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民党应如何应对《不当党产处理条例》

台湾国民党应如何应对《不当党产处理条例》
丁礼庭
一直以来就想写这篇文章,但非常遗憾的是,在国内网站上始终搜索不到台湾《不当党产处理条例》(本文以下简称“条例”)的原文,拖到现在,只能根据大陆网上能够搜索到的相关资料来写这篇文章。

大陆媒体大多数都认为此“条例”是民进党利用行政、立法全面执政对国民党“赶尽杀绝”的“多数暴力”!但不管民进党的意图如何,真要想对国民党“赶尽杀绝”,恐怕也只是民进党的“一厢情愿”:即使民进党真的胆敢如此,那么结果必然是“物极必反”,反而给了国民党“置于死地而后生”的机会了!国民党必须坚信台湾民主宪政制度,即使民进党已经掌控行政、立法,台湾尚有司法独立的制度存在,即使台湾的司法也被“绿化”,那么国民党也必须坚信台湾“仍有民心在”,必须坚定不移地和民进党拼2018和2020的选战。换届以后,国民党已经连赢九场小型选举,没有理由灰心丧气、动摇军心、自乱阵脚,重要的是国民党必须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在危机局势中临危不乱,选择正确的应对措施!

首先,最重要的是国民党必须对本党的“历史污点”做出正确、理性的表态,既不能藏污纳垢、也不用粉饰掩盖,必须坦然、虔诚地面对本党的历史过错,承认本党在威权时期的某些错误政策和行动,不但真心实意地向受到伤害的民众道歉,而且向全体台湾人民道歉!并向民众宣布:从今往后国民党将按现有法律运作,并希望对台湾所有党派一视同仁!在此同时,国民党必须清楚明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告诉台湾民众,所有这些国民党的历史错误,国民党已经在“主动地‘主导’”台湾制度民主化进程的实际行动中表达了深刻反省,并在整个台湾制度民主化过程中,国民党不但主动积极,而且居功至伟。而民进党在台湾实现民主宪政30多年以后,再旧事重提,并大做文章的目的也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想让台湾重蹈民进党“一党独裁”的覆辙!国民党必须向全体台湾人民指出:台湾历史上国民党“一党独裁”的沉痛教训已经无法挽回、历史不能重新来过,但这段惨痛历史的教训和警示就是:当今台湾人民必须奋起力阻民进党企图对国民党的“赶尽杀绝”,妄图重演民进党“一党独裁”的历史灾难;并呼吁中间选民给予国民党雪中送炭的支持!决不能让民进党“一党独裁”的“美梦”成真!国民党必须全党动员,大张旗鼓地向台湾人民反复宣传上述观点!

其次,国民党必须向台湾人民明确指明“条例”中违反自然正义和民主宪政法治原则的事实:一是,“条例”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民主宪政讲究程序公正,决不允许对某些个人和团体特设针对性的立法,民主宪政的所有法律条例都必须全民一律平等。国民党清算和交出“不当党产”可以,但条例必须对包括民进党在内的一切政党一视同仁:比如陈水翩女儿陈幸妤曾经公开宣称:“民进党的各位大佬在竞选时谁没有拿过我爸的钱!”是不是同样必须清查!再比如,李登辉时期对“不当党产”的处置到底有没有问题,同样有必要彻底清查!国民党必须全党动员,努力收集这二类相关证据,一旦证据确凿,就必须揪住不放,一追到底!

二是,“法不溯及既往”是民主宪政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对国民党的党产,“讨回”可以,但不能“追索”:只要不违反事发当时有效的法律(不管现在看来合不合理),已经合法地支付的款项,是绝对不能“追索”回来的。用剩下的“不当党产”经司法确认后,可以“上交财政”!对是否合法使用“不当党产”的鉴定标准,就应该以“事发当时”的有效法律为标准,而不能以2016年制定的法律为标准,倒溯历史追求责任。国民党必须全党努力向台湾民众宣传上述法治原则,并重点强调:国民党现有领导人,从连战、吴伯雄到马英九任职时都已经处于民主宪政制度的民主监督中,他们违法处置党产的可能性并不大,恰恰是李登辉处在威权时代的末期,民主监督的局势尚未完善,其违法处置党产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再加上民进党官员在竞选时如果真的使用陈水翩的赃款,那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了。所以国民党必须全党动员,努力收集李登辉在处置党产的违法的证据和民进党官员接受陈水翩赃款用于竞选的证据,一旦查实,就揪住不放,并要求追责!

