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包头空难家属索赔亿元开庭 通用电气等4公司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0日 02:29 新京报微博
原告方律师向媒体记者出示材料。昨日,包头空难集体索赔案在市二中院开庭。
2位遇难者的家属起诉航空公司及飞机制造商,索赔1.32亿元;据称被告方表示已履行部分赔偿

再过1个月,“包头空难”8年“忌日”。

昨天,“包头空难”中32位遇难者的家属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涉案索赔额1.32亿余元。被告方为空难飞机的制造商庞巴迪宇航公司和通用电气公司、飞机的运营方中国东方航空(微博)(3.34,0.01,0.30%)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原告律师郝俊波称,开庭内容主要是举证、质证。

据了解,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事故,坠入包头市南海公园的湖中并发生爆炸起火,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地面2人共55人在事故中丧生,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遇难者家属未参加旁听

昨日上午9时,原告律师郝俊波出现在二中院的门外。

“今天是质证,没有通知家属。”郝俊波说,空难索赔案自2009年法院立案后,先后进行了20多次庭前谈话和证据交换,这次原被告双方质证意味着该案进入到审理阶段。“质证要比法庭辩论关键,是决定案件最终如何认定、如何判决的一个核心程序”。法院原本定于10月11日质证,遇难者家属可全部参加。后来时间提前到10月9日,不让家属参加了。“可能是法院考虑到案件重大,家属容易在质证现场情绪失控。”郝俊波推测。

32名遇难者的家属在诉状中称,空难发生在乘客登机、飞机离开地面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可以肯定,遇难者在罹难前都是清醒的,都是在有意识的状态下、极度痛苦地死去。因为遇难者多为年富力强的家庭支柱,他们的离去不仅令家庭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陷入崩溃,还导致一些家属因为承受不了家破人亡的打击而去世或精神失常。

遇难者家属们称,由于4被告的过错,导致悲剧发生。他们起诉4被告,要求被告赔偿每位遇难者家属413万余元,其中包括经济及精神损失、律师费、机票费用等。

郝俊波称,该案在2009年立案时,索赔总金额为1.23亿元。时至今日,相关律师费等都有所增加,因此,此次赔偿总数变更为1.32亿元人民币。

原告方提出建立纪念碑

昨日的开庭持续了两个小时。据了解,4被告的8名律师参与了开庭,被告方的员工参加了旁听。

开庭结束后,郝俊波介绍,庭上,他除了代表家属方提出巨额赔偿外,还要求4被告公布包头空难的原因及经过等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并且要求被告在全国性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上向遇难者家属道歉,在事故发生地为遇难者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等。

郝俊波称,质证主要围绕赔偿问题展开。被告方出证并表示,空难发生后,东航方制定了人均21万余元的赔偿方案,已履行完赔偿。32名遇难者家属中已有20户左右领取赔偿款、并签署“免责协议”。所以,被告方对原告方提出的索赔金额质疑。

被告庞巴迪公司的代理人称,原告提出的诉求不清楚,但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据了解,该案为全国首起空难集体诉讼索赔案。

■ 讲述

“尽量给女儿多争点赔偿”

崔女士是一名在包头空难中遇难者的妻子。

崔女士称,空难发生时,她丈夫43岁,已被单位派去印度尼西亚工作了10年。“因为快到春节的缘故,丈夫回到了山东老家和我跟女儿团聚”。结果没在家待几天,就因公事从山东去了内蒙古,之后因上海有业务需要处理,他乘从包头飞往上海的飞机,从此生死两别。

崔女士称,空难发生后,东航答应支付21万余元的赔偿,她无法接受,于是就走了诉讼程序。

“去年女儿大学毕业了,可官司一直处于审理状态,现在开庭了也算是有个盼头,有个希望吧。”崔女士说,丈夫去世时,女儿才16岁,当时一夜之间就感觉女儿长大了,自己身上的担子似乎也重了起来。她只想尽可能地给女儿多争取一点赔偿,丈夫不在了,这是她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了,只有这样,才对得起逝去的丈夫。

“这个过程太难了,真的太难了,都快八年了,只想判决的结果能好一点。”崔女士感叹。

■ 回放

包头空难致55人丧生

本报曾报道,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东航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侧滑。一分钟后,调度室搜索不到飞机。据包头机场调度室记录,飞机尾部摇晃,冒浓烟,随后坠到包头南海公园湖中爆炸起火,湖中五六个游艇和岸上房屋被殃及。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及地面2人在事故中丧生,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2005年12月22日,安监总局和监察部通报,包头空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东航董事长等12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安监总局、监察部有关负责人解释事故原因时称,飞机起飞过程中,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飞机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

“包头空难”

八年诉讼之路

2005年 因为负责设计、生产、组装、测试和检验事故飞机的部分零部件的通用电气是美国一家公司,该公司参与了对事故飞机的推广、介绍、销售和其他商业活动,空难部分遇难者家属遂委托律师在美国加州高级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飞机制造商之一的庞巴迪公司和东航因均在美国有营业活动,也被列为被告。

2006年底 该案在美国加州高级法院达成调解协议,4被告赔偿32名遇难者家属1175万美元。通用电气和庞巴迪公司愿意履行调解协议,但东航方面以不方便诉讼为由,要求将此案移送中国法院受理。美国法院暂停审理,被告方共同承担赔偿金未兑现。

据包头空难索赔案原告律师郝俊波称,此间,东航方面曾提出愿赔偿每位遇难者家属100万元人民币,调解此案。但家属方认为,这与在美国达成调解协议的赔偿款具有很大差距,遂拒绝。

2007年11月22日 32位遇难者家属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诉状,索赔1175万美元并支付相关利息,未获立案。

数月后,遇难者家属再次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诉状,依然未获立案。

2008年6、7月份 遇难者家属选择东航方面所在地上海市作为起诉地,并向上海市一中院递送材料,后被寄回。

其间,美国法院认为,中国法院作为可替代性法院,更方便审理此案,因此出具诉讼中止令,并表示如果中国法院拒绝审理,美国法院将恢复审理此案。

2009年3月 32名遇难者的家属再次向北京二中院提交诉讼材料。

2009年8月 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11年8月25日 北京二中院开始庭前调查。

同年10月25日,原、被告双方在北京二中院进行证据交换。

本版稿件采写/摄影 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原标题:包头空难家属索赔亿元开庭)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0 16:52:22 +0800 CST  
国务院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0日 17:52 中国新闻网微博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 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

草案规定: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并及时发布产品缺陷信息。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消除缺陷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费用由生产者承担。

此外,草案还对生产者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不按规定召回缺陷汽车产品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1 15:38:35 +0800 CST  
网曝家乐福卖塑料银鱼 呈透明状一掐就断(图)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3日 13:31 昆明日报

网友公布的“假银鱼”照片  “家乐福你要不要脸啊!在海鲜区卖19块多一斤的银鱼是塑料(10380,20.00,0.19%)做的!”昨日,网民“六楼的巴比伦”在微博报料,成都家乐福惊现“假银鱼”。该网民称,这银鱼简直像是胶做的。她说,自己以前吃的银鱼都不是完全透明的,而是带着一层银白色。但家乐福出售的银鱼却是完全透明,像粉条一样,一掐就断。

记者随后在家乐福八宝街店看到了这种呈透明状的小银鱼,该店经理李英平表示,鱼没有任何问题。李英平出示了今年3月份成都水生动物检疫检验站对银鱼供货商“湛江鑫通物流有限公司”的质检报告,检测内容为氯霉素含量合格。然而,在记者即将离开店时,银鱼却被更换成了“看上去”和先前那种完全不同,是一种更长、更白、也更有韧劲的银鱼。下午,家乐福八宝街店店内银鱼都已下架。天 府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3 23:24:13 +0800 CST  
受查企业称北京工商索要关系费 并握有录音证据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4日 02:39 新京报微博
姜汝祥实名认证的微博截图。   北京市工商局官方微博截图。 +加关注 姜汝祥:我被立案了,犯了“非法出版经营罪”,要罚几百万,直接要我去找关系,说我听不懂暗示?!现在我就来让大家看看,谁有罪?利益集团是如何形成的?他们如何利用执法特权捞钱?谁又在阻碍今天的改革?


