱的血型,不被当成怪物被展览起来才怪。玛莎四处翻翻找找,从角落里找出了已经落了灰的绷带。无所谓的拍掉上面的灰,就往阿信的脑袋上面缠。

玛莎一边给阿信包扎,一边安慰温尚翊,“尚翊不要担心啦!我以前在学校学过……护理。”

夸下海口的玛莎最后将阿信缠成了兔子模样,温尚翊怎么看都觉得不靠谱。

阿信本来就一直在寻找一个来着温尚翊撒娇的机会,现在头部受伤,更是变本加厉。每天不是缠着温尚翊给他削苹果,就是要温尚翊陪他看海绵宝宝。这两天气温出奇的高,一天不洗头发就难受的要死。

阿信额角受伤,被温尚翊禁止沾水。

因为害怕头发有味道,他不敢靠温尚翊太近,只能委屈的望着温尚翊撇嘴。

终于第三天,阿信坚持不下去,说什么也要被头发洗干净。温尚翊被他磨的没有办法,只好说,“好吧,我帮你,但是你不许乱动!”

温尚翊烧了开水,倒进盆里,调好水温,这才把阿信喊了进来。他找了一个塑料布,小心翼翼的包裹在纱布上,一边包裹,一边有些心疼的问,“疼不疼?”阿信笑着摇了摇头,抬眼望着他,心里想着[明显你的心比较疼]。

温尚翊一手拿着杯子舀水,一手轻轻的拨弄着阿信的头发。因为害怕水渗到纱布里,所以动作分外缓慢细致。阿信的头发很软,像是怕损害到他的头发一样,动作更加的小心翼翼。

他又时会不小心摩擦到阿信的脸颊耳后,然后阿信就像畏痒一样的小声笑起来。

“不要碰耳朵啦,很痒耶阿翊。”

看着他闭着眼睛微笑的样子,温尚翊也觉得有趣,就故意去碰他的耳朵,没一会儿,阿信的脸就红了起来,干巴巴的撇出一句,“小心鬓角。”温尚翊知道他在害羞。

温尚翊小心的把洗发水抹在阿信的头发上,动作轻柔的打出了泡沫。有泡沫飞到阿信的眼睛边,温尚翊就伸出手指帮他抹去。趁着阿信闭眼睛的时候,温尚翊仔细打量起了他的眉眼。

因为失血而更加苍白的皮肤,浅浅的双眼皮,高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

甚至是眉骨处的那颗痣。

温尚翊一处一处的用眼神描摹过去,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似乎和记忆中的一张脸重叠起来。

似乎在哪里见过。

可是又无论如何都想不起。

温尚翊把泡沫冲掉,用毛巾包裹住他湿漉漉的头发。

“好了,可以了!”

阿信睁开眼睛,笑着去摸温尚翊还沾着泡沫的手指。

“好舒服,以后我也要帮阿翊洗头发。”

温尚翊看着阿信站了起来,离自己越来越近,温尚翊突然开口问道,“阿信,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阿信的手一抖,撞到了旁边的水盆,还冒着热气的水通通洒到阿信的裤子上。

“没有……没有见过……阿翊干嘛要这样问?”

温尚翊有些失笑,“不过是随口问问罢了,你干嘛这么紧张?”

说罢,温尚翊就去找拖布想要把水擦干净,只留下阿信垂着头傻傻的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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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定要写到阿翊发现真相,不写到不停手XDD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5 10:01:00 +0800 CST  

这天的阳光很好。

阿信懒懒的躺在床上,正在翻一本画册,而温尚翊就靠着床头坐在他的旁边,正在吃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杨梅。阿信打了个哈欠,把画册合上随手放到一边。他的眼睛瞟到一边正在吃杨梅的温尚翊身上。

不知道是食物对他的诱惑力比较大,还是阿翊对他的诱惑力比较大,他蹭了蹭身子,挪到温尚翊身边,最后干脆仰躺在他的腿上,冲着他张了张嘴,用意不言自明,[我也要吃,喂我一颗]。

温尚翊有些心疼的数了数杨梅。

“没有几颗了哎。”

“来嘛,阿翊不要那么小气。”

