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督认识的最大误区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3:24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藉著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08 23:12:13 +0800 CST  
13:15 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著;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09 16:49:10 +0800 CST  
5:4 因为凡从 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09 22:39:22 +0800 CST  
@无明88 回复日期:2011-05-10 1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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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永生也好,得胜也好,都是因着信心。又有什么代价可以配得神的赏赐?

得永生是靠着主的宝血把罪洗清,得胜是靠着主的宝血圣洁。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12:14:10 +0800 CST  
同是神的百姓,同为一个肢体。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12:15:53 +0800 CST  
作者:无明88 回复日期:2011-05-10 13:00:12  回复

我写这些,不是想和大家争辩什么,而是想借此机会,把自己的一些亮光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希望未信的人看见这个帖子可以信,信的人看见可以让自己不断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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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会我意思了,呵呵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14:07:55 +0800 CST  
最明显的例子是与耶酥同钉的强盗,没有任何行为却可以与耶酥同在乐园。因此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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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强盗没有行为,但因着强盗的这种信,我们可以说,如果活下去,强盗就必有行为。我一直在说信与行为之间有着一种必然性,强盗在那一刻,已经确实的重生了。我承认人所得的荣耀是会有不同,但我不同意把天国天堂分开来看。
而且事实都是因着主的宝血得洁净的,无论行的再好,再不好,在主的宝血面前,没有分别。

jennifer0401cn所提到的自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还是把自己当神。

信心大的人,应多担心不足的人软弱,而不是一味的拿标准去衡量,去要求。
亚伯拉罕献祭,做的是信心的榜样。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19:14:19 +0800 CST  
作者:问零 回复日期:2011-05-10 18:58:45  回复

每一个团体里总会有一些破坏者,不管这个团体的意愿如何美好。基督是让人开悟的,积极向善的。
当我们指责别人或者基督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首先放过自己,只有真正放过自己的人,真正知道如何去爱护自己的言行的人,内心才会宽容,不再纠结于别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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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们放过自己,是神已经放过我们了,呵呵。
即便或许有人会自欺,但从罪里得释放,基督里的自由,凡事都可行的道理,还是要讲的。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19:21:22 +0800 CST  
信心大的人,应多担待不足的人软弱,而不是一味的拿标准去衡量,去要求。

上面错个字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19:22:31 +0800 CST  
若不犯罪,就不在律法以下,若犯罪,神的律法是空设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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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31:34 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太 9:6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

罗 6: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6: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0:01:54 +0800 CST  
在律法之下不犯罪,与在恩典之下不犯罪,是不同的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0:11:56 +0800 CST  
作者:问零 回复日期:2011-05-10 20: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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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但我还是想说,虽然我没有门户之间,但道理上确实不同。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在这方面尤其明显。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0:19:02 +0800 CST  
作者:问零 回复日期:2011-05-10 20: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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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但我还是想说,虽然我没有门户之间,但道理上确实不同。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在这方面尤其明显。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0:21:28 +0800 CST  
1:9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1: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1: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1: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0:37:48 +0800 CST  
我们来看那个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犯人有没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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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理解上的不同。概念的外延,呵呵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1:13:35 +0800 CST  
现在我觉得无论哪一派教会,都有所对应合适的一部分人群,但也都免不了有容易会被撒旦所攻击的部分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1:21:16 +0800 CST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0 21:40:56 +0800 CST  
作者:无明88 回复日期:2011-05-11 09:59:41  回复

圣经中还说,虽可以得永生,但不能进千年国度的信徒,是要在国度外面哀哭切齿的痛悔的,是要受第二次死的害的(注意,不是要第二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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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头一次的复活,并与耶稣一同掌权一千年是真的
但新天新地,凡在生命册的都可进去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1 11:13:57 +0800 CST  
我只是觉得讲这些对福音并无益,反而容易使人有想法
只要持定神的应许,承认神的主权,顺服神的旨意,这些都是水到渠成的,神说去哪就去哪咯,呵呵

这里说下,刚决定信基督还不懂的时候,我的想法是哪怕还让我下地狱我也信了.虽然现在想想可笑,但回头看,自己确实是得益于这种态度了.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1 11:30:45 +0800 CST  
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3:17 因为 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注:或作“审判世人 ”。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能够真正的事实性的持定这句经文,就全都有了.
有时候别的想太多,反容易增加负担
楼主 Coooolsen  发布于 2011-05-11 12:27:59 +0800 CST  

楼主:Coooolsen

字数:42648

发表时间:2011-04-28 15: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04 19:33:30 +0800 CST

评论数:89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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