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故事】把“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

98、文革时期的乡村批斗会(1)

本文摘自《文史天地》2010年第10期,作者:梅桑榆
文中所叙的种种批斗场面,对于80后、90后的年轻人来说,似乎是天方夜谭,然而,在我国历史上,却是真实的存在。以史为鉴,但愿这类丑恶的行为不再重演。
“文革”运动开展后,学生大显身手,批斗校长老师、破“四旧”、抄家、烧书……农民也积极投身运动,且斗争对象更多,批斗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以及地、富、反、坏等“牛鬼蛇神”,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乡镇村庄,到处都在开批斗会,狠抓阶级斗争。
运动开始不久,农村便与城市一样,出现了造反组织。起初的斗争对象,是地、富、反、坏,即所谓“四类分子”。最常用的斗争方式,是捆绑、吊打、罚跪。早在大跃进、大饥荒时期,一些公社与大队、生产队干部,就用这些手段整治社员,农民对这一套熟悉得很。有的人似乎受过专门训练,手法十分娴熟。
我几次看过那种令人发悚的场面:捆人者抬起脚,从背后照被捆者的腿弯上狠踹一腿,被捆者当即被踹得跪倒在地,捆人者双用一根麻绳,从他的颈后勒过,再从其手臂下绕过来,在他的胳膊上迅速缠绕几圈,然后将绳头交叉一系,用膝盖顶着他的脊背,猛力系紧绳索,被捆者的双臂,便被紧捆在背后。若是绳子绕得低于其肘部,且系得较松,被捆者尚能忍受,若绳子绕得高,再勒得紧,使其双臂几乎并拢在后背,被捆者就会痛得惨叫倒下。他一倒下,捆人者便狠踢他几脚,说他装佯,喝令他起来,或是抓着绳子将其提起。他一提绳子,被捆者又是一声惨叫。被这样捆过的人,松绑后胳膊要痛上好多天,连端饭碗都困难。
“阶级敌人”在被批斗时,仍要遭到种种折磨摧残。
通常是罚跪。若是仅跪在地上还好,遇上心肠歹毒的造反派,还要在地上撒些碎碗碴,令其跪在上面,使其膝如刀刺。有时,跪者的背后站着两个汉子,用手揪着他的头发,令其把头抬起,或是一只脚站在他的小腿上,用力踩踏,使其如受古代一种名为“夹棍”的酷刑。
有时是吊着斗。农村的草房,其人字形屋架下,有一道横木,这道横木,便成了吊打人的设施。主持批斗者令人用两根绳分别捆起被批斗者的手腕,把绳子从横木上甩过来,由两个汉子抓着,用力一拉,被批斗者便双脚悬空。有的人则是用细麻绳扎紧被批斗者的两个大拇指,吊于横木上,令被吊者痛不欲生。还有一种吊法,称之为“坐飞机”。说到“坐飞机”,人们通常认为是把被批斗者的两臂用力向后抬起,令其低下头去,呈飞机状。季羡林先生的回忆录中,说他为在挨批斗时适应坐飞机的姿势,且增强“耐力”,曾在阳台上练习“坐飞机”,其姿势也是如此。乡村的“坐飞机”,比城市更加形象:用两根绳把被批斗者双手分别捆起,再用一根绳将其双脚捆上,捆手的绳甩过屋架下的横木,捆脚的绳从一根屋梁上穿过来,行刑者喝着号子,抓捆手绳的人向两个方向斜拉,抓捆脚绳的人向下直拉,被批斗的人便两臂展开,双脚后翘,吊在半空,像一架正在飞行的飞机。
仅是罚跪、吊起,还算轻的,批斗时无不遭到殴打、侮辱,或是拳打脚踢,或是棍击棒捣,或是用鞋底扇耳光,或是用绳子抽打,或是往其脸上吐唾沫浓痰……总之,怎么残酷狠毒都不过分,打死人也不用偿命。有的人别出心裁,将盛着屎尿的小桶,挂在被批斗者的脖子上,令其闻臭,光闻臭还不行,又往桶里扔石头,溅得他满脸屎尿。
四类分子批斗过了,便开始批斗干部。于是许多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遭了殃。随着运动的深入,城市的斗争方式迅速普及到农村,除了捆吊、罚跪、打骂,又增加了挂牌子、戴高帽游街游乡等斗争手段。古代的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时,背后都插着一个牌子,上书罪犯姓名,并打一红叉,这一方法也被学用,不过是直接将牌子的木柄插在衣领里,有的人脊背被木柄插烂,后脑勺头皮被木牌磨破,睡觉时只能侧着身。有的人用几十斤重的铁板,系上一根细铁丝,挂在被批斗者的脖子上,细铁丝直勒进肉里,痛如刀割,沉重的铁板,坠得他直不起腰,不用按头,他也要“低头认罪”。有的人令被批斗者扛一根百余斤重的大炉条,他稍一晃动,便要挨打。
四类分子、社队干部被斗过了,运动正值高潮,战斗正未有穷期,革命造反派岂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纷纷寻找批斗对象,以扩大战果,于是一些发过几句牢骚、说过一句错话、干过一件错事,或平时有对头的贫下中农,也遭了殃。
当时,我尚未到黄泥铺插队务农,一部分时间呆在学校,一部分时部呆在总铺家中。医院所在的街东街西两个生产队,几乎天天晚上开大会,生产队里开大会,可不是什么“诉苦把冤升”,而是在斗人。会场设在街边,靠墙并排摆着两张八仙桌,算是“主席台”,桌上放着两盏桅灯,“主席台”后面坐着运动积极分子,或造反派头目,社员呈半月形,在“主席台”前或站或坐,主持人宣布批斗会开始,被批斗的人便被押了上来。不过这两个生产队还算文明,未对被批斗者捆绑打骂。
他们斗过了“牛鬼蛇神”、队干部,便开始斗普通社员。
社员芦某,30来岁,平时爱胡扯,在地里干活时,他与妇女开玩笑说:“我跟你讲讲话,心里都快活,我要是摸你一把,心里就像夏天吃了凉西瓜。”被拉到会场批斗,罪状是“一学《毛选》就打瞌睡,见到女人就来精神,大白天耍流氓,调戏侮辱妇女。”又有人说他“侮辱贫下中农”,因为那妇女是贫农成分。其实,生产队干农活时,男女在一起胡扯嬉闹、妇女几人联手,把男人的裤子扒掉,乃是寻常事。芦某不过是开开玩笑而已,当然不服,辩解道:“说我一学《毛选》就打瞌睡,这我承认,我听不懂嘛。说我侮辱贫下中农,没有道理,我家也是贫农成分!”批斗者便斥他狡辩,说他是“贫下中农队伍里的败类”。芦某脸上有麻子,批斗者又叫他“撒泡尿照照镜子”,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后来革命派又画了一些漫画,贴在街边墙上,漫画上画一人捧着毛著,做朗读状,芦某垂着头打呼噜,又画他见了女人,口水直淌,搞得芦某没脸见人。
社员陈某子女多,生活困难,一个儿子又有慢性病,他贩卖了几趟鸡鸭,挣了点钱,给儿子治病,于是被拉到会上批斗,罪状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搞投机倒把”。陈某申辩,说他卖鸡鸭不容易,天不亮就起身,半夜才能到家,一天要跑几十里地,还要像做贼似的,偷偷摸摸,以防被人没收。批斗者说他:“得了便宜还卖乖,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队里谁来搞生产?”陈某说:“我工分也没少挣,不信你们看看我的工分本。”批斗者又说他“搞投机倒把玩命,干队里的活磨佯工。”革委会成立后,陈某被戴上“投机倒把分子”帽子,管制劳动。
……
农村的造反派成员,不像学生那么单纯,有的是好吃懒做的二流子(此类人被称之为“高级社员”),这些人多是干将、打手;有的是想借此出风头,想闹个干部当当;有的是运动以前挨过干部的整,运动一来,借机报复;有的与他人有矛盾,吃过别人的亏,借机泄私愤;有的则是宗族之间互斗多年,早有仇恨,借运动之机,以报宿仇……总之,大多怀着个人目的,去整别人。有的人势大,整了别人,没人敢呲呲牙缝;有的人则整过别人,转眼之间又被人整。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6 09:30:05 +0800 CST  
99、文革时期的乡村批斗会(2)
《乡村三十年》一书,在《动乱中的农村》一节中,对我家乡文革时期的农村,有如下记载:
长塘大队赵街小队赵得柱讲:“王崇仁在县里揭县委的盖子时还是小组长、积极分子,回到临淮就戴高帽子游街。姚弯大队的周为闲讲:”表叔从红心公社来,7个干部戴高帽子游街,插牌子,头皮都插烂掉了。”(《县委常委会议记录》,1966年9月23日)
官塘公社光华大队绑打了不少群众,有的遭到审讯逼供,有的被抄家封门,有的被迫外出“跑反”。陈西生产队贫下中农被绑打罚跪的有4户5人,抄家的2户,先后出外“跑反”的有8户11人,占总户数的60%。(工作情况《第十一期》,1967年1月)
关、押、打干部一直没有解决,批斗要“坐飞机”、“闻屎”。(《四干会议记录》1967年2月22日)
总铺区共有:公社书记9人,走掉的6人;区委书记2人,走掉的2人;社长5人,走掉的4人;区干4人,走掉的3人;一般干部2人,走掉的1人;共计22人,走掉的16人。(《四干会议记录》,1967年2月25日)
乱揪乱斗大队、生产队干部。据明陵公社不完全统计,新提任的大队和生产队一级的干部118人,有23人被斗,并游街示众。刘府公社郭大巷大队新担任的4个大队一级干部,全部被斗、罚跪、戴高帽子游街。(《“四清”地区反攻倒算简报》,1967年3月15日)
当时的县委,把运动引起的混乱,归罪于“走资派”和地富反坏右分子,乡村干部为了不挨批斗,躲避他乡,是为了破坏运动;农民因怕挨斗,或因庄稼受灾而逃荒处出,则是受五类分子的煽动,也是要破坏运动。《乡村三十年》记载:“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决不甘心他们的失败,他们还要作垂死的挣扎,……他们为了对农村文化大革命施加压力,竟在备耕生产的紧张时刻,撒手不管,躺倒不干。加之去年旱灾严重,留种不足,生活存在暂时的困难,农村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为了达到破坏生产,破坏文化大革命的目的,竟然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大批外流。(《县委文件》,1967年2月26日)”
总之,“走资派”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上的人,五类分子是“阶级敌人”,无论是农业欠收,百姓饥馑,还是社会混乱,人人自危,其根源,都是因为他们在“搞破坏”。其实,真正搞破坏的人究竟是谁?谁也不知道,也不敢深想,即使知道了,也没人敢说。
我到黄泥铺插队务农时,“文革”运动正值高潮,当时,县及公社、大队革委会已经成立,开批判大会,是革委会的重要工作之一。一些头目,几天不斗人,便得革命工作没有干好,便觉得冷清寂寞,所谓“与人斗,其乐无穷”,开批判会,对他们来说,不但是革命任务,也是莫大的享受。
批判大会的地点,大多设在小学操场。由公社革委会召开的批判大会,被批斗的人较多,都从各大队押来,有时重点批斗一二人,也要令一帮“牛鬼蛇神”陪斗。操场的东面,有一个土石砌起的大台子,供开会或演出之用。开批判大会时,台上立起几根毛竹,扯着大幅会标,上有“批判某某某大会”的大字。广播站的人事先在台侧装好播音设备,在毛竹上挂起高音喇叭。台上靠后摆着一排桌子,公社干部端坐其后。台后墙上,挂着大幅毛主席像。会场上红旗招展,可容纳上千人的操场,挤满了革命群众。与学生们召开的批判会不同的是,会场上周围,站着不少持枪的民兵,比那些只能挥拳头、耍皮带的学生威武得多,这些持枪民兵,为批判大会增添了腾腾杀气。
批判会开始,由主持人高喝:“把某某分子押上来!”那些“某某分子”,便被民兵用枪押上台来(有时是由群专队员用红棍子押上台)。他们有时是被绳捆索绑,有时是胸前挂着牌子,牌子上写着其人的姓名,照例要打上红叉。主持人先是喝令“某某分子”们“向毛主席请罪”,“某某分子”们刚转过身,他们身后的民兵,便照他们的腿弯狠踹一脚,他们便咕嗵跪下。等他们口中念念有词地请完了罪,主持人便喝令他们面向会场跪下。随后是运动积极分子宣读批判稿,声音高亢,咄咄逼人,说的虽是家乡土话,但其气势、其韵味,却颇似广播里的大批判腔。积极分子读上一段,便有嗓音宏亮的人带领群众喊口号,先是喊“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胜利万岁”、“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然后是喊“打倒某某分子某某”、“某某不投降,就叫他灭亡”,会场上的群众,跟着振臂高呼,吼声如雷。
有的人被批斗,心中不服,虽被强迫跪倒,仍腰杆挺直,昂首挺胸,主持人便喝道:“某某还不老老实实低头认罪!”民兵便以枪托往他的脊梁上猛砸,令其弯腰低头。有的人被枪托砸倒在地,爬不起来,又被民兵抓着双臂拎起来,喝令其跪好。批斗期间,主持人又喝令他们交待自己的罪行,谁若说话声音低了点,或“避重就轻”,交待得不如革命派的意,也要惨遭毒打。
大队召开的批判大会,声势虽没那么浩大,也有数百人参加,与会者都是各生产队的党团员、运动积极分子,其中青壮年居多。运动时期,一些大队的民兵营长,称王称霸,势炎最炽,因为他们手里有枪,枪杆子里面,不仅可以出政权,而且可以出威信、出威风。我们大队的民兵营长马某,长相不恶,说话常带微笑,对同志 “像春天般的温暖”,但他却是个运动健将,整起人来“像冬天般冷酷无情”。他爱开批判会,隔三岔五要找几个人斗斗,会场也设在小学操场。
每年入冬,农民稍闲,大队要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而开批判会的次数,也随之增多。马营长召开批判会,命宣传队的人事先写好批判稿,选几个嗓音好的男女演员,在会上宣读,又命女演员带领群众高呼口号。程式固定,颇似演戏。批判会结束后,又要押着被批斗的人游街,与会者排成队伍,尾随其后。我当时也在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混工分,不得不跟着游行。运动开展两年余,我父亲屡遭批斗,我看着那些被批斗者遭到侮辱毒打,便想到父亲,参加游行,也觉得不是滋味,因此我总是落在队伍的后面,别人举手喊口号时,我也跟着举手,但我的嘴却保持沉默,那乱七八糟的口号,令我深感厌恶。
http://history.sohu.com/20130822/n384732839.shtml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6 17:10:02 +0800 CST  
100、少年的记忆:批斗大会

