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犀札记---随手写的一些小短文---Fear Itself

红玫瑰与白月光
我尖叫着醒来,已经记不得这是多少次了,梦里看到琉璃惨死的样子了,心里恐惧惊慌至极却如何都醒不过来,那凄厉的尖叫,那泼天的鲜红的血。
琉璃怨恨诅咒的声音言犹在耳:“我若死去,必化成厉鬼,日日纠缠你,让你每夜都梦见我,每梦都见到我惨死之状,至死方休。”
我知我错极,琉璃这样的人我根本不该去招惹,更别提做朝夕相处的伴侣。
每每我如此惊惶从梦中惊叫醒来,琥珀会轻轻拍打我,如同哄着婴孩,然后起身给我热一杯牛奶。
琉璃是我发妻,琥珀是我新欢。
曾听说红玫瑰与白饭粒,白月光与蚊子血。然而我不过是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小过错,琉璃是曾经的红玫瑰,琥珀则是如今的白月光。更何况,我根本就没有薄待了琉璃,我供她华衣美食、广厦奴婢,我纵她自由放肆、无拘无束。
然而我不明白她为何还是不能好聚好散,凄厉的诅咒之后便离我而去,而我日日梦见她被碾压成泥。
人生若是如初见。
那一见钟情是如此的美妙,琉璃迎着朝阳,元气十足,她冲我那一笑,花容月貌,倾倒众生,我眼里自此容不下旁人,甚至不记得她身旁的女孩子是何长相,便早早投降,拜在裙下。
琉璃此人,美则美矣,个性强硬至极,大约也跟她自小便是众星捧月有关,然而我那时候对她,也是一样的言听计从,她一直说一句话:“愿此生能得一人心,一生一世一双人。”我便附和:“我们永生永世不分离。”她巧笑:“你若负我,我不饶你。”如此的恩爱,如胶似漆。
然而那时我自然认为 我会跟她一生一世一双人,白首不离分。
之后便是绚烂的婚礼,燕尔新婚,然后一地鸡毛的婚姻。
我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要宠着她让着她照顾她,为她营造婚前一般的浪漫,让她继续在弥漫着粉红泡泡的梦幻生活中继续女神的姿态。然而我真的累了。我发现我可以一年两年,却无法十年二十年。是我错了,我做不到。
于是从早到晚的争吵,吵来吵去,就是一个主题:“你不爱我了。”
直到我遇见了琥珀。
跟与琉璃的一见钟倩不一样,我甚至忘记了什么时候认识的琥珀,她是如此的不起眼。但她温驯,谦和,柔顺。
跟琉璃在一起,如同烈火焚烧,激烈灿烂,之后便是疲惫,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琥珀开始如影子一般出现在我周围,只要我一伸手,她便出现在眼前。
琉璃美极,更是聪明,她亦察觉到琥珀的存在,跟我大吵之后,她独自去见了琥珀,我并不知道她们发生了什么,琥珀委婉的告诉我,琉璃诅咒威胁了她。
我自是恨极,愤愤跟琉璃吵了一架,然而这一次,她并没有跟我吵太多,她割破中指,用鲜血给我下了一个诅咒。
她曾说过她是巫女,我当然不信,哪里有什么巫女,直到她的诅咒如此成功的控制了我的生活,哪怕我只是青天白日里打个盹,都会看见她粉身碎骨。
我信了,深信不疑,日复一日,我睡不好,跟着吃也不好了。眼看着镜子里的人从仪表堂堂的壮汉瘦成了瘾君子一般,我已经快要崩溃了。
我找道士,找法师,找和尚,找各种我能找到的方法,我出去旅游,一个城市到一个城市,海边到山上,从东到西,自北向南;从五星级酒店到廉价民宿,从寂静山里到喧嚣城市,没用,只要我一合眼,就是琉璃那泥状的惨状。
我变卖光了家产,请有名的驱邪师,念经吞符,各种方法,只要是有希望的,我都不远千里尝试了。钱如同流水一般花了出去,永无止境。我转让了公司的股份,卖光了房产,车,甚至琥珀的首饰。
失望之后,只有绝望,深不见底的绝望,甚至到了最后,不用睡着,我也会看见琉璃的破碎的肢体,就在我眼前,触手可及。
此间过程,无以言表,难以形容。唯有的安慰,是琥珀不离不弃的追随和陪伴,和赖以入睡的牛奶。
到最后,我已经再也走不动,躺在床上看日出日落,看阳光从东边的窗户落到西边。
我握着琥珀的手,看着她憔悴的面容,廉价的衣物,没有任何装饰,洗尽铅华的脸,她的手甚至粗糙过我频死干枯的四肢。然而她没有任何的抱怨,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我惟愿下一世,永生永世,能在遇见琉璃之前遇见她,能许她一世荣华富贵。
“本报讯,著名企业家周某因病去世。其遗孀在其生前散尽家财救治,但仍无力回天。”配图中,琥珀一袭黑衣,面容惨淡。葬礼后不久,周夫人也因为家道中落消失于众人的视野之中,一时间,舆论亦唏嘘不已。

大洋对岸。
