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烟花,只开一瞬:雷立刚情感散文小辑

从普罗旺斯到阿尔:在郭家桥怀念长顺上街
(A)制造火焰的人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发生紊乱,那么,那幅不断打动着我的油画应该是上海双年展上的作品,那是一个孤独的杂耍艺人,在大片的黑色的背景中,他的口里正喷出火焰,火焰象蛇一样妖娆,邪异而风情万种。然而在火焰的后面,喷火的艺人孤独并且落寞,这种落寞因火焰的万般风情而尤其令人揪心,那是一种可以将心撕成玫瑰花瓣般碎片的纠缠撕扯。
六年以前,当我第一次失去爱情的时候,我爱上了一首歌谣,那是一首英文歌,叫《卡萨布兰卡》,我费了很多功夫,才终于将它的歌词抄全,然后拿着词典,逐行逐行地翻译给自己,再唱给自己听。我在反复的独自吟唱中时常自己感动自己,我就象歌中唱道的那样,猜测着在卡萨布兰卡,那座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城市,有许多破碎了的美丽的心,那些心因破碎而美丽,二者无法俱全。我以为,这是一个符合自然的解释,对于完美的事物,我有着天生的惊恐疑虑,完好的美丽似乎总存在于即将破碎的危险里,而破碎之后的美丽使我感到安全。
就象那首歌谣里的歌者没有到过卡萨布兰卡一样,我没有到过上海,所以我自然也没有参观到双年展。我是在互联网上看到那幅油画的,在看到的第一个瞬间,我就被打动了,或者说,我被画里的忧伤打动了。因为被打动,我几天没敢再看,当几天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想要再看时,页面却已经更新了,我后来用搜索引擎找到网上双年展的作品集,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幅画儿了,它就象一场梦一样,陡然消逝无痕。我只好在脑海里不断回忆那幅图画,如同那个歌者反复去电影院里看那场远去的电影。歌者因为电影里的怀旧爱上了忧伤,而我则因为那个制造火焰的喷火人爱上了异乡——只要是异乡就可以,不必是上海,确切地说,我不喜欢过于灯红酒绿的流金之城,我渴望生活在类似于普罗旺斯或者阿尔那样阳光明朗而平实的地方——但是,它必须是异乡,我可以在那里担当一个异乡人的角色,如同那个孤独的喷火人,将寂寞制造成火焰。这是一种彻骨的浪漫主义。我知道关于浪漫的一些秘密:适度的浪漫如同在夜风里拉小提琴,可以为你赢得爱情,又如在普罗旺斯写点轻松的随笔,可以为你创造隐士的美名同时又带来实惠。但是,极端的浪漫主义却是狰狞的,比如顾城远逐自己于小岛,比如温森特?梵高要“向南,向南,再向南”,他们对普罗旺斯不屑一顾,如同高更说的,“如果你认为在普罗旺斯就可以得到真正的阳光,那么你错了”,梵高不打算犯这种错误,于是他选择了“阳光可以把你晒疯的阿尔”。为此,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先是失去了耳朵,后是失去了生命。
无疑,后一种浪漫更为惨烈,因此作为旁观者更容易被震撼,但我并不认为前一种浪漫就是虚伪的浪漫,这和每个当事者的心性相关,都可能是彻骨的浪漫主义,因为都可能不失真诚,只要真诚,就可以彻骨,我作如是观。但是,每一个不得不选择浪漫主义的人,都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抉择:你准备追求极端的浪漫主义,还是适度的浪漫主义,或者说,你选择普罗旺斯,还是阿尔?当然,前提是如果上天给予了你这种抉择权的话。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0 12:46:03 +0800 CST  
(B)郭家桥

在郭家桥,我几乎再次见到了那个喷火的艺人,不过,不是在画中,而是在我租住的灰色楼宇下。我租住的那个小区里面几乎都是修城市干道时的拆迁户,这是一些拆迁楼,很明显地比那些“高尚商住社区”色彩单调得多。灰色是这些楼房的主体色,如同这些拆迁户们面容的颜色。他们大多因干道占地而农转非,但是却都几乎没有找得到工作,他们的收入相当部分地依靠出租住房的租金——这里靠近川大南门,求租的学生很多,租金水涨船高,价格不菲。而这个灰色的小区也因为大学生们的成群涌入,多了一些亮色。
即便是暑假,这里的学生依然不少。我混杂在里面,穿着白色的T恤,留着规矩的平头,仿佛一个大三的学生。与那些长发披肩的另类人士相比,我少了很多特色,同时,我也不具备那些白领人士充满职业感的动作或者他们那足以打动小女生的成熟味道,这令我普通的外貌显得更加普通,毫不起眼,成了郭家桥一个随时可以被路人忘记的异乡人。这使我在有几分欣慰之后,却又涌起几分失落感。
这种失落感在我就餐时尤其强烈。我们这里就餐的情况是这样的,在几幢灰头土脸的楼宇下面的空地上,有大约5家简易露天饭馆,说是饭馆,实在有点夸张,其实就是一些随时可以拆走的小摊。成都的物价不贵,这些“简易饭馆”的价格尤其便宜,一份单锅小炒3元,饭随便吃。稀饭干饭都有。再说这里顾客们的状况,以民工为最多,这里紧靠二环路,有很多在建的楼房,因此也就有很多的民工。他们大多三五结伴而来,仿佛是在城市里连吃饭也不敢落单,他们黝黑着膀子,赤膊上阵,还喜欢喝二两小酒。他们其实构成了这些“饭馆”最主要的客源,但是,“饭馆”的掌柜们却并不热情相待,在同时点菜的情况下,掌柜们一般先给那些大学生们炒菜。当然,大学生们受到的礼遇又不如白领,这里的白领也不太少,他们大多是和女大学生在这里租房同居,每次他们来时,掌柜门最为笑脸相迎。
我的“尤其强烈的失落感”正是发生在这些掌柜们笑容中的冷热炎凉里。我大学毕业5年了,但如前所述,始终没能有幸具备白领气质。每次我去吃饭,掌柜们都会大着嗓子招呼:“嘿,同学,吃点什么?”我尽管早已经接受了“同学”的称呼,但当我看到一个比我晚来的白领,先吃上炒菜时,依然心绪难平,或者说,心情十分复杂,简直使我对自己曾那么坚定地选择的这种远离社会分工的自由而贫穷的生活,产生了怀疑。就在这时候,我感谢命运使我再次见到了那个制造火焰的人。
那个制造火焰的人就在三米开外,他正赤着上身,满背淌汗,他一手拿着铁锅,一手拿着锅铲,他在炒菜。当他用力一抬手,将菜翻动时,火焰腾空而起,无限妖娆。炉火熊熊燃烧,他就在炉火之侧,在这7月流火的夏天,在这正午的阳光下,气温起码接近摄氏40度,他正在制造着火焰,而他却浑然不觉。为了生计,他担当了一名炒菜人,在掌柜者的驱逐下,他必须将烈日和高温浑然不觉,必须将与付出不成比例的收入浑然不觉,他还因为社会没有给予他足够受教育的机会,主动地将自己是一个火焰制造者这一身份浑然不觉。他永远也意识不到他每天都在制造火焰。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尽管他不关注自己是否在制造火焰,尽管他没有运气进入双年展的画中,但他和画中那个孤独的喷火人有什么区别呢?他们都曾在未曾意识到的某一些时刻,制造出感动了旁人的比烟花更美也更热烈的火的变幻之花,这,就够了。
在我幸运地再次看到美丽火焰的这天的晚上,我坐在我10平方米的租来的房间的窗前,心里泛起一种隐隐约约的感恩之情。我实在说不清楚那种感觉的细节,但我突然对周围的一切涌起一种宽容,曾经,我是一个极度苛刻的人,我无法容忍别人得意的笑声,或者那些在我看来很愚蠢的言行,然而此刻,我恳求那些曾被我刻薄相待的人和物都原谅我,那些被我追着一脚踩死的蝴蚣,那些被我故意划脏的墙壁,那些被我刻上“到此一游”的风景区里的树,请你们都宽恕我,好吗?