世界就是世界,本来并不是荒唐的。只有荒唐的人,才有荒唐的世界。荒唐时代造就的荒唐的事情,莫过于人们并不觉得他们行为的荒唐。荒唐的人和事演绎荒唐的时代,荒唐的时代给我带来伤感故事,伤感的故事为我留下难忘的记忆,而难忘的记忆又给我以无穷的遐想。在那个荒唐的时代,全国各地的群众集会是一种常见的政治画卷,更是一种革命斗争的形式。在一次召开的批斗大会上,我看到在矿区最大的露天舞台上并排站着几个“犯人”,他们在接受人民群众的大批判,台上几个荷枪实弹的工人纠察队员,威武地站在那些“犯人”背后。在每个“犯人”的脖子上,悬挂着用毛笔写上大字的牌子,看上去很滑稽。那是一个场面宏大的批斗会,广场上汇集了上万人,高音喇叭不断地播放着各种口号,宣传着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成就。广场周围贴满五颜六色的大幅标语:“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恩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对毛主席要无限热爱、无限敬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地步,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地步!”、“毛主席著作,一天不读问题多,两天不读走下坡,三天不读没法活!”、“跟着毛主席,永远闹革命!跟着毛主席,世界一片红!”、“主席教导光芒照,革命战士逞英豪。”
会场内外,台上台下,人流涌动,到处是彩旗飘飘。台上这几个“犯人”站在那里,他们都面无表情地低着头,身体吃力地向前倾着,看上去很是可笑。那几块白色的大牌子可能是用木头板子制作的,它们有大有小,但都显得很沉重。牌子上面胡乱地写着“强奸犯”、“贪污犯”、“流氓犯”或“现行反革命犯”等,而且似乎都用红色划上一个大“ⅹ”。由于年龄原因,我并不太懂这些名词和符号的含义,感到那几个“犯人”的形象更是离奇,似乎看上去很丑陋和狼狈。他们的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已经没有完整的发型,头发就像被狼狗啃了一样杂乱无章,衣服破烂、肮脏,已经完全不象人样了。在大会会场周围,人声鼎沸,一片喧哗,高声的口号声和嘹亮的歌声交织在一起,构成高强度的噪音。一个又一个胳膊上带着红袖箍的男人或女人不停地登上舞台,与其说是在发言,还不如说是在声嘶力竭的喊叫和谩骂。全场一次又一次地高呼着口号,口号声压倒了其它一切声音,象是一片又一片热浪席卷大地。我根本听不到台上台下的人们在喊什么,在说什么,只知道这些口号,伴随着高音喇叭震耳欲聋的歌声或悠扬的音乐,在山谷中久久回荡。台上的人声嘶力竭,似乎在宣讲着阶级敌人的诸多罪恶,称颂着伟大领袖的丰功伟绩。台下的人们更是群情振奋,似乎对台上几个“犯人”都恨之入骨,好像这几个“犯人”与自己有着某种深仇大恨。在这样宏大的场面,每个人似乎都变成了疯子,而只有那几个站在台上并被看押的几个“犯人”除外。我实在是不理解,台上的人到底犯了什么罪,做错了什么事情,想知道台下的人为什么这样亢奋。那个时代真是一个疯狂的年代,那真是一群疯狂的人啊,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啊?难道台上的几个“犯人”就那么值得他们如此痛恨吗?难道大人们就是这样生活吗?难道人们就没有同情心和怜悯吗?面对这如此“疯狂”的革命场面,我深思着,怀疑着,审视着,但始终不理解为什么,幼小的心灵在吃惊地感叹着。我开始迷惘,开始悲伤和悲哀,不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如此陌生。
几个小时疯狂活动过去了,大规模的群众性批斗大会终于结束了,高音喇叭开始唱起悠扬动听的革命歌曲,气氛变得低调了,台下的人群开始散去。群众斗争大会结束了,但精彩的“节目”并没有结束,那几个“犯人”被押下舞台,然后被排成一队,在工人纠察队员的看押下进行游街示众。矿区本来就没有几条象样的街道,“犯人”被看押着,在那几条破旧的街道上行走着。路边挤满看热闹的人群,间或还会有个别调皮的孩子向“犯人”投杂物,引来众人的一片笑声。我想在经过几个小时折腾后,几个“犯人”一定很累了,还要折磨他们干什么呀。他们迈着艰难沉重的步子,缓慢地在矿区的那几条破旧的主要街道上行走,一边走,一边还自己骂着自己。
岁月造就着荒唐,昔日那个身材高大、气度不凡、风流倜傥的“上流”人,如今却变得如此狼狈不堪啊。这是一个多么滑稽的现实啊,这又是一个多么残酷的现实啊,让我感到十分震惊。我不自觉地浑身打颤,因为我无论如何不能理解和接受,但这确实活生生的现实,一个令我瞠目结舌的现实。我在问自己:“为什么?世界真是如此残酷无情,人是变化的,事情也是不断变化的。”
欣赏完这场“精彩”的节目以后,我与几个欢快的小伙伴一起缓步行走在回家的路上。几位小伙伴无忧无虑地说笑着,有时还会学着“犯人”的狼狈相,互相嬉戏和打闹,真是天真活泼。我却始终不能平静,想着心事,面色忧郁地回到家里。我郁郁寡欢和忧心忡忡,感到丝丝酸楚和不安,深为揪心和遗憾。

http://dong-xiucheng.blog.sohu.com/106791129.html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7 07:08:12 +0800 CST  
101、我们村里的“四类分子”


“四类分子”被勒令经常做的事就是戴纸帽游街受批斗

在我的记忆中,那个特殊的年代里,我们村有十来个所谓的“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我父亲是其中一员,我生下来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黑崽子”。
这些“四类分子”被扣帽打倒的原因五花八门,各不相同。现在想起来,好多都让人哭笑不得。譬如,“人民公社”初期,一个名叫三蛋、年仅六、七岁的小男孩,在食堂吃了一个窝窝头,未能吃饱,就随口告诉小伙伴说:“毛主席好是好,就是让人吃不饱。”这件事不知怎么就被汇报到了大队部,大队干部立即意识到了这是一件严重的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反革命事件。三蛋虽然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小玩童,但当时大队干部们的思维逻辑是,这背后一定是他的老子在背后主使,于是三蛋的父亲杨醒民就被戴上了“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另两个“四类分子”被“戴帽”的过程更富有传奇色彩,我同学杨志荣的父亲杨觉民偷了生产队一篓子尚未开放的棉花苞,而另一个同学贾一鸣的父亲贾佩奇则是有一些谁也说不上来的小偷小摸行为,就都被戴上了“坏分子”的帽子。
“四类分子”是全体社员批判、看管、教育和防范的对象。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还要到大队部“听差”劳教。所谓“听差”就是听候差遣的意思。为此,大队专门做了一个“听差”牌,写上所有“四类分子”的名字,根据顺序,“听差”牌到谁的手上,谁晚上就要到大队部“听差”值班。我记事起,这个熟悉的牌子就经常出现在我家,后来稍微长大一点,我就成了父亲专门的送牌人。也就是说,前一天“地主分子”段五娃“听差”牌送到我家,晚上父亲去大队“听差”劳改,次日早饭后,我当然的任务就是把这个牌子送到另一个“历史反革命分子”景志英——我的表舅家里。表舅心里苦,脸上常年难得见到一丝笑容。据说,他得罪了村子里的“贫协主席”,人家就说他曾经做过汉奸,并报告上去,表舅最后就被抓走坐了十年牢。表舅坐牢期间,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就跟他离了婚,并带着他的小儿子外嫁他村。表舅上过高中,满腹经纶,口才绝佳,写得一手好字。可是坎坷悲惨的经历让他成为了一具毫无生气的行尸走肉,大约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他还不到60岁时,便带着无尽的问号,郁郁而终。表舅死时,家里还有一个一个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和年近四十尚未娶妻的长子。
我们村的这些“四类分子”被勒令经常做的事就是戴纸帽游街受批斗。“四类分子”中“地主分子”杨祥生——另一个“四类分子”杨觉民的父亲,我后来上小学三年级后的班主任老师,也曾经是我母亲的老师,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左右,身体瘦削,像一根细长的打枣杆,站在十几个人的“四类分子”队伍里,绝对是鹤立鸡群。让人忍俊不禁的是,那些头脑灵活的红卫兵小将,还特意给他制作了一顶高约一米、上书“地主分子”的纸糊高帽,杨老师戴着高帽子往那里一站,奇装怪像,不伦不类,刚才还故作愤怒状的红卫兵小将和革命群众,立时就笑翻了场,有的人笑得喘不过气来,有的人竟然笑得掉出了眼泪。
“历史反革命分子”耿思温脾气倔强,牢骚话也多,他因此就受到了红卫兵小将和革命干部的格外照顾,拳打、脚踢、挨耳光,那是家常便饭。别的“四类分子”游行仅戴高帽,他不行,他的身上还另外贴了七个小纸条,什么“地主分子耿思温” ,什么“历史反革命分子耿思温”,什么“现行反革命分子耿思温”,什么“坏分子耿思温”,等等。要命的是,他在游行时,嘴里还得按顺序不停地背诵着这七个纸条的内容,一旦背诵错了,或者顺序有误,后边监督的红卫兵小将立刻就会飞起一脚,给他进行“无产阶级专政”。大概是这种有损人格的奇耻大辱,让他实在活不下去了,游行批斗会一结束,他义无反顾地就跳了井,想自杀了事。哪承想,井水浅,他没死成,还摔坏了一条腿。革命群众把他打捞上来,还不依不饶,说他畏罪自杀,自绝于人民,绝没有好下场。人们把他抬到小平车上,往回拉,他又羞又怕身上又疼,呲牙咧嘴,可是还得念念有词地呻吟着:“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万——岁……”
好不容易熬到了年底,“四类分子”管教稍微松了一些。老耿倔驴脾气就又犯了,想起这一年含悲茹苦、忍气吞声的屈辱日子,老耿大笔一挥,就痛快淋漓地写了一副“惊世骇俗”的春联。
上联:“挨打受气辞旧岁”。
下联:“断子绝孙过新年”。
横联:“生不如死”。
老耿的春联在我所在的南赵村及其附近村子一时传为“佳话”。奇怪的是,一向立场鲜明地的革命干部和红卫兵小将这次却轻易地放过了老耿。
“四类分子”在人格上彻底被打入了另册。除过挨斗挨批劳改外,还被视作是最应该防范的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危险敌人。每年夏收秋收时,大队都会责令所有“四类分子”必须写一份保障书,美名之曰“夏收公约”或“护秋公约”。前两天,我回老家时,母亲把她老人家保存了24年之久的父亲手迹交给了我,里面除过父亲在不同时期写的要求平反的上诉资料外,就是这一份份的“护秋公约”,现特摘录一份如下:

护秋公约
为了积极投身于“农业学大寨”的运动,经我县县委号召全县,对今年的秋禾丰收一定认真坚决地打击资本主义的猖狂进攻,严禁小偷小摸,以维护社会主义的集体财富,现秋收工作即将召开,经我全家认真讨论,特订出今年的护秋公约:
1.全家坚持走社会主义光明大道,爱护集体财产,保证在今年秋收中,全家大人、小孩,不拿、不偷、不盗一粒粮食、一朵棉花;
2.在秋收工作中,劳力全部出勤,无事不旷工,有事必请假;
3.在劳动中,热爱集体,保质保量,努力劳动,改造好自己;
4.一切服从领导听指挥,做到叫干啥就干啥,绝不避重就轻;
5.遵守各级领导一切法令政策制度;
6.如发现坏人坏事,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7.以上数条,如有故为行为,情愿接受处罚。

第三队:李瑞章(章)
1975.9.4.

“四类分子”不好过,他们的家属也不好过。我们这些“黑崽子”不能参军,不许入党,不准上大学,所有通往上层社会的门路都给堵死了,甚至连管下乡工作队吃饭的权利都没有。“黑崽子”的对象问题也几乎无人问津,没人愿意和他们成亲,受人歧视。我大哥和三哥无奈之下都给人去做了倒插门女婿,二哥也是年近三十才结婚的。
那个年代的“四类分子”被贴上标签,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几乎被剥夺了人之为人的全部权利。而这些人,又几乎全是农村里识文断字的“能人”和文化人,他们实际上是中国乡村几千年知书达理的的文化承继者,是村里体面的“乡绅”阶层,本应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敬仰,然而在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一切是与非,正义与邪恶,都成了坏人邀取政治资本、兴风作浪的口中玩辞,“四类分子”唯一能做而且必须做的就是不断地弯腰,接受批斗、接受劳改、接受写交代写检查。
我很庆幸,1977年,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四类分子”被先后平反,我成了我们家唯一一个可以上大学的人。而我们村里那些没有被耽误的“四类分子”的子女们几乎50%都考上了大学。现在想来,这其实应该是一种文化积淀和传承在起着作用。
几十年过去了,我们村里的“四类分子”除一、两个还健在外,先后都逝去了,然而我却忘不了他们,忘不了他们被批斗时无奈的神情,忘不了他们默默无闻低头走路的情景,尤其忘不了那维系着他们命运的那个小小的“听差”牌。
也许,有人说历史已经对他们做出了最公正的结论,可是我想的却不是这样,当城市里被打倒的那些“反革命分子”,那些“走资派”被平反后,都拿到一沓沓厚厚的补偿金抚恤金的时候,当那些“走资派”的后代都给重新安排工作的时候,那些在农村里成千上万被打倒后受尽非人折磨的“四类分子”,又拿到了什么补偿?
我们欠的不仅是对那个年代广大农村“四类分子”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补偿,我们欠的更是对中国几千年乡村文化一个起码的尊重。

2012.11.1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eb8ad7d0101eagv.html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7 18:34:14 +0800 CST  
102、“黑五类”子弟备受歧视

