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政治体系兴衰与社会动乱之深度解析

本文主要叙述并分析从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到前202年楚霸王项羽死于垓下这段时期的历史事件,对于期间发生的一些历史事件和相关的一些历史人物,本文也有一些新的观点和看法,希望能与对此有兴趣历史爱好者探讨交流。
第一章 大秦帝国新政介绍与分析
前221年,最后一个诸侯国齐国灭亡(其实当时还有一个“卫国”尚在,位于河内郡一个狭小地方),这算是秦统一六国的标志了。之后,大秦帝国的领袖嬴政颁布一系列新政,开始雄心勃勃地治理这样一个空前强大的帝国。其实,很多政策已经不算是“新政”,以前在秦国本土实行多年,只不过这次推向新帝国全境而已,让我们仔细品味一下这些举措吧!
一、改变最高统治者的行政称号,称“皇帝”,意思是兼备三皇的德行,超越五帝的功业。
“始皇帝”的称号并不是嬴政登基时就有的,而是在统一六国之后自封的。他配得上这样的称号吗?本文认为至少配得上百分之七十,是否兼备三皇的德行我们不好评鉴,功业一定是超过五帝,也大大超过在他之前任何一个王朝。秦始皇将秦王朝的统治区域向南扩张到云南、两广,向北推进到河套、辽东,西至陕西、甘肃,东到大海,可谓幅员辽阔,而且统治效率也很高。在秦以前,没有任何一个朝代取得过这样的成绩,即使在同时期的世界范围内,秦国取得的业绩也是屈指可数。所以,“始皇帝”的名号与事实基本相配。
当然,秦始皇帝能够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离不开历代秦国君臣不懈努力,包括被其逼死的“仲父”吕不韦,所以,保守来说,也能称其为“三分之二始皇帝”。
二、规范一部分行政术语,比如:皇帝的出命称为“制”,下令称“诏”,皇帝自称“朕”。
“制”、“诏”、“朕”,还有“皇帝”的称号,在秦以后的历代王朝中,基本得到了保留。这说明秦始皇在中华大地的影响还是比较深远的,这些称谓体现了中央集权制的特点,虽然秦王朝没有传至万世,但不断更迭的王朝都把自己称作皇帝,如果不考虑血统,仅以制度而言,也算传了几百世。
三、取消谥号
关于谥号兴起的时间,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西周初,一种是西周中期,夏、商没有采用谥号,这样看,秦始皇取消谥号也不能算是创举,说是回归也可以。秦始皇取消谥号的理由是儿子议论父亲,臣子议论君王,很没有意思!台湾作家柏杨也发表过同样的观点。为何没意思?因为后者对前者都存在很深的个人感情因素和利益关系,评价起来当然不是很客观,不可否认,这种情况的确普遍存在。
在秦以后,谥号又再度兴起,并且一直延续到清末,当然,这中间也有短暂反复。谥号的再度兴起与儒家成为显学有关,儒家理论很多都在遵循周王室的规章制度,谥号制度自然也就被再次启用。
不过,对于谥号制度,也不能全盘否定,谥号虽然具有评价不客观的缺点,但该制度核心目的不是为了评价过去,而是为了影响现在和将来。通过对过世君主的评定,来明确君主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不正确的,起到宣传价值观的作用,所以,把谥号说的毫无意义,也过于武断。
四、采用“五德相运”学说
五德相运,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学说。这是科学还是迷信?本文认为,这里面一定有科学的成分!在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着相生相克关系,比如,人体的五脏六腑之间确实存在这样的关系,这也是中医理论基础的一部分,事情也证明它的存在。有人会说,世界上有万事万物,如果只以五种元素概括之,也不合理。但是,若仔细观察分析,你会发现,只有“五”这个数,才可能把两种元素之间不是相生就是相克的关系构建起,一、二、三、四、六、七、八、九都不行。所以,本文认为,创建五行学说的人,用金、木、水、火、土只是为了对应“五”这个数字,换而言之,用甲、乙、丙、丁、戊也可以,但金、木、水、火、土更直观,更好记忆,更贴近生活。至于简单粗暴的将五种元素对应到各种事物上,造成一些明显违背逻辑或牵强附会的事情发生,只能说是主观意见强加于客观事实之上,不能怪罪于该理论,该理论是朴素的、是客观的。
五、采用十六进制
十六进制是在二进制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由于十进制已近深刻影响了我们,所以理解其他的进制规则比较困难,也觉得不甚合理,这就是习惯的力量。我们知道,电子计算机的基本算法就是以二进制为运算基础,在十进制风行的时代,最前沿的科技居然采用似乎比较原始的二进制计算方式,说明我们人类对世界的认识真的太浅薄了。
六、统一度量衡与全面推行法治
早在商鞅变法时,秦国就进行过统一度量衡和确立法治社会的工作,为什么在此又提到它呢?那是因为秦国在当时还仅仅是一个诸侯国,疆域还没有这么辽阔,社会状况也比较单一,即便如此,商鞅在变法过程中,也经历很多磨难;现在,秦国在短时间内以武力统一六国,幅员空前广阔,而且各诸侯国的社会状况各有不同,社会习惯根深蒂固,可以想象,阻力相当之大。所以,这次全面推行法治和统一度量衡工作,与上次有本质区别,推广的难度与效果不可相提并论。
可以看出,上述政策大致可以概括为树立权威、统一管理、提高效率三个方面。
称“皇帝”,统一行政术语,废谥法,采用五德相运学说,都是为了树立权威。树立权威,这些举措对于保持政权的合法性非常重要,秦始皇耗时十一年时间,以武力统一六国,主要精力都在打仗,战争结束了,秦国的最高统治者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就是如何维护政权的正常运转,即保证帝国的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稳定运行,树立权威、保证政权的合法性,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制定统一的标准,能够提高社会运转效率。从长远来看,这一做法对大家都有利,但在执行的过程中,要经历阵痛。就以统一度量衡、文字、货币而言,这减少了大量的换算、翻译、兑换工作,能够大大工作提高效率,但对于被统一的一方,他们是不太情愿接受的,这里有感情因素,也有习惯使然。尤其是推行法治工作,遇到阻力更大,因为这要颠覆很多人的价值标准,以前可能会受到大家尊敬的一些做法,而现在居然触犯法律了,比如豢养门客,议论朝政等等。秦统一不久,就发生大规模的战乱,应该于此有一定关系。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18 19:29:09 +0800 CST  
第二章 秦帝国对分封制和中央集权郡县制的选择之争
秦统一六国之后,对于接下来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秦国的政治精英们进行了一次大辩论,一方以丞相王绾为首,主张实行郡县分封混合制;一方以廷尉李斯为代表,主张实行完全的郡县制。
人们把王绾定义为贵族分封制的坚定拥护者,认为王绾是走历史的回头路,这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准确的。《资治通鉴》记载:丞相绾言:“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无以镇之。请立诸子。”王绾只提到燕、齐、楚三地,并没有提到韩、赵、魏以及秦本土。也就是说,王绾主张只在距离秦国政治中心较远的燕、齐、楚地实行分封制。客观来说,这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原因如下:
第一,古代社会的政治管理半径是有局限性的。
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交通和通讯技术不够先进,即便秦王朝修建驰道,设立密集驿站,相对而言它的交通、通讯状况已经很好了,但毕竟还要靠生物动能进行运转,极限也就是日行百余里。可是,这对中央集权的统治半径制约很大。集权,顾名思义,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的权力较小,地方发生一些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请中央决策,如果中央与地方距离较近,问题尚不明显,如果距离较远,那么政治治理效率、决策的合理性都要大打折扣。如果地方官员非要遵守中央指令办事,恐怕要丧失很多机会;而如果随机行事,一则违反制度,形成政治制度漏洞,二则没有一定标准,各地政策就会五花八门,各式各样。这样,还不如采取分封制,给地方充分自主权,至少地方管理者在自主做决定时,他的行为在法理上是通顺的。
第二,统一时间较短的因素。
前226年,秦将王翦率军攻破燕国都城蓟;前223年,灭楚;前221年,齐国投降。秦国占领这三国,实际只用了五六年的时间。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秦国占领并管理相当于本土一倍以上的土地人口,这对秦政府执政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要知道,不管是干部储备,还是统治力量,都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如果此时一味推行郡县制,那么,在那些尚未准备好接受秦国统治方式的地域,由于治理人才的匮乏或能力欠缺,必然会使执政出现偏差,造成社会动荡。而如果在这些地方采取分封制,则可以缓冲矛盾,让出时间,慢慢解决问题。实际上,后来的汉政权就是采取这样的方式。
不过,最终秦始皇还是采用完全郡县制的方案。秦始皇认为分封制是造成天下混乱的症结所在,他认为在分封制下,诸侯大夫们没有受到应有的约束,各自为政,为了争夺利益而展开厮杀,而中央集权郡县制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有人都在统一而强大的政权下生存,规则明确,赏罚公平,就没有人敢于或者有能力挑战权威,那么,世界将是一片祥和景象。
我们在《功过褒贬胜者为王 探本溯源纲举目张》一文中论述过,就是一切社会动乱问题都是由资源分配与发展效率之间的关系失衡所造成的,所以,所谓分封制下的诸侯分权造成社会动荡只是表象,根本原因就是分封制下的资源分配方式不能够为社会普遍认可,秦国政治制度最终取得诸侯争霸竞赛的胜利,也是因为它比分封制更受多数人的欢迎,而秦国法律严苛和奖惩明确只是对制度做好保障而已。
秦始皇坚定走完全郡县制的道路,也有他的原因,第一个原因:秦国在占领韩、魏、赵的土地时,也在这些地方实行完全郡县制,分封极少,但治理效果不错,除了赵国晋阳、上党发生过几次反叛,秦国政府基本能够对这些地方实行有效管理。第二个原因:秦始皇自从平定嫪毐叛乱之后,事业发展一路顺风顺水,统一六国也是一气呵成,因此他有充分的自信,认为大秦帝国能够在新的制度下繁荣昌盛,永垂不朽!
