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此仗一输,皮克林的宏图大业成了水中之月,没有纽约州的加盟,北部邦联成立不了,单凭新英格兰数州,力量太小。
伯尔砸了饭碗,一无所有。身负巨债的他,前路茫茫。回想这几年,从一介律师,忽然蹦到副总统,又忽然高空降落,跌得粉身碎骨。
每念及如此,心中大痛。他恨杰弗逊,恨汉密尔顿,恨……
一腔怨气在胸中奔腾,无处发泄。
忽然一天,他看到纽约首府奥尔巴尼的一份报纸上,登载一则记事性的文章。文中披露,选举前一天,汉密尔顿在一次家庭宴会上宣布,“他认为伯尔先生是一个危险的人,是一个不应该委以政府权力的人。”
公开说别人不行,已经很侮辱人。在选举前夕批评别人,简直是无端打击人,汉密尔顿背后讲坏话,完全是卑鄙小人的行径!
伯尔看罢,一股怒气爆发。
可文中还火上浇油地添上一句:汉密尔顿还表达了“对伯尔的一个更加卑劣的看法”。
伯尔再也无法忍住了。一连串的失败,已经积累了太多的怨气,此刻引爆了。
6月18日,他致信汉密尔顿,语气强硬地表示:汉密尔顿你到底说了这些话没有?如果说了或没说,都要“迅速地、无条件地承认,或者否认!”
替伯尔送信的,是他的助手范.内斯。汉密尔顿一看到这个人,就有种不祥的预感。因为这个人,经常担任伯尔决斗的助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6 00:11:26 +0800 CST  
汉密尔顿凭直觉猜测,可能又一次决斗的挑战来临了。
汉密尔顿也是个自视甚高的人,岂能受人欺负。他也怒气冲冲地回应:你伯尔无权向我质问这种事情,因为根本不存在报上所说的具体谈话。
汉密尔顿强硬扛上了,即使你伯尔想决斗又如何。
汉密尔顿对决斗熟悉得很。此前他已经参加过10次决斗了,与门罗、克林顿都决斗过,可谓经验丰富,见怪不怪。他见到范.内斯,就有决斗将临的直觉。
伯尔又要汉密尔顿承认或否认,是否说过倾向于“指责伯尔上校品行”的话,汉密尔顿无法答复。不是因为汉密尔顿没说过,而是因为说过的次数和话语太多,答不胜答,无从说起。
汉密尔顿归结一句:我反对你伯尔,都是出于“纯洁和政治的动机。”
这种回应,与其说是答复,不如说是狡辩。伯尔忍无可忍,下达战书----决斗。
汉密尔顿的直觉真灵,决斗的挑战果然来了。
我还会怕你不成?接受!
决斗,起源于古巴比伦、古希腊,角斗士决斗是很热闹的。后来盛行于中世纪的欧洲。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6 00:11:56 +0800 CST  
都是出于“纯洁和政治的动机。”
应为:都是出于“纯洁和正直的动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6 00:17:32 +0800 CST  
欧洲的决斗,开始并不是为了武力定胜负、决生死,而是为了断案。假如有两个人发生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说不清道不明,法官就请神仙来决断。方法是安排双方决斗,谁胜利了谁有理,因为神明总是保护有理的人。
这种方法,居然得到当时人们的认可,流行了600多年。
中世纪,随着欧洲骑士制度的产生,决斗日益风行,演变成一种解决纠纷的极端手段。
骑士,本就是赳赳武士,决斗正符合他们的特长。
假如两骑士发生纠纷,争争吵吵,唾沫飞尽还不得要领,其中一个气得不行,愤怒地把帽子砸来,你不要以为他在撒气,实际他是在下战书----决斗!
纯爷们动作。
要是你跟人吵,对方丢手套给你,你千万不要以为对方要和解,献手套给你戴,而是约战。你要是答应决斗,就拾起手套。
还有的是做手势(相当如今的竖中指)。
只要做出明显侮辱人的动作,对方知道,是约战了。
应战还是不应战?