为了早点上学,在领我去学校报名的路上,爷爷教我如何瞒报生日、年龄。校长收下了我,爷爷很高兴,回到家里谈经过时,妈妈冷冷地说了一句:教这点小的孩子撒谎!
学是上了,但没过几天,班主任老师找到家里来了,说:小孩还太小,先在家里呆一年吧。我妈说:“先让小孩在学校试一段时间,实在不行就回来吧。”过了一段时间,老师高兴地告诉我妈:“你的小孩学习还能跟上。”这样,我就在学校留下了。
后来,也许为了消除爷爷教我撒谎的影响,我妈给我讲了《狼来了》的故事。我记住了这个故事,记住了撒谎的危害。稍大一点的时候,还试图用画连环画的形式表现这个故事。可见这个故事给我的深刻印象。
文 革开始后,我这个不愿撒谎的孩子遇到了麻烦。
先是写作文遇到了困难。那个时候,大家写作文都是一个模式:遇到一件事情,该不该做呢?犹豫了。这时,毛主席的教导就在耳边响起,于是就做了一件好事。
自己也做过好事,但不是每次作文都有可写的。况且,即便做了,做的时候也并非都因为“想起毛主席的教导”。比如,在路上看见一个人拉车上坡,就上前帮忙推了。或者看他是同村邻居,或着纯粹是同情,并没有想起毛主席那条“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语录。可写作文的时候,你就要这样写。写了后感到很不舒服。所以从小学起,别的课程都不怕,就怕写作文。其它功课、作业都会很快完成、上交,唯有作文,都要拖到实在不能再拖的时候才交上去。不是因为懒惰或困难,而是因为要经历一番心灵的熬煎!
有时候,为了不再因为写作文而苦恼,就想干脆先跑到马路上去做点“好事”,然后再写在作文里。可当自己真的打算这么做的时候,反而觉得这更卑鄙了。因为前者是被动、无奈地撒谎,后者倒是主动地造假了。于是干脆打消了念头。
比如有一次,看到马路上有一大堆牛粪,恰好带着铁锹,就把它扔到路边的地里了。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在“做好事”吗?下次写作文可算有写的了。这个念头刚一闪过,马上觉得自己是多么卑鄙!所以写作文时反而不用它。
我真希望能拥有毛主席的教导适时地在我耳边“响起”的特异功能,可总不行。不论干好事,还是干坏事,总是事情过去多长时间了,严格地说是要写文章,开始搜肠刮肚时,才想起毛主席他老人家曾经怎么说过。
在那个年代,到处讲的是活学活用,立竿见影,其实全是撒谎、骗人的东西。任何一个纯真、幼稚的心灵,都无法避免地要就在经历这样的熬煎。
前面说过,文 革开始前,我们学校有两个“刘老师”。文 革开始后,家庭成分是地主的刘老师不管事了,贫农出身的刘老师掌权了。掌权后的贫农出身的刘老师决定干一件大事:搞一次规模庞大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会”。大到什么程度?全校师生每个人都在全校大会上讲。老师在布置时还鼓励我们,“最好脱稿演讲、要流利、要激昂”。
在布置后的一段时间里,大家都在忙着写自己的演讲稿,我却面临更大的心灵的熬煎:这回怎么应付?茫然若失地到处转悠,却被老师呵斥:你的稿子写完了?只好讪讪地离开人群,去找一个能独自呆的地方。
“讲用会”终于召开了。全校学生一连几天坐在大操场上,听一个个同学登台讲他们编造的一个个彻头彻尾的谎言:毛主席的教导总是及时地在空中或者耳边“响起”,一次又一次地挽救了一个个差点堕落的灵魂!(这种宣告灵魂被拯救的过程,恰恰是灵魂堕落的过程)
在这个“革命”的队伍里,隐藏着一个把良知看的比对毛主席的忠诚更重要的人。他也曾经写过一些片断,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撕了。现在,他是唯一没有做好准备人,对于这样一场严肃的活动,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其性质不用说是很严重的。我知道我成了异类,混在革命队伍里,紧张又无奈地等待着被揭穿、被揪出的那一刻。
记得刚上一年级的那会儿,有一次调皮,想放屁的时候把屁股对准了一个女同学。女同学哭了,引来了那个贫农出身的刘老师。照常规,老师应当训斥我几句或者让我罚站就可以了。我也做好了接受这样的处罚的心理准备。没想到刘老师听了女同学的哭诉后,大喝一声:
“什么成分?!”
这一声大喝,吓得我浑身哆嗦,嗫嚅了半天,说:“上中农”
“就知道不是好成分!怎么,难道你还想骑在贫下中农头上拉屎拉尿吗?告诉你:这样的日子再也不会来了!”
我扭头看了看被我气哭的女同学,心里一愣:天哪!我怎么那么倒霉呢?偏偏碰上一个家是贫农成分的同学,要知道问题如此严重,还不如找个同是上中农家的孩子开玩笑呢!
好在老师也没有进一步处分我,从此我知道自己是个成分不好的人的,处处要小心。
混在革命队伍里的我仍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别人能接受这场撒谎的游戏,自己却接受不了呢?难道真的是因为我的出身不好,对革命、对毛主席没有感情?
演讲的顺序完全没有规律,由刘老师点名决定。第一天,老师没有点我,第二天也没有我,于是我心里产生了一点侥幸:也许老师会忘了我,从而躲过这一劫。但在“讲用会”进行的最后一天,严格地讲是在仅剩的几个人中,老师点到了我。
那一刻,我像偷了东西被人抓住的贼一样,挪着双脚,来到全校师生前面放着一张办公桌——主席台前。我没有勇气站在这张桌子的正前面,只是怯懦地、卑微地站在桌子的一边、扶着桌子的一个角,开始了我的“演讲”,当然没有讲稿——这在全校是唯一的。那嗫嚅的声音恐怕只有自己听得清楚。
“有一次,我在马路上遇到一个……后来想起毛主席的教导……我就干了。
“有一次,……让我去干一件什么事,我不想去,忽然也想起毛主席的教导……后来我就去了……
“还有一次,我……”
总之,与其是演讲,倒不如说是一次小丑的表演。那一两分钟的时间,对我来说就好像过了几个世纪。
在一旁观看的这次讲用会的组织者,贫下中农出身的、掌管学校的刘老师气坏了!
在随后的全校师生大会上,我成了重点批判的对象。他那无不愤怒的讲话持续的很长时间,大部分是批判我的:我是坏了一锅汤的耗子。蒋 介 石学习成绩倒好,他不是反革命吗?我手里拿的一根笛子,这证明我的志趣是‘靡靡之音’。笛子被没收并摔碎了。我无聊时用笛子在土操场上捅了一个小坑,这也被老师发现,说我是在“自掘坟墓”!
最后,刘老师在讲话的宣布:我是本校的“小四 类 分子*”,要求大家都监督我,改造我!天鉴可怜:那时我不过是个九岁左右的孩子!
刘老师在最后几句话把我吓坏了。要知道,在农村,“四 类 分子”就是那种成天搭拉着脑袋,任何人都可以欺负,大气不敢喘一声的人;就是随时可以抓过来,给头上戴个尖尖的纸帽子,脖子上挂个木牌,一根绳子牵着,就可以在村里游斗一圈的人;就是随便有个隆重一点的会议,呼之即来,安置在主席台两侧,低头垂臂地示众,到会议结束再打发回家的那种人。我成了这样的人,不就完了吗?
那天下午,我独自一人来到靠着学校大院的土崖上,坐在那里,静静地、伤心地俯看着我生活了几年的这座学校。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只是在想:我成了“小四 类 分子”,这里还能待下去吗?
思考的结果是,在决定离开之前,先再待几天,看看情况再说。
第二天,我模仿“大四 类 分子”们那种低眉顺眼的样子,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一声不吭地继续上学,同时暗中观察同学们对我的态度。几天过去了,却发现一切跟过去并没有什么两样。噢,原来老师宣布的那个并不管什么用!于是我心释然了。再过了一段时间,我甚至恢复了先前那种顽皮的个性。
*(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通称四 类 分子,属于专政对象。在城市里还加上右 派,是五类。规规矩矩地接受贫下中农的监督改造,是四 类 分子们的唯一出路,随时低头认罪是接受改造的起码要求。)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8 15:57:49 +0800 CST  
文革中可教育好子女的艰辛
——请求政府向遭受不公待遇的黑五类子孙道个歉
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当时被称为五类分子,没有公民权,属于阶级敌人,是专改的对象,在群众监督下,规规矩矩地劳动,不许乱说乱动,不准外出,文革又规定每周都要写思想汇报,每月要写总结,定期受训.当时根本不把五类份子当人,后来就叫黑五类,他们的子孙常常被叫做黑五类狗崽子,文革中后期改称“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虽然党的文件中称其为可以教育好,但当时很少有人能认为他们会教育好,因此入党、入团、升学、参军、重点企业招工这些大门都对他们关闭着。黑五类子弟政治上低人一等,受到歧视,爱情属被遗忘角落,无人肯去与他们相爱,他们也不敢去爱别人,黑五类女青年也想改变一下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想嫁给黑五类,要嫁给根红苗壮的男青年;但往往并不如意,即使有根红男青年一时冲动和他们相爱,往往要遭到父母、亲友、或者党、团组织给予拆散;不被拆散的被称为被窝搂狼,搂狼者!也要受到歧视。黑五类男女青年往往很大年龄才有归宿,黑五类的女孩子一般降低标准下嫁,住在城里的黑五类男青年就由家在农村亲友,从农村中给介绍;农村中的条件好一些的姑娘嫁到城里去,这样造成农村的男女未婚青年的比例失调,最后住在农村的黑五类男青年,往往找不到对象,没有办法到三十来岁,为了传宗接代不得不降低标准,或与有残疾的女青年或寡妇凑合,了此一生。
农村的地主、富农份子,和历史反革命分子被村民视为老运动员,村里开展阶级斗争,搞各样运动都少不了他们。农村生产队搞批判斗争比较简单,被批斗的对象叫到房中间,举起双手,双膝跪下,造反头率先呼一阵口号,继之一顿痛打,一顿痛骂;造反派有时为了作弄他们,叫他们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或者黑五类份子之间互相对打;有时为了开心叫被斗者爬街,小孩骑在背上、成群小孩用小鞭子当牛、马抽打、把他们当猴子耍…...,所谓的监督改造就是把他们当作不付酬的苦力,长年打扫生产队院落、街道卫生,打扫厕所、掏大粪,清理马厩起粪便,有时中午掏水浇田、夜晚苫场院。活多了份子门干不过来,就责令黑五类子女一同干。文革时吉林市城市黑五类份子挂牌站在大街上示众,后又被遣送农村接受改造。地主富农份子受到长期专政,无自由,失去做人的尊严。更甚者,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同样遭到歧视,得不到平等待遇,直到改革开放,地富子女才获得平等。文革时期对地富及其子女政策,是极其左倾,被邓小平给否定了、并给地、富子女改了成份,地富子女欣喜若狂、如获得新生,从心里感谢政府。

