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不同不等于是敌人

(所谓百万字,也就是一些论坛里的口水的颠来倒去,恐怕这样的百万富翁在网络时代是无数的吧)——

----闹了半天,您不是怀疑,而是结论。看来,我对您心灵的黑暗刚愎还是想当然地低估了。

楼主 桃木  发布于 2009-08-31 01:16:28 +0800 CST  
您以为您在上述辩论过程中丢盔卸甲的地方还少吗?我并没有给您罗列出来。

就您上面这大贴来说,从“木剑:不要惹起我的情绪,如果我象某些人,恐怕就要和你纠缠于所谓事实的枝节,但我不会”,到“关于事实的真相的侧面我这里谈一个例子”直到末尾,整都在说凭您自个儿的口‘纠缠于所谓事实的枝节’。您这样自相矛盾的行文不也过于自掌其嘴了吗?又要表现自己的‘高尚’,但是却表无可表,结果就滑到自己申明的‘不屑于’的‘枝节纠缠’上去了,您就真的没有一点儿感觉?
在您看来,您根据您的感觉指出了您所没看到过的我的‘细节’,乃是您的深刻的分析,而我针对您指出的细节进行辩驳,居然就是“证明了挑起这种无法证明的细节争论的人恰好是内心虚惶,而且涉嫌故意转移话题和视线扰乱局面,将真正需要直面的道理和事实逃避过去)的个别细节的纠缠不再回复。”
看来以您的意思,是必须由您猜测了某一个细节,然后我不做声,然后您再高叫‘你被我点破了,心虚’(您的原话大意罢?),然后您才可以满意了?
很无聊,很讨嫌!


我以为您还是要踏实一点,改变您已经暴露太多次数的坏习惯!
就是您的上上个回贴中,您说“所谓百万字,也就是一些论坛里的口水的颠来倒去”,请问论据何在?
倘若您只是表示一下怀疑,那么我自然只能说您‘心灵幼狭’,但您却是在下结论,请问,给别人下结论的时候不需要证据?
您做这样的事情已经很多次了吧?需要我罗列一番么?
所以我始终认为,您在发表“主题是动机与人格论和探讨扭曲与失真性意志的区别”之类的宏论之前,您必须要补一下道德与法律常识的课,您需要把这个坏习惯改掉!不然,再高唱什么“主题是动机与人格论和探讨扭曲与失真性意志的区别”之类,也只能是黑色的幽默!

好笑至极!

您请抹罢,我不在您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了。诸君看了他后面的贴子,有疑问的,到前面找答案去。就此拜拜。。。
楼主 桃木  发布于 2009-08-31 14:14:40 +0800 CST  
不好意思我再加一句话:
您说:“要抹黑你,我还迟了点,是我这个人一直不那么狠的结果。”

----我说,您已经狠到以‘据说’和‘大意’的手法指责我“试图强暴女性身体”的份上了,您还嫌您‘不那么狠’?
莫非您一定要找到我捅刀子才甘心啊?您可是真的不狠哪!

楼主 桃木  发布于 2009-08-31 14:20:14 +0800 CST  
唯**与小人为难养也!
楼主 桃木  发布于 2009-08-31 14:21:47 +0800 CST  
木剑:你如果觉得那些细节和还不够的话,我觉得你自己的心理素质真正是到了博览不惊的地步。

----您的那些‘细节’,我早已经回复过了。您说您‘看了’,现在看来,您并没有看。而‘博览不惊’的形容,表示您那因我未正面回复而自以为臆测对了的心理又开始生长了。

您纠缠过来,纠缠过去,您自己现在还不自知您的手法是什么吗?别人讲理论,您就说他不爱学习;别人找李锐,您就说他想投机;别人信主,您就说他走投无路;别人进公民教育机构,您就说‘民间小机构’;别人去探求青少年素质教育的路子是否走的通,您就说是‘为了六百元一月的工资来吃饭’并且是‘非法的’;别人为这些事情付出自己几乎全部的精力和金钱,您就说别人‘穷困潦倒’、‘什么都失败了’;别人在您一再得意洋洋的‘细节描述’处作些解释,您就说别人转移话题;别人在您的辱骂后稍微讥刺你几句,您就说别人的工资不及您的一个零头……

您说,您还不知道您的手法在反复这样运用着吗?

您自己声称‘我们根本算不得朋友’,您英雄无比唾沫横飞地说‘你以为我在跟你攀交情啊?’别人的‘贫困’,难不成需要您以‘一个侵犯女性身体的人’的方式来关心吗?那不过是您这个声称自己‘只有思想’的人嘲笑对方的理由罢了。
得意处飞扬跋扈,失利时悻悻于怀,眦睚而仇,阴刻看人,高尚看己,以物为质,以德为名,则全世界皆丑陋不堪,而自己的英名则在自己那狭小的心灵与他人的嫌恶之中不断坚持罢了。
楼主 桃木  发布于 2009-09-01 12:52:30 +0800 CST  

楼主:桃木

字数:28061

发表时间:2007-06-24 04:4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3-01 15:13:04 +0800 CST

评论数:11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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