骑士,是很讲文明礼貌、很重视面子名誉的。你要是骑士,必须应战,否则丢人就丢大了,无人再瞧得起你。骑士们除了耻笑你无胆外,还要把你赶出骑士队伍。
如果不是骑士,胆小的可以议和,签订和议书,决定谁占理。议和不成,还是要决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7 00:32:05 +0800 CST  
如果你是妇女、残疾,面对决斗,自然处于弱势,但还是有办法的----你可以请人代为决斗。呵呵,决斗也有人愿意去替,难道不怕死吗?
之所以不怕,是因为也可以不死,只要你认输就行了。
后来决斗断案的法律废除了,但决斗这种形式流传下来了,成为解决个人恩怨、维护人身名誉的最后手段。
也即司法决斗废除了,荣誉决斗保留下来了。
决斗先是用剑,后来变成枪。此风绵延,流传至美洲。到美国立国之时,有识之士已经觉醒,觉得决斗不是好事,有的州制定法律,不准决斗。但在民间,还是经常发生。
在现代人的想象中,决斗双方举枪射击,一定凶多吉少,必有一人死亡。
实际呢,确实有人死亡,不过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多。那时候的枪,比较原始,装火药、点火、开枪,步骤很慢。
首先枪没有准头,很难瞄准。
那时候的子弹不是现在的子弹,只是铁丸,不会爆炸。
子弹推力也不行,大风一吹,子弹就会飘逸偏飞。
你费劲瞄准,不见得打得中。
要是双方约定每人只开一枪的话,打不中的比列远高于打中的比例;打中的话,打伤的比例远高于打死的比例。
但毕竟,玩枪也是个玩命的活,谁也保不准不死。多数人也是怕死的。所以很多决斗,在中间人的调解下,互相给个台阶下,就做做样子,和解。大家都是为了要面子,不是为了要性命。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7 00:32:27 +0800 CST  
有的先开枪的,故意打偏,或者朝天打,对方当然心领神会,如法炮制,然后互赞对方勇气可嘉,哈哈大笑几声,吆喝着一块喝酒去也。
只有那些恨之入骨无解的,才来真的。也有年轻血气方刚不懂事的二愣子,也来真的。
比如,普希金就决斗很多次,枪法奇烂,却没有一点事。最后碰到的那个是个二愣子,来真的,普希金就挂了。
汉密尔顿决斗10次没事,就是因为许多不是玩真的。
决斗不是乱来的,是有约定俗成的严格规矩的,谁违反,即使赢了,也会被人耻笑嫌弃。
有助手,有证人,有医生,一应俱全。
汉密尔顿猜度,伯尔这次会来真的,因为两人不是吵吵架,而是结怨太深,深到自己也理不清头绪。
看看吧:
1789年,伯尔为汉密尔顿助选,失败后却接受对手的州司法部长一职,有理由怀疑伯尔是内奸,不然起码也是变节者;
1791年,伯尔击败汉密尔顿岳父,当选国家参议员;
在参议员任上,伯尔极力反对汉密尔顿的财政计划;
有次纽约州长选举有争议,伯尔判汉密尔顿的候选人输;
1792年,汉密尔顿反对伯尔竞选副总统;
1800年,汉密尔顿动员联邦党人弃伯尔选杰弗逊;
1804年,汉密尔顿反对伯尔选纽约州长,破坏伯尔的北部邦联总统梦。
平常人,只要有一次这样的敌对行动,就会结怨,何况他俩这么多!