两位耀眼的女士手牵着手,十指紧扣,在岸边漫步。加州的海风轻抚,阳光灿烂。她们一人如玫瑰花般耀眼,一人如幽谷空兰般娴静。如此天造地设的一双璧人,羡煞了众人。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07 16:24:34 +0800 CST  
燃犀札记之二 异变

这是一个平常而又普通的夜晚,方荷给三岁的女儿洗了澡,陪她入睡,她也不知不觉睡着了。外面忽然很大的声音:汽车喇叭声,玻璃破碎的声音,人们尖声喊叫的声音,甚至枪声。方荷和女儿被惊醒,拥在一起胆战心惊,再也睡不着。
方荷是单亲妈妈,女儿方芳没有父亲,她从来不提起方芳的父亲,方芳也还没有来得及问。有人很大力的敲门,机械的,一下又一下,方荷不敢开门,抱着女儿甚至不敢大声呼吸,敲门声音渐渐大起来,似乎很多人一起敲,一下又一下,方荷抱着女儿来到门边,透过猫眼往外看:the walking dead!!!
她第一个想法却是这是不是在拍电影!!一群丧尸,机械的,不停的,敲打着方荷家的门,还好防盗门的质量够好,抵挡的住这一群恶心又可怕的丧尸。方芳不敢给女儿看外面的那群东西。她们呆在家里足足躲了一个星期,直到家里的食物都吃完了,实在要出门寻找吃的了她才吧女儿绑在背上,悄悄的出了门。
门外的世界已经是末世。
一片狼藉,混乱,遍地腐尸,整个世界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
没有或者的生物,哪怕一只飞鸟。
楼上楼下已经空无一人,屋里连干净的水都没有;小区里的便利店当然也已经被洗劫一空,而外面的马路上游荡着一群又一群的丧尸。方荷背着女儿,不敢大声喘息,她用口罩紧紧的罩住了方芳的口鼻,方芳也很乖巧的一声不发。
方荷想悄悄的贴着墙边上走到三公里外的大型超市,看看能不能捡到一些吃的,不然就只能等着饿死了。
路上居然有惊无险,大队的丧尸都在路上游荡,墙边上偶尔遇见几只落单的看到方荷走过,紧紧盯住,跟着,却又不知为何转向而行,兴许是别的声音吸引了它们,方荷暗自庆幸,好不容易远远见到一个活人,刚想说话,那人却急忙跑开,方荷无奈,只好继续自己独行。
超市的广场上游荡满了密密麻麻的丧尸。
方荷头皮一阵发麻,只好继续藏在安全的地方,方芳在背上,小小声说了一句:“妈妈,好饿呀。”不行,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食物给方芳,方芳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而为了让方芳能吃到东西,方荷已经两天没吃过了,她们甚至把方芳洗澡没倒掉的水都喝掉了。
方荷想起来在超市不远的地方有个很小的咖啡屋,是方芳的父亲开的,是他众多产业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却是投资最多的一个,也是方荷最不愿意去的地方,那里有方荷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可是那里很僻静,如果不是有人带领,平时根本也是找不到的。
方荷深吸一口气,扶了一下方芳,转身朝那个咖啡屋走去。
不知是不是该庆幸,一路上居然又是有惊无险,小路上只有几只落单的丧尸,跟方荷擦肩而过,甚至都没有停下来看她,方荷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咖啡屋的门关着,方荷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拉了一下,门开了。
她走了进去,里面有两只丧尸,一个是他,一个是她,都是方荷这辈子最不愿意见到的人或尸。它们在屋子里嗬嗬的叫着,四处游荡,她胸口上插着一把匕首,而他的脖子上已经被咬的稀烂。
方荷打开门,踢出去一个罐头盒,突然发出的声音将这两只丧尸吸引了出去。方荷关上门,在房间里寻找食物。冰箱早已经没有了电,但是还有一些干粮,看起来还够两个人撑上几天,当然,够一个人撑更久。
方荷给趴在背上的方芳递了一盒花生酱,又把剩下的食物打包,装在方芳的随身包里,这里也不够安全,要带方芳找到安全的地方,这成为了方荷的动力。
她背着方芳蹒跚下楼,迎面遇到两个人走过来。


“这个归我。”格伦拿出匕首插进前面的丧尸眼窝中。
“Jack,她背上居然有个孩子,活的。”格伦把小姑娘放下来,她吃了一脸的花生酱,双眼忽闪,很是可爱。
“你叫什么名字?”格伦温柔的问她。
“我叫方芳。”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08 11:13:26 +0800 CST  