(C)长顺上街

我还要请求一条街道宽恕我,那条街道叫做长顺上街,它曾给予我那么多的温馨,而我却曾那么毫不在意。此刻,2001年7月12日晚上8:30分,我坐在郭家桥租屋的桌前,从下午5点半一刻不停地写到现在。窗外夜色未深,有着一些炎炎夏日里少有的温柔的风。我的怀念如同这些风一样羽翼轻柔。我记得长顺上街附近所有街道的名字:
在那附近,东面那条最大的街道,叫东城根街。1996年夏天,我刚毕业时,单位给我们三个新来的单身汉分了个单间,那个单间位于一幢建国初年修建的红砖老楼里,那幢老楼有一个古怪而有意味的名字,叫作“多楼”,在“多楼”的第三层,也就是顶层,我们房间的窗口紧临喧嚣的东城根街,即便在深夜两点,汽车的呼啸依然穿耳而过。
与东城根街平行,远远地相伴而行的,就是长顺上街。我曾在那条街道靠近金河的地方,拥有过一套65平方的住房,我赶上了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单位里的人都说,你们这一批进来的,真幸运呵。是啊,记得刚拥有自己的房子时,幸福得如同置身天堂。房子在二楼,窗外是一棵大树,清晨,树上居然会有鸟叫,这在闹市里是多么让人惊喜。
长顺上街不仅慷慨地送给我天堂般的住房,送给我鸟儿的鸣叫,甚至还把四周其他优美的街道作为后花园顺带送给了我。从北往南,我的后花园依此是:宽巷子,窄巷子,井巷子。它们离我均只有几步之遥。我时常在夜色温柔的晚上,散步于这些清代的古巷里,巷子悠长,古韵十足,却不阴森,这就尤其难得了。
一切已经过去,我经过长顺上街,而长顺上街其实同时也在经过我。这是一种状态,无所谓悲喜,如同月有阴晴圆缺,都是一种必然的轮回,人类硬要在上面附加很多的感伤,其实那些感伤对于人类之外的一切,甚至他自己之外的他人而言,都是局外之物。对于所有的风景和回忆,在很多时候,我们所能做的无非是:面临,经过,然后记住或者忘却。除此之外,渺小如沧海一粟的个体,究竟还能做些什么?对于人的主观能动性,我是天生的悲观主义者,充其量,在面临一个异乡时,我们或许可以尽量分清它普罗旺斯还是阿尔,但是,即便是这种简单的区分,对我来说,也很不易。比如,我悲哀地发现,我曾经以为长顺上街是我的普罗旺斯,而郭家桥则是我的阿尔,然而此刻,我开始怀疑,或许我已经在命运的失之交臂中,把普罗旺斯和阿尔搞反了。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0 12:47:54 +0800 CST  
在布拉格有张床


生活在别处,这永远是一件浪漫而感伤的事情,如果是在布拉格,则尤其如此。我没有去过布拉格,但我爱上了这座未曾谋面的城市:爱上了布拉格之春,爱上了弥漫于这城市的淡淡地忧伤着的空气,如果可能,我还打算爱上这里的一间拥有碎花窗帘的房间,但是,显然这太奢侈了,能有一张床就已足够,这张床必当有着洁白的床单,必当有着一睡就可以陷下去的柔软的垫子,必当有着散发着太阳味道的干燥的褥子,必当有着高高的枕头,最好,枕头旁边,能随意地摆放着几个异国的水果,既可以让我懒懒地伸手就够得着,咬一口,满嘴芬芳,又可以作为视觉和嗅觉的调剂品,使我的床充满生命。
于是,我开始不断猜测,布拉格出产什么样的水果呢?最好能有番石榴,因为我莫名其妙地喜欢“番石榴飘香”这个词语组合。但是,我担心它或许只产于南美,担心我的布拉格没有。我在这种担心的驱使下,开始阅读曾居住于布拉格的写作者的文字,因为我知道我将是他们隔代的邻居,他们旧日的生活将在我的今天重演。始料不及,这些阅读令我忧伤起来,我以前不知道生命可以如此脆弱,它不能承受过重或者过轻的东西,我以前也不知道,文字可以将一种疾病传染,这个疾病叫自闭症。


