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讲的鬼故事:怕以后的孩子们忘了(鬼版《一千零一夜》)

@一把排骨刀 2012-3-8 13:46:00
楼主,想看僵尸的,有木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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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几个是关于僵尸的,过几天再发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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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嘉怡,我现在不关心这个了,”阿欣终于想开了,嘉怡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就让那些所谓的秘密见鬼去吧,“我还是扶你到卧室休息吧。”
“不,阿欣,我必须把这个秘密告诉你,”嘉怡没给阿欣说话的机会,就自言自语般说了起来,“不错,这些乐器都是我用人骨头堆砌起来的,但它们可不是简单的装饰品了,它们还可以演奏出来呢!其实每天夜里我都是悄悄潜入这屋子里勤加练习,但因为这屋子里的隔音效果实在是太好了,所以你才听不到我的声音。”
“哦,这样啊,”就算真如此,阿欣也觉得无可厚非,毕竟人都各有所好嘛,整体来说,嘉怡还算个不错的女孩子,“嘉怡,我这就放心了,你别想太多,以后我们一起耐心克服这个心理障碍好吗?”
“不,我这毛病没法根治的,”嘉怡回答说,“这也不是一年两年了,这十年来,我天天都跑到坟场去刨死人的骨头,然后制作成这些西洋乐器,它们真的是可以弹奏的,我这就为你弹奏好吗?”
说完后,嘉怡便将屋子里的钢琴,小提琴和其他乐器都弹奏了一遍,真的非常好听而且很有艺术韵味,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阴森恐怖的环境下聆听的话。
“好听吧,阿欣,”没等他点头,嘉怡又说道,“只可惜我这里还是缺少了一样乐器,因为这种乐器不是用人骨头制成的,而是必须得用人的心脏。”
“人的心脏?那是什么奇怪的乐器啊?”阿欣不懂了。
“我要制作一把口琴,”嘉怡回答说,“可是我找不到这样一个合适的人啊,我听说必须得寻出一个刚刚死去不久的人的心脏,然后在上面撒上石灰粉才行啊…….”
“那,那我该如何帮你啊?”阿欣一筹莫展道。
“对了,阿欣,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嘉怡两眼忽然发光道,“你娘昨天上午出车祸去世了,我看你不如将她的心脏取出来,让我制作一把口琴吧……”
“什么?我娘出车祸去世了?”阿欣真的是现在才知道的,“嘉怡,你疯了吧,你居然要我娘的心脏做乐器?难道我娘说得没错,你,你真的是个女鬼…….?”
“反正她人都死了,浪费也是浪费嘛,”嘉怡又说道,“阿欣,我可告诉你啊,你们学校追求我的男孩子可有大把大把哦,你不要我自然有人要哦……..”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3:48:00 +0800 CST  
“呃,额,这个,这个……..”阿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他真的很害怕失去嘉怡,“那好吧,我这就去把我娘的心脏挖出来给你做口琴。”
为了讨好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阿欣连忙跑回家将他娘的心脏取出后,又在上面撒上石灰。
嘉怡果然没有说错,她还真的可以将一颗心脏吹出声音来,只是那声音吹出来有点乖乖的,因为那里面传出的不是悦耳的旋律,而是一个妇女的凄惨叫声:“阿欣,儿啊,你一定要为娘报仇啊!”
居然是自己母亲的声音!阿欣听出来了,那声音太熟悉了!
报仇?难道母亲的车祸是被人为造成的?那凶手是谁呢?
“嘉怡,你该不会就是凶手吧?”阿欣忽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你是为了报复我娘不喜欢你,还是为了制造人心口琴啊?”
但屋子里哪里还能找得到嘉怡的影子?她早已经化作一团烟雾飞走了,就如同他们第一次见面后,她的无声离去一般。
此后很久很久,阿欣都再也没有嘉怡的消息。
于是他跑去附近警察局询问了一下,警察的一番话让他不禁毛骨悚然起来。
“郑嘉怡啊,”一个警察掏出户籍本说,“没有这个人啊,哦,对了,这里有她的记载,她不是那个二十年前随着父母一起在大火中死去的女孩吗?”
“什么?二十年前就死去了?”阿欣吓得腿都成棉花糖了,“你的意思是,她是跟他父母一起去世的?”
