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没有那么简单

第一章婚配的最初形态
远古时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原始社会。在那个遥远的年代,山石、草木、水流是大地上的主旋律,种类繁杂的鸟兽是陆地上的主要居民。作为弱势群体,远古先民以群居的方式,零零星星地散布在不同的角落。在那一时期,对于自然事物的认知,数量稀少的远古先民并不比数量众多的鸟兽高明多少。在最基本的获取食物和居住方面,远古先民从鸟兽身上获得了很多的启发和恩惠。鸟兽喜欢吃的植物果实,对于远古先民来说都是难得的美味;实力弱小的鸟兽以及它们所产的卵崽,也成了远古先民获取蛋白质的主要来源。生活在温暖潮湿地区的先民,从鸟儿那里学会了巢居;而生活在季节变化明显地区的先民,则从野兽那里学来了穴居。
巢居也好,穴居也罢,有了这么一个可以安心睡觉的地方,对于远古先民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远古时期,睡觉才是先民们的头等大事,嗜睡是远古先民的一大特色。如果把远古先民的时间进行分配的话,那么远古先民把最多的时间花在了什么地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采果子,不是加工工具,也不是捕鱼打猎等等,而是睡觉。对,就是睡觉,原始人类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睡觉,即便是外面的条件再严酷,也改变不了他们嗜睡的习惯。但是嗜睡却并不意味着懒,远古先民也不是因为懒才嗜睡的,这是由内外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睡觉,远古先民们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之中,不仅从鸟兽身上获得了实用的启发,也有属于自己的独创。普通的鸟兽完全凭借自身的先天优势来获取食物,与这些鸟兽不同的是,远古先民把木棍、石头和骨头当作工具和武器,以便在获取食物和自我防卫的时候,弥补自身条件的先天不足。木棍、石头和骨头的使用,是远古先民的伟大创举,但是在野兽横行的恶劣生存环境中,无论是食物获取还是自我防卫,木棍、石头和骨头依然显得原始而又无力。
除了吃饭问题和安全问题,远古先民的生存还受到气候变化和疾病的巨大影响,因为无法预知气候变化,也无法改善卫生条件,在远古时期,人类的寿命很短,能活到二三十岁或许已经算是高寿了。在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之下,因为严酷的生存条件,也因为极短的平均寿命,不断地会有一批又一批的原始人类彻底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在严峻的条件下,如何能够生存下去成为了原始人类每天都会面临的问题,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如何生存和延续下去成了原始社会的主旋律。
因为对自然事物的认知有限,远古先民只能以木棍、石头和骨头为谋生的工具和自卫的武器。在那样一种相对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个体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远古先民必须要联合起来,以群体的力量弥补个体力量的单薄。于是在不断的分分合合之中,一个一个的原始群落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在自然形成的原始群落里,每一个成员都要彼此协作,集体进行植物采集和渔猎,合力防御野兽的侵袭,根据性别和年龄的不同,各自发挥所长。但这样的原始群落只能局限于一定的规模,人数太少,难以应付恶劣的自然环境,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人数太多,又不易获取足够的食物。根据所处具体环境的不同,这些原始群落的规模大致在十数人到数十人不等,各原始群落之间没有固定的交往,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
原始群落的形成,解决了远古先民的基本生存问题,那么如何延续下去,就成了另外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人类的繁衍生息,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婚配制度的问题,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话题。在原始群落的生活状态下,生产力发展缓慢,现代的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对于远古人类的分析,重点还是应该从婚配制度说起。文明社会的婚配嫁娶有一套自己的流程,中国古代的嫁娶更是上升到了礼这个高度,还有一整套堪称繁琐复杂的程序与之相配套,不仅需要时间,还考验当事人的财力和社会地位。但是在原始社会,一没有用来浪费的时间,二没有多余的财力,三没有社会地位的差别,所以原始社会的婚配就远没有上面说的那么繁琐,只需要做最实质的那个环节,也就是交配就可以了。为了不显得那么粗俗(至少在字面上),我们还是把这一实质环节称为婚配。
远古先民的群居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自身的生存能力,同时也为原始的婚配形态创造了条件。因为原始群落的人数不多,也因为彼此的寿命都不长,于是在群居加嗜睡之下,就形成了群婚这一原始的婚配形态。因为不同的原始群落之间并没有固定的交往,甚至彼此之间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这一原始的婚配形态只限于在单一群落内部实行。所以,这种原始的婚配形态也被称为群居群婚的内婚制,这就是婚配的最初形态。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原始的群居群婚,似乎会觉得这是一种荒诞,甚至是乱伦的行为。但是,那一时期的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我们所想的那般不堪。群居群婚是那个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也是唯一能够适应当时情况的婚配形式。在那个特定的时期,这种原始的群居群婚,对于远古先民的繁衍壮大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即便是以15岁作为一代人来计算,在那个平均寿命不到30岁的远古时期,出现乱伦的几率也是极低的。
