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过的有灵性的动物及我的灵异经验(连载)

我的这朋友一只手长了6个指头的,多少算沾了点“奇人”的边吧。奇人必有异事?何况她家又是那么一个“阴气深深”的地方。有次我去她家看到一个很奇怪的小壁虎,浑身漆黑,用当时很常见的小胸花上那种的珍珠色的小珠子,作的眼睛,非常漂亮,当时我问她在什么地方买的,她告诉我是在她家日光灯的灯管上发现的,应该是给烤死的吧,她找了两颗珠子作了它的眼睛,但她觉得这壁虎有点什么不对的地方,有点不想要了,可是我很喜欢,听她一说就向她要了来。我要回去后,时常拿在手中把玩,就2、3厘米长的壁虎,脚小得让人感叹精致,烤后的颜色是最深的黑色,微微泛点亚光,那小珠子放上去,浑然天成……可是有天晚上我看它时,翻转时忽的觉得那壁虎好像一下子面露凶光,我仔细看它,觉得有股寒气直升上来,莫名的有些害怕,当时我们的生物课老师正要求我们做标本,我也做了一个白蝴蝶的,还有一个什么小生物的,可是还太少了,可我舍不得把这壁虎交上,正不知道找什么,有了这晚的经历,我一下子就定了决心,我找了一个盒子,把壁虎脚涂上胶水,粘上去,把蝴蝶与那小生物也一并放上去,隔着一层透明纸看上去也很象样了。到了时间,我就把这盒子交上去了……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1-29 09:55:00 +0800 CST  
“至于“买个甲鱼放个青蛙”,其实我甲鱼也是放生的(可以看看我与慈忍的交谈),因为怕一开始就这么写,招人反感就把放生去掉了,何况我上次谈及这种问题,刚一写出来就被莲蓬删掉了,而且还不能继续发贴,害得我只有重新穿马甲(我原来的名称是yj008009),又来发贴,固小心了很多。“
作者:yj009007 回复日期:2006-9-4 9:47:00。
请看我9月4日的回复。

薄荷小狐,尽管我在这帖子里反复炒了n次的回锅,你仍冒冒失失要……,即使你不会思考,也希望你在批评之前多一点细心,你这样的轻率,只能暴露你自己的……mm呀,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再看看我9月1日的回复吧
“作者:yj009007 回复日期:2006-9-1 11:34:00

我曾在其它网上发了帖子,当时说了一会,就引发了一场关于吃素否的争论,现在选一点发在这里,补充一句,我并没皈依,我吃素只是自去年病后,连绵至今,深感感到人生无常,推己及彼,何苦因为一时口腹之欢,让其它生物痛苦,应该说动机起于“不忍”。在此之前,我一直生活在自己及他人的惯性中,认为动物的存在只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忽略了动物与我们共同生活,甚至更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它们也是有思想的独立个体。”