“没错啊,我们的档案记载得很清楚的,”那警察回答说,“不可能弄错的,我记得二十年前我也参与过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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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开,这个故事还剩最后几段了。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4:04:00 +0800 CST  
原来,阿欣的母亲猜得没错,这位郑嘉怡确实是个女鬼,她早在二十年前就在一场火灾中去世了,那时候她才三个月大。
阿欣的母亲正是被这化作女鬼的嘉怡雇人开车撞死的,因为她要复仇,复一场二十年前的血海情仇。
一切的答案都被那警察揭晓了: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
郑嘉怡的父亲年轻时候是做茶叶生意的,而南方的湖南正是全国有名的茶叶生产地,在一次偶然的相遇后,嘉怡的爸爸就爱上了阿欣的母亲,但两人的爱情并没有真正的开花结果,因为嘉怡的爷爷不许她爸爸爱上一个没钱没地位人家的女儿,所以就将她爸爸许配给了她妈妈。
而阿欣的妈妈很快也在当地农村找到了一个小木匠,也就是后来阿欣的爸爸,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
但嘉怡的爸爸咽不下这口气,所以就亲自跑到长沙将阿欣的爸爸杀害了,他本来还想杀死摇篮里的阿欣,但又怜悯之心发作没有下手。
杀死情敌后,嘉怡的爸爸知道自己一定会被法办的,所以决定一不做二不休,一把火将自家房子和老婆女儿一起烧了,因为他根本就不爱这个老婆,对这个女儿也没多少情感。
当阿欣再次跑到胡同里去找那家宽敞的大房子的时候,果然已经不见了踪影,留下的只有当年火灾后的废墟,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遇鬼后产生的时空交错。
阿欣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嘉怡留给自己的那块粉色手帕,但当他再次摊开那手帕的时候,忽然吓得舌头都要掉了!
那粉色的手帕居然变成了一片血红色!
好了,下个故事同样精彩:《泡菜缸里的妹妹》。千万别走开,饭桶弟弟不休息继续码字。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4:17:00 +0800 CST  
5.泡菜缸里的妹妹

这个故事的时代背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
那时候改革开放已经在热火沸腾地进行了,中国东部沿海一带已经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这直接导致了第一批民工流“孔雀东南飞”,外出打工补贴家用。
湖南一带在当时属于欠发达地区,但这里距离广东福建又不太远,所以便有一些胆大勤劳的农民开始踏上火车去那些发达地区打工了。
有一个女孩(我们暂且叫她阿珍吧)自从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而是南下广东做了个打工妹。
由于阿珍勤劳肯干,而且还在业余做点小生意,卖点方便面水果之类的给工友,所以短短几年工夫,除去吃喝等基本消费外,她手头便已经有了十万块的收入。
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十万块在中部农村地区是好大一笔金额的,那时候长沙市区的商品房也才一千块左右一平米,十万块可以买套比较体面的房子了。
阿珍有个亲姐姐叫阿芬。
阿芬因为嫁人比较早,而且还带着个孩子,所以就没有跟随妹妹一起南下务工,而是做了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眼看着阿珍的年纪一天天大了,上门提亲的也渐渐多了起来,阿芬于是便写信叫妹妹回来相亲,说女孩子不可能一辈子都在外面漂泊,总得还是要找个男人嫁了,以后年纪大了可就卖相不好了哦。
阿珍想想也有道理,于是就带着这几年所有的积蓄,乘坐上当天夜里的火车回家了。
由于阿芬家距离火车站不远,所以那一个晚上,阿珍自然就在姐姐家留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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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更新,昨天夜里太吵了,没法睡,今晚一定好好睡,谢谢大家爱关心。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4:52:00 +0800 CST  
@Jarvia尖 2012-3-8 14:50:00
楼主有盗墓的故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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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的必须有,一定满足你,真的真的。。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4:54:00 +0800 CST  