2012-10-13 10:51 来自新浪微博 转发(41173) | 收藏 | 评论(14679)
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公司 董事长 +加关注 首都工商:@姜汝祥 针对@姜汝祥微博中反映的“关系费”问题,工商朝阳分局已于10月12日18时许与该公司办事人员进行沟通,希望姜汝祥先生能够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据材料,协助工商朝阳分局进一步查清事实。


2012-10-13 11:48 来自新浪微博 转发(948) | 收藏 | 评论(334)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微博  新京报讯 (记者张太凌)前日下午,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锡恩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汝祥,通过实名微博称朝阳区一工商所人员向其“暗示走关系”,并称握有录音证据。

对此,朝阳工商分局于昨日通过“首都工商”官方微博回应,希望姜汝祥尽快与其联系,提供证据材料,协助查清事实。

公司涉嫌违法被查

姜汝祥介绍,去年夏天,安贞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称接到“有非法出版物”的举报,查扣公司上百套书籍和音像制品,“走的时候打了收条,说过一段时间再跟我们联系。”

“几天后工商所打来电话,要让我们上报违法金额。”姜汝祥说,公司按要求统计了书籍和音像制品的价值,但工商部门并不认可。随后,公司又报过多次均未通过。

姜汝祥说,做营销有大量“资料”送客户,赠送和销售难以分清,而工商所要求公司自己算出违法了多少,便于其处罚,“处罚标准都通知我们了,是经营额的五到十倍。”

对于涉嫌违法,姜汝祥表示只是将研究文章等集成册,提供给培训和咨询的客户,类似学校发的学习资料。不过面对工商执法,他决定认罚,“但我无法接受自证有罪。”

昨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微博“首都工商”表示,经确认,锡恩公司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图书及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部分书籍已经行业主管部门鉴定,确定为非法出版物,于2011年被立案调查。

“暗示我们走关系”

按照姜汝祥的说法,从今年3月开始,他和公司人员去工商所交涉此事,不断受到工商执法人员的暗示,称公司解决问题的做法不对,“说要么让我们如实报告数额,或是去‘找关系’。”

姜汝祥称掌握多份录音证据,昨日他向记者提供了其中两份,称是公司人员到安贞工商所交涉时,所录下的对方原话。

时长分别为35秒和1分50秒的两段录音中,对方均有“走关系”和“暗示”的表述。

姜汝祥表示,曝光此事是想让工商部门出示自己公司涉嫌违法的证据资料,指出哪些是非法的,并拿出处理意见,“我要推动的是,工商部门在做任何查处的时候,都要出示证据资料,而不是走关系。”

前日下午6时许,记者致电安贞工商所,因被告知负责人已外出而未得到回应。

北京工商介入调查

姜汝祥的“曝光”微博,迅速引起关注和热议,并被大量转发。

昨日中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微博“首都工商”就此事进行回应。

“首都工商”称姜汝祥所发微博反映的情况,朝阳工商分局高度重视,已进行初步调查。工商部门已于微博发布当晚6时许与锡恩公司办事人员进行沟通,希望姜汝祥能够尽快与他们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据材料,协助朝阳工商分局进一步查清事实。工商部门表示,决不袒护工商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秉公执法,依法履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朝阳工商分局,对方未对回应做出进一步说明。

对于工商部门的回应,姜汝祥昨晚称会提供证据给工商部门,但也顾虑这些证据会影响到个别人员,“我希望工商把整个执法程序和细节公布出来,而不是想去谴责某个人,如果最后只是找一个替罪羊,这与我的立场是相背的,我不想整人。”

■ 录音节选

“你这件事情,自己的著作权,对社会没有造成什么危害,你必须要改变现在的观点,你不改变下一步的工作就没法做了,这个案子又不可能不做,你别让我们走到法律移转,要走到移转实际对你们企业不利,(问:往哪儿移转),这个我们见面说,(问:为什么老见面说,老说一半话?)你们真的没有,始终没有这个意识,实际有几次谈话,是我也好是我们领导也好,实际上好几次都在暗示你,看来你一点儿意识都没有。”

——录音文件显示2012年3月1日(姜汝祥称公司人员与工商人员的对话)

“我还可以给你再重复一次,你那边要想把这件事情给打住了,平息了,还是要你们有关系,走走关系,走通了,我二话不说。”

——录音文件显示2012年10月11日(姜汝祥称公司人员与工商人员的对话)

■ 律师说法

自报违法金额不妥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国华认为,“让企业自报违法金额,可能是执法部门很难掌握真实证据。”此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至今没有做出处罚,不排除证据不足的可能。

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作鹏认为,自报违法金额肯定不合适,无论是诉讼还是行政处罚,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一个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或者不给予某种行政许可,都得证明对方触犯了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4 20:26:40 +0800 CST  
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 被指真给国酒跌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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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发表评论 2012年10月15日09: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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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记者关婧) 近日,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贵州茅台(600519,股吧)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等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事实上在近四年的时间里,茅台(600519,股吧)的特制酒、迎宾酒等三次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在茅台集团成立财务公司、投资机场房地产、整合白酒葡萄酒产品等多头并进的“千亿集团”战略背后,在茅台“得罪”同行坚持申请国酒商标背后,产品质量是否成为管理层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被检不合格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有网上评论称对于正在申请国酒的茅台集团来说,真是“跌面儿”。记者多次联系茅台集团企业策划部,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012年南京:茅台葡萄酒不合格

今年“双节”前夕,酒类产品进入消费旺季。进口及国产葡萄酒竞争激烈,但这些产品的质量却难以令人放心。南京工商局在食品质量抽检中,共抽检了37批次葡萄酒,其中23批次被判为“不合格”,其中就包括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

事实上,我国红酒市场十分混乱,特别是商标标注十分随意。南京工商局在检测报告中指出,茅台集团2007年2月13日生产的750ml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在个别产品商标标注中,存在中英文不对应及二氧化硫的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工商局的检测报告,茅台集团认为,自家的红酒生产时间都在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前,如中英文翻译不对应,相关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是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而二氧化硫标注不规范,相关规定则是从2009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因此其商标不存在南京工商局所检出的问题。

2009年12月深圳:茅乡特制酒不合格

事实上在近几年,茅台酒频频登上各地抽检“黑榜”。2009年,深圳市第三季度酒类抽检报告中公布,茅台集团生产的茅乡特制酒被检出总酯不达标。

茅乡特制酒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2度保健酒,而总酯主要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90%以上是由乳酸乙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构成,总酯也是形成白酒香气的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一种香味成分。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茅台曾在此次事件发生后给出官方回复,茅台公司称抽检的经销商已经超过两年没有销售茅乡系列产品,但没有及时取消产品年审。在2009年6月年审酒类批发许可证时,经销商工作人员误将放在办公室阳台下放了五六年的旧样板送检。茅台公司认为,总酯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存放太久或曾在太阳底晒过,相关部门曾要求复检,但经销商已经找不到当年的样板。

2008年深圳:茅台迎宾酒不合格  无独有偶,在2008年,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也曾出现在深圳公布的酒类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名单中。抽检发现,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总酯,同样低于相关国家标准。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吕云怀曾对媒体公开表示,“低度酒在瓶内发生了‘自然转换’,又称为‘水解’。”吕云怀指出,总酯降低是低度酒业界的公认难题。由于白酒出厂时间较长,而在商场、超市又有较长的货架陈列期,所以发生了自然的动态转换过程,也就是化学中俗称的“水解”。而水解的总体趋势是,总酸会逐渐升高,而总酯会逐渐降低。

而此次被检为总酯不达标的“茅台迎宾酒(喜相逢)”酒系2006年12月16日包装出厂的酒精度为43度的产品。吕云怀曾表示,该批产品主要销往深圳和东莞,已通知全部下架并停止销售。

茅台国酒惹争议专家称应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

在今年经济增长放缓、高端白酒价格和销售受挫的环境下,第三季度只有茅台大幅上调出厂价,包括五粮液(000858,股吧)、国窖1573、水井坊(600779,股吧)等竞争对手均未跟进。而在习酒60周年纪念大会上,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曾表示,在“十二五”规划中茅台产量计划达到4.2万吨,集团争取实现500亿元的收入。

而在“大上量”的指标压力背后,茅台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产品提价、挤压经销商利润、渠道重塑等方面,同时,茅台不惜跟同行“打嘴仗”也要抢占国酒商标,产品质量反倒好像变得不重要。

财经作家、整合营销专家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者韦三水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抛弃“国酒”商标背后的意义,茅台作为白酒业的领军企业,基本面没有做到位,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是应该被“一票否决”的。而“国酒”商标代表的企业,应当是有责任有作为的,尽管白酒业的现实情况并不如意,但茅台还是应遵从“行业本质论”,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5 15:41:04 +0800 CST  
全国最大网银盗窃案告破 四成嫌疑人都是90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6日 07:53 京华时报


“神马都是浮云”是一句网络流行语,而20岁的程序写手高阳却把它用作了新型木马病毒的名字。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这匹“神马”通过QQ传播在全国各地横冲直撞,窃走近百名受害人网银账户内的资金,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制造了全国最大一起网银盗窃团伙案。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破获这起盗窃案。这匹神通广大的“神马”,最终成为网络中的过眼浮云。