札记之三 猫宁

琳达恢复单身已久。她现在高学历,中颜值,超高收入,金融行业金领。
然后每周有一至两场相亲。
不过要遇到有颜值有金钱的人很容易,要遇到有趣的灵魂却很难,怦然心动的就更难。总有让她不如意的地方,胖了瘦了,高了矮了,富了穷了,甚至一个举动,一个喷嚏,她都觉得难以忍受,她不愿意花上一分钟了解桌子对面的人。
琳达觉得真真是浪费时间。
她的单身生活很丰富,读书,购物,学习各种兴趣,旅行,实在不想继续浪费时间在无谓的人身上,尤其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然而她也有孤独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她便独自出门旅行。一定要找什么事情来做,不然她就会掉入回忆的漩涡,生疼生疼,拨皮抽骨一样的疼。
直到她在古镇的街上看到了那个人。
他慵懒,随性,温暖,阳光一般,还有一种致命的熟悉感,琳达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如同着了魔。什么颜值,经济条件,有趣的灵魂在这一刻都被忘在了脑后,死寂已久的心如同小鹿一般鲜活了起来。
其实后来,琳达甚至回忆不起他的长相,但是那种感觉,刻骨铭心的的温暖。
琳达向来胆大,但在他面前,却有些言辞木讷,她走到他面前,抬头凝视着他,他也低头看着琳达,暖暖的一笑,琳达的心都化了。
就是这么开始的。
就是这么一见钟情,一笑定情。
他跟着琳达回到了琳达的城市。琳达聊起他的来处去处,聊起他的工作家庭,一无所获,似乎他就这样凭空出现来的。他不怎么出门,窝在家里,蜷在飘窗上晒着太阳,既也不做家务,也不工作,周末陪着琳达去超市购物。琳达喜欢他,包容他。琳达的薪水养活两人绰绰有余。琳达只要回来看着他,拥抱着他,就心满意足,甚至,坦白的说,她们竟然没有更进一步的行为。
琳达的世界很大,他只是一部分。
他的世界很小,只有琳达,放佛他的出现,他的使命,就是在这茫茫尘世中温暖琳达。
这样的日子过了新鲜期,说久也不久,说短也不短,不足以让琳达对他的无所事事产生质疑,也尽可能的让琳达的心满满的全是爱,给了她再次心动爱人的能力。
他讨厌洗头发,这是唯一琳达不能容忍的地方。她捉住他,拉到卫生间的椅子躺下洗头,温暖的水流淌过琳达的手指流过他的发丝,他的颈后有一个星形的胎记,琳达轻轻抚摸过这个星形,无声感叹。
吹风机嗡嗡的响着,他把头靠在琳达的膝盖上,发丝飞舞着,琳达爱死了这样的场景,这让她温暖至极。
跟凭空而来一样,他也凭空消失了。
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似乎这个人就没有出现过一样,似乎这就是一场梦。
琳达没有寻找,更不知道从何找起。
她只能心怀温暖,等待下一个心动。

在梦里,她忽然回想起来,一起养过的那只猫,颈后有个星形,它走过来,把头靠在琳达的膝盖上,温暖如春天。
古镇的一个角落,那只颈后有星星的猫,静静的呼出了最后一口气,它走了千里,终归是在最后陪伴在了她的身边。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08 15:10:04 +0800 CST  
札记之四 花香
江南的夏天,开满了洁白的栀子花。
老婆婆把将开未开的骨朵儿穿一串儿,沿街叫卖。
老婆婆一个人住,白发苍苍,身躯佝偻,不知年岁几何。有人问她:“阿婆,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还卖花儿啊?”老婆婆瘪着嘴巴笑呵呵:“今生卖花,来世漂亮。”
佛说凡事有因果,你种了什么因,便收什么果,今生或来世,总会有他的方式。
江南是栀子花妖,她睁开眼睛的时候躺在花丛中,身上盖满了栀子花,香气袭人。她要找一个人,以报灌溉之恩。
那个人的长相她不记得,当然,你能分得出两朵花的长相吗?花也分不出。所以江南穿上衣服,一头扎进了滚滚红尘。
江南美得纯净,像浊世中凭空出现的一汪清泉。她什么都去体验,在人潮中胡乱的碰撞,找寻。
那人的面容虽不记得,但江南记得对他的感觉。她在尘世打滚了十几年之后,那个人出现了。江南一看见他,额心的栀子花印记就灼灼发烫,就是他,江南如释重负。
那人是个富贵浪荡子,换身边的女伴如同换衣服,也常常如同过冬一般一次穿好多件衣服。然而那人一见江南,便立刻洗心革面一般抛弃了以前的生活,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何况是富贵浪荡子!