于是,始皇帝下令把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后来经过不断扩张和重组,达到四十四郡),每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分别掌管本郡政务、军事、监察,就职能而言,分别对应中央政府的丞相、国尉、御史大夫。在这三个职位中,郡守是核心,但三者都需要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所以郡守也无法大权独揽,况且监御史就是负责监督工作的,县以下行政单位也基本参照这样的架构,这样,秦国的郡县制体系就完整的搭建并推广开来。
从理论上说,秦国中央政府设计的这套官僚系统,还是非常严谨有效的,既有垂直管理,又有横向制约,权责划分也很明确,而后世也基本照抄了秦的政治制度。
秦始皇明确了秦国实行完全郡县制的政治模式后,开始着手坚强中央集权统治,请看如下三个案例:
第一,收缴全国民间所藏兵器,熔毁之后,铸成大钟和钟架以及十二个铜人,各重千石。
如果真将民间所有兵器熔铸之后,只浇筑十二个铜人和一些大钟以及钟架,那秦朝的金属储备也太微不足道了。所以,这只是象征意义,意味着禁止民间普通百姓私藏武器。这也是集权制的另一个特色,就是对内的严格防范。从此,春秋战国时期民间的尚武风气逐渐消退。
第二,迁徙各地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居住。这一措施有什么意义呢?在经济上,促进首都地区的经济繁荣,也加强了东西方之间的经济和人员的交流,客观上说,有其积极意义。在政治上,弱化地方的旧政治力量,方便中央集权统治。
第三,大兴土木,奢靡成风。在首都咸阳,模仿六国宫室,大建宫殿,收集奇珍异宝美女藏于其中。
一般来说,在中央集权体制的政体下,都会形成一个规模宏大的都城。一方面是为了树立权威,另一方面也是现实需要,因为中央集权代表着中央政府管理权限很大,所以机构设置就繁杂,人员就很多,而中央政府集中了全国的财政管理权,这样,帝国政府既有需求还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自然而然,国际大都市就这样诞生了。
以秦国当时的财政能力,做这些事情倒不会伤及筋骨。但是,此端一开,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结构。如果帝王将自己的消费标准定得很高,与底层民众差距悬殊,那么,在这两者之间,就会形成众多的消费层次。 皇族高官攀比皇帝,九卿郡守攀比皇族高官,这样一层一层攀比,形成层次繁多的阶级,彼此仇恨,就会割裂整个社会。
秦国统一之后发展起来奢靡之风为后期的社会动荡埋下隐患。如此,就能理解那些开国明君为何如此畏惧奢靡之风,为何如此担心政权的腐化,亡国始于奢腐,这是至真之理。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19 22:13:32 +0800 CST  
秦始皇时期进行很多大型工程建设,后人对此贬多褒少,本章介绍其中四项工程,并对此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整修长城。据史料记载,秦始皇重修长城是为了防御匈奴的威胁,据说,这跟一起灵异事件有关:前215年,燕国人卢生海外寻仙归来,找到一本预言书,上面写到“亡秦者胡也”,秦始皇认为这个“胡”就是北方的匈奴,于是派将军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向北征伐匈奴。蒙恬大军取得较大胜利,收复黄河以南大片领土,由此开始修建长城,长城西起临洮、东至辽东。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记载见图:长城自临洮起始,横穿陇西郡、北地郡、上郡,始终在国境线内延伸,而且自南向北有好几段长城,最北边的长城位于河套地区。很明显,越靠近南部的长城,它的效率越低,长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排列情况呢?原因就是这些长城都是在不同的时期修建的。看来农耕文化与游牧文明的分界线是不断变化的,在秦国统治时期,农耕民族实际是进攻状态,因为分界线(长城)是自南向北层层递进的,而在秦始皇时期,农耕民族的扩张势能达到顶峰。
这样看,河套长城见图才是秦国与匈奴的实际国境线,那么,这是否说明秦始皇时期重点修建的长城只有河套长城呢?如果是,那这项工程的工作量可能并没有后世传言的那样大。
秦始皇为何要耗费巨资修建长城?这是由农耕社会与游牧社会的不同特点决定的。当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发生冲突时,防御是最经济的策略,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如此,国外也一样,例如:古罗马在面对日耳曼等蛮族的威胁时,防御也是主要手段,罗马军团在莱茵河与多瑙河之间空隙上,在大不列颠岛平原丘陵间,也修建了防御式的边墙。道理很简单,农耕民族大都占据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温度适宜的地方,因为这样才可以发展农业生产。而游牧民族之所以要不断迁徙,寻求水草丰盛的地方,就是因为那些地区自然条件不如农耕地区,或者当时的技术能力还无法开垦那些地区。农耕民族进攻游牧民族,即使占领了哪些地区,也无法组织有经济效益的农业生产,而游牧民族无所谓,本来也是四处迁徙,甲处被占,我到乙处。这样,农耕民族进攻时,会变为投入大,收益少的投资;而游牧民族正相反。所以,长期以来,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争斗,主要是防守。
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诸侯国,已经开始与诸如戎、狄、林胡等北方游牧民族发生冲突,正所谓不打不成交,冲突也是相互融合的一种方式,尤其是秦统一六国,位于河套以南的游牧民族很多融入中原的农耕文化圈内。这样,位于更北的更强悍的匈奴族就开始与中原农耕文化圈直接碰撞了。秦统一六国,在可支配资源大大增加的情况下,大力修建防御工事,力图保障农耕文化的顺利发展,这是必要,也是合理的。
二、挖掘灵渠。
前221年,秦始皇在灭掉楚国和征服百越之后,便派遣五十万大军开始征服岭南地区,不过,由于南岭地区崇山峻岭,地势复杂、环境恶劣,秦国大军军饷转运非常困难,所以,秦军初征岭南的行动并不顺利。前219年,秦始皇征发役夫在湘江与漓江之间修建一条人工运河,前214年运河建成,这就是灵渠。
灵渠全长不超过五十公里,并不算多么伟岸的工程,但是它的历史意义却非同凡响。道理很简单,“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用兵的根本。在军需物资获得很好保障的前提下,秦军的南征就变得非常顺利,秦军装备优良、军事素质过硬,很快,秦国就统一岭南地区,并设置了桂林、南海、象郡,俗称“岭南三郡”。在此后二千多年内,两广地区在大部分时间内都处于中央政府的有效控制之下,灵渠可谓居功至伟。
当然,站在当时岭南地区民众的角度看,秦国大军是入侵者,但历史就是这样,都是在斗争和合作中完成不同种族的融合,过去是这样,现在、将来也是如此!
三、修建驰道。
人们都熟悉“条条大路通罗马”这句话,说的是古罗马时期修建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其实,秦始皇时期也进行过大规模的交通网络建设,成就丝毫不亚于古罗马,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驰道”。据说著名的驰道有9条见图,其中有:
•高陵通上郡(陕北)的上郡道;
•过黄河通山西的临晋道;
•出函谷关通河南、河北、山东的东方道;
•出今商洛通东南的武关道;
•出秦岭通四川的栈道;
•出今陇县通宁夏、甘肃的西方道;
•出今淳化通九原的直道等。
驰道宽阔平整,据说平坦之处宽达五十步(约70米)。纵横平坦宽阔的交通网,不仅有助于政治管理、军事行动,同样促进地域间的经济交流、人员往来,提高社会的运转效率。
后人对秦国修建驰道的评价正面居多,这是因为它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当然,秦国政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中央集权统治效率,但客观上也提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效率。这样看,问题不在于工程量的大小,而且在于因为此工程受益的人群之大小。
长城和灵渠,一个是为了保卫边境安全,一个是为了开疆扩土,在短期内,人们体会不出它们的重大意义,但从一个较长的周期看,它们的意义非常之大。当游牧民族的铁蹄蹂躏家宅田园的时候,人们就体会到修建长城带来的安全意义;当幅员辽阔大帝国形成广阔市场和提供众多物资的时候,人们才会知道开疆扩土的实际利益。
四、大力兴建宫殿
前221年,秦始皇下令在咸阳北的山坡上模仿六国宫室建造一批宫殿;
前220年,在渭河南岸修建长信宫,竣工后改名为极庙,在骊山修建甘泉宫前殿;
前212年,在渭水南岸的上林苑中兴建规模空前的宫殿,著名的阿房宫只是其前殿,但已经达到恢弘的规模:东西达到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面可坐一万人,下面则能竖立五丈高的旗帜,还有跨越渭河的天桥,与咸阳城相接,等等奢华不枚胜举。
据说,为了建造宫室,秦国政府征发工匠七十万,采掘各地奇珍异石,耗费巨大。大建宫殿的问题不在于耗费,而在于分配,比如,同样的消耗,如果更多用于公共建筑,能够让更多的人群受益,那么这些耗费就不会引起人们的不满。
近些年,一些考古学家认为秦始皇并没有修建史书记载的那样规模的宫殿,如果确实如此,那后人是否冤枉了秦始皇两千多年呢?当然,这些都已经随风飘散,无需刻意求证了。
总体而言,秦始皇时期的工程建设大都是有益的、必要的,为何说是必要的呢?因为中央集权政府会吸收大量的财政收入,如果这些收入没有花费出去,实际上就会形成通货紧缩,给经济带来极大危害,所以,通过大兴土木的方式把财政收入支付出去,这是资源的二次分配,这是非常必要。当然,积极的财政政策会带来两个负面两个问题,一个是资金投向,可能出现奢靡和低效问题;一个是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腐败现象,造成资源分配极不合理。这两个问题才是秦国中央政府应该关注的核心。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0 20:03:20 +0800 CST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0 20:25:04 +0800 CST  