那时候外地寄钱回家只能通过邮局,银行卡还是个新奇的概念,而且邮局汇款要收取大概百分之一的手续费,阿珍心疼这辛辛苦苦挣来的一千块,所以就将所有的现金都带在了身上,为了避免分散风险,她还在两只鞋子里,袜子里,裤兜里,钱包里各放了一些。又为了让小偷不盯上自己,阿珍还特意买了个麻袋随手提着,装成一个丐帮弟子的样子。
一路上总算平安,人和财产都没有任何损失。
回到姐姐阿芬家以后,阿珍洗了个热水澡吃了碗鸡蛋面,然后便上床跟姐姐睡觉了。
恰好那一个夜里阿芬的老公不在家,她女儿花花也睡着了,小孩子睡觉不太容易受大人干扰,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
姐妹俩好几年没见了,因而显得格外亲切。
姐姐为妹妹讲起了这几年农村发生的变化,比如谁家儿子娶媳妇了,谁家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谁家的老母猪又填崽子了。
但妹妹在大城市生活了几年后,显然已经对这一切不再感冒了,当她讲起自己在广州一带的所见所闻时,姐姐惊讶得嘴巴完全成一个“O”型了。
比如,妹妹会说,在广州啊,有钱人包里都揣一个大哥大,什么时候想给谁打电话就打给谁,在广州啊,有一种无色无味的水居然可以装在瓶子里卖,名字叫做矿泉水,其实就跟我们山里一带的泉水一个味,在广州城里啊,有些女人的衣服多得穿不完,一天换一套可以一年都不重复。
说完后,妹妹便从麻袋里取出一件特地为姐姐买回家的T恤,那T恤上面居然纹上了很多花花绿绿的图案,姐姐说,不行不行,我都这个岁数了,哪里还好意思穿成这样啊,那不被人羞死才怪呢,还是你自己穿吧。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5:12:00 +0800 CST  
“姐,你才三十岁而已,这算什么老啊,”妹妹阿珍又说道,“在广州啊,六七十岁的老太太都穿成这样呢,人家一点都不觉得害臊,反而认为这是时尚,是潮流。”
“哦,那我就试试吧。”姐姐有几分怯懦地穿上了,然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心里美滋滋的。
“我说了我姐姐是个大美人吧,”妹妹一边帮姐姐整理这新衣的边边角角,一边夸奖着说,“你瞧瞧,这衣服一穿上,整个人都年轻多了,我姐夫以后想要和外面的女人勾搭几句,都没那个胆子啊,因为他会害怕你红杏出墙啊!”
“你这小妮子,就会贫嘴,”姐姐捏了她一把说,“你姐夫才不会有外遇呢,他也没这个胆子。”
“那可不一定哦,姐,男人嘛,都是有那么点不自觉的……..”妹妹又说道。
“你这小妮子婚都没结,就一口一个男人的,”姐姐又打趣道,“看来姐姐我真的必须给你找个婆家了,你说是李家那个做泥水工的小伙子好呢,还是王家那个做漆匠的后生好呢?”
“我才不要那姓王的漆匠呢,”小妮子阿珍又说,“那小子只要有钱,连棺材都敢漆,我才不要一个在棺材上摸来摸去的手又在我身上摸来摸去呢。”
“你这小丫头片子…….”
姐妹俩你一言我一句,不知不觉夜色已经很深沉了。
“小妮子,还是睡觉吧,”姐姐阿芬说,“明天还要回家看爹爹和娘呢。”
“哦,”阿珍说道,“不对,姐姐,我感觉你家那窗口不是很安全,小偷们可以用长钩子将屋里的财物钩走的,现在小偷们都很精的。”
“你说的是大城市里吧,”姐姐又说,“像我们这种小地方的贼应该没有这么厉害吧?”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5:42:00 +0800 CST  
“姐,还是以防万一吧,”妹妹谨慎地说,“我听说许多小偷都是在广州一带拜师学过艺的,说不定人家也懂得这一套呢。”
“那好吧,你把钱取出来交给我,”姐姐说道,“我帮你藏在地窟里,那地方就算是再老道的贼精也进不来。”
妹妹想想也有道理,于是将十万块现金都掏出来交给了姐姐。
一看到十万块崭新的人民币全部叠加起来居然有这么厚,姐姐一下子人都看蒙了!!
十万块,这可不是笔小数目啊,姐姐阿芬在心里暗暗盘算了一下,自己和老公一年拼死累活也就几千块的收入,而且现在家里的经济情况还非常不乐观,去年修房子欠了一万多外债,还有前几年自己身子弱没法怀上小孩,又是请巫婆又是去大小医院看诊,前前后后花了三四万,大部分都是从亲戚朋友那边借来的。
现在自己所有的亲友能借的都借遍了,有些亲戚自己家也要娶媳妇修房子,所以也会慢慢逼着自己还债的,但自己家现在哪来那么多钱还债呢,女儿正在读小学,学费营养费都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除非哪天能够从天上掉下一笔巨款,否则自己这辈子还债都得把腰子还弯了,可是,天上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地掉馅饼呢?
现在这十万块沉甸甸的现钞放在手上,自己还真有点舍不得放下呢!
可是,这钱只是妹妹的啊,在自己手上只不过暂时中转一下罢了,不可能永远留着。
除非,除非……..
一种邪恶的念头冒上姐姐阿芬的念头。除非…….把妹妹杀了,这样自己就可以彻底把这笔钱占为己有了。
但她很快就被自己这个可怕的念头吓坏了,接着又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i耳光。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6:01:00 +0800 CST  
阿珍可是自己一个父母生的亲妹妹啊,自己居然为了十万块钱就想杀了她的性命,这不是禽兽行为吗?
