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到底应该是天赋的、还是由历史承继的

权利到底应该是天赋的、还是由历史承继的
——政治民主权利、财产继承权、法制权利之区别
丁礼庭
最近读到朱学勤先生的文章《是朝代,还是国家——为什么会有美国?》的文章,文章中一句对于文章主题关系并不很大的话:“用恩格斯对法国启蒙观念的总结,所谓‘先验理性’,就是要让此前的一切权威都要到‘理性’而不是‘历史’的‘法庭’上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这是多么严重的转向?之所以说‘严重’,实因为它是要将此前的历史归零,‘权利’不是从历史继承,而是从历史的零度状态即人类刚走出、尚未完全走出丛林时,有一纸契约开始的。”【1】 此话激发了我创作本文的灵感:权利到底应该是天赋的、神圣的、每个人和一切人平等的、还是应该是历史延续的、甚至是继承性的!这一问题的进一步延伸,就是解释权利的理论、包括社会发展的理论,到底应该是先验主义的、还是应该是经验主义的!

一个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就是:人类从进化以来,一直到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建立完善之前,人类社会向来就是以暴力和强制来决定政治权力归属和社会财富的分配的!也就是说,在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诞生之前,人类所有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力和经济财富,都是历史地继承的,唯一地只有暴力和强制才能够重新分配和改变这种“所有权利”的继承性。

Gregory Clark教授曾经指出:“人类历史中其实只发生了一件事,即1800年前后开始的工业革命。只有工业革命之前的世界和工业革命之后的世界之分,人类其他的历史细节有意思,但不关键。”【2】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工业革命、也只有工业革命,才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人类社会已经淘汰了人类从进化以来一直统治人类的,以消耗财富的暴力和战争来强制性决定政治权力的归属和社会财富分配的游戏规则,取而代之的是以创造财富为目标的协商、妥协、合作、共赢的私有制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的诞生,不但改变了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也改变了人类权利的分配和归属的规则。

那么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的诞生,到底仅仅是一种历史的偶然呢?还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然趋势的阶段之一呢?

我们先从哲学史的发展来考察:自从现代哲学鼻祖黑格尔创导了“绝对精神”和人类“历史终结”的理论之后,孔德、费尔巴哈等哲学家都不同程度地继承和发展了这种人类历史存在着必然规律的理论。而马克思主义仅仅是把这种“历史的终结”定义为“共产主义”。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则只是为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的“历史终结”“创建了一个发展的过程”。

但是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却明确无误地指明了这种人类历史发展的所谓规律,也就是所谓的人类历史发展的终结,就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而二十世纪人类历史的实践、尤其是苏联和东欧解体的实践结果,已经非常充分地证明了这一自由主义理论的正确性!人类历史发展根本就无规律可言,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实践的结果,而人的实践却是以无数个人为单位的群体性协作,是一个有几十亿个人“无序地”、“自发地”实践的结果,人类的历史也只能是一个“自发的秩序”!人类不可能具有一种理性的、实践的规律!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理性”总结出的规律,都一定会异化为“通往奴役之路”的罪恶!

所以,在自由主义理论的典籍中虽然高频率地出现“发展”、“进步”、“正义”等词汇,但却从来没有明确定义过何谓“发展”、何谓“进步”、何谓“正义”,更没有明确定义过所谓“发展”、“进步”和“正义”的标准!甚至认为“‘社会正义’、‘分配正义’这样的术语甚至不是所谓的范畴错误,而就是毫无意义的胡话。”【3】人类历史只存在着一种叫做“自发秩序”的发展原则!也就是说自由主义认为,人类历史发展仅仅是一种“自发”的历史,并没有什么规律可言!虽然自由主义并没有明说,但自由主义理论其实就是认为人类历史只是在一团混沌中完全由偶然因素所决定的!

但是自由主义理论却忽略了一个客观事实,就是以无数个人为单位的实践并不是完全彻底“无序”的,全人类、包括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实践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这是由全人类共同的人性和人的本能——“理性地自私”所决定的!这种理性(仅仅是相对的、暂时的、有限度的理性)既是自私(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的限制、也是自私的保障!而哈耶克的所谓“自发秩序”,不可能完全脱离“个人的理性”(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而完全彻底地自发和无序,但却是超越“个人理性”而存在,是一种全人类理性的自然、自发的“汇聚”(就是哈耶克所定义的“自发秩序”)

结论就是无数个人无序的实践存在着共同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的生存、幸福和自有发展的程度”,这种个人理性实践的汇聚,就决定了人类历史存在着既定的发展趋势——“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自有程度”!这种历史发展的既定趋势,既符合普世价值,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和“正义”的概念解释和衡量标准。而且自由主义大师波普尔也承认,人类历史发展虽然无规律可言,但却存在着某种既定趋势!