我曾经写过这样的一些句子:

那些透明玻璃球里的彩色夹心
那些自闭症的人
我们的,时代的疾病
这个时代太热烈了,他们说
只有厕所里才有安宁
……

有时我想,我们这个时代的疾病或许是双重的,一方面,知识分子陷入了普遍的自闭,另一方面,社会主流陷入了普遍的媚俗。“反对媚俗又无法根除媚俗,无法选择的历史又正在被确定地选择,无法言说中藏有严酷的真理,振振有辞中含有美丽的谎言”(引自韩少功《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前言),我个人以为,这是人生的无奈,也是人类史的无奈,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共同组合成人类的生命,如果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奈的,那么人类的生命也是无奈的。
在当年的布拉格,莎宾娜愤怒地喊出:“我不是反对共产主义,我是反对媚俗。”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第一章第一节,昆德拉说,“对希特勒的仇恨终于淡薄消解,这暴露了一个道德上深刻的堕落。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的不存在。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这些语句触目惊心,与我们的今天何其类似。今天,一方面,所谓精英,正在普遍性地接受“资本决定发言权和表决权”的理念。坦率地说,我不是一个对政治感兴趣的人,但我讨厌这种绝对的倾向性,就如我反对国家机器的绝对化宣传一样,我同样反对民间知识界那种占压倒优势对西方的迎合,我讨厌所谓“民运人士”,讨厌所谓“自由斗士”,我并不认为敢于跟政府对着干就是勇敢,我相信真正的勇敢在于面对人人心中皆有的黑暗。
然而此刻,我看到了太多的人企图把他们的英雄形象简单建立在政治制度的抗衡上,而不是建立在对普遍人性弱点的抗争上(我以为,这也是中国的近现代文学始终只具有“中国特色”,而不具有世界性和人类精神高度的原因之一)。尤其令人发笑的是,在今天,这种与政府的抗衡并不需要付出很大成本,于是,各路英豪纷纷加入“自由同盟”之中,反正只要注意分寸就没有牢狱之灾,反正有西方资本的支持,实在不行,只要自己(关键是自己)的名声搞大了,随时可以跑到美国使馆里去,反正很容易就能得到道德上的优越感——总之,一切英勇行为所必须承担的风险和绝望,这些自由斗士们其实都无需承担,于是,在今天,这种集体的自以为义正词严的与政府取向表面相反的趋向,成为知识界的真正的厚颜无耻。对此,我想要愤怒地呐喊:“我讨厌那些叫嚣着全盘西化的人,我不是反对资本主义,我是反对媚俗。”
与此同时,我们的社会“对日本的仇恨终于淡薄消解,”我深深感到,我们对日本的仇恨尽管表面看是很深的,但实质上呢?如今的中华民族似乎成了一个不懂得记仇的可悲民族,知识界对于日本问题明显淡漠,根本没多少“有抱负的学者”对此非热点问题愿意花费他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予以研究或讨论,相反,那些主张“辩证地看待”日本历史的“理性人士”更具有心理上的优越感,他们自以为淡化了对日本的仇恨就等同于他们具有了宽广的胸怀和超越国家概念局限性的远见卓识。至于民间对于日货的普遍接受,更揭示着一个可怕的真相:我们已经遗忘了仇恨。“这暴露了一个中华民族道德上深刻的堕落。我们民族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的不存在。因为在这个国度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在这个早晨,在远离布拉格的中国西部内陆城市的边缘,在我暂时栖居的位于城乡结合地带的别人的房间,我记录下这些忧虑。这种记录令我忧伤,我担心自己的命运因此而更加卜测,一方面,我已经脱离了国家机器,对于当局的维护不可能使我得到任何好处,况且这些语言并不符合“主旋律”的需要。但同时,我对某些精英认为是真理的东西的反对,将可能使我失去他们的友善。而“他们”,其实构成了当前另一种潜在的“主流社会”,这就使得我在“现在的主流”和“潜在的主流”中可能两面不讨好,成为象苏轼那样被王安石和司马光都遗弃的牺牲品。幸好,对于今生可能的悲惨命运,我有着足够的预先准备。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进入生命尽头的时候,我将和每一个富贵者或曾经的当权者拥有同样的对于死亡的恐惧和期许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0 12:49:02 +0800 CST  


