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不死,中国经济不兴!!


作者:安安静静的土豆 时间:2012-08-20 16:00:30

这部劳动法对员工是好事吗?
经济学总有个规律叫合成谬误,局部有利的事情,放到全局这未必是好事。
比如一个农民丰收是好事,所有农民丰收了,反而收益下降。
一个人涨工资是好事,所有人涨工资则是坏事。
同样,劳动法导致的结果就是用工不规范,很多公司,包括外资都让员工跟劳务公司签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员工成了临时工,企业也时刻准备换人。这样的情况下,又怎么谈得上同舟共济,共同创造点什么?取而代之的是尔虞我诈。
最为荒谬的是,劳动法真正打击的是奉公守法的老板,而那些流氓老板或者真正的强势公司,你一般的员工告得了吗?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0:10:19 +0800 CST  

@dzwps 2012-08-20 20:57:42

在中国 最可怕的是两两对立的关系
本来劳资双方是相互依存的,这样关系是互帮互助的和谐关系
但是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洗脑,说什么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种阴暗冰冷的思维,将劳资关系搞得痛苦不堪
拿多少钱,担多大的责任,如果员工想和老板拿的一样多
,那好办,请担起老板的责任来! 赚钱一起赚 ,亏钱也要一起亏,......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0:50:37 +0800 CST  
@当年旧人 2016-06-08 14:05:45
一个国家经济的活力,根本在于企业的活力。
一个国家如果大中小微企业都没有活路了,那么这个国家经济的溃败就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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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笑东AA 2016-06-19 21:14:34
你错了 大错特错 一个国家经济有没有活力重要吗?
重要吗?不重要
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人民富裕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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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没有活力你就富裕安康了?!!!

你有没有点正常人的思维!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1:26:49 +0800 CST  

作者:N580025 时间:2012-08-20 22:22:54

现在的劳动法,完全是农民工保护法,把各个民营公司都看成是周扒皮,黄世仁。国企干着同样的甚至更恶劣的事,却没人去管。

事实上,很多民营公司是比较负责任的,但员工却很现实。我遇到过一个员工,刚毕业什么经验也没有,签两年劳动合同。来公司培训2个月,再干3个月,递上辞职信。问其原因,回答:我父母都是农民,家里困难,急需挣钱,听说挣钱最快的方法就是跳槽。

听完我什么也没说,放其走人。但以后我坚决不招那些频繁跳槽的人了。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1:29:53 +0800 CST  

作者:henry28th 时间:2012-08-20 23:05:06

劳动合同法把企业看作性本恶,员工性本善。却又为劳务派遣大开绿灯,立法者的价值取向确实在漂移不定。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1:35:24 +0800 CST  

@天道人道王道 2016-06-19 21:33:15
没有社保,在现行社会环境下,你想让政府来养老吗?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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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权利给企业加这样的重税?!

世界上有哪个国家这样糟蹋自己的国民企业?

恶果已经显现,还嘴硬!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1:39:53 +0800 CST  
@天道人道王道 2016-06-19 21:35:50
要把问题的根源归结到泡沫经济上来,劳动者那点血汗吃饭都只能吃垃圾食品,有些人的观点太过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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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跟我讲经济,你还没有资格。

上面你说过我不懂经济,你简直可笑,你在经济上有过多少判断?有过什么成绩?不自量。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1:45:23 +0800 CST  

作者:DAYMINDER 时间:2012-08-20 23:23:02

看到有些愚昧透顶的回帖,我终于忍不住大喝一声:楼主说的太对了!真是亲身经历才能理解。
我们人微言轻,说的没有用,不能改变什么。但事实就是这样槽糕得已经不可逆转。新劳动法和有关部门在执行中的傲慢无知和有意无意的伤害足以使私营企业减少用工?和生产规模,降低劳动生产率。经济规律必将冰冷地显现,失业率正在,而且一定会加速度地上升。不出两年就会上升到可怕的程度。
最后劳方和资方都是输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引用的都是2012年的,四年前网友们的看法

他们的预言现在已经成为了现实,然而这是必然的

稍有见识的人必定会预见到有这一天

因为劳动法是反公平、反常识的,

制定劳动法的人,居心叵测。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1:51:50 +0800 CST  
@szszsimon 2016-06-19 21:50:10
主要原因还是养的公务猿和维稳人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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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方面。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1:52:43 +0800 CST  

作者:jngwj2002 时间:2012-08-20 23:47:08

党国目前所有的对于民企的政策就是为了转移矛盾,把本来应该由政府负担的事务通过劳动法强加给民企。让民企交税、给员工发福利没有错,但政府为什么限制民企进入高利润的行业呢,赚钱的行业全是国企或是和政府有关系的民企,政府劳动法和国际接轨没有错,但为什么民主制度不和国际接轨呢?民企天天受到地方官员的威胁,经常要交保护费的!为什么政府让工会成为一个摆设呢?打工的如果不明白这些问题,有事只和企业管理层来闹,一辈子也别想过上好日子!社会的制度和政@治#体制不改革,企业和员工都是受害者,当前最应该站在一个统一战线上的是企业主和员工,来一块推翻。。。,将来才有希望!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01:59 +0800 CST  


