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剩两论”可曲终谢幕了——写在资本论第1卷出版150周年之际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可以曲终谢幕了
——写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之际

很多人,尤其是马克思理论辩护士,看到这个标题一定会很惊讶,而且还会条件反射的不时发出轻蔑的表情,这一百五十年间,不知有多少大大小小,有名无名类似的人物做过这种尝试,均未能撼动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基础,岂能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来做如此的宣布,纯属蚍蜉撼树,简直不可思议。

对马辩士的这种反应和认识,本人也是意料之中,并不感到奇怪。当然,本人既然敢于做这样的宣布,并非出于一种感情用事,靠哗众取宠,捏造事实,炮制概念的手法,而是本着实事求是,重在证据,以理服人的精神,用事实说话。

终结劳动价值论的第一证据:价值的实体仍是使用价值。对于这个问题,马辩士在批评以往的经济学家没看到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区别,并以马克思的这一区别来对外炫耀,可实际上马克思看到的也只是价值背后的劳动,而并没有看到劳动的背后却是生活资料代表的使用价值,或者虽然看到了,但认识不到。具体详见本人《劳动的实质是使用价值,价值的实体就当属使用价值》①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在胡批乱证商品的价值和价值量》②两文。

终结劳动价值论的第二证据:马克思无法用科学原理解释劳动力或劳动能与劳动对象之间是如何带来增量的关系,只知现象,不知现象背后的原理。具体详见本人《科学原理证明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不具相同量纲的比较量》③和《马克思揭示的是什么秘密,其隐瞒的又是什么秘密》④两文。

终结劳动价值论的第三证据:马克思混淆物理性,生理学,社会学在经济学上的意义。从物理学角度看,劳动力与机械力没什么不同,都是人在利用工具或对象支出一种力。从生理学角度讲,工人与劳动力不分离,但站在经济学角度,两者却是可分离的,否则劳动力何以能够成为商品出售?此外,经济学只言计量,不言什么“创造”,什么“可变”的东西。具体详见本人《马克思“价值转移论”是在混淆生理学和经济学的视角和意义》⑤一文。

终结劳动价值论的第四证据:时间量并不能反映真实的劳动量。我们知道测量距离的公式是,“距离=速度×时间”,如果把速度去掉,变成“距离=时间”,那必然成了不伦不类的荒谬东西。同理,如果我们用时间对劳动进行测量,也必须是“劳动量=劳动力支出密度×时间”,倘若把“劳动力支出密度”去掉,这个时间量还能真实的反映劳动量吗?具体详见本人《劳动价值论的时间能准确反映劳动量吗?》⑥一文。

终结剩余价值论第一证据:马克思首先提供不真实的史证,用虚构,夸大的手法对历史事件进行肆意裁剪,抹黑资本家和资本积累。具体详见《“圈地运动”含有多少真实的“悲情”?》⑦一文介绍。

终结剩余价值论第二证据:马克思混淆权力和权利的区别,对公民社会炮制所谓的“统治阶级”,人为制造资本家和工人政治的不平等和权利的不平等,为其推导“剥削”理论做前期铺垫。具体详见本人《马克思“阶级统治论”批判》⑧一文。

终结剩余价值论第三证据:资本家跟工人同为政治地位权利地位皆平等的劳动者,双方合作共创,协议分配,各得其所。资本家可以身兼经理人和投资人,也可以是单纯的投资人。资本家在生产活动中付出了以智力智慧代表的脑力劳动,资本家的分配所得无不是其劳动应得。为此,所谓谁对谁的“无偿占有”没有任何“不劳而获”的事实依据。具体详见本人《按资分配的背后仍然是按劳分配》⑨和《资本家的劳动所得为什么不能以其工资科目的数额来衡量》⑩两文。

终结剩余价值论的第四证据:马克思未能认清工人跟工资的关系和工人跟产品的关系有什么区别,并以此错误的援用等价原则进行推理,推导出所谓“资本与劳动不等价交换”的错误结论。实际上,马克思承认并假定工人支出的劳动力与资本家的支付的工资是等量关系,因等量而等价,而工人与产品的关系则不是交换关系,而是资本家在委托工人从事劳动加工,因而是委托办理的“委办关系”,并不适用交换的等价原则来衡量。具体详见本人《马克思剩余价值论是乱用等价原则推导出来的荒谬产物》⑾和《地主跟佃农是租赁关系,资本家跟工人则是交换加委办关系》⑿两文。

终结剩余价值论第五证据:马克思关于资本家的所谓“无偿占有”的逻辑,实际上跟市场上一个鸡贩子的逻辑毫无二致。具体详见本人《马克思“千年思想”的剩余价值论不过是卖鸡者奇思异想的“下蛋母鸡论”》⒀一文。

马辩士但有不服气者,请在这里公开论战,或到本人相关的主题文章去反驳。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真理越辩越明。

下面是上述主题文章的链接地址:

