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弟弟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母亲去世以前,曾在自家杂货店的供货商托马斯.斯蒂文斯商行里做事。母亲去世后,斯蒂文斯依然收留了他。
托马斯.斯蒂文斯有个儿子爱德华,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玩得来,成为推心置腹的亲密朋友。爱德华大一岁,这本不稀奇。稀奇的是,爱德华和汉密尔顿长相惊人的一致。不熟悉的人时常搞混,以为他们是亲兄弟,就是亲兄弟也难有这么相似的长相。
大家推测,他们有可能是真亲兄弟。不然,为什么雷切尔被第一个丈夫以通奸的名义投入监狱?为什么第二个丈夫又不明不白离家出走?为什么托马斯.斯蒂文斯只照顾汉密尔顿兄弟中小的,而不照顾大的?况且,汉密尔顿与父亲、哥哥的感情一直不深。
有可能,通奸是事实。
当事人心照不宣。
男女猪脚托马斯.斯蒂文斯---雷切尔.福塞特,也许有一段浪漫的婚外情,小汉密尔顿,就是他们浪漫之后的副产品。
如果是真的,这场浪漫之情的代价也太大了。
如果是真的,小汉密尔顿也太凄苦了,无缘无故饱受磨难。
男人啊,女人啊,浪漫要小心啊,不然后代伤不起啊伤不起。
艰难多变的生活,让小汉密尔顿有着同龄人难以企及的生命体验: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3 22:55:39 +0800 CST  
很小的时候,妈妈给了他一个小黑奴,他和小黑奴童心相通,玩得很好。自此,他知道黑人也有人性,是人,因此,他终身都同情黑奴,强烈主张废除奴隶制。
小时候没钱读书,他就把家中34本书反复地看,顺过来倒过来看,这些书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知识,他看了书后联系实际,感悟实际后又看书,反正就那么几本书,这种学习方法反而给了他独特的馈赠----不是读死书,而是读活书。其他孩子只知道本本,而他把本本与广阔的社会生活融会贯通。后来有工资,他就买书、订报,发疯阅读。而当地孩子,多数不愿读书。
由于他眼光比一般小朋友宏阔,自小志向比一般人大。有次小朋友玩时比谁更牛B,他放出豪言,将来要做殖民地总督(国王),唬得孩子们敬仰不已。哈哈。
他做事的商行,地处西印度群岛,是当时著名的全球商贸中转站。小汉密尔顿刚懂事,就真见识了精彩纷呈的环球贸易和纵横捭阖的列强争锋。他一开始就具备全球眼光。
他无依无靠,只能靠自己,因而工作十分卖力。什么木材、面包、面粉、大米、猪油、黑眼豌豆、黑啤酒、苹果酒、松木、橡木、铁环、木瓦、石灰、绳子、砖头、骡子和耕牛,别人一看这商品清单,马上头晕晕,可小汉密尔顿却对商品产地、运线、价格等记得清清楚楚。什么葡萄牙硬币、西班牙银元、英镑、丹麦达克、荷兰斯梯佛,别人一看这么多外汇牌价,马上脑子短路,可小汉密尔顿烂熟于心,张口即来。至于做生意,更是一把好手,欺左瞒右,杀伐决断,精明老练,没几个生意对手相信他只有十多岁。
佩服吧。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3 23:01:59 +0800 CST  
不同文化的交流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中国形象在改变着走出中世纪的欧洲人的观念,甚至诱发了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最初的动机与灵感。马可·波罗那一代旅行家发现旧世界的最大意义是发现中国,而发现中国的最大意义是直接导致发现新大陆。哥伦布横渡大西洋发现美洲,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用亚当·斯密的话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两件事。在这两件事中,有着中华文化形象的影响。马可·波罗时代的大旅行改变了欧洲人的世界观念,使欧洲人意识到他们的家乡不但不是世界的中心,而且是世界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世俗天堂在亚洲的东部,在富强的“大汗的国土”。哥伦布的远航的动机是寻找天堂般的大汗的国土,整个航程中他都期待着某天清晨在前方海面上出现汗八里或行在城里耀眼的金屋顶。西方人为了发现一片旧大陆,发现了新大陆;为了发现中国,他们发现了世界。蒙元世纪创造的契丹形象对西方乃至世界历史的创造性影响,在于它成为地理大发现最初的动机与灵感之一。