我们再从从人类实践的历史过程来考察,人类历史——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再到青铜器时代、再到铁器时代、再到农业和畜牧业时代、再到手工业时代,再到工业革命原始市场经济时代,再到现代发达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时代、再到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有发展的程度”的过程!如果我们承认人类历史就是沿着“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的既定趋势一路走来的,那么就必须承认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

在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经阶段中,不但改变了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分配规则。

这是因为工业化是以更精细的分工为前提;而分工又“必然”产生商品交换,于是市场经济就“必然”应运而生;市场经济中的这种商品交换又“必须”是自主、自愿、自由和公平的,也就是只有“公平交换”所规范和产生的“公平竞争”,才是产生市场经济效益永不枯寂的源泉。所有一切“不公平的竞争”、包括集权政治制度中绝对权力对市场机制的干涉和对市场效率的掠夺,统统都是社会经济效益最可怕的“杀手”。于是,市场公平交换和公平竞争又“必需”民主宪政政府的“宏观调控”来辅助市场经济机制,来规范、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同样也唯一地只有民主的政府才是能够相对有效地保障公平竞争,于是这种“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又“必然”地孕育和催生了民主宪政制度。

正是这种市场经济最大原则“公平竞争”客观的、历史的、时代的要求,人们就“以为”人类社会的“所有”权利,都必须是公平和平等的!于是,人类社会的所有权利从暴力和强制规范下的历史继承性,过度到了“天赋人权”的公平性!也就是每个人和一切人的权利都应该是公平和平等的!这种权利的公平和平等,正是由人的本性和本能所规范的“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的人类历史发展的既定趋势所决定的!

也正因为此,人类社会才会出现绝对平等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但是同样是因为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为目标的所谓的社会主义,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无产阶级专政实践的失败,反证了一个客观事实:人类社会并不是“所有”权利都应该公平和平等的,人类社会有一种权利是必须是不公平地由“历史继承”所决定的,那就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必须由历史继承所决定的!

这是因为,人类社会发展必须有效保护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基本动力!而有效保护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的必要条件,就必须有效保护个人所创造的合法的私有财产。这种保护私有财产的基本原则又决定了必须保障个人对自己拥有的私有财产的处置权,这种合法的财产处置权就决定了私有财产的历史继承权!一个合法私有财产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社会,不可能存在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于是社会发展就必然滞缓,甚至停止和倒退!二十世纪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单一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失败和被历史所淘汰的实践结果,非常充分地证明了这一论断!

结论就是:在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社会历史阶段,除了私有财产必须历史继承之外,其它大多数权利都必须公平和平等地拥有,这二大原则都是由人的本性和本能所决定的人类社会发展既定趋势:“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所决定的!同样也正是为了兼顾和平衡这二大原则,大多数国家才规定了一定幅度的“遗产税”!

但必须说明的是,在私有制市场经济历史发展阶段中的一切权利,都必需法制的保障,但这种法制保障的权利,除了私有财产必须由历史继承所决定之外的所有社会权利,从权利的赋予和归属意义上分析,必须逆退到人类起源及“无知之幕”后面所定义的“天赋权利”,就必须是公平和平等的!但从法制权利的实际存在和享用上,包括私有财产的继承权,都是不能倒索的、只是指向现实和未来的权利!也就是说,法制所规范的权利的享用是不能倒索的!

再来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论,包括各种权利的归属和分配的理论,到底应该是经验主义的、还是应该是先验主义的?其实,无论是经验主义、还是先验主义,只是二种不同的“理性决定论”。经验主义,就是以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经验性”科学理性来指导人们的实践;而先验主义,就是以未经实践证明了的、纯粹从人的主观理性中推理出来的“先验理性”来指导人类实践!

