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记忆--读《红字》


红色是一个不解的迷,红色是一个破碎的梦。
十九世纪,红色象征革命;二十世纪,红色象征共产主义;二十一世纪,红色的旋律似乎要散去了。在中国,红色象征温婉的女性;在西方,红色象征放荡的女性。无论温婉抑或放荡,她们都无能为力,她们是数千年历史最大的受害者,所以红色,即是血色。
我说小说里的一切都是真的,你要是同意,那我会高兴万分。因为能赞同这观点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连人物传记里的东西,都不是真的,凭什么说小说里的一切都是真的?因为真正的小说,不是在写某一个人或某些人,无论是现实中的人还是作者心中的人。真正的小说里,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会在很多人乃至全人类身上都有体现,只不过表现的方式和强烈程度存在差异而已。
《群魔》中有一个叫基里洛夫的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他认为:如果上帝存在话,那人的一切行为都会受到上帝的制约;如果上帝不存在的话,那人就可以为所欲为。而为所欲为的最高境界,不是去杀人如麻,犯下滔天大罪,而是无缘无故自己剥夺自己的生命。于是,为了证明上帝不存在,他开枪自杀了。
基里洛夫这样的人可能存在吗?也许人类数千年的历史,真的会出现几个,譬如苏格拉底。但实际上,作者不是要写一个叫基里洛夫的人或是一个苏格拉底式的人,他写的是一种精神:为了一个强烈的信念,人可以放弃很多弥足珍贵的东西,可以去做很多不可思议的事。这种精神在很多人身上都有体现,只不过他们没有象基里洛夫一样,自己把自己结果掉而已。
慷慨赴死易,忍辱负重难。基里洛夫崩了自己,只需一瞬间的决断;而海丝特.白兰则要一生为了心中的信念承受地狱般的灵与肉双重煎熬。基里洛夫不过是个小儿科。
“A”,这个字母,它的颜色是红的,它是Adulty(淫乱)的首字母,它被一个女人一生佩戴在胸前。这个女人,在用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向整个社会挑战。
在新大陆许多殖民地的法律中,都有明文规定:凡淫乱的妇人,必须终生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或“AD”。
美国文学是一部怪胎,新大陆没有经过深厚的文化沉淀便跳进现代化中,所以新大陆的一切都显得古怪。最富盛名的两部美国小说,出自两位女作家之手。一部是米切尔夫人的《飘》,另一部是奥尔科特的《小妇人》。但这两部都算不上名篇巨著,确切地说,它们是流行了一百多年的畅销书。在美国,无论是杰克.伦敦和德莱塞的自然主义,还是福克纳的意识流,或是海明威的新现实主义,塞林格的生活流,都无法将美国文学推上高峰。美国文学的高峰在十九世纪中叶,以爱默森为基础,梭罗为身体力行者,惠特曼和霍桑的横空出世为标志。
惠特曼和霍桑都是浪漫主义者,浪漫主义者最大的特色是诗人气质。而诗人气质实际上是内在的孤独心灵对外在的美的敏锐感悟能力。惠特曼歌唱自由和大自然,他是一个快活的精灵或忧伤的天使;霍桑则是一个自己给自己戴上枷锁的赎罪者。
浪漫主义和写实主义是一对冤家,写实主义传承自浪漫主义,而又否定浪漫主义。实际上,在最典型的浪漫主义者和最典型的写实主义之间,揭开他们的外衣发现里面所表现的是同一个精神:人。雨果笔下的弗洛罗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地下室人,他们竟然是同一个人。