可是,十万块真的是笔大数字啊,可以让自己少奋斗二三十年呢,又一个自己在心里这样说道。
对,这个问题比较现实,妹妹毕竟迟早是要嫁出去的,以后跟自己的联系就会越来越少了,妹妹出嫁后,自然会把钱交给她老公,与其让她把钱留给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还不如让自己占有了。
可是,把妹妹杀了后,该把尸体藏在哪里呢?
埋在山上?不行,山上如果有了新土容易引起别人怀疑,放在河里冲走?不行,还没冲多远就一定会被别人发现的。浇点汽油在火里烧了?也不行啊,据说烧人肉的时候,会发出一种奇怪的腥味,邻居们一定会闻到的。
那该怎么毁尸呢?
对了,有了,当姐姐的目光盯住厨房里那几个泡菜缸的时候,突然灵感大发了起来。
是啊,杀完人后,不是可以把尸体分别装在泡菜缸里吗?这样既可以将尸体藏好,又可以利用泡菜缸里的醋将尸体分解腐蚀,等几个月过后,说不定那具尸体都已经烂得差不多了。
姐姐为自己这个天才的设想高兴不已。
“妹妹,你过来一下,”姐姐阿芬叫了一声,“你这里好像有几张假钞呢!”
“怎么可能呢?我昨天才从银行取出来的啊!”妹妹没有察觉到姐姐口气中的异样,要知道,姐姐从来都是叫自己“阿珍”或者“小妮子”再或者“丫头片子”的,今天忽然正儿八经地叫起来“妹妹”,她却一点都没有感到奇怪。
当妹妹沿着姐姐的声音走到厨房的时候,姐姐迅速地拿起锋利的菜刀砍了下去,妹妹甚至连声叫喊都没来得及发出,便一头倒在血泊里了。
姐姐阿芬赶紧将妹妹的尸体分解装在不同的泡菜缸里,然后又用拖把将杀人现场打扫干净,这样,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察觉不出这里曾经发生过凶杀案的。
把那十万块现钞藏好后,姐姐阿芬又洗完手回到卧室。
女儿花花正在熟睡,老公依旧没有回家,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
第二天中午时分,娘家的父母过来问道:“阿珍不是说好昨天夜里回家相亲的么,怎么现在还没回呢?”
“哦,爹,娘,”姐姐非常淡定地说道,“阿芬昨天临上火车的时候又给我来电话了,说她已经在广州那边找了个男朋友,他们说一起再奋斗几年,所以暂时还回不来。”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6:30:00 +0800 CST  
想在下面故事里把自己的名字做主人公的请报名哦,呵呵,尽量满足大家。我的QQ652204598和1132885154,大家尽量加最后一个,前一个快满了。盗墓和僵尸题材的周末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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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样啊。”她爹娘的言语中显得有些失落,不过这已经不是阿珍第一次答应回家没回成了,因此他们也没有太大的怀疑,更何况那个时候手机没有普及,打电话又非常麻烦,所以他们也就对大女儿阿芬的话语没有丝毫怀疑。
又这样过了几个月,这事依旧神不知鬼不觉,警察也没过来找麻烦,姐姐阿芬打开泡菜缸一看,里面阿珍的尸体确实都已经融化成一堆堆烂泥了,于是姐姐心里的疑虑完全消失了,以后这就彻底成了一宗历史悬案,就算狄仁杰再世也破不了了,估计几年后公安机关会把妹妹算作“失踪人口”吧!
姐姐正想把这几堆看不出化学成分的烂泥扔到稻田里做肥料的时候,家里的那只土狗跟了过来。
哦,原来这土狗想吃人肉啊,那岂不更好,不但可以让这尸体完全消失,而且还可以节省一笔狗粮钱嘛,一举两得的事情傻子都会做。
那土狗平时里食量就很大,今天更是拼了老命撑着吃,没一会工夫,居然就将妹妹的尸体吃得差不多了。
这事终于可以彻底划上一个句号了,那十万块钱的主人终于死无对证,姐姐阿芬释然地长出了一口气。
又过了几个月,这一天是阿芬老公三十岁生日,在在农村是件大事,但因为阿芬的老公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人物,平日里交际圈子有限,所以生日礼席上也没有多少外人,大多数是自己家的亲戚。
酒过三巡,大家在一起聊着天南地北的话题。
忽然,阿芬她娘莫名感慨了一句道:“今天真是太开心了,只可惜阿珍不在啊,若是阿珍在该多好啊,我们这一家子人可就聚齐了,”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6:50:00 +0800 CST  

“外婆你别难过,”阿芬的女儿花花安慰外婆说,“其实小姨她一直都在的。”
“哦?阿珍一直都在?”阿芬她娘脸上有点醉意了,“乖花花,你快告诉外婆,小姨她在哪里呢?”
