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产还是剖腹产?”:生小孩纠结的新版本——有关“陕西榆林产妇跳楼案

“顺产还是剖腹产?”:生小孩纠结的新版本
——有关“陕西榆林产妇跳楼案”

文/柯镌(微信kejuan07)

“陕西榆林产妇跳楼案”回顾:2017年8月31日下午,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26岁待产孕妇马茸茸因产前疼痛多次要求剖腹产,两次走出待产室和家人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医院视频还显示当时马茸茸跪在家人面前(目前尚未得知马茸茸是为了跪求家人同意剖腹产还是仅因难忍疼痛而下跪),她一直未能如愿,一再被拖延性、策略性拒绝:“再坚持坚持”、“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20时左右,马茸茸无法忍受腹内的剧痛和欲剖腹产而不得的怨怒和苦闷,走到待产室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目前尚未得知是因家属方或医院方的责任造成了这一人间惨剧,双方各执一词,正在剧烈争执中。

“保大人还是保小孩?”的纠结刚走不远,待产孕妇家属方和医院方(包括相关医护人员、特别是主治医生,下同)就又迎来了“顺产还是剖腹产?”的纠结。
待产孕妇宫口开得快、生娃顺溜的,自然皆大欢喜;待产孕妇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不剖腹产的,也好办,医院方告知家属不剖腹产大人小孩都保不住,相信不会有家属脑残到“为了省钱省事,死也不剖腹产”。
但待产孕妇可不都是以上两种类型的,不少待产孕妇是“疼了好久但宫口还窄,还不宜进产房;或是进了产房好久,用尽全身力气还是生不出来”的这种。这些比较难产的待产孕妇,她们大多都是希望或直接要求实施剖腹产的。
对这种较为难产、提出改剖腹产要求的待产孕妇,家属方和医院方就纠结了:继续要求孕妇顺产还是改为剖腹产?对家属方,“顺改剖”将带来费用升高、婴儿健康可能受影响、今后再生育胎数将要被迫减少、至少隔四年才能再要下一胎等麻烦;对医院方,“顺改剖”将带来手术风险剧增、剖宫产率增加导致被上级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或扣奖金等麻烦,虽然能增加医院住院收入,但不足于成为医院方选择剖腹产的动力。
基于尽量避免以上麻烦的考虑,家属方和医院方一般是采取拖延性、策略性拒绝。家属:“再忍忍”、“再坚持一下”等;医院:“经检查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一开始不要求现在才要求剖腹产,风险太大,一时准备不来,麻醉医生不在,还不如继续用力生”等。
家属和医院双方对顺产的期待和对剖腹产的拖延性、策略性拒绝可就苦了待产孕妇:要求得不到回应,疼痛还在持续、甚至加剧!产前疼痛的剧烈程度,从马茸茸选择以“跳楼身亡”来止痛可见一斑!

对较为难产的待产孕妇,家属方虽有纠结,但一般还是倾向于听从医院方的专业、权威意见,可以说,95%以上的情况下,只要医院方坚持顺产或是剖腹,家属方不会坚持反对,毕竟在保证生命安全和健康上,医院更专业。同时,保证待产孕妇和将诞婴儿生命安全这个底线不能破,破了这个底线,会带来更大的麻烦、甚至是无可挽回的悲剧。
但医院方处理起自身的纠结来就没那么容易,特别是主治医生,一旦考虑到自己会因实施剖腹产而背上更大的风险和自己将可能被扣奖金之类,实施起拖延性、策略性拒绝来,将会更加坚决和娴熟。

