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系列第二部之偷窥:我的法院生活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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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8 21:37:40 +0800 CST  
64、




因为不可以随意的任命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所以大部分的基层法院的法官都缺编。尤其在西部地区和贫困山区,根据《人民法院报》的一篇报到:据悉,目前,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法官短缺问题严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有法官数量不足,有的基层法院只有三四名法官,组成合议庭都困难。二是法院缺乏自我“造血”功能,难以从系统内部产生新的法官。三是缺乏人才引进的条件和机制,难以从外部引进法官及后备力量,相反人才外流趋势日益突出。

再例如,甘肃省共有95个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共有3593人,平均每个法院不到38名法官。这种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这里可以看出,基层法官的缺失程度。

这一问题在司法考试实行了五年之后反而愈演愈烈,终于也得到了中央领导层的重视。2006年3月9日,中组部、中编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加强这些地方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支持和帮助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紧紧抓住全面推进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机遇,通过深化改革,制定并实施符合实际、体现法检干部队伍管理特点的政策。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法官、检察官资源,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解决法官、检察官来源短缺问题创造条件。

2006年5月,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这是党75年历史上第一次就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作出的专门决定。 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工作保障机制,为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人力、物力等全方位的保障与支持。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将重点做好这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高级人民法院要在2006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经费基本保障标准的制定工作,确保基层人民法院公用保障标准的落实,对基层人民法院编制内的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统一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努力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争取增加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对人民法院补助的额度,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人民法院装备购置、房屋维修和办案支出的补助力度。

二是逐步解决法官编制不足问题。最高法院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用于缓解部分地区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争取增加适当的机动编制,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引进急需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西部地区法官短缺现象和司法考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改进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提出建议。

三是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落实《公务员法》、《法官法》关于法官职业保障的有关规定,推动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任用、晋升、奖励、抚恤、医疗保障和工资、福利、津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极与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逐步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依法落实审判津贴。对因公殉职的法官实行抚恤制度,中央财政设立的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要专项用于因公殉职的法官家属的生活补助。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适当提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干部职级比例。注意法官队伍年龄结构的合理配置,既要创造有利于年轻法官成长的条件,又要充分发挥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的作用。

四是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将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法院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提倡和推行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代建制”,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力争2008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盖章,逐步实行审判、政务、事务管理网上运行,实行司法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8 22:03:21 +0800 CST  
突然感觉好累,所以,要睡觉了……………………



休息…………………………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8 22:20:37 +0800 CST  
今天上午去医院复查了,基本正常……

但是需要再去做个磁共振加强,又是一千多块要进去,一个月的工资哈……

从开始工作就实行了医保,只明白了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得病,工薪阶层是病不起的……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1:28:44 +0800 CST  
作者:一片雾 回复日期:2007-1-18 22:29:29
累了就好好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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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昨晚休息的很好……………………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1:33:31 +0800 CST  
作者:玫瑰像蔷薇 回复日期:2007-1-18 22:45:25

看来你还真不是一个捞钱个黑心法官

向你致敬!!!
作者:三生石上看落日 回复日期:2007-1-19 7:27:55
帅兔兄,以前觉得法官一个个都利欲熏心,俗的不行,没想到还有你这样的人才啊。顶一个。

我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现在考研离开法院了,在北京边读书边干律师。我和他交流一下,也想写篇文章,到时帅兔兄多指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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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以我自身的感受,法官这个群体的素质应该讲还是比较高的,当然许多事情也是法官所不能避免……

我期望法官这个群体能够享受到阳光……虽然我不能坚持下去……

法官里比我能坚持原则的人我感觉更多,我想我得益于自己的家庭所以还不至于去……但是他们却完全凭借自己的人格在坚持……

我经常的想:换作我,在那样的条件下,我未必会坚持自己的人格……

人都希望自己会活的更好……

我想这也是很多国家的法官都是具有中产阶级以上的家庭出身的原因吧……在他们看来,做法官根本没有衣食之忧,所以会坚守自己的人格……

我也曾剖析过很多犯人的心理,我也认真的思索过,如果在我没有工作、走投无路、到处受人歧视、根本养活不了自己更不用说去养活家人的时候,我会选择怎么做?而且我也曾就这一话题询问过很多人,我要他们作出真实的回答,我也想说:很多真实的答案是很令人害怕的……

其实很想能够有许多人来关注法官,关注这个群体的生活……所以我很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写,因为我对自己的文笔很不满意……我根本就写不好……所以,我宁愿自己是个读者,可以把自己在阅读过你们的文字后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1:46:59 +0800 CST  
作者:坐舟钓鱼 回复日期:2007-1-18 22:54:31
今天在别处骂娘了,心里烦得很~

严重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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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保持一个愉快的心情是重要的……

郁闷一阵儿过去就好了……………………………………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1:49:06 +0800 CST  
作者:晒太阳的猫M 回复日期:2007-1-19 08: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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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其实,我在写这篇东西的时候,犹豫了很久……应该说是犹豫了三年的时间,我一直想写,却怕自己写不好……

所以,你昨天的批评我想也正是我心里的矛盾的地方……在动笔的时候,我自嘲的说:就随便写写吧,写点流行的风花雪月,自己YY也就算了……我想这可以从我的初稿中看出来……但是写着写着,我越来越感觉到我不可以这么写……

本来外人对法官这一群体的误解就很多,我再这么写,那不是在歪曲法官吗?所以我想写点真实的东西出来……

我觉得,我们自己不写出来,再没人会写出来的……

以前总是晚上八点就睡觉,早晨六点起床,很正常很平静的生活,我曾经想:我就这样的平淡一生是多么舒服的事情?但是现在,我却越来越有一种想写的冲动……不是自以为是的来炫耀法官这群体有多黑暗,也不是把他们都描绘的外人所想象的那样一无是处,我只是想说:法官这群体虽然也有着它的先天的不足,但是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群体……


