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坍塌3死5伤 通车不足1年
2012年08月24日08:49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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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现场组图】

事发现场 图片来自网友李刚【现场组图】

事发现场 图片来自网友李刚【现场组图】
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垮塌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原因和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哈尔滨阳明滩引桥24日凌晨垮塌 抢险正进行
所属分类:新闻
24日5时30左右,哈尔滨机场高速由江南往江北方向,即将进入阳明滩大桥主桥的最后一段被四辆重载货车压塌,四辆货车冲下桥体。
据了解,阳明滩大桥是目前我国长江以北地区桥梁长度最长的超大型跨江桥,于2011年11月6日通车。它北起松北区三环路与世贸大道交叉口,南下跨越松花江航道与三环高架路衔接,全长15.42公里,桥宽41.5米,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最大可满足高峰期每小时9800辆机动车通行。
据央视记者现场报道,哈尔滨阳明滩大桥今晨垮塌,建设部门称坍塌大梁为130米左右,整体垮塌。记者在现场看到带血迹的枕头和方向盘等物,有些大货车驾驶室已经完全瘪塌。4辆大货车上共有8人,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据黑龙江晨报 (微博)消息,事发后,哈尔滨120急救、消防、交警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救援抢救。据现场救援人员介绍,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6名伤者送往两家医院救治。最新消息,1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另外5人正在抢救中。目前,事故现场已经封闭。
目击者称事发时听到巨响
据现场目击者杨文介绍,24晨5时许,他驾驶出租车拉运乘客经过事故引桥旁辅道,忽然听到巨响,一段往江北方向引桥整体向人行道方向倾倒,桥面三大一小四台货车掉落地面。【详细】
相关资料:
阳明滩大桥位于哈尔滨市西部松花江干流上,因主桥穿越松花江阳明滩岛而得名,工程于2009年12月5日开工建设,2011年11月6日建成通车,估算总投资18.82亿元。为哈尔滨市首座悬索桥(双塔自锚式悬索桥),全长7133米,其中桥梁部分长6464米,接线道路长669米,每小时车流量可达9800辆,桥面宽度41.5米,双向8车道,主桥跨度427米,主塔高80米,桥下通航净高不小于10米,可满足松花江三级航道通航要求。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24 09:46:52 +0800 CST  
古井贡酒承认勾兑 称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7日 02:27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刘宝强

针对公司低端产品是勾兑酒的报道,古井贡酒(35.72,-1.87,-4.97%)(000596.SZ)、古井贡B(000596.SZ)8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坦承该事。

但公司称,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不同消费需求,公司部分低端产品采用固液法生产,这种方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对此,业内人士甚至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表示,古井贡的年份酒,里面不全是该年份的白酒,而是该年份的酒和其他年份的酒勾兑成,但是未能采访到公司负责人。

有白酒企业高管对记者解释,所谓固态法生产,就是纯粮食酿造的酒,所谓固液法生产,就是在粮食酿造的酒中,加入酒精勾兑。目前,被报道采用酒精勾兑白酒的公司,包括泸州老窖(38.52,-0.03,-0.08%)和洋河股份(126.65,-0.43,-0.34%)等。

8月23日,古井贡酒披露了2012年中报,在中报“重大关联交易”一栏中显示,古井贡酒从附属企业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酒精4551.49万元,折算约为6596吨。

公司称,在酿酒工艺上采用两种方式,其中古井贡酒及年份原浆系列均按照古井贡酒传统工艺纯粮固态发酵生产,均未添加食用酒精等任何外来发酵物质;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不同消费需求,公司部分低端产品采用固液法生产。两种方式均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上世纪90年代末,白酒勾兑技术被许可,这样白酒行业的量可以无限制地放大,长期来说,白酒的供应量增加,必然导致整个行业利润大减,最终对行业长期发展不利。而且勾兑酒和纯粮酿造酒相比,虽然口感等可能相差有限,但是在勾兑过程中,加入多种化学产品,未必对人体有利。该业内人士甚至表示,公司的年份酒,比如十年酒,并不都是十年前生产的白酒,只能说,含有十年前生产的白酒。多家券商分析师公告表示,年份酒将引发白酒业的诚信问题。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27 12:26:17 +0800 CST  
交行好享贷宣传隐瞒关键信息 手续费被指太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8日 08:14 中国消费者报

在经历了“扫街”、“扫楼”的粗放式竞争后,各大银行开始绞尽脑汁推出吸引人眼球的业务来争夺信用卡用户。例如,在依托信用卡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方面,华夏银行(8.63,0.04,0.47%)推出了“易达金”,交通银行(4.36,-0.01,-0.23%)则设计了“好享贷”。

所谓“好享贷”,就是为持卡人在一定时间内调升信用额度,并在发生符合条件的交易后进行自动分期的业务。可以说,这项创新业务满足了部分持卡人的要求。不过,由于银行在推销时说明不到位,一些持卡人办理该业务后刷卡消费遭遇“被分期”,由此引发投诉不断。

刷卡遭遇“被分期”

近期,一则《交行新推出的“好享贷”业务超级坑爹!》的帖子在天涯论坛引来上万次点击。网友“我中午开始的清醒”在帖子中诉苦说,他7月28日中午接到交行人员电话推销“好享贷”,对方在电话里介绍说“给您增加49000元的额度”、“自动分期,您不需要的话可以取消”、“每月手续费才0.72%”。因为觉得交行的服务还好,而且自己可以上网取消,他就同意开通了。7月30日,他刷了笔4400元的款。8月1日想起“好享贷”的事,他赶紧去取消。没想到,消费当天就被自动分期了,他一点取消,系统显示需支付300多元手续费。“根本没有享受一期服务,竟然手续费全收,也太不讲理了。”网友“我中午开始的清醒”说,当时交行人员并没有告诉他刷卡超过1500元就自动分期。

与上述网友同样遭遇“被分期”的持卡人不在少数。网友“shine”说,她也是接到电话时,就随便答应了。现在一笔5000元的消费被分了24期,手续费就要864元,太坑人了。

宣传隐瞒遭质疑

为什么持卡人会遭遇“被分期”,记者从交行官网了解到,“好享贷”主要以“高额信用额度和便捷服务流程”,提供大宗消费信贷支持。不过,其信贷金额的起点却是1500元(此后增加了3000元供选择)。也就是说,只要刷卡达到1500元,交行便会启动“便捷服务”,将刷卡金额“自动分期”,也就是无需持卡人确认就让用户分期偿还,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

不过,多数交行持卡人表示,交行业务人员在推销时,并未对此明确说明。网友“awen”说,8月份的时候他接到“02138510001”的电话。对方说的内容和上述网友反映的差不多,关键词如“免费、优先、没有利息”之类,说得非常清晰,而“自动分期”这个关键词则被非常快速而且低调的带过。

“当时那个客服和我说开通的时候,压根就没有说超过1500元自动转成分期付款。”网友“小猪哥哥”很是气愤。他说,刷卡1500元就自动分期,现在谁买东西会还不起这点钱而要分期成12或者24期?哪怕要分期,也可以选择账单分期或者部分账单分期,3、6、12期可自选的那种。“我每期的信用卡还款都在10000元以上,相关人员也不看我的消费还款记录,我可能就因为这5000多元的消费分期24期吗?”卡友申先生质问道。

除了对“被分期”的质疑,交行持卡人还对优先使用“好享贷”额度颇有看法。申先生说,他的信用卡额度已经有5万元了,可是现在只要消费超过1500元就优先占用“好享贷”的额度,那原来的额度干吗用?“其他银行的临时额度都是最后才占用的,持卡人额度不够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考虑是不是办理分期,而交行直接就给分期了,剥夺了持卡人的选择权。”申先生说,激活“好享贷”反而把自己困住了。

手续费被指太高

在交行的宣传中,“不收利息、随时取消”也忽悠了不少持卡人。“上当了,交行骗术太高,愤怒。打电话的时候没说要手续费呀,现在明明可以一笔还清,却只能分期付,多交手续费。”网友“木头”说。

有些交行用户表示,当时听说了要收0.72%的手续费,但并不清楚是按月收取。有网友称,“手续费按理就是一次性的,每个月都扣的那叫利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一般在0.6%左右,交行0.72%。如果按分12期计算,相当于年息8.64%。考虑到本金逐月减少而手续费不变,用户实际支付的利率在15%以上。“利率都快赶上高利贷了。”申先生说,而且交行声称的“随时取消”与提前还款根本不一样,分期取消了,手续费照样全收,这简直就是强制消费。

产品推销忌盲目

银率网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急需贷款做资金周转的人来说,利率较低、无需申请可循环的“好享贷”贷款无疑是“雪中送炭”,可对于没有贷款需求,也不习惯分期付款消费的人来说,手续费是个沉重的负担。

为何“好享贷”会引发诸多投诉呢?银率网专家认为,除了银行在推广产品时对产品的介绍不够详尽外,更重要的是,很多消费者根本不是这款产品的适用人群。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接到银行介绍新功能或新产品的短信或电话时,一定要问清楚了再开通,如果一时理解不了,最好先别忙尝试;而银行更是要尽到如实详尽告知的义务,不要为了尽快推广新产品就语焉不详,或是将产品推销给根本不适合的用户。“也许一时之间发展了市场占有量,但是消费者吃亏上当后,对银行的好感和信心丧失了,而这本是银行最大的财富,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28 10:35:02 +0800 CST  
中国银行擅自为大批储户开通网银 威胁账户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7日 09:54 环球网
中中国银行(2.78,0.01,0.36%)山东省分行。

环球网青岛频道8月27日讯(见习记者 韩铭)“青岛中国银行擅自替储户开通网银,还把网银的资料信息登记成别人的,中国银行的资金账户哪有一点安全性可言?”近日,青岛市民吴先生向环球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了自己的离奇遭遇。中国银行青岛市南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曾在未通知的情况下为大批储户开通网银。青岛市银监局表示,银行擅自为储户开通网银属于违规行为,如接到投诉将依法追究。