秦统一六国之后,秦始皇帝先后五次巡游地方。后人对此也是颇多非议,认为秦始皇耗费国家大量财政收入供自己游玩,就是一个昏庸无道的君主。但本文不敢苟同,秦始皇巡游各地的主要目的肯定不是娱乐,下面我们就依次叙述并分析这五次巡游。
第一次巡游:陇西北地 祖居旧地
前220年,秦始皇出巡陇西郡、北地郡,到达鸡头山之后返回见图。
陇西郡位于今天甘肃东南部,北地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鸡头山是六盘山脉的支脉。秦始皇首次巡游的地方选在秦国的西北边境,这里是秦帝国的西大门,也是游牧民族杂居融合的地方,尽管此时西北游牧民族尚未形成强大势力,但毕竟是战略要地,很重要。同时,这也是秦人祖辈起家之地,后来,秦人的政治中心逐渐向东部迁移,从大费、中衍,一直到非子、襄公等,都把向东部发展做为奋斗目标,秦献公迁都栎阳,秦孝公在咸阳兴建宏大的都城,到秦始皇时期,陇西、北地已经不是秦帝国的战略重点,但皇家故土还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
始皇帝嬴政出生于赵国邯郸,后来回到秦国,从幼年即位,到成年亲政,他好像从来没有去过自己祖辈的故居,当时秦国的扩张重点也是东方六国,而陇西、北地一带自然就不是重心了。当统一六国之后,伟大的军事工作完成了,这时重回先祖故地,猜测会有三点原因:一是政治要求,明确此时秦国政治核心的正统性和延续性。秦始皇嬴政出身始终是一个萦绕历史的谜团,不管事实是怎样,至少在嬴政眼里,自己就是秦国血脉的正统传人,此时更要巩固这种意识。二是陇西、北地毕竟是西北边界,战略地位也很重要。三是心理满足感,兼有衣锦还乡的味道,尽管这里不是自己出生成长的地方,但毕竟是秦人先祖的故地,意义同样重要。
第二次巡游:齐楚之行 封禅之争
前219年,秦始皇开始了第二次巡游,路线大致如下:峄山(今山东济宁市邹市境内,秦属薛郡)-向北登泰山、梁父山-向东到海边(今天山东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的地区,秦属济北郡、临淄郡、胶东郡)-向南到琅邪(今山东青岛,秦属琅琊郡)-向南到彭城、泗水(今江苏徐州,秦属泗水郡)-向南渡过淮河到达衡山、湘江(今湖南一带,秦属南郡),最后经南郡返回咸阳见图。
此次巡游主要集中在齐楚旧地,其中最重要的活动就是封禅大典,这是强化政权合法性和树立政府的权威性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
“封”指祭天,“禅”指祭地,祭天在泰山,祭地在梁父山,就是向天神地神报告自己的功绩,表示自己的虔诚忠心,希望得到神主的庇护。封禅的传统很悠久,传说在秦以前,有七十二位君王举行过封禅,著名的有十二位。可以这样说,封禅活动对中国统治阶级非常重要,是宣告政权合法的一项重要政治活动。
起初,秦始皇希望齐鲁故地的儒生们帮助筹划具体封禅事宜,但是儒生们要求严格遵循古礼,所以提出的建议既繁琐又教条,比如:天子封禅,乘坐车子的车轮必须用蒲草包裹,以免损伤山上的草木土石,要扫地而祭,用菹秸做席,诸如此类,举不胜数。秦始皇认为儒生们的意见不太实际,就没有按照古礼程序进行封禅大典,当然,这些都给当时儒家知识分子留下了非议的口实。
封禅大典过后,秦始皇巡游队伍继续前行,在准备前往湘山祠拜祭湘君神时,在湘江上,船队遇到大风,情形非常危险,秦始皇受到很大的惊吓。过后,秦始皇听说湘君就是帝尧女儿,即舜帝的妻子,勃然大怒,命令三千名服劳役罪犯将湘山树木砍伐殆尽,裸露赤红土壤和石块。
对于这一事件,我们一直报有疑问:秦始皇发怒,是因为遭遇危险受到惊吓缘故,还是因为秦始皇反感湘君,或者反感湘君的父亲尧帝,抑或反感湘君的丈夫舜帝。如果是前者,秦始皇也不必问湘君是何神,直接破坏罢了,而根据史书记载,秦始皇是在听到博士的讲解之后,才“始皇大怒”,那说明秦始皇对湘君身份有意见,那么他是对尧舜不满呢,还是对湘君本人不满呢?又为何事不满?也有观点认为这是秦始皇为了展现权力:即便是享有盛名的舜帝妻子,即便此人已不存在,如果得罪于我,管他是人是鬼,都要受到惩罚。还有观点认为这是秦始皇基于逆反心理,如果是普通的神灵,那也罢了,正因为是地位至高的舜帝的妻子,秦始皇才倍感受到轻视和侮辱,才做出这样极端行为。究竟是什么原因,只能问秦始皇本人了。或者根本没有发生这一事件,或者伐树砍林根本与此事无关,总之,历史这样记载,对于秦始皇的名声又减分不少。
秦始皇此次巡游的地方大都集中在齐楚地界,这些地方都是秦国最后几年征服的,此时,政局并不安定,六国贵族遗老遗少,努力适应新统治方式的普通民众,都是不安定因素,秦始皇组织浩大的巡游队伍,也是一种政治威慑。
另外,在此之前,中国还从来没有在如此广阔的疆域内实行中央集权郡县制,地方行政官员执政能力,中央政府的监控制度效果,普通民众的反应,都需要深入了解和督查,所以,这也是巡游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次巡游:博浪沙 张子房
前218年,大致路线:河南阳武县-山东烟台芝罘-山东琅邪-折返山西上党-咸阳。见图
此次巡游,在博浪沙(河南原阳县)见图,秦始皇又一次遭遇到政治刺杀,刺杀行动的组织者就是西汉开国功臣之一张良。《史记 留侯世家》记载:张良的祖父、父亲均是韩国的高级贵族,曾经做过韩国国相,秦国灭掉韩国,张良出于对韩国王室的怀念,变卖家财,重金聘请杀手,刺杀秦王。原计划是杀手用铁锤袭击秦始皇车驾,结果击中的却是副车,也就是替身车,秦始皇逃过一劫。
在《秦王一怒燕国亡 刺秦杀子亦凉凉》中,我们已经比较详细地分析了政治刺杀的缘由利弊,在这一点上,张良策划的刺秦行动与太子丹没有太大区别,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不过,两人的情怀是不一样的,太子丹的行为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而此时韩国已经灭国,张良虽然不能做韩国贵族了,但也是家资殷厚,生活无忧,做一个富裕的太平翁也是很好的选择,结果为了刺杀秦王,变卖家财,孤注一掷,即使刺杀成功,也免不了逃亡或被杀,个人又能有什么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张良的情操令人尊重,即使政治刺杀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第四次巡游:此“胡”已现 彼“胡”有哉?
前215年,这次巡游先到了碣石(今河北昌黎)见图,重点是北部边境,最后上郡返回见图。
此次巡游的目的有二:一是政治监督,二是了解北部边境的斗争形势。正是在这期间,出现了“亡秦者胡也”的谶语,由此秦始皇对北方游牧民族开始重视,但最后灭亡秦国的却不是胡人,因为在秦二世名胡亥统治期间,秦国爆发严重内乱,所以,后人推演谶语中“胡”就指胡亥。本文认为这一说法非常牵强,灭亡秦王朝的人不是胡亥,是刘邦、项羽。这句谶语究竟怎样出现,或者是否确有其事,现在也不好考证。不过,秦始皇认为秦王朝面临外部威胁的主要敌人是北方胡人,这一判断是非常正确的。当时,在北方草原上的主要势力包括大月氏、匈奴、东胡,这些部落或国家都很强大,尤其是匈奴,当时匈奴刚刚统一各部落,建立起来一个强大政治军事组织,头曼是第一任单于。匈奴当时势力范围已经到达河西走廊和河套地区,秦王朝的政治中心面临直接威胁。由此,秦始皇派大将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征讨匈奴,并占领河套地区,并开始修筑长城。
以军事组织能力和单兵战斗力而言,秦军对匈奴骑兵占有很大优势,但是如果秦军深入大漠,为了追求更大的军事战果,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是不划算的,关于这一点,在《秦朝工程建设是劳民伤财还是伟大成就》和《对赵武灵王与胡服骑射的重新认识》二文中已经分析了。那么,如果不修筑防御措施,也不寻求深入作战,任其自然发展,一切就太平无事了吗?这是不可能的,秦以后,中原王朝在处理与游牧民族关系上,大致采取几种方式:和亲、深入作战、防御、纳贡、战略撤退(大部分是被动的)、被兼并。以后我们会详细分析这几种方式,这里面除了北宋王朝向契丹纳贡,形成较长时间的边境和平外,采取其余方式都没有避免残酷而持久的战争,损耗的国家财力也不见得就小,问题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以,对于修筑长城,不能简单的否定和批判,这也是一种选择和尝试,而且也是比较有效的处理方式。
第五次巡游:尊崇先贤 一命归天
前210年冬,秦始皇开始了他的第五次巡游,也是最后一次巡游,因为他驾崩于巡游的路途中。
此次路线与往常不同见图,距离最远:先向南,至南郡云梦(今湖北孝感),再顺江而下,沿途“观籍柯,渡海渚”。籍柯就是礁石群,海渚就是湖心岛,可是今天武汉以下的长江水道好像没有书中所描述的沙洲和礁石群,估计长江水道在秦以后也是几经变更,当时是长江干流可能会直接流经一些大的湖泊,就像穿行于海上一样,坐在船上遥望湖心岛、礁石群确实很壮观。然后,经过丹阳,抵达钱塘,登会稽山,再沿海北上至胶东郡。不过,秦始皇在经过平原渡口(山东德州平原县)的时候,一病不起,于是巡游车队一路向西,力争尽快赶回咸阳,但天不遂人愿,秦始皇还是没有挺过此劫,驾崩于沙丘宫平台。
在这次巡游途中,秦始皇曾经在云梦遥祭葬在九嶷山的舜帝,在会稽山祭祀大禹。九嶷山位于湖南南部永州宁远县见图,也称苍梧山,距离云梦直线距离也有近700公里。
这里有一个疑问:焚书(前213年)坑儒(前212年)就发生在几年前,而舜帝和大禹都是儒家推崇的人物,如此,秦始皇祭祀舜帝和大禹的行为与此有点矛盾呀!而且,儒家推崇二帝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点:权力交接采用禅让制,倡导以公共利益为先的政治生活,约束政治核心财富占有权,归纳起来就是政治权力的民主化、平均化,这是先秦儒家的政治追求,与汉武帝以后儒家观点相差很大,而这些与秦王朝政治制度特点甚是违和。
那么,问题来了,秦始皇做为一个崇尚法治的中央集权体制下的最高领导者,为何还要搞封禅、祭祀儒家推崇先贤的活动呢?好像秦始皇开始推崇儒家的政治生活呀?其实,这就是政治的妥协!秦王朝靠武力统一六国,摧毁六国的上层建筑以及武装力量,但是整个社会的习俗、思想、信仰、价值观却不是立刻就能改变的,社会的基础和结构并不是随着改朝换代而一下子就发生巨变的。
实际上,在秦始皇时期,秦国并没有对整个社会基础做革命性的改变,比较透彻地改变社会结构和思想意识的时代是秦末农民大起义和四年楚汉相争。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战国时期盛行的百家争鸣还在一直延续,所以,当时的社会思想价值观还是多元的,可是这对大一统的社会制度有破坏性。当时,儒家思想虽然不一定是最主流的价值观体系,但一定是非常重要的,具有很强影响力的一派,相对于道、墨以及其他学说,儒家思想对大一统政治制度也是有帮助的,尊重儒家,这也是秦始皇在政治妥协中找到相对比较合适的一种解决办法。
此时,秦始皇也在寻求改造儒家思想的办法,以便于更好地服务大秦帝国的政治统治,但是,秦始皇还没有完成任务就驾鹤西去,也是未了夙愿呀!
