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作者:luckygirlf 回复日期:2010-12-12 04:44:44

《常识》对美国独立具有巨大的影响。
亚当斯说:如果没有《常识》作者这只笔,华盛顿所举起的剑,将是徒然无功的。……历史将会把美国的革命归功于托马斯.潘恩。
法国大将拉斐特:如果没有托马斯.潘恩,自由的美国将是难以想像。
时光流转到20世纪,美国人还把它评为“人类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十本书”之一,与《圣经》、《国富论》等书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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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这么厉害?那我就贴出来看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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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要结合当时的历史看《常识》。《常识》是当时启迪民智、呼应民意、阐发民声之作,所以影响大。不能以今天的眼光对之。
就好像是陈独秀的《新青年》,当时激动人心,若以今人眼光视之,不过尔尔
就好像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2 12:11:25 +0800 CST  

作者:cxh757 回复日期:2010-12-12 12:23:20

楼主啊,你可把我害惨了。我一口气从昨晚开始把贴子全看完了,连考试都不复习了… 啥也不说了,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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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2 19:48:19 +0800 CST  
一如既往,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3 10:45:39 +0800 CST  
因工作原因,停两天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3 22:35:06 +0800 CST  
因工作原因,停止更新2天,请谅解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5 15:57:58 +0800 CST  
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6 12:50:24 +0800 CST  
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6 23:37:58 +0800 CST  
领头反对独立的仍然是约翰.迪金森。偏偏此人口才一流,滔滔不绝。讲起话来声音好,文辞好,道理好,极富感染力。
靠口才吃饭的亚当斯,遇到了真正的对手。几次三番下来,讨不到半点便宜。
亚当斯很恼火,十分嫉恨迪金森。当他向别人描绘迪金森的形象时,不把迪金森当人,轻蔑地称之为“一个阴影,又瘦又高。”
那么,又瘦又高到什么程度呢?
亚当斯夸张地形容: 又瘦又高,像一根芦苇。
人,像芦苇?
哈哈。
这还不够,亚当斯还狠狠地加上一句:你若第一眼看到迪金森,你会觉得该同志活不了一个月。
呵呵,可见,在真正的冤家面前,没几个人能总是保持风度。哪怕是一向光明正大、公正坦荡的亚当斯。
迪金森同志不理会亚当斯。
他只亮出他的杀招:大陆会议如果决定独立,我宾夕法尼亚就退出!
纽约、新泽西、特拉华、马里兰、南卡罗来纳五个殖民地,也都紧跟迪金森,反对独立。
重剑无锋,亚当斯拼命还击。
大陆会议陷入激辩。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7 23:50:43 +0800 CST  
这时,一个看起来像摆设一样的人,发挥了作用---汉考克。该同志贵为大陆会议主席,但发挥的作用实在有限,几乎是摆设。
6月10日,汉考克提议,到 7月 1日再讨论独立问题。同时,为了不耽误时间,可先准备一个宣言,只要通过独立决议,就公布宣言。
汉考克这么一弄,无形中主导大陆会议向独立走。
大陆会议指定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萨尔曼和利文斯顿组成五人委员会,负责起草宣言。
挑这五个人,大有学问。简单五人,代表了北中南各州、老中青三代、文化人一派、独立派一脉。
富兰克林年纪老,又德高望重,当然不会让他辛苦写初稿。萨尔曼和利文斯顿不是笔杆子,起草的任务自然落到亚当斯和杰斐逊身上。
谁写?
两个人都不想写,相互推让:
杰斐逊:“你写喽。”

亚当斯:“我不干。”
杰斐逊:“你应当干。”
亚当斯:“不!”
杰斐逊:“你为什么不?你就该干。”
亚当斯:“我不干。”
杰斐逊:“为什么?”
亚当斯:“理由多着呢。”
杰斐逊:“会有什么理由呢?”
亚当斯:“第一,你是弗吉尼亚人,弗吉尼亚人就应在这种事上打头阵。第二,我是讨人嫌、靠不住和不受欢迎的,你却正好大大相反。第三,你写的东西比我的好 10倍。”
杰斐逊:“那好吧,如果你主意已定,我就尽力而为。”
亚当斯:“好。等你拟好了稿,咱俩再碰头。”
上面这些对话,是46年之后的亚当斯回忆的。
就是这样一段简单的几句话,成就了一个伟人。
美国历史上又一位超级巨星----托马斯.杰斐逊闪亮登场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8 00:12:25 +0800 CST  