“小姨一直都在我家里啊。”花花童言无忌道。
“真的还是假的啊?”阿芬她娘醉意全消,“花花,外婆最喜欢诚实的小朋友,撒谎是要被大灰狼吃掉哦。”
“我没有撒谎,小姨一直都在我们家里。”花花还是这样说道。
阿芬一听不对劲,立刻也就醒了大半,“娘,你别听她一个小孩子瞎说,花花,小姨什么时候在我们家里啊?”
“真的在,妈妈。”花花坚持说道。
“花花,妈妈知道你说的是小姨那张挂在我们客厅墙壁的相片对吗?”阿芬立刻说道,“你快告诉外婆,小姨的相片在哪里啊。”
“才不是相片呢,”花花一把拉起外婆的衣袂道,“外婆,你跟我来,小姨在厨房的泡菜缸里呢。”
“什么?泡菜缸里?怎么可能啊!”花花的外婆不肯相信。
但花花却非要拉着外婆进去不可,外婆没办法,只好满足一下她虚荣的童心和想象力。
阿芬一开始也被惊呆了,这孩子怎么知道泡菜缸的秘密?她那天夜里不是明明睡着了吗?
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搞不好反而会欲盖弥彰让人认为自己这是在做贼心虚。不过阿芬心里也不是特别害怕,毕竟尸体都已经被土狗吃了,那里头顶多还有点腥味罢了,不过自己也曾经用那泡菜缸腌制过腊鱼腊肉,还是可以圆谎过去的。
“啊——”一声凄惨无比的叫声,让酒桌上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了起来。
“怎,怎么了?”阿芬她爹“豁”地一声从坐席上站了起来,“难道阿珍真的在缸里面?”
“当家的,”阿芬她娘像是杀猪一般尖叫道,“这泡菜缸里有阿珍穿过的衣服,这衣服大小尺寸和款式绝对是阿珍的!”
啊?怎么可能呢?阿芬的心也纠了一下,那天将阿珍的尸体挖出来的时候,里面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吗?
糟糕,自己杀死阿珍那天光顾着藏好她的尸体,忘记把她的衣服销毁了,一定是花花那小丫头闹着好玩,便把妹妹的衣服藏在了泡菜缸里吧?
阿芬真后悔自己当时没有把阿珍的衣服一把火给烧了,也后悔在取出阿珍的尸体喂狗后,居然忘了把泡菜缸扔到野外去。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7:28:00 +0800 CST  
幸亏现在一切都还不晚,没有看到人的尸体,谁敢给自己定罪,甚至怀疑到自己头上?
“阿珍啊,你一定不在人世间了,怪不得这大半年你都没有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写封信回来啊,娘知道你一定死得好惨啊!”阿芬她娘哭得像个泪人一般。
“阿珍,爹爹一定不会让凶手逍遥法外的,”阿芬她爹毕竟是个男人,知道光哭是无济于事的,“阿芬,杀死阿珍的一定是你们家里的人,快说,到底是谁!”
阿芬她爹爹其实是将目光瞄向阿芬老公的,因为她相信虎毒尚且不食子,阿芬不太可能把妹妹怎么样了,而花花是个小孩子,而且还主动提供线索,也基本排除了嫌疑。
“老丈人,你别这样看着我啊,”阿芬的老公非常害怕,“我怎么可能杀死阿珍呢,她可是我的小姨子啊!”
“不是你杀的你怕什么?”阿芬的几个哥哥也围了过来,“我看就是你,我们记得当初你可是对我二妹垂涎三尺的啊!一定是你得不到她就想杀人解恨!”
“真的不是我啊……..”阿芬的老公百口莫辩。
“爹,哥哥们,真的不是姐夫,”忽然一个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你们冤枉他了,杀死我的人是姐姐啊!”
什么?这不是妹妹的声音吗?她不是明明已经死了,而且尸体都被土狗吃了吗?一个死人怎么可能怎么可以说话?
众人也感觉奇怪,这明明是阿珍的声音啊,她自己话语里不也承认自己已经死了吗?那她怎么又开口说话了,莫非冤气太大阴魂不散?
大家低头一看,那声音居然是那只正在啃骨头的土狗发出来的。
原来,阿珍的冤气确实太大了,那只土狗吃完她的尸体后,便沾染了一部分阿珍的人性,居然学着阿芬的口吻说起话来了。
所以大家不要以为做了坏事就人不知鬼不觉了,小心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你哦!!!!