不是冤家不聚头。
伯尔就曾经感叹:天地真是太小了,容不下他和汉密尔顿。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7 00:32:58 +0800 CST  


日子说忙闲
生命论短长
幸好不深思
深思就断肠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7 15:22:55 +0800 CST  
两人真的死要面子,谁也不低头,他俩的朋友都劝他们刹车,但没用。
汉密尔顿认为,如果拒绝挑战,那会被人瞧不起,他那良好的绅士声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朋友们的尊敬,都会消失。
要是这样,真没脸面活在世上。
名誉重于生命。
伯尔不决斗就无法平复胸中的愤怒,哥俩就这样硬挺挺走上决斗之路。
就在3年前,汉密尔顿的大儿子菲利普,因一个叫埃克的人侮辱汉密尔顿,菲利普奋起与之决斗。年轻人脾气躁,来真的。
前四次开枪都落空,汉密尔顿建议儿子不要开枪。可菲利普还是举起了枪。埃克见状,立即开枪,菲利普重伤而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汉密尔顿一点也没有吸取儿子的教训,仍旧死脑筋。
时间:1804年7月11日。
地点:新泽西州威霍肯高地。
方式:两人相距10步,用手枪互射。
之所以选择新泽西,是因为纽约和新泽西都决斗违法,但纽约州对决斗罪惩戒更严。
为了避免法律伤及无辜,决斗双方必须商定办法,既完成决斗,又规避法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8 00:28:12 +0800 CST  
之所以选择这块高地,是因为此高地自然条件优越,深得决斗者喜爱,是决斗圣地,(1700年到1845年之间,发生18场著名决斗,)汉密尔顿大儿子正式在这里决斗身亡。
大约上午七八点钟光景,双方带着助手先后来到。根据约定抽签,汉密尔顿先开枪。
量好距离,双方站定,汉密尔顿戴好眼镜,拿着手枪做了好几个瞄准动作,然后说准备好了。伯尔早就准备好了。
一切就绪,助手喊一二三,开始!
然后助手转过背去了。助手转背不看枪击,目的是规避法律,将来万一被起诉,可以说自己没看见枪击现场。
只听得两声枪响,决斗就结束了。
准备那么久,过程只有几秒钟。
助手转身一看,只见汉密尔顿重伤倒地。一颗子弹击中了伯尔身后旁边的雪松。伯尔想上前看看汉密尔顿的伤势,被助手阻止。助手用伞挡住伯尔,催他急急离开现场。
用伞挡住视线,也是为了规避法律,万一诉讼,可以辩称没看见对方受伤。
汉密尔顿伤得很重。子弹击中汉密尔顿右侧下腹部,压裂右肋,击穿肝脏和膈,最终击裂了第二节腰椎。
医生来检查时,汉密尔顿有气无力的说:“大夫,这是致命伤。”随即昏迷。
大家赶紧往回走。
大家疑惑,谁开的第一枪?
汉密尔顿一方,认定是伯尔先开枪。伯尔一方,则说是汉密尔顿开的第一枪。双方都把责任推给对方。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8 00:28:41 +0800 CST  
事实当然只有一个,但却蒙上了迷雾。
在回去的船上,汉密尔顿苏醒了一小会儿,咕隆:“潘德尔顿(助手)知道我第一次并不想射中伯尔上校。”有个划手想拿开汉密尔顿的手枪,汉密尔顿提醒:“小心手枪,还没退膛,扳机还没有扣,可能会走火伤人。”从这句话可知,汉密尔顿此时认为自己还没开枪。
伯尔呢,后来透露,是汉密尔顿先开枪,然后他才开。
历史学家们又有机会了,轮番上场探究,发表看法。最后归结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汉密尔顿开了第一枪,但又不想打中伯尔;可惜的是,汉密尔顿射击偏向的幅度不够,伯尔以为对方是朝自己射击,故而也直接还击;伯尔并非真的想杀死汉密尔顿,他本想射击汉密尔顿的大腿和臀部,不想子弹略微偏差,朝上了一点,又发生弹跳,结果击中了关键部位,扩大了受创面。
急急逃跑的伯尔,不忘致信医生,要他尽力治好汉密尔顿。可实际,汉密尔顿伤势严重,决斗第二天凌晨2点就去世了。
一代英才,香消玉殒。
汉密尔顿是美国财政和经济最重要的奠基人,为美国强大作出了巨大贡献。无论他的业绩还是品德,都赢得人们高度肯定。即使他的死对手杰弗逊,对他的评价也很高:“的确,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他有敏锐的理解力。他在所有私人交易中都是无私的、诚实的、口碑好的;在社交界是温厚可亲的,在私生活中有十分令人尊敬的品德。”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9 02:23:09 +0800 CST  
汉密尔顿是联邦党的创始人和实际领袖,后来虽然控制力下降,但他的影响依然巨大。他的死,震惊全国,激起了联邦党人的极大愤怒,纷纷谴责伯尔,把他作为谋杀者看待,恨不得把他抓起来,以牙还牙。纽约和新泽西两州都起诉这件决斗案。
7月14日下葬纽约特里尼蒂教堂墓地,自发送葬的人规模宏大,挤满街道。
伯尔一溜烟逃跑,边躲边跑,跨州过府,竟然远远躲到南卡避祸。待到风声小了,才畏畏缩缩回到首都,完成他的副总统任期。
伯尔的政治定格:共和党的“叛徒”,联邦党的“仇人”。
政界已经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他的政治前途----玩完啦。
这两个政治巨星的决斗,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们不禁探究悲剧发生的原因。
按道理,在先进的民主政治和共和体制下,不应该有这样的悲剧,但现实却活生生地发生了。为什么?