在远古时期,先民们只知生母、不识其父,婚配关系主要发生在兄妹、姐弟之间。所以,在群居群婚的内婚形式下,兄妹婚、姐弟婚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跨越辈分的婚配行为只是个别现象。这与我们现在所秉承的道德没有关系,而是由寿命决定的,那个时候人类的寿命太短,短到无法三世同堂。而且,先民们的群居群婚也不是完全混乱不堪的,它也有着自己的秩序,秉持着自由的理念。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19: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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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远古时期的自由恋爱
远古先民的群居群婚,有着自己的秩序,这个秩序就是自由婚配,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自由恋爱。在原始群落里,每一名成员基本上是平等的,没有明确规章制度的约束,在婚配上更不可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么,群居群婚式的婚配又是如何自由进行的呢?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自由恋爱的实质,当前社会的自由恋爱,男人的择偶标准是找白富美,女人的择偶标准是找高富帅,为什么会这样呢?中国有句俗话叫“一白遮千丑”,皮肤白就丑不到哪里去,至于高,我们自然而然就能联想到高大威猛这个词,有安全感。美与帅就更加直接了,就是要长得漂亮、帅气、好看、养眼,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来说,我们都是“外貌协会”。男女两个不同的择偶标准里都有一个富字,这就不需要详细解释了,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一种价值观体现,可以不是特别富有,但是至少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所以,不管是“高富帅”,还是“白富美”,我们的择偶标准只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审美标准,另一个是社会价值标准。高和帅,白和美都属于审美标准;而富则属于社会价值标准。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24:03 +0800 CST  
远古先民的择偶标准,肯定不会和我们现在的标准完全一样,但是,应该也脱离不了审美标准和社会价值标准这两个范畴。审美标准方面,“外貌协会”虽然是一个新词,但是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可以说人类自古以来就是“外貌协会”的。外貌一直以来都是人类择偶的主流标准,否则也不会有红颜祸水、倾国倾城这些词流传下来了,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我们的审美标准略有不同而已。在远古时期,人类的审美标准应该与我们现在有很大的差异,健壮的肌腱,粗犷的体魄才是原始社会男人的美;而修长的身形,弹性的肌肤则是原始社会女人的美。
社会价值方面,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里,它就是财富与才华的体现;战乱年代,它就是个人实力的体现;而在生存艰难、温饱无法解决的原始社会,个体的社会价值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原始群落里,还没有私有制的概念,更是不可能有个人财富的了。所以,远古先民的社会价值观不可能表现在财富上,那么远古人类的价值观究竟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深入地分析一下前面提到的远古人类生存问题。我们都知道,在原始群落之中,大家伙一起劳动,相互协作,有了食物也是大家一起分享。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出来了,一个群落之中肯定是男女老幼都有的,老幼基本不具有多少劳动力,获取食物、抵御野兽主要还是靠成年男女。而成年男女也因为体质强弱与智慧高低的不同,在获取食物以及抵御野兽的过程中所发挥出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身强体壮、头脑灵活的个体肯定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在以生存为主旋律的原始群落,这种作用发挥上的差异就体现出来了。随着时间的积累,作用发挥明显、贡献突出的个体,在群落内肯定会有越来越高的威望。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这样的个体就是英雄,我们暂且将这样的男性个体称之为豪雄,女性个体称之为英雌。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28:09 +0800 CST  
回想一下生存条件严酷的战争年代,英雄总是会受到社会群体的尊重和敬仰,也很容易受到青年男女的崇拜和青睐。有点像现在社会的追星一样,青年男女们更是会将其作为择偶的标准,所以在原始群落也是一样。只要是在群落内作用发挥明显、贡献突出的,不管是豪雄还是英雌,在婚配的时候总是有优先权的。甚至经常会遇到主动表白,甚至是投怀送抱的事情。那么在原始群落里如何才能作用发挥明显、贡献突出呢?那就是个体实力,最好是实力强大到能够徒手撕狼(说得有点夸张哈)。所以我们现在可以说,在原始群落,自由恋爱的择偶标准是:实力为尊,贡献为王。自身实力强大、对群体贡献突出的个体,在群落中总是拥有优先婚配权的。
自由总是相对的,远古时期的自由婚配也不例外,那是一种优先婚配权之后的自由。这种自由婚配还远远不是固定的对偶婚,当然,也不排除会有相互忠贞不渝的个别对偶现象。原始群落的男女关系或许就像陈奕迅唱的《十年》一样,“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对于原始人类来说,十年的时间太长,这个期限或许只是一年半载,或许只是十天半个月,甚至是短到只有一晚的疯狂。