温尚翊只能咬了咬牙,拿出一颗放在阿信嘴里。

最后就干脆自己吃一颗,自己吃一颗。没一会儿,一盒杨梅就被分食干净,啊不对,还剩下一颗。温尚翊看了还躺在自己腿上等着自己喂食的人,狠了狠心,把这颗杨梅喂到他的嘴里。

可是,躺在自己腿上的那个人,却不甘只享用杨梅。

吞咽艳梅的时候,阿信轻轻的用牙齿叼住温尚翊的手指。看着温尚翊没有躲闪,又伸出舌尖,轻轻的舔弄起来。直到把他指尖的杨梅枝叶都舔舐干净,才松开了牙齿。但这不是完结——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阿信抓住温尚翊的手腕,在上面落下细碎的亲吻。

温尚翊蜷起手指,却没有推拒,由着他动作。

此刻阳光钻进窗帘,稀稀落落的打在阿信的脸上,把他脸上细小的绒毛都镶嵌上了金色。温尚翊忍不住用另一只手去摸——

这是温尚翊这一年里,或者说是前十八年里最美的画面。

事实上,他这一生有陈信宏的存在,本来就已经美得无以复加。

从小他的父亲就告诉他要独立要要强要坚韧,温尚翊也的确照着他父亲的要求去办,小时候被人欺负戏耍他不曾哭过,被人欺骗愚弄他不曾哭过。或许在谁看来,他都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但是他的心里,却偏偏比谁都希望有人能将他一生妥善保管。

温尚翊知道,陈信宏就是这个人。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5 17:18:00 +0800 CST  
阿信得到他的回应,开心的做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去亲他的脸颊和耳垂。

想来除了那次,他们也很久没有亲近了,现在气氛这样煽情,此时不推倒更待何时?阿信伸出手臂,环住温尚翊的后背,亲吻也变得绵密起来。

这时——

温尚翊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

实在不识相!阿信刚刚想拿过挂断。温尚翊就伸长手臂抢了过来,“唔——等下——是石锦航!等一等——”

阿信只能怨念的看着温尚翊接起电话。

“喂——石头,怎么了?……啊哈,是这样么?的确糟糕”阿信看着温尚翊接了电话就无暇顾及他,不由得有些不爽起来。他直起身子,耳朵牢牢的贴在手机后面,试图听见对面的石锦航在说些什么,但是总是无果——

阿信到现在还耿耿于怀的记得那时石锦航和温尚翊在酒吧的亲密接触,虽然知道石锦航已经交了女朋友,但是对他的存在还是有些忌惮。更何况刚才,阿翊居然为了接听他的电话而推延了与自己的亲热,想到这点阿信就更加觉得酸涩。

想到这里,阿信轻轻的吻向他的耳垂,手指也伸向温尚翊的胸膛。

“唔——”意识到自己发出了奇怪的声音,温尚翊慌忙捂住听筒,冲着阿信低声嚷,“我在讲电话耶,不要闹!”

“好啊!随便你讲好了。”阿信没有诚意的回应。

一个吻又再次落在温尚翊的脖颈上。

温尚翊知道跟这个家伙根本就说不通,只能重新跟石头讲起电话,打算速战速决。“这样啊……一定要去么……”阿信把手伸进温尚翊的衬衫里,在他的胸膛上轻轻的磨蹭着,在听到他说[一定要去么]的时候,手指加大了力气。

“混蛋……”温尚翊咬牙切齿的骂了一身。

“怎么了尚翊?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怎么声音怪怪的?”那边的石锦航有些担忧的问道。

“没有……没有啦!我知道了我会去的先挂了!”温尚翊一口气说完,慌忙把电话挂断,因为这时阿信已经用嘴村轻轻的抿住了他的耳垂。

“阿翊要去哪里?”趁着吻他的间隙,阿信问道。

“嗯……唔……石头说,石头说酒吧的人手不够,让我去他那边住两天,帮他的忙。”

“那阿翊……”

“你不是都听到了?我已经答应了。”

阿信原来还是一副得意洋洋游刃有余的表情,现在却通通破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苦着脸望向温尚翊,“什么?要去几天?一定要去么?不去可不可以?”