三是,政党的财务票据应该保存多少年,也应该遵循事发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我不知道台湾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当然,如果事发当时的法律规定至今还在必须保存财务单据的有效期内,那国民党就有责任提交。但在当时法律规定时效之外的财务单据,或者当年法律对政党财务单据的保存年限没有具体规定的话、那么按照“法律不规定,政府就不能随便作为”的民主宪政法治原则,国民党就没有责任提交相关财务单据,即使有,国民党也“可以”拒绝提供!所有,要求国民党提供1945年8月以来的所有财务单据的规定显然是违反这一民主宪政的法治原则的!

四是,民主宪政的另一法治原则就是:有罪责任的证据应该由控方举证,而不能责成被告方“自证清白”!在当时法律规定必须保存的财务单据之外的所有证据,国民党都没有责任提供,都必须由“控方”提供!当然,国民党必须提交反驳民进党不符合事实的指控之证据。

最后,国民党应该组建专门的党务机构专职应对、处理这一相关事务。

举例说明:就目前在台湾炒得沸沸扬扬的“没收叶廷珪财产案”来分析,叶廷珪曾在日治时期担任市议员,战后国民党以“汉奸”罪名没收其全部财产,是符合当时的法律依据的,完全合法合理!至于没收的财产到底是计入党产、还是计入政府财政,按当时的法律两者都合法。这就没有任何问题,既不存在“追索”问题,也不存在“退还”问题、更不存在“追责”问题!至于处置没收财产的财务单据,如果当时的法律规定直至今天依然在必须保存的有效期内,那国民党就有责任提交;如果已经超过了当时法律规定必须保存的有效期,或者当时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必须保存的年限,那么即使是一笔糊涂账,今天的国民党也没有责任提交任何财务单据!至于要想追求没收财产事务中违反当时法律规定的事实,因当事人已经亡故,即使违法事实真的存在,当今的国民党也只是承担公开道歉的道义责任,而不可能让现任国民党及其领导人出来承担法律责任!

2016年9月18日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19 15:33:00 +0800 CST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0 11:22:11 +0800 CST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1 17:25:36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9-22 10:52:55

@bwrktjs 2016-09-22 07:38:04
不党党产是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的财产”,也就是只关注取得问题,至于李登辉还有谁谁谁对于这些“不当取得”的财产,究竟是怎么处置的,是黑了还是捐了,那都是和“不当取得”没有关系的。只要认定当初是“不当取得”,国民党黑了也好捐了也好,都要追回来退给原主,这就是“自然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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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的有道理。
作为政党的经费只有党费,当然还包括公民志愿捐赠用于政党活动的财物。
这和寺庙的财源是一样的,你可以去化缘,你可以接受捐赠,但不能用信仰来强征别人的财物当做寺庙的私财。
民进党就是在查这部分财产,比如国民党没收别人的财产来的那一部分,或者从大陆银行带过去的国库财产,本应作为国库的财产,不能作为党产,比如建立国民党办公大楼,为纯粹的党务人员(政委、书记、团委、妇联等专职人员)发工资之类。
也就是说,不能有用国库的钱搞党务的特殊政党,
至于陈水扁,楼主可能有偏心。根据陈水扁贪污的性质,完全是接收的捐赠用于竞选,如果在任总统期间,这肯定是犯罪,有利用公权力之嫌,但这是为民进党犯罪。如果是在没有担任公职期间接收的,那就不算犯罪,最多违反选举法中的捐赠数额规定(当然,我不知道在台湾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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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再说国民党“不当取得财产”的事实如何鉴定?鉴定的标准是什么?请你们回答这一关键问题!