爆料:中行储户遭遇“被网银” 无法注销

“发现被银行偷开了网银,纯属偶然。”据吴先生介绍,自2005年起,他在位于中山路的中国银行青岛市南支行开设了账户,用于还贷。由于贷款利率总是变化,这几天,吴先生想给这个账户开通网银查询功能,8月20日,他带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到位于南京路的中国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开通网银业务,却被告知他已经开通了网银功能。

“我不记得我曾经开通过网银功能,因此对账户名和密码也完全没有印象。”吴先生表示,银行工作人员建议他注销网银重新办理开通,但注销过程中,又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根据银行系统记录,已经存在的网银是用存折申请开通的,吴先生必须找到当时开设账户的银行存折,仅凭银行卡无法办理注销。“我从来就没用过存折操作过任何银行业务。”吴先生说。

银行工作人员随后建议,若找不到当时的存折,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办理注销。吴先生随后拨打了该号码,但在核对信息时被告知,他所提供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与系统留存的信息不一致,因此无法注销。

吴先生表示,他根本不知道已经存在的网银的用户名和密码,这个网银现在既不能使用,也不能注销。

调查:网银登记信息非储户本人

吴先生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据他了解,网银留存资料中的联系电话为安徽路22号的私人固定电话,而通讯地址为中山路,这些信息都并非他本人的。“银行这样操作一个储户的信息,太不规范了吧?”银行的行为引起了吴先生的强烈不满。

吴先生表示,资金账户安全,事关每一个储户的利益,他要求中国银行方面,对这件事给予书面道歉,并记录在案。“银行对储户经常拿所谓规定作为挡箭牌,那么我也就要求一切按照程序来。”

中国银行:被开通网银的储户不止一批

针对此事,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了中国银行市南支行营业部主任刘玉。刘玉称,银行确实存在批量开通网银业务,一是由企业申请为职员批量开通,二是银行为特殊储户批量开通,开通的网银仅具备查询功能,而吴先生的遭遇就属于后者。刘玉表示,自2011年开始,为方便贷款储户及时查询资金往来,经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同意,中行市南支行通过存折卡号为贷款储户分批次开通了网银,吴先生就属于其中一批。

“由于储户数量巨大,批量开通前银行不会通知储户,开通后我们会以挂号信的形式将账户名和初始密码寄出。”刘玉说,由于部分储户开户年代久远,加上前段时间中行系统升级,导致部分储户登记信息丢失。对于这部分储户,银行在开通网银时登记资料统一填写了市南支行的地址和电话,此外由于部分储户地址变更,因此一部分储户没有收到挂号信。

刘玉表示,类似于吴先生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任意网点更改登记信息,之后可拨打95566或通过柜台办理注销网银。“对于给一些储户带来的困扰和麻烦,确实是我们的责任,对此我们很抱歉,也希望得到储户的谅解。”

银监局:银行擅自开通网银违规

对此,青岛市银监局工作人员表示,银行为储户开通网银必须由储户提出申请并由储户亲自签字同意。银行在未经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储户开通网银属于违规行为。吴先生可向银监局进行投诉,受理后银监局将立即介入调查。若情况属实将对银行依法进行处理。青岛市银监局投诉受理电话:0532-83079311

责任编辑:陈冲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28 13:11:07 +0800 CST  
北京营改增倒计时 税控设备搭售电脑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9日 01:44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专家:纳税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别被经销商忽悠

郭晋晖

还有三天,北京即将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一些试点纳税人在购买税控设备时却发现“不得不”花费高达万元的资金来购买全套税控设备。

根据上海试点中的相关规定,此次“营改增”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由企业先行支付之后再进行全额抵税,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然而,在实际中税控设备的经销商却向纳税人搭售电脑和打印机等高价产品,虽然并非强制,但颇有“狐假虎威”之嫌,常常有不明情况的纳税人多花冤枉钱。

上海交通大学(微博)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微博)》采访时表示,纳税人应该有更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了解营改增的优惠政策,不要轻易地被经销商忽悠。

搭售电脑打印机

在京经营一家咨询公司的刘洋(化名)昨天刚刚签了一张总价9200元的支出大单,用于购买营改增的全套税控设备。其中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打印机和一台电脑。

“这些设备真是太贵了,还没有享受到营改增的实惠就要先支付这么大一笔费用。”刘洋对于“税务局”强制购买这些设备非常不满。

然而,刘洋这次真的是错怪了税务局,打印机和电脑还真不是税务局强制纳税人购买的,他是被税控设备经销商忽悠了。

刘洋向本报记者表示,确定公司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之后,公司财务去税务局指定的经销商购买税控设备,经销商表示税控设备和打印机是必须买的,因为增值税发票二维码和其他新科技,旧营业税打印机用不上。同时,经销商提供了联想和方正等品牌的电脑供选择,并不强制购买,但如果从他这里全套购买,就可以享受上门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若是自行到市场上购买,那将来出了问题“概不负责”。

“作为中小企业,我们最怕这种税务上的麻烦,为了将来省心,财务狠狠心就买了全套,9200元是全套中最便宜的,还有高配置的电脑更贵。”刘洋说。

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关系到谁来承担“营改增”成本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也就是说,刘洋所支付的9200元中,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花费可以全额抵税,也就等于政府承担了这部分改革的成本。成本包括,经发改委核定的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收费标准: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每个490元,报税盘每个230元,还有一年的技术维护费,共计1050元。

汪蔚青解释说,税控开票系统属于专用设备,政策规定可以全额抵扣,而像刘洋所购买的打印机和电脑属于通用设备,不能全额抵扣,只能营改增实施后,按照进项税17%抵扣。

本报记者就此问题昨日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员明确表示,电脑和打印机并不是税务局的强制要求,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购买或是不购买,只要现有设备能与税控设备对接即可。

汪蔚青表示,税控软件对于纳税人的电脑具有一定的软硬件要求,如果能够达到要求就不需要购买新电脑,只需升级软件即可。由于增值税是多联复写的发票,必须配备针式打印机,如果企业没有针式打印机,必须购买,否则无法开票,但这也不属于强制购买的范围。

纳税人应自我保护

刘洋所遇到的这种搭售情况并非个例,也不仅仅出现在营改增的设备更换中,在平时税控设备的销售中这种情况也很常见。

中翰国际转让定价税务服务联盟发起合伙人王骏对本报记者表示,纳税人在购买税控设备时,经常会被忽悠多买东西,两年前他成立公司购买营业税税控设备时就被推销了很多耗材,还有人被推销手写板等电脑配件。

“纳税人其实并不清楚哪些东西是必需的,哪些东西是可有可无的,经销商往往打着税务局的名义连哄带骗,以系统可能不兼容或是会发生其他问题的名义来欺诈纳税人,纳税人往往会委曲求全。”王骏说,税务局有必要去管理这些隐含在正常销售行为之外的猫腻,提醒纳税人不要上当。

汪蔚青认为,纳税人屡次多花冤枉钱的情况也说明税务系统在纳税宣传上是有欠缺的,同时,纳税人也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遇到这种搭售的情况,可以先向自己的税收专管员咨询看是否有购买的必要,作为公务行为,他们会正确解释政策要求。

也并非所有的试点企业都会像刘洋这样购买全套设备。本报记者采访到另一家相同性质的企业就表示,他们只是把电脑机箱拿到税务局做了免费升级,同时还打算向税务局申请直接用现有的针式打印机。

“我这么多年和税务系统打交道的心得是,纳税人有时也要强势一些,多了解些市场的情况,心中有了谱就不会轻易被忽悠了。”这家企业分管财务的副总说。

王骏表示,要从根本上避免这种“被搭售”的情况,还需要从制度层面作出改革,比如可以采取设备购买券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放购买券,让他们到指定的供货商处领取设备。