“五天而已啦,已经答应人家了,怎么可以不去?”

哪怕阿信再怎样撒娇耍赖软磨硬泡,温尚翊还是收拾了几件衣服跑去和石锦航同住。虽然酒吧离公寓并不远,阿信也一下课就泡到酒吧去喝可乐,但是到了晚上,温尚翊却不能跟他一起回家,想到此刻温尚翊正和石锦航睡在一张床上,阿信更是夜不能眠。





这天中午,公寓里只有阿信和玛莎在,阿信趴在沙发上翻看一本影集,玛莎靠在不远处的门框上看着他,因为上次的小车祸,阿信的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因为害怕被温尚翊讨厌,阿信就一直固执的不肯出门狩猎,总有一天,这个家伙会把自己饿死。

玛莎走到他面前,把他手里的相册拿走,啪的一声放在茶几上。

“干嘛啦?”阿信抬起头看他。

“阿信,你很长时间没有吸血了吧?”

阿信皱了皱鼻子,有些不解的问,“干嘛?”

“我的血,给你吸怎么样?!”

“哈!?”在缺少食物的时候,吸血鬼之间互相吸血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是一个缓解饥饿的好办法,可是这个拖把头,什么时候这么好心了?阿信往沙发靠背上缩了缩,“你说真的?”

“要不是怕你变成第一只因为失血过多而死的吸血鬼,我才不会牺牲我自己。快来啦,别磨蹭!”玛莎掀了掀衣领,把修长白皙的脖颈伸到阿信面前,等着他一口咬下来。

阿信吞了吞口水,新鲜血液对他的诱惑简直太大了,他根本没有理由拒绝。

阿信变出尖利的獠牙,果断的咬在玛莎的脖颈上。

温尚翊动作轻快地走上楼梯。出发之前,他告诉阿信自己要搬到石锦航那边住五天,但是第三天刚过,温尚翊就因为提前完成了所有工作而被允许提前回家。

为了给阿信一个惊喜,温尚翊没有提前打电话给他。

温尚翊只要一想到阿信赖在酒吧里,一边喝可乐一边掰着手指数自己还有几天才能回家的呆样子就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看到自己回来一定会很开心吧?光是这样想着,温尚翊打开门锁的手指都变得欢快起来。






卡擦——

门开了——

“阿信!!!我回来了——”

眼前的画面让温尚翊有些发懵,他的惊喜还没有给出去,阿信就已经把惊吓回馈给他。





【第十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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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到这里:D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5 17:19:00 +0800 CST  
我是来改bug的,是〔最后就干脆自己吃一颗,为他吃一颗。〕小地方的错别字太多了,大家见谅T_T更文过两天继续:D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5 19:39:00 +0800 CST  

第十五章





温尚翊看着阿信缓缓抬头,嘴角上还带着未干的血迹。

这幅画面对温尚翊来说简直太熟悉了,这幅纠缠了他十多年的画面再一次重现在他眼前,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重现的主角竟然是阿信。

温尚翊转身想跑,可是因为太过慌张,砰的一声撞在了门上。

阿信是吸血鬼——

阿信是吸血鬼——

这是骗人的吧?假的吧?怎么可能?

快来个人告诉自己,这只是一场玩笑。

不——他亲眼看见阿信咬住玛莎的脖子,亲眼看见阿信吮吸玛莎的鲜血,他没有办法再自欺欺人。一瞬间,对真相的绝望,被欺骗的恐惧,对未来的迷惘全都涌了上来,通通挤在一起,脑袋里混沌一片。

他看着阿信冲自己走了过来,牢牢的握住自己的手腕。他竟然没有想到要躲。

“阿翊……”阿信的声音在抖,到了最后竟然带了颤音。温尚翊知道,他比自己还要害怕。

“你是吸血鬼?”

“阿翊……我……”

“说啊!”

“是……我是……”没有借口没有辩解,他颤着声音承认了这个事实。可笑的是,温尚翊在刚刚的一刹那,却在心里祈祷着,[求你骗骗我]。

温尚翊用力挣脱开阿信的手腕,他必须快些逃离这里。但是吸血鬼的力气简直太大了,他无论如何都挣扎不开。“阿翊,不要离开……求求你……不要害怕我。”

“松开我!”