至此,秦始皇嬴政完成了五次巡游,也走完了他的人生旅程。
其中,前三次巡游分别在前220年、前219年、前218年,一年一次,密度可谓非常之大,在没有卧铺、高铁、飞机的古代社会,只依靠动物能和人工能进行如此密集的长途跋涉,说这是享乐,真得很难以置信!由于秦始皇在第三次巡游途中遭遇暗杀事件,可能受到一些惊吓,所以,这次巡游就草草结束了,后两次巡游也没有弄得那么紧凑。
前215年,秦始皇第四次巡游到了帝国北部边境,此处气候不算宜人,风景不算优美,四周时时刻刻充满危险,这不能算是享乐,他主要还是对帝国北部边境的安全放心不下,需要亲自视察。
在第四、五次巡游期间,秦帝国发生很多大事:在北方,对匈奴的战争,在南方,完成对岭南的征服,焚书,坑儒,石碑(刻有“始皇死而地分”)事件,这些事件确实让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有些心力交瘁。但不管怎样,秦始皇也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应对,至于处理方式是不是简单粗暴就先不管了,该烧的烧,该杀的杀,该埋的埋。
该处理的事情处理完毕后,前210年,秦始皇开始第五次巡游,这次巡游除了前面说到祭祀尧舜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举动,就是把小儿子胡亥带在身边,对于这一举动,本文的观点与史学家们公认的说法有所不同,后面会有论述。
这五次巡游都有共同的工作内容,就是调研和督查,但每一次也有特定的目的,比如:第一次是视察西北边境和秦人祖居之地,第二次是封禅大典,第四次是视察北方边境。所以,秦始皇的每一次巡游都是紧张工作之旅,不是什么享乐奢靡!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1 20:44:32 +0800 CST  
图1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1 21:35:4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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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1 21:40:0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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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2 08:19:5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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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2 19:00:3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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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2 19:01:08 +0800 CST  
图5.1

图5.2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2 19:12:29 +0800 CST  
第五章 对秦始皇求仙与焚书坑儒的分析评判
求仙得道,焚书,坑儒,恐怕算是关于秦始皇最受非议的三件大事,事情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本文将逐一分析。
一、求仙得道
《资治通鉴》有三处涉及秦始皇求仙的记载:
一次是前219年,在秦始皇第二次巡游期间。当时,在燕、齐两地的上层贵族中普遍盛行求仙得道的风气,秦始皇受此影响,便资助齐国人徐巿出海寻仙,徐巿征发数千童男女入海,没求得仙人,但说见到仙山。
二次是前215年,在秦始皇第四次巡游期间。在齐国故地,秦始皇派燕国人卢生求访仙人羡门子高,也没有见到仙人,但求得一本预测未来的图书,写着谶语“亡秦者胡也”,引起一场北伐匈奴战争和修筑长城的大工程。
三次是前212年,卢生劝说秦始皇:你只要行踪越隐蔽,就越能躲避恶鬼,就能见到“真人”。于是,秦始皇便按照卢生所说去做,有时为了行踪隐蔽,杀死好多身边的人,可最后也没有见到真人。
根据上面几条记载可以看出:
第一,秦始皇求仙,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样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秦始皇五次巡游的目的也不在于此,政治工作是第一目的。其中,最多的一次支出就是资助徐巿出海寻仙,其实也没有多少耗费。
第二,秦始皇求仙也是因为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做出的举动,当时的东方诸侯,尤其是齐国(稷下之学的缘故)的文化水平普遍高于西部地区,那秦始皇自然对所谓文化之邦的理论比较相信。
第三,秦始皇为了求仙更加彻底,做出一些暴虐的举动,可始作俑者是求仙专家卢生呀!凭什么骂名都要秦始皇一个人背负呢?
第四,秦始皇求仙,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无用之举,耗费多少都不应该,那么,在大航海时代,欧洲的封建君主资助航海家们漂洋过海寻求财富,好像目的也不是那么高尚,烧杀抢掠有之,大肆破坏有之,秦始皇只不过是无法摆脱一个凡人对死亡的畏惧而已,何必苛求呢?
总之,秦始皇求仙得道的举动虽然不是什么光彩业绩,但也不必大肆鞭挞,有几个人能够像汉高祖刘邦一样看破生死、轩昂而豁达?追求延年益寿,也是人之常情。
二、焚书事件
焚书与坑儒,实际上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焚书发生在前213年,坑儒在前212年。
前213年,李斯提出焚书的建议,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可分为四个层次:
(一)什么是政治正确?就是政府统一法令规章、百姓致力耕田做工、读书人学习法令;
(二)当前问题:
1、儒生们尚古非今,经常根据自己的学说思想对法律制度进行评议,并制造舆论,引导百姓;
2、儒生们口是心非、两面三刀,上朝侃侃而谈、夸耀自己,背后批评指责,引导人们攻击法律制度。
(三)后果:
1、君主权势下降,臣下拉帮结派。
2、法律丧失权威。
3、民众思想混乱,一盘散沙。
(四)解决方案:
1、秦国历史以外的史书,除了用于官方收藏那部分(博士官负责)以外,其余全部烧毁;
2、借古非今诛杀九族;
3、官吏发现不举报,同罪;
4、民间只保留医药、卜筮、种植的书;
5、鼓励学习法律,以官吏为师。
前面说过,战国时期的思想多样,流派众多,虽然秦始皇靠军事力量统一六国,但在思想、习俗、道德标准等方面,秦国政府无法做到统一为一个声音。可以这样说,李斯提出焚书的根本目的在于统一思想。
对于统一思想这一概念,需要一分为二来看:
一方面,统一思想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在篮球或足球比赛前、在战争中、在所有团体性竞争活动里,团队领导者都要事先强调一件事,就是统一思想,比如以防守为主、还是进攻为主,主防谁,主攻谁,打什么战术,攻坚战还是运动战,等等。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做好统一思想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想法,都按自己想法行动,那么,等待的结果只有失败。
另一方面,为了统一思想而采取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靠粗暴手段强制推行,而没有让执行者真心接受,即使初衷是好的,思想体系是科学的,但效果一定是最差的。所以,上策是攻心,而不是压制。
如果一套思想理论体系,必须依靠国家机器才能维护,那么这套体系一定是有漏洞的,而对待漏洞,不去正视它,反而通过强制手段去掩盖,最后,不仅掩盖不了,还会造成新的思想混乱。比如,在采取思想高压政策的社会系统中,只要有一个观点是攻击专制压迫的,似乎瞬间它就会变得神圣而高大,即便这一观点背后的逻辑和理论支撑是毫无道理甚至荒谬的。所以,统一思想,不能压服,要说服。
这样看,焚书政策的最大问题是简单粗暴!如果李斯你的理论体系是成熟、科学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何必害怕竞争呢?
三、坑儒事件
坑儒事件与之前的求仙有很大关联,原因与经过:前212年,求仙专家卢生建议秦始皇隐蔽行踪以见“真人”,秦始皇确实非常认真对待此事,有时为了隐蔽的效果更好,杀了不少人,结果卢生和另外一个叫侯生的人,在背后讥讽秦始皇暴戾,并双双逃亡而去。秦始皇感觉受到愚弄,震怒!开始调查在咸阳的所有儒生的活动,结果发现喜欢讥讽时政的大有人在,儒生们为了自保,互相告发,最后查处了四百六十余人,秦始皇下令将这些人全部活埋。而长子扶苏因为替儒生说话,被秦始皇责骂并派到北部边境,最后也因此而死于非命。
坑儒一事,秦始皇几千年来遭到无数的唾骂,那么,秦始皇到底该不该被唾骂、被批判呢?
根据《史记》记载,儒生们因为“讥讽时政”而被杀,以当今标准看,秦始皇的做法肯定是专制、残暴的,以消灭肉体的方式限制言论自由,肯定是恶政!不过,在上一节讲述焚书一事的时候,秦国已经颁布“借古非今诛杀九族”的法令,也就是说如果严格按照当时秦律的规定,坑儒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儒生们觉得不喜欢这一规定,是否可以选择离开咸阳,或从事其他工作,甚至可以造反?本文认为是可以的,原因:当时,孔子的六世孙孔鲋也是大儒士,收藏了很多古籍,陈馀认为孔鲋状况非常危险,孔鲋反而很淡定,说自己的“知识无用,也不是秦廷的朋友”,所以不危险。孔鲋不是“秦廷的朋友”,说明他没有接受秦王朝提供的资金,保持着自身的独立性。天下的儒生千千万,类似孔鲋这样的应该更多吧!
可是,在咸阳城内的儒生们继续享受秦政府给予的优厚待遇(《史记 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说他非常尊敬卢生等人,也给这些人优厚的待遇,可这些人却在背后辱骂他。),又在背后诋毁谩骂、肆意触犯人家的尊严,这也不像是君子所为吧!
至于卢生和侯生最后的结局,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根据上面所述,本文对卢生的品性要画一个大大的问号!卢生为了一己私利,抓住上司的心理弱点,编造谎言,当谎言要被戳破而且还造成一定损害时,又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责任全部推给别人,真的让人无语。坑儒一事,如果秦始皇需要承担十分的责任,而像卢生这样的人,至少也要承担九分的责任。