经销商搭售的行为已经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注意。同属第二批试点的安徽宿州市国税局总经济师李平表示,经销商如果介绍销售本公司经销的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只能按照市场法则和利用提供防伪税控技术服务优势宣传推介本企业经销的通用设备,决不允许以所谓设备不兼容等为由向试点企业强买强卖和变相搭售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29 12:01:01 +0800 CST  
健康元公司购1.45亿元地沟油制药 大量流向市场
2012年08月30日07:40人民网宦璐 夏子航我要评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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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上市公司,居然疯狂使用地沟油制药。
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健康元全资子公司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而这批产品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已广泛流向医药市场。
地沟油案揭开惊天秘密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健康元全资子公司——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涉嫌采购地沟油制药,并“用于生产制药原料”。宁波市中院于8月28日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案件,揭开了健康元的这一惊天秘密。
据公诉机关指控,焦作健康元是涉案地沟油企业的最大买家,近一半地沟油流向焦作健康元,其均价甚至比地沟油均价还低2000元/吨。
而昨日晚间,健康元内部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证实,确实采购过一段时间的地沟油,但事发后已改为主要向中粮油采购。
这位人士还说,当时采购地沟油,企业是不知情的。但不管是被蒙蔽还是内部人士串通作案,这种漠视生命、罔顾良知的行为,必须受到谴责和惩罚。
低价“地沟油”制药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采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劣质成品油,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惠康”)在明知上述情况下,以明显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劣质成品油,而“地沟油”相较市场均价每吨便宜1000元左右。
河南惠康将“地沟油”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勾兑,并将勾兑后的豆油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食品、饲料、药品原料生产企业,用于生产食品、饲料、药品原料。
河南惠康最大的客户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占其销售总额的一半,而这家公司是上市的健康元的全资子公司。据公安机关侦查,2010年初至2011年7月,河南惠康及其关联企业与焦作健康元签订购销合同,共销售1.62万吨地沟油,金额高达1.45亿元,平均售价8950元/吨,这一价格不仅远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甚至还低于河南惠康向食品厂销售均价(9375元/吨),更低于向饲料企业的销售均价(1.12万元/吨)。
健康元2011年年报显示,焦作健康元注册资金5亿元,其投入亿元的7-ACA生产线扩产在2011年完成,成为健康元酶法生产7-ACA的生产基地,同时为“重要利润贡献来源之一”与“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7-ACA作为头孢菌素关键性中间体,已成为当今国际抗生素市场的主角。而据记者调查,焦作健康元采购的地沟油正是用来生产7-ACA的。
豆油是在生产7-ACA过程中的一步,通过吸收豆油中的营养有益成分,可以养大细菌,再通过酶法生产出7-ACA中间体,焦作健康元购买的掺杂地沟油的豆油,就是用来提供所谓营养成分的。
而2010 版药典显示,关于药用辅料的豆油,具体规定为:本品系由豆科植物大豆的种子提炼制成的脂肪油。简单来说,地沟油显然不符合药用规定。
问题7-ACA
焦作健康元之所以不顾企业良知,甚至不惜违法采购地沟油,其目的就是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本报记者通过对业内专家的采访,了解到豆油在7-ACA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较为明显,而相关经营数据也表明了采购地沟油对健康元业绩的“积极”影响。
2010年,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9.41亿元,实现净利润约为3.39亿元;当年,健康元实现营业收入44.7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亿元。焦作健康元当年净利润占健康元净利的近一半,7-ACA营业利润率也同比增加17.8个百分点至43.34%。
2010年正是焦作健康元大量采用地沟油的一年。
2011年,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降至6.98亿元,亏损4300万元,健康元对此解释是7-ACA价格下滑并且年末出现7-ACA历史上近10年来的最低价位,7-ACA营业利润率大降至5.18%,但却忽略了放弃采购地沟油以后对其成本的影响。
今年上半年,自称完全改用正规豆油的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 2.29 亿元,同比下降约 53%,对健康元净利润的贡献为负5100万元。
记者 宦璐 夏子航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30 10:57:55 +0800 CST  
妇女拒不让座 壮汉辱骂后还挥拳引来乘客不满
2012年08月31日08:07新闻晨报[微博]我要评论(62)
字号:T|T
前天上午,在轨交8号线上,一名30岁左右的女乘客因没有给一名带孩子的妇女让座,遭一名40岁左右男子的辱骂。周围的男乘客觉得其言语过分,试图与其理论,结果却引发了一场车厢冲突。
打抱不平反遭拳打
8月29日上午9点多,30岁左右的杨女士带着5岁的女儿在嫩江路站乘上了8号线,往人民广场方向。当时已过了早高峰,车厢较空,她们在左侧一排的中间位置坐了下来,旁边坐着两位四五十岁的阿姨,各带了一个小男孩。
列车行至黄兴路站时,上来一个二三十岁的女子,抱着一个2岁左右的小女孩。杨女士和旁边的阿姨几乎同时注意到了抱孩子的女子,结果阿姨先站了起来,打算让座。抱孩子的女子说不用,阿姨便又坐下了。过了一会儿,那名女子把小女孩放下来,小女孩便和旁边坐着的两个小男孩玩了起来。
列车行至中兴路站后,杨女士忽然遭到一名男子的呵斥:“你这个女人,为什么不给带小孩的人让座?”声音来自一名壮汉,身高约1.85米,身材魁梧,体重在180斤左右。杨女士解释说,旁边的阿姨已经问过她了,她说不要坐。但男子似乎并没有停止的意思,他继续说:“你这种人真没素质,她说不要坐,你就不让座了?”
当时,乘客张先生刚好就站在这名男子的身后,对两人的对话听得很清楚:“一开始,我甚至为这个‘爷们’勇于直言而赞许。”但后来,那名男子的行为超出了张先生的预料。“你这种人就是垃圾,你所学的东西都到了狗肚子里了。”杨女士说,她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对方带有侮辱性的两句话。此时,坐在杨女士对面一名穿绿色T恤的年轻男子开口了:“哥们,你这样骂一位女士不太好吧?”此时,这名壮汉转过头,冲向了“绿T恤”。这一幕,刚好被站在门边的范先生看在眼里。“那个壮汉一边说‘要你多管闲事’,一边挥拳,似乎要打‘绿T恤’。”范先生见状冲了过去,隔在两人中间。没想到,壮汉一拳直接打在了范先生的嘴上,当场就破皮了。
杨女士和张先生均证实,瘦弱的范先生虽然试图还手,但似乎只有被打的份。杨女士试图拉住壮汉,但根本拉不动,还有一名穿紫色T恤衫的男子也曾试图将两人分开,也没有成功。
打人者赔偿几百元
争执一直持续到了人民广场站,范先生打了110报警。到了大世界站,轨交民警分别对杨女士、范先生还有那名壮汉做了笔录。范先生和那名壮汉均提出了验伤要求。
杨女士说,验伤、调解等处理过程持续了6个多小时,最终,警方认定双方互有殴打,范先生因为花的医药费较多,由对方赔偿医药费的差价,大概几百元。
[记者手记]
暴力之下无道德
让座与捐赠一样,本是文明的美德。当这一切被语言暴力、肢体暴力所绑架,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一个身高1.8米、体格壮硕的同事讲了这样一件事:他平时乘地铁几乎从来不坐,有一天身体不舒服,感觉要晕倒了,看到有空位就坐下了。列车到了下一站,瞬间涌进来很多人,平时能容纳6个人的椅子,挤了7个人,其中包括老人。这时,其他人的目光都聚到了他身上,那一刻,他感觉到眼神是可以杀人的,但他又很怕自己一站起来就晕倒了。于是,这种鄙夷的眼神,伴随了他整整一路。他说:“换作今天,我会不会吃耳光?”
另一位个头娇小的女孩说,有一次,她乘地铁,看到一个老奶奶上车,就起身让座。老奶奶说不用了,很快就到了。就这样,老奶奶拉着扶手站着,女孩低着头玩手机。突然间,女孩冒出一个念头:如果被人拍下这一幕,说她不给老奶奶让座,会不会引来一堆道德讨伐?“除了老奶奶,谁能证明我曾为她让过座?莫非我要录下当时的对话吗?”
讨论仍在继续,但有一点是共识:文明不能靠暴力换取,当道德成为绑架他人行为的工具,只会令道德蒙羞。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31 09:40:40 +0800 CST  
农行客户签名遭仿被贷款100万 银行称非首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31日 02:11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黄晟 查道坤发自江苏南通、上海

并未贷过款,江苏省如皋市市民丁女士(化名)却无意间发现,自己在农行南通分行如皋支行城北分理处贷了100万元,银行人员还拿出了借据等资料,但丁女士发现她的签名是仿冒的。

农行如皋支行一位姓李的副行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认有此事,并表示已向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也找了客户并沟通好了。

一位邻县的农行系统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已非第一次,一些企业缺钱,但因信用等原因贷不了款,于是和银行暗箱操作,找信用好的客户作为名义贷款人,丁女士就是这样变成了“被贷款人”的。

客户:从未贷过100万元

今年6月底,如皋市民陈小姐在农行如皋支行办理相关业务,偶然发现朋友丁女士在该支行城北分理处有一笔100万元的商业贷款,这让她很是惊讶。

听了陈小姐所说,丁女士更是惊诧不已。次日下午,两人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征信报告。丁女士发现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确有一笔100万元的贷款记录。

“这100万元是您2009年6月借的,今年已经还清,这是当时的借据等资料。”农行如皋支行城北分理处值班经理如是解释。面对这位经理提供的借据等资料,丁女士更急了,她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贷过款。

丁女士思前想后,想起自己有一次帮朋友办理农行相关贷款担保业务时,曾将身份证交给农行信贷员。但过了好几个月,都没能办好,丁女士只好主动将身份证要了回来。

难道是信贷员冒用自己的身份证贷了款?丁女士进一步核实上述材料发现,所有借据的签字并非她自己所写,尽管模仿得比较像。

丁女士立即找农行如皋支行城北分理处交涉。据她介绍,银行方面表示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这在如皋的银行系统尤其是农行系统已是公开的秘密。银行方面还表示,会妥善解决此事。

丁女士则提出要求,让银行方面立即恢复其个人信用,同时当面道歉,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银行:不再出现类似事件

“‘被贷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一位熟悉农行如皋支行的邻县农行系统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和银行关系不错的当地企业缺钱想贷款,但之前已有多次贷款,或存在信用问题,导致贷不了款。与此同时,银行每年有一定的放贷任务,所以两头都急,于是暗箱操作,找一个信用好的客户作为名义贷款人,丁女士就是这样变成了“被贷款人”的。

这位工作人员说,只要实际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是很难被发现的。风险就在于,一旦实际借款人不诚信,或无力偿还,那银行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所以这是一步险棋,如果关系不到位,了解不深入,银行是不敢这样干的。

农行如皋支行一位姓李的副行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关于丁女士反映的农行如皋支行城北分理处的事情,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目前就此事出现的相关问题,已向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也找了客户并沟通好了,可能在此事上银行和丁女士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误会。

当记者问及“被贷款”是不是农行系统的潜规则时,这位副行长称有事不方便多讲。

律师:银行存在骗贷嫌疑

对于丁女士“被贷款”一事,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陈兆主任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丁女士有权要求商业银行删除不良信用记录。

陈兆说,不良信用记录不仅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参考,也是对公民个人品德、信誉的综合评价,即涉及到公民的名誉。银行方面为了业务方面的利益,弄虚作假、串通一气地利用私自获取的身份信息办理贷款,客观上已损害丁女士的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也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银行与真正贷款人的行为,从一开始就对丁女士没有法律约束力。