“不要害怕我……我不会伤害你。”阿信更加用力的握住温尚翊的胳膊,他的眼睛一阵酸涩,眼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他哭了,不停的流泪,温尚翊却没有力气去帮他把眼泪抹掉。

准确的说,是他不敢。

或许,这对于温尚翊来说并不能说是眼泪——

这只是污秽不堪的血色液体。

意识到这一点,阿信慌忙用手背去把眼泪抹掉,很快手背就红了一大片。

“阿翊不要离开,不要走,陪在我身边好不好?”他还在做着无谓的恳求,意识到温尚翊眼神里的绝望越来越密集,阿信的心里也产生了深切的恐惧。啪的一声——门合上了,窗帘和窗户也都在一瞬间关了起来。

小小的公寓变成了一个密室。

温尚翊知道,自己就算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

“阿翊,不要走……求求你,好不好?”

“混蛋!”

阿信将温尚翊一把推到沙发上,他蹲在他面前,用充满乞求的眼神望着他。只要你不离开,要我做什么都好。这个世界太冷了,留在我身边让我取暖吧,求求你,好不好?

温尚翊狠狠的瞪着他,他只想快点离开这里,不然他知道他一定会死掉。

阿信再一次攀附了过来,试图把温尚翊抱在怀里,温尚翊趁着这个机会,狠狠的一脚踹了过去,阿信没有躲,他只是牢牢握住温尚翊的脚踝,亲吻绵绵密密的落在温尚翊光裸的小腿上。

这是阿信的吻——

还是一样的温热又柔情蜜意,只是温尚翊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心跳的。

他的心死了。

“放开我!”

“阿翊——不要怕我——忍耐一下,就一下,好不好,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阿信的嘴角突然带上笑意,像是想到了最幸福的事情一样。可是他的眼睛却变得血红,像是被梦魇住了一样。“阿翊,我们永远在一起好不好?我永远不会丢下你,永远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永远和我在一起好不好?]他一边重复着这句话,一边拽住温尚翊的小腿,大力的把他拉到自己怀里。

“我爱你啊阿翊,我爱你。”无论如何,请不要忘了我爱你。

“混蛋!放开我!”

阿信附到温尚翊的身前,用嘴唇慢慢的解开温尚翊的纽扣。

一颗一颗,都极为用心。

等到阿信在抬起头的时候,温尚翊看到他嘴角尖利的獠牙。

温尚翊看着他慢慢靠近自己。

他要把自己变成吸血鬼!要把自己变成他的同类永远禁锢在他身边!

“不——不要——求求你——不要——”

“不疼的,阿翊,一点也不疼的,只要忍耐一下就好了。”阿信的声音哽咽起来,嘴唇却越来越靠近温尚翊的脖颈,只要一下子就好了,只要一下子,阿翊就将会永远属于自己。

和我长相厮守不好么。

和我永无止尽的活下去不好么?

阿翊,不要丢我一个人,太孤单了。

阿信张开嘴——

然后,他听到温尚翊冷冰冰的声音,“如果你不能放了我,杀了我还能让我少恨你一点。”

阿信停下动作,抬眼一眨不眨的望向了温尚翊的眼睛,他的眼里带着那么深刻的绝望和恐惧,通通都是自己给他的。阿信终于忍不住,抱着温尚翊哽咽起来。“阿翊……我爱你啊……”

温尚翊没有动——

他慢慢的松开了温尚翊。

这时,门卡擦一声打开了,客厅里突然一片光亮。

“走啊,快走啊阿翊。”

温尚翊被这一系列事情吓得有些发懵,还傻傻的坐在那里,没有动作。

“快走啊,温尚翊!”