事实上,自我吃素以来,如果买活物都是放生的,当然有放生的鱼,拿去放时已经死去的经历,但是,我本心并没有害它的意思,而且这种死法,应该比市场上屠杀好许多吧。
看看你的回复,我想你一定很善良,因为你用了“你何其忍心?!”这词,希望你保持下去,至少不杀活物,也力劝他人^-^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1-29 14:47:00 +0800 CST  
大概过了几个月,老师也没有把标本还回来,我只在一次标本展示中看到过它,与同班同学相比,我的标本盒如果没有它在,将是多么寒酸。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意识到我失去了它,而且以我的个性,是无法开口向老师提出要回的,这壁虎永远也不属于我了,意识到这点我心中有点失落。然而,时间也把失落都冲淡了……
不知重庆的,对华岩寺的后门有没有印象?次年春天我与妈妈去华岩寺,顺着寺庙下的小路,看着湖边才萌的绿芽,在早春浅浅的阳光中,不觉走到了它的后门,我一向反对算命的老妈,那天忽的告诉我说,听说这不远有一个观花婆比较准,她带我走了不久,就到了一栋普通的楼房前,向上望去,其中有一窗户外面挂着红布,我们上去了,观花婆在一水碗里丢进一些米粒,很奇怪,这些米都浮在水面上,她仔细看看,讲了一下我家的位置,真的讲得很准,她还说我妈妈有一个打掉的男孩一直跟着我,此外好像还有一个淹死的远房(可这个…………%¥……关于我外公那里的亲戚一直所知甚少,真不知道有没有这人,而且为什么跟我啦,我们与那边就没联系),最后她努力看看碗说,这个我不知道是什么,你来看看。我一看,碗中米浮在水面上,正好组成壁虎的形状,我说这是我做标本的壁虎,她感叹道如果埋了就好了,如果不作标本就好了。
以后就没有下文呢,只是我听到“端水碗”时,常会想起那只壁虎,不知它现在还与当初一样吗,平静的躺在标本盒中,还是到了什么地方,不过它干干的,应该不会烂吧……为什么它会出现在水碗里,按那端水碗的说法,它应该是隐性的影响到我的生活,是这样的吗,我也无从得知,我只是深深的感到相对于这个广袤的世界,只凭感官得出结论的人类所知的实在太少太少……
万物有灵!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1-30 10:43:00 +0800 CST  
“到我告诫他们乱讲话对他们自己没好处后才不敢说了.“
哈哈,胖嘟嘟-1真可爱^-^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1-30 14:56:00 +0800 CST  
上来给大家拜过晚年,祝大家今年事事顺心,身体健康,合家美满,总之,心情快乐^-^
今天写点有意思的东西吧.
我小学转学后,搬去与我妈妈同住,当时妈妈单位的房子佷紧,就在单位的学生宿舍里找了一间,位于走廊的尽头,印象中非常宽,适合在里面作游戏,和上下穿上两条裙子窜上跳下的扮武打,回想起来真是我经历最轻松愉快的一段时光了.那时我迷上了做布贴画,做得还不错,加上我个性比较活跃,常常有中专的姐姐来学,一边作一边聊,这事就是这么听来的.
最初谈的是鬼故事,聊来聊去,当谈到世上到底有没有鬼,有位中专的姐姐幽幽的讲起她爷爷与奶奶的经历.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2-24 12:59:00 +0800 CST  
与那时代的寻常人一样,媒妁之言成就了她爷爷与奶奶的姻缘.婚后,两人才发现双方的个性都太强了,纷争不断,加上她爷爷极好喝酒,基本上酒店才是他事实上的家,即便,后来到了家道中落,每逢月底,家中入不敷出,他仍借钱也要买去醉,醉的人是醉去了,可是清醒的人却有了双倍的烦恼与哀怨,这样子,吵闹了一辈子.解放后不久,操劳与操心一生的奶奶却先走了,临时前,她奶奶怨言道,老头子,我这下走了可称你的心了,可你也不要太高兴了,你还像这样喝酒的话,我就算变成小虫都要你的命.她爷爷一笑了之.
再后来,搞运动时,她爷爷下放到了山区,尽管经济紧张,仍想方设法搞酒喝,还学着自釀红薯酒,有一天他在山上被一种特别的蚊子叮了一口,当时也没太留意,回去一样的喝.没想到没过多久就不行了,当地的农民跑来瞧,看看症状,又听他讲了蚊子的样子,说是这山上特有的毒蚊,咬了不喝酒也没有什么关系,可一喝酒,毒性就扩散到全身,基本就没治了.虽然最后还是请来了医生,不过没到早上她的爷爷就去了.
你说这仅仅只是一个巧合?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2-24 13:16:00 +0800 CST  
看了wy19810817“ 回复日期:2007-2-25 15:45:00

其实我觉得甲鱼也很可怜,楼猪怎么不把甲鱼也放生了啊.要放干脆一起放啊.”
的上述回复,我实在是失语啦,请参下例:

作者:yj009007 回复日期:2007-1-29 14:47:00

“至于“买个甲鱼放个青蛙”,其实我甲鱼也是放生的(可以看看我与慈忍的交谈),因为怕一开始就这么写,招人反感就把放生去掉了,何况我上次谈及这种问题,刚一写出来就被莲蓬删掉了,而且还不能继续发贴,害得我只有重新穿马甲(我原来的名称是yj008009),又来发贴,固小心了很多。“
作者:yj009007 回复日期:2006-9-4 9:47:00。
请看我9月4日的回复。