“陕西榆林产妇跳楼案”中,医院方最终没有对马茸茸实施剖腹产,有两个版本。家属方的版本(版本一):“妻子两次出来说疼、想剖腹产,我都同意了;反倒是医生检查完表示一切正常,跟我说马上就能顺产,不用做手术。”,家属方最终没有强硬坚持要剖腹的诉求,听从了院方意见;医院方的版本(版本二):“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
版本一中,家属完全没问题,医院方一错在故意忽略尚处于清醒状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产妇本人的强烈诉求;二错在低估了待产孕妇的忍受疼痛阀值,拖延过久,造成产妇心理崩溃;三错在未做好待产室周边防护加固措施,相关医护人员疏忽大意,让轻生的待产孕妇钻了空子,酿成了惊天惨祸。另外,假若此版本属实,那么医院目前的所作所为就是试图混淆视听、隐瞒事实,错上加错!
版本二中,家属很有问题,不尊重产妇真实意愿、过于考虑家庭利益、自私冷血等;但医院方还是有错,除了具有版本一中的所有过错外,医院方还错在缺少专业自信,过于依赖家属的意见,未能利用自己的专业和权威做好引导,未能有效排除家属不专业的干扰因素实施正确决策,反而出于对“医闹”等医疗纠纷的忌惮,选择了让家属主导决策。

马茸茸的死很不寻常,她将会被很多人记住,甚至可能进入医疗史史册,因为她为医院创造了一种新的风险:待产孕妇不堪产前疼痛而寻死的风险。待产孕妇疼痛现象很常见,但将疼痛升级为轻生危险的,自马茸茸始!本案中的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及相关医护人员将会得到什么处理,目前尚未有结果,但我们从中可看出:在处理“顺产还是剖腹产?”的纠结上,医院方过于保守,过于严格遵循“家属不签字医院就不动”规例,并不见得有多稳妥,待产孕妇的自愿诉求、承受疼痛极限、产前情绪、人身安全不可忽略!

有人认为,目前医院方对家属过度的权利让渡,让家属意见成为主导意见,是在医疗纠纷尤其是“医闹”频发的背景下,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
——但,这种“无奈之举”伤害的是众多前来就医的患者及其家属的权益,虽然这些患者及其家属中可能存在一些蛮不讲理、喜欢闹事者,但大多数患者及其家属是通情达理、不搞“医闹”的,他们的正当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医院方因为对“医闹”等医疗纠纷的忌惮而不敢实施最正确的医疗决策,将会威胁越来越多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这一点急需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并实施有效措施,极力遏制这种“无奈之举”带来更多、更广泛的伤害。

目前,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正在努力通过媒体和各种平台试图撇清或减轻自己方责任,依笔者看,这些努力是徒劳的,真相自有相关责任部门核实、查清,榆林一院作为案件当事人,不具备“自证清白”的资格。
另外,希望榆林一院能够认同并实践这点:医院作为服务大众的医疗机构,肩负着比任何个人大得多的社会责任,医院的工作核心是救死扶伤,为大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而不是汲汲于在医疗纠纷个案中免责。医院尤其不要试图通过采用非法手段来免责,任何试图隐瞒真相和混淆视听的做法都是愚蠢至极的,都会给医疗系统的公信力和形象带来致命伤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欢迎原链接分享,需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号镌文润心:kejuan07。谢谢!)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者如有需要,可联系笔者删除。)





---
镌文高崖朗月照,润心大江清风来。
(朋友们想看柯镌其他诗文可百度或360搜索“柯镌”)
楼主 柯镌01  发布于 2017-09-07 21:29:03 +0800 CST  
摘录一网文(写得不错):作为一项长期执行且深入人心的制度,“家属不签字,医院不手术”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但凡事总有例外,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病人家属或者患者本人不能依据现有的常识进行判断的时候,医生要有临机处置的权力。
作为非医学专业人士,家属其实是没有任何专业判断能力来决定患者(产妇)的治疗(分娩)方案的。但是医院为了推卸或者说避免承担可能的风险麻烦,而将所有的风险通过家属签字的方式,转嫁给家属,让家属的签字“一字千钧”、“一票决定或一票否决”,这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
楼主 柯镌01  发布于 2017-09-13 13:49:12 +0800 CST  

楼主:柯镌01

字数:2773

发表时间:2017-09-08 05:29:0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9-14 02:42:33 +0800 CST

评论数: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