阿信又喊了一声。

这时,温尚翊才飞速的站起身,向着门外跌跌撞撞的跑了起来。他视野里的最后一幅画面,是阿信望着他微笑着的脸,可是——

一滴鲜红的眼泪,顺着阿信的眼角,缓缓的滑落下来。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6 12:12:00 +0800 CST  
改BUG(这都快变成没章必要环节TAT)
阿信看见阿信向着男人伸出手臂——
是[温尚翊看见阿信向男人伸出手臂]
其实不改大家也都会自动转换人称的吧(你够!)谢谢大家,鞠躬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7 22:14:00 +0800 CST  

小猫最近总是病怏怏的,不知道是不是它觉察出了自己准备的食物与温尚翊的准备的不同,它吃的东西一天比一天少了。真的有那么难吃么?阿信沉着脸,郁闷到恨不得自己先去尝一口。

小猫带回来的时候,只有小小的一点,放在自己的手掌里还要显得小一圈。最后在温尚翊细心地照料下,终于把它照顾成一个小胖子,可是现在,它的身材却有回转的趋势。阿信轻轻的摸了摸小猫的背,它的骨头有一点搁手。

想了半天以后,阿信只能嘀咕了句,“阿翊,你也真狠心。”

其实阿信也知道的,自己是吸血鬼的事情没有办法瞒他一辈子,但是阿信想了所有被他发现的方式,却偏偏没有想到,会被他撞破自己最最不堪的样子。

他的心里,一定会加倍的嫌恶自己吧?

阿信双手圈住小猫的身体,将他高举起来,用鼻子轻轻的去蹭它脖颈间的绒毛,“他不回来,我就带你去找他怎么样?到时候你装一桩可怜,也许他心一软,就回来了。”说道最后,阿信自己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也知道,这等同于天方夜谭。





阿信把小猫揣在衣兜里,向着酒吧的方向走去。

他没有上楼,只是站在太阳曝晒最严重的地方,他在等阿翊什么时候能看到他。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楼上的窗帘后,静静的看着他。他没来之间温尚翊就已经站在那里了,看着他慢慢走近,然后心就突然泛起了密密麻麻的疼痛。一开始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让他震惊的没有办法理清思绪。

现在温尚翊觉得,有些事情是该理理清楚了。

和阿信在一起发生过的许多事情,温尚翊都被他们归类于“超自然”,现在想来,他生命里最最“超自然”的事情,大概就是这个吸血鬼。曾经自己一直以为他善良温柔又柔软,是自己生命里出现过的最好的人。

哪怕是现在,温尚翊也不能否认,他是个好人。

还爱他么?

爱,怎么会不爱,曾经深刻到骨髓里的喜欢又不是玩假的。

他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为自己办过的事,都密密麻麻的缠绕在心里,温尚翊想,或许终其一生,也没有办法彻底把他抹掉。

可是,单单是喜欢有什么用呢?

如果没有童年那些记忆,自己或许会包容他吸血鬼的身份,甚至是陪他做生生世世吸血鬼也没什么所谓。可是要怎么忘掉呢?父亲一次一次对自己说,“吸血鬼是天下最邪恶的物种,长大以后,你的责任就是杀掉所有吸血鬼。”

小的时候,自己对这些话还是懵懵懂懂,只是父亲说了,就把他记在心里。

直到雷雨交加的那一天,父亲推搡着自己说快跑,于是自己闭着眼睛在雨里飞跑了起来。等到再回头的时候,一道闪电打过,他看见父亲的脖子牢牢被人咬住,最后抽搐着倒在雨里,一动不动。

那是吸血鬼。

吸干父亲的血的人是吸血鬼。

他们是全天下最肮脏,嘴邪恶,最令人不齿的物种。

温尚翊跑了回去,一边扶着父亲脖颈间的伤口,一边断断续续的抽泣着。[我会杀光我身边所有的吸血鬼]。

七岁的时候这种想法就已经植入到了他的脑袋里,该要怎么改变?

怎么可能改变?





温尚翊扶住窗台,眼睛却不由自己的张望过去。

他看见阿信摇晃了两下身体,最后慢慢的倒向墙壁。

他突然想起,阿信有多害怕阳光。以前,阿信因为受到了阳光的曝晒,脸上出现了一道道红痕。那时自己还以为他是紫外线过敏,跑到药店去帮他买治疗的软膏。现在想想真是可笑,什么软膏能治好吸血鬼对阳光的恐惧?