作者:0411天龙 时间:2012-08-21 00:00:14

支持楼主!
政府把原本是自己的责任推向了企业,并将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对立起来!这一条非常的恶毒!今后很难有私营业主再会真心的去为全体员工着想了。。。业主要更多的想着如何保护自己了。。。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04:33 +0800 CST  

作者:协议用户 时间:2012-08-21 01:01:21


企业的温情在算计的员工眼里,是有空子可钻;冷酷苛刻管理制度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走上踏实工作的最有效途径。

现在国内的法律,客观上在鼓励更多的人成为刁员工和暴员工,与之伴随的,是道德层面无底限的下滑。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09:26 +0800 CST  


作者:协议用户 时间:2012-08-21 01:48:18

企业的温情在算计的员工眼里,是有空子可钻;冷酷苛刻管理制度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走上踏实工作的最有效途径。

对新一代员工而言,讲交情感情,都是虚言假套的东西,甚至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他们不信也不认可。

这批现实的年轻一代打工族,在某一企业干下去的理由一是能赚到钱,二是有发展前途。一个国企不需要这文化那精神的,想进去的大把。

现在国内的法律,客观上在鼓励更多的人成为刁员工和暴员工,与之伴随的,是道德层面无底限的下滑。

如果劳动法的不公正得不到纠正,以后的企业主和雇工,将会成为对立的两个群体,互不信任,相互提防,勾心斗角。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21:45 +0800 CST  

作者:阴阳八卦毒 时间:2012-08-21 01:49:06

工人个人不自由,企业作为用工方也不自由,双方不能达成公平自由的(内心真心认可)合作协议,或者是达成了协议不认真履行,是造成这样结果的主要原因。现在的法律有问题,主要表现在1、双方不完全自由;2、双方达成了协议不认真履行。法律的出现,束缚了一方,偏向于另一方。所以不平衡了。

其实,真正的市场经济不会有这个问题。只要出现了这个问题,双方的自由就可以促使问题自由的解决,从而动态的达到平衡。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23:29 +0800 CST  

作者:左西上北 时间:2012-08-21 05:33:27


员工争取利益应该合理。这个 N+1 太吓人了,这样逼着企业主去向邪门歪道,不正式给员工补偿。被逼到裁员的企业,如果能付得起 N+1 的补偿?不知制订规则的人是如何想的。

我在美国办小企业十几年了,也裁过员工,没有N+1这样的规则。这是典型的把政府应当负担的职责强加给企业。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33:26 +0800 CST  


作者:最最可爱的小马甲 时间:2012-08-21 07:37:44

现在的劳动法不好,只有企业的责任,政府应体现的义务推给了企业,员工的义务也没有规定清楚,把企业和员工搞成了对立,实行下来,企业是不敢不给签合同、交社保了,但也把大多员工的贪婪之心引出来,认为我只要天天上下班,不管干的怎么做,企业都必须付我工资。这不应该是立法的初衷。促进市场经济,就要必须公平,只体现一方利益,最终就是企业想办法防员工,员工想办法多弄钱。
也会有好的员工,数量比以前少。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38:12 +0800 CST  

作者:icvorg 时间:2012-08-21 08:46:51

一部劳动合同法把两者彻底对立了起来,这是制度因素。企业没有了凝聚力,什么都要自己操心,这是关键。

但是,没办法,事事都是如此,这也算是中国的国情之一吧。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45:53 +0800 CST  

作者:丰一阁 时间:2012-08-21 09:35:10

现在很多法律条文都是由一帮不用脑子、拍屁股的所谓“砖家”制定的。
你身在这个国家,没办法!
看看现在为什么那么多大企业家、知名演员、社会成功人士要移民了吧!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48:35 +0800 CST  

作者:all2002 时间:2012-08-21 10:07:39

剥削?你也去剥削试试?!!一群没。。。。
资本家不仅仅要拿出资本,还要拥有外交家的头脑,拥有军人的体魄,无此怎么应付公检法,应付数不清的饭局。那是拿自己的身体健康在赚钱。
员工只要是四肢健全,脑袋没问题就能每月有一份工资。请问,你的风险在哪里?
谈别人剥削的时候,考虑过资本家的所承受的风险和压力没??
中国最大的恶心之处在于丑化私营企业。国营企业那么好,那么怎么不招人呢?
政府剥削你的更狠,一群不动脑子的。。!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2:53:42 +0800 CST  

作者:零下28毒 时间:2012-08-21 10:31:30

一个和你一样的苦逼老板支持你,当大家都能守法的时候,才是法律健全的时候,不应该是大多数人都在枉法的时候去实行,你还好呢,我都被敲诈好几次了,劳动部门只会说企业有钱嘛,给他们,只当破财消灾了,现在的劳动法只能在助长这些邪恶的人,却坑了大部分的利益。

楼主 当年旧人  发布于 2016-06-19 23:00:45 +0800 CST  

楼主:当年旧人

字数:45086

发表时间:2016-06-07 22:4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6-03 16:59:39 +0800 CST

评论数:61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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