江南乖巧的跟着他,他想要做什么,江南都配合,他常常感慨,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然而富贵人家不会接受来历不明的江南登堂入室,江南也不争,仍旧巴心巴肺的跟着。浪荡子感动极了,跟家人闹翻,江南也就跟着他过寻常日子,并不要求什么。
浪荡子的家人找到江南,狠狠的羞辱了她,江南却说,只有他能离开她,她是不可能离开的。家人怒极,找了泼皮来欺侮江南,听逃出来的泼皮说,江南不过是抬手间,就飞出来花瓣无数,人说的摘花飞叶不外如是!
果然是妖,家人找法师,依旧被江南收拾得服服帖帖。法师惭愧:“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我实在道行不足。”
家人找到浪荡子,跟他说江南的身份,浪荡子说:“我理她什么身份,她是人我爱她,她是妖是怪我一样的爱她,吸人精气什么的,我情愿!”转身跟江南离去。
然而人妖终究不能长久,浪荡子的精气神都经不起这样的消耗,江南终于不忍,说:“你走吧,再这样下去你会死的。”浪荡子紧紧握着江南的手,亲吻她的印记:“我知道,但是我愿意,如果离开你,我必不能独活。”
江南叹气:“你何必如此,我是来还你的业报。”
浪荡子终究撒手人寰。
江南将浪荡子装殓好,体体面面的送回家,家人都不敢言语,默默的结果,眼神愤恨,也只能将其下葬,另寻得力法师。
江南找到浪荡子的墓,眼泪涟涟。法师看得动容:“虽说人妖殊途,但毕竟一片真心令人感动。”
江南却是他的墓前长叹:“下次浇花,别浇那么多水,我千年的花株,就被你烂了根!”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11 12:39:56 +0800 CST  
札记之五 林晟
林晟是一个捉妖师。他很有自己的底线,未成年不捉,不犯大错不捉,作恶多端的不捉,嗯,直接灭掉。
他在捉妖界也是已经小有名气,总有人慕名而来寻他帮忙。
某日,有户人家打听着找到他,说他们家女公子不知道怎么似乎被妖缠上了,屋里的东西总是噼里啪啦往下掉,放回去又掉,女公子害怕,换了一个房间,东西继续掉,原先的房间反而没事了。
女公子害怕,央求家人找捉妖师去除妖。
林晟反正也是闲着,跟着去看看。谁知道林晟一去,那妖就静悄悄的不动静了,林晟府内四周看了一下,又仔细的辩了一下气味,脸色突变,怒喝了一声:“闹够了就滚蛋!”转身就走了。
谁知林晟一走,那妖也走了。女公子家感激林晟搭救,将他的名气传了又传,说林晟光是一句话就把妖给赶跑了,感恩戴德的送了好些礼,被林晟全给退回来了。
没过多久,又有人来找他,也是恶作剧一般的妖怪,林晟恨恨的拿上法器,又去了一回,这回传的更神奇,门都没进,一句话就把妖给赶走了。
此后名声大涨,有点什么不对的都来找他,他一概拒绝,只关着门清修。
有一户来请,说什么都不肯走,说因为林晟闭关,他们已经找过其他的捉妖师了,都被收拾的鼻青脸肿的离开,只说:“你们要不去找林晟试试看,他近来连着收拾了好几次。”
林晟脸色却很难看,不肯接,那人家跪下来:“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今天您要是不出手,我们只能长跪不起了,反正回去也没办法生活。”
林晟无奈,只能跟着去了,略施法术,将那妖怪钉在了桃木剑下。
那妖轻笑:“你终于来了。”
林晟怒道:“虽我有我的原则,非大奸大恶不除,但你如此三番五次戏耍与我,是想我破例灭了你吗?”