本报记者 王秋实

本报制图 何将

热心网友发来神秘文件

今年3月22日入夜,家住江苏省徐州市的王先生像往常一样,经营着自己的淘宝网(微博)店,就在他和顾客在网上讨价还价时,QQ跳出了一个对话窗口,一个昵称叫“我爱淘宝”的网友自称认识拍拍网公司的人,能帮王先生刷拍拍网店的信誉。

王先生起初还有点怀疑,但随着聊天的深入,他渐渐地感觉对方说的话很真诚,就慢慢放松了警惕。

看到王先生进入自己设下的圈套,陌生网友向王先生在线发送了一个软件包,说软件包内就是新规则。王先生没有多想就点击接收了这个软件包,同时陌生网友“不经意”地告诉王先生,现在支付宝(微博)有优惠活动,充值100送30,很合算,而且只限当晚。

此时的王先生已经完全相信这个网友的话了,他立即用工行网上银行向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打钱,第一次打了2000元后,电脑屏幕上突然跳出几个字 “巨人账户充值成功”,但查询支付宝账户时,发现充值没有成功。王先生知道巨人是网络游戏的账户,但自己从来不玩游戏,怎么会充值到巨人网络(微博)的账户里呢? 他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但感觉情况不妙的王先生查看了自己的银行账户,这一看他惊呆了:自己银行账户里的3万多元现金,被人转移到巨人网络的账户里变成 了游戏币。第二天一早,他满头大汗地跑到辖区的派出所报案。

新型病毒可后台改金额

经过大屯公安分局与徐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联合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以发“拍拍新规则”为名,实际向王先生发送的是一种叫做“浮云”的新型木马 病毒。这种病毒在受害人使用网银转账的过程中,在后台秘密截取网银转账信息,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受害人网银内的资金秘密转入到犯罪嫌疑人指定的游 戏账户。

除了具有一般的网银盗窃木马的功能外,“浮云”木马更具有隐蔽性,甚至可以躲过杀毒软件的扫描,并且可以根据银行卡内的资金情况,更改盗窃资金的额度。

王先生被骗的资金去向,是案件唯一的突破口。专案组民警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通过分析和追查受害人资金流向,很快将嫌疑人位置锁定在山东省威海市一小区。获取这一信息后,3月31日,民警将再次准备作案的两名嫌疑人林某和王某抓获。

租“马”人牵出盗窃团伙

据林某交代,2011年初,他在一黑客群内结识了网友“GG”,“GG”教他利用发送“浮云”木马软件,控制受害人网上银行支付、更改支付地址、盗窃他人网银卡内现金,并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将木马病毒出租给他。

王某主要负责联系网店用户,以多种方法诱骗用户实施种马,盗来的资金与林某分账。

专案组民警发现,“浮云”木马盗窃团伙主要成员近60名,团伙成员角色分工极其细致,从木马作者,到负责修改病毒躲避杀毒软件查杀的免杀人员,以及租用木马骗钱的“包马人”,专门引诱受害人上钩的“拉单人”和得手之后的洗卡人,每个成员都有自己明确的角色。

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在对涉案资金进行分析整理后,警方发现,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浮云”木马案件中的受害人达到近百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徐州市公安局网 警支队案件侦查队队长张伟告诉记者,这一数字说明,“浮云”木马与以往的电脑病毒相比危害性更大,如果不尽快侦破此案,病毒可能会呈几何级数向外扩散,骗 倒更多的网民。

专案组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数据分析和侦查,成功抓获了包括木马作者、包马人、免杀人在内的58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4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破获案件30多起,扣押涉案机器112台、银行卡456张,追回受害人被骗资金300多万元。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最大网银盗窃团伙案至此告破。

□案件特点

四成嫌疑人都是90后

据徐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案件侦查队队长张伟介绍,此案中抓获的犯罪分子显示出低龄化的特点,多数为青少年,22岁以内的90后占到40%。这些 人的学历高低不等,从初中肄业到大学毕业都有,但是都没有正当收入来源,又贪图享受,利用网银木马盗窃就成了他们“致富”的一条捷径。

而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木马逐渐呈现出智能化、傻瓜化的特点,“浮云”木马通过进程实时监视用户浏览器地址栏URL,当用户有支付行为时,该 木马会自动读取指令,然后根据指令进行防查杀升级。犯罪分子种下“马”后,只需要使用修改工具进行简单配置就能立即实施盗窃。一次种马,多个充值账号使 用,可实施多次盗窃。由于该木马操作简便,容易上手,他们在实施盗窃的同时,还相互传授经验,导致犯罪成员迅速增加。

犯罪成员反侦查意识强

虽然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年龄都不大,但却有丰富老到的反侦查意识。他们为了隐藏身份、逃避追查,不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盗窃得手后立即找人“洗 卡”。洗卡人购买游戏点卡,然后将游戏点卡卖给网游公司或游戏玩家变现。另外,作案用的收款账号、第三方充值等账号多是一案一用,变换频率较高,而且活动 地点、作案地点不固定,给警方追查嫌疑人带来很大难度。

以往网络犯罪人员一般都是单打独斗,或者最多几个人临时组成团伙,相比之下,此案犯罪团伙人员众多,源头的木马作者、免杀人员,到下面的洗卡人 员、包马人员、拉单人员,每一级人员都有明确的角色分工,作案手段各不相同,组织非常严密,而且该团伙区域分布较广,从最北方的黑龙江到最南端的海南省都 有,遍布全国32个地市。

□警方提示

“网购达人”最易上当

警方统计本案受害者时发现,尽管犯罪嫌疑人都是向非特定目标发送病毒实施作案,但受害者的群体相对固定,主要是经常进行网上交易的网民这个庞大的群体。此外,像本案中受害人王先生一样,一些在网购群里开网店的店主也经常成为被盗窃的对象。

现在有一些网民注册开设网店后便将网店低价转让,这些店极易成为犯罪分子假扮店主实施盗窃和诈骗的外衣。犯罪嫌疑人一般是购买一些网店黑号当 “店主”,在店里上传几种比市价便宜很多的商品吸引买家,然后与买家网上交流,在成功取得买家的信任后,便以多种方式向受害人传送木马文件,木马采用压缩 文件、EXL文件、图片等格式包装,多以“实物图”、“特价商品”、“最新价格”、“活动规则”等命名来欺骗受害人。引导受害人种下木马后就可以顺利实施 盗窃。

为了不引起受害人的怀疑,木马运行时,首先会弹出一个对话框迷惑受害人,让他们感觉自己运行的程序出错了,不会中断操作。用户支付以后,木马还 会修改银行给用户的确认信息,显示出“支付失败”的提示页面,这使得很多受害人试了一次又一次,多次被盗,直到钱已付完才发现钱已经进了别人的账户。

为此网警提示广大网民,在上网聊天时不要轻信陌生人,尤其是主动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银行卡的信息,本案中的受害人就是在与犯 罪嫌疑人聊天过程中,泄露了自己的部分个人信息。不要点击、运行来历不明的文件,在使用网上银行时,尽量使用升级版、带LED显示屏的U盾。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6 13:34:50 +0800 CST  
新西兰官方称个人违规带奶粉回国最高罚13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7日 05:04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席大伟 贺华玲 发自成都

新西兰第一产业部独家回应:旅游可带奶粉回国 违规最高罚金达150万元

新西兰第一产业部(MPI)和海关日前联合公告称,将打击一切没有经过登记的婴儿配方奶粉出口。

作为新西兰奶粉出口的第一大市场,中国目前有许多海外代购网站和商店卖家开始暂停新西兰奶粉的销售。由此,新西兰奶粉价格也出现上涨。

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邮件提问,MPI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过去一年通过邮寄、转运等被新西兰认定为“非法”出口到中国的奶粉交易额超7.5亿元,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西兰打击海外奶粉代购依据的法律是1999年出台的动物产品法案(AnimalProductsAct)。

对于何时公布正式的管理规定,新西兰第一产业部食品和饮料行业负责人GlenNeal表示,MPI仍在为调查这一违法行为的规模等做着努力,因此,目前谈规定正式出台的确切时间还为时尚早。

法律出台13年为何现在才执行?回应:增长迅速需要持续调查

NBD:新西兰奶粉在中国广受欢迎,为什么突然要对婴儿配方奶粉代购采取严格的打击措施?

GlenNeal:新西兰第一产业部以及海关已经意识到,大量的婴儿配方奶粉的出口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畴。两家机构开始采取行动抑制非法的出口行为,同时保证出口商的行为符合管制下的出口供应链要求。

乳制品出口是新西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供应链参与者有着系统性的要求——从奶农到出口商皆是如此——以保证乳制品整个流程的完整性。

根据新西兰法律(动物产品法案1999),只有注册出口商才有资格出口乳制品,婴儿配方奶粉亦包含在内。如果任何人未遵照乳制品出口规定,而擅自将婴儿配方奶粉通过邮寄或者船只转运出境,那么上述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NBD:既然早在1999年就有相关法律,为什么现在在开始打击?