陈兆指出,丁女士可以就此追究银行的相关责任,同时,银行也存在骗贷的嫌疑,可以依法被追究责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8-31 10:10:38 +0800 CST  
人死1年要继续缴社保 称系统升级不能退保
2012年09月03日07:38南方都市报[微博]冯强我要评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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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冯强 几年前,家境贫寒的中山市港口镇村民吴某(化名)夫妇俩为购买养老保险,不得已贷款数千元。去年6月,吴的妻子因病去世,但至今她的退保事宜仍未办下来。昨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因系统升级,死亡人员退保暂停。
近日,港口镇村民吴某反映说,几年前,村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村里推行,“在村委帮助下,我们一次性贷款数千元购买了养老保险金。”去年6月,吴的妻子因病去世。为偿还治疗欠下的债务,吴某多次持死亡证、火化证、社保证,前往镇里、市里的社保部门办理退保手续,但都没有办成。吴某援引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的话说,未到退休年龄的死亡人员退保需要省人社厅批示。直到如今,吴某仍在为亡妻缴纳社保。
昨日,南都记者致电市社保局咨询热线12333。该局工作人员介绍说,2011年7月以后,在职死亡的人员还不能办理退保业务,因为“市社保局系统升级,死亡人员退保业务就暂停了”。该局工作人员说,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到村里或者镇区社保局办理社保暂停手续。据了解,该系统升级完成还需要一段时间。另据了解,对于在职死亡人员退保,遵循“个人账户里有多少就退多少”的原则。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说,代办人员办理暂停社保手续需提供多个证件:死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死者开户银行卡、社保卡等,“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本,夫妻关系要提供结婚证”。
(南方都市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03 09:54:04 +0800 CST  
碧生源广告欺骗消费者 19份处罚被指太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03日 23:31 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 闻笛

“碧生源常润茶,不要太瘦哦!”这句耳熟能详的台词如今已充斥在大街小巷。然而,在充满诱惑力的广告背后,却是多次违规“顶风作案”的现实。

近日,《中国企业报·中国食品报道》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现,碧生源常润茶的功能仅为改善便秘;而在广告中,口臭、色斑、痤疮甚至失眠健忘等,都纳入了疗效范围。不仅如此,其主要成分番泻叶,在医学专家看来更是需严格控制使用的“泻药”。

不实广告

其实,碧生源广告的问题,早已有监管部门介入。追溯到碧生源公司上市前的三年,其广告违规23次。该产品广告还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夸大保健功效等原因,上过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黑榜”, 2007年至2009年,仅在广东一地,碧生源就接到了19份公开警告。虽然广告多次违规,处罚却似乎轻描淡写。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处罚多为警告、停售或撤销批文;毛毛雨般的经济处罚、范围有限的舆论批评,对违规行为的行政与舆论监督,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碧生源“骄傲”的资本。

记者了解到,仅2011年,碧生源常润茶的销量就高达13.7亿袋,相当于给每个中国人的肠子“洗了一次澡”。而这样高销量的背后,则是碧生源将年销售总额的30%、多达近两亿元的资金,用于夸张、不实的广告宣传的辛勤灌溉。2009年,碧生源的广告成本占营业额的30.4%,2010年是28.6%,2011年上半年为32.3%。相比高昂的广告成本,碧生源的原材料成本低得可怜。2009年,碧生源的原材料成本占营业额的3.1%,2010年是3.4%,2011年上半年为1.8%。

记者总结了一下,目前碧生源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碧生源产品广告被指违规屡禁不绝;二是碧生源其主要成分番泻叶再度被提及,被指“泻药”,在医学上应该严格控制使用;三是被指19份公开警告经济处罚太轻,媒体称目前这种行政与舆论监督似乎成“沉没的监督”。那么,我国目前严格的广告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信息提供核查等制度,层层把关却未形成有效制约,令人深思。碧生源问题也是目前我国保健品市场混乱、监管乏力现状的缩影。

市场混乱

据专家透露,2010年,我国保健食品的产业规模超过2600亿元,虽然在整个食品产业5万多亿产值中保健食品所占的份额不大,但近几年呈现出稳步增长和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我国也已成为世界保健(功能)食品产业中重要的原料供应和受委托制剂加工的国家。中国保健协会预计,到2015年末中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0%。

保健品行业迎来黄金(1694.40,6.80,0.40%)发展期的同时,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丛生,市场存在的顽疾不容忽视。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40%的受访者表示经常服用保健品,有75%的受访者在近半年内购买过保健品。但这份数据同样显示,30%的受访者有过购买保健品上当的经历。

专家表示,目前保健品行业存在准入门槛低,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无序的一些现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有些不法厂家套用批号、伪造批号、更改批号;在产品生产上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个别企业不按批准的产品配方生产,甚至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化学成分。

产品标识和功能描述不规范也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普通食品,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产品标识缺乏食用注意事项等。

此外,过度包装宣传也是保健品业一大乱象。商家在产品宣传上肆意篡改或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把保健品功用暗示为药品功效,并且不断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的名义对消费者进行诱导和欺骗。这些不良行为对保健食品行业和消费者利益都造成了很大损害。

事实上,《食品安全法》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这意味着,未得到抗辐射功能认证的保健品若自行宣传有抗辐射功效,就属于违规。去年8月,国家食药监局颁布《保健食品功能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功能将从27种压缩为18种,包括防辐射等在内的5项功能将被取消。

市场乱象导致消费者对保健品的投诉直线上升。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11月曾对全国176家保健品店进行过一次调查,结果发现,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现象。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之一,即是商家借助“模糊”的命名,对消费者进行误导。

同时,调查显示,对于保健品市场上存在的问题,87.5%的人首选虚假和夸大宣传的情况较多。

记者从中国保健协会了解到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保健食品的产业规模超过2600亿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超过2000家。但是行业“小、散、乱”现象非常严重,有将近一半的保健品生产企业资产规模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不足10万元的作坊式企业也占到12.5%。由此可见,未来保健食品行业发展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

监管乏力

在对北京市及周边保健品市场进行走访后,《中国企业报·中国食品报道》记者发现,保健食品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保健食品监管条例尚未出台,原材料监管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致使我国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影响,也严重制约着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国际化战略。

《中国企业报·中国食品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体系尚不健全,许多原料品种,既无国家标准,也无行业标准,只能靠企业自身对源头管控,这就增加了偷工减料和假冒伪劣产品出现的可能性。据了解我国的标准基本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该是准高标准,但是由于最低门槛标准缺乏,甚至没有,这就无法并全面判定企业标准的高低以及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专家同时提醒消费者,目前国家对保健食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对一些不熟知的品牌和产品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保健食品的批准字号和批准功能。此外,要尽量在正规的医药连锁药店、专卖店或厂家授权的经营门店等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也不能盲从跟风,保健食品不是万能的,要认真看成分表和国家卫生部门批准的功能,尽量选择大品牌大厂家的产品,这样选择的产品质量和消费权益才更有保障。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04 17:26:39 +0800 CST  
发改委:电商价格战涉嫌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05日 02:30 新京报微博
初步调查认为8月份电商价格大战过程中,存在涉嫌价格欺诈行为;发改委将依法处理

新京报讯 “电商价格战”已经引发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新京报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了解到,发改委价监局近期已经对电商“价格战”展开调查,发改委价监局初步调查认为,价格战过程中,有电商的促销宣传行为涉嫌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

发改委将对此行为依法惩处,但目前还未有具体结论及罚款数额。

“价格战”被指“光打雷不下雨”

8月中旬,京东、国美、苏宁三大电商发起价格战。

8月14日,京东CEO刘强东率先在微博上称,京东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所有大家电保证比国美苏宁连锁店便宜10%以上,将派员进驻苏宁国美店面。并直接将国美、苏宁圈定为对手。

此后苏宁、国美纷纷应战,苏宁易购(微博)执行副总裁李斌下午4点回应,“苏宁易购所有产品价格必然低于京东,任何网友发现苏宁易购价格高于京东,会即时调价并赔付。”国美副总裁何阳青晚上10点表态加入价格战,表示“国美不回避任何形式价格战,从8月15日9点开始,国美电器(微博)网上商城全线商品价格将比京东商城(微博)低5%。”

此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但此后多家媒体报道证实,电商的所谓价格战是“光打雷不下雨”、“忽悠消费者”。

3路调查组被派出调查

新京报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在事件发生并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后,相关部门派出了三个工作组对三家企业都进行了调查。

昨日发改委仍在向几家电商了解价格战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发改委调查三大电商在“价格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虚构原价即促销价高于原价、没有履行价格承诺以及商家实际有货,但却在网店上显示无货,欺诈消费者。

据了解,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所谓商品原价是在促销前7日内产品交易的最低价格,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有电商在价格战过程中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也就是说实际的促销价高于之前7日内交易的最低价。

另外,京东CEO刘强东曾在微博上称,所有大家电将在未来三年内保持零毛利。

但是,相关部门抽查15种产品显示,这些产品的毛利率最低达4%,最高达22.43%,即使促销后最高的毛利率也达到10%。

具体结论及罚款数额尚未确定

此外,有的电商承诺低价出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标明无货,而实际的调查结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

另外有的电商促销的产品是独家经营,其他商家根本没有,因此也无从比较其此前承诺价格究竟是否为最低价。

据了解,此事短时间内还不会有具体结论,依据调查程序还要经历听证、告知等程序。目前还未有具体结论及罚款数额。不过相关部门已表示将依法办事。

上述相关政府人士也对记者表示,正常的市场竞争应当鼓励,但网上销售也要符合规范不能欺诈消费者。

新京报记者 钟晶晶

■ 资料

价监局

价监局,是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的简称,于去年7月1日由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成立。

其主要职能包括:查处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协调处理省际价格、收费违法案件,查处重大价格、收费违法案件。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价格垄断行为和案件。(钟晶晶)

■ “价格战”中四大“罪状”

1、虚构原价

即促销价高于原价。三家电商均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也就是说实际的促销价高于之前7日内交易的最低价。

2、未履行“零毛利”承诺

京东曾表示,所有大家电将在未来三年内保持零毛利。但是,相关部门抽查发现部分产品即使促销后最高的毛利率也达到10%。

3、标明无货实际有货

众多网友反映商家缺货严重。有的电商承诺低价出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标明无货,而实际的调查结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

4、重合商品少

在价格战中,几家商家的产品重合度很低。有的电商促销的产品是独家经营,其他商家根本没有,因此也无从比较其此前承诺价格究竟是否为最低价。

■ 相关法律细则

《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新京报记者 刘兰兰 沈玮青 整理

■ 律师说法

律师:罚款金额难以判断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游云庭昨日对记者表示,从行政职权的角度出发,发改委确实有权对于价格欺诈进行调查和罚款,以此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他认为,此前的京东、国美、苏宁的价格战把话说的太满,比如说销售零毛利,理论上却是根本无法做到的。“商业宣传必须保证最起码的真实性,这件事情也提醒所有的商家炒作宣传一过头就可能触法。目前中国整个商业环境都不是很诚信,通过这个调查有利于警醒商家。”游云庭表示。