我的观点非常明白:鉴定“是否”不当党产的标准和依据应该是事发当时的有效法律!在2016年前,国民党取得党产和使用党产都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就没有什么问题!2016年有了新法律,所谓追讨党产,也就只能是:1、国民党用剩下来的余额!2、在1945至2016年之间党产使用过程中违反事发当时有效法律的事实,比如贪污腐败等等!!(这一犯罪可能性最大的就是李登辉!)至于当时法律允许的、已经用出去的财产,是绝对没有理由追索的!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2 14:21:37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9-22 11:17:40

楼主显然对“一党独裁”的理解发生偏差,将民进党的一党独大当做了一党独裁。
一党独裁,是指没有经过民主选择,违背人民的意志,一个政党独断专行,与斯大林金三胖这样的个人独裁是一路货色。
一党独大,那是经过人民的选择,代表人民的意志,如日本的自民党,俄罗斯的俄统党等等,他们不但掌握了行政,还掌握着立法。但是,他们仍然是民主的,他们不会采取党禁的暴力措施扼杀其他党派,其他党派仍然可以和他们公平的争夺民心。只要人民抛弃他们,选择其他政党,他们还是得下台,这就是宪法对他们的约束,这就是宪政民主,既然是民主,一党独大也是人民的一个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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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先生提醒我“一党独裁”和“一党独大”之间的本质区别!我文章中确实有点混淆和忽略了这种本质区别。谢谢先生指教!

不过从概念上来分析“多数暴力”从本质上分析,应该属于“独裁”的范围,尽管不一定是“集权政治制度中‘一党独裁’”。所以,如果民进党运用“多数暴力”把国民党打得趴下,又运用“多数暴力”来维持“一党独大”,那么就完全可能危及台湾民主宪政制度而开启了通往“一党独裁”的发展之路!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2 20:18:54 +0800 CST  
作者:bwrktjs 时间:2016-09-23 07:12:24

金圆券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吗?请国民党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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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券是合法不合理,所以只能取消,不能追索赔偿!即使两岸和平统一,大陆方面也绝对不可能针对金圆券对国民党提出赔偿!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3 11:49:24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9-23 11:35:06   @丁礼庭 2016-09-22 14:21:37
你们一再说国民党“不当取得财产”的事实如何鉴定?鉴定的标准是什么?请你们回答这一关键问题!

我的观点非常明白:鉴定“是否”不当党产的标准和依据应该是事发当时的有效法律!在2016年前,国民党取得党产和使用党产都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就没有什么问题!2016年有了新法律,所谓追讨党产,也就只能是:比如贪污腐败等等!!(这一犯罪可能性最大的就是李登辉!)至于当时法律允许的、已经用出去的财产,是绝对没有理由追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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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党用剩下来的余额!2、在1945至2016年之间党产使用过程中违反事发当时有效法律的事实,  当然有个法律时效问题。但是,现在的民进党并不是在追究是否合法,而是在追究“不当”,也就是回归正义。
也就是说以前那些用国库的钱支撑党务的事,比如,用国库的钱支付党的书记委员的工资等,全都要停止和收回,这就是现在的法规。
这样做的目的,是取消“特殊党”,使得所有的政党处于公平的竞争,这就是回归正义。
如果不这样,任何人组织一个政党国库就拨付工资养些书记委员,那就非常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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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说“转型正义”就要“也就是说以前那些用国库的钱支撑党务的事,比如,用国库的钱支付党的书记委员的工资等,全都要停止和收回,这就是现在的法规。”但自然正义的原则和民主宪政的法治原则够规定了“法不溯及既往”,就是只能收缴我上面跟帖说的二大内涵:“1、国民党用剩下来的余额!2、在1945至2016年之间党产使用过程中违反事发当时有效法律的事实,……”国民党已经付出去的党工工资是绝对不能追索回来的!你2016年立法的法律内容,只能针对立法时效以后的事物,而不能“溯及既往”后过头去执行!这是自然正义和民主宪政的最基本的法治原则!所以,对于支付党工工资,停止支付可以,但已经付出去的绝对不能收回!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3 12:02:34 +0800 CST  
作者:bwrktjs 时间:2016-09-24 08:22:26

国民党付出去的工资当然不会退回,别说国民党了,就算资本家破产,其付出的工资,或者应付的工资,都是优先从债务清算中受偿支付。付的工资和财产的不当取得是两个无关的法律关系。至于你现在还要付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在清算中优先受偿而已。楼主把这搅在一起说就是搅混水别有用心,无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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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说的:“不当取得财产,当然应该返还。”我已经界定得非常清楚了:“1、国民党符合司法当时法律的所有开支之后用剩下来的“不当党产”余额!2、在1945至2016年之间党产使用过程中违反事发当时有效法律的事实,……”,也就是说,已经符合司法当时法律的所有已经用出去的开支是不能追索回来的!