------------摘自《中国转动世界——探寻世界文明的中华文化资源 》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4 19:27:52 +0800 CST  
作者:lilith21 回复日期:2011-07-04 20:16:26  回复

楼主,丫的,你就吹牛逼把,反正不要钱,就看了前面一点点就看不下去了,马可波罗有没有来过中国还是个问题,你就扯蛋啦。哥伦布是为了到中国才探险的?丫的,你就吹吧,是为了到中国,为什么把美洲叫做印度,土著叫成印第安人?因为他以为自己到达的是印度,是冲着印度的财宝去的。
------------------------------------------------------------------
哈哈,
1.马可波罗有没有来过中国不重要,关键是有《马可.波罗游记》。
2.哥伦布奔着印度、中国、日本而去的,这三个地方有黄金和香料。之所以把美洲叫做印度,是因为根据《马可.波罗游记》的描述,先要航海到印度,再陆路到中国,再航海到日本。所以把先到的美洲当印度。
3.航海大发现的动因来自中国,这是包括亚当.斯密等人都讲过的老观点了。
多读点书吧,别先骂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4 20:51:14 +0800 CST  
老板对他的才干赞誉有加。大堂小跑腿、账房伙计、客户经理、商业代表一路地做上去。有次老板有病,竟要他做掌柜老板。
呼呼,小小年纪,成就不凡。
但我们的小汉密尔顿呢,极不满意。
他看出,就是做到掌柜老板又如何,还不是替别人打工?就是将来自己独立做又如何,还不就是小岛上的一条生意虫而已?
不带劲。
俺的志向是要做殖民地总督(国王)的,现在却只是个小殖民地的小岛上的小生意人的小部门的小伙计。卑微啊卑微,渺小啊渺小,象个微生物。
要实现心中理想,路该怎么走?
迷茫。
最后,他终于想清楚了,要实现心中理想,只有两条路:一是生在帝王或高官巨贵之家,长大了就可以做大官;二是天下大乱,趁机打仗建功业,乱世出英豪。
呵呵,他知道,第一条,等下辈子吧;第二条,现在天下太平,要乱也可能要等下辈子,而且,一个小岛,要乱也折腾不起什么大事来。
结论:白日作梦。
还是醒醒吧,赶紧做事,别被老板炒鱿鱼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5 06:44:43 +0800 CST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
也许是老天可怜小汉密尔顿的宏图大志,出手帮忙了。1772年8月31日,一场百年不遇的飓风横扫数岛,所到之处,房倒树折,满目疮痍。下午,又出现一场大地震,15英尺的海啸突袭尼维斯岛、圣.基茨岛、圣.克罗伊斯岛,巨浪将港口船只抛向陆地;高浪过处,地面一扫而光,灾难席卷了西印度群岛。
灾情惨不忍睹。
小汉密尔顿写了一封信给离家出走的父亲,描述灾情。此信被当地神父休.诺克斯发现,他大为惊叹作者的文笔,建议到神父所办的《皇家丹麦美洲宪报》上发表。
休.诺克斯神父毕业于新泽西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奉命到西印度群岛做牧师传教。在这里,他遇到了小汉密尔顿,稍打交道就判断,这小子是个天才,将来定有所成。于是免费让汉密尔顿到自家图书馆读书。
信一发表,艳惊四方,大家都赞叹作者的作文水平,由衷地发出感慨:这小子不错,是个人才,呆在这种小地方可惜了。
于是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小汉密尔顿的老板、神父、亲戚、朋友,自发一起凑钱,要小汉密尔顿去读大学!