至于可能的处罚金额,游云庭认为,这个案件具有复杂性,不好判断具体数量以及罚款金额。因为一方面这几家电商确实没有按照宣传的力度执行,但另一方面,这几家电商在某些商品上又确认履行了承诺,因此难以判断具体每家的数额,可能最终的罚款额度就是几十万元。

按照2010年修订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第七条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新京报记者 钟晶晶

■ 回顾

商务部曾对电商战首先发声

针对此次轰轰烈烈的电商价格战,商务部是首个表态的政府监管部门。

8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表示,商务部已经注意到个别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竞相采取降价方式开展销售活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市场热议和消费者以及供货厂商的关切。商务部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判断这场“价格战”是否违法,需要有法律法规做依据。

目前与降价促销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价格法》,价格主管部门、工商执法部门等执法主体依法调查取证后,才能下结论。

8月17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表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除了在相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相关标准中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等标准已列入制定计划。

为适应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发展的需要,商务部今后将加大这方面标准的制定力度,比如已经列入计划的《网店信用评价指标》、《网络团购企业管理规范》、《网络团购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刘兰兰)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05 09:49:21 +0800 CST  
男子不满肯德基卫生状况 买2千份全家桶堵门
2012年09月05日09:15光明集团我要评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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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下午5时许,杨仍在现场展示他认为的肯德基“问题食品”,并拒绝食用。他的朋友雷先生说,杨的父母是做生意的,买2000份外带桶所需的14万,对他来说不算啥。雷先生说,肯德基店大有些欺客,大有“你不来消费,自有人来”的架势。如果一开始店方能道歉,杨先生可能不会如此较真。截至4日晚7时许,店方拒绝卖给杨先生另外1978个外带桶。
购买并摆放外带全家桶的是30岁的杨先生。他从北京来武汉出差,4日中午12时许,他和朋友雷先生到该餐厅用餐,在付款等餐过程中,他无意中透过食品柜缝隙,发现操作间内一名年轻小伙,正在用手制作汉堡包。“既没戴帽也没戴口罩,一转身,我看见了他的一双手,连手套都没有,双手抓肉饼和生菜……”
杨先生说,他当即站出来指出问题严重性,并拒绝食用。后与前台服务员交涉,一名20多岁的女主管出面接待了他。他提出能不能戴手套做食品,一连强调了三遍,对方才说“对不起”。
随后,店长出面解释称“中午人多,忘记戴手套了”,并称厨师的手是经过多次消毒洗干净后,才接触食品的,安全绝对有保障。
杨先生说,他注意到在他指出问题后,员工立马戴上了帽子和一次性手套,但口罩依然没戴。“就算你的食品是安全的,但你的手能算安全的么?裸手制作食品,怎么能让人放心地食用?”较真的杨先生提出,让该店做20份外带全家桶作为赔偿
面对店方的“冷漠”,杨先生决定向店方购买2000份外带桶。店员以为杨先生是赌气开玩笑,直到一沓百元钞票放在台子上,店员才傻眼了。店员称,一份外带全家桶74元,2000份就是14万多元。担心出不了这么多的货,店方采取每20份结账一次的办法,打算能做多少算多少。
杨先生说,他经常外出旅行,也曾在境外的肯德基餐厅就餐,发现同样是肯德基餐厅,国外和国内遵守的是两套食品卫生标准。在国外餐厅,厨师制作食品时,除了戴口罩、帽子外,还必须戴一次性手套,就连送的餐巾纸,都是湿纸巾。“肯德基配了一次性手套,为何不用?”杨先生说,花这么多钱来维权,是希望以此警醒市民。他称,自己有能力支付这笔钱。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05 10:07:20 +0800 CST  
北京律师赴江苏办拆迁案被拘禁殴打2个多小时
2012年09月07日03:56京华时报王秋实我要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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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北京律师李长青在代其他律师处理一起江苏常州的拆迁案时,被一伙自称拆迁公司的人控制人身自由并殴打。昨天,李长青通过微博披露此事,记者获悉,常州马杭派出所接警并立案,目前尚未通报此案进展。
律师被拘禁殴打
李长青称,8月27日上午10点,他接到朋友李刚律师的电话,说自己代理的江苏常州武进区湖塘镇后谈村谈忠义家房子面临强拆,情势紧迫,该镇领导约李刚律师马上到当地去谈判。因李刚律师有其他案件在处理无法抽身,请李长青律师代为前往了解情况,协助当事人进行拆迁谈判。
李长青于当天下午5点多到达常州,6点半左右到了后谈村谈忠义家,谈家附近站着几十人。李长青进屋后,对方称谈判地点改在村委会,李长青表示质疑,录音记录显示,这时一位名叫周亚平(音)的人自称拆迁公司法定代表人,大声命令手下将李长青“带走”。
李长青说,被带到一个办公楼的会议室后,周亚平等人对他殴打、辱骂和威胁,他的手机也被摔坏,无法与外界联系。其间,还有三个人自称是李刚律师的委托人,要求李长青代退代理费,否则别想走。拘禁一直持续到大约晚上8点。
一位目击者报警后,两名警察来到现场,将李长青带到马杭派出所做笔录。笔录一直做到夜里12点。
暴力事件有预谋
昨天,记者与李刚律师取得了联系。李刚表示,他在常州市武进区代理了几十个案子,经核实并没有当事人向所里和他本人投诉、讨要律师费,且案件收费均合法合规没有问题。此案中,他的委托人谈忠义住在湖塘镇东升社区,今年2月接到拆迁办的拆迁通知,谈忠义家的农家院房屋面积近700平方米,但赔偿款只能拿到200多平方米的钱,谈忠义与政府签了补偿协议之后,发现该项目没有征地手续,于是打算委托李刚律师起诉镇政府。
据李刚律师说,此前与谈忠义同村的另一户就曾遭遇暴力拆迁,也有其他代理常州拆迁案件的律师遇到暴力形式的报复事件,他怀疑此事是“有预谋有策划的、用暴力手段实施对律师的打击和威胁”。他已经挨个向自己的委托人核实,并没有人在现场,因此肯定是有人冒充委托人以讨要代理费为由殴打李长青律师。
昨天记者通过常州市政府和常州市工商局主办的常州信用网查询发现,法定代表人为周亚平的拆迁公司名为常州市平安拆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万元,经营项目包括建筑物拆除、拆迁、吊装,设备拆除,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等。
已向公安部反映
一名现场目击者证实,当晚看到李长青被人强行带走,随后报了警。常州武进区马杭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一个小时左右到了现场,并出具了一份接受警情处理回执单。
昨天,记者致电马杭派出所,欲根据接警编号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一名值班民警查询后表示,现在显示的仍是当天的接警记录,具体办理情况需要跟当天出警的民警核实,“有什么线索会及时和当事人联系的”。记者随后联系到当天出警处理此案的陈警官,对方称他只是在当天出警,如需了解案件详情,需要通过联系武进区公安局宣传部门。截至记者发稿时,武进区公安局宣传科的电话无人接听。
李长青说,事发后派出所只在8月30日让他去辨认了一下现场参与者的照片,他认出了当时自称叫周亚平的男子的照片,此后与警方再无联系。李刚律师表示,他们已向江苏省公安厅打黑办和公安部邮寄材料反映此事,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此案进行调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07 10:57:54 +0800 CST  
淮南工商局向企业征五千元出境考察费用
2012年09月07日02:32新京报[微博]我要评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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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接到举报称,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发文通知,为帮助个私企业开拓市场,组织部分个体工商户及民营企业出境学习,每户企业收取5400元费用。实际上,却是科长局长到台湾环岛旅游,“带队”干部38人,其费用开销来自民企协会会费。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调查
考察地点全为景点
一名淮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考察前工商局开会安排,如果能动员10家企业参加,便可获得一名免费考察名额。旅行社收每人4400多元,而工商局收取企业每人5400元,多收部分作为工商人员“考察”费用。
记者随后前往淮南市工商局进行采访。淮南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淮南市工商局近期确实曾前往台湾“考察”,主要是帮助个私企业开拓市场。
为了解“考察”内容,记者联系到了承接业务的淮南市春天旅行社。该旅行社提供的“考察”日程显示:“考察团”首日晚到达台湾,次日游览台南古城、阿里山风景区等,第三日游览日月潭景区等,第四日台北故宫博物院等,第五日野柳风景区等,第六日北回归线纪念碑等,第七日垦丁国家公园、西子湾风景区等,第八日钻石加工场中心,然后乘飞机回到安徽省城合肥。
质疑
带队何需三四十人?
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淮南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丁贤明表示,此次活动不是淮南市工商局负责办理的,一些工商局领导参加,是为了和当地接洽方便,才带队考察。
淮南市一些参与“考察”的企业负责人质疑说,如果需要领导带队,一两个人也足够了,但实际上工商部门去了三四十人。
淮南市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协会会长徐孝敬则介绍,此次活动是个协组织,合计90人左右,其中工商局人员38名,费用由个协会费支付。“老兵农场、大理石建材厂、商场,这些都是我们参观的企业。”同时,他也坦承这些企业大都在景区内,或者本身就是景点。
追访
领导集体违规兼职协会
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工商局干部参加“考察”?徐孝敬解释说,参与考察的工商局干部,都是在协会有兼职的,根据协会章程,会费可以用于协会开展活动。
据介绍,淮南市个协是依托工商部门设立的社会团体,是行业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同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据了解,淮南市个协与工商局干部高度重合,从局长到科长,全部都在协会兼职。
记者从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明文规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兼任。
声音
工商部门把企业年审、验照等与个协会费挂钩,如果企业敢不交会费,工商部门就会刁难,以往有些企业对此进行过举报,但没有解决。在工商部门与协会交叉管理的情况下,个协管理层与工商局领导高度重合,自愿缴费成了空话。而且,会费如何支出,企业会员没有丝毫知情权,完全是由工商局领导一支笔决定,导致协会功能也出现异化,服务企业的功能无法体现出来。
——一家房地产企业财务部负责人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07 12:39:34 +0800 CST  
掺杂掺伪成中药行业潜规则 12家企业被立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10日 01:42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加铝”、“加镁”、加盐、加糖、加色素“掺杂掺伪”已成中药行业潜规则