说起死亡,就不得不考虑生命,说起生命,就不得不考虑人生的问题。尽管昆德拉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我们每个人,包括昆德拉自己,依然无法回避思考,这是生命的悖论,同样无可奈何。
莫罗阿的《人生五大问题》的扉页上写着:“在此人事剧变的时代,若将人类的行动加以观察,便可感到一种苦闷与无能的情操。什么事情都好似由于群众犯了一桩巨大的谬误,而这个群众却是大家都参加着的……”
这正是最让人悲哀的所在。我们每个人都正在参与这荒唐的人生。我们象蚂蚁啃骨头一样为利益操劳,但那些骨头除了延续我们的生命究竟还有什么其他意义?
我很喜欢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曾经看过这么一部记录片,关于美洲一种美丽的蝴蝶。它们一出生,第一件事就是吃掉自己的破卵而出剩下的卵膜,然后立即一刻不停地吃树叶,连排泄时也在吃着,一分一秒也不浪费。很快,他们就变成了茧,七天后,和上帝造物花同样的时间(当然,上帝休息了一天),它们化蛹为蝶。然后一刻不停地由美洲北部飞到南部。因为上帝规定它们必须在南部交尾。而此时,天气总是开始变冷,空气寒流自北而下,它们必须和寒流赛跑,稍微慢一点,就会被冻死。那些运气好的蝴蝶终于非到了南方,自由地交配,我很好奇,它们的交配有什么样的快感?有几分钟或几秒钟的快感?蝴蝶中有没有性无能分子(那它这一趟万里长征岂非白费功夫)?从它们整个生命里程看,它们的觅食和远征都只要一个目的,那就是交配,而它们交配的目的其实在于——延续它们的种群。此刻,它们的个体完全是延续种群的一个机器,个体的生命或自由其实是多么荒诞。
由于它们生命的短暂,我们人类得以在很短的时间里目睹了它们数代蝴蝶的历程。我们发现它们每一代蝴蝶其实都是类似的,于是我们发现了它们个体生命的荒诞与微小。但对于我们人类自己,我们却在意的很,但是,如果有另外一种生物,它的生命是人类的数百数千倍甚至数万倍的话,它目睹一代又一代的人类,在它的眼里,或许我们每一代人其实是多么类似,尽管所谓社会制度在不断变化,可人心中的那些欲望究竟有多大区别?我们今天的痛苦感觉或许五百年前的一个书生完全经历过,我们今天的愉快感觉或许与五千年的一个祖先偶尔捕到一条大鱼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自以为自己很贵重,其实我们也只是蝴蝶般的一个机器,延续种群的机器。
如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思考下去,更能发现造物主的极度的残酷阴毒。你看,它既要那些蝴蝶为交配而不懈努力,又偏偏不让那些蝴蝶轻松地交配,它非让它们跑几千里,到南方才能交配,还要适时地让寒流袭击而来,象追击流寇一样,让蝴蝶们惊恐不安。太残忍了,它为何不让这些蝴蝶就地交配呢?再看造物主对我们人类的手段,何尝比对这些蝴蝶温柔半分?它让人类互相倾轧,将人类分成金字塔塔般的阶层,给每一个人一定的社会分工,使“别人就是我的地狱”,利用别人来压迫别人。让每一个人企图踩在别人的肩膀上向上向上再向上,以期获得相对优势的社会分工。上帝啊,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从小是一个逆反的人,无数的教训,使我懂得了一些关于逆反的秘密:适度的逆反可以使你获得一些捷径,因为永远的人云亦云不会令你与众不同,而不与众不同,就不可能得到社会额外的份额。
但是,当你的逆反超过一定的限度时,你就将开始付出惨重代价了。这个限度就是不能与大多数人为敌,也就是不能与上帝制造的规则为敌。上帝很狡猾,它制订的规则说到底,其实就是“如何有利于人类物种繁衍就如何干”,但是它给这些规则披上了美丽的外衣,美其名曰:道德。道德是可以杀人的,而且不见血。
我还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关于道德的秘密。就象那些蝴蝶一样,你压迫其他蝴蝶,你不按游戏规则飞翔,其实都是上帝允许的,因为这样有利于物种的繁衍。但是,你若不按上帝的要求到南方去交配,那你就只有冻死的份了。
人类社会也是如此,你吃人,没关系,因为剩下的没被吃的人拥有更有利与人类作为一个物种繁衍下去的良好生存能力基因。但是,你如果不按上帝的要求遵循金字塔规则,不参与到社会分工中来,你就等于慢性自杀。因为你违背了这个物种的潜在要求,你明明是反上帝,但上帝懂得怎么修理你,他不用自己动手,他借刀杀人,他给你的罪名永远不会是“反上帝”,而是一个更具道德威慑力的罪名——“反人类”。
上帝是我所知道的最可耻的东西。如果我的灵魂可以不灭,如果我对上帝的仇恨可以在这宇宙间不断轮回,那么,我将用无限的时间来诅咒这可耻的叫做上帝,或者叫做造物主,或者叫做神,或者叫做命运的东西。我很你,恨你的嚣张,恨你的一切尽在掌握。这是与生俱来的仇恨。