远古先民的自由婚配,主要在兄妹或者姐弟之间发生,当然这里所说的兄妹不一定是亲兄妹,姐弟也不一定是亲姐弟,只是年龄大致相当而已。基于以上原因,这种自由的婚配制度,可以被称为非对偶兄妹(姐弟)族内婚。这一自由的婚配制度历时弥久,伴随远古人类度过了最艰难困苦的岁月,在人类繁衍的历程上发挥过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我们所熟悉的远古传说中,伏羲与女娲就是一对典型的兄妹婚,略有不同的是,如果伏羲、女娲分别代表着某一特定个体的话,那么,他们的婚姻形式则属于对偶兄妹婚。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30:06 +0800 CST  
第三章文明之火、人口大爆炸与女权社会
现代学者普遍认为,大概在旧石器时代中、后期,远古人类逐渐过渡到了母系氏族社会。但是如此重大的一个社会发展变迁,总不能平白无故就突然发生了吧?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这一社会变迁呢?从现有的资料我们可以查到一些解释,比如母系氏族社会按女性的血缘计算世系;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她们既是生活的组织者,又是氏族的管理者等等。但是这些解释只是表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现象或特征,如果用这些来解释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生原因,或许没有太强的说服力。
那么,究竟是什么促成了母系氏族社会呢?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我们或许要从生产力的发展上来寻找答案。在遥远的旧石器时代,远古人类的生产工具一直都是粗糙的打制石器,仅仅靠这些简陋的工具,生产力水平是不会有很大发展的。既然简陋的工具无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又是什么促进了远古人类生产力发展进步的呢?笔者认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通过使用火来实现的,再直接点来说,是文明之火,奠定了母系氏族社会形成的基础。
在远古人类还处于原始群落时期,因为担负着诞生新生命、延续族群发展这一重要责任,一个群落内若是没有女人,那么毫无疑问这个群落很快就会衰落、消失。所以一直以来,女人在群落里总是处于一个较高的地位,为了部落的延续发展,女人们一直被当成VIP严密地保护起来。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32:32 +0800 CST  
因为火的成熟使用,生产力水平得到发展,远古人类因为火而进入了最初的文明社会。因为火的使用,远古人类的寿命以及婴儿成活率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原始群落的规模逐步壮大。为了能够养活多出来的人口,女人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植物采集)逐渐体现出来,在族群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女人在群落中已经处于决定性的支配地位,人类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就这样,人类的女权社会诞生了,现在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女权社会的形成过程。
在最初的原始群落中,远古人类获取食物的手段是非常单一的,那就是植物采集。因为人手少,为了采集到足够的食物,族群里的成年男女都要参加劳动,一起去采集食物。植物采集毕竟是个非常细致的活,需要很大的耐心,从性别特点上来说,这个工作更适合女子来做。所以在集体劳动中,男子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并不完全在于能采集到多少食物,往往更多的是保护妇女。我们不难想象,在采集食物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野兔,男子的注意力马上就被野兔给吸引了。每天都吃素,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若是能把这只兔子给抓住了,那不就可以改善一下伙食了?只见男子两眼放光,立刻撒丫子追了出去… 半晌之后男子气喘吁吁地回来了,两手空空,原先惊喜的情绪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俗话说,失败是成功的妈妈,男子虽然没追上野兔,但也不是白忙活,最少男子意识到了一个事实:兔子太灵活了,居然能在奔跑的过程中突然来个90度转弯,光凭蛮力是追不上的。远古人类虽然远古,但毕竟也是人类,人类之所以能区别于一般动物,被称为人类,就是因为人类的大脑得到了开发,人类学会了思考和总结。这就意味着,远古人类在跌倒了之后不会就这么在原地趴着,他要爬起来,要想办法下次不跌倒,甚至还要想办法抓住兔子。就这样,一段时间之后,男子终于想到了抓住野兔的办法,那就是扔石头。但是想用石头打中兔子也没有那么容易的,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之后,终于有一块石头打中了兔子。肉味是鲜美的,榜样的作用也是无限的,其他男子都来向他学习如何打兔子,这就形成了最原始的捕猎。大概是同样的过程,原始群落的男子学会了用坚硬细长的木棍在小溪里捉鱼,于是原始的渔业也诞生了。相对于无聊的植物采集而言,原始群落的男子们更喜欢捉鱼和捕猎这样有挑战的事业,而且鲜美的肉味也是群落里每一个人都很渴望的,于是原始群落开始有了社会分工,女子负责采集,男子负责渔猎。