薄荷小狐,尽管我在这帖子里反复炒了n次的回锅,你仍冒冒失失要……,即使你不会思考,也希望你在批评之前多一点细心,你这样的轻率,只能暴露你自己的……mm呀,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2-26 14:57:00 +0800 CST  
咦,奇怪,刚才我的回复明明发了,为什么没看见,重新写了:(
作者:zqy860520 回复日期:2007-2-24 23:02:00

佛家典藏里有个故事,说一只鹰要饿死了,你面前只可以选择拿鱼来喂鹰,那么你救了鹰,却杀了鱼;你不拿鱼喂鹰,那么你救了鱼,却杀了鹰。这个故事让我深思了很久,故事的本意其实不是问你怎样才能两全。而是要顺应大自然的生命规律,不要刻意改变万物的生命规律。
唉,请不要偷换概念,将大自然的规律与人出于私欲的发展的所谓规律混淆。
应该这故事还有一节吧——佛祖割肉救鹰,以其慈悲,成就佛道。关于这故事,机缘不同,体会不同。我就不再多写了。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2-26 15:25:00 +0800 CST  
最近休假,好久没上来了,看了新留言,真是感动,毕竟善良的人还是多数,先谢谢^-^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7 09:46:00 +0800 CST  
关于肉食,不管是动物,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吃人也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小时看《前后汉500年》(应该是吧,4年级转学后就再没看到这书了)里面有一穷人为了招待偶尔在他家歇脚的刘邦,把自己的老婆杀了,做出菜肴招待,也就跟今天杀掉一只猫、狗差不多,以后也看到不少诸如此类的描述。关于老人妇女儿童,因为体力原因,基本都是被吃的主角,至于一守城将军把自己的爱妾杀掉做菜,慰劳士兵,以其大义灭亲更是青史留名,如果那爱妾配合一点,看见眼风主动提议,并留诗一首,以宣其志,想必与夫同登荣榜。烈女榜上也是金光闪闪直逼人眼,算吃了没文化的亏吧^-^谁叫当时受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德育"^-^
我曾在新浪网看到一个比较完整的中国吃人史的记载,我搜了搜,把它转贴在这里,也省省自己的费力费心去追忆了:)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7 10:31:00 +0800 CST  
中国吃人史(少儿不宜)

作者: 相忘于江湖

被吃的人当中最有名的袁崇焕居然没提到,真是失败。
只有中国人承认自己是野蛮民族时,中国才有希望。
三年“自然灾害”中,吃了不少,但都因为“政治影响”,不予披露。我们只能在一些过来人的日记中略窥一角。另外文化大革命中,曾有红卫兵把一个校长吃得连脚趾都不剩~ 的确长见识
国内著名作家张贤亮文革期间在西北接受革命改造,某天肚饥,想去打点野食,遇到一也快饿昏白胡子爷爷和奶奶,锅内煮着冒热气的食物,忍不住掀开锅盖,里面煮的是一个未发育的孩子。张贤亮还有一篇作品中提到,他们是怎么喜欢人的尸体,我突然在想,我们一直引以为荣的所谓五千年的文明史是皇窃诩逡庖浚?br />
正文


