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目无祖宗自拆祖屋?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府本是法治楷模,但常德武陵区政府却粗暴践踏法治;法院本是法治守护神,但湖南两级法院却助纣为虐。
武陵区老干局院内的别墅是上世纪中央军委、中央组织部拨专款为老红军、新四军、老八路、地下党工作者颐养天年所修建,老红军、新四军、老八路、地下党工作者是武陵区政府的祖宗,他们的别墅就是武陵区政府的祖屋,而且办理有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武陵区政府践踏法治——名为公共利益实为商品房开发,在不符合城市规划、征收补偿费用不足额的前提下就决定征收老干局院内别墅,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九、十二条。
常德市人民政府继续践踏法治——复议维持武陵区政府的违法征收决定。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践踏法治——一审维持武陵区政府的违法征收决定,请记住主审法官赵阳娟的名字,她将被钉上常德法治的耻辱柱。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践踏法治——二审维持武陵区政府的违法征收决定,请记住主审法官李清平的名字,他将被钉上湖南法治的耻辱柱。
说践踏法治毫不夸张!请看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如何践踏“征收决定前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和“逾期提交证据败诉”如此天经地义的法律规则: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
本案需要多少征收补偿费用呢?整个项目超过2000万元,仅提起诉讼的14名原告就超过1000万元。
武陵区政府当时有多少?只有500万元!征收补偿费用不足额,看到原告诉状后连武陵区政府也自认必败无疑。
为了起死回生,武陵区政府公然践踏法治,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逾期提交了1000万元资金到位的证据(1000万元证据肯定虚假,因为武陵区政府在复议时不可能不交数额多的证据却交数额少的证据)。
武陵区政府即使提交了1000万元证据也要败诉,因为1000万元永远不等于2000万元!因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逾期提交证据败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机关胜诉的依据”。
但是两级法院尤其是湖南高院将“天经地义”变得荒谬绝伦。
(李清平撰写的终审判决第15页“本院认为”部分截图)

堂堂湖南高院指鹿为马:把“征收决定前补偿费用足额到位”解释为“逐步到位”,违背数学定理地认定1000万元等于2000万元,还拒绝回答“逾期提交证据应当败诉”的上诉理由。
法治中国为什么有这样的判决?政府官员的一句笑谈揭秘真相——拿到一审判决后武陵区拆迁办主任杜峰笑嘻嘻地对原告说:“你们从一审败诉难道还看不出来呀,中院的一审判决书上就只差盖上政府的章了呀!”
武陵区政府真拆红眼了!居然目无祖宗违法自拆祖屋!
哈尔滨双城区政府强拆开国上将刘亚楼旧居,双城区两任区长等23人被处分。武陵区政府违法征收革命前辈别墅真可以逍遥法外吗?我们拭目以待。
楼主 molicun2018  发布于 2018-02-05 17:01:13 +0800 CST  
政府或者是政府的某些领导强行的将自己的利益驾于公民利益之上。
楼主 molicun2018  发布于 2018-02-05 17:05:21 +0800 CST  

楼主:molicun2018

字数:1184

发表时间:2018-02-06 01:01:1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7 12:35:54 +0800 CST

评论数:38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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