再说扶苏,因为替儒生求情,后世的知识分子把其树为仁德楷模。扶苏到底是不是那么高尚,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分析一下,关键点还是儒生们是否犯有死罪。史书记载的扶苏替儒生说话的原因是:儒生效法孔子言行,若被惩处,天下不安。也就是说,扶苏也没有认为儒生们冤枉,只是怕天下儒生闹事而妥协的。
扶苏说这些儒生们都在效法孔子,真是这样吗?当年,孔子只是没有收到鲁国国君给大夫们的祭祀之肉(这表示鲁国当权者不想再推行孔子的执政方针了),他便愤而离开鲁国,这些儒生们为何不在此事上效法孔子呢?孔子道德标准很高,推崇言行朴实,最讨厌巧言令色之人,而像卢生这样,口口声声崇尚圣贤、仁德,净干卑鄙龌龊的勾当,如果孔子地下有知,看到后世的所谓儒生,打着推崇孔子的名号,从事苟且的营生,不吐血才怪。
说到底,这些所谓的儒生们还是舍不得秦始皇给予的优越物质条件而已。
这样看,扶苏在处理重大问题上是没有什么原则性的,既然如此,秦始皇怎么能把帝国的事业交给他呢?况且,秦始皇也是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把咸阳城内四百六十名儒生活埋的。不错,几年之后,秦帝国爆发了轰轰烈烈的农民大起义,但从起义开始、发展到结束,儒生们都不是主角,所以不能把天下大乱的原因归结为坑儒。
至此,本文把秦始皇最受非议的三件事分析完毕,概括来说,焚书一事的目的(统一思想)可以理解,因为绝大部分政权都这样,只是处理方式有问题,过于简单粗暴,所以,对于此事应该被批判的是秦始皇的处理方式;求仙得道是人性弱点,绝大部分人都是如此,倒也无可厚非,不过,秦始皇为此而残杀无辜确实应该被批判,但是卢生这样的人更应该受到谴责;至于坑儒一事,本文认为秦始皇与儒生们的责任各占一半,秦始皇在此事上的根本问题还是由于“焚书案”引起的,就是不能简单粗暴的限制与自己的不同观点,甚至是荒谬的、恶意的观点;而对平素在咸阳城内夸夸其谈的儒生们之道德水准,更是不敢苟同!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2 21:05:14 +0800 CST  
“孔子的六世孙孔鲋”不对,是孔子的八世孙,抱歉!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3 08:49:33 +0800 CST  
第六章 秦国的北伐与南征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对外扩张主要对象是北方匈奴和南方越人。这两场战争的性质还是有所不同的,秦国对匈奴是以攻为守,也可以称为积极防御;秦国对岭南则是赤裸裸的侵略扩张。
一、北伐匈奴
在《李牧大战匈奴策略之简要分析》一文中,我们对匈奴的起源做过简单分析,认为匈奴与戎狄、胡人等游牧民族有着很深的渊源,这一说法也是源自《史记 匈奴列传》所载内容,司马迁认为:匈奴的祖先是夏后氏(大禹)的后代淳维,尧、舜时期的山戎、猃狁(xiǎn yǔn)、荤粥(hūn yù),周太王亶(dǎn)父时期的戎狄,周武王时期的戎夷,杀死周幽王的犬戎,以及在春秋战国时期经常提到的义渠、大荔、林胡、楼烦、东胡、山戎等,都与匈奴有着很深的血缘和传承关系。
其实,这些游牧民族一直以来都与中原诸侯各国有很深入的交流,他们之间时而战斗,时而和亲,当初,晋献公、晋文公父子都娶了狄人的女子,晋文公与他的重臣赵衰还是连襟关系。而这些游牧民族经常杂处在各诸侯国之间,有时候还很强大,攻城拔寨,烧杀劫掠。所以,各诸侯民众与这些游牧民族之间并不陌生。
在整个春秋战国时期,虽然诸侯之间斗争激烈,你抢我夺,互不相让,但如果把诸侯列强们看做中原农耕社会整体,那么,农耕社会在这段时期是属于进攻态势,游牧社会属于退缩态势。在西周和春秋中前期,各诸侯的管理能力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由内向外逐渐减弱,在各诸侯之间的飞地上,生活着很多游牧部落。可是,到了战国时期,这种情况就比较少了,主要原因就是农业科技(牛耕和铁器)快速发展,致使农耕社会快速扩张,诸侯之间的飞地上已经没有游牧民族的生存空间了。所以,农耕社会与游牧社会之间的冲突与恩怨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当一方强势之时,另一方就要退缩,反之亦然。
秦帝国与匈奴发生对抗,应该说秦帝国是更加主动的一方。虽然史书记载是由于“亡秦者胡也”这句谶语导致秦国攻打匈奴的,但本文认为不会如此简单,首先,这句谶语到底是否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问号,即使它存在,那肯定各种谶语就多了(因为流行嘛),秦政府的决策还能都按谶语执行?所以,秦国对匈奴作战还是根据当时的客观状况作出的决策,当时的客观状况就是秦国很强大,而匈奴也刚刚崛起,秦帝国是不允许有另外一个强者在自己的身边:你可以当强者,但请不要在我认可的安全范围内逞强。这是秦国对匈奴作战的根本原因。
前214年,蒙恬率领秦国大军三十万讨伐匈奴,收复黄河以南地区,设置四十四个县;修筑长城;渡过黄河占据阴山。这里的黄河南北就是今天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阴山与黄河之间这块区域被称为河套地区,该地区虽然纬度较高,但自古就是水草丰美的地方。在战国之前,它应该还是游牧民族活动范围,林胡、义渠、匈奴等都会对此染指。赵氏被封为诸侯之后,逐渐发展扩张,该地区最后成为赵国的势力范围,并且赵国在该区域修建了长城。后来,中原混战,赵国为秦所灭,匈奴也正好在这个时期建立起来统一的行政组织,实力非常强大,趁机又占领河套地区的大片土地。秦始皇统一六国,驱逐匈奴并控制住了这一地区,将其划归秦国九原郡和云中郡。
从最后的结果看,当时中原王朝的整体实力还是比匈奴强大很多。
二、南征越人
秦国对南方越人征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征讨东越,今天的浙江、福建一带;第二个阶段征服南越,大致在今天的广东、广西以及越南北部。
第一阶段,征讨东越
《史记 东越列传》记载:东越的闽越王无诸和越东海王摇都是越王句践的后代,而越王勾践的祖先是夏禹的后裔,夏禹又是黄帝的直系血亲。所以,按照司马迁的说法,东越人与中原诸侯都是一家人。在前334年,楚威王灭掉越国,占领原吴、越大片领土,越王室后裔四散而去,成为楚国的附庸,闽越王和越东海王就是这么来的。
《资治通鉴》记载:前222年,王翦全部平定楚国长江长江以南地区,降服百越首领,设立会稽郡(浙江省),随后,秦军进入福建,设置闽中郡。但闽中郡比较特殊,没有派驻郡守、都尉等进行治理,而由当地人自治。不过,秦国中央政府将部分闽人迁出,再迁入部分中原人混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逐渐将其纳入中原文化圈。
第二阶段,征服南越
《史记 南越列传》直接以南越王(秦朝灭亡之后,赵佗自立为王)赵佗开局,而赵佗是秦国南征大军的将领,并不是当地越人,这样看,在当时,南越同中原地区的关系比较远。
前221年,秦将屠睢奉命率50万大军征讨岭南地区,由于南岭地势险要,货物运输困难,结果秦国大军无功而返,屠睢也战死沙场。后来,秦始皇下令修建灵渠,连通湘江与珠江水系,秦国大军后勤补给得到保障。前214年,秦军攻取广西、广东、越南北部,设置象郡、南海郡、桂林郡,秦始皇征发三类人(逃亡、赘婿、商贩)入伍,并将受贬谪之人五十万迁此戍边。
从历史高度看,秦国北伐和南征起到了贯通亚洲大陆血脉的作用,在人种、文化、科技、政治制度等方面,南北之间交流的速度、强度大大增加。当然,即使没有秦国的扩张,也会有别人来做这样的沟通工作,但在现实中,完成此事的人就是秦始皇,历史应该对此铭记!
总之,不管人们喜欢还是不喜欢,不同文化和种族之间的碰撞、斗争、交流、融合一定会发生,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3 18:52:02 +0800 CST  
第七章 大秦帝国皇位之争与内部派系之争的深度分析
对于秦始皇的皇位继承人之争,《史记 秦始皇本纪》和《史记 李斯列传》明确认定是胡亥、赵高串通李斯篡改诏书,将本应继位的扶苏篡改为胡亥。这似乎已是铁案一桩,不容辩驳。可是,若仔细分析,发现不合逻辑之处甚多,难以令人信服。
本文认为胡亥就是秦始皇认定的合法继承人,因为这更符合情理,更符合逻辑。如果再结合秦二世期间的内乱和外乱,思路将更加明晰。
一、秦始皇病死沙丘宫
秦始皇病死于第五次巡游途中。《资治通鉴》记载:(三十七年)冬季,十月癸丑,秦始皇出游,秋季,七月丙寅,秦始皇在沙丘宫驾崩。若以公元纪年,秦始皇应该是在前209年冬季出发,前210年七月离世。因为秦朝历法将十月做为一年的首月,所以,把这些事件都记在秦始皇三十七年。这样算,秦始皇从出发到去世,经历了四季十个月的时间。
这次巡游主要以水路为主,起先在内河航行,后来由长江口进入大海,沿海路北上,一直抵达山东莱州才登陆。秦始皇出生在赵国,成长在秦国,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陕西、山西内陆地区,由此分析,秦始皇生病可能是由于水土不服,加之巡游时间太长,车马劳顿,致使其最终没能挺到都城咸阳。
二、秦始皇传位诏书疑云
秦始皇在巡游途中驾崩,影响最大的就是皇位继承问题。我们根据史料的记述,把皇位交接的整个过程概述如下:
1、秦始皇病势加重,写诏书给长子扶苏,诏书内容“参加丧事处理,灵柩到咸阳后安葬”,但此诏书搁置在赵高处,没有发出。
2、七月二十日,秦始皇驾崩,李斯害怕出现变故,秘不发丧。
3、赵高、胡亥与李斯结盟,纂改诏书,立胡亥为太子,并令扶苏、蒙恬自杀,兵权移交王离。
4、接到诏书之后,扶苏自杀,蒙恬不同意自杀,被囚禁。
5、囚禁蒙毅。
6、车队抵达咸阳,胡亥即位,并处死蒙氏兄弟。
那么,不合情理、不合逻辑之处在哪里呢?分析如下:
第一,《史记》根据什么来认定篡改诏书是真实发生的呢?前面我们反复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就是见证人多的历史事件真实性就高,反之就少。按照《史记》所述,篡改诏书这件事只有胡亥、赵高、李斯知道,而这三个人都是此事的受益者,那又是怎么传出去的呢?总不能大肆宣扬“我是篡位者”吧!司马迁恐怕也是根据所谓秦宫传言来记录这段历史,因为胡亥和赵高最后都成为失败者,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他们的对手怎么说都行了!
第二,宣布皇位继承这样的大事,秦始皇怎么可能只让李斯、赵高掌控信息而毫无其他牵制呢?要知道秦始皇可是一个权力欲重又非常多疑之人,即便秦始皇宠爱李斯、赵高,他也不会完全信任二人,而且赵高只是中书令,根本没有资格参与此事。如果写诏书现场还有其他重要人物,怎么可能赵高跟李斯一商量就能做出篡权的决定呢?赵高和李斯不是曹操、杨坚那样的权臣,在朝中雄霸一方,可以自主运作很多事情,他们在秦始皇面前都是弱势群体,根本无法做到一手遮天。
第三,秦始皇并不是突然暴毙,而是病了一段时间,他有充足的时间做好身后事,怎么可能草草将诏书写好,就放到赵高那里就不再管了,太不可思议!