妖笑得更开心:“我知你的原则,我既没有大奸大恶,又不是小过小错,就等着你收了我呢。”
林晟脸涨红:“无耻!”
妖轻叹:“我是无耻了,可是你无信,谁能好过谁呢?”
林晟喝问:“你说谁无信?”
“你可不是无信么,我就不相信你能把我忘了!”那妖哀哀的,桃木剑的威力伤得她不轻。
林晟征住:“怎么可能?是你?不会的!”
那妖的声音渐渐薄弱:“怎么不是我呢,我陪了你好多天呀,一直陪到你离开家去修法术,我等了你好久,你都不回来,我等不下去了呀,我们寿命就这么短,所以我也只好修炼了,谁知你根本就忘了我。”
林晟想起他第一次见到这妖,是他已经闯荡成名,意气风发的时候,那妖怪找上门来,几番撩拨,林晟恨极,将她赶走,于是她便换着花样的折腾别人,逼着林晟来见她。
“我哪里是想闹这些人呢,不过是想见到你罢了,你又不理我。”小妖说着说着,竟还把自己给感动了。
林晟尴尬至极:“人妖殊途,你肯悔过,我便放了你,这些年的修炼也不容易。”
小妖倔强的摇头:“偏不,你不让我跟着你,你便收了我。”
林晟拔起桃木剑,放过小妖。
她却任由修为从伤口流逝,奄奄一息。

捉妖师林晟是捉妖师里数一数二的高手,普通人可请不起,别的不说,他那宠物就不一般。别人的兔子都吃草,他的兔子,吃的都是他捉来的妖。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13 13:48:44 +0800 CST  
@金万藏 2017-12-13 14:50:56
沙发 试了半小时 终于把密码找回来了。。。。
楼主加油啊
-----------------------------
合影,活捉一个名人,咔擦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13 14:56:03 +0800 CST  
@金万藏 2017-12-14 00:09:06
把好故事顶起来撒
-----------------------------
谢谢金大~~~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14 10:48:21 +0800 CST  
札记之六 奕心
奕心是一个小和尚。
他是师傅从庙门口捡来的,人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便是一个乱世小婴孩。饿的面黄肌瘦,看不出月数。没牙,哭得细声细气的,像只猫。
师傅捡了他回来,米汤吊着,居然吊活了,依旧瘦瘦小小,面黄肌瘦,加上跟着吃素,皮包骨瘦的只剩下眼睛。他剃光小头发,做起了小和尚,取了名字叫做奕心。
庙里香火稀薄,也没有什么寺产,靠着师傅化缘为生。乱世伶仃,饿殍遍地。化不到缘的日子,就进山里挖些野菜来煮着吃,若遇上了草药,就采来换粮食。乱世里这些草药显得尤其珍贵,值些米粮,师傅一样一样教他辨认,形状,功效。运气好的时候,他们能换上几日的口粮,运气不好就只能守着野菜汤喝。
寺庙门口原本有一小块薄田,种了些红薯,也早就被逃难的人挖光了,那些人看这地处偏僻,庙里就一老一小,觉得也没什么指望,奔着邻近的城市去了。
奕心便在门口的薄田里种了些山里挖来的野花,这个不能吃,至少没人偷,只能苟活的日子,只有他还有这样的乐观。
说来也怪,奕心无论种什么,都能成活,一来他着实细致耐心,二来大约也是他有这天赋。有一株奇花,从山里悬崖边上挖来的,为了挖这株花他还从悬崖上滚下去,幸而挂在了一颗树上,被师傅又给捡了回来。
这样勉强撑过了冬天,开春暖和起来的时候,奕心的小花田咕噜咕噜的窜满了花苞,尤其是那株奇花,骨朵儿跟他的拳头那么大。奕心饿着肚子看着花田,傻笑。师傅拍了拍他的头:“痴儿。”
师傅撑过了冬天,缺撑不过春天,花开满园的时候,师傅让奕心把他的蒲团放到花丛边上,坐化了。
从此便只剩下奕心一个人,守着这破庙。
奇花开的时候,便只有奕心一个人守着,骨朵儿刚裂开,就有暗香袭来,渐渐的纯白的花瓣渐渐舒展开来,鲜黄的花蕊中间,坐了一个精灵儿,那精灵儿展开透明的双翼,慵懒的伸了伸腰,奕心看得痴了,哇了一声,口水都滴了下来。
