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们(之一):大黄

大黄是只狗。
虽然叫“大”黄,却是只小狗,母狗,刚刚出满月,呆萌可爱,是只金毛。
因为喜欢狗,小区二号楼二单元老杨二十多岁的儿子,从同事家刚出满月的一窝金毛崽子里,挑了一只小母狗,准备自己养,但是结婚才两年的媳妇不愿意,因为还没有孩子,就把它放在了自己的父母家里。
从来没有养过狗,老杨两口子都不喜欢狗,儿子突然弄来了一只,又无法拒绝,无可奈何之下,就只好留下了。
烦死人了!孱弱的小狗,才一个多月大,刚刚断乳,不适应新的环境,不时地呜咽,叫声凄惨嘶厉,穿透力特强,影响休息。而且还随地大小便,家里到处都散发着狗溺的味道。女主人曹女士为此抱怨了好几次,儿子只好买了一只铁笼子,把狗塞进去,情况总算有了一些好转。
看到小区里别的人家的狗都有名字,而且给小狗喂食的时候,怎么着也得喊它一声,老杨两口子也想给小狗起一个名字。但是,懒得动什么脑筋,见到小狗的毛色黄不拉叽的,为了方便喊叫,老杨就顺口给它起了一个“大黄”的名字,还算贴切。
才几个月呢,大黄的身体就像是吹气球一样,一下子就长到了三四十斤,笼子里盛不开了,只好让大黄在笼子外生活。大黄虽然温顺,但是仍旧调皮,对一切充满好奇,天天在门厅和卧室里转悠,就像是在巡视,而且吃得特多,仍旧在家里便溺,屋子里的气味,可以把人熏倒。为了让它养成在外便溺的习惯,老杨一天要牵着大黄到小区的广场上遛好几次,但是转悠一圈回来,大黄还是会在家里便溺。老杨气愤不过,就用笤帚打了大黄两次,还真的管事,忽然有一天,大黄竟然不在家里面大小便了。
虽然如此,老杨两口子仍旧不怎么喜欢大黄,尤其是杨夫人,特别厌烦大黄身上的味道。只有家里五岁的外孙小亭亭,因为有了大黄,过去是一个星期和爸爸妈妈到姥姥家里来一趟,现在好么,一个星期就会央求爸妈来个三四次。喜欢动物是孩子的天性,尤其是温顺的、毛茸茸的动物,是孩子们天然的朋友。为了和大黄玩,有时候亭亭干脆就不走了,就住在姥姥家里,自己睡觉的时候,还要大黄趴在自己的床边。
女主人是一位刚刚退休的企业会计,姓曹,五十六七岁年纪,特别喜欢干净,甚至有些洁癖,最让她受不了的,是大黄年纪轻轻的,竟然开始掉毛,家里的地板上,到处是一撮一撮的黄毛,特别难收拾!曹女士对于狗,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的,她没有遛过狗,甚至都不喂它。可是,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心软的她,又不忍心让大黄饿着,就胡乱地弄点馒头什么的,或者是舀出一勺子狗粮,扔进狗食盆子里,然后没好气地对跟在屁股后面的大黄说一声:“吃”,就赶快躲得远远的了。
狗是感性的动物,如果与我们共同生活,不经意间,就会把我们视为主人和朋友,许多朋友之所以狗们,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忠诚,还因为它们的弱小、呆萌、​无助、乖巧和纯真,以及我们对于生命的怜惜与呵护。
逐渐地,曹女士竟然喜欢上了大黄。
曹女士的丈夫杨先生,是一个人生经历十分丰富的人,性格特点明显。过去曾经是济南一家制造企业的业务副经理,因为一次与关系单位的业务互动,私下里拿了一万元钱,结果被告发了,就撤了职。那时候,他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五十岁出头,因为人生的巨大挫折,造成了心理的空落,心智骤然发生了改变,从一个十分理性的人,变为了一个特别感性的人。小事特多,喜欢重复,看着一切都不顺眼,天天都是张家长李家短的,几乎抱怨所有的人,同事,邻居,家人,小区的门卫,仿佛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他。
文静的夫人知道丈夫的性格和遭遇,又不好逆着,忍让的同时,也有一些逃避,因此夫妻交流困难,感到心里十分孤独。干什么呢?虽然喜欢整洁,十分讨厌动物,为了解闷,也为了儿子,就把一些心思放在了大黄身上。
不接触便罢,一接触,曹女士忽然发现了大黄有别于人类的一些秉性和品质。大黄虽然是个畜生,但是最大的特点,就是友善、驯服、殷勤和忠诚,在行为表现上,几乎从不拂逆自己主人的意志,甚至就是逆来顺受,而且最大的优点就是默不作声,没有责备,没有反抗,没有怨言,而这是曹女士生活中所期盼的。
大黄是一只金毛,十分聪明,与曹女士天天的互动,已经对女主人有了依赖,而且开始粘人。曹女士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一刻也不离开,就像是一个影子。女主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它就会温顺地趴在她的脚边。曹女士到床上休息,它就会跟到床边趴下来静静地等待。如果女主人不经意地翻个身,移到了床的另一边,大黄也会跟着走到床的另一边。
现在,每次吃饭,都是女主人喂大黄,让它吃饱了自己再吃。每天都要带着大黄外出遛弯,一天多次,上午一次,中午一次,晚上一次,如果想起来,夜里十点也会带着大黄到小区的广场上转一圈。每次带大黄外出,大黄都特别得高兴,它喜欢外面的世界,喜欢广阔的空间,喜欢自由的伸展。一看到女主人穿衣服,马上就会跑到门口的穿鞋柜上,把拴束自己的绳子叼过来,它知道,女主人就要带着自己出门了。而且对于它最重要的,只有外出遛弯,才可能遇见同类,它喜欢在灯杆下、冬青旁和草丛里嗅来嗅去,分析着同类的气息,想象着与异性同类浪漫的艳遇。
一年以后,大黄长大了,成为了一只英俊潇洒的狗,就像是一个美男子,浑身披满了金黄色的毛发,熠熠发光,尤其是脖子下面的胸毛,蓬松而飘逸,几乎已经触到地面了。还有那两只熠熠生辉的眼睛,乌黑晶亮,充满着精神。最优美的,是在它奔跑的时候,浑身的金毛,飘然飞动着,俊逸洒脱,就像是在飞翔。
女主人的哥哥曹先生也不喜欢狗,住在济南的华福国际,是一位有着六十年代初饥饿经历的人,特别喜欢吃狗肉。正是冬天时候,见到妹妹家养的金毛在一天天长大,才一年多的时间,竟然长到了八十多斤,因此垂涎欲滴。有一天,曹女士来到了曹先生的家中,吃饭间,就与妹妹开起了玩笑,商量说:“把你家的狗杀了吃肉吧,天天吃得这么多,多浪费啊,一年还不得花个五六千啊!这么大的个子,怎么着也能杀它个六七十斤肉,十天半月也吃不完!”
楼主 五代泉人  发布于 2018-04-12 09:17:15 +0800 CST  
没有爱狗者?
楼主 五代泉人  发布于 2018-04-17 22:30:26 +0800 CST  
@五代泉人 2018-04-17 22:30:26
没有爱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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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只金毛。
楼主 五代泉人  发布于 2018-04-25 20:36:19 +0800 CST  

楼主:五代泉人

字数:2410

发表时间:2018-04-12 17:17:15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28 13:41:38 +0800 CST

评论数: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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