这大半年来,因为主动放弃了社会分工,我驱逐自己于社会规定程序之外,由此,我的生活变得一塌糊涂。很多事情是我最开始根本无法料到的,我本以为我失去的仅仅是社会的面具,但时至今日,我才发觉,我失去的还包括安身立命的根本。这些根本可能包括:住房,爱情,婚姻,退休金,医疗保障,等等。
昨天晚上,我坐在一些民工中间,吃着盒饭,天气很热,我犹豫着是否要一瓶啤酒。在这里,一瓶冰冻普通型“绿叶”牌啤酒是2元钱,相当于我在网吧上网一小时。大约犹豫了两分钟,我最后决定还是要一瓶啤酒,因为我实在抵御不了那种冰凉的诱惑。但是,当我喝着啤酒时,我却不断后悔,因为晚上我打算上一个通宵的网,这需要人民币8元,加上我全天的饭钱,这就使我这天的开支远远多于我给自己规定的每天12元。由于还要应付房租,平摊下来,每天房租10元,这样一来,我每天总开支在22元左右,每月660元,加上电话费40元,大约没月支出700元,全年约8500元,考虑还需要买点衣物,或其他机动开销,一年起码总有个1500元吧?于是,怎么着全年也需要1万元。我现在的积蓄,可以供我过这种生活三四年。当然,物价有可能上涨,所以我必须精打细算。
今天清晨,从网吧出来,由于昨晚和一个网友聊得投缘,我居然精神抖擞,完全没有熬夜后的疲乏。我出来得较早,天刚刚要亮,顺着锦江,我沿河而行。江面仿佛象牙白的带子,那么近,如同昨天的镜子,却又那么远,如同天上的银河。我亲眼目睹着路灯象闭上眼睛般熄灭,而天边的云破处,太阳一如既往地升起。我发现,不管生命本质上是如何虚无,但作为感受生命的个体,在这感受的过程中,其实不时有着温馨。我们不能永远象彼得?潘一样当一个孩子,尽管这可能是每一个存在于生活重压下成年人内心深处的梦想。我们无可奈何地承担着义务和责任。且行且珍惜,这可能就是我们能做的一切。
在这个清晨,我回忆起帕斯捷尔纳克的《人与事》,我想起他对于个体苦痛的一些描述,他说,“……忍受不了那不知属于何人的烦恼,忍受不了没人感到痛苦的痛苦,忍受不了这徒然的,令人绝望的期待……”那一刻,我心底泛起如同巨大湖面里细小涟漪般的忧伤——因为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将背弃这个我曾经热爱的诗人和他们那个时代的歌者。即便人类所有的忧伤和喜悦都如此类似,我依然有责任将它们重新品尝,我要做一个放声歌唱的人,我决心提前结束我这种不与社会合作的生活,最多再过半年,我要去找工作,过正常的生活。为了我现在距离这河边800米的房间,为了我将来可能的布拉格的某一张床,我必须努力妥协。
这个早晨因此而由最初的忧伤变得快乐起来,成为“我快乐的早晨”,即便所有人在大街上集合仅仅是为了庆祝某些伟人的生日什么的,即便人类最有创造性的精神总是被迫沉默,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快乐。正如克里玛所说,“生活常常在两种苦难两重虚无两种绝望之间给人们提供一种选择,而我们依然可以选择更容易忍受和更有吸引力的一种。”
在这个早晨,我想,我们或许可以诅咒制造生命的上帝,但我们不可以诅咒生命本身。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0 12:49:24 +0800 CST  
@cun0769 2012-02-10 13:18:12
哦哈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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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09:29:32 +0800 CST  
@心醉残阳 2012-02-10 13:24:34
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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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论如何还是要相信的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09:30:27 +0800 CST  
@无心绪语 2012-02-10 15:14:59
雷老师又开新帖了,马克一下,有空慢慢看。
还有上次那个小旅馆的什么时候更新啊,真让人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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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旅馆已经继续写下去了,已更新.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09:30:54 +0800 CST  
@我是奔哥 2012-02-10 15:21:22
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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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奔哥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09:34:46 +0800 CST  
@霜_天_晓_角 2012-02-10 15:26:54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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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 霜_天_晓_角美女,近日将再赴股版发帖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09:35:46 +0800 CST  
@王-立 2012-02-10 15:58:05
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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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支持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09:36:06 +0800 CST  
@要么离开要么消失 2012-02-10 15:55:40
m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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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支持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09:47:50 +0800 CST  
@宋家老大 2012-02-10 16:13:56
不在股版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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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啊,只是最近没写股评了。下周要来股版发帖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10:00:24 +0800 CST  
@凑个热闹2012 2012-02-10 17:18:16
你只要很深很深地爱过了一次,你就永远也不能再那么深地爱任何人了,很有道理。
爱情需要经营的,是你们经营的不好,与爱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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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需要经营的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10:08:24 +0800 CST  
@搭扣 2012-02-10 19:29:42
【……这叫我们要怎样才能再相信爱情?】
楼主的爱情叹咏,三叠方歇,尘事已远。虽浮云阅尽,过去种种依然烂熟于心。下笔成文,大有袁宏倚马之势。佩服。
冷静如此,爱情只好认输。只是面对沧桑,谁又能毫不在乎?
爱情,不过是两个灵魂的瞬间出窍,可可相认罢了。
爱若烟花,顷刻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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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好评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10:09:54 +0800 CST  
@肖申克的9叔 2012-02-10 19:54:23
雷老师,辛苦了,不知这些是不是新作?
2001年左右,看过你写的曼陀罗。印象一直很深刻。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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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10:10:24 +0800 CST  

背叛了爱伦?坡的人



临近拂晓的时候,陡然从梦中惊醒,四周是沉默不语的漆黑,窗外的天空颜色则稍微淡些,象铅。对面楼宇里有一盏灯亮着,是楼梯里的灯,但它还不如不亮,太昏黄了,面对无边无际的黑夜,它显得如此憔悴,仿佛一个在茫茫黑夜里无目的漫游的倔强的人,执着,却注定孤立无援。让人的心,反而更加绝望。
这盏灯使我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消逝的天才,一个在过去的某一天突然袭击了我的心灵并必将在我未来所有的日子反复向我微笑的面容,那是一个苦涩而纯净的微笑,带着掩饰得几乎难以察觉却又根深蒂固的羞怯,象是一个永恒的弱者。

这是一个虚假的偶像铺天盖地而真正的偶像却普遍缺席的年代,出于对虚假偶像的深深戒心,我一直顽固地拒绝偶像崇拜,但是,命运却让我在无意之中与我的偶像不期而遇。或许不应该用偶像这个词语,这个人在我心中,是如此崇高,使得我从来不敢以他自比,甚至效仿也不敢,他是不可以重复或者克隆的人。有时我想,如果真能找到我和他的某些共同点的话,那可能就在于,我也象一个弱者。
因为某种私人的原因,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曾不时穿梭于成渝和成乐高速公路上。坐得多了,便坐出了一些经验。比如说,成渝路上的巴士小姐,比成乐路上的漂亮;又比如说,到乐山最晚的一班高速大巴是晚上7点,而到重庆则很晚都还有车;再比如说,成渝路的大巴里一般放的都是言情或者枪战片,而成乐路的大巴却常放MTV碟片。前一次,我从成都去乐山时,一路上都不得不聆听“中国娃娃”的那首弱智歌曲“大错特错,不要来,污辱我的美……”,原因在于巴士小姐喜欢这首歌,于是她就反复地放。六天后,由乐山返回成都时,还好,没再放那么卡通的歌了,这回放的是迈克?杰克逊的MTV。