霍桑的创作,被称为“心理罗曼司”。我们生活在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写实主义者们可以认为人心的世界是最现实的世界,那么浪漫主义者们同样可以认为人心的世界,是最浪漫的世界。
《红字》不象是一部美国小说,它是一部天国之书。
早年的北美移民,很多是受迫害的清教徒,他们在殖民地建立了一系列政教合一的小社会。霍桑便出身在一个清教徒家庭,深受家庭影响。清教徒在欧洲很多国家被当作异端迫害,在新大陆,他们又反过来迫害自己心目中的异端。尤其是在政教合一的社会里,迫害往往被披上神圣的外衣,成为一种公共权力。霍桑的祖先和家庭,都参与过许多类似迫害行动,使他从年轻时就产生了极度的负罪感。他为受迫害者呼喊,却反而认为自己是个迫害他人的人,他是一个灵性非凡的人。我们看看他青年时所结交的朋友,都非泛泛之辈:后来,他这些朋友成就非凡,其中有诗人的朗费罗、总统皮尔斯、一代海洋军事名家布里奇。
《红字》是一部浪漫到了及至的小说。女主人海丝特.白兰更是这曲的灵魂。她少时屈从于世俗的压力,嫁给了鬼魅一般的齐灵沃斯,然后再背叛世俗。世俗社会往往用一些被广泛接受的观念来强加于人,只有大多数人选择的道路,才是正确的道路,某种事物一旦被广泛接受,便变成了真理。凡是他们不能理解的东西,他们就不以接受,在旧时,他们将其斥为“异端”,在现代,他们侮蔑其为“精神有问题”。芸芸众生往往可怜而可悲,他们自己没有判断力,只会按着当权势力的眼光来评判一切,却自以为自己就是绝对真理。实际上,推动历史向前的力量,往往来自主流社会之外,往往来自那些“异端”或是“神经病”。
并不是每一个有与主流社会不同见解的人都能成为“异端”,要想成为异端,光有某种概念上的认识远远不够,还必须有强烈的信念,必须具备一面反抗压力一面能将压力泰然处之的素质。换言之,便是能够承受苦难,并且能够苦中作乐。佛教的观点:有两种人成不了佛,一种人生活在天堂里,有乐无苦;另一种人生活在地狱里,有苦无乐。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人,更是一种精神。作为一个人,她没有一开始便选择反叛,而是在嫁后才开始无怨无悔的选择,尽管她的情人配不上她。人没有叛逆过,不知道叛逆的滋味;人没有屈从过,更不可能知道屈从的痛苦。屈从是一种难以承受的身心煎熬,哪怕一生受尽磨难与凌辱,也要比屈从好得多。
出嫁、私通、私生子、红字、放弃安逸的晚年要守着亡故情人的坟茔故地。这是一个女子的一生,如果这是一首歌,它不是一曲哀歌,这歌声里没有悲哀;这也不是一首壮歌,这歌声里没有激昂;也许可以说它是一支颂歌,因为其中饱含着崇拜;这是一曲从一个人的魂灵飘散向整个原野的灵之歌。这是来自天国的声音。
海丝特.白兰不是一个被压在巨石之下的受害者,她傲然地站在那块想要压迫她的巨石之上。从她一登场,浓烈的浪漫气息便灌注满了整个纸内纸外的空间。
“有一片草地,上面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牛蒡、茨藜、毒莠等等这类不堪入目的杂草,这些杂草显然在这块土地上找到了共通的东西,因为正是在这块土地上早早便诞生了文明社会的那栋黑花——监狱。然而,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限处,有一丛野蔷薇挺然而立,在这六月的时分,盛开着精致的宝石般的花朵。”
宝石一般的野蔷薇在这阴霾世界最阴霾的角落——监狱前绽放,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开篇,然后海丝特.白兰从监狱里出来,她的光芒立刻令整个世界变色。围观者们不能容忍她的光彩,这个可耻的荡妇居然美得令人惊心,还无比高傲,于是围观者们便用侮辱来掩盖自己的自惭形秽。面对围观者们愤怒的侮辱,“她站在示众刑台上,怀中抱着婴儿,胸前钉着那个用金丝线绝妙地绣着花边的鲜红的字母A!”