他们之间,根本就是无药可解。

温尚翊狠狠的捏住窗台,心里不停的念着“走吧,快走吧。”

可是阿信却咬了咬牙,再一次摇晃着身体,离开了墙壁,站的更加笔直。

十五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三个小时。

他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时间转到中午,正是太阳最裂的时候。再晒下去,真不确定他会不会死。阿信眯着眼睛,仰起头,向着温尚翊的方向望了过去。只是他不知道的,温尚翊也躲在窗户后面,守着他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三个小时……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8 08:49:00 +0800 CST  

最后温尚翊终于忍受不住,跑到玄关处随手抓了一把伞跑了下去。

温尚翊一边跑一边把伞撑开,跑到阿信面前,挡在他的身上。

“阿翊……”阿信抬眼望向温尚翊,嘴角牵了牵,像是要笑一样,却终究没有力气,只是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水雾。

“伞给你,你走吧。”温尚翊把手中的伞伸到阿信面前,冷淡的说道。

为什么呢?为什么不抬眼看一看我呢?




你明明就在心疼我,怎么又舍得我那么痛呢?

阿翊,快点回来吧,我真的快撑不住了。





阿信小心翼翼的伸出手,覆盖在温尚翊握着伞柄的手上,“阿翊,对不起。”

“哈?!为什么对不起?!”

“我骗了你。”

温尚翊挪开自己的手,“没有必要了。”

“阿翊,原谅我好不好……和我回家好不好。”

温尚翊终于仰起头看着他,“阿信,我们没有办法在一起的。我没有跟你说过……或许你觉得不可思议。我的父亲是一个吸血鬼猎人,他是被吸血鬼咬死的。我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若无其事的和杀害我父亲的物种在一起?”

阿信腿一软,向后退了一步。

话已经说开了,就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阿信脑袋里一片混乱,却仍然知道,眼前这个人不会再回到自己身边了。

阿信抖着手去摸温尚翊的脸颊,温尚翊咬了咬牙,没有躲,就当是最后的温存吧,他这样想。





“阿翊,真的不能回头了么?“

温尚翊扭过头。

“阿翊,真的不能回到我身边了么?”

仍旧没有回答,可是他的表情是那么坚定,好像已经说明了一切。

阿信扯了扯嘴角,发出的声音干瘪到不像自己的,“阿翊,你真的那么恨吸血鬼么?”

温尚翊转头望向阿信,看见他不满红痕的脸颊上交错着血红色的眼泪,分外的触目惊心。温尚翊不由自主的又将雨伞向阿信偏了偏。阿信闭了闭眼睛,温尚翊不知道的是,此刻他不经意的温柔,才是最能杀死他的武器。

阿信笑了笑。将手伸向衣兜里,拿出一把短匕首。

“阿翊还记得这个么?”

“哈?!”怎么会不记得,是他父亲的匕首,可是,它不是很久以前就丢了么?

阿信没有理会温尚翊诧异的目光,他自顾自的接着说,“阿翊你知道么?只要是生物都有他的软肋,哪怕是吸血鬼也不例外。”

阿信握住刀锋,把匕首递给温尚翊,见温尚翊接过去,才接着说道。

“只要对准心脏,狠狠的刺下去。”

“啊?”

“阿翊,如果……如果是你,我不会闪躲。”

温尚翊这才知道,阿信是在要自己杀了他,然后成全他对父亲“杀掉身边所有吸血鬼”的诺言。不——亲手杀掉他?怎么可能?

温尚翊的手一抖,匕首差点掉在地上,阿信却牢牢握住温尚翊拿着匕首的手,冲着自己心脏的位置狠狠的刺了下去。

他望着温尚翊的目光仍旧是温柔的。

比起那么不堪的活下去,死在你的手里还能让我觉得我的人生有一点意义。

锋利的匕首刺透阿信的衣服,很快白色的衬衫就浮现出一丝血红。

“不——不——不要——”温尚翊突然喊了出来。

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他愣是挣脱开阿信攥着他的手,匕首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温尚翊傻傻的后退一步,看了一会儿占着阿信血迹的匕首,又抬头看阿信胸口的伤痕,很长时间以后仍是觉得后怕。

阿信的脸上浮现出喜悦的神色,他向温尚翊走近,小心翼翼的问,“阿翊,你舍不得杀我是不是?你还在乎我是么?”

