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让开发商补差价?
我在08年4月份在无锡梁溪区广石路凤宾路交叉口万科北门塘上买了个新房,卖方是万科地产跟无锡城投成立的合资公司,‘无锡市北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上约定了商品房不含税价为141万3千多元,增值税金额为15万5千多元。
另外还签了份‘补充协议’更清晰的说明了不含税价跟增值税额,特别说明了具体增值税额度,以增值税发票载明信息为准。
后来由于增值税降了,开发商给部分业主(18年年初时候有补充协议,后来国家出文降税后的一部分主没有补充协议)
由于降税,收到的发票信息跟合同上的金额不一致了,不含税总价上去了,增值税数额少了,总价保持不变。 参考附件图片。
请问律师,或者相关人士有啥渠道能把差额(以合同上的不含税总价,核算出现有税金与购房总价的这部分差额)的钱退给我们,毕竟税是开发商代缴的,他们不能這么的把這个钱吞掉!
由于类似的案子法院判过:不支持购房者诉求。找了不少律师,没人接這个案子。都说打不赢這个案子。
请教各位指点指点,谢谢!
附件为发票及补充协议:
合同上约定了商品房不含税价为141万3千多元,增值税金额为15万5千多元。
另外还签了份‘补充协议’更清晰的说明了不含税价跟增值税额,特别说明了具体增值税额度,以增值税发票载明信息为准。
后来由于增值税降了,开发商给部分业主(18年年初时候有补充协议,后来国家出文降税后的一部分主没有补充协议)
由于降税,收到的发票信息跟合同上的金额不一致了,不含税总价上去了,增值税数额少了,总价保持不变。 参考附件图片。
请问律师,或者相关人士有啥渠道能把差额(以合同上的不含税总价,核算出现有税金与购房总价的这部分差额)的钱退给我们,毕竟税是开发商代缴的,他们不能這么的把這个钱吞掉!
由于类似的案子法院判过:不支持购房者诉求。找了不少律师,没人接這个案子。都说打不赢這个案子。
请教各位指点指点,谢谢!
附件为发票及补充协议:
国资委下面的城投公司,本来应该做合法合理,普惠老百姓的事情,但是在这个事情上的确有点不厚道了。
税是代收代缴的,这个里面的税差说吞掉就吞掉!
另外,没有契约精神,单价说改就改完全不顾合同!
税是代收代缴的,这个里面的税差说吞掉就吞掉!
另外,没有契约精神,单价说改就改完全不顾合同!
国家的初衷是想给企业减负,中央政府的确也是真金白银想惠及到企业,同时传导到消费者。出发点的确是非常好的。
但是作为城投公司怎么就把不准国家的良苦用心,错误的以为要加税?一旦加税再让我们补交钱?后来出台降税文件后,后来买房的业主就没有补充协议了。
可笑!!!
但是作为城投公司怎么就把不准国家的良苦用心,错误的以为要加税?一旦加税再让我们补交钱?后来出台降税文件后,后来买房的业主就没有补充协议了。
可笑!!!
如果不能很好彰显法律,法条的严肃性必然会让民众没有法律意识!
无锡最近发生的几个业主恶意游行!闹事!感觉的确过了!
合同里面写明明白白的物业公司,业主无理取闹说换就换掉,还真换成了!
开发商答应的学区房没法兑现,业主游行到市政府去闹!我就搞不明白了,开发商什么时候有权利决定学区了!
这类事情只能越来越多,我希望政府部门多多引导大家讲究法律,讲究法律条文。要带好这个头!
无锡最近发生的几个业主恶意游行!闹事!感觉的确过了!
合同里面写明明白白的物业公司,业主无理取闹说换就换掉,还真换成了!
开发商答应的学区房没法兑现,业主游行到市政府去闹!我就搞不明白了,开发商什么时候有权利决定学区了!
这类事情只能越来越多,我希望政府部门多多引导大家讲究法律,讲究法律条文。要带好这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