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让开发商补差价?

我在08年4月份在无锡梁溪区广石路凤宾路交叉口万科北门塘上买了个新房,卖方是万科地产跟无锡城投成立的合资公司,‘无锡市北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上约定了商品房不含税价为141万3千多元,增值税金额为15万5千多元。
另外还签了份‘补充协议’更清晰的说明了不含税价跟增值税额,特别说明了具体增值税额度,以增值税发票载明信息为准。
后来由于增值税降了,开发商给部分业主(18年年初时候有补充协议,后来国家出文降税后的一部分主没有补充协议)

由于降税,收到的发票信息跟合同上的金额不一致了,不含税总价上去了,增值税数额少了,总价保持不变。 参考附件图片。

请问律师,或者相关人士有啥渠道能把差额(以合同上的不含税总价,核算出现有税金与购房总价的这部分差额)的钱退给我们,毕竟税是开发商代缴的,他们不能這么的把這个钱吞掉!
由于类似的案子法院判过:不支持购房者诉求。找了不少律师,没人接這个案子。都说打不赢這个案子。
请教各位指点指点,谢谢!
附件为发票及补充协议: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5 18:34:59 +0800 CST  
18年4月份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5 19:41:11 +0800 CST  
还有个非常好奇的地方是城投能去开发房产么?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5 22:47:31 +0800 CST  
国资委下面的城投公司,本来应该做合法合理,普惠老百姓的事情,但是在这个事情上的确有点不厚道了。

税是代收代缴的,这个里面的税差说吞掉就吞掉!
另外,没有契约精神,单价说改就改完全不顾合同!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5 23:00:43 +0800 CST  
国家的初衷是想给企业减负,中央政府的确也是真金白银想惠及到企业,同时传导到消费者。出发点的确是非常好的。
但是作为城投公司怎么就把不准国家的良苦用心,错误的以为要加税?一旦加税再让我们补交钱?后来出台降税文件后,后来买房的业主就没有补充协议了。
可笑!!!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5 23:17:01 +0800 CST  
如果不能很好彰显法律,法条的严肃性必然会让民众没有法律意识!

无锡最近发生的几个业主恶意游行!闹事!感觉的确过了!
合同里面写明明白白的物业公司,业主无理取闹说换就换掉,还真换成了!
开发商答应的学区房没法兑现,业主游行到市政府去闹!我就搞不明白了,开发商什么时候有权利决定学区了!

这类事情只能越来越多,我希望政府部门多多引导大家讲究法律,讲究法律条文。要带好这个头!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5 23:32:51 +0800 CST  
此消彼长啊!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5 23:34:57 +0800 CST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6 00:03:24 +0800 CST  
发票补上~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6 00:07:30 +0800 CST  
把买房者给国家上交的税款变相装入自己口袋?你们胆子还真不小!!!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6 08:18:59 +0800 CST  
疫情时间钱哗哗流,有几分钱流入农民工口袋里了?一大堆银行利息吧,整天联合着绑架着地方政府空手套白狼的游戏有意思!
楼主 ty_刘大非  发布于 2020-04-16 08:23:41 +0800 CST  

楼主:ty_刘大非

字数:876

发表时间:2020-04-16 02:34:59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4-16 16:46:45 +0800 CST

评论数:2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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