黑五类子孙,多数生在1949年以后,没有吃过所谓剥削饭,但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在幼儿园里就开始受到歧视,被人欺负,长大了,得不到公正的待遇。笔者考高中时,报名要公社大队给开信介绍,大队韩姓书记说:“你已经是初中生了,大队正需要你这样人才呢!介绍信死活不给开,我曾在农村劳动一年,生产队里最需要知识的莫如是会计,当时的生产队领导认可用小学生将就,也不用黑五类子女的高中生,就连赶马车、放牛、放马的“好活”也没有黑五类子孙的份,怕他们害死牛马。大队书记所说农村需要我这样人才是假,不让地富子女再继续受教育、学到更多知识这才是真。后来多亏我小学时的张魁元校长,当时在公社当主任,他同情我,背着主要领导给开了同意报考高中的介绍信,我才有机会上高中。上文提及,我只是证明地主伯父说的“枪的收条确实洗碎了”是事实,因为我是地主的后代,就可以被批斗、毒打,这哪有一点人权?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革基层领导人以革命的名义逼迫我用木棍打伯父,我拒绝打,就骂我是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还遭到批斗、毒打,这种革命多么邪恶,多么荒唐。文革中黑五类及“走资派”子女被逼迫着去揭发父母的所为罪行,如刘少奇的女儿刘涛,数不胜数;有的黒五子女为了表现革命,主动揭发、检举自己父母、亲友,有的竟然动手殴打、羞辱自己父母,原沈阳飞机制造厂党委书记某某,于1947年在晋察冀边区将其地主父亲串上牛鼻绞拉着游斗;文革中到处都有此等败类,百见不鲜。
有一次从上边下来一个姓管的干部到我屯蹲点,他曾当过伊通县法院的院长,因犯错误而下放。有一次,他将我屯所有地富子孙男男女女数十人,召集一起进行训话,这个犯过错误的干部,为了表现革命,大骂这些地富子孙:“没有一个好东西,个个是男盗女娼,你们他妈的必须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老老实实劳动,才是你们的出路。”可以看出这个极左的法院院长多么没有水准,为了表现革命,张口就骂地富子弟,在当年的地富子弟哪有一点做人的尊严。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9 07:17:23 +0800 CST  
文化大革命前,北京曾有一个叫杨国庆的青年,因为“阶级路线”政策而对前途绝望,在友谊商店砍伤一名非洲和一名欧洲外交官。制造国际事件,让世界关注他们的生活。杨犯被处于死刑当然属于咎由自取,但反过来也可以想想,当时没有挺而走险但类似绝望的年轻人有多少。这种整体性的歧视政策在文革中发展成为赤裸裸的血统论,以口号“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浑蛋”著称,最突出的表现在1966年在“红色恐怖的8月”中北京大兴县原地主、富农及其子女300多人被杀,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出生38天。摘自《领导文萃》2007年第11期作者徐友渔。湖南道县于1967年文革高潮中杀死黑五类及其子女万余人、、、、、
在极左路线的铁蹄下,苦苦煎熬二十八年的黑五类子孙们,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生不如死。在那疯狂的年代,别说是地富子女,就是共产党的各级干部上致国防部长彭德怀、国家主席刘少奇都遭到非人待遇,迫害致死。四十多年过去了,彭德怀、刘少奇都获得平反昭雪,那么在极左铁蹄下煎熬二十八年的地富子弟们除邓小平为他们改了成份,又有谁向这数千万的人群道一声欠,说一声对不起.1962年3月2日在广州会议上周恩来总理说:“对待知识分子,一定要称认我们有错误,应该道歉。”文革及文革前28年对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遭受的不公待遇政府没有错误吗?不应该道个歉吗?周总理能给知识分子道歉,难道对黒五及其子女不该道个歉吗?笔者年近七旬,不知去地府前能否听到一声道歉,也可能这数千万人没有人有勇气敢向政府乞求,我今天站出来,请求政府为遭受28年不公待遇的黑五类子孙道一声欠吧!
“群众专政”
“群众专政”的提出是与“砸烂公、检、法”相配套的。因为要否定原来中央第一线的领导人和整个过去的旧体制,毛泽东提出了以文化大革命为中心的一系列的新的概念。“群众专政”的内容其实并不全是新的,有许多是在过去的岁月里就大量存在的。
“群众专政”在文革中给全国人民带来的是巨大的灾难。“群众专政”在文革中的典型案例,1966年是北京大兴县杀害“四类分子”的事件;1967年是湖南道县的大规模杀人事件;1968年是广西自治区的大规模杀人事件。
“群众专政”是毛泽东的一个发明,当时在台上的其他中央领导人未见有异议。但从实际操作的层面上来说,至少周恩来是有保留意见的。1968年7月10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委员、法律系和哲学系主任、国家一级教授何思敬被打致死的报告上批告谢富治:“这类被打致死,或系自杀,或系被人灭口,人大最多。我建议,公安部转告(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成立专门机构,追查此类案件,总要查出一个究竟。否则,任何一个群众组织都可以私捕私讯,打人致死,专政机关置之不问,决非善策。” [1]
1.《公安六条》与“砸烂公、检、法”
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其中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 [2]这一条在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个人迷信风靡全国的形势下,几乎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这条规定用的“攻击污蔑”这四个字极为笼统、抽象,成为后来大量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公安六条》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出现了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思潮的情况下,为了保卫“无产阶级司令部”、保卫文化大革命而制定的。
2月5日,上海人民公社的《第一号通令》中公然宣布:“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地、富、反、坏、右分子,对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和社会上一切牛鬼蛇神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对于反对毛主席、林副主席和中央文革小组,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破坏上海人民公社,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立即逮捕法办。”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地法院复查了1966至1976年十年中判处的部分反革命案件,其中因受《公安六条》影响而被误判的冤假错案竟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另据揭露,“仅仅由于对林彪、江青一伙有一字一句损害而被定为‘恶毒攻击’加以逮捕、判刑的,全国就有10万多人。在‘四人帮’惨淡经营的上海,在‘炮打中央文革’等罪名下制造的冤假错案就有24.9万多起,受到株连的无辜群众在100万人以上。” [3]
《公安六条》还规定了群众直接斗争和处理所谓“反动分子”的程序,这是对当时出现的一些群众组织非法进行“审判”活动的公开认可。其中第三条规定:“保护革命群众和革命群众组织,保护左派,严禁武斗。凡袭击革命群众组织,殴打和拘留革命群众的,都是违法行为。一般的,由党政领导和革命群众组织进行批判教育。对那些打死人民群众的首犯,情节严重的打手,以及幕后操纵者,要依法惩办。”第五条规定:“凡是利用大民主,或者用其他手段,散布反动言论,一般的,由革命群众同他们进行斗争。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和革命群众相结合,及时进行调查,必要时,酌情处理。” [4]注意这里有两个“一般的”,就是说,在多数情况下,都应该由群众或群众组织对那些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批判教育和斗争。其实这就是后来的说的“群众专政”。
文革中推行《公安六条》的结果,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在“恶毒攻击”的罪名下,判处了一大批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为刘少奇、邓小平等人鸣不平,对毛泽东的错误进行批评,抵制文化大革命的志士仁人,很多人被判处了重刑,少数竟惨遭杀害。例如:江西省赣南医专的教师陈耀庭和他的妻子谢聚璋,从1966年10月至1967年底,先后写了十万余字的文章、信件寄给中共中央、毛泽东、周恩来和一些党政机关,信中说:“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全部都是错误的”。他们被定为“反革命犯罪”,1970年3月陈耀庭被处死刑,惨遭杀害;谢聚璋被判处死缓,后被折磨死于劳改场所(此案于1980年平反纠正,宣告陈、谢二人无罪)。按照《公安六条》审判刑事案件,根本不讲犯罪构成,不分析动机目的,不区分故意与过失,也不研究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将一些毫无联系的事件硬性拼凑在一起,任意“拔高”、“上纲”,随意按“反革命”定罪判刑。在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军管会判处了十万余件反革命案件,经文革后复查,冤错率高达80-90%。 [5]
1967年初,上海夺权后成立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委员会”,用以代替原来的上海市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在此后近十年的时间里,上海市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上海的夺权经验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充分肯定,迅速为全国各地所仿效。公、检、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极大的冲击,有的被取消,有的则陷于瘫痪。
1967年1月25日,谢富治在一次讲话中说:“‘法院’这个名称是旧的东西,沿用国民党时期的名称。……要通过斗争把原来法院存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主义的东西统统搞掉。……建国17年来,这个问题没有解决,要靠你们造反来解决。”同年8月7日,谢富治在公安部大会上的讲话中又说:“现在的公安机关如果不彻底改变,不把旧机器彻底打碎,要转变过来是困难的。……不把原来那一套政治、思想、理论、组织方面的坏东西彻底砸烂,就永远跟不上毛主席思想。”。 [6]谢富治在文革中的表现十分恶劣,对他的批判其实还很不深入。但问题在于:谢富治个人是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胆量和能量提出“砸烂公、检、法”的口号的,谢富治在当时的讲话中就明确说到:他的讲话“可能有错误。但总的精神,是有毛主席的指示作依据的。砸烂公、检、法,毛主席当我的面讲过没有十次也有八次。” [7]
所谓“群众专政”,就是可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乱捕、乱押、乱搜查、乱没收,使全国陷入无法无天的混乱境地。同时,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建立了大量的专案组,行使司法权,成为迫害干部群众特别是迫害领导干部的工具。
2.湖南道县事件
1967年夏,湖南道县发生的大规模杀人事件就是群众专政的一个典型案例 [8]。
道县存在两大派群众组织,一派叫“毛泽东思想红战士联合司令部”(简称“红联”),另一派叫“无产阶级革命派斗批改联合指挥部”(简称“革联”)。“红联”在全县多数地区占优势,其成员大多出身成份较好,受到县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的支持;“革联”则主要由青年学生、市民、手工业者及少数干部组成,成分较复杂,造反精神较强,在县城的势力较大。1967年7月以后,两派矛盾冲突激化,发生了多次武斗事件。
8月8日,在派性斗争中处于劣势的“革联”派冲击县武装部,抢走了武装部的全部枪支弹药。8月11日,县武装部的负责人召开全县各区、公社抓促小组组长电话会。会议通报了县武装部和县公安局的枪被抢情况后,县武装部负责人煽动说:阶级敌人要翻天了,各地要发动群众采取果断措施,加强对阶级敌人的专政,要把民兵组织起来,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8月13日,“红联”集中了上千民兵,攻打“革联”总部。“红联”中了“革联”的埋伏,被打死2人,打伤多人。事后,“红联”抬尸游行,高呼“血债要用血来还!”派性武斗引发了大规模的杀人事件。
广大农村的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成为在派性斗争中失利的“红联”派发泄愤怒的对象,当时到处可以看到“斩尽杀绝黑四类,永保江山万代红”的标语和“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杀人布告,整个道县以及周边地区完全处于一片恐怖之中。
当时道县流传着这样的谣言:“四类分子要造反,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一扫光,中农杀一半,地富作骨干”。加之在这期间,有4个区搞出了7个反革命组织(假案),逼供出一个所谓的反革命“纲领”,即:“8月大组织,9月大暴动,10月大屠杀”,气氛十分紧张。在当时无政府主义泛滥,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从8月中旬开始,各区先后召开社队干部会,动员部署杀人。一些区、公社甚至大队都组织起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院”(有的叫“贫下中农高级法院”)。
道县的大规模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1590个大队,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死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
受道县杀人事件的影响,零陵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谢承年在《道县“文革”杀人问题处理经过》一文中说是932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杀898人;宁远县杀1092人;江永县杀325人;双牌县杀345人;永州市(原零陵县的一部分,文革后设立)杀158人;南山县杀145人;祁阳县杀218人;东安县杀11人)。
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他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
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蚣坝区是道县杀人最多的区。8天时间共杀1054人。蚣坝公社是杀人最多的公社,共杀了524人。跃进大队是杀人最多的大队,于一天之内杀了64人。
杀人手段多种多样,基本可以归纳为10种:
1、 枪杀(包括步枪、猎枪、鸟铳、三眼炮等);
2、 刀杀(包括马刀、大刀、柴刀、梭标等);
3、 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称“放排”);
4、 炸死(又称“坐土飞机”);
5、 丢岩洞(一般都辅以刀杀);
6、 活埋(基本上是埋在废窖里,故又称“下窖”);
7、 棍棒打死(包括锄头、铁耙、扁担等);
8、 绳勒死(包括勒死和吊死);
9、 火烧(包括熏死);
10、摔死(主要用于未成年的孩子)。
8月23日,道县柑子园公社正式挂牌成立了“贫下中农高级人民法院” [9]。这个“法院”成立后,共开庭审讯了13人,其中8人被判死刑。还有许多杀人事件是由各大队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宣判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道县和零陵地区其它各县的杀人事件中,当时掌握实际权力的各县抓促领导小组和县武装部的主要干部,对杀人事件大多采取了纵容态度。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在当时的派性斗争中的立场所致,另一方面,也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当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在贫下中农与“四类分子”之间,当然应该站在前者一边,否则就是立场问题。 [10]
在杀人事件发生期间,零陵军分区曾将道县杀人的情况上报,湖南驻军四十七军转发了这份电报:“……各方反映和部份查证,道县近来四类分子活动嚣张,散发反动传单,凶杀贫下中农,进行反攻倒算,组织反革命组织,阴谋暴动。在道县武装部和公安机关瘫痪的情况下,广大贫下中农唯恐四类分子翻天,有的主张采取行动。各地从7月以来,特别是从8月22日以来,据不完全统计,他们用鸟铳、锄头、扁担等,共杀死四类分子(包括少数四类分子子女)207人,其他县区也有类似情况。我们认为,对杀人凶手和四类分子中作恶多端、活动嚣张、企图翻天的可以依法惩罚外,四类分子不宜滥杀,四类分子子女不应视为四类分子,必须按照政策团结教育,不能混淆专政对象和非专政对象的界限。这样才便于争取四类分子,如杨家公社与宁远交界处有77个四类分子(包括少数子女)因怕杀或企图暴乱,外逃集结上山顽抗……”
湖南驻军四十七军在得知道县杀人的情况后,于8月22日开始派出140师炮兵520团进驻道县,与县武装部共同组成支左领导小组,对公检法、电讯、气象等单位实行军事管制,下令制止武斗和非法杀人。四十七军还组织部队下乡,宣传中央、省革筹、省驻军支左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制止乱杀人的现象。 [11]9月1日、2日,部队派出军用飞机散发禁止杀人的传单。
道县杀人之风迅速向外蔓延,邻近的几个县都发生了大规模杀人事件。1967年9月27日,四十七军和湖南省革委会筹备小组就此联合发出紧急通告:
……最近道县、江华、江永、东安、南山、零陵等县的一些地方不断发生杀人,破坏通讯和交通运输的现行反革命事件。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特就上述事件,发出以下通告:
一、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1967年1月13日《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坚决制止任何杀人、破坏通讯和交通运输的事件发生。
二、目前道县、江华、江永、东安、南山、零陵等县农村成立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院”是非法的,必须坚决取缔。对少数杀人坏头头及主谋者,要严加追查,依法惩办。
三、对各县保守组织手中的武器,必须迅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1967年9月5日命令,立即全部收回上交当地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四十七军所属部队。在保守组织手中的武器收缴以后,掌握在革命造反组织手中的武器亦应封存上交。
四、……凡被迫离开本单位的群众、干部一律保证返回原单位参加斗批改,不准以任何借口对其进行围攻、殴打甚至杀害。对于沿途所设的关卡,要立即撤消,并严禁拦路搜身,保证行人安全和邮电、交通运输畅通。
(此公告可在各公社、大队、生产队张贴)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9 07:18:37 +0800 CST  
对湖南道县大规模的杀人事件,零陵地区有关方面曾在1968年和1974年作过两次象征性的处理。文革结束后,被害者亲属纷纷鸣冤告状。1978的冬天,零陵地委书记带领工作组赴道县调查,写出专题报告,湖南省委批发了五号文件。1980年12月22日,胡耀邦视察湖南,专程去零陵,听取了道县杀人的情况,明确指示:“对没有处理完的要处理完,主要是对受害者要安置好。”1982年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回故乡时,也曾对道县杀人事件作了明确指示:“要严查惩办。”江华的一个堂弟也是在那个时候被杀的。 [12]
自1984年5月开始,零陵地委先后从地、县抽调了一千多名干部,组成“文化大革命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历时二年,做了大量的调查、安置、抚恤、处理工作。情况大致如下:
一、对一千多名杀人策划者和凶手作出了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等党纪政纪处分。
二、几十名在公社以上范围内为首组织策划杀人的国家干部被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
三、对那些谋财害命、强奸轮奸杀人者、积极主动充当凶手情节特别恶劣者、上级明确制止杀人后仍然成批组织杀人者逮捕法办,追究刑事责任。
四、给数以千计的被害者和被杀者的家属发放了《平反通知书》,以及相应的抚恤金。
1967年10月,在湖南道县、江华县等地发生大规模杀人事件的影响下,广西全州县东山区三江公社(现为东山瑶族乡三江村)发生了黄瓜冲坑杀76人的惨案。10月3日,在民兵营长黄天辉策划指挥下,将三江公社的地主、富农及其子女共74人捆绑双手,押到黄瓜冲山上一万丈深坑处,强迫他们跳坑。有的自己跳,有不肯跳的便遭毒打,最后用叉叉下坑去。在“斩草除根”的思想指导下,三江公社的民兵第二天还到湖南零陵县将两个已入赘到当地的地主儿子抓回坑杀。据统计,在被杀的76人中,有地主16人,富农5人,地、富子女55人。 [13]
11月22日,广西资源县中峰区(现为中峰乡)中峰公社在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期间,研究决定审判枪杀两名地主子弟肖荣喜、盛云星。肖荣喜的罪名是“调皮捣蛋,打过队长”;盛云星的罪名是“把毛主席像的左眼戳瞎了,侮辱伟大领袖”。为便于审判和今后抓阶级斗争的需要,成立了所谓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并任命了法院院长、审判长、陪审员等。当天下午,“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在中峰区公所门口召开宣判大会,向参加区三级干部会议的干部和附近上千群众宣布将肖、盛二人判处死刑。将肖、盛二人枪杀后,又以“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名义出了布告。
1967年底,广西各地两派群众组织,尤其是“联指”派乱杀人现象日益严重。容县民兵在11月内,就打死地、富分子和一般群众以及“四二二”成员69人。 [14]
12月16日,广西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出《紧急动员起来,立即制止武斗,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十项命令,要求立即停止武斗,不准抢夺武器,坚决收缴枪支弹药,群众组织不准随便抓人、打人、杀人等。但是命令颁布后,各地乱杀人的事件仍接连发生。
12月19日,梧州、荔浦、贺县、桂平、鹿寨、容县、罗城、玉林、钦州、博白等市县“四二二”造反大军赴邕“反屠杀控诉团”200余人,到广西军区静坐和游行,强烈要求革筹小组和军区制止武斗,严惩杀人凶手。同时,各县“四二二”“反屠杀委员会”向自治区革筹小组、军区发出公开信,提出五点要求:1、立即制止农民进城参加武斗,解除各地武装民兵和“联指”对“四二二”的围攻;2、立即派野战军到上述地区制止武斗,收缴武器;、立即下令取缔“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等反动组织;4、立即解决各地受迫害来邕去桂的造反派和革命群众的生活问题;5、韦国清、广西军区要立即到群众中去公开检查改正错误。12月20日,“四二二”派人员在广西军区负责人接见时提出:解除民兵“联指”武装;按总理指示,立即取消“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等要求。
12月24日,经中共中央同意,广西自治区革筹小组和广西军区联合发布了《取消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等组织的紧急通知》。指示“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贫下中农镇反委员会”和“贫下中农肃反委员会”等组织是非法的,必须立即取消,停止活动,今后不得再成立类似组织,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借口私设法庭,随意捕人、杀人,如有违抗者,严加追查,依法惩办。 [15]
[1] 《周恩来年谱》下册,第244页。
[2] 《“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上册,第247页。
[3] 穆青、郭超人、陆拂为:《历史的审判》,载1981年1月26日《人民日报》。
[4] 《“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上册,第247页。
[5] 郭成伟主编:《新中国法制建设50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第268-269页。
[6] 谢富治在公安部斗争罗瑞卿大会上的讲话(1967年8月7日),《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7] 1967年9月18日,毛泽东在湖南与黎原、华国锋、章伯森等人谈话时说:“我一听到公检法垮台,人就高兴!听说富治同志这次才说了几句话。”见董葆存《政治漩涡中的杨成武》。
[8] 湖南道县事件的详情可见章成:《公元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纪实》,原载于香港《开放》2001年第7,8,9,12期。
[9] 当时挂出了“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牌子,因有人指出“最高”二字有夺中央机关的权之嫌,后来才把“最高”改为“高级”,称为“贫下中农高级人民法院”。见谢承年:《道县“文革”杀人问题处理经过》,《炎黄春秋》2010年第11期。
[10] 江华瑶族自治县在杀人事件期间曾下发过一份《关于制止杀人的六条意见》,是这种观念的具体表现,全文如下:
一、群众自觉组织起来,造四类分子的反,对他们实行专政的大方向是对的。贫下中农杀四类分子,首先是四类分子挑起来的。因此,我们不能压制和指责他们。我们应当宣传毛泽东思想和中央有关政策,不能犯保护敌人,打击贫下中农的错误。
二、要教育群众不要上敌人的当,不要被敌人把我们的阵营打乱了,如发现宗派斗争,要教育团结对敌。对某个四类分子处理意见不一致,要进行协商。决不能互相残杀,长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三、要及时掌握敌人的动向与群众的情绪。指挥部的人员要下去帮助区社干部开展工作,要站在广大贫下中农一边,因势利导,不要惊惶失措,不能阻碍群众运动的发展。
四、矛盾一律上交是不对的。如果把群众意见大的四类分子都捉起来,实际上是保护了敌人,不相信群众,害怕群众运动的一种表现。对解放17年来一贯不接受改造,而现在又要向贫下中农夺权的四类分子,群众要杀他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群众的造反精神是对的,我们只能宣传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政策,不能硬性阻止,给群众泼冷水。
五、教育群众提高警惕,防止敌人暴乱和杀害贫下中农。我们一定要支持贫下中农,要和他们站在一起,对于他们的某些错误行为,通过宣传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有关政策,广大贫下中农自己一定会纠正过来的。
六、混进革命队伍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群众来要,尽量做好说服工作,对地富子女要加强教育,实在说服不了的,群众一定要的,也得给。
[11] 李振祥:《四十七军在湖南“三支两军”纪实》,长沙,2004。
[12] 谢承年:《道县“文革”杀人问题处理经过》,《炎黄春秋》2010年第11期。
[13] 这一惨案的组织策划者黄天辉罪恶严重、民愤极大,在1983年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被依法逮捕,于1985年1月被处决。见《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第53-54页。
[14] 《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第58页。
[15] 《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第58-63页。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9 07:19:58 +0800 CST  
103、大兴县 “四 类 分子”大屠杀(1)
摘编自《大兴屠 杀调查》(作者:遇罗文)
惨绝人寰
1966年8月,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 杀“四 类 分子”事件。从8月27日至9月1日,大兴县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 化 大 革 命”十年史》 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据说许多地方屠 杀“黑五类”(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右 派分子),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大兴县一些村子则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
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让他们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 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