好了,这个故事就到这里,下一个又是古代背景的,叫《无人生还》,我去吃个饭,吃饭前全部发了,够厚道吧,呵呵,只希望顶帖多多哦。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7:38:00 +0800 CST  
感觉眼睛都要瞎了,真的必须休息一会了。大家别让我们的帖子沉了哈。。。我负责义务码字,您负责天天顶帖,饭桶不想靠这个挣钱,只想让外婆的故事流传得广一点,,,呵呵。。。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7:42:00 +0800 CST  
新故事开始啦,童鞋们吃完饭了没?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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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无人生还

元朝末年,天下大乱,蒙古人在中原的统治眼看着就要维持不下去了。
但蒙古人的统治跟后来清政府的统治有一点不太一样,元朝末年只是政治上比较腐败而已,其实蒙古骑兵的军事力量依旧还是存在的,不像后来的满族八旗子弟连马都不会骑了。
尽管当时天下诸侯并起,但华北平原及其以北一带的京畿之地还是牢牢被元朝政府掌控着的。而且这些农民军之间也没有拧成一股绳,相互之间还彼此兼并,有的农民军领袖昨天还在打着反对元政府的口号,今天就已经被招安成政府军了。
最重要的是,当时的农民军首领都非常迷信,他们相信内蒙古大草原一带是蒙古人的龙脉所在,如果没法铲除掉蒙古人的龙脉,就算军事上发动再大的进攻,最终还是要失败的。
可是,这一个个乱世枭雄们所占的地盘距离北京尚且有段距离,又怎么可能打到蒙古草原去铲除人家的龙脉呢?
蒙古贵族也相信自己是上天选择的主人,他们注定是要在中原永久统治下去的,所以尽管统治的区域在日益缩小,但元朝最高统治者元顺帝却还是在天天宴舞夜夜笙箫,认为困难只是暂时的,不多久后便可以逢凶化吉。
农民军和元朝政府军之间的拉锯战一直持续了十几年,双方都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但双方都知道自己快要撑不住了。双方都希望得到一笔从天而降的财富,物质的当然最好,如果没有,退而求其次精神上的财富也不错,至少可以鼓舞鼓舞低迷的士气。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8:40:00 +0800 CST  
我若是跟其他作者一样藏着掖着,猴年马月才能写完一千零一个故事啊,所以必须加快速度,毫无保留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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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有一个管理天文台且又会看风水的大臣悄悄地找到了元顺帝说,“陛下,老臣昨夜观天象,发现我们大蒙古在草原上的龙脉已经非常虚弱了……..”
“什么?”不要以为迷信只是汉族人民的专利,作为少数民族首领的元顺帝也是一个狂热份子,“龙脉非常虚弱,那有没有办法挽救回来呢?”
“陛下,我们的龙脉虚弱主要是被南方另外的一支给压下去了,”那大臣报告说,“毕竟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二君啊!现在眼看着南方那支就要占了上风啊!”
“那可怎么办啊?”听到这个噩耗后,元顺帝再也没有逍遥作乐的闲情逸致了,“我们大蒙古帝国自从圣祖成吉思汗后,打遍天下无敌手,如今竟沦丧到如此地步,唉,朕真是愧对列祖列宗啊!”
说完后,元顺帝就从腰间抽出宝剑,想要自刎以谢先人。
“陛下千万别冲动,”那大臣连忙上前阻止道,“请容老臣把话说完,事情还没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爱卿啊,你就别来安慰朕了,与其让朕死在敌人的手里,倒不如自我了断了,”元顺帝英雄气短地叹息道,“我大元江山都已经成强弩之末了,这一切既然都是老天爷注定的,那朕也就认了吧!”
“不,陛下,您这话可就大错特错了,”那大臣说道,“许多事情虽说是天注定的,但并非世人就无能为力了,比如——”
“比如什么啊,吞吞吐吐的,急死朕了!”元顺帝像是只热锅上的蚂蚁。
“比如我们找到那占据上风的龙脉在人间所对应的地方,”那大臣慢条斯理道,“然后派一支兵马过去,将那一带的老百姓全部杀掉,那不久可以让我们的龙脉挽回败局吗?”
“哦?还能这样?”元顺帝一下子可来劲了。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9:08:00 +0800 CST  
群号184162504以及184162449
有人还在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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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陛下,”那大臣又说道,“您饱读诗书,一定记得当年唐玄宗的时候不是有过一个安史之乱吗?”
“记得,这是简单的历史常识。”元顺帝回答说,“可是知道又能够怎么样呢?”