原因:汉密尔顿性格强势,咄咄逼人,为了实现政治目标不择手段。伯尔自视甚高,为了个人前途放弃政治原则。
一个惯于耍阴谋,一个惯于无节操。在君主制政治里,这些大行其道,政治人物往往要具备这样的“素质”,才能在激烈的权力竞争中获胜。权力竞争中,往往手段残酷,结局血腥。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9 02:23:35 +0800 CST  
然而,在新的政治体制下,政治活动都要曝光,都要经过民主程序的检验,这些东西难以行得通了。即使你能得益于一时,却无法持久。汉密尔顿阴谋玩多了,越玩越黔驴技穷,越玩路越窄,把自己和党都玩残了;伯尔无政治原则,虽然可以骗人于一时,却无法骗人于永久,骗的越高,摔得越重。
民主政治是阳光政治,任何人要玩政治,先得经得起这种检验。
民主政治是公平政治,你做的对,这种体制能给你报偿,让你上;你做错了,这种体制能给你惩罚,让你下。这就是他俩政治起伏大的原因。
在先进的政治体制前,他俩奉行的政治文化还是旧的,所以一再重复旧文化的悲剧,直到旧文化悲剧的顶点----血腥残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决斗,就是他俩背负的旧文化的逻辑结果。
顺理成章,剧情圆满。
然而,这出悲剧,引起美国人深深的思考和反思。最后从血的教训里得出结论:不要把政治对手当敌人!
在民主共和的政治体制里,竞争是常态,政治人物上上下下是很正常,胜负都是暂时的,没有必要结怨。
更为重要的是,大家要认识到,政治人物的最终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国家好,都是为了人民好。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政治人物都是朋友,是一家人,只不过政治观点不同而已。而且,个人观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家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大家要相互爱护,相互尊重。
因此,政治上,只有值得尊重的对手,没有必须消灭的敌人,对手不是敌人!
对对手,只有竞争,没有斗争!对敌人,才采取武力手段。
一种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政治新文化,悄然兴起。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9 02:24:10 +0800 CST  
街上步行

车流滚滚无浪花
街河浩荡向天涯
震歌欢音广场舞
浮尘轻扬入万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19 17:00:12 +0800 CST  
第五节 打造第三权

自从1800年大选以后,联邦党只能把部分势力部署到司法战线。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成为标志性人物。
党派政治,并不会因为一胜一败而停止斗争。共和党很高兴翻身,看到联邦党节节败退,回想过去遭受的种种苦难,顿时有痛打落水狗的感觉。
乘胜追击。
马歇尔不答应。作为联邦党仅剩的台前大佬,他决心极力维护本党利益,保持对联邦司法系统的控制。
马歇尔在致平克尼的信中表示:“我非常清楚司法机构的重要性,尤其是当前的情况下。在这个新职位上,我绝不能使朋友们失望,我会努力做些事情。”
马歇尔和杰弗逊,本是一个家族的族兄弟,但政治观点截然相反。他批评杰弗逊,想削弱联邦权力以加强州权,想把政府权力集中于众院,想误导人民仇恨英国…….
他把民主人士分为两类人:疑虑重重的理论家和死硬恐怖分子。“我可不想跟杰弗逊先生一样,加入后一类人。”
针尖对麦芒。
马歇尔想控制司法战线,关键是,依凭什么力量来控制。要知道,共和党控制了国会和行政分支,力量之大,超乎想象。若与这么强大的力量正面相撞,肯定会粉身碎骨。
必须百分百小心。
上策是外柔内坚,打牢自己的底子,除非逼得不已,否则不迎面相撞。
杰弗逊呢,看着这只猎物,考虑该如何下手。毕竟,他宣布了和解,他若主动挑起斗争,也不宜。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20 00:07:18 +0800 CST  
不斗是不行的。联邦党以前的种种表现,恶心,是专制文化的承载者,作为一个党派,必须从国家机构中赶出去。真正把美国政府打造成为民主共和政府。
让他们完全在野,反思去吧。
僵持。
利用这段时间,马歇尔加强联邦最高法院内部建设,站稳脚跟,掌握权力。
联邦最高法院是干什么的?