我也请先生解释一下你理解的“不当取得财产,当然应该返还”包括哪些内容。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4 10:12:26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9-23 11:53:37

“多数暴力” 那是民主的更深层次问题,也就是如果民主不受限制,必然产生的弊病,形成恶的民主。
既然你承认可能出现“多数暴力”,如何制止“多数暴力”就是一个问题,本质就是限制人民的立法权!谁能限制人民的立法权呢?再深层次追问下去,就出现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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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说的不错:“‘多数暴力’ 那是民主的更深层次问题,……”所以,归根结底,从根本上说,民主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则,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程序必须公正”!在理论上,民主宪政必须杜绝“多数暴力”,但在客观实际上,“多数暴力”是不可能彻底杜绝的!不要说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绝对的事物,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多数暴力”一旦被“赶尽杀绝”,那么物极必反,民主宪政就一定受到危害!比如先生说的反对多数暴力“本质就是限制人民的立法权”!

所以,限制和减少“多数暴力”的有效措施,只能是通过充分的言论自由对所有社会问题充分自由地讨论,使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真理能够顺利地走向大众!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教育民众、启蒙民众、提高民众民主的政治素质问题!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5 11:35:17 +0800 CST  
作者:鬼束束鬼通天阙 时间:2016-09-26 10:28:39   我再请问,蔡英文接让民进党主席时,民进党是负债两亿多元,民进党本身更没有党产,试问,民进党如何执政?又如何成为国会多数党?!没有党产,国民党就垮了吗?如果这样,国民党有什么条件成为一个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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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6 15:19:34 +0800 CST  
作者:鬼束束鬼通天阙 时间:2016-09-26 02:10:43

楼主一再为国民党党产护航,看来只是因为心中被专制洗脑的民族主义情感作祟。而且还认为国民党有党产是天公地义,如此背离现代民主政党理念想法,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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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哪里、哪些文字能够证明我“一再为国民党党产护航,……认为国民党有党产是天公地义”?还请先生拿出具体实施,不要说空说无凭,就是血口喷人,也没有人会相信!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6 15:24:30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9-25 21:13:30

“言论自由”是必须的。遗憾的是,“多数人暴力”和“个人独裁”并没有本质区别,首先,暴力就可以打击言论自由,比如早期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就是革命苏区的多数人暴力,那是不允许土豪的言论自由的,希特勒也是德国人民选上去的,也不允许犹太人的言论自由。
教育是起不到限制暴力作用的,甚至恰恰相反,不管是希特勒或者“打土豪分田地”其实都是“教育”的结果,就是用利益诱骗的结果,每个人都有利己思想,教育者本人也有利己思想,如何教育和启蒙,如何提高?
“有时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有前提:什么是真理?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证明少数人掌握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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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反复指出,所谓真理就是:“在某理论指导下的实践的结果,如果符合‘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那么这种指导实践的理论就是真理!”

也就是说“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就是鉴定真理的标准!

正因为真理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所以真理就一定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也就是为什么只要具有充分的言论自由,符合最大的是人利益的真理就一定会被大多数人所承认、所掌握!而纳粹及一切集权政治制度缺乏言论自由,只存在一种声音,所以对老百姓具有迷惑力,老百姓才会上当受骗!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7 13:49:22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9-28 11:24:57

“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
非常遗憾,你这句话是空空洞洞的。
问题就出现在这句话上:“在某理论指导下的实践的结果”。
在什么理论指导下?现在你发现哪种理论不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
比如希拉里和川普,他们哪个的理论和实践符合这个条件,哪个的理论不符合这个条件?哪个是真理,哪个是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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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简单,只要看看哪个国家在自己的纲领性国策指导下的实践结果是相对完善地实现了二大基本原则:国民经济高速持续发展并兼顾共同富裕!哪个国家的民众能够安居乐业,就能够证明哪个国家的纲领性国策科学的、先进的!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8 11:39:03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9-28 22:25:56

要说“兼顾共同富裕,安居乐业”,我看这方面北欧西欧比我们国家好的多,我们国家还不如朝鲜,如此你就能证明这些国家比我们国家的“纲领性国策” 更科学,更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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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吹吧!共同富裕是有统计数据支持证明的,并不是由你随口说的!决定共同富裕的二大统计数据就是,平均收入水平和基尼指数!统计数据白纸黑字放在哪里,由不得你造谣惑众!!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29 10:56:27 +0800 CST  
作者:bwrktjs 时间:2016-09-30 10:18:46