植物采集业在远古女子的手里不断得到拓宽,通过不断尝试,能够吃的植物及果实种类越来越多;富有挑战的渔猎业在远古男子的手里也得到了不断发展,为了提高渔猎的成功率,远古男子开始通过打制石头来“制造”工具。采集业和渔猎业都得到了发展,即便是这样,原始群落里的男女依然会为了填饱肚皮而不懈奋斗,而且经常还会受到野兽的袭击。在那个时候,虽然已经有一些打制石器被“制造”出来,但是对于熊、虎等大型野兽以及狼群来说,这些打制石器是没有什么杀伤力的,如果被野兽盯上了无疑是一场灾难。直到远古人类开始学会使用火,燃烧的火堆让这些野兽不敢靠近,野兽对于远古人类的威胁才大大降低。火给远古人类带来了原始的文明,火可以用来烧烤食物、驱赶野兽、照明以及防寒,因为开始吃火烤食物,远古人类的身体开始变得健康,自然寿命也得到了延长。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36:50 +0800 CST  
远古人类对于火的认知也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远古社会没有常态的火,产生火的途径可能有两个。一个是晴天霹雳,大晴天的雷电点燃了树林里干枯的树枝,另外一个就是自然界的“凸透镜”点燃了一片干枯的树枝树叶,无论是哪一种途径产生的,我们姑且将之称为自然火。我们都知道,即便是到了现代,普通的动物对于火都是充满畏惧和好奇的。不难想象,对于这种未知的东西,远古人类第一次见到火,肯定也是既惊惧又好奇,因为这一奇特的现象远远超出了远古人类对自然界的认知。或许是偶然间捡到了被自然火烤熟了的小动物,也或许是一窝烤熟了的鸟蛋,一个肚子饥饿的远古人类把它捡起来,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味道好极了!于是这个远古人类把这一窝烤熟了的鸟蛋都带了回去,其他的远古人吃了之后都情绪激动、赞不绝口,大家伙开始热烈地讨论起来:这些鸟蛋是哪儿来的?它怎么会这么好吃?我们要是以后经常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就好了!一番讨论加上实地考察之后,远古人类开始认识到那可怕的火居然能拥有这等功效,于是全族群在以后的采集渔猎中,都特别注意寻找正在烧的自然火(自然火对于这些远古人类来说,或许就是天火了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这些远古人类又找到了一片正在燃烧的火,远古人类兴高采烈地将正在燃烧的大树枝带回了他们居住的山洞,从此过上了欣欣向荣的原始文明生活。这就是人类与普通动物的区别,几百万年前,动物就对火既害怕又好奇,几百万年后的今天,动物们对火依然还是既害怕又好奇。人类却在害怕与好奇之后,学会了如何使用火,甚至到后来的“制造”火,享受着火带来的文明生活。从西方神话的角度来说,第一个将燃烧的大树枝带到山洞的远古人,是不是就是普罗米修斯的原型呢?
对于远古人类来说,火无疑是个天大的好东西,随着远古人类对于火的使用及火种保存经验的积累,火逐渐得到了广泛使用,火的成熟使用也彻底改变了远古人类的生活,加速了远古时期社会生产力的进步。首先,火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远古人类抵御住了野兽的袭击,使得远古人类的意外死亡率大大降低;其次,火的温暖使得远古人类能够安然渡过漫长的寒冬,免于被冻死的厄运;最后,火的大规模使用,使得远古人类吃上了熟食,彻底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远古人类的体质得到改善,寿命得以延长,智力得到发育。综合以上三点因素,远古人类进入了第一次人口大发展时期,人口开始大幅度增加,群落逐步壮大,远古人类从最初的被动适应大自然,开始了主动改造大自然的伟大工程。虽然还仅仅是处在对大自然最原始的改造阶段,但是远古人类终于能够迈出这一步,这在人类发展史上无疑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的。
群落的壮大,人口的增加,就直接意味着食物的需求量也大幅度增加。而因为工具的简陋原始,远古人类通过渔猎能够获取的食物总是有限的,于是远古人类的食物来源就越来越依赖于原始的采集业。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原本就在群落中拥有很高地位的远古女子,因为在食物生产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今地位进一步提高。同时因为新生的下一代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氏族成员的世系只能根据母系的血统来决定,妇女在族群的威望也是越来越高,于是远古女子逐渐在群落中取得了决定性的支配地位。就这样,母系氏族社会形成了,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女子处于支配地位,而男子处于从属地位。妇女从事植物采集、掌管公用工具、负责食物分配,而男子则负责干活,白天给她们家干活,晚上给她们干活,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还是乐此不疲的。
万事都不是绝对的,就像在男权社会里会出现女王、女皇或者强势的太后一样,在最初的女权社会里,同样也会出现社会地位非常之高的男子。这样的男子通常实力强大、寿命足够长、掌握足够的生活及生存常识,因为能在族群内发挥革命导师般的重要作用,在族群内也就能够拥有不一般的社会地位。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40:10 +0800 CST  
第四章争宠吃醋加快了族外婚配步伐
争宠吃醋是女人的天性,从古至今都是。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远古人类得到了更大的进步与发展。比如在这一时期,远古人类将带有粘性的黄土和上水,捏成固定的形状,然后在火上烤,于是最原始的陶器出现了。这一时期的陶器主要是各种各样的生活器皿,虽然简单粗糙,但是非常实用。借助于这些陶器,远古人类从此可以喝上了热水,可以将采集来的食物加热后再食用。再比如在这个时期出现了最初的农业,虽然此时的农业是非常初级的,远古人类只是将一些好吃的种子(比如粟米)洒在一片宽松肥沃的土壤上,在新的粟米成熟之后就是一次大收获。这种原始而又初级的农业,为母系氏族社会提供了更多的食物,为远古人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因为有了更多的食物来源,远古人类开始有了空闲时间来对石器工具进行更精细的加工,这就出现了比较精细的细石器,这使得远古男子捕获野猪、狼这些具有攻击性的野兽成为了现实;因为有了比较充足的食物来源,远古人类开始将野猪和狼蓄养成猪和狗,这样,原始的畜牧业也就出现了。另外,因为有了较多的空闲时间,远古人类开始用亚麻和动物皮毛织造衣服;因为生产力发展,公共财产增多,远古人类开始“结绳以治”;半地穴式的房子被发明和制造出来,远古人类从山洞里搬到开阔的平地上居住;远古人类发明了“钻木取火”,至此,人类终于学会了如何“制造”火。就这样,在火的推动下,远古人类进入了有组织的母系氏族社会,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远古文明得到大幅度拓宽。母系氏族社会开始了朝气蓬勃的发展,人口开始急剧增加,自然而然地就出现了母系氏族的裂变扩张。对于母系氏族裂变扩张的过程,为了能够描述的更详细一些,我们以中华大地远古时期的传说为例来进行分析。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19:50:30 +0800 CST  