鲁迅《狂人日记》中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著「吃人」,那是指广义的吃人,即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戕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实际上,狭义的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仍然存在著人吃人的现象,这说明人类并没有完全消除兽性。由于人类具有高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显得野蛮和残酷。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7 10:32:00 +0800 CST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敞訰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因此,这里把上述第二类吃人的现象列为本书的一章,加以叙述。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 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被官兵吃掉的民众不计其数。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清顺治九年(1652) 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穷书生被守将抓去将被烹食,他的十岁的女儿请求代替,守将被感动了,把他们父女一同释放。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 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十岁的女孩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对遇难者的责问还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没有完全灭绝。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7 10:36:00 +0800 CST  
继续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8 08:54:00 +0800 CST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諥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庅摺酡鯞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 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夥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错枪盗传授的,说了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琌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上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若从使用火这一点来说,这些还略带些人的气息。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人性了。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8 08:59:00 +0800 CST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魽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韩雍□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覆无常,寻藉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8 09:01:00 +0800 CST  
下面要谈到那些相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 鞾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遗留的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体内含约有机物质,在别的动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动物如鹿、虎、獭、麝、鳖及一些虫类身体内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药用的有机物质都优于人体。因此,即使人的肌体具有某种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于显示其法术的神秘,制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气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从。他们的做法实际上带有迷信的性质,和祈禳、驱鬼等邪术一样,对人有害无益。他们利用当时人们的愚昧无知,施展骗人的手段,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历代真正具有科学意识的名士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这一类的鬼话,而相信左道邪术的多是贪残、愚蠢、纫庸将或土豪地痞之流,他们有足够的钱财可以饱方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势掠取被吃的人,否则,方士们也不会向他们献上这吃人治病的恶谋。
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诎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 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縄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著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人大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地上,数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能背著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8 09:03:00 +0800 CST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玡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完)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8 09:08:00 +0800 CST  
我想重要的不是动物是否比人低等,智商不如人类,而是它们是否也有情感,也一样会感到痛苦!同样都是血肉之躯,仅仅因其出生的不同就注定了它们以后的悲惨命运,难道人类的发展就只是为了大批的生产出这些“行动的肉块”,心安理得的吃掉它们,无视它们的感情,它们的悲伤与痛苦,那么这么久的进化,也只是把人变成了会用工具的动物而已,而且,由于人类时常自我宣扬的“礼仪仁德”,这更宣明的反衬出人类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更残忍更虚伪的动物……
关于现在社会很多称作“富贵病”的疾病的病因都来自大量肉食,不管是不是出于对低等动物的怜悯,少食肉多吃菜,对身体都是有好处的.衷心祝福大家都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3-08 11:03:00 +0800 CST  
哈哈,终于把报告交上去了,哇噻,自由了,虽然只是暂时的,继续写,嚯嚯……※※%¥#※※……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4-03 10:53:00 +0800 CST  
我有时也会想那些“低等动物”对主宰这个世界的人类会有什么想法,是害怕,是敬畏,还是也会有点弱者对强者的本能的依赖……
想起我怀小孩时的事,有一天,我正站在客厅的窗前随意向外张望,忽的有只色彩艳丽的虎皮鹦鹉飞到我家防护栏搭的花台上(8楼),当它看到我时,清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困惑,有点迟疑的样子,我很从容的对它说,别动哦,姐姐(生了小孩后,我自动把称呼升级到阿姨)拿一点东西给你吃。说完转身去厨房拿了点小米,很意外的它还在窗台上,我把米撒在上面,它吃的很快,我又放了点在我手心,说,这里来吃,它居然跳到我的手上,在我手心里啄食,吃完后,它飞到斜对的7楼,我叫它,乖乖,上来,快点,听话。它飞快的又飞来了,我心里激动但表面平静的说,以后,肚子饿了,就到这里来找姐姐。这次它飞走了,我没有叫它。
第二天中午,我正在卧室睡觉时,从窗外传来阵阵鸟鸣,我拉开窗帘,是它站在护栏上。当它看到我,向我飞来,猛一下撞在玻璃上向下跌了一点又飞回到护栏,我说,乖乖,别动,姐姐把窗子打开,因为怕开窗声音,惊动了鸟儿,我开的不是它面前的那扇窗子,我说好了,来吧,没想到,它还是直冲冲的对着面前的窗子飞来,又撞了一下,它又飞回到护栏,我从窗户里伸出手,对外挥挥,是这边呀,可是它还是飞走了,以后再也没看到它。我想,这种鸟多半是别人养的,中途从鸟笼里逃出,所以还残留着对人的一点信赖及依恋。随着时间流逝,这回忆起多少带点梦境般的不真实。
有次,我在家听到鸟叫,告诉我老公,我怀孕的时候,有一次飞来一只鸟……我老公听完,说,你是谁呀,神仙呀。55,无语了。
楼主 yj009007  发布于 2007-04-03 11:46:00 +0800 CST  

楼主:yj009007

字数:888

发表时间:2006-08-30 23:39:5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7-30 10:50:0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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