研究惨痛的历史,目的是给后人以镜戒,使社会前进、民族进步,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是真的要深入研究了,却发现寻找史料是那么难!在“北京市档案馆”,竟找不到“文 革”初期众所周知的事件的资料。有关“红 卫 兵”抄家、打死人,农村的屠 杀行为,只言片语都没有。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1967年3月18日,北京满大街都张贴着公安局军管会的布告(俗称“318布告”),内容是规定了11种人及其家属是应该遣送到农村的。这“11种人”后来成了专用名词,分别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 派分子、资本家、黑帮分子、反动军官、伪警察、伪宪兵、特务。这么轰动一时的官方公开文件,档案馆里却没有。还好的是,那里有67年3月23日“市人委、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被遣送人员有关安置问题的报告”,还能佐证当时有过遣送人去农村这件事,而且这种恶行从66年开始到67年还没有结束。“报告”指66年被遣送到农村,有部分人又回到北京,其中一半多是“11种人” 。“报告”内称为“符合处理办法”,还应该继续遣送。所谓“处理办法”就是5天前发布的“318布告”。即使这么残缺不全的档案,目录中的不少条目又贴上了不透明的胶纸,看起来一年之内又发现了不该公开的东西。
把有“问题”的人撵出北京,要追溯到59至61年之间,当时的北京市长、市委书记彭真有句名言:要把北京建成“玻璃板、水晶石”。只是那时还没有做到大规模的遣送行动。“文 革”一开始就施行遣送,可见是必然的。我翻找59至62年的政府有关压缩城市人口的文件,想找到有关“玻璃板、水晶石”的蛛丝马迹,自然是一无所获。从档案馆很难找到需要的资料,我转而去寻找大兴屠 杀事件的当事人。
大兴县有十三个公社进行了屠 杀,最有名的是大辛庄公社。在那里指挥屠 杀的是高福兴、白德福,这两个人还活着,据说在县城还开着店铺。但是,“上级”禁止他再向别人提供屠 杀事件的史实。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19 19:12:06 +0800 CST  
104、大兴县 “四 类 分子”大屠杀(2)

大兴屠 杀事件的原因
大兴屠 杀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当局的煽动纵容,直接原因,是北京市区的红 卫 兵暴力和杀戮。
破“四旧”过程中,由北京刮起的打人抄家风迅速在全国盛行开来。江青在1966年7月28日一次会上公然鼓动说:“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是误会,不打不相识。” 中 共中央8月22日还转发了公安部《严禁出动警察镇压学生运动》的报告,规定“不准以任何借口,出动警察干涉、镇压革命学生运动”。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的局务会议,会上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不久前在北京市公安局干部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其讲话要点是:(1)公安机关不要出面制止红 卫 兵的暴力和杀戮,“我们过去的许多规定都不适用了”, “过去规定的东西,不管是国家的还是公安机关的,不要受约束。”; (2)“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3)公安干警要为“红 卫 兵”的抄家暴力“当参谋,提供黑五类的情报,协助抄家。”会后大兴县公安局立即闻风而动,制定了在县内发动群众屠 杀“黑五类”的计划。显然,大兴县的屠 杀行动固然受到北京市区“红八月”杀戮的影响,而直接的指令则来自县公安局,组织杀人行动的是公社的主任、党委副书记,动手残杀“黑五类”、连孩子都不放过的则大都是民兵。 这一切造成了没有集中的“大民 主”,受鼓动利用的红 卫 兵们到处乱揪乱斗。
如果以66年5 月16日作为“文 革”的起点,六月初,中学里就出现了充满封建色彩的“红 卫 兵”组织,后来人称其为“老红 卫 兵”。他们的组织原则就是必须具有较高权势的出身。“老红 卫 兵”留给历史两个口号和不齿人类的行为。
两个口号是:“造反有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不齿于人类的行为是: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而且受害的却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已经被无端压迫多年的弱者。“红 卫 兵”们在学校里打校长、老师们,“砸烂”了“修正主义教育体制”还不过瘾,又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开始了“破四旧”和血腥恐怖的“抄家”活动。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无情地揪出新“黑帮”、毁坏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东西、压迫甚至于处死“黑七类”(在“黑五类”基础加上资本家、“黑帮分子”)。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0 06:57:17 +0800 CST  
所谓的“抄家”,往往要没收和毁坏所有财产,即使是孤寡老人,家里的一切也都要抢走,连碗筷、被褥都不剩。而且,“抄家”还要伴随着“打人”,更是手段残忍至极。“抄家”时最常见的项目是“剃”“阴阳头”,尤其见了妇女更难放过。说是“剃”,其实是连剃带薅,有时甚至干脆就是一把一把地薅,连头皮都给撕下来。 街上常见到耷拉着粉红头皮、淌着鲜血的老人,还在被游街。更残忍的,还要给“洗”头,就是用浓硷水往伤口上浇。东四一带有一家是“资本家”,“红 卫 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自己也疯了。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 卫 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 卫 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
8月25日,北京市崇文区榄杆市一带,发生了一件所谓“阶级报复事件”。一位不堪忍受虐待的姓李的“房产主”,据说用菜刀威胁了看押他的“红 卫 兵”。这个 “房产主”被打死。这一事件立刻经过渲染传遍了各个学校的“红 卫 兵”组织,正在寻衅的“小将”们哪里肯放过,数千名身着军装、手持凶器的打手们乘着公交专车汇集到出事的街道,在这一带“血洗”了七天,无数人惨遭毒打,许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北京的“栏杆市事件”。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南宫口白同的邵家,在清朝做过道台,家里储存了不少香油、白糖。“红 卫 兵”强迫这家人喝香油、吃白糖,受过此刑的邵忠匡先生说,比险些丧命的挨打都要难受得多。
1966年8月下旬,北京市区有数千人被红 卫 兵活活打死。并且这股杀人邪气迅速辐射流传到了北京郊区各县,包括大兴县。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0 06:58:09 +0800 CST  

105、大兴县 “四 类 分子”大屠杀(3)

(3)采访大屠 杀的见证人老韩
2000年2月29日下午,我驱车来到距京城四十多公里的大兴县大辛庄乡西白疃村。经朋友介绍,我要采访韩玉春老汉。老韩今年六十多岁,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年,是西白疃大队的书记,他的年龄和处境,应该对那个年代不陌生。西白疃距离大辛庄村四公里,大辛庄所发生的事件,除了本村的人清楚以外,就要数相邻的村民了。果然,老韩夫妇听说我是来了解“文 革”那段惨案的,热情而详细地讲了起来。
他们开门见山地说:“你是不是问‘831事件’?”起先我一愣,不明白“831 ”是指什么,经老韩解释才知道,大辛庄的惨案发生在66年8月31日夜里,一夜之间杀了一百余口人,第二天(9月1日)上午,县里来人制止继续施行暴行。所以当地人习惯地称它为“831事件”。况且官方曾经多次来调查此事,为了叙述简明,也有必要给它冠以名称。这个名称还纠正了我的一个错误印象。我一直以为屠 杀“地富”从大辛庄兴起、持续了好几天。看起来,全县的屠 杀活动有先有后,但截止日期似乎都在9 月1日这天。
大辛庄虽然只杀了一夜,规模却是全县最大。靠近公社的六个生产大队采取行动,它们分别是:黎明、中心、昕生、红升、杨各庄、东黄垡;以公社为单位来说,死的人也最多。 其中黎明大队死人最多。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大队,多数大队没有在当天晚上行动,所以后来也就没有屠 杀行为。也有反对屠 杀的,西白疃就是其中的一个。据老韩说,当时的大队书记是李树清(女),贫协主席是李树珍,俩人是堂兄妹,平时很看中邻里关系,不擅长搞“阶级斗争”那一套。李树珍过去是村里最穷的人,在庙里诞生,土改前一直就在庙里居住。有一年要让他当大队书记,他说什么也不干,理由是不愿得罪人。
66年8 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到公社开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公社主任高福兴和公社团委书记白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还包括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公社正书记贺云喜(音)因为是“地富”出身,被“九人小组”关押着,也险些被杀。会上传达了高、白从天堂河农场(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新“精神”,让各大队当晚把“地富”份子及其亲属斩尽杀绝。李树清回到大队,已经吓得腿软,连忙召集大小队干部商量办法。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极力反对杀人,他说:“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 张万义是世代贫农,自己又当过“八路”,所以说话硬气,也敢于直接反对。本来队干部们对于杀人就很犹豫,又被张万义泼了冷水,没有人再主张屠 杀。李树清说,在公社的会上还有人提议,西白疃“地富”多,如果行动起来人手不够,外村的打手可以来支援。为了防止外村的人闹翻了西白疃,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大家商定派人把守在村外,一律不许外村人员进入。
老韩承认,幸亏第二天县里来人制止了屠 杀,否则西白疃是否能顶得住这股潮流也很难说。9 月1 日以后,还有外村的人来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村干部“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韩夫人说:“这村的‘五类份子’们可吓坏了,好多天都不敢进屋睡觉,生怕被堵在屋里遭到屠 杀。他们也豁出去了,说,要是来人杀他们,就和凶手拼命。”难以想象,在这种状态生活的人们,要承受什么样的精神折磨!
提起三十几年前大辛庄“黑五类”的遭遇,韩夫人还记忆犹新。她说,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
屠 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各处方法都相似。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有的大队干得很隐秘,下手的都是那些积极分子,第二天早上出工,许多社员发现来干活的人突然少了,才知道一夜间死了那么多人。中心大队的贫协主席,一人用铡刀铡了十六个人,自己也紧张得瘫倒了。铡死的人都塞进一口深井里,直到井快塞满了。黎明大队把杀死的人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里。后来,干脆把活人就往苇塘拖,用绳子套在脖子上,连拖带勒,到了苇塘人也就断气了。靠近公社的大队,好几个都把“黑五类”杀绝了。
我问,那口井还在吗?她说,没有多少天,井里往外泛着白沫和恶臭,村里人把一部分尸体捞出来,埋在了苇塘,然后把井填了。老韩夫妇在当时,算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我很想听听他们能客观地解释,人们怎么会变成了野兽,难道不知道婴儿是无辜的吗?
他们马上想到了“四清”,想到了那时大讲、特讲的阶级斗争。那时就让“地富”子女斗自己的父母。检举父母的“罪行”的,就受到表扬,奖励去“人大会堂”参观;不愿斗自己父母的,也被划成“地富分子”。说明从很早起,官方已经开始了违反伦理道德的畸形教育,加上固有的血统论观念,难免丧失了人性。
“到了‘文 革’,一个劲儿地宣传‘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 泽 东语录)。至于怎么打,各人的理解就不一样了。批 斗也是‘打’,拳打脚踢也是 ‘打’,把人打死也是‘打’。反正上级有了命令,谁也不敢不执行。”老韩不怎么多说残酷的暴行,不久我就明白了他的苦衷。原来他的姑姑一家五口,也是惨死在那天晚上。老韩的姑姑住在中心大队,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和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仨人都在上中学。她家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因为穷,四岁时送给了本公社北贺大队的一户人家。那家虽然也是地主成分,但是北贺村文明些,这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老韩的姑父叫韩宗信,地主出身。他从小离开家,参加了国 民 党的军队,后来投降,55年回乡,有罗荣桓元帅签发的“起义证书”。韩宗信把“证书”悬挂在屋内上方,目的是希望靠它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儿保护。“文 革”前的“四清”运动中,有人检举韩宗信藏了枪,把他拘留了几十天,被害前几天才将他释放。 8月30日,老韩听说姑父回了家,特意去看望他,想不到第二天就得知他们全家的死讯。
改革开放以后“落实政策”,中心大队给韩宗信唯一存活的女儿一千八百块钱,算是偿还当初没收她家的房屋和全部动产。偿还如此少的钱,难免让我感到吃惊,韩夫人却感慨地说:“能得到这点儿钱的人也是极少数,多数人家的家人都死光了,大队想给都没处给。”人总爱有因果报应的善良愿望。我禁不住脱口而出:“这些作恶的人,没有得到报应么?”老韩说:“有什么报应?主谋高福兴、白德福也只是关了几年就放了,‘九人小组’里的其他人,该当干部还当干部,没听说谁受到处分。死了的人,连家属都没剩,谁替他们喊冤?”韩夫人说:“反正好几年,外村的姑娘都不敢嫁到大辛庄来,怕给宰了。”可惜,这种报应未必报到了作恶人的身上。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2 05:52:25 +0800 CST  
106、大兴县 “四 类 分子”大屠杀(4)

大辛庄的大屠 杀——婴儿被劈成两半
2000年3月3日中午,我第二次来到大辛庄。大辛庄是个很大的村子,根据当年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划分成四个大队,分别是黎明、红升、昕生、中心,名称也是延续合作社的名称。四个大队的村民住房已经连成一片,没有明显的界限。
我要采访的人叫李福荣,住在红升大队,紧挨着黎明大队。老李今年70岁,49年以后就当队干部,四清时罢掉了他的大队书记职务,73年才给予恢复,80年辞去书记职务。这天是个混沌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指数是500,空气质量是污染程度非常严重的5级。
走进大辛庄的主要街道,俨然是个繁华的小镇。乡政府、医院、学校的大楼十分醒目,几个商店花花绿绿,路两旁是一个挨一个的摊商。尽管类似的小街经常遇到,但是我走在这里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假如现在是33年前的那天,这该是一条多么恐怖的街道,人们还会是现在的这种表情吗?
老李虽然70岁了,却还很健谈,思路也十分清楚。他告诉我,在8月31日那天,仅仅大辛庄这四个大队,就被杀了106口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是不会走路的婴儿。四个大队之中,黎明杀了六十余个,人数最多;中心、昕生各二十余个;红升行动慢一些,刚杀死两个人,其余尚未来得及屠 杀。
9 月1日上午,大兴县付县长刘英武、付华忠来到大辛庄制止屠 杀,这四个大队的屠 杀活动停止了。但是高、白二人不向各大队传达县委的指示,附近的杨各庄、东黄垡两个大队在9月1日还在杀,这两个大队共杀了二十多人。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 杀活动来看,这是一场有人组织的行动,组织者是县或县以上的领导人物;从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来看,起码组织者不是县委或县政府。按“文 革”初期的形势来看,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刚刚夺了权的“文 革领导小组”(或叫别的名字)。从高、白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天堂河劳教农场)来看,屠 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县委出面制止屠 杀,并不是县委有多大权力,当时各级党委已经处于“接受批判”的境地,自顾尚且不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阻碍过左的“革命行动”?据传闻,此事惊动了中央,“中央文 革小组”发了话,命令停止屠 杀。作为执政者来说,自己的“太子”、“衙内”们杀些人,他们是容忍的,农村的平头百姓们也肆无忌惮地杀人,他们还不好接受。万一引起动乱怎么办?起码国际影响也不好吧,尤其事情发生在北京。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这篇社论对于制止滥杀无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因为执掌生杀大权的人物,是毛 泽 东、林彪赞扬的红 卫 兵;受害的一方,是毛 泽 东划定的阶级敌人及其后代。况且这种压迫、敌视行为,从49年以来就建立了,59、61年又两次得以提升,以至喊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口号,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低人一等的“贱民”阶级。“老红 卫 兵”从小受到的教育、耳濡目染的客观事实,都是“一个‘阶级’应该压迫另一个‘阶级’”这一套,迫害以至处死“阶级敌人” 及其后代,他们认为理所当然。所以,9月1日以后,虽然大兴县的集体屠 杀活动停止了,可是各种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仍然层出不穷。
就在大兴屠 杀之后,1966年9月15日,毛 泽 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三次接见红 卫 兵,林彪在大会上还宣布:“红 卫 兵战士们,……你们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毛主席和党中央支持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震动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旧世界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你们在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中取得了光辉的战果。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资产阶级反动‘权威’,那些吸血鬼、寄生虫,都被你们搞得狼狈不堪。你们做得对,做得好!” 在这种情况下,大兴屠 杀根本不可能被否定。像北京城里的“老红 卫 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
以杀人最多的黎明为例,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的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白二人的传达和煽动。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 日已经杀了34人,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高、白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白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后来才恢复了热闹。”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高福兴、白德福分别被判 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 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 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东黄垡大队“文 革主任”被判监外执行(时间不详)。
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但是,他们没有“老红 卫 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宰着一切!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已经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只好中断。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 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员回家。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 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儿反常,明白自己并没有处决他人的权力。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
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一定要到大兴县去过问此事。
9月1日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达上级禁止屠 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人”妥协。况且,他们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当初动员会上,也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老刘说,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们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些 “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8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白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3 17:19:32 +0800 CST  