根据现在流传下来的文献资料,我们能够找到最早的氏族基本上有燧人氏、华胥氏、伏羲氏、女娲氏、少典氏、有蟜氏以及有巢氏。与其他几个氏族属于黄河流域的文明不同,有巢氏应该属于长江流域的文明。因为长江流域雨水多,地面潮湿,在母系氏族的某一时期,有一个氏族开始构木为巢,彻底脱离了洞居的生活状态。巢居的环境要洞居舒适多了,于是周围的其它氏族争相模仿,全都住进了巢里。于是,首先发明巢居的这一氏族,便被称为“有巢氏”。关于有巢氏的传说,笔者认为是可信的,但是有巢氏或许并不特指某一个人,而是泛指一个巢居的氏族。在如今比较闭塞的一些南方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居住在形式特异的吊脚楼里,这一建筑风格或许就是从最初的“巢”逐步发展来的吧。而且有巢氏一族逐步同化了周围的氏族,势力不断发展壮大,在中国的远古时期影响也比较大,延续的时间也比较长,到了唐尧时期还有关于巢父的记载,夏商时期有个巢国,现在还有许多姓巢的人。
有巢氏是因为首先发明了巢居,并将巢居方法传给了其它氏族,而被尊称为有巢氏。大概是因为同样的原因,第一个“制造”火的氏族,就成了燧人氏。
在中华大地上,与燧人氏同时期的还有一个华胥氏,据记载华胥氏来自一个叫华阳的地方。所以,我们不难想象,在燧人氏和华胥氏以前,中华大地上肯定还有其它更古老的人类氏族。即便是与燧人氏、华胥氏同一时期,肯定也有不少其他氏族的存在,只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的事迹名号没有流传下来而已。在华阳这个地方就存在一个庞大的母系氏族社会,至于这个母系氏族社会的名称我们已经无法考证了,那么华胥氏这一支为什么要离开华阳呢?在那个时候生存依然还是氏族的第一要务,既然离开了,肯定是已经没办法继续住下去了,那么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为了描述方便,我们姑且把华阳的那个母系氏族称为华阳氏吧。因为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华阳氏得到了快速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已经多到地方不够住,同时食物供给压力也越来愈大。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社会生产辐射面还比较小,一块地盘能够供养的人口总还是有限的,人口太多的话自然需要分家,重新寻找一块资源丰富、土壤肥沃的聚居地。这种自然发生的氏族分化现象,如同细胞一样,当成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它也是要一分为二的,我们姑且把这种行为叫做氏族裂变吧。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0:08:28 +0800 CST  
上面所说的食物供给问题只是氏族裂变的物质原因,引起氏族裂变的同时还有社会原因,这个社会原因就是在母系氏族内部逐渐产生了矛盾,而且矛盾已经尖锐到无法调和的地步。随着母系氏族的不断发展壮大,新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淡化,血缘关系上的淡化直接导致在一些分配上发生了争夺现象。在物质基础还不是非常富裕的情况下,这种争夺表现在对配偶的争夺上就尤为突出。因为此时的婚配制度是氏族内部的兄妹婚(姐弟婚),而这个兄妹婚还是一种群婚形式,绝大多数情况下,男女之间并没有形成固定的配偶关系。在这种相对混乱的群婚制度之下,在交欢对象的选择上,总是会出现一些乱子和争执的。我们说,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不管是现代还是远古时期,人类都是“外貌协会”的忠实成员,在母系氏族社会身处高位的妇女们,当然希望每次与她们happy的都是身强力壮、相貌堂堂的美男子。看来男人长得帅确实是一种本钱啊,但是美男子的资源总是有限的,于是这些妇女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总会进行激烈的争夺,甚至会因为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随着时间的推移,妇女们对美男子进行争夺的战斗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再加上女人原本就是善妒的,长期以来就在氏族内部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当然,这种矛盾是在妇女们之间产生的,因为男人们只是处于被选择的从属地位,还没有参与到这种矛盾的社会地位和实力。
因为物质上的原因,同时也因为婚配引发了不可调和的内部矛盾,华阳氏不得已进行了氏族分裂,留下大部分人继续居住在华阳,分出一少部分人出去寻找新的定居地点。但是离开世代居住而又无比熟悉的祖地,抛开血液里流淌着的炙热感情不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若是运气不好的话,最终的结果非常有可能会是死亡与灭绝。而从华阳氏分出来的这一支,就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华胥氏,虽然不愿意离开,却又不得不这么做,从华阳迁徙出来之后,华胥氏需要尽快找到一个新的安居地点。华胥氏的运气是好的,就在历经千辛万苦的迁徙过程中,她(他)们恰巧来到了燧人氏的地盘,这是远古人类历史上两个不同氏族之间的第一次大碰撞。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0:10:13 +0800 CST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在母系氏族形成之前,不同的远古人类群落都在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拼搏,彼此之间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现在华胥氏突然造访了燧人氏的地盘,不仅是作为意外来客的华胥氏感到大开眼界,文明相对发达的燧人氏也感觉新奇不已。