王蔚佳

游资炒作中药材在近几年并不鲜见,而下游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因此对中药材“掺杂掺伪”却让人侧目,更值得关注的是,业内人士表示,这几乎已成行业“潜规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下称“国家食药监局”)8日发布公告称,安徽省药监局查获一批染色增重、制假售假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对严重违规的8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给予停产整顿,收回6家企业的GMP证书,并对12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国家食药监局在这份声明中确定,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部分中药饮片已经流入中药饮片流通使用和中成药生产环节”。

被染色的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染色和增重的问题近几年明显多起来,一些名贵饮片比如首乌、红花,相比起经济损失,造成的用药不准和安全危害问题更为突出。”昨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专家周超凡教授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9月8日,国家食药监局公告通知,自7月18日开始的为期20天的全国中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已初步查获一批染色增重、制假售假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其中,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一批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安徽亳州是历史上有名的药材种植地和交易市场,现在是国内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对全国中药市场的发展情况很有代表性。”周超凡告诉记者。

但这样一份来自安徽的“样本”却不能让人放心。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公开的信息——安徽国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维涛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涉嫌用化工色素金胺O进行染色,用铝盐和镁盐加重,并在药材中掺假;亳州市凯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涉嫌用化工色素金胺O进行染色并掺假;安徽福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贡药饮片厂、亳州市万珍中药饮片厂、安徽海鑫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涉嫌用化工色素金胺O进行染色;国鑫、维涛、徐重道中药饮片厂等还存在走票过票、贴牌包装等问题。

“类似金胺O这样的化工原料主要是增加颜色,比如丹参,品相不好的颜色会浅,有些商家就会通过增色把它染成深紫色,卖相好一些,价钱甚至会高出原来的200%或者更多。”周超凡谈道。

而事实上,近年来,化工原料对中药饮片,特别是名贵中药饮片的“污染”逐渐渗透。

天津某知名中药企业总工程师向本报介绍,近年来,用白芍的根茎部分染色加工成川乌、草乌;用红薯染色加工成制首乌;用薄纸、海带切细丝染色掺杂于西红花中;用淀粉压模制成冬虫夏草;用山药的珠芽(零余子)染色加工成延胡索及制川乌等做法不断出现,把一些外形相似但色泽不同的植物切片染色假冒正品饮片。

而染色之外,增重的掺伪问题似乎更加严重。

周超凡告诉记者,那些材质疏松药材,有时会被掺入硫酸盐、氯化钠、糖等增加饮片重量——如砂仁用食盐水浸泡后加重,小通草、通草等用硫酸盐或糖等浸泡增重等。

而对此次铝盐和镁盐增重,周超凡认为,相比起传统食盐、糖水浸泡增重等手段,这样的化学品加重更加危险——“中药每一味药都是按克数计量的,彼此配伍也讲究平衡,无端加入这些东西,完全影响了疗效,某种程度上甚至会变成‘毒药’,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他说。

利益压榨下的中药饮片

“这些年药监局一直都在做全国范围和重点省份的中药材专项整治,但是收效并不明显,中药饮片的不合格率始终高于西药和中成药。”前述中药企业总工程师向记者透露。

根据公开信息,2012年1月,湖南省长沙县药品专项整顿中,100克牡丹皮中杂质超出30克,高出国家药典标准10倍。

而2011年,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中药饮片整治“黎明行动”上,相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当前,中药饮片掺杂掺伪、滥用硫磺熏蒸已不是个案,而成了行业‘潜规则’。”

“利益驱动是主要原因,中药材这两年的情况不太好,用药量大,自然灾害频繁,加上国家价格控制,一些商家就开始铤而走险。”周超凡谈道。

回顾近几年中药材走势,但凡价格不稳定的时候,源头中药材带动的中药饮片价格波动和造假就顺势而起——2010年起,全国市场中药材价格持续快速上涨,中药材涨价连续进入新高峰,部分中药饮片掺假问题直接上升。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李景福曾就此问题表示,红花、黄芩、鸡内金、蒲黄、乌梅、五味子等几种中药饮片的问题比较严重,如市场上的红花,产地不一样,价钱每公斤相差可达5元,造假者就将三等的红花染色后冒充一等红花来卖;像北五味子每公斤卖180元,而山五味子每公斤才30多元,造假者瞄准这个差价就将棕色的山五味子染成红色,掺入北五味子中,谋取高价。

他进一步表示,诸如此类染色掺假的饮片在全国各地的中药材市场普遍存在,其中大多数被销往乡镇医院和小医院。


“为了保证成品药的质量,大企业对用量大的药材都建了自己的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其他的供货渠道也控制得比较严格,但那些中小型的制药企业,药材来源的保证就确实是个问题。”前述制药公司总工程师表示,“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中药非处方药品种的大量生产,一些颗粒药也进入医疗保险,药材来源的控制更成了问题。”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认证公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国获得GMP认证资格的中药饮片企业数量达到了1032家。同时,根据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统计,2008年我国中药饮片行业销售收入(按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生产统计)前10位企业销售仅占当年行业总收入的4.64%,行业集中度较低。