她佩戴着三个红字。第一个是那个真实的红色字母;第二个是她怀中的婴儿;第三个是后半生屈辱的生活。她反抗第一个红字的方法是用天衣无缝的针法将这个字母缝制成最美丽的胸花;反抗第二个红字的方法是将婴儿抚养成人,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反抗第三个红字的方法,是用心中最纯真的爱,去帮助那个将她推向耻辱泥潭的社会。
她是圣母玛莉娅。
以淫乱为题材的作品数不胜数。将其写成“情感纠葛”,那是写手;写成“反抗压迫”,那是文人;写成无穷无尽的寻找,才是真正的作家。
海丝特.白兰并不新鲜,文学史上还有一位与她酷似的女性:安娜.卡列宁娜。不过浪漫主义和写实主义之间存在着鸿沟一般的界限,浪漫主义者趋向理想,而写实主义者崇尚现实。海丝特.白兰和安娜,她们同样嫁给了一个一无是处的丈夫,然后背叛丈夫去寻找爱情。她们又同样找到一个并不和自己灵魂深度上情投意合的男人,然后生下了私生子,甚至连私生子都是女儿。海丝特.白兰是一个理想的化身,所以她承受住了一切,爱人的胆怯和懦弱,并没有影响她的一片深情,她顽强地为这片深情活了下来。而安娜,则无法承受爱人对她的种种不真,她选择了自我毁灭。这是浪漫主义和写实主义之间最大的差别。
霍桑是营造浪漫气息的大师,营造浪漫气息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比。美与丑、真与假、爱与恨……譬如《巴黎圣母院》中,埃斯美拉达的美和卡西莫多的丑,卡西莫多的真挚单纯与弗洛罗的虚伪阴暗。《悲惨世界》中冉阿让的高尚与德纳第的下贱。在《红字》中,一切对比都围绕海丝特.白兰展开。先是她的美和齐灵沃斯的丑之间的对比,其次是她的温和与珠儿的放肆之间的对比,最后是她的坚韧与丁梅斯代尔的脆弱之间的对比。在此辐射关系的基础上,又衍生出珠儿的野性与丁梅斯代尔的文弱之间的对比;丁梅斯代尔的负罪感和齐灵沃斯刻意制造罪恶两种理念之间的对比;珠儿的单纯与齐灵沃斯的老辣狠毒之间的对比。在加上一群围绕他们的外围人物,形成一个众星捧月一般的艺术境界,彰显出海丝特.白兰在小说中不可动摇的核心地位。作家要将某人作为主要人物来刻划,不是靠着墨的多少,而是靠这个人物在作品中的地位。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群魔》中,主角尼古拉.斯塔夫罗金几乎隐藏在幕后,然后通过着力刻划一连串可以作为他某一侧面来对照的人物,达到将这个极度深邃、极度复杂的思想者内心世界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效果。
当然,浪漫气息不是靠营造出来的,如果作者不是一位拥有浪漫气质的人,无论他使用何种手段,都无法写出浪漫的作品来。大浪漫和大写实的精神基础是同一个,那都是出自对人和人生博大的关怀。只会拿什么风花雪月来哼哼,那不叫浪漫,那叫“小资情调”。
无论浪漫也好,写实也好,对于小说这种文学体裁来说,最终都要指向人心的最深处。海丝特.白兰的性格十分独特:她异常高傲,却没有丝毫娇纵,无论对总督也好,齐灵沃斯也好,或是她潜心帮助的穷苦人,都能保持不卑不亢的平静,这才是真正的傲骨,而非傲气。这种高傲,自然而然衍生出强烈的自尊,却不是自恋。自尊往往导致自恋,很多自尊心十分强烈的人,他们无法承受丝毫的屈辱,而海丝特.白兰却可以。屈辱对于每一个来说,都是一种煎熬,海丝特.白兰之所以能在煎熬中顽强生存,是因为她身上具备一种能将煎熬转化为生存下去的动力的独特气质。这是一位有着神秘气质的女子,这种神秘也是小说浪漫气息最根本的来源。当我们抛开一切表象的羁绊,沿着霍桑的笔迹走进海丝特.白兰灵魂深处时,会惊喜地发现,实际上海丝特.白兰丝毫也不神秘。她能够不为自身的高傲与自尊所害,那是因为她心中的大爱与宽容。她将一切伤害淡然处之,却矢志不移追求自己所神往的一切。她宽恕了,宽恕了丁梅斯代尔,宽恕了齐灵沃斯,宽恕了整个将她推向耻辱的社会。或者说,她本就没有对任何伤害过她的人产生过仇恨,甚至怨恨都没有,既然没有产生怨,宽恕也就无从谈起。她只知道坚持自己心中的爱,直至走到生命的彼岸。