107、大兴县 “四 类 分子”大屠杀(5)

活埋祖孙二人
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的西部,那里的屠 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它们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11人,共计98人。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章《五进马村劝停杀》,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 “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 ……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 月27日夜苟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2000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的108人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来人“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他们硬冲了三次,才被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
又与大队书记李恩元谈判,从下午直到半夜,才说服了他们停止杀人。李恩元们反复强调的就是:“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和“要求杀绝,不留后患”。
事隔三十多年,张先生想起当年的行动还有些后怕。那个年代,想给谁扣个“帽子”非常容易,向着“阶级敌人”说话,起码算得上“阶级立场”有问题。这种不明不白就送了命的有的是。和他一起去劝停杀的人中,有的被吓得几乎坚持不住,可见当时的恐怖场面。
我很关心他在文章中写的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的命运,他难过地说:“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他形容李恩和的外貌,正是我在狱中所见到的“屠户”,据他说关押不长时间就被释放回家。
我又问到县委书记王振元的下落,他说,67年被揪回浙江省乐清县被批 斗,从此再也没有消息。张连和曾三次用公函找当地组织部查问,均未得到回音。
为了了解北臧公社的情况,我又拜访了“文 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先生,他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 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而且他本人就是北臧村人。王先生在49年以前就为共 产 党做事,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付村长,王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49至63年间,给老王定为中农,到了63年以后,由于强调了阶级斗争,把他的成分改为地主,为此险些要了他一家人的命。幸好北臧村没有杀人,否则绝对逃脱不了厄运。提起那段痛心的日子,老王马上想到了54年和他一起学舞蹈的学员。当时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个家在大辛庄的东安村叫方俊杰,一个家在大辛庄的昕生叫谭润方,死得都非常惨,据说谭润方的女儿也被铡死了。老王至今都十分惋惜。
同样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的人去工作单位要他们回来,单位没放,总算躲过了这个劫难,可是家里的寡母和弟弟妹妹却没有躲过去。他们上中学的妹妹,就是在放学的路上被活活打死的。直到今天,王夫人那位幸存的外甥女,还没有从当年的阴影里摆脱出来。55岁了,还过着单身的生活。她想起亲人的遭遇,就失去了生活的热情,自然对家庭也没有了兴趣。
老王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
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黑五类”们满头满脸的鲜血,更激起了打手们的兽性,他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黑五类”们连大人带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了。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儿私利。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为的是能不还。也有的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急于杀人赖帐。更有甚者,霸占“黑五类”妇女,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行凶的人心态也各不相同。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把势,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他看她可怜,为了救她,把她藏在车辕底下。不料在车子的颠簸中,女孩儿苏醒过来,被别的打手发现,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半儿。车把势终于忍无可忍,扔下鞭子不再干了。
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打手们精心的策划。比如一帮打手守在被害人的屋门口,把被害人叫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让他出不了声音就被勒死,然后好接着叫他家的别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了电线,人一出来上去就电,为的也是不让他出声,好顺利地杀害他的全家。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白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4 07:57:01 +0800 CST  
108、湖南邵阳滥杀“黑杀队”——“五类分子”(1)
1968年8月,正当无产阶级文 化 大 革 命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毗邻的东安县大水公社枇杷铺大队被关押的地主分子白振楚外逃,该大队派人到邻近的邵阳县中和公社弄子口大队查找,并贴出大字报,称:“东安县的黑杀队要杀向邵阳县陈宝冲一带,弄子口有内应。”要求全体贫下中农团结一致向“黑杀队”专政,把他们全部抓起来斩尽杀绝。
所谓“黑杀队”者,是指地、富、反、坏、右等五类分子及其子弟们联合起来成立的黑色组织,要向干部和贫下中农反攻倒算,报仇雪恨。
弄子口大队得信后,经研究决定由大队党支部副书记xxx文 革主任xxx去东安县枇杷铺大队调查核实。根据枇杷铺大队的吴超宝供认:家住邵阳县中和公社弄子口大队的舅父陈振球等十八人是“黑杀队”成员。调查人当面对质,吴超宝矢口否认。枇杷铺大队的造 反 派立即将吴超宝四脚朝天吊起来,脖子上挂水桶,肚子上压土砖,当压到第三块土砖时,吴又供认如初,放下后又矢口否认。如此反复多次,叫人真假难辨。既无法肯定,又不敢否定。因为这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绝对马虎不得。调查人员回县后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汇报。问题反映到县支左办,县支左办负责人C政委明白指示:“现在是阶级斗争的风口浪尖,你们要站在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高度,好好学习毛主席《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反复领会‘红色风暴’的真正含义,分清什么是‘糟得很’,什么是‘好得很’,你们要争当‘好得很’派,而不要当‘糟得很’派,随时随地注意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千万不要向贫下中农泼冷水。”弦外之音自明。
弄子口大队得信后,立即将陈振球、陈仕元等十八人全部抓起来,关押到大队部。因怕他们跑掉,万一真的杀了人怎么办?这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的安全。即将一根大树逢中锯开成两半,再在两块合逢处凿十八个碗口粗的大洞,让被关押的人,每人在洞内放进一只脚,然后两块合拢,两端加锁,十八个人被一根树拴着一动也不能动。这就是“文 革”期间该县民间创造的第一件刑具,名曰“树刑”。紧接着便和东安县一模一样严刑逼供,被斗者受刑不过,乱咬一气。于是“抓黑杀队”之风迅速蔓延。在斗打过程中,陈振球、陈仕元、陈哲林、蒋坤林、陈阶生等先后被毒打致死,或被迫自杀。乱杀人之风由此而生。
中和公社留旗大队地主子弟蒋铁军,被家住东安县的未婚妻供认为“黑杀队员”,该大队立即对蒋实行关押逼供,蒋在多种残酷刑法下疼痛难忍,只求解脱,便不得不按指问招供,说:“7月14日成立了‘黑杀队’组织,名称就叫做‘反共救国义勇军’,行动口号是:先杀党,后杀团,贫下中农看情况,刀对刀,枪对枪,血洗万里如牛羊。”并供出鹧鸪大队地主分子莫勇成等一百多个所谓黑杀队员,莫勇成被毒打后上吊自杀,又问罪其女儿莫细云,莫细云受刑不过,供出105个“黑杀队员”。由于刑讯逼供,受刑者为减轻皮肉之苦,普遍乱咬乱供,受牵连的人员也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越抓越宽。
黄塘公社蛇湾大队地主子弟邓宝民,五十年代初参加工作,在县粮食局搞储运。六十年代初,阶级斗争越抓越紧,家庭出身不好者首当其冲。他在“四清”运动中被整,文 化 大 革 命时,少数农民在“极左”路线的煽动下,说:“地主子弟当干部,贫下中农要受苦”。唆使一些农民到县粮食局要求将邓宝民遣放回生产队,县粮食局顺其所请,将邓放回老家。1968年7月,他被中和公社和平大队莫采保供认为“黑杀队”成员而被关押在大队部。8月4日,蛇湾大队召开群众批 斗大会,当民兵去提押邓宝民时,他乘民兵帮他解开捆绑绳索镣铐的一瞬间,顺手夺去民兵斜靠在墙壁上的马刀,向民兵身上猛砍,民兵急闪身,刀落肩上,未能致死。邓杀人心虚,夺路而逃,逃至一水井边,碰上该队贫协主席邓成茂四岁的小孩邓四毛看别人在田里捉泥鳅,便手起刀落,将其劈成两半。周围群众见状,立即大声疾呼:“邓宝民杀人了”,“地主子弟造反了”,“‘黑杀队’杀来了”。大家迅速拿起扁担、锄头、鸟铳、梭标,赶到小溪边,将邓宝民团团围住,乱刀砍杀于溪内。又于当天下午,将邓宝民一家六口全部杀死,丢入深山岩洞之中,叫“斩草除根”。据对邓比较了解的人反映:他当时估计此去凶多吉少,因为正是乱杀“黑杀队”的高潮,很有可能被群众当场打死,或丢到蛇湾水厍里喂鱼,县粮食局己无法指望,自己又走投无路,不如破罐子破摔,杀死一个够本,杀死两个赚一个,于是横下一条心铤而走险。
“黑杀队动手杀人了”的消息不径而走,飞快地吹遍全县各地,吓得人心惶惶,草木皆兵,形势十分紧张。一些在土地改革中上台斗过地主,或分得过地主房屋田地财产的人,或与五类分子有过过火磨擦行为的人,大都由地下搬到楼上居住,并在楼门口准备了砍刀、棍棒、石块、沙罐、石灰之类,作为防卫武器。并且日不远行,夜不出户。多数地方则采取集体行动。有的在要道上设关卡,派专人日夜防守,盘查过往行人,见生人就抓,有怀疑就打就杀;有的村庄集中起居并派人去周边邻近各地探查情况和动向,以便心中有数,早作准备,防患于未然;更多的大队为防止阶级敌人“黑杀”,将地、富、反、坏、右等五类分子及其子弟,平时爱提意见不服管教的,长期在外搞副业的人员,以及有各种各样问题的人,全部集中起来,名曰办学习班,实则严刑审讯,或脚镣手铐,或捆绑吊打,酷刑逼供,致伤致残致死,抓黑杀队之风由此愈演愈烈。各地快电告急,群众舆论大哗。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4 16:04:09 +0800 CST  

109、湖南邵阳滥杀“黑杀队”——“五类分子”(2)
到八月中旬,乱砍乱杀之风更为严重,许多地方见生人就抓,有怀疑就杀,形势混乱到了极点。在这种混乱局面中,不少人乘机为非作歹:其中有公报私仇的,有挟嫌报复的,有假公济私的,有趁火打劫的,有浑水摸鱼的,等等等等。更有的地方丧心病狂,视杀人为儿戏,他们将所谓的“黑杀队员”,不管男女老少,不管病弱孕残,都捆绑成串,敲锣打鼓,铳炮宣天,往江河塘厍中推,往红茹窖、老煤窑、深山岩洞中活埋。屠杀手段之残忍,确实史无前例:
塘田市公社在抓黑杀队期间曾发现一张布告:xxx,男,现年38岁,家庭地主,一贯与贫下中农作对,现参加“黑杀队”,要杀贫下中农,抓捕后顽固到底,拒不认罪,经大队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铳决。1968年8月x日
县河伯岭林场枫木山生产队会计易昌扬,33岁,被诬为“黑杀队”后,铳决未果,被人用乱刀砍死。死时还高呼:“毛主席万岁!”
县体委干部蒋精明,是个转业军人,地县有名的篮球运动员,因家庭出身地主,被诬为“黑杀队骨干”,家乡农民把他揪了回去,使用种种酷刑逼供,他不供认,要活埋他,他说:“我是国家干部,受此冤枉,要死也得站着死,竖起埋”。凶手满足了他的要求,挖了个深坑,强迫他跳下去,蒋端端正正的站在坑内,手拿毛主,口里不停的念喊,活埋时周围填土至胸口,使他眼鼓舌伸,再往土上倒水,被窒息而死。
县一中语文教师陈剑候,被诬为“黑杀队员”后掀回老家,严刑拷打后,与他的弟弟一起,被丢到后陇山的一口废煤窑里,用煤矸石掩埋了。
水田公社东阳大队杨柳生产队共青团员唐阳轩,61年从广西部队转业带回一张广西踩犁作纪念,被诬为“黑杀队”凶器,批 斗中将他打昏后丢到水塘里,然后用乱石砸死。
新建公社夏亮大队中农社员夏秋冬,看到处处“抓黑杀队”心里害怕而出走,立即被抓了回来,说他出走是为“黑杀队”通风报信,用铁丝穿耳,又用铁钳把满口牙齿拔光,尚未死又补了一铳,还未死,又被活埋了。
长乐公社伏溪桥街上发现了一张杀人标语,被人一口咬定是贫农社员王青治所为,因他有点一般性的历史问题,把他用索子捆成粽子形状,再用六付萝索连接起来,将他从伏溪桥上吊下去,一放一提,一起一落,象吊青蛙一样,然后放到溪水里,再用篙竿捅死。其兄王青树不服,说他为反革命翻案,强迫他跪在柘刺棒上“教训教训”。
五中体育教师杨奇志,地主出身,长乐公社人,被家乡几个对他有成见的人诬为“黑杀队”头目,酷刑加身,手脚打折,左眼球打出垂挂在脸上,血染满面,把他推入水塘中,又因他身体高大魁梧,塘水过浅,淹人不死,改用铳打,又因距离较远,执刑者手发颤,打不准,加之铳砂散乱,未中要害,满塘水都被鲜血染红了,他痛不欲生,站在水中高喊:“我呷亏不过了快补铳”,战战畏畏,一步一颠,挣扎到塘边,被人用大石头活活砸死。
白仓公社鸟语大队贫农社员、复员军人杨文武,平时爱讲干部好丑,又经常在外搞副业,被诬为“黑杀队员”,经严刑批 斗后被宣判死刑,派几个民兵去执行,先用鸟铳打,执行者手发抖,用刀砍,提刀的又不敢动,把他推到水塘里,塘水又太浅淹人不死。他站在水中,不住的向岸上打躬作揖求饶,说“我不是‘黑杀队’,祖宗三代讨米,只剩下我一根秧,今后保证老实听话,服服贴贴”。执行者说:好,你出来,他信以为真,爬至塘圹边,被人用挖牛粪的四齿耙头照准脑袋就是一耙,脑浆四溅,当场毙命。
双清公社比田大队刘家生产队中农社员张南卿被诬为“黑杀队员”后,强令其两个弟弟把他丢到老煤窑里淹死。
黄亭市公社金锋大队一个学生,在抓“黑杀队”时去邵阳市办事,被诬为“黑杀队”搬救兵,强令其俯睡在木凳上,背脊上横放一根铁棍,铁棍两端各坐一人,在他的身上压来压去,象擀面条一样,几百斤重的压力,只压得他骨头断裂,屎尿直流。
河伯岭林场马头岭工区贫农社员蒋少华被诬为“黑杀队”宁死不屈,被人用鸟铳竿子捅屁股当场毙命。
长阳铺公社长阳铺大队下街生产队社员刘利民,被诬为“黑杀队”后,在他家里挖地三尺,寻找枪枝弹药和反革命罪证,对全家人画地为牢,白天不准出门,晚上不准点灯,经百般折磨后,被人用烧红的铁丝穿起他一双脚筋,吊到阶檐梁上,活活打死。
五中学生邓爱毛被诬为“黑杀队”后被绑在学较的篮球架上,再用带铁钉的木棒外包橡皮敲脑袋,一敲几个洞,一打一片红,名曰“脑袋开花”。
小溪市公社山伏冲大队贫农社员罗顶名,被诬为“黑杀队”,批 斗时将他的手腕强按在青砖上,再用油榨里捶枯饼用的两个大铁捶轮流捶打,双手骨头被生生捶粉,然后一捶送命。该公社梅洲大队地主子弟罗尧立,被打成“黑杀队”后,被人用老虎钳子将手指夹粉,然后将他杀死丢到河里。
黄塘公社合兴大队泥工师傅邓玉枚被打成“黑杀队”后,酷刑逼供,上吊下烧,被活活烧死。该社还有个妇女在邵阳市某小学当炊事员,只因家庭出身地主,被当成“黑杀队”揪回批 斗,并要处死,她向打手们求情,说:我学校里床头的稻草中有个存折,存有几百元钱,请你们拿去,饶我一命。凶手们如莸至宝,立即奔赴学校,将她的宿舍进行大搜查,存折到手,立即返回,几个人对其轮奸后,说:此人留不得,活口祸害多。便偷偷地将她活埋了。
九公桥区农代会的王金龙被打成“黑杀队”坐了三年黑牢,全家六口,上至68岁的老父,下至三个月的婴儿全部上台挨斗,老父的肋骨被打断。
五丰铺公社板桥大队回乡女知青吕小苏, 家庭出身地主,本人长相姣好,追求者甚众,但她志高气傲,高中王业后非要找一个大学生不可,对本乡本土的社会青年全不放在眼里,后如愿以偿,择日成亲,双方商定一切从简。1968年8月,新婚之夜,被本村一伙垂涎欲滴者诬为“黑杀队”,从新房中抓出批 斗,毒打不屈,被人把衣服剥光,并在她的乳房和隐私处乱摸乱捏,吕不甘受辱,破口大骂“,流氓、畜牲,不得好死”。垂涎者脑羞成怒,恶狠狠地说: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用铁丝穿住她的一对奶头,丢到板桥水坝中淹死了。
县药材公司干部林光礼,共 产 党员,贫农出身,复员军人,因揭发公司领导隐藏黑材料而被诬为“黑杀队”酷刑拷打之后,被押解回农村老家,又被拷打七天七夜,在最后一次拷打时,将他四肢捆紧,吊在树上,又在肚子上压一块大石头,凶手猛起一刀,将吊绳砍断,人石坠地,石砸人身,肋骨被砸断,内脏淤血,不治而亡。死后不准家属收尸,不准用棺材,老婆被打手霸占。
国营河伯岭林场马头岭工区贫协主任罗顶有,共 产 党员,因曾经担任过一个群众组织的头头,1968年7月28日把他当成“黑杀队”成员捆绑吊打,当场把右臂打断,后又用柴刀把脊梁骨砍断,把左臂按在石板上用铁锤将骨头锤碎,还用烧红的烙铁在他身上烙,只烙得流油冒烟,之后又把他吊在树上,快断气时放下来剥光衣服,倒拖双脚丢到河沟里,然后用乱石砸死。爱人无法生活,将大孩子送人,自己带小女儿改嫁了。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6 07:03:10 +0800 CST  
110、湖南邵阳滥杀“黑杀队”——“五类分子”(3)