呜呼,一个孤儿,因为才华卓异,获得冷漠社会的自发支持,有幸去读大学,难得啊难得,可见小家伙的文笔那是何等的了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5 06:45:32 +0800 CST  
在这么多赞助人中,出力最大的是他的表姐安.莱顿.文登和监护人托马斯.斯蒂文斯。
1772年10月(1773年6月),汉密尔顿离开了西印度群岛,他并不知道,从此他再也没有回家乡了,把童年的艰难困苦和少年心头创伤,永远留在了身后。
汉密尔顿经波士顿到纽约,凭休.诺克斯的推荐信,汉密尔顿先到新泽西的伊丽莎白镇学院读预科。汉密尔顿如鱼入水,欢快攻读,经常读通宵,成绩提高之快,让人大跌眼镜。
在这里,他结识了几个在独立革命中风云一时的人物:
亚伦.伯尔----未来华盛顿的副官,汉密尔顿一生的对手;
威廉.利文斯顿----独立后新泽西首任州长;
斯特灵-----华盛顿手下得力准将。
天才读书与众不同,仅仅半年后,汉密尔顿就从伊丽莎白镇学院毕业,入学纽约国王学院学医。但他更感兴趣的是法学和政治,学校为他打开了一扇巨大的知识之门,于是他到图书馆打劫,贪婪地阅读洛克、孟德斯鸠、霍布斯和休谟的著作。
拜大师们的著作所赐,汉密尔顿开始变了。
起初他是个君主专制主义的拥护者,后来迅速转向,成为积极的独立分子。
波士顿倾茶事件发生后,他在学校集会上第一次发表演讲,就展示了他那滔滔不绝的雄辩口才,和凌厉无比的语言风格。他讲完后,会场一片寂静,随即爆发震耳欲聋的欢呼。
一个才华卓著革命者,新鲜出炉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5 07:55:57 +0800 CST  
但是,大学校长梅乐斯.库珀却是个纯正的保皇派,他认为落后的美洲,不可能搞赢强大的英国。他联络另外两位教授,撰文批评独立派,汉密尔顿怒不可竭,马上写文章批驳。你来我往,骂作一堆。最后还是汉密尔顿大获全胜,因为这家伙文笔太厉害了。特别是在一篇《农夫一驳就倒》的文章中,闪烁着让人难以相信的睿智和先见之明。
你看他是怎么论述天赋权利的:“人之所以为人,其所享有的神圣权利不应当从故纸堆中去寻找,它们出自造物主之手,就像阳光一样普照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而绝不能被人类的力量终止或者束之高阁。”
充满诗意吧,充满音韵美吧。
不过,与下面的内容比起来,上面的只不过是小儿科。
因为他能洞察历史,几近妖怪。
1、战争还没打,他就断言,美国要独立,必须打一仗,美国一定会赢,因为法国人和西班牙一定会援助。
后来的历史证明,果然如此。要知道,他讲这番话的时候,独立战争第一枪还没打响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6 01:38:55 +0800 CST  
2、战争没打,他就断言,美国打正规战很难赢,要赢只能打游击战。“请大家记住,北美并没有适合两军决战的大平原……我国环境让我们有幸避免激烈的会战。采取游击战的策略,经常用伏击战骚扰敌人,一点点耗尽敌人的有生力量,要好过和敌人正面决战,因为与敌人正面会战,敌人会利用整体队列和单兵能力优势。美国人更适合那种因地制宜的游击战而不是正规军的大兵团作战”。
呵呵,仿佛是毛泽东的前生。要知道,现代人对游击战耳熟能详,见怪不怪。可美国独立战争前,欧美军事理论根本没有游击战的概念,汉密尔顿也不是久经沙场的战士,但他却能拨开重重迷雾,精密地预见到美军新的制胜之道,那是一颗什么样的脑袋?那一年,他才20岁,一个毛头小伙子,就在战略上胜过大陆军任何一个优秀的将领。华盛顿和他的将军们,是在战场上一败再败后,才知道游击战的重要性的。
神,世界上竟有这种神人。
1775年5月10日,国王大学发生暴乱,一群以学生为主的革命群众,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独立革命,去抓校长梅乐斯.库珀。汉密尔顿属于激进派,本应站在揪反革命的前台。