在乎?怎么会不在乎,我比在乎我自己的生命更加在乎你。

甚至自己对父亲的誓言放在你面前都不值一提。





温尚翊退后一步,仍旧低着头,“阿信,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阿翊……”

“再也不要见面了……只要你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会以为你已经死了。”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8 08:49:00 +0800 CST  

“阿翊……”

“如果你不能遵守约定的话,那我就永远消失。”

“阿翊……”

阿信的声音哽咽起来,他不知道该要说声么,只能一声一声毫无意义的唤着阿翊。这时,从他衣兜里传来的小猫叫声打破了寂静,“喵……”

阿信抖着手从衣兜里拿出小猫,递到温尚翊面前。

“你走了以后,它都不怎么吃东西。”

阿信握住小猫,伸到温尚翊面前,“你看他多可怜。”抽了抽鼻子,他又接着说,“阿翊,你在乎我么?”前后话题转变的简直太大了,温尚翊想了半天,才干巴巴的说了一声,“不。”

“可是……我在乎你。”

“阿翊,我愿意遵守约定,以后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

阿信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愿意,永远退出你的生命。”





阿信最后深深的望了温尚翊一眼,像是在心里和他进行最郑重的道别,害怕眼底的眼泪会让这个人模糊不清,于是就狠狠的把眼泪擦掉。可惜眼泪越蓄越多,越擦越汹涌。阿信知道,他眼中的这场雨,永远也不会停。

温尚翊看着阿信离开,这才抱着小猫跑上楼。小猫比被抱养来的时候更加瘦小,骨头都快显露出来,简直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也不为过。而且一直病恹恹的不爱动弹,好像没什么精神。

温尚翊抱着小猫飞快的跑,飞快的跑——

他以为眼泪会向后流的,没想到,啪嗒啪嗒,都落在小猫柔软的绒毛里。

温尚翊刚刚打开门,小猫便不知道哪里来的精神,跳上窗台,它正在看阿信离去的背影。


它终究还是舍不得他,哪怕他又懒又小气,总是克扣它的口粮,还不许它对自己过度亲近。“喵……喵……”小猫对着阿信离去的背影不停的叫着,声音凄厉到温尚翊以为它也在哭。

温尚翊抹了抹眼睛,站在窗台前,看着阿信越走越远,他没有回头。

楼下的酒吧里突然传来了悠扬的音乐声,大概是石头的女朋友在练唱,她的声音优美又甜腻,唱的竟然是一首《我只在乎你》。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其实我是想问你,想不想租用我现在住的学生公寓。”

“虽然上次有好好地做自我介绍,但是阿翊好像不记得了呢,我叫陈信宏!要记得噢。”“

“我的意思是,这里也是你的家啊。”


[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

“我也想知道,爱上一个人,究竟能够为他奋不顾身到什么地步。”

“阿翊,你愿意让我试一试么?”

[任时光勿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阿翊,我好喜欢你。”

“阿翊,我爱你。”

“阿翊,留在我身边好不好?永远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因为我得了一种阿翊不爱我就会死的病,





以前的一字一句,言犹在耳。

温尚翊终于控制不住,把手臂覆盖在眼睛上,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他手臂与眼眶的缝隙源源不断的滴落下来。

【第十五章完】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8 08:49:00 +0800 CST  
改BUG(这果然是每章必要环节么?)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楼上的窗帘后,静静的看着他。
是[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楼上的窗帘后,温尚翊也在静静的看着他。]
只有一张就完结了TAT好舍不得,关于BE还是HE的问题,如果不出大意外的话是HE噢(如果按大纲进行的话),如果突然转变为BE也太坑爹一点了吧?
明天楼主去英语考试XDDD停更一天哟XD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8 09:06:00 +0800 CST  

小男孩儿看着他的目光有些迷惑不解,虽然年纪小小,大概也在心中腹诽他的幼稚。可是在他的一再坚持下,小男孩儿还是伸出手指,和他钩在一起。两个人的小拇指连在一起的时候,小男孩儿偷偷抬起头看着他。

只是一刹那而已,阿信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小太阳。

他要离开的时候,小男孩儿拉住他问,“还会再见面么?”