作者:jackren1900 回复日期:2010-12-18 00:33:25

离楼主近啊!楼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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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8 10:55:37 +0800 CST  
作者:N0where 回复日期:2010-12-19 07:37:48

回复第3331楼,潇湘观渔

这还不够,亚当斯还恶狠狠地加上一句:你若第一眼看到迪金森,你会觉得该同志活不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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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当时资产阶级已经用“同志”互相称呼了吗?我等无产阶级汗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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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在下调侃调侃而已,所以没有用引号标注,他的原话是:“你若第一眼看到他所得到的印象将是,他活不了一个月”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9 09:58:48 +0800 CST  
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9 16:50:40 +0800 CST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19 20:00:08 +0800 CST  
杰斐逊1743年4月13日生于弗吉尼亚的阿尔伯马尔县的沙德威尔庄园。
父亲叫彼得.杰斐逊,其职业和担任总司令前的华盛顿非常相似----土地测量员、上校、庄园主、地方官、议员。拥有土地也不少,达6000多英亩。但他有一样比华盛顿强----生孩子。华盛顿无出,彼得1739年与名门望族家的简•伦道夫结婚,一生就是6女2男,共8个,托马斯.杰斐逊排行老四。
杰斐逊深受父亲影响,酷爱读书,对大自然有极大的好奇心,喜欢骑马打猎。
九岁时开始受系统教育,一出手就不凡---亚当斯学一门外语就喊头痛,杰斐逊学三门:希腊语、拉丁语和法语。
一个小孩能同时学三门外语,无可置疑是天才人物 。
这些语言的学习,使他从小就能饱览父亲书架上古希腊、罗马的作品。
但是很不幸,14岁那年,多才多艺的彼得去世。临终前,郑重教导杰斐逊:多看古典著作!
自此,阅读古典作品成为杰斐逊一生中最大的兴趣。
古希腊、罗马重视道德修养,重视美的爱好,重视思想自由和追求知识,强调人的尊严,这些对杰弗逊影响巨大。
苏格拉底、霍勒斯、西塞罗、塔西陀……这些古代先贤,走进了杰弗逊的那智慧的头脑。
这还不够,杰弗逊为了像父亲那样成为绅士,前往拜莫里牧师的学校学习。莫里是个很普通的教师,但他不普通的地方在于,教过麦迪逊,门罗和杰斐逊----三位美国总统。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20 02:04:27 +0800 CST  
古典著作,打开了杰斐逊的思想自由之门。古希腊的民主制度,让杰斐逊心驰神往。
古代雅典,没有国王,没有专职官员,掌握最高权力是全体公民大会。大会代表不是选出来的,而是由一种让人想不到,却又司空见惯的方式产生的----抽签(抓阄)。
谁运气好谁去。
公共事务集体讨论决定,谁也别想称大。
官员也由抽签产生的。只要运气好,公民谁都可能当官。
但是当不长,只一届,不得连任。只让你过过瘾,别幻想把着权力不放。
最厉害的一招是:每年大家投票,选出对民主最有威胁的人。得票多而且超过6000票的,对不起,请你老人家离开雅典!如果非要给你个期限,那就是10年。10年后才可以回雅典。等你回来就会发现,你再有名也是过去式了。
一句话,人家是真正彻底的民主。
现在看起来,真的有点太民主了。
这些做法让杰斐逊着迷。
还有古希腊、罗马那精美的雕塑、灿烂的文学、独特的哲学等等,都让杰斐逊沉醉其中。
1760年,杰斐逊开始读大学----威廉玛丽学院。该学院有个特点:老师全是教士。除了一个人以外----斯莫尔博士。就是这个例外,让杰斐逊找到了良师。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21 01:19:46 +0800 CST  
斯莫尔博士学问广博,似乎所有时兴的东西他都懂,这让杰斐逊惊叹。
两人成了忘年交。
你看杰斐逊从斯莫尔那里学到了什么?
自然科学;
数学;
修辞;
哲学;
文学。
斯莫尔几乎是全才。