从根本上说,其实这两者的区别并不是很大,只要完全彻底和暴力强制相切割,并通过言论和实践自由和民主宪政原则来推广和贯彻,两者都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修正自己的理论原则来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即使不能有效适应社会发展的环境变化,那么也会轻而易举地被“自发秩序”通过“看不见的手”来自然、自发地修正,两者都不会铸成大错,都不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但反过来,只要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来推广和贯彻,那么,无论是经验理性、还是先验理性,无一例外地都是“通向奴役之路”、都会异化为罪恶!所以,重要的不是区分以经验主义、还是先验主义来指导人们的实践,重要的是必须有效地彻底杜绝以暴力和强制来推广和贯彻人类“理性”!

但就两者的区别来说,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经验理性”指导下实践的成功率,理所当然地一定比未经实践证明的“先验理性”指导下的实践成功率大得多。

回到本文开篇朱学勤先生引用恩格斯《反杜林论》中引用黑格尔的话:这个时代“是用头立地的时代”来形容法国启蒙思想家:“他们不承认任何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着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4】不管恩格斯的原意如何,只要这种“理性审判”中的理性,既是经验理性的,又是完全彻底和暴力强制相切割的,是通过言论和实践的自由来推广和贯彻的,那么这种“理性的审判”,就一定既是必需的,又是科学的、也符合普世价值的,甚至还是一种社会历史发展所需要的强大推动力!

2016年7月7日

【1】 朱学勤:《是朝代,还是国家——为什么会有美国?》
http://www.aisixiang.com/data/100561.html
【2】:陈志武:《量化历史研究告诉我们什么?》
http://www.aisixiang.com/data/96090.html
【3】:周濂《哈耶克与罗尔斯论社会正义》
http://www.aisixiang.com/data/80099.html
【4】:恩格斯:《反杜林论》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09 23:11:00 +0800 CST  
作者:四號 时间:2016-07-09 23:38:12

實在看不懂這帖,太高深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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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就慢慢看,多读几遍就懂了!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0 11:55:53 +0800 CST  
作者:zhanglin8906 时间:2016-07-10 22:29:00

写的很好,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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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先生支持!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1 09:34:12 +0800 CST  
作者:凉热春秋1 时间:2016-07-10 16:58:05

朋友,你确实没有说清楚“权利到底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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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到底是阅读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根本就没有读过我楼主的文章?

我楼主的文章中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社会历史阶段,除了私有财产必须历史继承之外,其它大多数权利都必须公平和平等地拥有,这二大原则都是由人的本性和本能所决定的人类社会发展既定趋势:‘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所决定的!”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1 23:10:10 +0800 CST  
作者:u_108327150 时间:2016-07-10 21:23:52

只想问问楼主,对那无主之地的占有权是从谁那里继承的?

是从上帝否?你是否支持君权神授理论?

作者:u_108327150 时间:2016-07-10 21:30:23

再问问楼主,人如何会有这样的资格,宣称对他们所寄居的早于他们130亿年就存在的古老母体,即宇宙,具有占有性的排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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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仅仅是依据自然法则!自然法则符合自然正义,而自然正义是人类社会,也是物质世界的最高原则!国家的宪法就必须依据自然正义的原则来制定和修改!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2 11:10:45 +0800 CST  
jxbzxy2016: 黑名单举报 2016-07-13 01:43:09 评论

你的文章很好,但发错地方了,这个地方不是讨论问题的地方,洗洗睡吧,跟一群脑残讨论这么深奥的话题,你没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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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这么敏感的文章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发,另一方面,我写文章的目的,就是教育民众、启蒙民众!就是一定要普通老百姓都能够看得到,让他们慢慢琢磨、慢慢体会,功夫不负有心人,中国民众总会有觉醒的那一天!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3 10:41:04 +0800 CST  
作者:knight_ken 时间:2016-07-13 08:35:21

天赋? 谁能代表天? 打着替天行道干坏事的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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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天赋”,就是“自然”赋予,就是“天生”的权利,就是一出生就自然地具备的权利!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4 11:19:02 +0800 CST  
答40楼欣夫先生:

1、先生说的:“难道在你眼里,由原始部落社会进入王朝(皇朝)国家社会,由王朝(皇朝)国家社会进入工业化民主法治社会,都不在你的‘历史地继承’的范围之内?”我不知道“欣夫”先生有没有全面理解我楼主的文章,我在楼主文章中已经说的非常明白: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已经全面改变了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先生说的“由原始部落社会进入王朝(皇朝)国家社会”确实是在暴力规范下由历史继承的,但是“由王朝(皇朝)国家社会进入工业化民主法治社会”,已经淘汰了政治权利在暴力规范下由历史继承的游戏规则,进入了一个“政治权力”由民众选举授权的民主宪政政治制度!确实已经不在“暴力规范下由历史地继承”的范围之内了!