还会在见面么?哈?!谁知道呢。

本来这次去孤儿院看他,就只是一时兴起。没有料到的是,从那以后,想去见见他的念头就一发不可收拾。

阿信始终记得那次见他的时候,他蹲下身把小男孩儿揽在怀里,小小软软的一团,抱着很舒服。

往后的那几年里,他便一直在暗处观望着他,看着原来那个唇红齿白的小男孩儿,成长成干净爽朗的少年,心里竟然平白就生出了一种满足感。

阿信记得温尚翊八岁的时候,和同一个孤儿院的小孩子踢足球,最后却因为表现的太好而受到排挤,一群恶劣的小男孩儿围着他打,那是自己第一次出手帮他赶跑欺负他的坏孩子。

阿信记得温尚翊十岁那年的圣诞夜,自己买了糖果放在他的枕头边,他醒来以后还以为有圣诞老人,呆呆的揉着眼睛,四处寻找的样子很可爱。

阿信记得温尚翊十五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邻班的清秀女孩子,每天放学都会在学校门口等她放学。虽然最后他们也是无疾而终,但是阿信却始终记得那时心中泛起的酸涩情绪,心里像是长出了无数条藤蔓,把自己的心脏箍紧,差一点就透不过气。

阿信记得温尚翊十七岁的时候考上大学,却因为孤儿院不再提供资金而一筹莫展,于是自己便使了个小把戏,把中奖单据塞到他买的那箱啤酒里……

阿信记得……

阿信记得……

凡是有关于温尚翊的事情,阿信通通都记得。








他这十年真的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他只是一直在等着温尚翊长大而已。

他这一生因为太过长久,有许多事情都已经模糊不清,他见够了这个世界的肮脏污浊,只有那个倔强成长的少年,是他唯一的光源。

当他认清自己感情的时候,早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解。

一开始的时候,他接近温尚翊的目的并不是那么单纯。他心里想的是,既然那么喜欢,为什么要放开他呢?

就像盲人紧紧握住最后一寸阳光一样,他也要牢牢地紧握住温尚翊。

把他变成吸血鬼,永远陪伴自己就好了,自己就可以不孤单了。温尚翊遭受的苦难已经够多了,又何妨再多一点呢?

但是等到他真正的爱上温尚翊以后,他才知道,为什么玛莎宁可辛辛苦苦去找冠佑的转世,也舍不得在冠佑的脖子上咬那么一口。

宁肯自己永世掉入悬崖,也想要他永远沐浴着阳光,这才是真正的爱上一个人后才有的心情。





再接近温尚翊以后,他奋不顾身的去爱了。

就像当初说的那样,温尚翊已经让他知道了,真爱一个人以后,能够为他奋不顾身到什么地步。

而这样的结果,也是阿信早就该料想到的。只是和温尚翊在一起的时光简直太短暂了,短暂到不够他用以后漫长的时光来回忆。

他并不贪心,他只是需要一点点温暖,可他曾经把他的太阳牢牢地抱在怀里,最终却还是失去了。

可是他却一点也不后悔。

或许他这冗长的一生,前几百年斗不过只是一个铺垫,而他人生真正的意义,不过是为了遇见温尚翊而已。

十年对他来说并不长远,不过是短短的一阵子。

而他用他短短的一阵子,爱了温尚翊那么漫长的一辈子,怎么看都已经是超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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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考完试了,时间还早又无事可做,就更文好了>|||||||<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9 17:25:00 +0800 CST  
没完结啊!!一章都更完这不科学!!!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09 17:35:00 +0800 CST  


楼主 饮爱成荒  发布于 2012-07-10 07:38:00 +0800 CST  

楼主:饮爱成荒

字数:61900

发表时间:2012-06-13 03:1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1-01 21:36:43 +0800 CST

评论数:184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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