2009年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中药饮片首次位列其中,2010年版的《药典》也重点大幅提高了中药饮片的收录数量及标准,并且随着我国医药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也在持续提高,这些因素都对这一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另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南方所预测,未来5年内,我国中药饮片行业的平均增长幅度将高于医药制造业的整体增长幅度,2015年,我国中药饮片行业市场规模将增至1879.1亿元,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10 20:56:23 +0800 CST  
重庆男子转发打黑漫画劳教2年 官方撤销该决定
2012年09月12日06:21南方报业网王世宇我要评论(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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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转发图片被劳教两年的彭洪
9月10日,彭洪拿到了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下发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这份决定书认为,经复查,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及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这份决定的落款时间是2012年9月7日。
2009年9月,在重庆打黑期间,彭洪因在天涯论坛中转发打黑漫画《保护伞》,被重庆市劳教委认定为诽谤,处以劳教两年。他的遭遇在经过人民网官方微博访谈后,成为近期的舆论关注焦点。
此时,距离彭洪离开重庆市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已过去整整1年时间。2011年9月10日,他离开了劳教所。他在那里度过了两年的劳教生涯。
转发一张图片被劳教
彭洪案始于一把“保护伞”。彼时,正是重庆打黑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文强已经被抓,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一幅呈伞状的图片。这把“伞”在网上转遍了各大论坛。
彭洪说,2009年9月下旬,他在家中上网时,看到了这幅图片,“我看到的图片唯一的不同,是文强头上还有个PS的标准像,没有五官。”随后,他在天涯重庆论坛中,转发了这幅图片,没有任何说明,帖子的标题是:“这把伞好怪哟。”
结果,出现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电脑右下角弹出了一个对话框,叫他去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说清楚。彭洪承认,他当时被吓到了,但没想到事情的严重性,过不多久,“我把它完完全全忘记了。”
根据彭洪的回忆,警察很快找来。等待他的,是两年劳教。
警方表示可内部纠错
彭洪去年9月10日离开了劳教所。“我当时没想到还可以起诉,连劳教决定书都没要”。彭洪说,直到时隔近1年后,他看到同样遭遇的方洪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后,才决定给自己争取一下。
在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的报道刊发后,他在与重庆警方沟通时,警方向他表示,可以内部纠错。
9月10日,教师节这天,彭洪拿到了重庆市劳教委下发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这份决定书认为,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决定撤销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
在这次因言获罪前,妻子宋贵梅曾多次表达不满,认为他应老老实实工作,不要随便上网发帖。彭洪记得,在劳教所和妻子第一次见面时,宋贵梅向他埋怨,他回答说,怎么不去怪中国电信,是它提供了宽带,“在后面的警察也笑了。”(王世宇 王银超)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12 10:11:15 +0800 CST  
北京毒贩称遭警察威胁 认罪口供被法庭排除(图)
2012年09月14日03:34新京报张媛我要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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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法警正设置磨砂玻璃,警方证人将在磨砂玻璃内作证。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北京市首起非法证据排除案在一中院公开庭审,本案也被称为“刑事诉讼法预热第一案”。
被告人提出自己供述时遭威胁,法院依法传唤当事民警等出庭作证,并对证据采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最终,其中一份被告认罪口供因“可能非法取得”,被法庭排除。
被告:不认罪见不到孩子
昨日上午9时,被告郭宗奎等四人,因涉嫌贩卖冰毒,在一中院受审。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郭宗奎的辩护人提出,2011年8月21日,郭宗奎在四川被北京警方控制后,遭民警口头威胁,因此辩护人有理由认为,警方在获取郭宗奎供述时存在非法行为,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郭宗奎称没有贩毒,“当时他们说‘不说的话就见不到孩子’,我一听这话就害怕。”
按照郭宗奎及其辩护人的说法,他与人交流少,缺乏社会经验,也不识字,当侦查员拍桌子做出上述威胁后,他“可以说精神完全崩溃”地配合警方做出了有罪供述。
检方:侦查无违法行为
公诉人当庭表示侦查无非法行为,并申请让两名缉毒民警和一名污点证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允许后,两名当事民警进入法庭作证。
两位民警表示,在控制郭宗奎后,即带到成都当地派出所进行突审。“刚开始不回答问题,但通过做工作,他就供述了犯罪事实。”一民警说,做第一次讯问时突然停电,临时转移了讯问地点到了第二处,导致第一处录像不完整。
法庭:排除一份有罪供述
庭审中,检方共准备了郭宗奎10多份供述,其中有罪供述有5份,包括2011年8月21日的供述。
在两名侦查员作完证后,合议庭第一次休庭对证据的合法性做出评判。
5分钟之后合议庭认为,因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不能排除侦查人员在8月21日对郭宗奎的审讯有违法行为。因此,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不得宣读该份供述,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完毕。
■ 释疑
五份有罪供述只排除一份?
宣判后,审判长郑卫阳接受了多家媒体访问,就为何会排除郭宗奎的第一份有罪供述,为何不排除其另四份有罪供述,进行了回答解释。
郑卫阳表示,被告人在成都的两次供述,第一次连笔录都没有,录像不完整,第二次没有录像,只有笔录。“在不完整的录像中纵然没有发现威胁行为,但因为不完整也不符合法律要求。”郑卫阳说,检方却无法做出有力反驳,当然属于合理怀疑范围。
被告人和辩护人当庭也提出,第一次受到威胁后就有了心理阴影,但是没有拿出证据来证明阴影真实存在。此外,检方出示的证据中,后面四份有罪供述都有同步的录音录像,证据扎实,所以只排除了第一份有罪供述。
一线警员出庭作证背后
检方发函由上级部门协调公安机关申请侦查员出庭作证
昨日上午,在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后,审判长提醒媒体记者离开审判区,不要对证人拍照录像,随后,法警从特别通道将证人带出。
这是一名不一样的证人:他是供职于禁毒一线的警察。在“非法证据排除案”中,证人往往是公安一线人员,如何让他们出庭,成为关键。
不一样的法庭
昨日的法庭,有些许不同。
两道磨砂玻璃被竖在证人席两侧,就连法庭两侧正常的窗户玻璃,也用木板遮挡。
其实,早在9月12日下午,距离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郭宗奎等4人贩卖毒品案还有半天时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已开始布置庭审现场:法警反复调试两道屏的夹角;法院工作人员亲自站在法庭各个角度,查看是否会暴露证人面貌。
这一切,只为“安全”。
昨日庭审一开始,当辩护人提出有罪供述是在受威胁情形下取得后,法庭宣布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公诉人随即申请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侦查人员到庭,并称“鉴于这两名证人都是在缉毒一线的工作人员,为了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公诉人请本庭给予他们保护措施”。
合议庭予以准许。
稍后,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侦查员王警官被带入。
在整个询问环节,王某的体貌特征被磨砂玻璃完全挡住,甚至连身影也识别不出。
不仅如此,从法院一开始联系王某出庭作证,到王某做完证离开法院,除了合议庭、检方、被告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和执庭法警外,其他人员都不知道王某的真实姓名,而进出法庭,他走的也是特别通道。
其实,新刑诉法虽规定了证人出庭,但目前还无细则,直到开庭前一晚,法庭内部如何布置等问题仍存在争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曾参与刑诉法修改,此次开庭前他被检方请去商量方案。陈卫东说,最初检察院提出了用屏风遮挡证人,“被我驳回了,北京好多年前尝试过使用屏风”,结果,屏风换成了开庭时的磨砂玻璃。
法院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不仅如此,庭前法院还专门准备了变声装备,以备需要对证人身份做到彻底隐匿。
不过当庭检方并没有提出要求,因此没有采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14 10:33:43 +0800 CST  
庭前培训包括坐哪里
9月4日,一场庭前会议引出了这次北京市首起“非法证据排除案”。
会议由法院牵头,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到场。会议上首先进行证据开示,即让控辩双方的所有证据向对方和法官出示,双方都没有异议的证据,在正式开庭时简要出示,对于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开庭时重点审查。
审判长说,到开庭再提异议,再让检方准备相应证据,庭审一般就要休庭,不仅影响了审判效率,也不利于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
正是在这次庭前会议上,被告人郭宗奎的辩护人提出,郭宗奎去年8月21日的首次供述,是受到侦查讯问人员的胁迫才作出的,辩护人要求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这无疑将检方证据推向了被怀疑地位。
从9月4日到开庭,北京首例非法证据排除案开始酝酿。
庭前会议结束后,处于被怀疑地位的检方开始对去年8月21日的供述进行证据补强。
本案公诉人说,尤其是死刑案件中,侦查人员出庭对犯罪情节作出指控往往更让人信服,会得到很好的震慑犯罪效果。在知道本案可能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后,市检一分院在内部协调后又上报市高检,再由市高检找到市公安局,两家单位以公函的形式,正式申请侦查员王某、李某出庭。
但摆在检察院面前的情况是,王某、李某无出庭经验。
公诉人说,考虑到庭审流程有别于侦查员们日常的工作环境,庭前检方专门对二人进行“补课”。
补课内容不仅包括“公诉人辩护人可能问什么问题、庭审流程会怎样”,甚至还包括“到法庭后证人要坐在哪里”,“因为检方证人,可不能一下子坐到了对方位置上”。
庭前补课效果明显。
在约10分钟的作证环节,王某首先接受公诉人询问,他否认自己威胁被告人,之后辩护人又对抓捕当天的细节进行询问。
10分钟里,证人王某一直反复强调,被告人是在平静的状态下供述了犯罪事实。
并非所有民警都愿出庭
由于受“厌诉”、“畏诉”的传统法律文化影响,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象普遍,法庭调查大量依靠卷宗材料广受诟病。
2012年3月,我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其中第59条明确:“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专家普遍认为,这对证人出庭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尤其在“非法证据排除案”中,并非所有的民警都愿出庭作证。
实践中,除了上述的侦查人员工作特殊性外,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姚毅奇说,基层法院大量审理的“两抢一盗”、打黑除恶案件,团伙性跨区作案多,侦查机关有时需对犯罪嫌疑人“特别审讯”。这可以通过案犯供述突破案件,及时查明犯罪、抓捕同案犯,进而破获系列案件。同时,由于黑老大、骨干成员大都凶恶顽抗,所以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属“第一难案”。
本案公诉人认为,他们(证人)能穿着制服,坐在那里,起码说明他们心里坦荡,否则也不愿意出来。
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看来,非法证据排除是对侦查人员取得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不仅对法官的独立性提出挑战,同时一旦被认定非法证据,侦查人员还可能被层层追责,“一方面是庞大的破案压力,一方面又是错案必究,所以想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可谓难上加难。”
全国检方观摩北京庭审
作为北京首例,当庭审进行时,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90多名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负责人,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130多人,在隔壁的东中法庭通过转播信号对庭审过程进行观摩。
非法证据排除以及强化证人出庭义务也是新刑诉法的重要进步。“将本次庭审作为观摩庭,为新刑诉法实施后刑事审判工作做一些有益探索。”一中院刑一庭庭长郑卫阳说。
庭审程序是探索的一环。因无细则,非法证据排除的庭审程序无人定音。
这起案件中,法院按照一般刑事诉讼规则,当一方提出质疑后由控辩双方分别举证质证,最后由合议庭进行判断。这也是昨日开庭所呈现的:被告人提出质疑,证人出来接受控辩双方询问,合议庭休庭作出评价。
开完庭后,一直在隔壁法庭通过转播大屏幕观看庭审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在启动排除程序后,被告人郭宗奎应类似于证人的身份,他应首先被询问和被质证,这些程序上的先后顺序还需要业界、学界进一步取得共识。
另外,张建伟提出,侦查人员可以变身、隐藏身份,那么他的真实身份当事人和律师会提出质疑。
本案公诉人说,伴随着刑诉法修正案通过后再次强调证人出庭,未来侦查人员出庭必将成为常态,而本案更大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此。
据了解,目前一分检正通过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建立协调机制,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 案情
郭宗奎贩毒获无期
检方指控,2011年8月13日至16日间,被告人刘增起以贩卖为目的,在四川省成都市以每克265元的价格向郭宗奎购买冰毒(甲基苯丙胺)550克。刘增起随后以300元每克的价格,将200克冰毒,卖给另一涉案人袁野。此外,杨彦利在驾车载送携毒的刘增起行至北京房山区时,一同被民警查获。袁野也被查出房山家中有枪支。
昨日下午4时,法院认可了检方的指控,一审认定被告人郭宗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刘增起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袁野犯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杨彦利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名词解释
非法证据排除
据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介绍,明年将正式实施的新刑诉法进一步规定,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新京报记者 张媛 北京报道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14 10:45:48 +0800 CST  
河北泊头百年火柴厂破产背后:自救屡遭行政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17日 06:08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自救遭干预,泊火“被熄灭”

在建厂百年之际,曾享誉全国的泊头火柴厂再次被大家关注。只是这次,是随着资产拍卖流拍、清算破产的消息,走入人们视野中的。这座历经百年沧桑的老厂,如今早已找不到创造了无数行业第一的霸气,变得荒芜不已,被羊群占领。

无疑,取火技术的革新,冲击了曾经兴旺的火柴业。但在不少人看来,行政手段过多干预、员工冗杂的现实,直接导致了它数次谋求自我救赎变革均失败。最终,这座给无数人留下了印记的老厂,没能迎来百年诞辰,在夕阳下暮气沉沉地“熄火”。

记者冀强 发自河北沧州

1活在“过去”中

2007年退休的老职工王炳华,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来到自己工作了三十年的泊头火柴厂——在那座周围长满荒草的四层办公楼前,她养了一大群鸡。“都是散养的,不看着点,都快被野物吃完了。”

带记者穿过已经锈烂的铁门,她向记者讲起了这座始建于1912年的老厂。

1977年,只有16岁的她进入泊头火柴厂工作。“除非家长是这里的职工,否则外人很难安排进来。”因为父母都是厂里的老职工,所以从这里长大的王炳华对它更有感情。

从普通职工,一直做到成品车间的工段长,王炳华在这里工作、生活了整整三十年。踏平脚下的荒草,她带着记者参观了几乎整个的火柴生产流程车间。曾经喧嚣的车间里,早已空无一人,只剩下腐蚀严重的生产线和堆积的火柴半成品。在某个车间的墙上,贴着一张2006年的挂历,就在那年11月,最后一批产品出厂后,这家百年老厂停产。一切似乎是戛然而止,工人们用的饭盒茶杯,考勤表格,换下的衣服,依旧放在车间外的橱柜里,只是找不到了曾经的主人。