迈克?杰克逊的歌唱得是否真的很好?我一直都在心里打一个问号。不过,他的MTV拍得都很有创意,很精彩,这是不争的事实。我记得他好几年前有一首MTV,是在美国西部沙漠上一个磨盘上与一位蛇一般的黑人女子共舞,那位女子如待放的黑色玫瑰,无限妖娆,使我第一次发现,原来黑人女子也可以如此水一般柔媚。
时过境迁,流行的脚步总是匆匆向前,人类象一个挑食的孩子,对于时尚总是那么容易厌倦。当对于人生的义正词严感到虚幻时,他们开始性泛滥,开始嘻皮,当过度的性使人发虚时,他们开始把玩变态的性,使同性恋成为一种时髦,当变态的性也无法构成吸引时,他们开始向恐怖寻求刺激。
我在乐山至成都的大巴上,看到的迈克?杰克逊的这一缉MTV,正是这种向恐怖寻租时尚的典型。里面,迈克?杰克逊领着一群魔鬼狂放地扭动身躯,邪气逼人而来。最邪异的是,他们跳着跳着都成了白色的骷髅,骷髅们的四肢灵巧翻动,如罪恶之花,放肆地绽放。
那时候,已经濒临夏天,车外已经比较热了,路边的行人在中午的烈日下萎靡着头颅。而大巴里,空调使人如沐春风,我将眼睛悄悄地从MTV画面上拉回,我轻轻地侧过脸去,将额角抵住车窗的玻璃。窗外的风景在我的视野里一闪而过,我遥遥地怀想着一个名叫爱伦?坡的异国的男子,他已经死去了一百五十二年。

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有如此多的人开始注意爱伦?坡,虽然,相对于他的天才,所有的注意显得如此单薄。而且,自始至终,坡依然没能取得应有的地位,德莱塞等资质平庸的人及亨利?米勒等伪装另类的人,似乎依然比爱伦?坡吃香。但是,相对于长期的默默无闻,在这个恐怖成为一种时尚年代,爱伦?坡终于成为一个隐隐约约的热点。
然而,悲剧也正在于此。当今流行的恐怖文化,其实恰恰是对坡的背叛,因为坡最大的特点,恰恰在于顽固地拒绝媚俗,拒绝成为时尚。而这个可怜的人,这个死后也总是不得安宁的人,这个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稀世之珍,居然要靠着一种背叛了他的时尚,靠着那些盲从于这时尚的背叛了他的人,取得对他已经完全没有意义的死后声名。


1999年秋,我到北京游玩,寓居北大27舍时,一位知交向我非常郑重地推荐波德莱尔。至今我依然深深感谢那位朋友的推荐,并非因为我看到了波德莱尔,而是波德莱尔作为一座桥梁,使我通向了伟大的爱伦?坡。
波德莱尔,一个如此高傲的自认的天才,居然对爱伦?坡如此推崇,这使我产生了阅读爱伦?坡的愿望。开始仅仅因为好奇,但当我第三遍反复读完坡的小说集时,我发现,就连波德莱尔,也是一个背叛了爱伦?坡的人。这种发现令我伤感,爱伦?坡,莫非真的是个那么容易被人误读并且背叛的人么?就连那些爱他的人,也总是身不由己地在自以为靠近了他的时候背弃了他……
天才成为天才,并非什么幸福,甚至往往不是他自己的愿望所在。他们其实就是一些得了病的人,只是他们的病根在社会,病体敏感地映照着整个时代的疾病。成为天才,对于他们那个民族或者国度或者文化,应当说是一件幸事,但对于他们自己,却是一个悲剧。
同为病人,波德莱尔和爱伦?坡病情乍一看很相似,且波德莱尔也一直自作主张地把爱伦?坡引为同类,弥漫着同病相怜的温情。但实际上,他们得的却是不同的病。
差别就在于苦难对于他们意义的不同。苦难之于坡,是属命的,文学史上还从来没有任何其他人,一生能象爱伦?坡那样凄凉苦楚。他仿佛生来就要承受无尽的悲凉。他抗争,他不断与命运拼命,但每一次,他都是输家。于是,他的文字里,那种怪异,便完全发自内心,发自他对命运的嘲讽,发自他对神的质询。
而波德莱尔不同,他的苦难,其实都是自找的,一个富家子,尽管父亲早逝,但遗产颇丰,母亲和继父对他其实可谓仁至义尽,他却那么不懂得珍惜,爱伦?坡不到两岁就丧失了父亲,不满三岁就失去了母亲,被人收养却得不到正式的收养协议,没有继承权,他是想要珍惜却没有机会珍惜那些擦身而过的幸福啊。波德莱尔却把苦难想象得十分浪漫,为了这种浪漫或与众不同,去向往悲苦。
爱伦?坡生下来就是一只兀鹰,一只带着先天疾病的受了内伤的兀鹰,而波德莱尔,则象一只孔雀,尽管他确实也把自己弄得很受伤,但却隐约可见表演的痕迹。这种表演,使他终于背叛了爱伦?坡。
与此类似的还有希区柯克,他也把爱伦?坡视为先师,但是,当他在电影《群鸦》的广告招帖画里,叼着雪笳,面带自做神秘和轻松的微笑,两手各托一只乌鸦,并夸张地在头上再顶一只乌鸦时,他的这一表演成为一种经典,在现代还不断被复印和四处张贴,通过这种经典的做秀,他终于确立了恐怖大师的地位,但同时,也终于完全背叛了爱伦?坡。
爱伦?坡是真挚得罕见的人,是完全拒绝做秀的人。于是,一切做秀都构成了对坡必然的背叛。哪怕是出于良好动机的做秀,也是如此。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10:23:23 +0800 CST  

