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证监会的公开信 严惩欺诈发行

给证监会的公开信 严惩欺诈发行


可转债的弃签政策太不合理
可转债和股票是两个不同的投资概念,申购政策(新股申购无论股民名下几个账号只能在一个账户申购一次,可转债却是在深圳市场每个账户都可以申购)和炒作制度也不相同,弃签政策却把它俩捆绑到一起太不合理,而且可转债的弃签政策事前宣传不够,没有几个人知道理解如果名下账号同时中签可转债如果都放弃的话是要累积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名下3个账户同时中签同一个可转债又同时放弃的话,算3此放弃,也就说以后6个月内就无法申购新股了。由于券商不掌握股民在其他券商放弃可转债的次数,券商无法做到有效的提醒,很容易使股民无意间丧失申购资格,广大的股民强烈要求申购政策区别对待,希望相关领导采纳股民的合理化建议敦促有关部门尽快改正,把证监会的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是他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到实处·······谢谢
放弃涉嫌欺诈发行的可转债算弃购太不合理
我有3个账户同时中签思蓝发债,由于其大股东放弃承诺放弃申购,涉嫌欺诈发行,中签变成了摊派,只要申购就能百分之一百多中签,全世界股市都没有的“幸运”降临在中国股民的上身了,我也中(签)枪了,中签数量异常成几倍放大,我无法承受,我不得不放弃,却被有关部门累计计入弃购,致使我从2017年12月14日开始6个月内不得申购新股,我放弃的是一个涉嫌欺诈发行的思蓝发债,不应算正常的股票发行,被累计计入弃签不太合理,我中签的是一个涉嫌欺诈发行的思蓝发债,监管部门本身就有责任,他们不去惩处上市公司,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平息民愤,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却强迫股民买入涉嫌欺诈发行的可转债,不买就算弃签,他们是怎样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的,怎样履行对股民的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到实处希望相关领导为广大的股民着想,敦促相关部门及时更正。使我能正常的申购新股! 谢谢!
涉事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可转债有关部门还不严惩等待何时
蓝思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是周群飞据说是全球女首富,我不知道她是怎样发家的,我只知道她由于发行可转债引起了民愤,并引发股民的损失,我本人就是受害者之一,“最不守信”女首富诞生,她是女首富也是女首骗,她还要恬不知耻的两头割韭菜,蔑视法律,挑战执法者的执法水平,有关部门对涉嫌欺诈发行可转债的蓝思科技还不严惩等待何时,是不是不怕群体事件的发生,是不是不怕以后可转债的发行乱了套,请尽快履行你们的工作承诺·······
楼主 非社会学家  发布于 2017-12-17 12:02:26 +0800 CST  
可转债的弃签政策太不合理
楼主 非社会学家  发布于 2017-12-18 12:06:55 +0800 CST  
放弃涉嫌欺诈发行的可转债算弃购 证监会的工作人员涉嫌渎职和收受贿赂
楼主 非社会学家  发布于 2017-12-20 09:40:05 +0800 CST  
给证监会的公开信 严惩欺诈发行
证监会的工作人员涉嫌渎职和收受贿赂
思蓝发债的大股东公开放弃承诺,是影响转债上市价格的重大因素,是公司突发重大事件,而且涉嫌欺诈发行,证监会的工作人员不仅不展缓思蓝发债的发行,不去调查蓝思科技存不存在欺诈发行等违法违纪行为,反而下文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支持思蓝发债的发行,要求证券公司强行划款,股民账户有钱不得弃签,弃签就算不受诚信,累计3次或这次同名3个账户同时放弃思蓝发债就不让申购新股,没钱电话多次催缴,其行为恶劣,与抢钱无异。是违反《证券法》和中国法律的违法行为。
从以上不难看出,证监会的工作人员涉嫌渎职和收受贿赂,希望相关大领导及时出面调查,给中国股民一个交代,给中国法律一个交代.
证监会的工作人员问题多多,打铁必须自身硬,需要舆论的监督,希望公布直系亲属及个人财产,每年出国次数,子女上学学校,工作单位等,让大家看看你们是怎样为人民服务的,是怎样维护法律的尊严的.
你们依法打击违法庄家我不反对,但是你们没收赃款不还给股民我就要说道说道,这不是黑吃黑吗?你们这个行为不是比违法庄家还可恶吗?违法庄家我们股民还有可能跟着挣钱,你们这么一抓,股价就得崩盘,几乎就没有人可以全身而退,关键是得把赃款还给股民啊!股民是受害者,你们把钱收去是什么意思,出来说说········
还有现在的基金就没问题吗?我看他们比庄家还黑还狠,用文词说是抱团取暖,套用你们对庄家的话就是违法炒作,你们查了吗?抓了吗?这是为什么呢?
可转债的弃签政策太不合理
可转债和股票是两个不同的投资概念,申购政策(新股申购无论股民名下几个账号只能在一个账户申购一次,可转债却是在深圳市场每个账户都可以申购)和炒作制度也不相同,弃签政策却把它俩捆绑到一起太不合理,而且可转债的弃签政策事前宣传不够,没有几个人知道理解如果名下账号同时中签可转债如果都放弃的话是要累积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名下3个账户同时中签同一个可转债又同时放弃的话,算3此放弃,也就说以后6个月内就无法申购新股了。由于券商不掌握股民在其他券商放弃可转债的次数,券商无法做到有效的提醒,很容易使股民无意间丧失申购资格,放弃3个中签的可转债才3000元的市值,却影响几万几十万上百万市值的申购,证监会的可转债的申购规则就是给股民下套坑人。广大的股民强烈要求申购政策区别对待,希望相关领导采纳股民的合理化建议敦促有关部门尽快改正,把证监会的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是他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到实处·······谢谢
放弃涉嫌欺诈发行的可转债算弃购太不合理