罗城公社毛坪大队柴狗山生产队贫协组长、共青团员曾桂林,24岁,因担负过一个群众组织的负责人,1968年9月10日,被诬为“黑杀队”,在大队关押24天,刑讯逼供中把他双手反绑吊起,再在脖子上挂一桶水,身上压土砖,被活活拷打致死。双目失明、讨了半辈子米的老父曾国奉不知儿子被打死,他摸着将仅有的一只老母鸡杀了煮好来送饭,想给儿子补补被残酷折磨的身子,打手们横眉怒目,恶狠狠地把鸡夺过来倒在地上喂狗。老人想摸摸已经被打死的儿子都不准,气得他爬在地上咬土喊天。后把他家产抄劫一空,把老人赶出家门,土改时分得地主的房子也被人霸占了。
长乐公社新石村的罗光楚,旧社会教过私塾,抗日时期曾当了两年保长,土改时家庭成份划小土地出租。文 革中被人供认为“黑杀队”,审讯时他说:我六十多岁的人了,参加“黑杀队”有什么用?再说,解放后共 产 党对我好,从未关押批 斗,与我无仇无怨,我为什么要当“黑杀队”?直言争辩,招来一场恶斗,打耳光鼻子出血,抽鞭子皮开肉绽,砍扁担骨折瘫软,仍矢口否认,便“掰罾”,把他的双脚双手捆起来,背向上,脸向下,悬空吊起,还不招供,背上加土砖,二十多斤一个,一直加到四个,仍不承认,绳索吊断,人摔到地上,奄奄一息,立即把他打铁的崽叫来,说:“你父亲是‘黑杀队员’,现行反革命分子,你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能不能与他划清界线?看你把他如何处理?”小铁匠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强忍悲痛,横下一条心,在众目暌暌之下,噙着满眶热泪,把父亲从地上扶起来,用力往肩上一杠,掮起就走,走到小河边,狠心往河里一抛,沉入河中,让他随波逐流而去。
塘渡口公社桂堡大队原党支部书记唐方春,复员军人,“四清”运动中下台,1968年9月被诬为“黑杀队”,把他五花大绑,游行示众后,从县人武部门口推入芙夷江中,他水性较好,想踩水过江逃生,被人划了一只小船追上,捅七梭标而死。死后还不准收尸。后妻嫁子亡,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怀着“未必天下大黑”的愿望,头顶一个斗大的冤字,手提一盏点亮的马灯,去省、地政府鸣冤告状。回家后反遭残酷批 斗,被打断一条腿。1975年春,省、地、县三级公安联手侦破,将已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凶手唐其美从部队中追回正法。时塘渡口街上万人空巷,群呼青天。
周用卿,塘渡口公社桂堡大队第三生产队贫协组长,此人是个理发师,一贯靠理发为生,五十多岁了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几,大女己出嫁。在那靠工分吃饭的年月里,老两口身体差,劳力弱,底分低,年年入不敷出,盘口不到,想白天理发抓点收入,又怕割资本主义尾巴,只靠晚上偷偷摸摸帮人理发,弄点外块。故人家都睡觉了,唯独他家还亮着灯,还有讲话声。这就触犯了那些高喊打倒资本主义和对他早有成见的“造 反 派”,平时想报复整他,割他的资本主义尾巴抓不住把柄,这次机会来了,说他夜不闭灯,人声嘈杂,就是搞“黑杀队”,还是个窝点,要不怎么灯亮到深夜,还有人讲话?把老两口抓起来狂批猛斗,两个老家伙年老体弱不经打,一斗就垮,一打就瘫,怎么办?瘫软了,残废了,谁养活他们,岂不加重集体的负担?有人出主意:干脆埋了省事。于是把己经瘫软在地的老两口用畚箕抬起,丢到麦冲垅他自己的红茹窖里活埋,但又怕老两口日后变鬼报仇,就往窖里倒了两升油菜籽。据说油菜籽很细,阎王爷有规定,不数清油菜籽就不准变鬼外出投生。但又怕此法不灵,还往窖里倒了两担大粪,插上永世不得超生的牌子。周用卿夫妇被活埋后,十六岁的小女被迫出嫁,自养的猪和鸡鸭,办了杀人酒,家俱财产被瓜分,房屋被夷平。已出嫁的大女儿闻讯后气得疯疯癫癫,寻爹找妈,不知所终。
水田公社东阳大队老贫农唐晋如,男,七十岁,军属,曾经当过乡长和乡农会主席。1968年农历七月初五,七十寿辰,为避免大操大办,走到邻近的中和公社妹夫家躲生,回家时顺便采点草药替人治病。时该地正大闹“黑杀队”,路过一村,恰好该村又发生火灾,发现他是生人,即诬他为“黑杀队”故意放火烧屋,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阵乱棍将其打死。问题反映到县支左办,答复说:“好人打好人,误会”。
邵东县银行干部彭 凯,邵阳县檀江公社(今己划属邵阳市郊区)六甲大队人。解放前在校读书时曾加入三青团,任小队长。解放初参加工作。家庭成份土改定中农,65年“四清”改为漏网地主,本人不服,曾多次上诉,被说成是对社教不满,闹翻案。贫协组长的小孩落水淹死,又说是他的小孩故意推下水的,是阶级报服,“抓黑杀队”时报复的机会来了,说他是“黑杀队”,生产队的造 反 派再三要求,并经地、县支左办批准,从邵东县银行将彭借回生产队批 斗,银行要派人随往,他们以“你们为什么总是不相信贫下中农”,极力加以阻栏,并再三保证批 斗后连人带材料一并送还单位。银行无法,只好放人。在批 斗中彭 凯双脚被打断,其妻亦被打瘫在地,怎么办?退回去一怕不好交差,二怕伤愈后打击报复,一不做,二不休,干碎斩草除根,全家诛灭。傍晚时分,将他夫妻和二子一女,全家五口,全数投入后山的红茹窖里活埋,掩土时,十五岁的大崽双手紧按窖壁,屁股高耸,双脚岔开,成巩形,将弟妹护其身下。窖外填土,土落背上,分流两边。天黑了,执行人回去吃饭,老大赶紧将松土往下扒,钻出地面,又将小弟拉出,十一岁的小妹在内喊:“哥哥救我”,正在这时,院子里狗咬灯亮,人影出现,两兄弟顾不上妹妹,拔腿快跑,来人发现窖内跑了人,立即加土倒水,小妹再无声息,凶手们紧追未果。年关逼近,两兄弟逃到株洲,被收容所遣返送回生产队,关在谷仓里,这时正好过年,凶手们想等过了年再斩草除根。有人问他兄弟那天晚上的逃跑情况,小弟说:“那天晚上逃跑沿邵水而下,眼看追人逼近,兄弟急中生智,跳入河中,躲在靠岸的树蔸下,等来人走远后才上岸跑到邵东银行,但又不敢讲实话,怕把我们送回去,银行的叔叔见我们一身水和泥,怀疑我们做了坏事,让我们呷饱了饭,又用绳子把我们捆起来,但捆得很松,深夜,我俩自解箩索又逃跑了,走到株洲,实在饿得不行,扫面汤,偷馍馍被抓,才被遣送回来的”。到了大年三十,人们都在准备呷团年饭,哥哥对看守人员说:“今天过年,能不能让我俩人洗个热水澡”?过年洗澡是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看守员无法拒绝。一个打水提脚盆,一个看守。兄弟俩接过热水和脚盆,千恩万谢,并保证老老实实,再也不走了,请看守们安心回去呷年夜饭。此话正中两个看守的下怀,立即反复嘱咐他俩弟兄要听话,好好洗澡,我们去去就来,千万不要再跑了。即将仓厍上锁。俩兄弟那里有心洗澡,逃命要紧,等看守人员一走,马上穿好衣服,把锁撬开,不要命的逃跑。队上四路发兵,始终未见踪影。八十年代落实政策,老大被找回顶职,老二不知下落何方。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6 17:56:17 +0800 CST  
111、湖南道县四类分子大屠 杀(1)
湖南道县农村屠 杀“四 类 分子”,惨绝人寰。章成经过深入调查采访,写了一篇报告文学:《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 杀纪实》,详细介绍了大屠 杀的情况。摘编如下。
漂浮着尸体的潇水河
1967年夏末,湖南道县。那是暴雨骤来的前夕,沉闷的空气中颤栗着紧张和惶恐。横贯道州盆地的潇水河已失去往日的明净与轻快,不堪重负似地喘息着缓缓向前爬去。河流上漂浮的不是渔舟,也不是裸露着古铜色皮肤的排客佬,而是一具具浮肿的尸体∶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的赤裸着,有的仅剩下丝丝缕缕挂在身上;有的被铁丝反绑着双手,有的骨骼折裂,肢体残缺,饥饿的鱼群已把他们曾经生动的脸啃得乱七八糟。河面浮动着一层暗红色的油腻。
河水流经县城道江镇。寇公楼旁,当年北宋贤相寇准曾经吟咏“野水无人渡,孤舟竟日横”诗句的古城墙头,一群孩子竞相点数着河面的尸体,比试眼力。突然,他们看见一具女尸漂过来,怀里还紧紧抱着个尺来长的婴儿……孩子们“轰”地一声吓散了。
到处是“斩尽杀绝黑四类,永保江山万代红”的囗号,到处是“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杀人布告,整个道县以及周边地区完全处于红色恐怖之中。
在城郊乡下,村囗渡头,一切行人过往的地方,岗哨密布。荷枪实弹或扛着土制武器的民兵,日夜盘查。稍有动静,他们便攥紧大刀或拉动枪栓,喝问∶“干什么的?”“什么成份?”于是查看路条、搜身、盘问,稍有嫌疑便捆起刑讯。
道县电业局工人陈某,因查线路来到城郊公社,遇上民兵厉声喝问,吓得说话结结巴巴,马上被认定为逃亡的四 类 分子,拖进被杀的地富及子女行列,准备第二天一早处死。幸亏一名农村基层干部认出了他,才幸免于难。陈某被释放后,连夜逃出了道县,一去不肯再返乡。
湖南大学机械系学生蒋晓初,时年22岁,因学校停课闹革命而从长沙回到家乡审章塘公社黄土坝大队暂避乱世。谁知这个年轻的学子却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蒋晓初的父亲叫蒋勋,1942年王业于湖南大学历史系,1949年后在道县当教师,并曾担任过道县一中的校长,因出身不好成份高的缘故被开除回家,这时已同几十个地富分子及子女一起被关押在大队部,其二儿子蒋晓中也关押在里面。蒋晓初太幼稚了,竟然跑去大队部宣传毛 泽 东思想求求“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试图说服那些丧失了理智的基层干部。结果被关起来,与其父亲和几十个地富及子女一同杀掉。
那是怎样一幅残忍的画面:半夜时分,蒋晓初和他的弟弟被大队“最高法院”的刽子手们叫出来,五花大绑押往河边。黑暗中鸟铳响了。蒋晓初身上射满了铁砂。但他没有倒下,仍然在高声朗诵毛主∶“‘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份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同志们,你们这样做要犯错误的呀!”
可是,谁是他的同志,又有谁听他的呢?这个不识时务的青年知识分子。显然,民兵聂某某不耐烦了,冲上前,手起刀落,砍下了蒋晓初的头颅。接着,蒋晓中也被同样的方式处死。兄弟俩的尸首被踢进了河中。
还有许多在外地工作的道县人,或因出身不好,或因家里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即被一张“母病速归”之类的电报骗回乡,其结果与蒋晓初一样。
喝惯了清清河中水的道县人,已无人再敢饮用被尸体污染的河水了。县城里仅有的五囗水井顿时身价百倍。在五星街的戚家井旁,每日凌晨就出现排队汲水的长龙。水乡泽国的道县发生了水荒,为井水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道县人平常爱吃豆腐,县城的豆腐店多开在河边,无非为着就近取水。如今河水不敢用了,全都被迫改行做米豆腐。仍然无人问津。店家只好挑着米豆腐,沿街叫卖∶“井水米豆腐!井水米豆腐哦!”
街上贴出了“为革命吃河水”的大字报。一些革命闯将现身说法,带头饮用河水。这就是1967年夏末发生在湖南道县的骇人听闻的现象。这里,让我们先从有关资料中摘录一些数字,对那场杀人运动的“成果”作一个简要的概述∶
道县1967年文 革杀人事件中,区级范围内策划部署杀人的有六个区∶清塘区、祥林铺区、清溪区、蚣坝区、梅花区、寿雁区,占全县总区数的55%;公社一级范围内策划部署杀人的有16个公社,蚣坝公社、上关公社、富塘公社、杨家公社、柑子园公社、洪塘营公社、桥头公社、唐家公社……占全县公社总数的47%。
道县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
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全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 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 类 分子3576人,四 类 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他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
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连的有14,000多人。
杀人手段可基本归纳为10种∶
1、枪杀(含步枪、猎枪、鸟铳、三眼炮等)。
2、刀杀(含马刀、大刀、柴刀、梭镖等)。
3、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称“放排”)。
4、炸死(又称“坐土飞机”)。
5、丢岩洞(一般都辅以刀杀)。
6、活埋(基本上是埋在废窖里,故又称“下窖”)。
7、棍棒打死(含锄头、铁耙、扁担等)。
8、绳勒(含勒死和吊死)。
9、火烧(含熏死)。
10、摔死(主要用于未成年的孩子)。
谁是这场大屠 杀的真正凶手?这不能用“文 化 大 革 命动乱”、“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等含混的词句搪塞过去的。然而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地记录下这段历史,并期以给那些无辜惨遭迫害和惨死于屠刀之下的同胞讨个说法,警醒我们这个乐于健忘的政府和善于遗忘的国民。
一位工作组的朋友告诉我们这样一件事,1985年春,他在询问一个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时,这个凶手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们是剥削过我们的阶级敌人。”“他们的子女并没有参加剥削呀?”“人在心不死,迟早要复辟的。毛主席说的哪里会错?”另一个凶手回答得更简单∶“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又要我杀,我也会杀!”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7 06:44:17 +0800 CST  
112、湖南道县四类分子大屠 杀(2)
成立“贫下中农最高法院”杀“四类分子”
清塘这地方距县城大约十来公里。1967年8月17日上午,清塘公社清塘大队俱乐部礼堂里,挤满了从全区各地赶来的生产队以上的干部。这次紧急会议是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决定:成立“贫下中农最高法院”。
一散会,“法院院长”周永记指使久隹公社的公安特派员蒋白举,带领久隹与会人员(约三四十人)冲到唐玉的家。当时,唐玉已经在前一天的批 斗会上,被蒋白举等人用锄头敲断了一条腿,正躺在床上呻吟。蒋白举把他从床上一把揪起,拉倒外面的禾坪上,众人扑上去,一阵乱棒将其打死,然后丢在禾坪边的水塘里。唐玉者,何许人也?如何这般惹人恼恨?他,家庭出身中农,原先是小学教师,五七年被打成右 派,遣送回乡务农;为人生性耿直。蒋白举在该大队蹲点时,“蹲到了女人肚子上去了”。别人敢怒不敢言,唯独唐玉不识进退,仗着会写两个字,帮着写了一张状子把蒋部长告了。害得蒋白举受了批评,仕途也受了影响。
这次会议结束后,久隹、新塘两个公社的5个大队迅速行动,行使起“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权力来,4天内杀了13人。
1967年8月22日。上关公社抓促小组副组长周永记在宝塔角的虎子坪生产队作动员报告。与会的有齐心、建筑、向阳三个大队的干部、党团员和贫下中农代表,共一千多人。禾坪上人头攒动,梭镖林立。会场被臂带红袖章、全??武装的民兵把守着,只准进,不准出。人们交头接耳,互相打听,许多人还弄不清今天是唱的什么戏。
上午9时,太阳已开始毒辣的时候,周永记清清嗓子作报告了。因为没有麦克风,会场又空旷,他每说一句都必须拼命地扯起喉咙,“贫下中农同志们,四马桥那边的四 类 分子已经上山了;二中那边抢枪政变了;八区、十区、十一区的贫下中农已经起来杀四 类 分子了。我们怎么办?”
太突然了,会场顿时鸦雀无声。
周永记见无人反应,继续说,“对那些调皮捣蛋的四 类 分子,有皮子无骨头的,吃刀仔仔饭的,能不能杀他们一些?”
会场乱了。议论纷纷。周永记进一步说∶“现在,杀人不要经任何地方批了,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就可以杀。”他略一停顿,威严地四下望了望,然后,凛然喝道∶“今天,我们就拿何光清开第一刀,给大家做个样子。”
他的报告一完,齐心大队团支部书记罗特良便代表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宣判。一群民兵前呼后拥,把五花大绑的何光清押进了会场。罗特良照本宣科,念完“罪状”后,模仿电影里的法官,拖长声调∶“现在,我代表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判处何光清死刑,立即执行!”
何光清原以为是像以往一样是押来批 斗的,一听是死刑,吓得魂不附体,瘫在了地上。两个民兵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出去,按倒跪在禾坪前面刚刚收完了中稻的稻田里,一马刀砍下去,鲜血四溅,喷到了散发着新鲜气味的稻草上。
开完了宝塔脚的杀人现场会,周永记马不停蹄,又跑到了龙江桥(建设大队),布置召开更大的杀人现场会。
8月24日上午。
“镗镗!镗镗!”锣声阵阵,时缓时急。通往龙江桥变电站的各条大小道路上,很快三五成群或成行成队的人,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锣声越来越密,有四条队伍从东风、东方、东进、东源四个大队曲曲折折而来。走在最前面的清一色戴着高帽子、胸前挂着牌子,边走边敲着铜锣和烂脸盆之类的响器。他们被绳索缚成一串,男女老少都有。押着他们的是一些荷枪实弹的民兵,而跟在这些队伍后面的则是一帮赶来看热闹的婆婆妈妈。等这帮婆婆妈妈赶到龙江桥石头岭变电站的空坪上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三千多人。几十名四 类 分子(含子女)低着头,在台子下跪成一线。搭起的土台子上,挂着把无产阶级文 化 大 革 命进行到底!”的大红横幅。周永记屹立在台上,神色庄严,胸中豪情激荡∶这才是彻底的革命!才一天时间,这世界发生了多大的变化,真是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呀!
四乡八里赶来的人越来越多。
开会之前,他召集各大队主要负责人开了个碰头会。周永记说∶“这一次,建设大队准备先搞两个,各大队是否有要杀的四 类 分子,如果有的话,就搭在里面用洋办法一起搞掉算了。”各大队的干部简短地交换了一下意见,相继报上了名单∶东进2人;东方、东风各1人;东源由于事情来得突然,意见没统一,没有报。
大会开始了。
周永记一开囗,哄闹的会场立即安静下来了。人们尖起耳朵,捕捉周领导嘴里发出的声音。只有风,依然径自地刮着,摇得竹枝树叶哗哗地响。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一个规模较大的杀人现场会。今天的会,也是我们上关公社杀人的第二颗信号弹,第一颗信号弹昨天已经在齐心大队的马路边打响了。今天各大队回去后,要马上行动起来,行使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权力,对调皮捣蛋的要杀他一批。”
当即枪毙了各大队报来的6名四 类 分子。
散会后,周永记把公社脱产干部留下来,明确分工,派他们到各自所驻的大队去督促杀人。
宝塔脚、龙江桥两个杀人现场会后,上关公社专职干部熊立济等人分别在各自所驻的片、队开始组织策划杀人。
水楠大队是刘 少 奇前夫人何宝珍的故乡,也是道县有名的富裕之乡。熊立济在水楠召集干部开会研究杀人时,大队干部们思想不通。熊立济急了,反复作思想工作,讲到激动处,从身上拔出一把匕首,“嘭”地插在开会的八仙桌上∶“这就是革命和反革命的分水岭!在座的,谁与阶级敌人划不清界限?!”
灯光下,刀柄颤颤抖抖,大队干部们面如纸白。于是,这个大队用沉河的方式,杀了5名地富及子女。
其他大队也相继动手,到8月30日止,上关公社12个大队共杀了112人。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7 11:28:28 +0800 CST  
113、湖南道县四类分子大屠 杀(3)