GlenNeal:第一产业部和海关部花了一些时间来厘清这种非法出口行为,包括它可能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哪些人参与其中、规模有多大等等。在过去的一年里,出口中国的非法交易估计价值超过1.5亿新西兰元(折合人民币7.5亿元左右),并且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长。

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有些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之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们将确保任何参与出口新西兰婴儿配方奶粉的人了解规则。

怎样才算合规?回应:需完备手续

NBD:如果要从新西兰取得出口婴儿配方奶粉资格,需要哪些手续?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请?

GlenNeal:我们专门制作了资料表(包含中文),详列了婴儿配方奶粉合法出口至中国的程序。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点,首先,到MPI办理出口商资格,或者与已经注册的出口商签订协议,由出口商提供服务;第二,注册后,查看出口目的地对婴儿配方奶粉成分和标签的规定(注意中国对婴儿奶粉的成分和标签有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不同于新西兰。因此,新西兰本国市场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不能直接出口到中国);第三,向出口风险管理计划(RMP)经营的制造商或者批发商采购有资格出口到中国的婴儿配方奶粉,必须经过MPI或其代理机构的验证;第四,向MPI申请出口货物的出口证 (通常称卫生证);第五,到新西兰海关登记,填写必要的清关文件。

NBD:申请出口资格收费吗?有人质疑该项措施是为了提高新西兰政府税收收入?

GlenNeal:注册成为乳制品出口商需要花费一定成本,且每年都需要进行登记。MPI制止非法婴儿配方奶粉出口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确保参与出口这些产品的人按规矩办事。如果有人违反了规定,我们需要采取适当的行动。

旅游带奶粉回国算违规吗?回应:自用不算非法

NBD: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中国妈妈去新西兰旅游,回国时因为需要,携带了几罐头新西兰奶粉,这是否属于非法出口范围?

GlenNeal:我们注意到,一些游客的确有这个疑问。如果婴儿配方奶粉是装在游客的个人行李中,并在游客乘坐航班过程中伴随左右,且仅限个人用途 (譬如给你的孩子使用)或是非商业用途,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具备注册出口商的证明。

但是,产品不允许出售给他人,且必须是个人的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的一部分。旅客需要意识到,他们携带的任何婴儿配方奶粉也必须遵循进口国家的海关和检疫要求。

NBD:MPI何时公布正式的严格管理规定?

GlenNeal:我们已经开始与现有的婴儿配方奶粉出口商联系,通知他们需要履行的义务。我们确保每个人都理解他们的职责。许多违规出口婴儿配方奶粉的企业告诉我们,他们正努力改进以期符合要求,否则他们将停止这项交易。一旦我们发现这些个人或者企业仍然一意孤行,不按照规矩办事,那么,我们将采取适当的行动。

不过,我们目前还在为调查这一违法行为的规模以及参与其中的具体人员而做着努力,所以现在谈执行这项工作的确切时间还为时过早。

违规怎样处罚?回应:最高罚金为人民币150万元

NBD:如果违背了新西兰相关政策,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GlenNeal:我们留意到,一些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所以,我们的方式是,让每个人都理解他们的职责,当这些义务没有得到履行时,我们将采取适当的行动。

当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处罚力度非常大:未经登记擅自出口婴儿配方奶粉,对企业至多处以30万新西兰元(约为人民币150万元)罚款,对个人至多处以5万新西兰元 (约人民币26万元)罚款。在APA(上述1999年制定的法律)下,没有遵循RMP,处罚也很大。对违规企业,至多处以10万新西兰元(折合人民币52万元左右),针对个人,罚款至多2.5万新西兰元(约为人民币13万元)。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7 14:26:02 +0800 CST  
日产承诺全额补偿被砸车辆 受伤车主获赔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9日 11:52 人民网微博
人民网(微博)(42.91,-0.53,-1.22%)东京10月19日电据《日本经济新闻》网站报道,日产汽车公司18日对外宣布,针对此前在抗议日本政府非法“购岛”的游行中意外受损的中国本地产日产汽车,推出全额补偿措施。

据悉,补偿对象不仅包括日产在华合资公司东风日产公司的已销售汽车,同时也将今后在类似意外事件中的新车受损也纳入补偿范围。

根据新措施,东风日产公司提供全额补偿。其中,对需修理的受损车,日产承担修理费用;对损坏程度达到报废的车辆,则按受损前的实际价值支付补偿金。

此外,车主因开日系车被打被砸受伤后,东风日产也负担医疗费。车辆受损原因是否是在抗议活动中所致的,则根据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及媒体报道来进行判断。

报道称,中国民众抗议日本政府“购岛”活动中,相继发生日系车受损事件,其后影响到了日系新车的销售。日产推出该措施意在减轻车主负担,恢复在华汽车销售。

据统计,日产汽车9月份的在华销售量同比下降35.3%。其中,东风日产的轿车销量大幅下滑44.2%。

报道称,部分消费者打消购买日系车的念头,转而购买德国大众、韩国现代等其他外资品牌。除了日产公司,其他日系汽车厂家如丰田、本田也相继出台了措施,对在9月份的抗议游行中车辆受损的车主给予修理等。(刘戈 编译)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19 15:14:03 +0800 CST  
政策沦为落后保护伞 家电企业呼吁减少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23日 08:35 中国企业报
对于当前的中国家电产业说,没有政策出台便是最好的政策。

日前,坊间再度传出国家相关部委针对即将到期的“家电下乡”政策,将通过改变补贴产品种类和产品功能的方式,延续这一政策的实施。更早些时候,还有消息称,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还将重新推出。面对当前已经实施4个多月的家电“节能惠民”新策,由于补贴力度小、推出周期迟、消费需求疲软等问题,出现了 “企业、市场和消费者不买账,政府一头热”的尴尬局面。

“可以肯定,近年来国家的一系列财政直补政策,对于过去20多年以来处在完全市场化竞争状态之中、正在积极谋求全球化布局的家电企业来说,属于‘保护弱小企业、增加大企业内耗、降低企业创新斗志’的行为,可以说是利大于弊。政策实施到期后的自然退出,已经成为对家电业发展的最大支持”。多位家电企业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

中小企业口中的“唐僧肉”

“前几年,国家针对家电行业的一系列密集补贴政策的后遗症已经出现,因为政策刺激下的消费需求集中释放,给很多企业传递出错误的信号,认为农村市场需求和空间是巨大的,导致一些企业在前两年突然在各地大量上马新工业园、新生产线的建设。随着去年底整个行业遭遇经济环境恶化和消费需求回落萎缩之后,出现产能过剩、库存激增,很多企业已经处在垂死挣扎的边缘”。

有来自家电业知情人士透露,“表面上,国家一系列政策补贴最大受益者是消费者,实际上一些中小企业通过造假等手段,成为政策的实际获利者。近年来,一直呼吁希望国家推出家电补贴政策、并且进行政策延续的也正是那些中小企业”。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在国家一系列家电刺激政策的背后,一些中小企业采取“全产业造假”成为国家补贴的最终受益者。从国家对政策的招标开始,很多企业就通过贿赂评委、申报材料造假,取得中标资格。进入市场销售阶段,通过联合经销商伪造虚假销售台账、非法获取公民身份证等手段骗取补贴。

有来自浙江的知情人士透露,“一些行业协会下属的经营性公司,就公开对帮忙企业取得家电下乡招标资格进行叫卖,最高时达50万元,后来一路降至20万元。”

一段时间内,由于家电下乡的标识卡采取企业自主申报获得,这成为不少中标企业的“生财手段”。在淘宝上公开叫卖产品标识卡,甚至在产品招商会上将标识卡作为礼品直接发给经销商。

“据我所知,目前中标家电下乡资格的不少企业,就是典型的‘皮包’公司,并没有自己的生产工厂,完全靠贴牌。没有自己的销售服务网点,完全靠与经销商共同造假,利益共享,将根本不存在的家电产品按照正常流程运作后就拿到了国家财政补贴”。来自广东的一家电企业人士如是说。

尽管当前实施的“家电下乡”、“节能惠民”政策,国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从源头上开始严查“骗补”行为。不过,上述知情人士坦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厂商想骗补,就肯定有办法。其实,近年来来自国家的家电财政补贴已经成为一盘‘唐僧肉’,谁都能分一杯羹,结果却是扰乱了原有的市场竞争秩序”。