因为相互好奇,两个完全不同的母系氏族之间发生了摩擦,并且擦出了相互吸引的火花,于是华胥氏就在燧人氏的地盘附近定居了下来。族内兄妹婚制度引发的矛盾不是个别存在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华阳氏不得不一分为二,燧人氏同样也受到了族内婚引发的困扰。两个氏族之间相互吸引,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氏族之间由好奇产生了好感。逐渐地在两个氏族之间,就发生了青年男女之间私自野合的事情,这种野合情况的发生却产生了意外的效果,那就是氏族内部的矛盾得到了有效转移。因为这种行为有助于解决氏族内部矛盾,所以两个氏族的族长不仅没有加以制止,反而是大加鼓励,这就是族外婚的雏形。氏族之间相互通婚形式的出现,具有其历史必然性,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全都迫不及待地要这么做,经过一段时间发展,于是就成了相互通婚的氏族关系。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0:11:04 +0800 CST  
第五章族外婚促成了新的社会形态
两个氏族的接触,彻底改变了远古人类群落之间的相互孤立,而且一个解决内部矛盾的好机会也来了,那就是在两个氏族之间进行通婚,也就是实行族外婚,在这个问题上,两个氏族也是一拍即合。张开脑洞大胆设想一下,一场别开生面的“相亲”活动开始了,风和日丽的一天,风景秀美的旷野,两个氏族内的青年男女全都聚到了一起。空地上点燃了一堆篝火,青年男女们围在篝火旁,烤烤肉,吃吃野果,唱唱歌,聊聊天,就像M国青年经常参加的party一样。
在这种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各自都找到了能对上眼的心仪对象,浴室他们心有灵犀、情意绵绵、成双成对地进入了小树林里,树林里的气氛很快就变得春意盎然起来。到此,远古人类的婚姻关系得到了全新的发展,从最初的群居乱交,以及后来的兄妹婚这两种族内婚姻形式,现在终于发展到族外婚的阶段。不同氏族的男女之间原本就相互好奇,于是这次别开生面的party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效果,一次畅快淋漓的happy之后,大家都还想着什么时候还有下一次。
后来,年轻的男女们已经不满足于这种集体组织的“相亲”活动,女子开始频繁地将自己心仪的异族男子带回自己的氏族,带到自己的住处。这是氏族的管理层乐于看到的局面,于是全新的族外婚制度被确定了下来,为了进一步促进族外婚的发展,彻底解除族内的矛盾,两个氏族都宣布了严厉的禁令:从今以后,本氏族内的男女,不管年龄,不论辈分,不管是否出于自愿,都不得再进行婚配。如果说族内婚是自下而上自然形成的话,那么族外婚则是“官方”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至此,族外婚的婚姻形式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0:28:10 +0800 CST  
族外婚大致有三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野合群婚,就是前面提到的“相亲”活动,由“官方”(两个氏族)定期组织,因为在这里可以结交到新的伙伴,所以青年男女都积极踊跃参加,乐此不疲。这种婚配形式的特点是:由官方组织,以集体方式进行,没有一定的场所,多在野外结合,亦无固定的配偶,但是同一氏族成员之间的野合是被严格禁止的。野合群婚的形式出现得很早,流传的时间也很长,直到春秋时期,还保留有野合群婚的遗俗。到这一天的时候,不论身份高低贵贱,上至天子后妃,下至庶民百姓,都可以参加,晚上在祭庙过夜。在我国南方的某些少数民族,这一形式得到了很好的保留和继承。
第二种形式就是走访婚,走访婚的男子是有一定自由度的,男子晚上到女子的房间内happy,白天回自己的氏族干活。走访婚的形式下,男女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也不用对彼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者责任,如果情投意合的话,男子下次还可以再来,若是不满意的话,则立刻一拍两散,双方都无需留恋。很有点像现在的“one night”,所不同的是,“one night”只是one night,而没有下一次。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纳西族依然还盛行走访婚。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0:50:29 +0800 CST  
第三种形式是从妻居,这是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最繁盛的时候出现的一种婚姻形式,这是一种有形式、走过场、明媒正娶的婚姻,与现代的男人娶女人不同的是,那个时候是女人娶男人。就是男子通过明媒正娶的方式“嫁”到女子的氏族,白天给她们氏族干活,晚上给她们卖力干活。从妻居的男子,给她们干活必须得卖力,并且要运用各种手段讨好女子。因为激情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若是她们稍微有些不满意的话,立刻就会移情别恋,第二天就能带一个新的男人回来,从妻居的男子也就失宠了。男人如果失宠了的话,那就惨了,只剩下给她们氏族干活这一件事可干了,更惨的是因为失去了宠幸,若是活干得不好,还会被小舅子们打。
从以上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第一种形式的野合群婚,还是第二种形式的走访婚,都是族外婚的早期形态,都还不是对偶婚,没有形成限制性的规则与秩序。而第三种形式的从妻居,已经是名义上的对偶婚,但是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对等,女子仍然拥有移情别恋的权力。所以,在族外婚的婚姻制度之下,生下的子女仍然是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从妻居的夫妻感情极好、从一而终的情况的除外)。无论如何,族外婚的实行,是人类婚姻史上最大的进步,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类近亲繁殖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全新的进步,因为相互联姻的两个氏族,同时也是军事及政治上的同盟关系,这就是氏族联盟的最初形式。氏族联盟的形成,使人类的力量得到更大范围的联合,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进一步壮大了。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0:59:03 +0800 CST  