这是神的灵。那些清教徒们言必称神,但他们心头是否真的有神,十分可疑。而海丝特.白兰心头却有真正的神,这正是霍桑所追求的境界,霍桑所有宗教情怀最集中的体现。霍桑也深知自己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于是海丝特.白兰变成了一场罗曼蒂克的梦幻。
霍桑的人生道路十分可叹,他出身于一个相对富有的商人的家庭。虽然衣食无忧,却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他的个性很奇怪,此人性格十分内向腼腆,但交游却十分广阔。他认识很多人,而且和这些人真诚地来往,人们都十分喜欢他。他结交过不少女性,其中对他暗自倾心者大有人在。但他直到38岁才迫于家庭压力而结婚,婚后跑到康考德这个爱默森和梭罗的大本营隐居。到了46岁,才写就第一部并不算长的长篇小说:《红字》,并且,他后来的诸多创作也没能超越《红字》。可见,《红字》是一部凝聚着他一生情感的小说。《红字》之后,情感耗尽,再也无法再创高峰。
海丝特.白兰是丁梅斯代尔的恋人,宁毋说:她是霍桑的恋人。霍桑一生走遍天下,就是在寻找海丝特.白兰,但是他没有找到,于是便将心中的恋人变成了纸上的恋人。他沉重而孤独的心灵,太需要一位海丝特.白兰作为灵魂伴侣。当他将海丝特.白兰变成文字,便宣告了心中恋人梦的终结,于是他的创作在漫长的积累之后迅速攀上高峰,然后迅速衰退。这是一个典型浪漫主义者的生活轨迹。拜伦为希腊的自由献身,雪莱死在风波中。浪漫主义者往往要么英年早逝,要么存在一个创作上的高峰。而写实主义者,往往越写越宏伟博大,至死都没有高峰,象是一幅无穷无尽的画卷。因为浪漫主义者需要一个支撑创作生命的理想,而写实主义者以创作为生命。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浪漫主义会被写实主义取而代之的原因。
A,究竟是什么?Adulty?Able?Admiralie?Angle?Advance?
不要说霍桑不是美国,霍桑就是美国。在挪威作家《征服者派利》中,汉子举着一张小小的油印海报对小派利说:“看!这就是我想要去的地方。”当派利向海报看过去的时候,汉子高喊:
Amerika!
他要去的不是洛克菲勒、威尔逊和3K党的美国。他要去的是霍桑的Amerika,华盛顿、林肯和马丁.路德.金的Amerika,考门夫人的Amerika,爱迪生的Amerika。那里有: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楼主 tqzrd  发布于 2006-06-04 22:23:00 +0800 CST  
希望更多的人看它……
楼主 tqzrd  发布于 2006-06-22 20:17:00 +0800 CST  
呵呵,看来卡门比海丝特.白兰能让大家热闹!
楼主 tqzrd  发布于 2006-06-29 10:47:14 +0800 CST  
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海丝特.白兰。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楼主 tqzrd  发布于 2006-06-29 20:33:15 +0800 CST  
唉……
楼主 tqzrd  发布于 2006-09-03 19:12:55 +0800 CST  
你看过英文版的?
楼主 tqzrd  发布于 2006-10-10 19:59:06 +0800 CST  
@韩立勇 2015-07-22 19:56:11.0
写的好。
—————————————
多谢!
楼主 tqzrd  发布于 2015-07-29 17:22:09 +0800 CST  

楼主:tqzrd

字数:5389

发表时间:2006-06-05 06:2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30 19:21:58 +0800 CST

评论数:2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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