2、先生说:“禹的儿子启,是在推翻尧、舜、禹的禅让制后,才建立夏朝国家为王的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经过工业革命,推翻中世纪王国王权后,才消除国王世袭制的吧?”我在楼主的文章中已经说得非常清楚明白了:“在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诞生之前,人类所有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力和经济财富,都是历史地继承的,唯一地只有暴力和强制才能够重新分配和改变这种‘所有权利’的继承性。”启继承禹,其实是禹借用现成的、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氏族统治权,“改变和重新分配”了政治权力,把政治权力传给了自己的儿子。而“尧、舜、禹的禅让制”同样也并非民选,仍然是建立在现成暴力制度下的政治权力“私下”传承!更不要说,在氏族之外完全都是以暴力来争夺地盘和政治权力的,当然氏族之间经济利益的争夺,同样依靠暴力!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5 13:29:14 +0800 CST  
作者:hxy0371 时间:2016-07-13 20:54:01

楼主的思想我是看懂了,但是,楼主在文章的个别地方把“权利”和“权力”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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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先生指教!重新检查一遍,发现个别地方确实存在这种错误。权力和权利虽然概念不同,但两大概念中确实存在着部分“共域”,很容易混淆。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6 17:37:35 +0800 CST  
作者:dzu2010 时间:2016-07-10 19:03:42

@丁礼庭 人类启蒙的源头---天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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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7 16:15:26 +0800 CST  
作者:u_108327150 时间:2016-07-10 21:23:52

只想问问楼主,对那无主之地的占有权是从谁那里继承的?

是从上帝否?你是否支持君权神授理论?


作者:u_108327150 时间:2016-07-10 21:30:23

再问问楼主,人如何会有这样的资格,宣称对他们所寄居的早于他们130亿年就存在的古老母体,即宇宙,具有占有性的排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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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自然赋予,就是按自然的规律占有的,也就是所谓的天赋人权!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8 16:01:01 +0800 CST  
作者:鬼束束鬼通天阙 时间:2016-07-14 13:24:54

这叫比喻不恰当,举个简单例子,小选区重在人情世故,大选区重在候选人的知名度。小选区容易受情感,金钱左右,大选区则是靠实力。

选举经验越久,选民成熟度越高,民主越成熟。你总不能把你家的概括到一个国家吧。有人结婚不幸福,就能类推出所有社会结婚不幸福吗?这种比喻太搞笑了。

如果中国选一个总统要五亿选票,谁有能力去买票?!除了比政见,比候选人人格魅力外,你有钱可以贿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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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先生上述观点!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19 11:53:48 +0800 CST  
作者:bwrktjs 时间:2016-07-19 23:55:26

天赋人权这种说法相当胡扯,在这里实际上引进了神学,你说天赋人权,我还可以说天赋皇权呢

要知道,人生来就有的任何东西是不会也不应当写进法律里的。比如大家都知道人生来就有一个脑袋。那么决不会有法律规定人必须要有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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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事实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包括中国的宪法,都把公民的天赋权利写进了宪法!我估计先生你根本就没有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在这里对宪法指手画脚了!

宪法虽然不会写什么“人必须要有脑袋”,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包括中国的宪法都名正言顺地明确规定了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利和其他一切天赋权利!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0 12:00:56 +0800 CST  
作者:bwrktjs 时间:2016-07-20 13:15:44

正因为写进了宪法,就不是什么天赋权利,而是人为规定的一种社会关系,必须用暴力和强制来推广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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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实在是愚昧至极,难道民主权利一定不可以既是天赋权利,又是宪法权利?难道先生你当了丈夫以后就一定不可以再当爹妈的儿子了?