“当年的安史之乱差点就把偌大一个大唐王朝给搞下去了,当时大唐天子的龙脉也差点被安禄山的龙脉给独吞了,”大臣继续说道,“可是微臣听说啊,当年唐玄宗的儿子唐肃宗硬是找来了一批茅山道士,翻山越岭跑到了东北一带,将安禄山的龙脉所在地给端掉了,从此以后啊,大唐的江山又得以巩固,重新赢得了一百多年的天下呢!”
“还有这等事情啊!”这段野史倒是元顺帝头一遭听说的,“那你的意思是,我们也跑去那强势龙脉所在地端掉?”
“是啊,陛下英明,”那大臣拍着马屁道,“不过我们当今这事可比唐玄宗时候难办一些。”
“有什么难办的?只要能做到,朕都无条件支持,”元顺帝拍着胸脯承诺道,“你要钱朕给钱,要人朕给人!”
“钱倒是不需要多少,”那大臣回答说,“可是人嘛,还是要讲点条件的,不是任何狗剩牛杂的人都可以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
“那你倒是说说看嘛,需要什么样的人,”元顺帝说,“虽然现在我大元朝失散了大量国土,可我们毕竟还控制着那么大块地盘,人也不缺吧!”
“这派过去的人必须得符合以下条件,”大臣列举着说,“第一,必须是姓李的汉人。”
“等等,朕就不明白了,”元顺帝很是纳闷,“为什么一定要姓李的汉人呢?我们蒙古武士不可以吗?”
“陛下您仔细想想啊,”那大臣提示他说,“他们大唐朝为什么可以挽回败局啊,还不是因为他们占了自己姓李的便宜?因为道士们公认的祖先太上老君俗家就是李姓嘛,太上老君不就叫李耳吗?”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9:32:00 +0800 CST  

这几段向所有可爱的手机党们致敬哈,手机上的字迹那么小,你们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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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顺帝倒是知道这一点,而且还知道他们李家唐朝一直尊称太上老君李耳为自己的祖辈,自称是他的后代。
“这好办,”元顺帝说,“俗姓李的道士很好找,你再说说其他的。”
“第二,这些道士们都得为人机灵,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武功,”那大臣继续进言道,“因为微臣已经将那南方龙脉的所在地定位了,那地方就在湖南长沙岳麓山下一个村子里。”
“长沙?”元顺帝有点惊愕,“那地方现在不正被陈友谅这反贼控制了吗?”
“是啊,所以才要精灵点,而且精通武艺的道士嘛,因为我们要化装后悄悄潜进去嘛,”那大臣又说,“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派过去的人必须对陛下忠心耿耿。”
“是,这一点非常重要,”元顺帝深有同感道,“毕竟他们是汉人,未必肯全心为我们蒙古人办事,而且南方的陈友谅张士诚朱元璋之流都是汉人,如果他们心里还想着汉人的利益,那我大蒙古帝国可就要垮了。”
“不过这一点陛下您不必太过担忧,”那大臣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而且我们还可以扣押着这些道士们出家前的家人做人质嘛,软硬两套兼施,看他们还敢耍什么花招。”
“嗯,这事就交给爱卿去办理了,”元顺帝下着口谕道,“我大元江山可就交付在你的手上了。”
话说这群道士们确实也很精练,化装成为普通商人的模样后便出发了,而且很快就抵达了岳麓山脚下的那个村子里(为了避免大家人肉,我就不说具体名字了)。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19:54:00 +0800 CST  
大家把页翻了吧,我好更新。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20:25:00 +0800 CST  
@mianhuatang011 2012-3-8 20:00:00
楼主,话说我们电脑党也非常辛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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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几段送给用电脑看帖的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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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朋友可能要问,岳麓山下那村子里可没有什么大人物啊,为什么一定要将他们全部杀死呢?元顺帝如果想要阻断南方的龙脉,直接去张士诚陈友谅和朱元璋老家灭村不就可以了吗?
其实这就是你的无知了,殊不知这龙脉里面的学问可大得去了,就像元朝政府首都在北京,但龙脉却在内蒙古草原上,安禄山发迹地也在幽州(现在的北京),但他的龙脉却在东北一带。我打一个这样的比方吧,中医学里的穴位针灸大家都知道吧,针灸的时候并不是你胃疼就刺你的胃部对吧?这主要是从整体布局和五行相互制约方面来定位的,一个功底身后的天象观察师,就像一个围棋高手一样,哪里出了问题又该从哪里入手,他们都了如指掌,换句话来说,他们天天就研究着如何查缺补漏的问题。
但找到村子后,那群道士们却惊讶地发现,村子里的人一个都不见了!