压任务、下指标,蚣坝区杀人夺冠
蚣坝区是道县杀人最多的区。8天时间共杀人1054人,全区50人中就杀了1人;占全县杀人总数的四分之一强,堪称地道的“杀人冠军”。
蚣坝区杀人如此之多,后果如此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从区到公社到大队,层层部署,层层动员∶区委书记、“红联”司令、武装部长、会计碰头会,全区各公社负责人、武装部长、群众组织头头会议,各公社、大队贯彻会议精神的会议。形式虽不同,精神实质一样,即肆意夸大所谓“阶级斗争”的严重性,制造谣言,鼓动群众心安理得去杀人。
8月22日,小甲公社召开了一百多人的“革命会”,各大队、生产队主要干部参加。公社武装部长廖龙九有感于已落后形势,号召“杀人要越快越好”。当晚,洞仂口大队即反馈信息,该大队计划杀5人。大队党支部已开会研究,同时打电话向公社请示,公社秘书杨庆基接到电话,当即答复可以。得到批准后,洞仂口大队民兵将这5名四 类 分子押到村囗,用鸟铳、锄头打死,丢进一眼废红薯窖中。这5人成了小甲公社有组织有计划杀人的第一批殉难者。
同一天,兴桥公社。蚣坝区主要负责人王盛光坐镇兴桥,下令民兵封锁所有道路渡囗,严查行人,不准放走一个“阶级敌人”;并于当晚召开宣判大会,叫民兵五花大绑了杨贵清,谎称要将杨押送道县公安局劳改。押到上关河边时,民兵杨飞吉按照指示,从背后一马刀将杨贵清砍死,抛尸潇水河中。
当晚,王盛光摇电话给区武装部长兼区“红联”司令何昌学,通报了搞掉杨贵清的情况,同时要“何司令”以区委和区“红联”的名义打电话给小甲和蚣坝公社,指示每个大队选一两个“罪大恶极、调皮捣蛋”的四 类 分子宰掉。这是道县杀人事件中最早向下摊派指标的案例。何昌学于当晚和第二天把这个指示下达给了蚣坝和小甲两个公社。紧接着,全区三个公社和几乎所有的大队都相继召开了杀人部署会。
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这是道县农民的特点,也是中国农民的特点。更何况参与杀人等同于出工,还可以拿到高工分。一时间,杀人也成了社与社、队与队之间的竞赛!到了8月30日,小甲公社的13个大队已有12个大队杀了人。但也有例外,公社眼皮底下的小甲大队迟迟不见行动。
公社副书记杨盛芳和武装部长廖龙九几次向该大队的负责人打招呼,进行教育,仍然不见成效。原因是小甲大队的几个分子平时逆来顺受,喊东不敢走西,实在表现不错;“雷公不打笑脸人”,小甲大队的干部下不得手啊!惯于雷厉风行的公社领导急了也火了∶操!老子眼皮底下,不容许出现“土围子”!于是,杨、廖二人在8月30日召开全公社总结表彰大会,表扬了洞仂口等几个“行动快、成果大”的大队,重点批评了小甲大队。会后,乾脆派出一个排的基干民兵,带着枪支、马刀、炸药,进驻小甲大队,帮助他们“革命”。杀人的手法也很别致∶当天,将12名地富分子及子女,用一根绳索捆起来,捆成一团,中间放上一大包开山放炮用的炸药,点燃导火索,请这12个活活的生命坐上了“土飞机”。 “轰”地一声巨响,大块大块的血肉落雨一样地飞了过来。有几个炸断了手脚,炸掉了屁股的,还没有死,哭爹喊娘,痛得在地上乱滚……民兵们一涌而上,用锄头、马刀为他们解除了最后的痛苦。当人们散开后,一群群的乌鸦飞来,哇哇叫着,争相啄食飞溅到树芤上和草丛中的人肉……
如果说蚣坝区是道县大屠 杀事件中的“冠军”,那么,蚣坝公社则是“冠中之冠”。一个公社就杀了524人,占全区杀人总数的一半以上。这当然得益于蚣坝公社系区政府所在地,跟组织上*得近,上上下下觉悟高;而且对四 类 分子及其子女看管布控严密,基本上没有几个漏网的;一时跑了的,也要想方设法捉回来。譬如“贺远能惨案”。
一个月前,该公社贺家山大队的回乡知青贺远能,带着未婚妻何端珍回家。贺远能出身不好,但人长得英俊又聪明,他是在县城读中学时认识何端珍的。事情偏不凑巧,他俩在村囗碰上大队干部周某某。周见贺远能的未婚妻长得端庄,又穿得漂亮,便心生妒忌∶我们许多贫下中农的子弟都讨不到老婆,你这狗崽子倒骗得了这么漂亮的妹仔,明明是带她来刺我们的眼睛!周咬定贺远能是“革联”的探子,叫民兵将其捆起来,关进大队礼堂。第二天,何端珍求人说情放了贺远能,但贺的双手已被棕绳勒断了。何姑娘含泪将未婚夫接到自己家,治疗了个把月。伤好后,贺远能于8月24日回到家乡,正碰上滥杀之风盛行,吓得他在家拿了只电筒,就连夜逃走了。那时,整个蚣坝区已处于极端的恐怖之中,条条道路处处渡囗都有民兵盘查。贺远能走投无路,只得爬上兴桥公社的洲背岭,躲在岭上的草丛中。这个年轻人已预感到难逃此劫,死神的阴影压迫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生活于他才刚刚开始,自从爱上端珍,生命和世界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他要好好活下去。他撑开手电,开始给心上人写信∶“端珍,我也许永远要离开你了……我永生永世忘不了你的情……”他写啊写,从两人相识相恋到他对她炽热的情感,写了整整一夜。
8月25日拂晓,贺远能偷偷走下山,打算把信寄出去,并远走他乡。不幸的是,他还没走出兴桥公社,便让当地民兵抓住了,并迅速打电话到蚣坝公社贺家山大队。这天上午,贺远能的父母和弟弟都已被杀,除了远嫁外乡的姐姐,贺家只剩下他这根独苗。而此时,正责怪自己疏忽大意的大队“最高法院”贺主席,正在四下寻找漏网之鱼贺远能。接到电话后,贺主席连声夸奖兴桥公社的民兵阶级觉悟高,并叫了十几个人,拿着家伙,风风火火赶到兴桥。像捆逃犯一样绑起贺远能,推着拉着向潇水上游走去。没走多远,这个高中王业生就受不了了,满脸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滚,他哀求着∶“叔侄兄弟们,你们要是肯留我一条命,就请将绳子放松一些;要不留我,也就不要让我再走了。”贺主席问∶“你要怎么个死法?”听到这话,贺远能失声痛哭起来,一路上不停地喊着未婚妻的名字。
走到向阳坝,贺主席叫民兵将贺远能推到两块大石头中间,背转身站着;指使三个人各朝他打了一鸟铳。三声铳响后,贺远能没有倒下,仍在痉挛着挣扎。一个自称曾一铳放倒过野猪的汉子不满地说∶“这家伙莫非学了法!”于是,众人在贺远能身上绑上一块石头,将这个嘴里还在“端珍,端珍”叫着的小青年推下了潇水河。
楼主 碧薇萍  发布于 2017-12-27 19:08:53 +0800 CST  

楼主:碧薇萍

字数:290114

发表时间:2017-10-27 17:40:3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1-05 14:43:0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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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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