母系氏族的族外婚,一个氏族可以固定地与另外一个氏族通婚,也可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氏族通婚。族外婚生下的孩子,不管男女,全都归女方氏族所有,由母亲和舅舅抚养长大,这就形成了一种比较有意思的人口循环交流。我们以燧人氏与华胥氏两族之间相互通婚为例,简单分析一下氏族之间的人口交流。华胥氏的一个成年女子因为招揽燧人氏的男子,怀孕之后生下了一个男子,这个男子成年之后必须要到燧人氏去进行婚配,所以这个男子被华胥氏称为出,出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的儿子自然就留在燧人氏,被称为离孙。同样的一个流程,我们站在燧人氏的角度来分析的话,结果就恰恰相反,华胥氏的出因为成年之后还要回到燧人氏来,所以华胥氏的出被燧人氏称为侄,华胥氏的离孙是侄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所以被燧人氏称为归孙。这就形成了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之间的人口隔代交流,即便是现代社会,还有一些地方舅舅仍旧称外甥为“归孙”。
我们都知道,在漫长的时间内,甚至到了20世纪,我们一直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而在母系氏族社会,远古人类的思想却恰恰相反,普遍都是重女轻男的。女孩一生下来就受到优待,享受最好的生活条件,即便是死了之后,陪葬品也要比男子多许多,而男子则要悲催得多。因为在那个时期,没有更加高明、更加先进的生产工具,于是人口数量就决定着社会生产力,通过族外婚的形式,女子可以为氏族增添人口,而男子成年之后却要“嫁”到别的氏族去。如此一来,族外婚形式下的男子,社会地位甚至比兄妹婚时期更低了。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1:01:12 +0800 CST  
华胥氏因为在原来的居住地受到排挤,而不得已向外迁徙,幸运的是,她(他)们遇到了燧人氏,学习了先进的文明,开阔了视野,而且与燧人氏结成了婚盟关系,以一个全新的姿态迎接着明天俺的阳光。俗话说:“祸福相依”,在华胥氏被迫离开华阳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呢?而留在原地的华阳氏依然过着封闭孤立的生活,依然实行着族内的兄妹婚,氏族发展缓慢,从此再也没有在古代人类的舞台上出现过,消逝在了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因为伏羲氏的原因,因为女娲氏的原因,即便是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华胥氏依然为我们现代人所知道。
以族外婚的形成为契机,由孤立到通婚,远古时代进入了氏族社会大发展时期。母系氏族逐步摆脱了封闭孤立的生活状态,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相互接触,相互影响,逐渐步入融合发展的道路。因为婚姻关系的牵引,有了共同利益,相互通婚的氏族之间建立起了氏族联盟,也就是婚盟。婚盟的出现,因为解决了血缘婚配,近亲繁殖的问题,新生人口无论从体质,还是智商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因为婚盟之间的相互帮助,在严酷的生存条件下,远古先民可以通过联合的办法,共同抵御野兽的侵袭。在质朴的互通有无之下,婚族之间恍若一体,共度难关。
在相互学习交流之后,在与自然搏斗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技巧以及方法,逐渐得到普及。于是,不同氏族之间的碰撞,婚盟的形成,带来了远古人类第二次大发展。只是这第二次大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人口上的大幅度增长,更多的则是人类力量上的联合,经验技巧上的叠加,以及智慧上的融合。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这第二次大发展都要比第一次大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要大得多。如果说第一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人口开始壮大。那么这第二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则开始更加深入地了解自然,开发自然,并且在氏族生存形态上开始出现分化。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6 21:04:38 +0800 CST  
第六章氏族联盟,部落
为了能够更加便捷地理顺远古时期的社会关系,我们姑且将燧人氏和华胥氏结成婚盟的时期称为遂人华胥时代。一来是因为燧人氏与华胥氏结成婚盟比较有代表性;二来笔者估计,燧人氏和华胥氏或许是远古时期结成的第一个婚盟吧;第三点,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随着氏族之间交往的不断深入,远古社会终于出现了一种新的矛盾,这就是氏族之间的矛盾,这是远古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产物。