①《劳动的实质是使用价值,价值的实体就当属使用价值》
http://bbs.pinggu.org/thread-5500525-1-1.html

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在胡批乱证商品的价值和价值量》
http://bbs.pinggu.org/thread-4939462-1-1.html

③《科学原理证明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不具相同量纲的比较量》

④《马克思揭示的是什么秘密,其隐瞒的又是什么秘密》
http://bbs.pinggu.org/thread-4856944-1-1.html

⑤《马克思“价值转移论”是在混淆生理学和经济学的视角和意义》
http://bbs.pinggu.org/thread-4603465-1-1.html

⑥《劳动价值论的时间能准确反映劳动量吗?》
http://bbs.pinggu.org/thread-5546653-1-1.html

⑦《“圈地运动”含有多少真实的“悲情”?》
http://bbs.pinggu.org/thread-4091617-1-1.html

⑧《马克思“阶级统治论”批判》
http://bbs.pinggu.org/thread-3989483-1-1.html

⑨《按资分配的背后仍然是按劳分配》
http://bbs.pinggu.org/thread-4109442-1-1.html

⑩《资本家的劳动所得为什么不能以其工资科目的数额来衡量》
http://bbs.pinggu.org/thread-4653012-1-1.html

⑾《马克思剩余价值论是乱用等价原则推导出来的荒谬产物》
http://bbs.pinggu.org/thread-4160629-1-1.html

⑿《地主跟佃农是租赁关系,资本家跟工人则是交换加委办关系》
http://bbs.pinggu.org/thread-4875811-1-1.html

⒀《马克思“千年思想”的剩余价值论不过是卖鸡者奇思异想的“下蛋母鸡论”》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16 16:39:17 +0800 CST  
③《科学原理证明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不具相同量纲的比较量》

http://bbs.pinggu.org/thread-3345734-1-1.html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16 16:43:35 +0800 CST  
@纳萜ABC 2017-05-17 1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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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搭好了,不见演员出场。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19 22:54:43 +0800 CST  
马氏称:“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的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资本论》第一卷 商品)

这就奇怪了,阶级是你马氏划分的群体,如果群体不是由一个个的个人组成,那么这个群体是什么东西呢?个人不负责任,何来群体负责任?皮之不存,毛之焉在,这不是典型的唯心论是什么?

马氏在唯心论基础上玩弄“人格化”的手法,面对具体的资本家在生产中的角色和作用,他心虚了,无法抹杀,只好虚拟一个资产阶级的稻草人在“剥削压迫”无产阶级。很明显,马氏的目的不仅要制造劳资矛盾,更重要的是要挑起公民和其政府委托代理人之间的矛盾,意欲抢夺和独占政权,把刑事犯罪当作所谓的“正义”行为,给罪恶涂上“壮丽”的色彩。

相关的批判文章详见:《从马克思对资本“人格化”的手法看其所谓的“价值转移”》
http://bbs.pinggu.org/thread-3775512-1-1.html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1 12:05:31 +0800 CST  
@若水_0_ 2017-05-21 16:29:41
楼主需要认识到,理论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解决问题
资本论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楼主你的理论如果能同时保证劳资双方的利益,我们照样支持你
只是说资本论有问题,这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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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逻辑,人类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来自于对病菌病毒的抵抗,所以人们要不断制造和感谢病菌病毒不成?社会的治安状况不断改善是来自于对犯罪活动的打击,所以社会要不断制造和感谢犯罪活动不成?

既然历史上一个有组织犯罪的理论基础来自于这本书,而且这种犯罪行为至今还在一定范围和程度残存这,如今对它给予揭露和批判,其本身就是意义。

至于如何保证劳资双方的利益,首先要看你这块地皮上是否存在“劳资”双方,还是原来就是乌鸡国,没有完全意义的“劳资”双方,而是地地道道的“主奴”双方。解决了人与人的关系和乌鸡国性质,你才有资格去讨论劳资双方,以及劳资双方的利益。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1 17:37:45 +0800 CST  
一个馒头给人吃,人可以创造出N个馒头,因此这个馒头的使用价值是N价,这是社会学;一个馒头给狗吃,狗无法产出更多馒头,只有消耗,因此给狗吃的这个馒头的使用价值就回到其成本价来,这就是经济学。