然而,无论是波德莱尔还是希区柯克,他们对爱伦?坡的背叛都不如另一个人的背叛来得令人心碎。这个人就是霍桑。
霍桑与爱伦?坡的疾病几乎是一样的,身为真正的写作者,他们对所谓“世俗风情”都毫无兴趣,而关注于人心中的“心理传奇”,亦即着力于发掘詹姆斯所说的“咱们共同天性的深处”。然而,他们所发掘到的,并非爱默生所发掘到的“爱与善必然存在于万物发展之中”,而是“人类能攀升的高度是间歇性的,而堕落下去的深渊却永不改变”。
结果,他们对人类的处境自然便都产生了忧虑,表现在作品中,便是那种几近绝望的痛苦和罪恶。以及对“自助,自信,自力更生”之类的绝对怀疑。
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人,所以他们自然也有一些区别。在坡的词语调色板里,反复出现的是:恐怖,畏惧,焦虑,痛苦,暴力,谋杀,疾病。而在霍桑的词典里,他钟爱的形容词是:忧郁,暗淡,冰冷,呆滞,钟爱的动词是:分离,疏远,隔绝,钟爱的名词是:骄傲,罪孽,邪恶。霍桑比坡更沉静,更耽于沉思冥想,也更私人化。如果说,坡象刺穿人类伪善的匕首,霍桑则象暗示着人性罪恶的寓言。他们异曲同工,相辅相成,仿佛人类文明史的天空里闪耀的群星中那灿烂的双子星。
然而,命运终于使他们越走越远,曾经,霍桑的运气也很不好,以至于他自己都嘟哝着说,“许多年来,我一直是新大陆最最无名的文人”。但是,或许波士顿这块土地容易成就声名,这里一连出现了爱默生的《历史性代表人物》,麦克维尔的《白鲸》,梭罗的《瓦尔登湖》,以及后来惠特曼的《草叶集》,也成就了霍桑的《红字》。一部《红字》,彻底地改变了霍桑的命运,他由此而找到了大师的感觉,而一个人一旦找到了大师的感觉,他就再也不是大师了,晚年的霍桑丰衣足食,但再也没有类似于《爱丽丝?多恩的恳求》,《牧师的黑面纱》等早期作品的惊人力量了。于是,因为世人给予的巨大名誉,霍桑被动地背叛了自己,也背叛了爱伦?坡。世人慷慨给予的崇拜,象一堵墙,将霍桑和爱伦?坡隔绝,从这个意义上说,霍桑构成了对坡最大的背叛,所有的背叛,都不如来自于相似的人或者同类的背叛,来的惨烈。尤其是,当这种背叛是无法由当事人控制的话。
有趣的是,爱伦?坡其实也出生在波士顿,但他18岁就愤然跟养父断绝关系,带着悲愤,开始了他漫长的飘泊生涯。他奔波于里士满,纽约,费城等地,为了糊口而终日操劳。我宁愿相信这是一种上天的安排,让他错过波士顿,错过名誉,错过因名而来的所有利益,以成就一个绝世的奇迹。这个不被他们时代接受的可怜的男人,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承认,他永远没有那种大师的感觉,这就使他的生命,保存了最完好的卑微。
这个世上有些东西,是必须通过众人的盲从和追捧才能形成的,比如领袖人物的地位,比如著名作家的荣誉,甚至比如那些鸡鸣狗盗之徒的偷鸡摸狗……无论是爱伦?坡,还是梵高,尽管他们内心无疑都坚信自己不逊于任何大师,但是,反反复复的不被认同,将会使他们在自信中变得无比自卑,他们几乎都是带着对自己的绝望离开了这个人世。
1849年10月3日,这位一生坎坷,疲惫不堪的不被世俗接受的男人,在巴尔的摩街头被人发觉,衣着寒怆,倒在路边地上,气息奄奄。四天后,这个一生仇视上帝的人,最后说的一句话却是“上帝保佑我!”,在这无限悲凉的对于可能的来生的憧憬中,我最崇敬的人,他死了。


我曾经很想在这位可敬的人出生或者逝世的某一个整数年写一篇《爱伦?坡祭》,但我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在从乐山到成都的大巴车上,在凉爽的空调冷气中,在迈克?杰克逊那另类而前卫的表演里,我彻底放弃了这篇祭文,因为我没有信心成为一个不背叛爱伦?坡的人,是的,我热爱他,他曾经使我欲泪,但是,我知道,我肯定也必将是一个背叛爱伦?坡的人。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10:23:49 +0800 CST  

真正的另类是凄凉的

8年以前,我20岁,在写作自己的第一篇小说《铁路》的过程里,我对文字之美极其敏感。那时,我喜欢川端康成,也喜欢苏童,他们那种忧郁到神经质地步的凄美,令我迷醉。然而,我渐渐发现,那种过于惊艳的语言,几乎必然地会导致严重的自恋,而写作者,将在越陷越深的自恋中,把自己臆想成全能的上帝,我认为这是危险的,它可能使你在似锦繁花中迷失写作最本原的目的。
此后两年里,我开始对先锋作家们普遍地感到失望:苏童永远在自怨自艾,马原早已无疾而终,格非陷入了自设的迷宫,至于余华,当我在读了卡夫卡的《乡村医生》之后,我再也不认为,《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一篇多么出色的“原创作品”了。于是,我想摆脱先锋作家的影响,写一篇对自己的青春期作一个总结的小说,即《禁忌游戏》。然而,在逃离语言的诱惑的同时,我却陷入了另一种“形式之美”的禁锢,即逐渐沉醉于对小说结构的把玩。当我在1996年写作《六根手指》时,对结构的极度关注,令我几乎完全不再考虑语言之美了。
这样都不好。但我无力自拔。我发现,对于每一个真正热爱小说的写作者而言,或迟或早,都会遇到这个无法回避的磨难——在形式(包括语言和结构)与“内核”的侧重上,你究竟何去何从?我感觉,自己正渐渐接近了某种“内核”,但我却够不着它,这令我沮丧。随后,我大学毕业,进入共产党某宣传机关工作,先是为琐事忙碌,后是为住房奔波,99年又下派扶贫。所以,自96至99年,我没有写出一篇完整的小说。
但那段时间,有两篇小说触动了我。一篇是苏童的,名字记不大清了,象是叫《神女峰》,其中,苏童似乎企图对自己既往的模式来一个变革,但最终,他对语言惟美主义的过度依恋、对叙述手段的过于娴熟,反而伤害了他的目标。那篇小说,成了与太平军的“北征”类似的不了了之的奋斗,而苏童,此后也似乎再没进行过类似的“北征”了。
另一篇是余华的《祖先》,我第一次在《江南》杂志上看到,就被震憾了。《祖先》似乎同样没有引起评论者们的足够重视。但那其实标志着余华似乎打胜了他心中“形式与内核”的战争,此后,写出《活着》这样真正优秀的作品,只是时间问题了。
余华,正因为触及了“内核”,所以他正在成为可能意义上的大师——尽管《许三观卖血记》削弱了这种可能;而苏童,正因为过于迷恋形式之美,所以他在写作水平越来越高的同时,正在离大师的坐标越来越远。当然,我从来不认为“成为大师”应该是个目标——那本来就是一件无心插柳的事。况且,写作的态度、目的、受众本来就该丰富多彩,三流作家的大量存在,是永远的必然,是文明的规律。但是,我的确为苏童惋惜,毕竟,他是当代中国具备大师禀赋的极少数写作者之一,而且,我很喜欢他的文字,也喜欢他文字背后透出来的灵性。
苏童和余华各自内心的“战争”,使我开始更认真地考虑,我必须找到一个支撑我的小说乃至我的灵魂的精神上的东西,我姑且称之为“内核”吧。每个人的内核是不一样的,我的是什么样的呢?可惜,到今天我仍不知道,这使我常常怀疑自己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及格的小说写作者的可能。不过,坦率地说,即使我真的及格,我一点也不打算当一个“作家”。有时我想,哪一天,我离开了现在的工作单位,我可能会去当律师,当广告人,当经纪人……如果以上都失败了(由于我虽然聪明,但性格怪异,故存在此可能),我就当三轮车夫,或者去擦皮鞋,家里急缺钱的时候,我就去卖血。但是,我绝对不会去当“作家”!我这么说,大多数人会以为是指不“卖文”,这是从古代的士人到今天所谓的知识分子习惯的理解。其实这么想就太狭隘了。“马无夜草不肥”,我当然也希望写作这棵“夜草”能使我富裕起来,为了发表,我同样愿意改变自己的趣味。所谓“卖血”,只是在我的文章经过我本人媚俗化的修改后仍然卖不出去,而同时我的“主营业务”又出现赤字的特殊情况下无奈的选择,否则我卖什么血呢?我又不是“多血症”!我想说的是,写作即便可以给人带来财富,也不应是一个职业!充其量只能是个副业!