精灵儿听到声音,抬头看看奕心,嫌弃极了:“怎么瘦成这样了。”
它从花蕊中盛出一捧花露:“来,喝了。”
奕心乖乖的喝掉,他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喝掉之后,似乎脑子清明了一些。
“你是谁?”奕心眼睛都不眨的问。
“你把我挖回来,你不知道我是谁?”那小东西的脾气很是不好。
“我不过是觉得那花长得好看而已。”奕心喃喃的说。
“这么说你不是为了抓我?”小东西好奇的问。
“我抓你做什么?”奕心反问。
“那我可以走了?”精灵儿又问。
“当然啦,你为什么不可以走?”奕心又反问。
精灵儿忽然就笑了,整片花田翻起花浪,花香四溢,奕心看得呆了。
精灵儿偏又不走了,它就住在这花中间,夜里花儿合上它就睡在里面,清晨花儿暂放,它就飞出来歌唱。
奕心托着腮,怎么都看不厌。
奕心没有再去化缘,整日就跟着精灵儿一起喝花露,饮微风,晒春日里的太阳。自由自在,惬意非凡。

又一波逃难的人来了,啧啧啧的可怜:“这一老一少,都已经干掉了,真是作孽。”说完也顾不得替他们收拾,奔着前方就去了。剩下破庙在风里瑟瑟发抖。
庙门口,一片花香。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14 14:15:03 +0800 CST  
@碎砚 2017-12-14 21:15:52
带娃累了一天,偶然点开,好文,吊兰大大的文平淡中带些温情,很治愈呢,可能上了年纪的原因,越来越喜欢这种娓娓道来的暖意,加油哦,看好你哟!
-----------------------------
么么哒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7-12-15 09:46:31 +0800 CST  
榕树
这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很普通的镇子,这样的小镇子到处都有;这是一个很独特的镇子,千万个小镇子,只有一个叫做榕树镇。
直白的名字告诉这里有一颗榕树。
镇子中间有一颗老榕树,不知年龄几何,树干足足要五个人手拉手才能环抱得住,它的气根垂成了瀑布,早年的气根纠缠着纠缠着长到了泥土里,深深的扎根,树冠长成了一片森林。
树干上有被雷击中的痕迹,焦黑的地方有一个深深的洞,长成了半人高的深坑,可以容纳一个健硕的成年男子藏身。
老榕树是镇子的母亲树,夏日炎炎,村民们都在树下纳凉,寒来暑往,它就站在那里,安静的守护者这里。它见到人们来来往往,生老病死;它见证天灾人祸,干旱洪涝。它默默的生长,努力伸展。
原本它不过就是一粒种子,鸟儿带了来,落在泥土里,长出芽,长成苗,长成一株小树,有人来,想砍了它好就地盖房子,有个小姑娘却说,留着吧,我们好戏耍,小树苗记住了她得这句话。
乱世来的时候,它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可是它无力改变,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入侵的士兵将村民们一个一个的杀死,就在它的树荫下。他们的血流进泥土里,吸收进了它的身体里,它好着急,又无奈,然而它似乎有了什么不同。
隔天夜里一个士兵拉扯着一个姑娘来到它跟前,欲行不轨,它实在气不过,用气根将士兵塞进自己被雷劈出来的树洞里,再用树根严严实实的封起来。
姑娘看着它,目瞪口呆,它知道她,那个说:“留着吧,我们好戏耍。”的小姑娘的后代。它不能说话,由得姑娘跌跌撞撞的跑开,谣言传开了去,说榕树成精了。
战乱之后,剩下的村民们终于回过神来处理它。为了验证姑娘的话,他们用刀劈开它纠缠着的气根,那士兵的残骸还在树洞里,已化作白骨。
村民找来高僧,做了法,说这是棵吃人的树,留之不祥,要砍了。姑娘急忙跑过来:”不能砍,它是护着我们的,不然为什么它不吃掉我?”
村民们不理会她,不管吃了谁,总不能放任一颗会吃人的树在村子里。姑娘急得直哭,抱着树干说对不住,都是她一时情急,说了出去。榕树的气根无风轻动,温柔的抚摸过她的鬓角。
村民们哗然,果然是棵妖树,不能留,留之不祥!