断案的。对事关全国的重大案件作出审理和判决。
一般人的观念就是这样。
可马歇尔上任之前,联邦最高法院默默无闻,没审什么有名的案子,主要精力用在研究法律问题,提供技术性分析,很专业,没几个人关注。
马歇尔急于寻找大案要案,想通过审理大案立威。
1801年8月,美国驱逐舰“宪法”号,在公海抓获了一艘插着法国旗帜的商船“阿米莉亚”号。
这艘商船实际是普鲁士人的,半路被法国船只拦截,法国船员挤上船,换上法国旗帜,驶向法属西硬度群岛。路上又被美国“宪法”号俘获,驶向纽约。
“宪法”号船长塔尔博特认为,他们把“阿米莉亚”号从法国人手里救出来了。要是不救,“阿米莉亚”号上的财产,会被法国依法全部征用。现在救出来了,基于报偿,要分“阿米莉亚”号上一半财产。
“阿米莉亚”号船长塞曼反驳:根据国际法,法国不会全部征用“阿米莉亚”号上的财产,所以不同意分一半财产给美国人。
起诉。
塔尔博特V塞曼(Talbot v. Seeman)。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20 00:08:25 +0800 CST  
塔尔博特在联邦地区法院赢了,在巡回法院输了,闹到联邦最高法院。
马歇尔久久等待的大案子终于来了,而且一眼看出这个案子蕴含的机遇。
作为美国的最高法院,立场肯定应该站在美国人塔尔博特一边,判他赢。这符合美国人的愿望。
要是真这样的话,等于是认定美法之间,处于准战争状态。如果不是处于这种状态,美国人无权俘获插了法国旗帜的商船。
这与杰弗逊的政策不符,因为杰弗逊从未将法国作为敌对国。
马歇尔掌握的最高法院,与杰弗逊掌握的行政分支,扛上了。
这场对决,最高法院包赢不输。因为它站在本国人塔尔博特一边,符合民望。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两党都派出超豪华律师阵容:联邦党汉密尔顿和一位国会议员;共和党伯尔和宾州前司法部长。
案情其实很简单,用不着这么豪华的律师阵容,关键看马歇尔怎么判。
马歇尔和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商量后,一致判决如下:
1根据宪法,只有国会拥有宣战权,所以1799年宣布美法处于准战争状态,是合宪的;
2所以,塔尔博特有权因俘获“阿米莉亚”号而获得报偿,“阿米莉亚”号插上了法国国旗,就不能认为是中立的而受到保护;
3但塔尔博特提出的报偿要求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不应该是一半,而是六分之一。
这个判决很妙。妙在什么地方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20 00:08:54 +0800 CST  
首先,扇了杰弗逊一个耳光,杰弗逊不认为美法处于准战争状态,马歇尔判说是处于准战争状态,直接否定杰弗逊;但又让杰弗逊挨了耳光不觉得痛,因为马歇尔判说是国会拥有宣战权,且已宣布美法处于准战争状态,而国会,现在由共和党控制。马歇尔这么一判,杰弗逊勉强能接受,又不好反驳,一反驳,就否认了共和党国会的权力,等于打自己的脸。
其次,呼应了民望,判塔尔博特有权获得报偿,站在了爱国者的立场上,共和党不好批驳。
再次,判报偿额度由一半减少到六分之一,减轻了“阿米莉亚”号船长塞曼的负担,使他愿意接受。如果判一半,塞曼绝对不会接受,共和党也会站出来反对,现在只有六分之一,共和党心理上能接受,就不会站出来反对了。
马歇尔判决的妙处在于,他黑了共和党和杰弗逊一把,共和党和杰弗逊却还觉得可以接受,发不了脾气。
真正的胜利者是最高法院,因为它捞到了重大国事的确认权。美法是不是出于准战争状态,不是你总统说怎样就怎样,以最高法院的判决为准。
马歇尔以如此精妙的手段,捞到了实际利益,又避免了政治冲突,好厉害啊。
杰弗逊与马歇尔第一个回合交手,马歇尔胜。