第四,虽然扶苏是秦始皇的长子,但是秦始皇并没有让扶苏当法定继承人的意思。在坑儒事件中,扶苏表示反对,原因是“儒生行孔子之言,坑儒恐天下不安”,扶苏也没说儒生们冤枉,只不过怕受到他们的非议,这哪里是帝国掌舵人应该处理问题的方式呢?既没有原则性,思想和行动又很容易受到利益集团所左右。如果扶苏与这些所谓的“儒生”还有利益瓜葛,那他就更加不可原谅了。而且,当皇帝离开国都时,一般都是由太子监国,但是,秦始皇在第五次巡游之前,没有召令扶苏回咸阳。这样看,至少在秦始皇出发之时,他并没有决定让扶苏做为皇位继承人。
秦始皇确定胡亥做为帝国的继承人,这是符合逻辑和情理的,因为:
在《点评秦始皇的五次巡游之旅》一文中我们已经分析过,就是秦始皇巡游并不是游玩,而是工作,并且是紧张繁重的工作,每次巡游都有督查和调研的常规任务,也有其他具体工作任务(视察边境、封禅大典)。而政治人物的举动大都是有目的性的,秦始皇在第五次巡游时带上他的幼子胡亥,这是有象征意义的举动,而且这次巡游的路线和时间都是最长的,沿途经过哪个郡县,当地的长官不得亲自接送,这正好是胡亥熟悉业务和人员的机会,也是为其做宣传造势的机会。
所以,胡亥就是秦帝国的合法继承人。
三、文臣官僚与军功贵族的矛盾与斗争
但是,蒙敖、蒙毅兄弟被杀应该是个意外,本文认为这与秦国文臣官僚与军功贵族之间的矛盾与斗争有关。
文臣官僚代表李斯、赵高,军功贵族代表蒙氏兄弟,而秦始皇是所有矛盾的核心,对每个人的命运影响力最大。
李斯是客卿出身,依靠法家学说入仕,靠出色的刑律工作升迁至高位,此时已是左丞相,政治地位非常高,但他既没有很深的家族背景,也没有赫赫战功。
赵高因为办事灵活,通晓刑法而受到秦始皇的喜爱,并被任命为中车府令,他是法家制度的受益者,同时,他也是胡亥的老师,负责教授胡亥法律知识。但赵高出身更加卑微,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工作业绩,这一点还不如李斯,至少李斯在内政和司法工作方面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蒙恬、蒙毅兄弟的祖父蒙骜,本是齐国人,加入秦军后,因为战功升至上卿,蒙氏家族是秦国大肆扩张的受益者,在秦兼并六国的战争中,立下战功无数。到了蒙恬兄弟这一代,蒙氏家族已经是实力雄厚的军功贵族。
蒙氏家族是秦王朝既得利益者,所以一定会全力拥护秦王室,他们对李斯、赵高这些文臣官僚的态度是矛盾的,在政治理念上,他们与文臣官僚冲突不大,两者都是秦始皇的宠臣,都会努力保持与秦朝皇帝步调一致,蒙氏兄弟与文臣官僚核心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军功贵族与文臣官僚的矛盾也比较深,第一,个人利益矛盾,二者都希望帝国的最高统治者青睐自己,从而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第二,等级歧视,军功贵族认为自己为秦帝国流血流汗,舍生忘死,根红苗正,必然是秦国政权的绝对代表,内心深处认为文臣官僚地位必须低我一等。
《资治通鉴》记载:赵高以前犯罪,蒙毅负责审理,而判决结果是死刑。可是,因为秦始皇觉得赵高是人才,所以赦免他,还恢复他的官职。但是,史书没有具体交待赵高到底犯了什么罪,是不是必须罪该当死。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一直坚持法治立国,当初,秦惠文王当太子时犯法,结果处罚了他的老师。秦国之所以能够冠绝天下,正是因为严明的法律,如果依据法律规定,赵高的罪行确实当死,即使他有点小才,秦始皇也不会因为一个宦官而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资治通鉴》还记载一件事:有一次秦始皇无意中看到李斯的仪仗车马很多,很不高兴。一位宦官把这件事告诉李斯,李斯随即减少车马仪仗,秦始皇知道后更加愤怒,认为身边人私自结交大臣,便进行拷问,但没有一个人承认,结果秦始皇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全部杀掉。由此看,秦始皇怎么可能爱惜一个身边的宦官,而破坏自己力求维护的制度呢?那么,就可以推断,赵高确实没有犯到必须判处死刑的罪过,蒙毅的处理是带有偏见的,那是资深贵族对文臣官僚的偏见。
在秦始皇这样强势统治者当政时期,两方都会自动服从权威,矛盾不至于过分激化。但是,当在皇位交接的时候,双方的斗争就会异常激烈,都希望在权力交接过程中占据先机。
扶苏自杀以后,秦二世胡亥本来打算释放蒙氏兄弟,但赵高在秦二世面前说蒙毅曾经阻扰秦始皇册立胡亥为继承人,秦二世知道此事后,便将蒙氏兄弟全部处死。
当初,蒙恬没有选择自杀,因为他不是扶苏的近卫军,不会无条件追随扶苏,他知道不管扶苏继位还是胡亥继位,都会需要他。而蒙恬最终没能保住性命,是因为他的弟弟蒙毅卷入争夺皇位继承人的斗争中,但没有押对方向。当文臣官僚誓要取蒙氏兄弟的首级,而新的统治者又决定放弃他们,蒙恬只能选择自杀。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4 19:47:42 +0800 CST  
第八章 封建王朝继承制度简析
怎样更好的选定皇位继承人,一直是封建王朝面临的难解而重要之课题,秦始皇也未能幸免,此项工作的困难主要集中在两点:皇位候选人的选拔制度和权力交接的时间点。本文归纳出五种选拔制度,进行详细分析。
1、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指的是皇后所生的儿子中年龄最大者。如果其他嫔妃生的儿子比嫡长子年龄大,对不起,按照此项宗法制度,他不是王位的第一继承人。所以,后宫嫔妃之间的斗争激烈残酷,都在觊觎皇后位置,因为这决定着自己孩子能够享有多大的继承权。对于一些意外情况,也需要很多备选方案,比如,如果皇后无子,可以在诸王子中选择一位做养子,这位养子就成为嫡子;嫡子早亡或被废,嫡次子就是新继承人,皇后再没有其他儿子,就按皇后无子处理;皇后被废,如果没有确定新皇后,按嫔妃地位高低依此往下排;如果选定新皇后,就以新皇后的长子为嫡子。
嫡长子继承制的优点是选拔标准明确。后宫嫔妃之间,以及支持各嫔妃的外臣势力集团之间,斗争非常激烈,但他们争斗的内容清楚明白,就是嫡子的名份,当名份确立以后,各方势力大都会遵守游戏规则。当然,破坏规则之人一定会有,但毕竟该行为不符合法理,成功难度就会增大。可想而知,如果连游戏规则都不明确,那继承权之争将会混乱到何种程度!所以,嫡长子继承制在维护政权的稳定与延续方面,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震慑力。
嫡长子继承制缺点之一:该制度无法选择执政能力最强者做为帝国的接班人,“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嫡长子继承制只能是赌概率了。但是,中央集权体制的大帝国对皇帝执政能力的要求又比较高,因为皇帝同时也是国家的最高行政人员,皇帝的认知力、意志力、决断力、个人品质都会对政策制定、执行产生很大影响,如果稍有偏差,政权稳定和存续都会遭到破坏。只有在一些皇权受到较大限制的政体,上述问题才不那么明显,比如君主立宪制政体。在这种政体下,执政权由内阁掌控,内阁成员不是世袭的,有固定的任期,而是都是通过竞选上台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内阁成员的执政能力还是优良的,能够较好维护帝国正常运转;而皇帝此时只是国家的名誉元首,没有或只有很少的执政权,因此皇帝执政能力的强弱对帝国影响不大。
嫡长子继承制缺点之二:如果皇帝在位时间较长,而且嫡长子很早就确立,那么嫡子做为法定继承人的时间会长达几十年,这时,两代领导人之间关系会出现微妙变化:一方面,时间一长,彼此之间会有猜忌;另一方面,分别围绕在两者周围的利益集团会起到推波助澜作用,从历史经验看,几十年太子,要想最终顺顺利利完成权力交接,非常之难!
2、嫡幼子继承制
以嫡子中年龄最小者为法定继承人,它与嫡长子继承制的根本性质是一致的,只不过继承顺序完全颠倒过来。该制度的优点与嫡长子继承制的优点类似,就是继承人人选明确,不同的是该制度必须等到先皇去世那一刻,才能确定谁是嫡幼子,因为只要先皇还有生育能力,嫡幼子是谁就存在变数。嫡幼子继承制同样存在着接班人的执政能力有可能欠缺的问题,而且可能会更加严重,婴儿国王就成为大概率事件,这样,执政权就落在太后、外戚、权臣手中,很多情况下,小皇帝还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否具备执政能力时,就被外戚或权臣所废,政权还是在不合法理情况下进行交接,同样造成社会动荡。不过,嫡幼子继承制却能避免太子与先皇争权的状况,即便如此,该制度的不稳定性还是大于嫡长子继承制,所以,该制度在历史上出现较少。
3、兄终弟及制。
继承权首先在兄弟之间交接,当最后一位兄弟去世后,王位才在下一辈中传递。这在商朝早期,还有匈奴等草原游牧民族政权出现过。
该制度好处:一是保证权力在血亲之间传递,二是接班人继位时基本上已成年,而且大都具备一定的执政经验和能力,能够保证政权的稳定性。但这也是一种权宜方式,因为权力最终总要交给下一代,总不能兄弟中最后一位去世之后,王朝就必须终结吧。交给下一代时就会出现弊端,交给兄弟中最后一位皇帝的后代,还是第一位皇帝后代?假定王朝长期存续,兄终弟及制度一定会在某一时点出现权力交接过程中的法理选择困难,所以,兄终弟及制没有做为一种普遍的权力交接制度。
4、推举制。
这不是指现代意义的民主选举制,该制度的候选人只能是皇帝直系血亲,选举人只能是实力与威望都比较强势的皇族和朝臣,也可以说这是一种“族内民主”。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在组织规模较小、形式单一、区域较小的社会中,它能够很好维护政权的统一、团结,但是如果统治范围扩大,行政组织更加精细、规模庞大,这种方式就无效了。
5、举贤制
皇帝依据个人意志,在备选人中选择自己认为最贤能者为继承人。
该制度的问题是:贤”本身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概念,虽然也可以设定很多贤的标准,但是毕竟解释权在个人,而且备选人如果刻意伪装,决策者本身判断能力又不是很强的情况下,最终选出的贤者不见得就是最合适的继承人。贤与不贤只能在事后判断,这种方式实际也不能达到选择最优继承人的目的。而且,该制度的副作用很大,组织内会出现大量内耗,由于太子人选没有硬性标准,完全依靠先皇的个人意见,导致皇子之间、皇子背后的后宫嫔妃、外朝大臣之间的斗争不仅激烈,而且毫无规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另外,如果先皇突然离世,又没有指定接班人,那就一定会发生血腥的继承人之争。
在举贤制下,如果先皇很早就确定了太子人选,同样容易出现三十年太子与父亲争权的情况;或者对候选人的执政能力判断失误,在废立太子过程中又会形成新的内耗和动荡;如果想充分考察各候选人状况,就得需要时间,但时间一拉长,就容易出现意外。
在中央集权制度下,到底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权力交接过程中出现动荡?
第一,候选人范围可以适当放宽。这一做法的目的是尽可能选拔出执政能力突出的人选。这里只考虑血亲继承情况,采取方式是扩大血亲关系范围,假定以秦始皇为起始人(假定人必须有很多合格后代),其旁系三代以内和直系血亲及后代都有继承王位资格,但必须通过一定手段严格确定核实血统。
第二,选拔标准严格、明确、可以量化。比如:如果想成为王位候选人,必须申请注册,六岁以后进入皇家学校,在统一的学习生活环境下,进行意志、知识、身体、认知能力等全方位培养,十六岁进入军队,从管理百人开始,必须以军功升至统领万人将领,服役期限不得低于八年,如果没有完成,视为放弃王位继承权。顺利完成军役,然后从地方二级行政机构负责人开始做起,至少满八年,政绩达到标准,可以参加王位候选人选拔,否则失去竞选资格。
第三,建立选举团制度。选举团由放弃继承权的皇族成员、高级知识分子、州郡推举人选组成,大致按三三三的比例,选举团500人左右,皇族成员由全体皇族人投票选出;高级知识分子由负责意识形态的机构选出;州郡人选由州郡普通百姓自己选举产生。选举团选出监察委员会,负责核实候选人的军功和政绩的可靠性。对于选举团选出的人选,前任皇帝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否决权不能超过三次。
第四,皇帝实行任期制。比如任期十年,退任后直接进入选举团,享有皇族平均物质待遇。在第八年开始选举继任者,给继任者两年过渡期。没有被选上的候选人必须继续在地方任职,候选人超过五十岁,不具有参选资格,直接进入选举团。放弃继承资格的皇族如果不参与行政事务,在完全按照皇家具体要求基础上,享受皇族平均物质标准,如果通过科举或军功等方式入仕,取得优厚的物质补偿后,视为退出皇族身份,放弃每年的生活补助。这样,一方面保证王位继承人执政能力;另一方面给所有王族成员正常上位的机会,降低篡位谋权的概率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5 20:45:10 +0800 CST  
第九章 对秦始皇帝嬴政的总结与评价
秦始皇赢政,有人称其为千古第一帝,功高盖世,万古流芳;也有认为他是第一暴君,专制残酷,遗臭万年。其实,现实中几乎不存在极好或者极坏的人,都是站在不同立场得出不同的评价,所以,对秦始皇过誉和过贬的评价都是不客观的,那么,本文尽最大的努力来客观的表明观点吧!