和眼前的衰败相比,王炳华更愿意向记者讲述它曾经的辉煌。“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曾是整个亚洲规模最大的火柴生产厂。”据介绍,在上世纪80年代末火柴厂最红火的时候,厂里有两三千工人,工人们每个月都能拿到200多元的工资、奖金,比当地其他行业多出了一倍还不止,“就连厂里的姑娘小伙在当地找对象都要挑来拣去。”因为那时在当地,在火柴厂上班是一件令人羡慕不已的事情。“家家户户糊纸盒,男女老少糊纸盒,曾是泊头当地一景。”有泊头火柴厂的老职工说,泊头当地很多家庭贫困的孩子是靠家里糊纸盒养大的。

即便是在停产后的2007年,泊头在网上评选“十大城市名片”,结果排名第一的依然是“泊头火柴”。在距厂区两三百米的临街处,至今还立着泊头火柴厂的大门牌坊,正上方“泊头火柴厂”几个大字苍劲有力,背面“建功立业,千古流芳”的文字,却令人不免感怀。

在带领记者参观过程中,王炳华所言最多的,就是“那时候”,那时候的机器轰鸣,那时候的车来车往,那时候待遇的满足和心理的优越,都被她叹息着讲出。“凄凉,悲哀,惋惜。”重走完170多亩的老厂区,王炳华兀自说道。

一切都已成为历史。几名由泊头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排的保安,懒散的坐在大门处,看护空荡荡的厂区。除了王炳华,还有人将羊群散养在了厂区内,废弃的库房则被当成了羊圈,无数个王炳华,正在慢慢接纳这座百年老厂逐渐消亡的现实。

2失败的自我救赎

从风光无限,到暮气沉沉的消亡,这座百年老厂也曾多次尝试自我救赎。曾在泊头火柴厂任职一把手达16年的王维龙,回忆起那些曾经,不止一次扼腕叹息。“如果能成,火柴厂绝对不会倒下。”

1970年8月,大学毕业的王维龙离开故乡天津,入职泊头火柴厂,从普通技术员一步步起家。18年后,在承包责任制改革试点中,他成功当选火柴厂一把手。回忆起往事,已经67岁的王维龙神采飞扬。据他介绍,按照自己制定的“启动市场、扩大市场、控制市场”的战略,在上任70天后,他便组织了一次规模盛大的展销会,打开了此前并不景气的市场,价格也由每件(1000盒)20元提升至最高70元。

但自主经营权很快受到干预。作为当时重要的火柴生产企业,泊头火柴被河北省视作计划商品实施包销,最终的包销价格也被定为大大低于市场价的21.4元/件。据王维龙介绍,由于省政府也觉得这让承包者王维龙吃了大亏,当时河北省经贸委、省商业厅、省轻工厅还联合下发文件,明确提及“今后如果火柴市场再出现滞销,泊头火柴厂的火柴全部由省政府包销。”不过在三年后全国火柴行业再度陷入低谷,产品再次滞销时,该文件并未兑现。

资料显示,1990年泊头火柴厂实现利税突破千万元大关后,1991年和1995年又分别达到1044.29万元和1188.43万元,达到其发展的鼎盛时期。随后,开始走下坡路,1997年利润剧跌至33.2万元。

为缓解颓势,王维龙决定借用外来资金和技术融资改造这座老厂。

1997年,泊头火柴厂与瑞典火柴集团接洽商谈合资事宜。王维龙告诉记者,当时瑞典方面开出的合资条件是,出资7000万元控股70%。“当时火柴厂生产性资产,估算也就五千多万,这样算下来,外资的条件非常优厚。”但接下来的事情的走向却令人意外。“首先厂内部有人反对,拒绝合作,认为不能让外国人控制企业。”更让泊头火柴无奈的,是来自行政命令的阻力。王维龙回忆说,有河北省领导批示此事:“我们国家的老民族工业不多了,不能再让外国人控股了!”双重阻力下,合作不了了之。

鉴于省里的不同意见,王维龙转向兼并发展的集团化模式,但两次收购小火柴厂后,均未有起色。次年,泊头火柴厂进行股份制改制,企业变为全员持股,从董事长以下至普通工人按照从80万至2000元不等的出资比例,集体买下了火柴厂,每人每月享受1%的股权分红。

此后,这座百年老厂背着沉重的体制遗留包袱继续前行,在2002年,首次出现经营性亏损。也认识到火柴业属于夕阳产业的王维龙,提议进行“房地产+火柴”的发展模式。因为当时泊头火柴厂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王维龙希望把房地产当作救命稻草,成为企业新经济增长点的储备项目。

在时任泊头市领导的支持下,不到一年王维龙就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成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中公司名称还借用了“泊火”最早称谓“泊镇永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中“永华”的字号。不过就当万事俱备的时候,泊头市领导班子出现人事变动,本来受到大力支持的泊火房地产计划无疾而终。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17 10:36:38 +0800 CST  
3“被破产”的命运?

改制、收购,经历了种种自我救赎的泊头火柴厂,最终未能在逆境中成功“突围”。按照泊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齐善存此前受访时的说法,因严重亏损“泊头火柴厂”在2010年4月6日,正式宣布破产。

但关于这座百年老厂破产的说法,却另有其他版本。

在王维龙看来,泊头火柴厂的倒下是在他离任以后。2004年,准备去沧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工作的王维龙,辞去了火柴厂的职务,继任者为潘丰华。“新领导班子能力不强、不团结和错误估计形势贻误时机是火柴厂最终倒下的关键原因。”王维龙告诉记者,自己离任时,火柴厂不仅没有一分钱银行贷款,反而有着丰厚的家底,这其中包括多条国内最先进的生产线和数量可观的成品库存。

“2005年以后火柴市场回暖,连小火柴厂都开始由亏损转为赚钱了,而泊头火柴厂在2006年由沧州市交由泊头市管理后,被要求停产,是错误地决定停产清算。”按王维龙的说法,企业停产后,一些厂领导或在当地小火柴厂兼职,或公开辞职后在小火柴厂任职,有的还或明或暗地支持帮助本是竞争对手小火柴厂。2010年,停产五年后的泊头火柴厂才进入破产程序。目前,在泊头市官方的公开信息中,关于这个百年老厂破产的信息并不多。一份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材料中,“完成火柴厂改制工作”成为该局2010年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除此之外并无更详细说明。

此外,另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描述了泊头火柴厂“被破产”的说法。据王炳华回忆,截至2006年企业停产前,企业账面中并无外债,并非因资不抵债走上破产程序。为求证相关细节,本报记者致电泊头火柴厂的最后一任负责人潘丰华,对方以“宣传部要求不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采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王维龙与潘丰华交接期间,一块面积五十多亩的厂区土地,被卖掉开发成了名为“星辰家园”的商品房小区。据小区住户透露,该小区建于2005年,是泊头市较为高档的几个小区。

泊头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张姓主任告诉记者,目前火柴厂厂区剩余的170余亩土地,目前已完成拍卖,由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中标。“这个厂地理位置太好了,周围共有五所本地口碑不错的中小学。”正因如此,也有部分职工猜测,交由泊头市管理后的火柴厂,已是暮气沉沉,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因而被要求破产,转而卖掉厂区地皮后进行房地产开发。

4未卜的前景

经历停产、破产后,泊头火柴厂最终迎来了最后的资产拍卖。值得关注的是,最后的拍卖过程却颇具戏剧性,先后两次流拍后,初定于18日上午的第三次拍卖不得不转向网络。

据泊头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张姓主任介绍,将被拍卖的主要是原泊头火柴厂设备及存货等,至于其价值几何,并不好估算。而潘丰华此前也表示,在火柴厂破产后,归泊头市政府主持清点并管理,部分有文物价值的设备被文保部门移走封存进行保护,被准予拍卖的设备及存货等到底价值多少元,他也不知情。

受泊头市政府委托承拍拍卖会的河北亿利达(17.50,-0.05,-0.28%)拍卖有限公司沈姓负责人则表示,原定于8月5日上午拍卖原泊头火柴厂设备及存货的拍卖会,在发出公告3日后便被泊头市政府叫停。原因是泊头火柴厂一些设备将被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因而停止了那次拍卖,给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留出时间。

而推迟至9月6日的拍卖现场,则出现了竞拍者不进场的罕见场面。拍卖方介绍说,第二次拍卖会起拍时间开始后,汇集在拍卖现场门外的25家竞拍者无一方按照规定进场。主持拍卖会的有关人士透露,当时在拍卖会现场,除了20家泊头本地竞拍人与5家来自保定、山西等外地竞拍人外,还有泊头当地各相关政府部门代表。

9月10日,为防止再次出现意外,河北亿利达拍卖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第三次拍卖,将于9月18日上午十点半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进行,不接受现场竞拍。

最终的网拍能否落槌,尚不得而知。但王炳华觉得,已经不再关心这些了,2010年企业破产后,自己便和这个有着深厚感情的企业割离了关系。比起那些下岗的年轻工人们,每月领着一千多元退休金的她,既无奈,又满足。

搬离了火柴厂区的王维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会不时地感慨和幻想,“如果那会和瑞典合作成功了,火柴厂是不是已经发展成跨国大企业,产品也已经国际化了?”至今仍在家中等待职务调动的他,正在准备撰写回忆录,按照他的计划,他希望能够出版一本记录泊头火柴厂百年兴衰的书。

在这个百年老厂兴衰史中,直系军阀冯国璋留下过自己的印记。1916年,泊头火柴厂遭遇变故资金无法周转时,冯曾入股4万元现洋,并帮助疏通关系,使企业起死回生。但如今,即便再有资金注入,它也再无回天之力。

进入厂区左手边的办公楼前,十几棵无人管理的碗口粗枣树,如今却挂满了果子。知情者说,这些枣树都是原来的厂领导在请人看过风水后,特意栽植在办公楼前的,但最终,它们没能带来祈愿中的好运。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9-17 10:37:23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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