所以,我对你的“刚开始做法官的人大都能坚持自己的操守,只是不知道能坚持多久。法院是个大染缸,不能融于其中就要沉入缸底”还是保持怀疑态度的……我也不否认,每个法官都会有违心的时候,因为这不是我们所可以决定的,但是,法官的主流绝对是好的……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1:58:49 +0800 CST  
作者:苗大哥 回复日期:2007-1-19 08:58:47

作者:pepsicamel 回复日期:2007-1-19 11:48:31
有机会有时间就来读读兔兄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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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哥和朋友的支持…… 虽然素昧平生,但是你们的支持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2:00:59 +0800 CST  
对了,刚才忘记介绍我的初稿在哪里了……

也在舞文,用的吉祥飞雪的ID: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3228660&Key=650502327&idArticle=230071&strItem=culture

『舞文弄墨』偷窥


作者:吉祥飞雪 提交日期:2006-12-22 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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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到今天是修改完了,不仅是修改了许多文字的东西,而且把清洁也稍微的添加了一些……

所以,今天再继续写的,可能文笔会更不流畅,错别字也会更多,我只是自己在线写而已……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2:04:56 +0800 CST  
哈哈,这倒没有。

我曾经说过:我是流氓我怕谁?我还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写的,只是欢迎你们指出来我写的不足的地方。

如果要写严肃的,我就会一点儿黑暗面也不涉及,只歌颂好的地方。

比如像那位全国十佳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着全中国人民的面,对法官待遇过低这一问题是这么说的(大体意思):我对我现在的收入很满足,我相信法官都比较满意自己的收入,我相信以后我们的待遇会越来越好之类的话了。


靠!我呸!当时我们全体同事一致骂他是S13!

我们的另一句话是:他能来我们院待个一年半载就好了,而且是让他在机关,不用去法庭……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3:00:07 +0800 CST  
其实,我感觉还是在内网说话好,说的都是实际情况所以领导也不能怎么样,反而是在外网,许多话应当斟酌着说……

一个泄露机密的大帽子,就扣死人……

其实上访也是永恒的话题了…………………………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3:15:54 +0800 CST  
65、




我不知道外人是怎么看待最高法院的这四条要求,但是我却从这里没有看到一点儿新的实质性的内容。说来说去,还是提的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四点老大难问题:

一是法院的经费问题,这根本不需要说,谁都管不着,还是地方财政出。你最高法院什么时候能管得了地方财政?你法院不听当地政府的,我还不立马掐了你的经费?

二就是进人的问题,法院内部的人员司法考试通过率的低下自不用说,通过司法考试的外人又怎么可以凭空到法院来?早就喊着缺编的法官从社会招考,到现在我没听到多少有动真格的。先进再考仍然是大的趋势。

三是法官待遇的问题,似乎从法官法一出台,法官就奔走相告,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津贴了。可是喊了十来年也不见动静,还是只有财政发的那点儿比照公务员的工资,现在又变成了真正的公务员的工资。

四是法院的设施的问题,其实还是喊了很多年的问题,仍然是个钱的问题,法院不能自己变钱,无论上什么都是地方财政的问题。

所以说,只有喊口号是没有用的,仍然只是说说而已,说过了也就过去了,等于没说。

通过我自己的经历,我知道我自己可以坚守自己的原则,但是我绝对不可以去误导妖妖,我不能让她过几年后埋怨是我给她指挥错了方向,她终归只是一个还不明白这社会真实状况的小女孩子。

所以我只能劝说她放弃她喜欢的审判工作,听从领导的旨意去执行局,那对她来说才是比较正确的选择,也有利于她以后的发展和进步。

等到晚上八点的时候,妖妖的信息又发了过来:今天晚上,又一个领导找我谈话了。

哦?是谁?又是邀请你去哪个庭的吧?

是的,你果然聪明,他问我想不想继续留在民一庭。

哈,看来这位领导是要接民一庭庭长的位置了。

你果然聪明,一猜就中。不过他不是亲自来找我的,而是让我们的副庭长来征询我的意见,问我想不想挪动一下地方。

那你是怎么说的?

我能怎么说?我说我听从领导的安排呗!

那他没问你想报哪里?

她是个女的,她问了,我说我看看哪里容易去我就报哪里她要我好好想一想,然后给她打个电话。你说我该怎么说?

她是很热情的来邀请你留下?还是只是简单的问问你?

她似乎只是来问问我,因为她和我们庭长原来似乎就不是一个派系的,所以他俩平时虽然没有公开,但是小矛盾不少。

那你就没必要对她明说了,她有可能是来探你的口风。你就给她回电话等中层干部竞争完了再填。

好的,那我就这样说吧,发现好复杂,从进法院我还是第一次经历……

以后会经常经历的,习惯了就好。恭喜你站对了队,以后就青云直上吧。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3:31:1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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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4:03:14 +0800 CST  
作者:晒太阳的猫M 回复日期:2007-1-19 13: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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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理解………………………………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4:09:4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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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4:40:32 +0800 CST  
再次发觉:

要写东西就关QQ,要八卦就开QQ……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5:20:1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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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5:56:51 +0800 CST  
作者:晒太阳的猫M 回复日期:2007-1-19 16: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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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占用电脑的时间……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7:53:23 +0800 CST  
作者:susuwxl 回复日期:2007-1-19 16:50:51
留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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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新朋友……………………………………


楼主 帅帅的流氓兔  发布于 2007-01-19 17:56:49 +0800 CST  

楼主:帅帅的流氓兔

字数:669020

发表时间:2007-01-08 19:5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0-05 17:12:44 +0800 CST

评论数:467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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