政策打乱企业经营节奏


上述来自广东的企业人士表示,“6月份出台的国家节能补贴,完全打乱了企业此前的市场营销和产品推广的节奏。一般来说,6月份企业已经完成对销售渠道的铺货,也形成固定的产品布局,此后一段时间就是消化库存,以促销带动流动,以新品增加利润。这时国家政策一推出,为了抢政策很多企业不得不拿旗下的高端产品去投标,因为这些高端产品的节能水平高,有现成的节能检测报告。这也就造成了一段时间以来,很多享受国家补贴的节能产品卖得贵”。

不可否认,政策的推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家电消费需求,也给一大批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不过,对于很早就拥有“找市长不如找市场”意识的中国家电企业来说,国家政策补贴却成为一把“双刃剑”:一些企业开始患上严重的“政策依赖症”,完全以政策为导向进行产品和市场的布局,一旦政策退出企业便失去了自主发展的方向。

家电资深观察家洪仕斌指出,当前中国家电业已经处在全球一体化的市场竞争中,过多的政府政策参与并主导,反而降低了企业的战斗力。

上述来自浙江的知情人士指出,“更大的风险还在于国家层面,一旦政策退出,一些政策投机企业也随之在市场上迅速消失,那么,已经销售出去的家电产品售后服务,谁来保证?”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23 20:57:21 +0800 CST  
佛山储户银行卡被盗21万 第三次开庭获得全赔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24日 10:10 信息时报
银行取款机如何确保安全成为市民关心的问题(图文无关)。信息时报记者 桂良 摄储户在存取款时,要注意保密账户信息;同时银行也有义务识别假卡,不让犯罪分子有机会使用克隆卡盗刷钱财。

本版撰文信息时报记者 桂良(除署名外)

银行卡如何保障安全,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今年上半年,佛山禅城区法院宣判了一宗银行卡被盗的案件,整个案件以受害人依法获得全赔终结。

该案曾经的主审法官认为,市民一旦将钱存入银行,市民的身份就由就失去对所存金钱之物的支配权,转变成对银行享有债权,由此判决银行全赔。

银行卡被盗21万

第三次开庭获得全赔

2010年10月12日,住在佛山禅城区的陆先生在佛山某银行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往卡内存进279824.23元。办卡第二天晚上21时30分左右,原告陆先生在被告(该银行)柜员机取款2000元。然而令陆先生万般不解的是,就在取钱后的第二天11时30分左右,银行通知原告银行卡账号内只剩余额43917.23元。随后陆先生向警方报案,经查实,陆先生的银行卡先后被提取现金17笔共138000元,手续费27元,消费两笔共77880元,总计215907元。

陆先生认为,自己将钱存入银行,便与银行存在储蓄合同关系。对他而言,有随时兑换存款和利息的权力,而银行也理应负起相应的义务。出于维护自身权益考虑,陆先生将某银行告上法庭,希望银行方面归还其损失的全部财产,同时支付相应存款利息。该案一开始适用简易程序,于2010年1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但由于案情复杂,该案转为普通程序。在2011年4月13日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随后,本案因涉及刑事案件,须以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于2011年4月18日中止审理。辗转一年多时间,后于2012年4月28日恢复审理并进行了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以受害人获得全赔终结了审理。

柜员机被装读卡器

盗取银行卡信息

记者从禅城区法院了解到,陆先生本人从来没有泄露过自己的银行卡信息,那逾21万元的存款又是如何不翼而飞的呢?对此,法院方面透露,2010年10月13日晚上20时多,为了盗取银行客户银行卡信息(包括密码),王某、郭某、曾某伙同周某窜至佛山市禅城区某银行支行营业部,在柜员机插卡口安装读卡器,在柜员机顶部和密码输入处档板右内侧各安装一个摄像头,随后退出现场。

安装盗卡设备之后,陆续有不少群众前来取款。其中陆先生于当晚21时多,在该柜员机上用银行卡取款2000元。陆先生在取款过程中十分小心,在用右手输入密码的同时还特地用左手遮掩。陆先生刚取钱走了之后,王某等人立即进入,从柜员机上取回读卡器和摄像头,并盗得陆某等人的银行卡信息。后复制银行卡且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盗得陆先生银行卡里的存款215907元。

陆先生在得知其银行卡存款出现异常时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破案,王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公安机关查明,该银行在该柜员机上安装了摄像头,平时也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巡查,但并没有设立监控室。

法院观点

观点1:存钱后支配权转为债权

曾经担任该案主审的法官汪占毛认为,涉案金钱极其特殊,具有种类性和替代性。他认为,当受害人陆先生将钱存入银行时,陆先生的存款也就与银行其他存款发生混同,已不能区分。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陆先生也就失去对所存金钱之物的支配权,从而转变成对银行享有债权,存折或银行卡就是债权凭证。陆先生的存款所有权转归为银行所有,银行可支配该金钱,支付、放贷等处理均无需征求存款人意见。因此陆先生与银行形成了储蓄合同的债权关系,而非物权关系。

因此,银行方面有随时向陆先生支付存款或银行卡记载存款的义务。除非银行本身能证明存款者已取款或委托他人取款或构成表见代理取款(表见代理指的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然而案件中,陆先生所损失的21万余元并非自己亲自所取,也不是委托他人获取。

观点2:被盗卡并非存款人过失

法院认为,该案件中受害人所损失的215907元,并非自己利用真卡所取款、转账或消费,而是罪犯利用假卡即克隆卡所为,不能视为原告所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按照当事人持有的银行卡章程显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的规定,其规定的前提是持真实的银行卡进行交易,而案件中215907元是用假卡所为,因此整个交易不能算是持卡人所为。因此法院方面认为,银行应该根据储蓄合同规定应随时向原告支付上述存款,被告拒不给付,构成违约,应承担给付本息的违约责任。

观点3:未能识别假卡 银行有责

记者了解到,在整个案件中,法院方面认为,主体的最终责任人是信用卡的诈骗犯。因此银行和陆先生本人只是一种合同纠纷问题,不存在共同被告的问题。


法院意见认为,该案中的某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对金融具有高度的注意、保障义务。而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事先安装盗卡设备的方式盗取陆先生的存款。首先银行方面没有及时通过录像信息发现问题,其次银行由于技术设备存在缺陷没有识别假卡,让犯罪分子轻易取得成功。依据这些细节,法院认为银行方面的过错显而易见。加之受害人陆先生在取款时表现得极为小心,没有不妥之处,因此不承担责任。

专家看法

2009年最高法院早有类似判例

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法制办公室局务委员、副主任王学堂对该案的判决结果表示赞同。王学堂告诉记者,我国虽然是一个非判例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早在2009年就有刊登类似由银行全赔的案例。这些案例均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不仅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同时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从学理上说,这些案例相当于中国的“判例”。

在2009年这宗由银行全赔的案例中,最高法院就认为,犯罪分子利用商业银行对其自助柜员机管理、维护上的疏漏,窃取储户借记卡的卡号、信息及密码,复制假的借记卡,将储户借记卡账户内的钱款支取、消费,应当认定商业银行没有为在其自助柜员机办理交易的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环境,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支付责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24 16:21:48 +0800 CST  
家电能效骗补已成行业潜规则:监管欠缺所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25日 03:09 北京商报微博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自国家施行家电能效等级制度以来,由于不同能效等级的产品价格差距较大,使得很多企业试图以虚标能效等级骗取国家补贴来进行牟利。可以说家电能效骗补已成为该行业的潜规则。而国家监管部门日前正在加大抽查力度,严惩存假企业。

能效虚标、骗补现象普遍

自国家施行家电能效等级制度以来,家电能效虚标问题便一直备受消费者和业内人士的关注。类似同型号、同功率空调,出现不同能效等级的情况频繁发生。一位家电卖场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因为国家采用的是抽查方式,普通消费者也难以区分,所以导致一些厂商私下更换标识卡的现象屡有发生。

“就是能效标识作假呗!以前听说过,好像是网上那种骗人得多。所以我现在购买家电都选择卖场,能够详细咨询,出了问题也知道找谁。”一位正在选购冰箱的李先生表示。针对能效虚标的问题,记者在朝阳区某家电卖场随机采访了数位消费者。结果只有少数消费者知道,更多消费者表示对能效虚标情况并不了解。

据记者了解,国家先后分批次对不同家电进行推广能效标识,不仅在业内广泛推广开来,伴随着阶梯电价的试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也逐渐开始关注家电产品的能耗。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能效标准无疑便成了市场惟一的评定标准。一时间,网上到处都是家电能效标识的交易信息。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发现,目前淘宝网上关于能效标识出售的信息已全部下架,已看不到有关能效标识的出售信息。与8月记者查询时发现的几十条出售信息相比有明显好转。不过对于那些已经出售的能效标识,业内专家分析,目前很有可能已经流入市场中,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仍需要谨慎。