那么马氏在论述劳动力商品时,是不是在社会学和经济学之间搞劈腿?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2 09:28:55 +0800 CST  
马氏的劈腿动作就是:扯经济学的话题,表社会学的关系。马氏如此搞“两栖作战”,这本来就属混帐,居然赢得马辩士赞口不绝,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以什么“伟大发现”来顶礼膜拜。这不知是马博士的学识水平不高,还是马辩士的理解能力不强,抑或另有原因,那就是宁可让马氏身着新衣,马辩士也不可言破。否则,马菩萨一倒,神倒徒孙散,那些一向靠马饭养活的人估计就得另找活路了。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2 21:54:50 +0800 CST  
@QQ无限 2017-05-22 22:42:38
马克思,本来就是唯恐世界不乱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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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可是,人一旦入了魔鬼教,与魔鬼为伍,唯恐世界不乱就是其职责所在了。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2 22:48:18 +0800 CST  
马氏很多的概念和含义使用的是迂围曲折的哲学表达方式,人们只要把马氏哲学方式省略的内容用物质过程还原出来,不仅是理解其表达意思的需要,而且还可看到,那些被其忽略的地方恰恰是其无法跨越的“卡夫丁峡谷”。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4 09:24:40 +0800 CST  
价值与产品的关系。马克思那个著名的结论“资本家无偿的占有了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价值”,在这里,马克思把价值跟产品联系起来,其中跳跃的物质过程是,工人消费生活资料,转化和付出了劳动,产品是劳动的成果,产品与生活资料包含劳动价值,两个劳动价值经过大小折算形成量差,于是就得出所谓的“剩余价值”。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6 16:19:00 +0800 CST  
劳动是生产产品的成本代价,如果直接理解为某人占有这个成本代价,显然属于不知所云的东西,马克思却用哲学方式进行委婉曲折的表达,所谓占有“剩余价值”,并非是要占有“剩余劳动”,最终是要占有“剩余产品”。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7 11:08:53 +0800 CST  
@发丝飞雪 2017-05-27 21:31:50
资本运作雪球越滚越大,劳动力付出越整越穷,对还是错,人间有对错,一个良性循环,一个恶性循环,导致的矛盾,就是枪杆子出政权,枪杆子出资本,谁力量大,资本归于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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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运作是资本背后的资本家复杂劳动的运作,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在量上的自乘和倍加,这种差距扩大没什么奇怪。倒是“劳动力付出越整越穷”是需要讲明的,怎么个“越来越”法?如果以谁的拳头大为准,就不需要我们在这里讨论了。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7 22:37:31 +0800 CST  
@土豆带泥 2017-05-28 09:09:59
楼主只需回答,我劳动的报酬是不是我劳动创造的全部价值?
如果是,资本家怎么活下去?
如果不是,那么报酬之外的价值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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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资本家合作生产,劳动共创,然后产品协议分配,一分为二,各得其所。哪里存在谁单方创造,谁的产品部分到哪里去的问题?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8 22:35:27 +0800 CST  
@男魔法师2017 2017-05-28 18:52:50
资本家作为劳动者付出管理劳动
获取报酬
和作为资本方投入资本
获取利润
根本是两回事
你连这都没搞清
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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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作为经理人获取管理劳动的报酬,同时身兼投资人,又获取投资人劳动的利润报酬,两部分均为自己的劳动报酬,何以“没搞清”而“悲夫”?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5-28 22:41:31 +0800 CST  
劳动力价值与劳动价值的关系。马克思所言的劳动力价值是以生活资料为基础,用上一环节生产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价值来表述,而此次的劳动价值则是此次劳动力支出的劳动带来的产品,再以生产此产品所需要的劳动价值来表述。这样,弯子绕来绕去,实际上就是在对比生活资料和产品的两个量,只不过是在价值的层面表现而已,即所谓的“劳动价值大于劳动力价值”,因为产品大于生活资料。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6-04 23:53:08 +0800 CST  
资本与劳动的不等价交换。这个哲学表述跟上述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差不多,是从产出和投入的角度看问题,产出是劳动所为,资本只是“价值转移”,也就是所谓的成本抵扣,产出大于投入的量差部分,归于资本家,而工人没有份,所以整个生产过程就形成资本家与工人的不等价交换。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6-05 23:45:57 +0800 CST  
实际上,资本家与工人的交换止于工资购买劳动力的过程,劳动力与劳动对象之间并不是交换关系,而是资本家委托工人在对劳动对象进行劳动加工,从而劳资之间形成委托办理的“委办关系”。马克思显然在用瞒天过海的这种哲学方式,试图省略和跨越生产这个物质过程,从劳动力直奔劳动对象,并建立起交换关系。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6-08 23:53:25 +0800 CST  
@freeonlyeagle 2017-06-13 02:30:03
可怜的娃,累不?这世上还没有人能驳倒马克思,任何试图这样做的只不过是在证明马克思的正确和自己的无知,如果有,请参见上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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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标签很容易,要你证明“世上还没有人能驳倒马克思”估计对你就困难了。否则,你来为马氏辩护一下,试试看。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6-14 10:43:10 +0800 CST  
@木香瓜 2017-06-13 02:06:10
肾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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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马氏所谓的“剩余价值”实际就是肾余价值,如同屎尿。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6-14 10:52:39 +0800 CST  
@海旻2016 2017-06-19 09:58:34
不学无术,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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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不学,有没有术,均在相关主题里,有本事就去反驳,你空放屁算什么?
楼主 he_zr  发布于 2017-06-19 11:19:13 +0800 CST  

楼主:he_zr

字数:19027

发表时间:2017-05-17 00:39:1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9-15 21:39:58 +0800 CST

评论数:41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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