在遂人华胥时代之前,不同氏族之间是相互孤立的,每个氏族都在围着生存而奔波,那个时候最主要的矛盾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同时存在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这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只在氏族内部存在。因为氏族内部实行公有制,不存在物质利益纠纷,所以那时候人类之间的氏族内部矛盾主要是由争夺配偶所引发的。而在进入遂人华胥时代之后,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交往,随着交往的深入,远古时期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开始由氏族内部转向氏族之间。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7 08:02:17 +0800 CST  
无论如何,遂人华胥时代是远古人类的第二个大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族外婚开始成为主流,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婚盟,以及其它形式的氏族联盟。同时因为不同氏族所处的自然条件有所不同,氏族之间的生存形态开始出现分化。比如,靠近河畔大泽的氏族,开始越来越依赖于捕鱼为生;而居于松软黄土地的氏族,开始越来越倚重于原始农业为生;而居于草原丛林的氏族,则不得不更加依靠围猎来维持生计。
在遂人华胥时代,不同氏族之间主要是婚盟关系,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之间组成氏族联盟。由相互通婚而结成的联盟关系是非常牢固的,结成婚盟的氏族之间,不仅仅是婚姻关系,在生产上也是合作互助关系,同时在政治军事上也是一个统一体。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在后世层出不穷的政治婚姻并不是突兀出现的,在这里都能找到它的早期身影,婚盟应该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政治婚姻了。乘着远古社会第二次大发展的东风,氏族人口急剧膨胀,氏族开始加快分裂的速度,于是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子族,这些子族相互之间又结成了新的婚盟。因为有着浓厚的血缘关系,子族与母族之间自然而然就结成了血缘氏族联盟,我们可以称之为血盟,而出于同一母族的不同子族之间,也结成了胞盟。再往后,没有族外婚姻关系,同时也没有血缘关系的氏族之间,有些因为从事相同的生产劳动,在共同劳动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从而结成了友盟。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7 08:10:59 +0800 CST  
这一时期,作为最初的一种氏族联盟形态,婚盟逐渐成为了远古社会氏族之间一种坚实的联盟关系。大概在同一时期,远古时期逐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氏族联盟,而这种氏族联盟不再以婚盟这一单一形态孤立存在。比如因为母子关系(母族与子族)而结成的血盟,华胥氏与女娲氏之间属于这种血盟关系,华胥氏与伏羲氏之间也属于这种血盟关系;比如因为同胞关系(胞族)而结成的胞盟,伏羲氏与女娲氏之间既是婚盟关系,也属于胞盟关系;比如因为同一形态关系而结成的友盟,同一形态关系是社会发展,氏族分化的必然结果。这种关系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同样以原始农业为生的氏族之间结成了农业氏族联盟,而同样以捕鱼为生的氏族之间结成了渔业氏族联盟。后面章节将要讲到的有熊氏集团,就是从这一时期的游猎氏族联盟逐步发展起来的;神农氏集团,就是从这一时期的农业氏族联盟发展起来的;而九黎部落联盟,则是从这一时期的渔业氏族联盟逐步发展起来的。同时需要说明的是,九黎部落联盟之间的社会关系也不是仅仅友盟这一个联盟形式,而应该是一个集合婚盟、胞盟和友盟这些所有远古社会关系的共同体。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7 08:27:49 +0800 CST  
既然有了遂人华胥时代,我们就不妨再增加一个伏羲女娲时代,顾名思义,伏羲女娲时代就是伏羲氏与女娲氏所生活的那个时代。遂人华胥时代始于燧人氏与华胥氏的初步接触,终结于伏羲氏的兴盛,所以说,遂人华胥时代与伏羲女娲时代是承上启下、相互衔接的两个不同时代。
就像前面的燧人氏与华胥氏一样,伏羲氏与女娲氏最初不是特指某一个具体的个体,她们各自代表的是一个氏族。因为在氏族之中,族长是拥有最大权力的,同时也是最具有威望的,所以在很多时候,族长往往就能够代表一个氏族。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也可以认为伏羲氏是对伏羲氏族历代族长的总称,而女娲氏也被认为是女娲氏族历代族长的总称。在传说中,伏羲与女娲为远古人类做了许多事情,在人类寿命比较短暂的远古时代,这些事情是不可能通过个人之力能够完成的,所以,笔者宁愿相信,我们传说中的伏羲氏与女娲氏分别代表了一个影响深远的氏族,或者是她们的历代族长。
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名称,有自己的图腾,在很大意义上,图腾就能代表她们的氏族,或者氏族的渊源。比如说伏羲氏和女娲氏,她们都是以“大蛇”为图腾的,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龙,或许“大蛇”原本就不是蛇,也或许当时的“大蛇”现在已经绝迹了,反正现在是找不到龙的踪迹了,我们也无法再去进行精确的考证。根据上面对于氏和氏族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伏羲氏是从华胥氏裂变出去的一支,女娲氏也是从华胥氏裂变出去的一支。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华胥氏应该也是以“大蛇”为图腾的氏族。
楼主 幻行梦  发布于 2016-04-17 08:34:52 +0800 CST  

楼主:幻行梦

字数:93453

发表时间:2016-04-17 03:1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5-07 14:29:0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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