他确实站到了前台,不过,他是来阻止学生去抓校长的。他认为,校长站在反独立的立场上,固然要惩罚,但不能这样随随便便就抓。人是有尊严的,不能胡来。校长大吃一惊,躲在楼上战战兢兢。他看到心爱的汉密尔顿居然也带头抓他,感到很不爽,赶紧爬窗逃跑了
他哪里知道,汉密尔顿是在阻止人群抓校长,否则,你库珀能逃得脱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6 01:46:00 +0800 CST  
汉密尔顿是理性的,他不赞成丧失理性、被情绪支配的暴民运动,即使对待敌人,也要以理服人、依法管人,有理有利有节地采取措施,决不能喊口号、煽情绪,无法无天地乱逮人,侵害人的基本权利。
汉密尔顿一生都反对群氓运动。
当然,他只是反对这种方式,但对反英还是赞成的。他发挥特长,连写三本小册子,鼓吹独立,反抗英国的暴虐统治。
他的积极性不是一般地高。
他以敏锐嗅觉,感到他所渴望的历史时机快到了。
历史,属于有准备的人。
汉密尔顿狂啃军事著作,自学军事知识;兴高采烈地参加“科西嘉人”爱国义勇军组织,每天操练,准备投军。
独立战争爆发,汉密尔顿激动不已,赶紧投军。
天下已乱,烽烟四起,属于英雄的历史时刻到了!
汉密尔顿有文化、头脑灵泛,作战勇敢,不久就当了少尉。一次战斗中,他看着英军的大炮犹如见了美女,口水直流。划算着如何到手。
奇袭!
汉密尔顿领兵趁英军不备,袭击炮兵阵地,夺下几门大炮。得胜回营后,汉密尔顿自己招募60多人,成立纽约炮兵连,自己大胆任命自己当连长,受大陆军炮兵团长诺克斯管辖。
一入军就当了官,而且是令人羡慕的炮兵首领,汉密尔顿很自豪,整日牛气哄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7 02:07:13 +0800 CST  
他狠抓训练,严整军纪,效果显著。整个大陆军一眼望去,只有汉密尔顿炮兵连肃穆严谨,英气挺拔,军容非凡。无论哪个将军见了,都大为惊叹,不敢相信美军中居然也有一小队堪与英军媲美的高素质军队。
汉密尔顿炮兵连,鹤立鸡群。
打起仗来更是一队好手。华盛顿虽然从长岛一路败退到特拉华河,但汉密尔顿炮兵连在每次战斗中,都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这样的青年才俊,无人不喜欢。
将军们看着他就满心喜欢,都争着要汉密尔顿去当他们的副官。
但他们争来争去争不过老大----华盛顿。
老大(总司令)有个癖好,他看见会打仗的人才,就爱不释手,心痒痒的。他不是重用人才到打仗的重要岗位,而是搜罗到身边当他的副官,象守财奴占有金子一样占有人才,否则,他会睡不觉。呵呵,不知道他是爱护人才,还是浪费人才。
1776年底,华盛顿任命汉密尔顿为中校副官长(参谋),年轻才子一跃到顶,正式入幕总司令部。从此,华盛顿的文稿多出其手。同时,汉密尔顿还要协调四方,为军队解决给养问题。
一天,汉密尔顿到盖茨处公干,无意发现康韦写给盖茨的信,信大骂总司令。汉密尔顿偷偷把信交给华盛顿,华盛顿才知道盖茨的阴谋。
汉密尔顿为华盛顿保住总司令作出了巨大贡献。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7 02:10:37 +0800 CST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7 07:33:27 +0800 CST  
小汉密尔顿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7 07:34:55 +0800 CST  
不但如此,汉密尔顿偷信还偷来了一位美女作老婆。原因是,盖茨的阴谋破灭后,让另一个大佬高兴坏了---斯凯勒。自从盖茨取代他成为北方防区司令后,斯凯勒非常郁闷,非常受伤,现在汉密尔顿为他报了一箭之仇,斯凯勒说不出地高兴。
他要感谢汉密尔顿。
拿什么感谢呢?
女儿!