他们终于动了手,一刀一刀砍在榕树上,流出血红的浆液,他们更加确定这是一棵成了精的树妖了。
榕树倒下,村民们把它分成一块一块,堆起来点了火,烧了三天三夜,据说很多人都听见了在战争中死去的亲人的哭喊声。
姑娘抱着榕树剩下的树桩,哭得晕了过去,醒来后,她捡起榕树的一节气根,悄然离去。

好多年后,听说山里有一位老人,守着一颗榕树,安宁度日。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8-01-31 13:46:35 +0800 CST  
札记之八 陈汉


洛河镇背靠大山,面前一条河。
相传山有仙气,福地洞天,山里万物都有灵气,机缘好的还能修炼成精。
相传山里有一株千年人参,已经修炼成人形,论谁都捉不住,有人说见过它,白白胖胖的,是个大胖娃;也有人说见过它,慈眉善目,须发俱白,是个老头子,反正没人捉住过它,一根参须都没捞到过。据说它会土遁,也有人说它远远的能闻道人气,早早就躲起来。
但是无论怎么传说,它能续命起死回身却是人们深信不疑的,若是能捉到它,哪怕几根参须,也足以一两年衣食无忧了。
所以无论是不是采药人,都没事往山里跑,希望自己有那个运气能捉到这株千年人参。
陈汉是个老实人,木讷人,唯唯诺诺的人,向来只有别人欺负他,占他便宜,他一直都是不敢反抗的,他有一个老母亲,相依为命。
老母亲一直照顾陈汉,浆洗煮扫,织布换钱,陈汉就伺候家里的三分薄田,日子清贫,尚能度日,也算是个自由身,比佃户好上许多。但总是受人欺负,用点沟渠浇灌,永远排在最后,自己苦苦巴巴的去担水来浇,但奇了怪了反而就是他种的庄稼好,总是比别人多收三五斗。
然而总是绕不过生老病死。老母亲上了年纪,一病不起,陈汉跑遍了镇上的大夫,都说没的救了,这木讷的老实人于是抱着老母亲痛哭,一个大夫看不下去说:“要么你试试去山里找找人参?若能得参须续命,多活上三五年没问题。”
陈汉于是背着老母亲进了山,朝着大山跪下,哭到:“仙子啊仙子,求求你怜悯我们这对可怜的母子吧。”扑簌簌,千鸟飞尽,只剩下树叶刷刷的声音。等了两个时辰,又找了两个时辰,毫无收获,陈汉索性找了个岩洞,在山里住了下来。
山里的万物虽有灵性,却也不怕人,见陈汉毫无恶意,也渐渐的敢靠近了,陈汉于是就跟它们说老母亲的病,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不是能听得懂。
有一日,来了位白衣胖胖少女,说也是来采药的,家里老父亲生了病,也是东翻西找什么也没找到,也不气馁,连着来了几日,跟陈汉一起分头找。
最后胖女娃儿开心的说:“陈汉我找到了!”陈汉跟她一碰头,见她手里握着几根胖胖的参须。她分了一半给陈汉,下山去了,陈汉急忙把药给老母亲服下,果然气色很快就好了。
姑娘隔日又来了,说又采到了参须,留给陈汉一半,下山去了。老母亲握着参须,说,这么好的东西,如今我已经好了,拿去换些银钱吧,庄稼也荒废了,布也没织,微薄的积蓄也用光了,总要能活下去,不能一直住在山里啊。
陈汉拿着参须,换了银钱,心里有了计较。
第三日,胖姑娘又来了,陈汉问她:“你父亲好些了吗?”胖姑娘说好啦好啦,你母亲呢?陈汉也说好啦好啦,还要多谢你呢,请到家里喝杯茶水吧。
胖姑娘跟着陈汉到了洞里,探望了陈汉的老母亲,要走的时候,陈汉却用铁篱笆把洞口给封住,用画了符的铁条绑了胖姑娘。
那白白胖胖的姑娘缩成了一株人参,断了几根参须,无土可遁,在地上打滚,陈汉高兴的把它捡起来,装在画了符咒的袋子里。
那日陈汉换来的银钱,都买了这几样东西。
他将人参卖了,从此华衣广厦,呼奴唤婢,老母亲过了几个月,却是不惯富贵,早登极乐,没几年,陈汉也得了绝症,花费无数却再也买不到可以续命的参须,一命呜呼,他母子二人,无亲无后,身后财物被宅里众人一哄而上搬运一空,宅子也自此荒废。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8-02-28 13:42:55 +0800 CST  
红玉
红玉是花魁,秦淮河上年年选花魁,她已经蝉联三届了。醉香楼头牌,妈妈也要看她十二分面子,早早儿的就出钱给自己赎了身,现在醉香楼,她也算半个老板,不过她向来对姐妹们和善不拿乔,不端架子,连她身边的小丫鬟都和和气气的,对楼里姐妹完全没有花魁娘子的排场和派头。