相比那些假冒的能效标识卡来说,能效虚标则显得防不胜防。一些企业在申报时,往往采用以额定功率代替实际功率来计算产品的能耗指标,使得产品的能效等级比实际要高,导致购买这类产品的消费者多花了冤枉钱。

随着国家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节能惠民工程”,对能效等级在一二级的高效节能家电产品进行补助,骗取国家补贴现象也逐渐蔓延开来。此前有媒体披露市场上在售产品和国家“节能惠民”推广目录产品信息对比发现很多产品的实际能效指标为1.4左右,而在目录中却均超过1.7。原因就在于1.7恰恰是享受补贴和不享受补贴的重要分界线。

家电产业研究专家陆刃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能效虚标”在业界已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在中投顾问家电行业研究员任敏琪看来,国家对能效标识的标准还尚未完善,一些商家打擦边球,对节能程度相差不大的家电进行差别标价,欺骗消费者,这种行为将降低消费者对节能家电的信赖度,不利于节能家电的长远发展。

监管、处罚力度欠缺所致

据了解,早在2005年我国就开始实施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中指出,我国能效标识采用“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即生产厂家自行递送样本选择第三方机构检测,而由于第三方机构往往也大都是企业,导致能效标识检测完全变成了企业的“自检”。

“正是因为国家在家电能效等级检测方面没有严格的标准,使得‘能效虚标’问题普遍。”陆刃波表示。家电世界网总编辑陈礼明也表示,由于检测没有硬性的规定,导致企业间检测的标准不统一,加上不同品牌产品之间的差异,往往导致一些一级能效家电节能水平不及二级能效家电。

对于家电行业能效等级虚标和骗补问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是因利益而起。记者走访卖场时也发现,同类型的产品,不管是空调还是冰箱等,其一级能效产品与二级能效产品价格存在明显的断层,往往同类型、同尺寸的一级能效产品要比二级产品价格高出500-1000元。

家电行业分析师梁振鹏表示,正是因为一级能效的家电产品往往要比二三级能效家电产品价格高出一大截,所以一些企业弄虚作假,弄一些虚标,以此来提高产品价格,同时还是一种吸引消费者的手段。陈礼明对此表示认同,一些企业可能还出于企业品牌形象的考虑,因为企业的一级能效产品多,会从侧面传达出一种企业技术水平强的信号。

“国家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陆刃波表示,现在国家对于节能产品的能效等级都是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检验。这样一来,肯定无法兼顾整个市场,导致一些漏网之鱼。而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对于能效等级标识造假者,往往是责令其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效标识,最严重的也不过处以1万元罚款,这与“造假”获得的利润相比,可谓微不足道。

任敏琪认为,节能家电属于新兴家电产品,市场普及度还不高,家电公司对能效标识的标准有一定差异,是造成市场混乱局面的主因。此外,国家对于节能家电的物价监管制度尚未完善,使不良商家有机可趁。

新规将严厉打击骗补行为

针对一些企业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家电能效等级,来获取“节能惠民”补贴的行为。今后恐怕将面临国家的严厉打击。

前不久,国家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将加大节能产品补贴监管和处罚力度。

通知表示,今后将坚持月报制度。强调推广企业要认真收集并按月上报完善的销售推广信息,包括产品惟一编码、发票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将依据企业月报信息进行核查。对月报信息不及时、月报数据与旬报数据差距较大的企业,财政部将停止预拨补贴资金。并组织实施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此外,将加大对骗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节能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将在媒体上曝光、予以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推广资格,并追究企业责任人相关责任。对核查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将取消其核查资格。同时,通知还明确今后将加快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及结算。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各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结算给各经销网点。


梁振鹏认为,加快资金的结算将有利于带动企业积极性,对于推广节能家电来说是好事。此外,还应该加强对目前家电企业检测实验室本身检测资质的检测,加大对产品能效等级的抽查力度。

“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有益于市场秩序的维护。”陆刃波说,像那些通过虚标来提升能效等级的行为,对其他企业是不公平的,也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于价格,国家可以加快能效标识标准的制定以及尽快出台详细的节能家电物价制度,这样才能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商报记者 金朝力 实习记者 陈维/文并摄

能效等级

●等级1

产品节电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能耗最低;

●等级2

产品比较节电;

●等级3

产品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

●等级4

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等级5:

产品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25 14:10:45 +0800 CST  
建行客户付款数月未到账 银行称系第三方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25日 17:00 新浪财经微博
河北网友王先生向新浪财经“金融曝光台”投诉:

投诉公司:建设银行(4.13,-0.03,-0.72%)

投诉线索:王先生表示今年7月在通过第三方快钱支付网页,用建设银行U盾给广发银行(微博)付款时发生了意外,钱由北京建设银行支付出去,广发银行却没有收到。

后来他去建行柜台查询,才知道钱被支付到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也是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叫做易宝支付,钱到现在也没有具体的去向。目前广发银行费用和滞纳金已经由4万多元增加到5万多元。

网友疑问:1) 通过快钱网页支付的钱,怎么会跑到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建设银行为什么不按照指令把钱支付给快钱;

3)快钱公司与北京通融通公司是什么关系,北京通融通公司为什么不把钱支付给广发银行;

4)钱被建设银行支付给北京通融通公司,建设银行应该有权利要求北京通融通公司支付这笔钱给广发银行或者要求其退还这笔钱,为何钱现在也没方向。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26 15:09:12 +0800 CST  
央视炮轰信用卡全额罚息:透支11万5年后还44万
2012年10月29日02:14北京晨报[微博]张璐我要评论(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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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消费后还款,目前很多人选择使用信用卡消费。然而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信用卡也可能给用户带来一些麻烦,因为没有按时还款,而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就是其中之一。专家认为,各家银行的信用卡罚息制定得相对偏高,全额罚息的规定不尽合理。信用卡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的情况,说明银行在信用卡未还款的惩处收费上有失公平。

央视炮轰信用卡全额罚息:透支11万还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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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透支11万5年后要还44万
2007年5月,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在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2年7月26日,王某共在银行透支178000余元,逾期1607天未还欠款,将近4年零5个月。今年7月,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高达40余万元,被警方刑拘。王某交待先后于2006年、2007年分别在工商、交通、招商、中信四家银行办理了4张信用卡,都有长时间逾期不还欠款的情况。
通过5家银行提供的消费记录来看,截至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拖欠共计44万余元,然而其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万5千元,其余30余万元都是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银行解释:
差1元未还也按全额计息
王某欠银行30多万元利息和滞纳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业务人员解释说,通常,银行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全额计息,一种为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全额计息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也就是从消费之日起到还清全款日为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
比如,持卡人9月1日刷卡消费了10000元,而这一个月只有这一笔消费。9月5日为账单日,9月25日最后还款日之前,持卡人全额还上10000元欠款,那么就不会产生利息。而如果持卡人25日到期未能全额还款,就算还了9999元,差1元未还,也要按10000元计息,从消费当天9月1日到还款日9月25日为止,共计24天,得出利息120元。而剩下的1元欠款也要计息,从9月25日开始到下月账单日10月5日,共计11天,得出利息0.0055元。最后循环利息相加,得出120.0055元。
罚息秘密:
计息方式不同差6800倍
由于ATM机不能识别零钱,用户还款欠零头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采用全额计息,几块钱的欠款也会产生较高的利息。法律和金融专家普遍认为,全额计息不符合消费者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基本法理,信用卡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息比全额计息更为合理。
如按未偿还的部分来计算利息,同样透支1万元,到期25日还清9999元,差1元未还。按照未尝还部分,也就是对1块钱计息,从消费当天9月1日到10月5日账单日为止,共计35天,得出利息0.0175元。按照全额计息所得利息120.0055元与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息得到的0.0175元,两者相差6800倍。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业务人员告诉央视记者,目前,除中国工商银行采用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外,包括民生、中信等国内其他多数银行均采用全额计息。
对于日息万分之五的标准,专家也认为定得明显偏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日息万分之五,也就是合月息是15%。,年息是18%。这比银行正常贷款利率高得多。
法律专家:
滞纳金超过本金不合理
除利息外,未按时还款银行可能收取滞纳金。在王某涉嫌恶意透支一案中,他因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滞纳金也远远超出本金。仅民生银行一家,从2007年办卡到2012年归案,王某共欠下本金3万余元,然而,5年间因逾期未还欠款而生成的滞纳金高达11万5千元。
调查中,记者发现,各家银行都为信用卡消费设定最低还款额。到期还款日截止,持卡人没还够最低还款额时,银行除按照规定计收利息外,还要对最低还款额未还够部分按月收取5%的滞纳金费用。通常,不同银行对于最低还款额的计算方法各不相同,但大同小异。记者注意到,银行滞纳金收费标准只规定了最低限而不设最高限的做法,很多消费者都表示无法接受。
法律专家认为,滞纳金属于违约金的一种,有督促持卡人按时足额还款的作用。然而,如果收取的滞纳金超过本金,就明显违反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虽然滞纳金条款写进了发卡行的发卡条约,但因为是银行单方起草的,消费者不可能就此与银行讨价还价,应当属于“霸王条款”。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
(北京晨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29 16:18:49 +0800 CST  
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催债公司合作追债
2012年10月30日01:17中国新闻网[微博]王琦我要评论(53)
字号:T|T
中新网南京10月29日电 (王琦) 在今天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都承认了自家行内确实与第三方催债公司有合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魏铨在现场既紧张又谨慎地说:“我们行里应该说是有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众所周知,因为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又比较大,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
对于银行随意将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催债公司,市民们显得非常愤慨,市民李先生说:“这很明显就是践踏了我们对银行的信任,这种行为太无耻了。他们根本无权把我们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这是泄露我们的隐私。”而市民马小姐听到这件事后,目瞪口呆:“真的有这种事情吗?民间讨债公司不都是一些不正经的地痞流氓开的吗?这太恐怖了。”
对于这种令市民反感的催债公司,南京银行行长夏平解释说:“不管怎么说暴露出银行在信用卡办理初期阶段管理上存在问题,还没有学会如何跟第三方公司进行有效管理。”而在对第三方催债公司的管理手段上,魏铨承诺银行方面会加强管理:“对这些公司管理是公司的难题,根据2011年商业银行管理办法在今年年初全部梳理了委派公司的相关和约,对所有公司进行招标签订了很严格的责任保证书,在技术上面我们也从过去的催的多拿的多,改为电话催促方式。”
在当天的述职现场,媒体观察员还就近期发生的热点事件进行了提问。对于自动取款机吞钱被冷漠处理而多吐钱即刻处理的现象,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黄建忠说:“从中行前期处理突发事情来看,我们能做到70%以上,现在在不断补充人员两小时之内全部百分之百处理这个事情。”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30 12:49:49 +0800 CST  
苏州业主曝日本开发商精装房交付半年长出蘑菇
2012年10月31日 06:39 东方早报 评论(28人参与)
开发商初步判断房屋受潮 仅承诺在2年合同期内尽维修义务