呵呵。
他看到汉密尔顿个子不高却面容俊美,年纪轻轻却才华横溢,身形单瘦却精神焕发,举手投足显露出十足的贵气和强大的精神力。
这小子不得了啊。
好喜欢啊。
他看着汉密尔顿,越看越像自己的一个亲人,不是假的,真的哎,越看越像。
谁呢----女婿!
哈哈,结果就把千金奉送,娶得这人中之龙。
汉密尔顿也很满意,姑娘嘛,面容娇美,身形风流,知书达礼,内外兼修,举手投足,标准的贵族范儿。
更重要的是,斯凯勒是纽约豪族,家境富有,政治影响力大。凭这桩婚姻,穷小子汉密尔顿一跃成为纽约上层社会的耀眼新星。
美女、家财、豪宅、高位、大贵,外加将军级粉丝,呼,汉密尔顿美死了,象做梦一般。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8 01:12:09 +0800 CST  
好了,汉密尔顿扒到这儿。下面扒另一位比汉密尔顿还小两岁的年轻人----拉法耶特(LaFayette,1757~1834)。
此君不是美国人,是法国人。1757年生于法国一个边远山区的尚武世家。他的家族极为显贵,追根溯源,可达罗马帝国凯撒时期,历史够悠久吧。贵胄相传,到父亲时,仍然从军。但不幸的是,拉法耶特2岁时,父亲在“七年战争”中被英国炸死。随后母亲带着小拉法耶特回巴黎娘家。13岁时母亲和祖父过世,拉法耶特继承母亲财产,成为法国最大地产的继承人。14岁加入法国皇家陆军,成为一个小军官。
一入军营,他就有个梦想,与英国佬干几仗,为死去的父亲报仇。
16岁时,娶高贵的公爵之女,家世更加显赫,可自由出入凡尔赛宫。
拉法耶特前程似锦,前途无量,前景辉煌……大家都这么认为。
可我们的拉法耶特一点都不满意。
天天混迹于宫廷,繁文缛节,奢侈散漫,虚伪无聊,令人窒息。
年轻的人,火热的心,渴望建功立业。
那个时候的流行文化,就是风靡一时的启蒙运动思想。拉法耶特如痴如醉,脑袋里整天翻滚着民主、平等、自由等理想。
不过,他也知道,皇恩浩荡,天下太平,想要实行民主、平等、自由,不过是幻想
意淫而已。
19岁的某一天,一切都改变了。因为他看到了《独立宣言》。他很惊讶,自己日思夜想的争民主、要自由,遥远的美洲人居然已经动手,发出了最强烈的历史之声。
激动啊。19岁的心,正是容易激动的时候。
这么伟大的事,居然没有发生在欧洲大陆,自己无法亲身参与。多可惜啊。
拉法耶特忽然一激灵:为什么自己不去美洲,参加这历史性的革命事业呢?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又深深为之着迷。
对,到美洲去,为《独立宣言》而奋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08 01:25:57 +0800 CST  
一批小青年听说拉法耶特要去美洲,钦佩不已。拉法耶特一下子人气大旺,拥有大批粉丝。
法国在“七年战争”败于英国,一直积怨在心,总想找个机会报仇。听说美洲闹独立,法国达官贵人们很高兴。美洲一独立,英国实力就会削弱。即使独立不了,也要让英国乱一乱,出出血。
因此,法国站在北美一边。
北美当然早就知道这层利害关系,1776年夏天就就派出特使,请求法国援助。富兰克林下半年也到了法国。法国愿意支援,只是不能公开,否则英国会找麻烦的。
法国想偷偷向北美派遣炮兵军官,提供急需的技术人员。一些贵族听到消息,纷纷要求前往。
受启蒙思想影响,那时候有点文化的人,都热切向往自由、平等、博爱。听说北美正在争取自由平等,很多人热血沸腾,不想错过这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虽然有的人是想改变命运,但绝大多是受革命理想激励,而决定去美洲的。
拉法耶特就是其中之一。还有许多公爵、侯爵、将军、主教,他们的命运已经很好,但仍然渴望为理想而奋斗。
启蒙思想,让一代人发烧!