国际资本主义势力为确保曾经被恩格斯列宁痛斥过的老牌修正主义伎俩,能在瑞典这样的寸土之地大放光芒,实在是毫不费力的举手之劳。但是,要把世界上最最穷困的前二十个资本主义国家,个个按照瑞典式的“社会主义光辉道路”,发展培育成世界前二十名的经济发达国家,国际资本财团的主子们,却毫无办法。连奥巴马要在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大本营推行所谓的北欧模式都碰的头破血流,英国的撒切尔极右势力一朝上台,就能把英国工人阶级上百年艰苦斗争之胜利成果几乎一扫而光。瑞典社会民主党老牌修正主义头子的自我吹嘘,外加一些中国的资产阶级御用文人居心叵测的吹捧,就想把资本主义的瑞典打扮成社会主义的“时髦模特”来欺骗中国人民,我看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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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平均收入和基尼指数明明白白放在那里,任你歇斯底里疯狂叫嚣都是没有用的!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30 12:09:36 +0800 CST  
作者:我还是欣夫YSO 时间:2016-09-26 03:22:16

老丁这篇帖文貌似在为台湾国民党“出谋划策”,比洪秀柱还焦急。:)
但你既然如此坚信台湾的宪政民主和台湾民众的民心,又不清楚民进党的《不当党产处理条例》的条款,你这“出谋划策”难免缺乏实据而流于空乏,实际上也是对台湾的民主宪政没有信心。你有空看看大陆和台湾合办的《海峡两岸》节目吧,其中的台湾嘉宾阿丘等,是国民党的铁杆民意代表,又是台湾的大学教授。他们和咱们央视的编导、主播及专家配合得很默契的。这是大陆看台湾的唯一窗口了,你可以从中了解有关台湾的动态的。你不必着急喧宾夺主为国民党“出谋划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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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正因为是“唯一的窗口”,所以就一定脱离真相,或者说是无法真正、准确地反映真相!只有众多的媒体发出不同的、多元的声音,只有在多元的声音中才能够体现和蕴含真相!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9-30 14:56:24 +0800 CST  
作者:zhengsw68 时间:2016-09-30 12:23:14

国民党还可公开与中共第四次”国共合作“,共同推出《两岸和平统一纲领》,以制约岛内台独势力的一党独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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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终于说出了一个中听的观点,这观点不错。但这观点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国民党所主张的“和平统一纲领”一定是在民主宪政制度下的和平统一。缺了这个前提,不要说国民党会被台湾人民所唾弃,而且也必然是饮鸩止渴、自取灭亡的死路!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10-02 09:51:29 +0800 CST  
作者:zhengsw68 时间:2016-10-02 10:32:06

国民党若靠“一党独裁统一中国”,我同样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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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你个人的支持根本毫无用处!人类社会发展存在既定趋势——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而不是满足少数集权统治群体的利益和需求!而且“看不见的手”和“自发秩序”能够纠正一切偏离历史发展既定趋势的错误道路!人类历史实践的证明就是:“单一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所谓社会主义就是被“看不见的手”和“自发秩序”自然地淘汰的!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10-04 18:04:50 +0800 CST  
作者:zhengsw68 时间:2016-10-04 18:18:18

难道你不同意“统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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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坚决支持在民主宪政制度下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并明确反对集权政治制度并吞民主宪政的台湾!那将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倒退、也是中华民族的悲剧!这也已经是全世界的基本共识了!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10-05 10:00:45 +0800 CST  
作者:zhengsw68 时间:2016-10-05 10:07:46

就是说你也容忍民进党以民主宪政制度实现“台独目标”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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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坚决支持在民主宪政制度下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并明确反对集权政治制度并吞民主宪政的台湾!那将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倒退、也是中华民族的悲剧!这也已经是全世界的基本共识了!当然我也坚决反对一切台独思想、言论和行动!如果台湾真的胆敢立法宣布独立,我坚决支持大陆政府贯彻执行《反分裂国家法》,进行武力统一!但只要台湾没有正式立法宣布独立,我就反对大陆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台武力威胁和军事行动!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10-06 11:36:38 +0800 CST  

楼主:丁礼庭

字数:14322

发表时间:2016-09-19 23:3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04 23:08:33 +0800 CST

评论数:11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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