此案,树立了最高法院的初步权威。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20 00:09:46 +0800 CST  
1801年12月,又一个类似的案子闹到了最高法院。
案由:
1800年4月,美国船只“特朗布尔”号,把法国的“佩吉”号武装商船俘获。6个月后,联邦巡回法庭将“佩吉”号依法征收,下令出售。
不巧的是,一周后美法签订了《孟特枫丹协定》,据此协定,征收未成定局的,应该归还船主。
为了改善美法关系,杰弗逊下令,根据新协定,将“佩吉”号出售所得,补偿给船主。
从国际友好出发,杰弗逊的命令是适宜的。但法院工作人员拒绝。他们好不容易办成这件事,不能因为总统一句话,就付之流水。
他们不但如此,还起诉到联邦巡回法庭,走司法程序抵抗总统令。巡回法庭审理后,完全同意法院工作人员的意见。
他们的理由是,总统的命令于法无据。
至于那个美法协约,有一部分内容国会没有批准,所以这个协约还没有生效。总统根据这个协议下令,无效。
一个巡回法庭,竟然判总统令无效,这下轮到杰弗逊惊讶了。
咦?咋回事?我杰弗逊做错了吗?我是根据两国早已签订的协定下的命令,又是为了外交大业,你们这些家伙,到底想干啥?
他一看这些人员,发现都是联邦党人,由此怀疑,这些人是按党派精神判案的。
不妙的是,这个案子又落到了马歇尔手里。
他决定反击。
首先,他督促国会,尽快批准美法协约。然后,准备拿着协约,杀向最高法院,击败马歇尔。
国会共和党人多,批准协约易如反掌,不久就完成了。
找马歇尔去,磕死他。
谁知,杰弗逊还没动身,就在协约批准的第二天,马歇尔就判了,判决总统令有效,必须执行!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20 23:34:17 +0800 CST  
杰弗逊这下又惊讶了:怎么这么快!这么老实!
他不知道的是,自从案子到了最高法院,马歇尔吓得不轻。他知道,这事,联邦党的法官们干得太生猛了,竟敢与总统正面冲突。要知道,这位总统民望很高,又控制了立法、行政两大分支,权力之大,想要多大就多大,司法分支与之直接对抗,杰弗逊发起怒来,可以像董事长开除一个普通员工那样,把你弄下岗。
联邦党的巡回法庭法官,真不知天高地厚。
同时也要看到,总统令有利于改善美法关系,这是大局,应该服从。
基于这些考虑,马歇尔急踩刹车,向杰弗逊妥协。
第二个回合,杰弗逊赢。
马歇尔这么判,等于也是教育联邦党法官们:判案,还是要有基本的公正立场,不要太党派化了。马歇尔的判决,树立了最高法院的公正公平形象和大局为重的形象。
【第三个回合】
亚当斯午夜任命的法官,有的任命状没有发出,被杰弗逊派出的代理国务卿林肯扣留(前文说是麦迪逊,有误)。之后又宣布废除亚当斯知道自己竞选失败后所有的行政任命。其中42名治安法官全部不算数,被杰弗逊重新调整为30名,当中25名仍由联邦党人担任,5名由共和党人担任。12人被刷下来了。
其中有个叫马伯里的先生,被刷下来了。
他不服气。
他认为,自己的委任状已经被亚当斯签署了,就该得到法律的保障,他有权得到任命状,担任治安法官。
1801年12月16日,他联合其他三个命运相同的人,聘请查尔斯.李为律师,向最高法院起诉国务卿麦迪逊,要求麦迪逊把委任状送达给他,让他能顺利担任治安法官。
哈哈,总统已经把这件事处理了好几遍了,早已面目全非,居然还有人死脑筋,幻想恢复最初的任命。
既然走上了司法途径,那就没办法,只能法庭上见分晓。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20 23:34:39 +0800 CST  


首席大法官马歇尔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1-21 22:49:51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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