斯莫尔发现杰斐逊嗜书,好奇心强,又极聪明,这些正是成为书呆子的基本特征。斯莫尔大喜过望,知道这个年轻人,将来必有所成。遂倾平生之学而教之。
得一天才而教之,不亦乐乎。
教授们的臭感觉是一样的。
正是从斯莫尔这里,杰斐逊读到了影响他一生的三个人的书----洛克、培根、牛顿。杰弗逊称他们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三个人”。
良师出高徒。斯莫尔深刻地影响了杰斐逊。后来杰斐逊老实承认:是斯莫尔“塑造了我的命运”。
其实,塑造杰斐逊的还有他的勤奋。杰斐逊每天看书15小时,除了吃饭睡觉,其他空余时间几乎都在看书。
名副其实的书虫。
正是他对读书如此痴迷,很快不但成了知识分子,成了知识袋子,什么都往里面装。
杰斐逊后来之所以知识面如此牛叉,就是这个时期打下基础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21 01:39:42 +0800 CST  
后来,斯莫尔把杰弗逊介绍给法学院教授乔治•威思。这个威思虽为教授,但其实只有30多岁,却是弗吉尼亚最好的律师。杰弗逊跟他学了5年法律。威思和斯莫尔一样很幸运,教过一批英才人物。除了杰弗逊外,还有约翰•马歇尔和亨利•克莱----两个人对美国制度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
1767年,杰斐逊获得律师资格,标志他完成了大学学业。此时的杰斐逊,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青涩的杰斐逊了,已经可以让人刮目相看。你看他会什么----政治、哲学、建筑、法律、音乐、自然科学、文学、考古、农学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再外加5门外语。
在他的知识面前,多数人只有晕倒的份。
别人是十项全能,他是十三项全能。
他是继富兰克林、梅森之后的又一极品。
杰弗逊的思想受启蒙思想影响最大。
自然权利思想----直接来自英国的凯姆,间接来自洛克;
三权分立思想----来自法国的孟德斯鸩;
宗教思想----来自英国的博林布洛克。
古典文化的精华和启蒙思想的精髓,在杰弗逊身上融会贯通、浑然一体。
加上他熟悉边疆家乡的小农经济,耳濡目染了故乡朴素的民主生活,他十分信奉民主,十分热爱田园牧歌式的小农经济。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22 02:24:29 +0800 CST  
杰弗逊法学毕业后,开起了律师事务所。
1770年,他为一个黑白混血儿作辩护,主张给予这个孩子以自由。他看到用法律根本没法辩,于是他大胆地使用"自然法则"、"人身自由"、"一切人生来平等"等歪理进行辩护。当时这些属于危险学说,法官判杰斐逊辩护失败。
当年,他还在夏特威尔附近的山顶上建造一座宅院----蒙蒂塞洛庄园,自己设计,自己指挥建设,十分体现水平。他终生居住在里面。
1772年,他干了与华盛顿一样的事——去寡妇。巧的是,寡妇名也叫玛莎。更巧的是,不久岳父去世,玛莎继承大量土地,杰斐也像华盛顿一样,成为弗吉尼亚最大的地主之一。
他真正吸引眼球的事是写了一本书---《英属美洲权利概览》,在第一次大陆会议前写就。文中痛斥英国议会,没有管理殖民地的权力,并说明了殖民地人天然拥有的各种自然权利。这本书让人看了后,大呼过瘾,纷纷成为杰弗逊的粉丝。
杰斐逊声誉鹊起,大家把他选入弗吉尼亚议会。
但是,激怒了英国当局。杰斐逊得到消息, 他因为背叛皇室政权,要处理(迫害)。
帕特里克•亨利知道后,满不在乎地说:“如果这叫做叛国,那么就叛国到底吧!”
梅森、亚当斯看到这部书后,大为赞叹。
亚当斯之所以讲杰斐逊的文笔比他好十倍,就是受这本书的影响。
现在,要起草《独立宣言》,亚当斯早就下定决心要杰斐逊写。梅森也极力促成。杰斐逊想请梅森写,梅森直言,自己不是科班出生,知识不很扎实,还是杰斐逊写合适。
杰斐逊在费城关起门来,一个人捣鼓起来。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22 03:11:22 +0800 CST  
1772年,他干了与华盛顿一样的事——去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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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娶寡妇”,而非“去寡妇”
致歉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22 09:41:12 +0800 CST  
欢迎楼上新朋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0-12-22 16:40:45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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