早报记者鲁勋

继公交车内长“蘑菇”引发关注之后,近日,又有苏州业主爆料,其房屋墙壁上也长出了“蘑菇”,而且是交付入住仅半年多的高档精装修房。

据业主安小姐反映,墙壁长蘑菇的房屋为苏州金鸡湖畔的和风雅致小区,这是世界500强企业、日本大和房屋在华建设交付的首个项目,市场定位为高端人士,装修保质期仅有2年,但交付不到一年来已有多户人家出现类似问题,怀疑为防水工程没有做好。

昨天,大和房屋苏州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正在与业主协商进行维修,将会严格按合同处理,目前出现问题的具体原因仍不明。

交付半年多长出“蘑菇”

曝出问题的房屋位于苏州和众街215号和风雅致小区1栋603室,为精装修房,于去年底建成交付。

业主安小姐表示:“我们今年春节前搬进来,住了才半年多,开始并没发现,因为家里贴了墙纸,9月份发现连着卫生间的儿童房一角长了几只蘑菇,还不断地滴着黑色的‘墨汁’,非常可怕。从发现到现在,不到一个月时间,情况越来越严重,卫生间停用了,但紧邻的整面墙开始长蘑菇,拔了三次还在长,木板门开始凸裂,瓷砖变色,地板开始变色变软。”

“房子当时买的时候单价近2万元,这在苏州并不便宜。”安小姐表示。据其了解,由于小区新近交付,入住率并不高,但目前已有多户人家出现类似问题。其楼上803室的韩国住户于今年6月份发现墙壁渗水受潮,至目前4个月内维修了三四次,仍未彻底解决。

该小区9栋506室业主王女士表示,其客厅墙壁踢脚线附近也长出过“蘑菇”,已经报修由开发商重新做防水工程,并整平粉刷,但最近地板又开始发泡发软,在更新维修时居然发现渗水导致地暖冒出白烟和火花。

据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陈数娟介绍,业主反映的房屋中所长的是一种菌类植物,不一定是蘑菇,在很潮湿的地方,包括房屋内也可能生长;如果菌类长得好,说明墙壁可能渗水。


住户担心保质期后问题

该小区开发商、大和房屋(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奥野博昭接受采访时表示,曾上门与安小姐家进行过3次沟通,承认“蘑菇房”存在问题,初步判断是因为门框和踢脚线受潮了,加上是实木地板导致。

安小姐昨天向早报记者介绍,目前开发商提出要把卫生间和儿童房的墙整个拆除重新维修,但目前仍未拿出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开发商服务的态度还是不错的,一报修很快就上门,但我们现在担心2年质保期过了以后怎么办?”王女士告诉早报记者。安小姐也表示,曾向开发商提出在房屋维修后重新计算2年的保修期,但被拒绝。

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精装修房的交房验收强制标准,此前各地也因此出现不少纠纷。业内人士提醒,市民购房时要注意签署室内装修部分的保修协议,同时呼吁将精装修标准列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并制定相关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0-31 11:01:19 +0800 CST  
山西运城供热计量试点引争议 被疑变相涨价
2012年11月01日 07:51 中国广播网 微博 评论(0)
中广网运城11月1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到供暖季,关于供热的新闻就会冒出来。最近,山西运城的部分居民就向中央台新闻热线抱怨,他们遭遇了供热的变相涨价。

今年之前,山西运城的取暖费一直和供热面积挂钩,也就是把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单价。这种方式计算方式对于北方居民来讲很好理解。

但从今年开始,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运城的部分小区进行供热计量试点,由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来计算供暖费。就像用水一样,用多少热就交多少费。

这本是节能减排,减少居民压力的惠民政策,而山西运城部分实施试点的居民却发现,今年价格调整后,采用热计量收费反倒比之前按面积收费多花了几百甚至上千元。

建筑面积114平方米 取暖费将多交1374元

随着天气变冷供暖将近,运城市物价局调整了今冬的供暖价格:对于采用热计量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从每平方米8元下降至4.8元,降幅40%,计量热价从每千瓦时0.09元上涨到0.204元,涨幅126%;对于未采用热计量的居民用户,仍按每平米16元收费。"关铝花园"小区居民张先生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算了一笔账。

张先生:本来按运城市物价局的规定,按平米计算是一平米16块钱,国家现在要求节能减排,装表进行流量控制,人少或者出门了可以把阀门关了,就节能了嘛。但是现在算下来我的反而是提升了,而且提升的幅度太大了。今年这个采暖季,假如今年我们家用的流量的读数和去年一样的话,如果按流量表算的话,就多开支了近1400块钱。

按照规定,采取热计量的用户取暖价格等于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总和。张先生家的建筑面积是114平方米,热计量表显示去年用掉热量13000千瓦时。如果今年张先生家用热和去年一样多,那么今年价格调整后,取暖费将达到3199元,比试点前多交1374元。

同住一个小区的李女士家建筑面积90平方米,去年用掉8600千瓦时的热量,如果今年再用掉同样的热量,李女士家的取暖费将达到2186元,比试点前多了746元。李女士回忆了家里去年的用暖情况。

李女士:最冷的时候我们定的高,室内温度我们定的20度,但是中午太阳热的时候我们就定的低了,就定17、8度了。周末两天,我们就关了,然后过年我们回老家,一待是十几天,那也是关着的,为了节能我们装这个表,现在喊冤的人不是一家两家。

小区物业人员算了一笔账,按照去年的收费标准,还有部分居民的取暖费能比试点前省一些或者基本持平,但是今年调整供暖价格了之后,预计"关铝花园"小区绝大部分居民的取暖费会大幅增加。

物业:正常的话我们算出来的是要多出来一千多,相当于27块钱一平方。实施计量表这项措施是好的,因为叫你节约么,但是物价局定的标准太高了。你如果装计量表,它定的低一点,像去年咱们小区有节省的,但是今年标准提高了,相当于涨价了,到明年咱们小区就没有住户能节省下来了,都超了,再怎么用都超了。

业主称"不管怎么用都超" 市物价局被疑变相收费

据了解,运城市目前有关铝花园,盐湖城、同德医院等五个供热计量试点,今年都要统一按照新的供暖价格收费。供热计量试点,本应按照"用多少热,交多少钱"的公平原则,但有不少居民认为,"不管怎么用都超",质疑运城市物价局的调整实际上是在变相收费。

李女士说,参加供热计量试点的小区取暖费20多元一平米,未参加试点的小区取暖费16元一平米,装了热计量表后,不仅取暖费用增加了,还要交3000元的计量表安装费。

李女士:想涨的话你全运城都涨,你也不能光针对这两个试点小区给我们涨了,别的小区都不涨。你像按16块钱标准的,人家就算再热也不关,温度很高,我们还关还这么高的成本。