任凭那几个道士法眼无边,树上地下屋里屋外都搜遍了,就是找不到一个人影。
但皇帝老子说的话还是不得不听啊,毕竟那可是圣旨啊!再说了,自己出家前的亲人都被软禁了呢,虽说出家人要六根清净,但生养自己的父母之情,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忘得掉呢?
没办法,道士们只好把村子里所有能够找到的鸡鸭牲口都找来,然后统统杀光扔到了一个预先挖好的深坑里。
这也是一种古代神秘巫术里的一种替代法,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的,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杀大活人祭祀神灵是一点都不能含糊的。
这里插一句,当年诸葛亮征服孟获后北上回到成都,在路过一条瘴气密布的河流时,无论如何都过不去,当地老百姓说要杀人头祭祀河神,诸葛亮不忍心,于是就用面粉捏成了人头的样子煮熟后祭祀河神,这就是我们每天吃的馒头的来源。
那么,这村子里的人跑哪里到哪里去了呢?
原来,这村子里也有个会观察天象的高人,他早已经观测到了当今最强势一方的龙脉在地上就对应着自己所在的村子,他也知道元朝政府不会放过自己和乡亲们,于是他便提前带着全村老百姓逃走了。
这本来是上天留给陈友谅一个多好的成就帝王伟业的良机啊!如果等那群道士一走,村子里的村民们又回到原居地,不就恰好又让那南方的龙脉保住了吗?
只可惜这陈友谅不是什么真龙天子,他纯粹就是个狗屎蛋加倒霉蛋。
这村子里的老百姓逃啊逃,可是在古时候背井离乡远离故土的他们,又能在哪里找到落脚之地呢?
于是,他们就如同漂泊的浮萍般在到处荡悠着,形如一群乞丐。
但他们的遭遇有时候还真的连乞丐都不如,整个天下都是兵荒马乱的,谁家有多余的粮食拿给他们吃啊?
这一天他们恰好在小道上遇见几辆押送军粮的车子,因为那押车的军人并不算多,那村子里的村子掂量了一下,便率领着全村百姓冲过去想要抢夺军粮。
但这村长没有想到的是,押送军粮的军人后面还跟着大部队呢,而那大部队正是由陈友谅亲自率领。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20:59:00 +0800 CST  
陈友谅一听居然有小老百姓敢于抢自己的军粮,立即勃然大怒,下令所有人格杀勿论,一个活口都别留。
这陈友谅却是是够悲剧的,他曾经建立过一个政权,还取了个名字叫“天完”,这“天完”二字也是有来历的,就是在“大元”二字上面各加一笔,企图盖过大元政权,可见他当时是有野心也有资本称霸天下的。只可惜这村子里的村民被他消灭后,他在鄱阳湖水战中以绝对优势兵力输给了叫花子出生的残兵弱旅朱元璋,于是后人对他的“天完”儿子有了另外一番调侃:天完天完,几天就完。
再说那几个道士将村子里的牲口全部杀光后准备离开,却发现忽然天降大雾弥散了出村的路口,无论他们如何转圈,总是回到原地出不去了。
联系半个月如此折腾后,道士们终于一个个饿死了,因为村子里唯一能够让他们填饱肚子的牲口都被他们填埋在了深坑里,而他们又坚信祭祀用过的东西是不能吃的,何况他们还是吃素的道士。
这个村子灭亡后,天上的龙脉又一次发生乾坤大挪移,但元朝政府的颓势已经开始显露无遗,天下大事开始朝着有利于朱元璋的方向发展,朱元璋也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从南方出发打败北方政权的统治者
而因为元顺帝毕竟曾经为挽救自己的龙脉做过努力,还是多少有点作用的,虽然用牲口祭祀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但元顺帝最后逃离北京后,又回到蒙古草原上做了一个割据势力的主子,蒙古帝国在长城以北又存在了几百年,命运远比元末那些枭雄们好多了。
好吧,我承认如果对历史不是很又了解的童鞋们,可能会认为这个故事比较枯燥,下面我要讲的这个绝对是老少男女通吃,真的不骗你,不过这个故事有点吓人哦,请做好心理准备,我们可得说好了哦,吓死算你自杀,别来找我的麻烦啊。这个故事名字有点俗气,叫《阴毛》。
楼主 饭桶弟弟  发布于 2012-03-08 21:09:00 +0800 CST  

楼主:饭桶弟弟

字数:546917

发表时间:2012-03-07 23:21:0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10-19 03:16:06 +0800 CST

评论数:3251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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