只有写作成为一个副业,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写作上的自由。我对于时下流行的那种“平静的、不露声色的、冷静的、有节制的、淡淡的……”叙述风格越来越深恶痛绝。当然,那种叙事方式不失为一种多年来积累出来的好方法,我时不时也要用一下。但如果把它作为一种标准,就太不尊重人权(含发明创造权)了!现在,文字稍微活泼、粗造或野蛮一点,就可能被认为是“文笔不老成、不老练”,我要敬告那些所谓作家,除了搞政治阴谋之外,没有一样东西的检验标准是“表面风平浪静,内中暗藏机锋”,然而,不幸的是,前面引号里的12个字,简直是当今给予写作者叙述技能的最高赞誉了。
在下面的几篇小说里,我的将写一些“手淫”、“自残”等恶心的细节,我这么写,并非开玩笑,恰恰相反,对此我非常严肃——我一直认为,小说与生活之间,不存在谁高于谁的问题,小说也未必都要真实地记录生活,但是,真正的小说,应当“映射”生活。生活中真实发生过的,尤其是反复发生的事情,必定都反射着人性的某一面,因此都是小说的叙述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的性事,包括正常的性和乱伦的性,甚至变态的性,都可以被不少写作者,包括我,津津有味地写了又写,而相对善良的一些行为,比如自残或“非常态自恋”(如不少人对自己的鼻屎等的依恋)却反而似乎是个禁区。仿佛一写就很不洁。以至于我在写作这些不长的小说中,居然一再搁笔。这,究竟是人类的一种什么心态?难道有一些东西真的“只可做,不可说”?性事在中世纪也是不可大说特说的,那为什么现在却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变迁?那么,哪一天,“掏鼻屎”、“拉大便”等事情可以象今天谈论性事一样将其过程轻松而细致地说出来呢?说实话,我现在写到“拉大便”几个字,仍然感到有点难堪,是什么左右了我的这种羞耻感呢?

我其实是一个开朗而有点孩子气的人,但我似乎命中注定将会对非正常状态下的人和事特别地关注,对变态、对堕落、对背叛、对血腥、对丑陋和肮脏等等及其背后的动因充满好奇。这是性格,也是命运,由不得我自己决定。其实,古今中外,每一个如此性格的人都不得善终,比如波德莱尔,比如爱伦?坡,他们因为运气好而被后人记住,但更多的却因时运不济而被湮没。而且,不管他们是否死后留名,他们活着时都比旁人窘迫、孤独,受更多的非议——人们习惯了打着上帝的旗号说话的人,而对借助魔鬼的声音呐喊的人却视为异端。其实,借助魔鬼说话,更需要勇气,也更需要善良。
无论是在哪个朝代,哪种制度,甚至哪个种族里,真正的“另类”(原谅我使用这个用得太滥的词)绝大多数都是凄凉而苦楚的。只有那些把“另类”作为一个商标贴在身上的“伪另类”,才最能享受到当“另类”的好处。所以,争取当一个伪另类,无疑是我这种既有可能是真另类,也有可能是伪另类的人(毕竟,不到死那一天,无法做出盖棺定论)最明智的选择。我深知这一点,并决心为成为一个伪另类而奋斗不息。
好了,奇谈怪论,毕竟不宜说得太多,就此打住。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1 10:26:43 +0800 CST  
@大同行证 2012-02-12 17:07:40
小说家写散文是比较好看的。那时写小说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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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早已经开始写小说,我从一开始写文章,就是从小说开始的,散文是在写小说很多年后,突然才开始写,而且写得不多,实际上就以上这些还拿得出手,后面没写什么散文了。今年打算空了写写,另外在2001年,写了个<郭家桥>的长散文,没写完,今年打算把它写完。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2 19:36:22 +0800 CST  
@jcyou 2012-02-11 19:58:56
老雷的号又找回来了?马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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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哈
楼主 雷立刚  发布于 2012-02-12 19:36:51 +0800 CST  

楼主:雷立刚

字数:29083

发表时间:2012-02-06 23:2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10-01 23:30:04 +0800 CST

评论数:13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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