北边儿战乱十来年了,打来打去,各有胜负,丝毫不影响金陵城里软香红玉,酒醉金迷。这花魁娘子也是年年竞选,花费不菲,王孙公子一掷千金,只求一晚的一亲芳泽。顶着花魁的名头,红玉也算有选择的自由,见与不见,接与不接,全在她一念之前。
她是动了寻个良人的念头的,然而在这一堆寻花问柳的狂风浪蝶中,如何能找到这个良人?也就一再的耽搁下来,虽也不乏自诩高贵的公子权贵想要纳了她,但她又嫌弃那些人俗气了,不俗气的也有,不拘小节的诗人,寒酸潦倒的文人,要么不想有束缚,要么不过是仗着才华,充当缠头。总之,虽是花魁,但身在青楼,想寻个良人,何其难也。
然而十年战乱,也有破城的一朝。北方胡虏的铁蹄踏破了金陵城厚重的城门,狼牙棒和锋利的弯刀也明晃晃的悬在了头顶。一时间多少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秦淮河边也不例外,一众青楼关门闭户,在城破之前南逃的南逃,从良的从良。
醉香楼的姑娘们也纷纷南下,在临安城又操起了就业,夜夜笙歌。姑娘们和妈妈走了,红玉却没走,她走不了,醉香楼陆续捡了不少人,受伤走不了的,生病走不了的,年纪大了走不了的,年纪小了走不了的,总之,她突然多了好多牵挂,不能像其他人一样一走了之。
妈妈也劝她,这乱世,谁顾得上谁,保了命才是最重要的,你不过一个青楼女子,虽说薄有积蓄,但也不过杯水车薪,你走了,谁能怪你?官家都要没了,谁还顾得上这些人,谁不是命如草芥?你怎么就想不通。
红玉不想走,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帮助这些人反而似乎让她找到了生命的价值。有些人治好病后,悄悄的走了,一句话没留下,更别说药钱住宿钱,有些人留下来,帮助她一起维持醉香楼。总之,她既不抱怨不告而别的,也不羡慕继续纸醉金迷的,对留下来的,她反而心存感激。
胡虏就是在这样的时候破的城,当天就有城里的人带着,来醉香楼见识了。一片死寂的秦淮河边上,苍蝇乱飞,路上残肢断首发出腐败的味道,一个人影都没有。
胡虏砸开醉香楼的们,领头的用不熟练的汉话叫,谁是红玉,出来让我们见识见识。楼里乱成一团,最后被胡虏围城一团,无路可走。
尖叫的人们沉默下来,胡虏继续喊,谁是红玉?
边上有个带路的汉人,卑躬屈膝,谄媚的说,里面没有红玉。那男人,站直了身,朝着人群叫喊,把红玉交出来,饶你们不死。
人群中有人怒骂:“胡老四,你卑鄙,若不是红玉姑娘就你,只怕你现在已经在秦淮河里喂鱼尸骨无存了。”那胡老四并不为所动,继续说:“如果不交出红玉,你们就一起陪葬吧。”人群里发出一阵骚动,但是很快又安静下来。
胡老四拉出一个少女:如果红玉不肯出现,那就用她代替了。那姑娘好一顿挣扎。胡老四笑道:“红玉你还不出现吗?”人群一阵骚动,但是很快又平静下来。
胡虏围了一圈把刀架在人群的脖子上。人群开始哭泣,尖叫,挣扎,有人见了红。终于有人叫出来:“姑娘救救我们。”其他人却是沉默。
这可怕的沉默。
红玉从楼上下来“放开他们,我跟你走。”
领头胡虏却说:“不用走,就在这里。”
狞笑着带着一群人上了楼。
胡老四嘴角抽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人群沉默,可耻的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胡虏走了。红玉过了很久才出现,人群却像是看到了瘟疫,没有人上前,没有人跟她说话。
胡老四,没走,他说:“红玉你还看不出来吗?他们在嫌弃你,嫌弃你被胡虏碰过。”没有人反驳他,哪怕一个声音都没有。
让人寒心的沉默。
红玉默默的看了看胡老四,又看了看人群。
转身离开了醉香楼,再也没有人见过她。
楼主 倒垂的吊兰  发布于 2018-03-05 11:09:33 +0800 CST  

楼主:倒垂的吊兰

字数:11759

发表时间:2017-12-08 00:24:3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3-05 15:38:44 +0800 CST

评论数:1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