拉法耶特说到做到,自己装备了条船,还取了个吉利的名字----胜利号。再招募了一批同道,准备择日出发。为了取得华盛顿的信任,他特地请富兰克林写了介绍信。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10 00:40:20 +0800 CST  
拉法耶特动静太大,弄得满世界都知道。英国人获知后,发出强烈抗议。英国知道许多法国人去了北美,或者暗中支持北美,很恼火,但没证据。现在拉法耶特到处嚷嚷,正好抓个现行,以此敲打法国。
法王路易十六没办法,吩咐人把拉法耶特关进军营,严加看管。
拉法耶特懵了。他很愤怒:为什么不抓别人,单单抓我?
抓耳搔腮。
抓来抓去,拉法耶特忽然有个重大发现:看守他的人很少,而且有时候不在!
哈,极大地违反常规哦。
为什么呢?
聪明的拉法耶特这才发现,国王比他还要聪明。哈哈,走咯。
拉法耶特步出军营,急急跑到自家船上,叫上伙伴,偷偷扬帆进海。
军营大呼小叫:拉法耶特跑了喽,拉法耶特上尉跑了喽。然后一帮军士煞有介事地找了一番,作罢。
英国佬知道后,赶紧派两艘军舰追,但大海茫茫,那里追得上。
拉法耶特经历千辛万苦,在海上颠簸56天后,才到美洲。一上岸,发现自己走偏了,离费城有900英里之遥。没办法,买马购车,一行人匆匆北上。走啊走啊,马车散了架,人也病倒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10 00:41:05 +0800 CST  
平日在沙龙里逍遥快活的贵族们,那里吃过这样的苦。等到了费城发现,所有的马都累死了。至于人,那就更惨了,一个个蓬头垢面,病体怏怏,衣衫褴褛,跟一种经常耍行为艺术的人差不多----要饭的
为了理想,他们真的付出了很多。
好了,总之到了。找大陆会去,找华盛顿去,也该风光风光了,至少也得封个军官吧。
可现实让他们大吃一惊:美国人不要他们!
原来,一段时间以来,很多法国贵族来到北美参军。贵族嘛,当然不能以士兵看待,多少要安排做军官。可美军就那么点军队,那里要这么多军官?犯愁。新来的法国贵族,没办法安置。
拉法耶特跑到大陆会议外交事务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参军,接待他的人心不在焉:小伙子,明天再来吧。
拉法耶特信以为真,第二天兴冲冲赶来,得到的答复是:这里不需要这么多军官,请回吧!
请回?我拉法耶特花这么大的代价,你以为是好玩?叫我怎么有脸回去?
拉法耶特犹如六月饮冰,从头凉到脚。自己怀着这样高的热情,做这么多准备,花这么多资金,吃这么多苦,冒这么多险,居然得到这样一个结果。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10 00:43:36 +0800 CST  
拉法耶特一跃而起,扣住那个办事的美国人的衣领,愤怒地大喊:
你去告诉大陆会议,我作出那么多的牺牲,有权利要求两项优惠,一是我自己出钱服役,二是从现在开始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军。
言下之意,就是服役不拿工资,只当兵不当官。
那人吓了一跳,赶紧跑进会议大厅,把拉法耶特的话照转给大陆会议的议员们。
拉法耶特想想还不放心,又写封信给大陆会议主席本杰明.哈里森,表明心迹。
大陆会议很新奇。过去来的人,既要钱又要官,大陆军招架不住。现在居然来了个什么也不要的人,奇怪啊奇怪。查查看,这是个什么家伙。
一问,不得了,是个年轻的侯爵大老爷,家世希贵,可以自由出入皇宫,社会关系广阔,好啊。将来利用他的关系网,只要一弄弄,可以做许多大事,提供许多帮助。有这样的人加盟,可以大大改善美洲革命的形象,提高美洲革命的档次。对这样不要钱、不要官的国际主义战士,尤其要高看一等,厚爱一层。
这是一条大鱼,一条金鱼,一条满怀理想的SB鱼。必须紧紧抓住,发挥作用,不能让他溜了。
“根据他光辉的家族历史,授予他大陆军少将军衔。”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10 00:47:3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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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1-07-10 15:55:17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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