本文将秦始皇在位的三十七年划分为三个时期,然后从暴虐、猜忌、好大喜功、贪图永生与享乐、文治、武功六个不同的方面对其进行分析评价。
第一阶段 前246年-前237年,从秦王赢政继位到罢免相国吕不韦。
在此阶段,秦国在对外扩张和内部治理方面均取得很大成绩,但大部分与秦始皇本人无关,因为此时秦国的主政人是吕不韦。这段时间,秦王赢政真正自主操盘的大事有两件:平定嫪毐叛乱、清除吕不韦政治影响。
对于秦始皇平定嫪毐叛乱一事,稍有争议就是他杀掉赵姬与嫪毐的孩子,因为他们毕竟是秦王嬴政同母异父的兄弟,但在残酷的宫廷斗争中,这也是司空见惯,而且他们的存在也确实是个潜在威胁。至于车裂嫪毐,诛杀后党成员,这是政治斗争的必然结果,也没有什么可以过分指责,古今中外,比这过分的不计其数。
其实,在平定嫪毐叛乱时,秦王赢政并不具备压倒性优势,当时局面也是相当凶险,嫪毐武装力量已经对秦王所居住的蕲年宫发动进攻。最终,秦王的武装力量取得胜利,他的冒险取得很好的效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他以后处理事情的强硬态度和方式,就是急躁与粗暴。
对于处理吕不韦一事,其实最初秦王赢政只是想解除吕不韦政治权力和影响力,但是赋闲在家的吕不韦仍是门庭若市,可见其政治影响力之强大,其参与政治活动欲望之强烈,这些东西不是罢免其相位就能解除的。吕不韦被迁至蜀地,畏惧自杀,是其不肯退出权力舞台的必然结局。秦王赢政对吕不韦,不存在残暴、猜忌的问题。
总之,在秦王赢政第一个十年,我们没有发现其残暴、猜忌、好大喜功、贪图永生与享乐方面的问题。反而,在平定嫪毐和清除吕不韦的政治影响方面,我们倒是看到一个果断、爱冒险、有谋略青年政治家。
第二阶段 前237年-前221年,从秦王赢政亲政到统一六国。
在此阶段,秦王赢政全面掌控秦国的政治、军事、外交,并统一六国,重要事件包括:
第一,逐客令。这是秦王赢政亲政后制定的一件比较重要的政策,关于逐客令的背景、原因在第十章已经做了阐述,一句话,逐客令不是一时兴起、心血来潮的冲动之举,它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说到底,它是秦王赢政的政治手段。
第二,诛杀韩非子。在《一将入城韩国亡 卑躬屈膝未成祥》一文中做了分析说明,这与残暴、猜忌无关。
第三,灭赵,前236年到前228年,用了8年。
从军事角度看,秦军的灭赵过程不算成功。虽然秦军一直占据上风,但是在双方综合国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僵持了八年,甚至在某些时段,赵军还占据上风,这不是一个超级大国应有的状态。
由此看,秦王赢政虽然在国内的政治斗争取得胜利,意气风发,但是在对外征伐方面,还是一个菜鸟,还需要历练。不过,这样的历练也让他快速成长了,为之后的兼并战争做足了思想.储备。
史料记载:秦军攻下赵国,秦王赢政亲自驾临邯郸,将其母赵姬过去的仇人全部杀死。一代英主应该是胸怀宽广,有容乃大,这话听起来不错,但也很容易迷惑人。赵姬的仇人具体是谁,当初如何结仇,仇人被杀有没有其他原因,比如触犯法律或者做出伤害秦国利益的事情,都没有交代。如果这些人当初确实对赵姬不好,但在秦赵战争中,或者秦军统治赵国期间,恰巧犯了死罪,难道为了沽名钓誉,赢得一个心胸宽广的名声,就不处罚他们了吗?所以,仅凭着一句话,就断定秦王赢政心胸狭隘,有仇必报,武断!
第四,秦灭燕国、魏国、楚国。前两次征伐,秦国没有付出太多的代价。经过灭赵的八年恶战,不论秦军将士,还是秦王自己,都经历了一次洗礼,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但是,在征伐楚国的军事行动中,秦始皇还是犯了急躁、大意的错误,在《伏枥千里楚国亡 虎贲之后肆张扬》一文中已经做了详细分析。
第五,秦国灭齐。秦国与齐国没有发生军事冲突,齐王建就投降了。在《松柏之间齐国亡 繁华之地几魍魉》一文中也做了分析,对秦王赢政故意将齐王建饿死在松柏之间的说法,本文非常不认可,不能以这样一件莫须有的事情来证明秦王嬴政是残暴之人。
在秦始皇的帝王生涯中,统一六国这段时期是他整个事业的上升期和黄金期,他依靠父祖打下的坚实基础,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在斗争中提升自己的军事能力、政治能力,完成了统一大业,创下丰功伟绩。他展现了意志坚定、行动果敢、学习能力强的优点,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急躁、情绪化的弱点。
秦始皇不是一个天才的军事统帅,他需要时间去实践、去成长,期间也会犯严重错误。但他有很好的学习能力,有坚定的信念,刚强的个性,所以,最终结果也是不错的。
如果秦始皇政治生涯到此为止,那后世的文人骚客对他的评价可能就会有很大的不同,贬损的评语不会那么多了,因为争议的事件大部分都发生在其统一六国之后。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9 20:59:19 +0800 CST  
接上文
第三阶段 前221年-前210年,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到其在沙丘宫去世。
在这段时期,秦始皇将主要精力放在政治改革和政权控制方面,他实行了许多政治措施,这些政治举措不管在当时还是对后世都影响巨大,同时,争议也是最大的。
第一,在前219年第二次巡游中,秦始皇湘江遇险,为此迁怒湘君,尽伐湘山树木。对于此事,在之前《点评秦始皇的五次巡游之旅》一文中已经有所论述,不论秦始皇的动机是什么,他的行为最多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在发脾气,也没有对谁造成人身伤害,所以不能算是暴虐。
第二,前213年,由于秦始皇身边人向李斯泄密,惹他震怒,便尽杀在场所有人。秦始皇对身边的服务人员,应该是比较信任的,但是他忽略人性中贪婪的一面,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些人的优势在于他们了解秦始皇本人日常工作生活的第一手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外臣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资源,所以才有他们与外臣的利益交换。可是,对于一个领导者,尤其是一个中央集权下的、有非常强势的君主来说,这是不可容忍的。秦始皇恼怒可以理解,问题还是在于处理方式上,“尽诛”确是不对,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走一个,这是简单粗暴的做法,副作用很大,定义为暴虐也不为过。
第三,前213年焚书和前212年坑儒。本章前面已做分析,应该说这两件事的性质还是有所不同,焚书的目的是统一思想,这无可厚非,每一个政权都是如此,但采取的方式有问题,还是简单粗暴。坑儒一事比较复杂,主要就是这些所谓的“儒生”们到底触没触犯秦法,是不是应该判处死罪,如果这些人依法当斩,那坑儒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而后人的关注点不在此,只在于“儒生”二字,这是不对的,那如果秦始皇坑杀的只是四百多个胡说八道的平民,是不是就不会招致没有那么多骂名呢?
第四,前211年,东郡降下陨石,上面刻着“始皇死而地分”,在追查无果的情况下,秦始皇下令杀掉附近所有人家。陨石刻字一定是人为的,这没有什么争议,说明当时民间反抗秦国统治的声音还是很多,但是,秦始皇的做法还是简单粗暴。要知道,刻字的人不见得就是周围的居民,而周围居民也不见得是反对秦国的人,这样做可能放过真正的罪犯,很多人又被冤死。
第五,巡游与求仙,在《对秦始皇求仙与焚书坑儒的分析评判》一文中已经分析,概括就是巡游是繁重的工作,不是贪图享乐;求仙是一个凡人对死亡畏惧的表现,人人都一样,也没有耗费多少国家资源,不必过分鞭挞。
第六,大兴土木,在《秦朝工程建设是劳民伤财还是伟大成就》一文中已经分析,秦始皇期间的大部分工程都是有重要意义的,也是国家财力可能承担的,问题只在于两点:一是所建工程是否能够让更多人受益;二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问题。这是造成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而与工程本身无关。
第七,对外征伐,在《秦国的北伐与南征》一文中已经分析,北伐匈奴对秦帝国的安全是必须要,修建长城也是最经济的方式,耗费的民力也没有那么不可承受。南征越人确是属于侵略行为,但也促进了人类的交流与发展,而且人类社会始终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先前推进。
暴虐:
通过上文分析,秦始皇所谓暴虐的举动,其实就是处理方式简单粗暴,特别是泄密事件、焚书事件以及陨石事件,这三件事都发生在秦始皇统治的最后几年,这说明一个问题:秦始皇非常希望在有生之年按照自己的政治理念建立一个空前强大而繁荣的大帝国,他对自己的政治理念充满自信,但是,随着时间流逝,他会发现帝国的政治经济发展与自己的期望越来越远。又因为秦始皇个性急躁,内心自负,造成其在执政后期的治理手段简单、粗暴。秦始皇不是一个暴虐的人,他是在特殊的经历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某些政治治理的细节方面,做出了看似暴虐的错误行为。
猜忌:
秦始皇重用李斯,但看到李斯仪仗队很排场时,又非常恼怒;王翦亲率六十万秦军平定楚国,担心秦王赢政猜忌而屡次求赏,这两个例子似乎能够从证实秦始皇猜忌多疑的个性。
应该这样说,所有集权制的最高统治者都是猜忌狂,这是由体制决定的。社会资源处置权集中于皇帝,同时矛盾也集中与此,形形色色个体与集团,都希望从最高统治者那里攫取最大利益,希望其帮助自己打击对手,希望其保护自己既得利益,甚至觊觎其无上的权力。所以,帝国皇帝越是要努力维护自己至高权力,他周围的利益网就越复杂,越凶险,他的猜忌之心就会越大,这是集权体制的死结,不是秦始皇独有的性格特点。
好大喜功:
后人将封禅、刻碑颂德、巡游、大建宫室做为其好大喜功的标志。封禅,秦始皇不是首创者,秦以前,尧舜、禹汤、周文武等,都举行过封禅仪式,也都留下歌功颂德记载,《尚书》中不胜枚举。人们说上述几位都是取得丰功伟绩的贤王,值得歌颂和封禅,那秦始皇取得的成绩不够丰、伟吗?显然不是,秦始皇的业绩要远远超过以前任何一位帝王。巡游是好大喜功吗?前面我们用了很长篇幅讲述此事,显然也不是,而且巡游是非常辛苦的工作。所以,封禅、刻碑颂德、巡游这三件事不能做为秦始皇好大喜功的标志。
那么大建宫室算不算好大喜功?本文认为也不能称之为好大喜功,首先,耗费巨资营建首都,秦始皇也不是开先河者,在秦孝公时期,商鞅开始在咸阳建设规模宏大的咸阳宫。也许秦始皇认为,当初,秦国只是诸侯,国家就有财力建设大型宫殿,现在秦国拥有空前广阔的土地,无尽的财富,费点财力盖盖房子又如何。其次,秦始皇从统一六国到其去世,短短十一年,至少有一半时间他在出差或准备出差的过程中,真得没有享受几天如此奢华的居住环境。