你甚至是愚蠢到连民主权利和暴力是水火不容的事实都不知道、不承认,你连以暴力和强制来推广的就一定不是真正的民主权利,而是既得利益的基本常识都不懂!真不知道是装睡,还是真蠢!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1 12:03:23 +0800 CST  
评论(1) maoqianren: 2016-07-21 13:28:33 评论

他确实很蠢,对于蠢货,别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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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不断地反驳他这种蠢货,一是为了肃清他文字的流毒,二是为了顶自己的帖子!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2 12:04:44 +0800 CST  
作者:四號 时间:2016-07-13 13:15:51

是的,一千年後,或一萬年後,等你認證了所有人民的素質,或許土共會給中國人所謂的民主。記得來認證哦!沒經過認證素質的,就不給他發選票。
還有你得設下個標準,比如智商140以上,博士學歷等等,,,,才可以領選票。

哈哈哈哈,太有才了。對了,這叫人人平等,智商差是你的問題,吃屎也是你心甘情願的,沒權利千萬別怪,誰讓你素質不夠。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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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民众应该不应该具有和获得民主权利”,和“民众能不能获得民主权利”,是二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而中国民众的综合素质较低,仅仅是中国“民众不能获得民主权利”的主要原因,这并不能证明“民众应该不应该具有和获得民主权利”,也和这一问题无关!民众获得民主权利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但现实的残酷正在于,并不是“民众应该具有和获得民主权利”,就一定能够获得的。民众的民主权利既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依靠集权统治者赐予,唯一地只能依靠民众自己来争取!而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政治素质,就是民众能够获得民主权利的必要条件!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3 07:56:36 +0800 CST  
作者:灯火幽明 时间:2016-07-23 12:59:46

人人平等不是人人一样,人的能力有大小,才智有高低,人人一样实际是最大的不平等。

人人平等是权利的平等,权利不是财富,是获取财富的手段,权利平等就是人人获取财富的手段是平等的。

通过自我劳动,自我创造来获取财富,能力大才智高,创造的多,就享受的多;能力小才智低,创造的少,就享受少,没有压迫、没有剥削,这才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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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先生上述观点!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4 10:35:42 +0800 CST  
作者:灯火幽明 时间:2016-07-24 20:59:47

获取财富的手段可以不同,但应当平等。

素质贫富知识各异,获取财富的手段自然也不相同,但是只要没有利益侵犯,就是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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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财富的手段可以各异,但是有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不能用知识、能力、才智去欺骗、剥削、压迫他人,这就是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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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先生上述观点!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5 11:27:49 +0800 CST  
作者:灯火幽明 时间:2016-07-26 07:46:54

“人人平等”与“人人一样“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思想,“人人一样”无视人的现实差距,不尊重人的特性,实际就是“人人不平等”,所以必须要把“人人平等”与“人人一样“彻底分开。

“人人平等”不是“人人一样”,为了实现真实“人人平等”,才构建出“权利”这一概念,通过“权利”来实现真实“人人平等”,摆脱“人人一样”的泥潭。

“权利人人一样”的说法既不正确也不准确,易误导人,使其掉入“人人一样”的泥潭,所以应该讲权利人人平等,而不能说权利人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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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就是我楼主文章中说的:“ 结论就是:在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社会历史阶段,除了私有财产必须历史继承之外,其它大多数权利都必须公平和平等地拥有,这二大原则都是由人的本性和本能所决定的人类社会发展既定趋势:“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所决定的!”

拿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政治权利平等,经济利益不一样!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6 13:02:13 +0800 CST  
作者:灯火幽明 时间:2016-07-26 22:10:50

现实证明经济利益的平等不能消除压迫、剥削的人类恶行,只有政治权利平等,才能消除人压迫人、人剥削人,国家才可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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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灯火幽明 时间:2016-07-27 23:08:39

政治权利的平等是通过法治实现的,总指挥权力再大,侵占了本不属于他的财富,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权力再大不能违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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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灯火幽明 时间:2016-07-27 23:09:45

选举必须要依法进行,以公共利益为根本,才可能实现政治权利的人人平等,简单的一人一票,只能保证政治权利的人人一样,却不可能保证政治权利的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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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说得不错,同意先生上述观点!
楼主 丁礼庭  发布于 2016-07-28 13:05:44 +0800 CST  

楼主:丁礼庭

字数:11577

发表时间:2016-07-10 07:1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8-18 10:39:54 +0800 CST

评论数:31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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