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也承认,今年的价格确实涨了。


热力公司:对热计量的表确实又增加了,不是我们热力公司定的,是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我们只能严格遵守物价局的规定来收取热价。这个热表是我们向厂家直接订购的,你们交了钱我们再给厂家返回去。

根据运城市物价局的文件,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出厂价从去年的18元每焦耳上涨到25元每焦耳,成本增加了近40%。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今年的价格调整是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和住建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经运城市政府同意的。调整后的价格是临时价格,今年冬天的采暖期过去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和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会按照规定的定价程序,报批正式的供热价格。

物价局工作人员:这是省里面建设厅定的一个系数,我们按系数套出来的。全市今年下的这样一个政策,都必须这样去收。

记者发现,对于热计量居民用户来说,虽然今年的基本热价下降了,但是计量热价涨了126%,导致取暖费大幅增加。运城市的供热价格调整是否合理?如果因为成本增加,为何只对热计量居民用户涨价?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1-01 18:32:44 +0800 CST  
网曝河北承德少年踩女公务员脚被判劳教一年
光明网 [微博] 2012-11-02 06:07我要分享 742
《天下被网罗》节目播出“网曝河北承德少年脚踩女公务员被劳教一年”以下为文字实录:
安东:今年的7月份有两个青年在承德有一个村子的饭馆里面吃饭,期间有一个青年不小心踩到了一位据称是当地的一个女工作人员的脚,其中一个男孩就做了两次的道歉说对不起,但是这位女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她说我就听不见,于是双方因此产生了分歧和争执,最终两个青年当中的一位以及随后赶来劝架的一个朋友,居然是被当地派出所刑拘了20天,罚款一千块钱不说,还要判劳动教养一年的时间,随后又有网友在网上透露说,当地的派出所因为提前完成了行政拘留任务和劳动教养任务,得到了两面小红旗,获得了红旗单位的称号,看起来原来是人家派出所要完成任务才这么干的。
陈淑婉:不论是不是为了另外自己的业绩,但我们说因为这件事情这么样,当然背后怎么样的消息也要网友们就纷纷在讲,这铁定还有一个故事,且看是否有续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1-02 15:05:08 +0800 CST  
网签房被抵押买主起诉北京住建委遭驳回
2012年11月04日 05:20 京华时报 评论(87人参与)
因原房主违约引起 法院认定市住建委依规办理驳回诉求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夫妇俩买房并经网签后,房屋竟遭原房主抵押,一怒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市住建委的房屋抵押登记。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驳回了夫妻俩的诉讼请求。

赵某和孙某是一对80后小夫妻,去年底,他们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84万余元的价格购买李某位于昌平区的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屋,随后支付了首付款55万元。今年2月,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网签。由于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北京市某银行),因此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夫妇俩便与李某签订了解约协议。但因李某迟迟未将房款退还给赵某夫妇,他们又与李某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今年6月入住。但此后,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又将房屋抵押给了周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赵某夫妇起诉称,市住建委在他们已办理网签手续且并未撤销时,又为他人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且周某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市住建委辩称,李某和周某依法提交了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所有法律手续和证明材料。市住建委认为其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遂为两人办理了抵押登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周某共同到市住建委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市住建委工作人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询问,确认其为真实意思表示。市住建委已依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审核了申请的各项材料,其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依法驳回赵某夫妇关于撤销市住建委为周某办理抵押登记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仅网签仍存风险 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丁海洋律师提醒,房屋产权证是物权法规定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网签并不代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只有在做完产权变更登记后所有权才转移。对于住建委来说,进行抵押登记,只需审查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产权证是否属于抵押人,而是否网签不属于其审查范围。此案中主要是卖房人违约。对于买房者来说,未过户的房产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如果出现权利瑕疵,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1-04 21:48:51 +0800 CST  
网签房被抵押买主起诉北京住建委遭驳回
2012年11月04日 05:20 京华时报 评论(87人参与)
因原房主违约引起 法院认定市住建委依规办理驳回诉求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夫妇俩买房并经网签后,房屋竟遭原房主抵押,一怒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市住建委的房屋抵押登记。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驳回了夫妻俩的诉讼请求。

赵某和孙某是一对80后小夫妻,去年底,他们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84万余元的价格购买李某位于昌平区的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屋,随后支付了首付款55万元。今年2月,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网签。由于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北京市某银行),因此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夫妇俩便与李某签订了解约协议。但因李某迟迟未将房款退还给赵某夫妇,他们又与李某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今年6月入住。但此后,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又将房屋抵押给了周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赵某夫妇起诉称,市住建委在他们已办理网签手续且并未撤销时,又为他人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且周某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市住建委辩称,李某和周某依法提交了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所有法律手续和证明材料。市住建委认为其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遂为两人办理了抵押登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周某共同到市住建委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市住建委工作人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询问,确认其为真实意思表示。市住建委已依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审核了申请的各项材料,其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依法驳回赵某夫妇关于撤销市住建委为周某办理抵押登记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仅网签仍存风险 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丁海洋律师提醒,房屋产权证是物权法规定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网签并不代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只有在做完产权变更登记后所有权才转移。对于住建委来说,进行抵押登记,只需审查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产权证是否属于抵押人,而是否网签不属于其审查范围。此案中主要是卖房人违约。对于买房者来说,未过户的房产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如果出现权利瑕疵,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1-04 21:49:14 +0800 CST  
睡眠工资卡莫名欠银行5分钱 五年滚至近700元
2012年11月06日 07:41 南方都市报 微博 评论(994人参与)
南都讯 据《宁波晚报》报道 5年前,宁波市民杨先生一张没有透支额的银行卡莫名其妙产生了5分钱欠款,5年下来,超限费、滞纳金、利息已经滚到了694.96元。另外,因为5分钱的欠款,他被列入了央行不良信用顾客名单,这使原本今年准备购房的他,遇到了一些麻烦。

“睡眠工资卡”欠钱

杨先生介绍,那张欠了5分钱的卡,其实是一张“睡眠工资卡”,是2006年他在一家公司上班时,公司集体办理的,是一家银行的贷记卡。2007年1月19日,公司打入一笔工资后,就给员工更换了一张新的银行卡,老工资卡里的钱在20 0 7年9月份前都取出来了,之后杨先生再也没用过这张老卡。

今年9月初,杨先生去交通银行(4.34,-0.01,-0.23%)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不料被拒。交通银行说他有不良信用记录,并已经进入了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否则我还不知道这事呢。”杨先生说,为此他跑到当初公司给他办理工资卡的那家商业银行讨说法,要求撤销他的不良信用记录。但是,银行解释很含糊,说他未及时还款。

账单明细很“糊涂”

杨先生还出示了于今年9月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打印出来的一份个人信用报告。

记者看到,杨先生一共有3个账户,其中一张产生过逾期的贷记卡,信用额度为0,已使用额度也为0。最近5年内,这张卡有35个月处于逾期状态,逾期超过90天。(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既然是一张信用额度为0,已使用额度为0,而且不能透支的贷记卡,那么,5分钱的透支是如何产生呢?

杨先生出具了那张银行卡的历年交易明细单,显示2007年1月19日,这张卡有一笔1438.18元的工资收入,之后再也没有收入。按杨先生的说法,他们公司换了工资卡。不过,这笔工资杨先生后来陆续取出来了,但账单上却没有任何取款明细。可2007年9月25日,杨先生的工资卡账单上突然出现了一笔1.05元的欠款。其中1元钱是超限费,5分钱是什么费用,就没有明细了。

银行客服解释不清


记者就此事拨打了这家商业银行的全国客服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对这张信用额度为0的贷记卡,为何出现了5分钱欠款一事,一直没能说清楚。一会儿说这可能是顾客超限取款产生的;一会儿说这张卡也有透支额度的,额度为1分钱;一会又改口说可能是查询产生的费用。

另外,杨先生的工资卡账单出现了一段空白交易记录,客服也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只表示这可能是系统故障,请杨先生到这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了解具体情况。

人民银行建议提申辩

“5年下来,5分钱的欠款已经滚到了694 .96元,这钱我已经还上了,但是,我的个人信用有了污点,对生活影响很大。”杨先生说,他原本想今年买套房子,可现在连信用卡都办不出来,更别说房贷了。

记者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该行征信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这种情况,杨先生可以提出申辩,如果属商业银行过失,导致顾客产生不良信用,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可以删除。这位工作人员建议杨先生向当事商业银行提出申辩,请银行出具产生不良记录的证据。另外,杨先生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提出异议,人民银行会对相关银行进行调查了解。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11-06 20:58:33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评论数:176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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