以秦国当时的经济水平来看,建设宫殿所耗费的资源并不能算是过分,但为何称其为恶政呢?原因有二:
第一,如果帝王皇家树立一个高标准享受级别,那么下面的卿大夫、郡守、县令等各级官吏,就会以此提高自己的生活标准。如果社会财富取之不竭用之不尽,当然没问题,但可惜不是,稀缺是常态。所以,最终,庞大的社会底层民众就会严重缺乏社会资源,陷入困苦,埋下社会不稳定的引子。
第二,普通民众付出财产和劳动,必须能够让他们能从中得到利益回报。比如,乡里修建水利设施、修桥修路,修建民众休闲场所,民众付出劳动和资产,能够从中收益,这样的基础建设就是良性的。否则,怨气就会在民间积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没有以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来执政,那么各种问题就会接踵而来。
贪图永生与享乐
与此相关的事件主要有三件,求仙与巡游前面已经分析过了,不在啰嗦。大规模兴建宫殿是劣政,但因此认为秦始皇奢靡享乐也有些牵强。秦始皇本人其实没有享受过多少时间奢华的居所,秦始皇从统一六国到去世,共十一年,期间五次巡游,这就耗去五年左右的时间,工程建设也需要一定周期,所以,秦始皇真正住在繁华宫殿的时间可能也就二三年,还是在充满装修污染环境下的二三年。
文治:
全面推行法治,完全郡县制,统一度量衡、文字、货币,基础建设(驰道、长城、灵渠、宫殿),舆论控制(焚书)。
法治,郡县制,统一度量衡、文字、货币这些都是以前政策的延续和拓展。在秦统一六国之前,秦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秦惠文王兴建咸阳宫,秦昭王修建都江堰,吕不韦修建郑国渠,在秦统一后,秦国的主要基础建设包括修建驰道、长城、灵渠、大型宫殿。秦是诸侯国时,就能够兴修都江堰和郑国渠这样的大型水利工程,国家也没有被拖垮,统一六国之后,增加的这些工程量,按照财富比来说,没有增加多少国家的负担。驰道有沟通信息、活跃物流的作用;虽然修建灵渠的目的是为了攻击岭南而运输战略物资,但秦国胜利了,设置了岭南三郡,所以投资回报是丰厚的。从经济效益讲,可能只有长城和宫殿是负效应,但修建长城也是将以前各国长城重新修缮补充,实际投入不见得有传说中的那样大。
焚书事件是秦始皇在统一思想过程中的一次不成功的尝试,目的没有什么可以指责,只是方式有些简单粗暴。
总体来说,秦始皇在文治方面取得很大成绩,问题是有,但没有后人评价的那样严重。
武功:
从最终结果来看,秦始皇的成绩巨大,不过,统一六国是在秦国历代君主打下坚实基础并取得巨大优势情况下的必然结果,秦始皇更像是一个收获着而不是播种者。
北伐匈奴,南征南越,这也是强大国力的惯性延续。
总之,在武功方面,秦始皇很好了利用了秦国的资源优势,将其转化成为胜利果实,这是他的能力所在。不过,秦始皇对具体军事行动的掌控能力不是很强,尤其在灭赵和灭楚的军事行动上,没有展现出让我们惊喜的军事才能。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秦始皇能够识别并很好选择军事人才,比如,秦国的中坚力量王翦、蒙骜、桓齮,少壮派的王贲、蒙武、李信,后备力量蒙恬、王离,都是百里挑一的军事人才。文治武功,这可能是后世对其最多的正面评价,有的评价甚至很高,其实反而并不是这样,中规中矩,在秦国强大实力的基础上,做出应该做到的工作成绩。
其实,秦始皇的问题是缺乏创造性,在社会局势发生变化的复杂情况下,如何解决新的矛盾关系,他的团队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理论和方法,以至于问题积重难返,导致祸乱滔天!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29 20:59:47 +0800 CST  
第十章 秦二世的政治难题
前209年,年轻的秦二世开始掌管帝国政权,出身卑微的赵高也进入权力核心,他们的工作能力究竟如何呢?尽管后世之人对他们极尽批判与谩骂,但事实真是如此吗?至少本文不是那样认为,从本章开始,我们会逐步的、渐进的、深入的展开分析,并表达我们的观点。
秦二世登基不久,一场宫廷血斗就此展开,不过,从表面上看,一切还是那样平静而有序,前209年一月,刚刚继位不久的秦二世胡亥便开始了他的巡游之旅,丞相李斯随从。
这次巡游与秦始皇最后一次巡游的路线基本相同,但这次是反着走,先向东至碣石,然后沿海南下至会稽,最后返回。秦二世胡亥在秦始皇过去所立的所有石碑上全部加刻文字,再次称颂秦始皇的功绩,并刻上随从大臣的名字。同年四月,秦二世巡游队伍返回咸阳。
秦二世返回咸阳之后,便找赵高谈话,太概意思是:人的一生如此短暂,而我已经统治天下,现在想尽情享乐,一直到死,怎么样?赵高回答:
1、贤明君主可以这样做而昏庸君主不可以这样做。
2、目前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解决,就是诸位公子对你的合法性表示怀疑,随时可能发动政变。
3、而且掌控朝政的大臣都是先帝旧臣,对你本人没有纯粹的忠诚,所以你的地位还不够稳固。
4、解决方案:修改法律,力求苛刻严厉,使得皇族大臣很容易触犯法律,到时就可以依法解决他们;同时提拔底层民众,给他们地位财富,这样他们就会对你忠心耿耿。
就这样,一个贪图享乐、昏庸无道的君主和一个阴险狡诈、残忍无耻的奸臣之形象就树立起来了,可真是这样吗?我们就没觉得这些记载很不合情理吗?
前文已述,巡游兼有政治威慑和督查之意,它是皇帝的重要日常工作之一,秦二世继位后立刻就开始巡游,这样看秦二世还是一个勤政之人。令人不解的是,秦二世回到咸阳之后,人生态度出现三百六十度转弯,忽然想纵情享乐,不问政事了。既然秦二世胡亥是个贪图享乐之人,就不应该是篡权者,要知道篡权者一定是权力欲望大的人,怎么能轻易放弃权柄?这与之前的记载自相矛盾呀!
另外,既然是秦二世与赵高密谋,那当然不能让外人知晓了,既不会在朝堂商议,也不能记入起居录,历史文献记载如此细致传神,根据是什么呢?
因此,本文对史书记载的秦二世与赵高之间的所谓密谋表示怀疑,实际情况恐怕远非如此,下面是详细分析:
秦二世上台之后,发生几件事,包括:
1、制定新的法律规定,执法更加严厉;
2、很多宗室成员和权臣被清除,有十二位皇子和十位公主;
3、大批底层民众被提拔。
人们可能由此断定秦二世与赵高因为猜忌而实行杀戮,那君臣二人之间的密谋似乎就符合逻辑了。但是,斗争从来都是相互的,没有一方毫无责任,另一方就痛下杀手的状况。
再看,秦二世巡游,一月出发,四月返回,同样路线,秦始皇用了十个月时间,而秦二世只用了三个多月,再怎么压缩行程,也不会相差七个月时间。这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出现意外情况,秦二世必须结束巡游,马山赶回首都咸阳。紧接着就发生了宗室成员和部分权臣被清除的情况,这一切不会是巧合。
因此,本文判断是先发生了对秦二世的政变,然后秦二世才痛下杀手,理由就是秦二世原本计划是先做一次大规模的巡游,但明显是中途改变计划而提前返回咸阳。试想,如果是秦二世想先动手,他就不会先巡游,即使有巡游计划,也得等到清理完潜在的政治对手之后才能出发。
《资治通鉴》记载两个例子,一个是公子将闾兄弟三人,经过是这样:公子将闾三人被囚禁在内宫,秦二世派人对他们说:你们不尽臣子职责,罪该处死。三人不服,表示:不管在宫廷还是朝廷,我们没有违反礼仪,言语也没有失当,请明示我们的罪责。使者表示自己只是奉诏行事,三人大呼冤枉,拔剑自杀。另一个例子是公子高,公子高打算逃亡,但害怕牵涉家族,就上书秦二世,表示愿意给秦始皇陪葬。秦二世异常高兴,还开玩笑说这是急不可耐求死呀,赵高说这样很好,臣子担心死亡,没有功夫造反了。
史书记载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秦二世和赵高为了排除异己,残杀无辜,凶狠残忍。但是,秦二世如果担心其他宗室成员质疑其继承权的合法性,第一个要杀的人应该是扶苏的儿子子婴,因为按照史书记载,扶苏才是秦始皇钦定的继承人,现在扶苏已死,他的儿子自然对秦二世威胁最大,现在,秦二世已经冤杀了十二个皇子和十个公主,也不差子婴一个,既然能够无端逼死公子将闾等人,那随便找个理由也能杀掉子婴呀。但事实上,秦二世一直到死也没有杀害子婴。
这一切迹象都证明本文在前面的判断:这次大批宗室成员被杀不是秦二世疑心病爆发,而是秦二世的政治对手先发起的一场宫廷政变,并由此引发的血腥杀戮,政变的主角不是扶苏派(子婴代表),而是另有其人,而且政变的迹象非常明显,甚至双方已经发生大规模的武装冲突。
公子将闾和公子高是否冤枉,现在也无法验证,在政治斗争中,一定会有蒙冤之人,但这不能做为秦二世无缘无故杀人的证据。
《资治通鉴》将该事件记在前209年,似乎过程很短暂,而本文认为这场政治斗争延续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应该一直持续到秦二世死亡。
另外,史书记载秦二世集团颁布新法和严厉执法单单是为了清除异己,本文不是这样看的,首先,所谓异己都是相对的,任何时期、任何领导者都不可能完全没有反对者,其次,所谓异己也是动态的,就是说一个人在这件事上反对你,但在另一件事上可能会支持你,在这个时间点反对你,但在下一个时间点可能会支持你。所以,在政治上完全清除异己是不可能的,政治斗争一定是结合具体事例而展开的。
本文认为秦二世新政(颁布新法、执法严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秦王朝历年积累下来官僚、腐败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秦帝国的社会矛盾尖锐。
关于秦国的官僚与腐败等问题,都有现成的案例,比如:项梁杀人案,项氏叔侄称霸会稽郡以及他们郡守的特殊关系,沛县县令招待吕公的酒宴礼金,武臣招降范阳徐县令等,都可以看出当时社会腐败盛行,法纪松弛。至于具体的分析,在后面相关章节详述。
秦二世为了解决政治难题而实行新政,同时,秦国内部发对派又发动了政变,这两者纠葛在一起,造成秦国政治局面的复杂性。
秦二世征调五万身强力壮的人到咸阳驻防守卫,教习射御,并准备充足的粮食物资供其使用,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此时秦国内部斗争的残酷与紧张,因为秦二世必须亲自建立近卫军才能护卫自己的安全,说明此时秦朝的军队系统并没有全心全意效忠秦二世。
这些才是此时秦国中央政府的真实状态!
楼主 北辰四海  发布于 2018-04-30 19:47:06 +0800 CST  

楼主:北辰四海

字数:31203

发表时间:2018-04-19 03:29:09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5-01 13:12:5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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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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