我有3个账户同时中签思蓝发债,由于其大股东放弃承诺放弃申购,涉嫌欺诈发行,中签变成了摊派,只要申购就能百分之一百多中签,全世界股市都没有的“幸运”降临在中国股民的上身了,我也中(签)枪了,中签数量异常成十几倍几十倍的放大,我无法承受,我不得不放弃,却被有关部门累计计入弃购,致使我从2017年12月14日开始6个月内不得申购新股,我放弃的是一个涉嫌欺诈发行的思蓝发债,不应算正常的股票发行,被累计计入弃签不太合理,我中签的是一个涉嫌欺诈发行的思蓝发债,监管部门本身就有责任,他们不去惩处上市公司,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平息民愤,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却强迫股民买入涉嫌欺诈发行的可转债,不买就算弃签,强行划款,他们是怎样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的,怎样履行对股民的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到实处希望相关领导为广大的股民着想,敦促相关部门及时更正。使我能正常的申购新股! 谢谢!
涉事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可转债有关部门还不严惩等待何时
蓝思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是周群飞据说是全球女首富,我不知道她是怎样发家的,我只知道她由于发行可转债引起了民愤,并引发股民的损失,我本人就是受害者之一,“最不守信”女首富诞生,她是女首富也是女首骗,她还要恬不知耻的两头割韭菜,蔑视法律,挑战执法者的执法水平,有关部门对涉嫌欺诈发行可转债的蓝思科技还不严惩等待何时,你们是在保护亵渎法律的企业还是在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你们是和违法企业一起下套坑股民,你们涉嫌渎职,涉嫌受贿,你们当中违法分子众多,抓的还远远不够,你们和违法企业一样见利忘义,胆大包天公开挑战社会主义法制,你们是不是不怕群体事件的发生,是不是不怕以后可转债的发行乱了套,请相关领导敦促中国证监会尽快履行他们的工作承诺,清除害群之马·······
希望相关领导敦促有关部门依法办事,尽快立案严惩奸商,保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杜绝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尽快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向情向不过理,手大悟不过天,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国是法治国家,我们正在依法建国,任何挑战法律尊严的不齿行径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的啐弃.......
中国证监会公开打的旗号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证监会公众留言网站:http://gzly.12386.gov.cn/csrc/sh.inb.publicmessage!messageList.sh 存在股民投诉不受理, 涉嫌和券商玩利益输送,股民投诉券商他们收钱平事。希望广大的股民试试,第一次可能还能解决点事,以后在投诉券商试试。
证监会热线电话12386 打了没人接.
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网址:http://jubao.csrc.gov.cn/ 存在石沉大海无回复的问题.
证监会主席信箱:给主席写信([email protected] 石沉大海无回复 形同虚设
楼主 非社会学家  发布于 2017-12-22 11:28:22 +0800 CST  
中国证监会公众留言网站:http://gzly.12386.gov.cn/csrc/sh.inb.publicmessage!messageList.sh 存在股民投诉不受理, 涉嫌和券商玩利益输送,股民投诉券商他们收钱平事。希望广大的股民试试,第一次可能还能解决点事,以后在投诉券商试试。
楼主 非社会学家  发布于 2017-12-23 13:17:23 +0800 CST  
@大头B2 2017-12-23 13:27:26
关你屁事,吃饱撑得,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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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是蠢逼呢 你他妈的没人性
楼主 非社会学家  发布于 2017-12-23 13:38:44 +0800 CST  
思蓝发债的大股东公开放弃承诺,是影响转债上市价格的重大因素,是公司突发重大事件,而且涉嫌欺诈发行,证监会的工作人员不仅不展缓思蓝发债的发行,不去调查蓝思科技存不存在欺诈发行等违法违纪行为,反而下文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支持思蓝发债的发行,要求证券公司强行划款,股民账户有钱不得弃签,弃签就算不受诚信,累计3次或这次同名3个账户同时放弃思蓝发债就不让申购新股,没钱电话多次催缴,其行为恶劣,与抢钱无异。是违反《证券法》和中国法律的违法行为。
楼主 非社会学家  发布于 2017-12-24 10:55:56 +0800 CST  

楼主:非社会学家

字数:3755

发表时间:2017-12-17 20:02:26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2-24 19:48:5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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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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