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布朗命令手下带着人质退守到军火库入口处的一座砖房里。双方激烈交火。布朗就凭这么几个人,竟然抵御了一个团的民兵,可谓奇迹。

义军完全被包围,插翅难逃,若相持下去,必然被动,布朗心生一计,派两个人打着白旗,佯装请求谈判,寻找机会突围。

两人没走几步,就被民团击毙,其中一人是布朗的儿子,局面陷入对峙。

哈泼斯渡口起义的消息传到白宫,总统布坎南大惊,以为发生了大规模起义,他决定调集大军去镇压,可一问,首都仅有90名海军陆战队,布坎南惊呆了。

90名就90名,先派了再说。海军陆战队首领是一名中尉,总统担心无法统御大局,陆军部长建议派美墨战争英雄罗伯特.李前去指挥,因为罗伯特.李告假在家,离哈泼斯渡口不远。

17日深夜,罗伯特.李赶到现场,发现义军牢牢守在军火库前的砖房子里,墙厚门紧,罗伯特.李刚来,不知道义军有多少人,当晚不敢进攻。

18日早晨,波托马克河薄雾弥漫,罗伯特.李到处查看现场。这时,房内一名义军战士,死死瞄准他,只要枪响,李非死即伤。

士兵正要扣动扳机,旁边一人喝令制止。布朗见士兵瞄准的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人,下令不得滥杀无辜。

布朗哪里知道,这个手无寸铁的家伙,正是镇压他们的头头。

罗伯特.李觉得强攻会造成大的伤亡,就心生一计,派一位少校,率一队人马前去谈判议和。布朗感觉罗伯特.李是真心议和,就答应了。这队人马一进门,闪电般刺倒布朗,海军陆战队个个身手敏捷,三两下就制服了布朗的骨干,再开枪打死几个,义军7人被俘, 5人逃走。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08 07:52:33 +0800 CST  
这次超级迷你起义,就这样结束了。

布朗被俘后,以谋杀罪、叛乱罪和与奴隶密谋造反罪,被判处死刑。很多人千方百计救他。一名废奴主义者混入监狱当上布朗的看守,他想偷偷把布朗放了,布朗拒绝。布朗决心成为废奴运动的烈士。

法国大文豪雨果,在大洋两岸各大报纸上发表公开信,请弗州州长赦免布朗。信中警告说:杀死布朗在政治上将是无法改正的原罪,在道义上意味着人类之光的熄灭,如果布朗被执行死刑,美国将陷入内战。

雨果也成为一位预言帝,可惜州长大人不听他的。

朋友想出一个好办法救布朗,建议布朗说自己神经不健全,就可以避罪,法官也同意。可布朗还是拒绝。

法官叹息:难道布朗真的有神经,不然为何活路不走,偏要寻死?

布朗写信给朋友,说:“我现在感到很快乐……我认为不应该鼓励别人来救我,因为我的死,比活着更有助于我的事业,我的死比我的生,能做更大的贡献。”

12月2日,布朗被绞死。刑前布朗留下一张纸条,上书:

“我,约翰.布朗,现在坚信,只有鲜血才能洗涤这块罪恶土地上的罪行。现在已经看清楚,我过去认为不必留很多血,就能达到上述目的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08 07:53:22 +0800 CST  
布朗的英雄行为和献身精神,成为废奴运动的一面旗帜。几个士兵编唱《约翰?布朗之歌》,传遍了整个联邦军队,几乎成了联邦军军歌。联邦士兵经常唱着这首歌奔赴战场的。约翰?布朗,从此成为不朽。

但是,布朗起义受到国内主流舆论的广泛批评。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批评布朗的暴力行为。即使是主张废奴的激进派,也有相当多的人反对使用暴力手段,因为这将导致内战,这是广大人民所不愿见到的。

这些批评并非没有道理。整个社会早就担心,奴隶制之争,搞不好会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战争风险很大。

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得流血死人,残酷性无法想象。

广大人民是反对战争的,所以在1858—1859年度中期选举中,大量激进政治人物被人民抛弃。除了东北部几个州被废奴派掌握、南部少量州被蓄奴派掌握外,大多数州换上了温和派执政

但是,人民的努力被布朗摧毁。南部看到布朗竟然打到了家门口,非常紧张。他们以为布朗代表了北方主流民意,认定北方佬都想对南部动武,故而南部各州,都紧张地整军经武,壮大军事力量,防范北部南侵。

布朗起义,让南部对和平前景基本死心。

这波军事建设,为未来南部脱离联邦,准备了终极实力。

军事断裂,是美国最关键的大断裂。意味着南北分手进入真正的实际操作阶段,形势好转的希望顿时渺茫。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0 00:02:29 +0800 CST  
第九节 祸及邻邦

美国奴隶制不但给自己带来巨大麻烦,也祸及邻邦。美国有那么一批人,看到国内奴隶制扩张困难,就日思夜想对外扩张,目标就是中美洲和西印度群岛,如古巴等国,就是这些人嘴馋的目标。

其中有个胆大无比的冒险家,名叫威.华尔克。此君热衷于扩张领土和奴隶制。他并无雄才大略,只不过凭着一身流氓匪气和不怕死的精神,打打杀杀,冲锋在前。1853年他率领一帮暴徒侵入墨西哥,在下加利福尼亚的拉巴斯城宣告“独立”,事败逃回。

1855年,他接到一个好消息,有两人联络他,请他到尼加拉瓜去策动叛乱,这可让他热血沸腾。

请他的两人也非同小可,是美国华尔街大财阀、航运家考莫道尔.寇尼留斯.范德比(Commodore Cornelius Vanderbilt)的两位得力手下,一位叫加里逊,另一位叫查理.毛根。

大老板范德比同志有一条航线,从纽约过境尼加拉瓜到旧金山,其中从纽约到尼加拉瓜段叫斯陆线,由加里逊当总经理;从尼加拉瓜到旧金山段叫哈里斯线,由毛根当总经理。

这条航线由范德比与尼加拉瓜政府签订合同,垄断经营20年,生意很好,财源滚滚,引得两位经理十分眼红,他们决定联合起来,从上司手里夺取航线,俩一起发大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0 19:09:03 +0800 CST  
可是,他们无兵无卒、无钱无势,要战胜上司谈何容易。于是,他们想到了流氓英雄华尔克。

他们知道,此时的尼加拉瓜政局不稳,内部政治斗争激烈。有个叫卡斯蒂略的实力派,梦想推翻现任总统查莫罗,夺取宝座。

加里逊、毛根和华尔克三人合计,由华尔克组织一支军队,入侵尼加拉瓜,扶持卡斯蒂略战胜查莫罗,登上总统宝座,再请卡斯蒂略取消尼加拉瓜政府与范德比的航运合同,将尼加拉瓜过境权交给加里逊、毛根和华尔克三人,这三人就可以分享航线的滚滚财源。

此计甚妙。

华尔克手上没钱,就到南部各州的州长那里游说:

州长大人啊,我看南北奴隶制无法调和,奴隶制向北发展是很困难滴。出路在哪里呢?我认为在加勒比海和中美洲,您想想看,这些地方国小力弱,宗主国西班牙病入膏肓,正是我们扩张的大好时机。我想去开创一番事业,把夺取的土地加入蓄奴州,您们只要给我一些钱和枪支就可以了。

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大买卖啊,南部许多大庄园主纷纷出资。

大老板范德比同志对此一无所知,依旧忙于管理航线,日进斗金。有一天,私人医生对他说:主人,您天天忙,一心扑在工作上,这下好了,您大病上身,亟需休息,若再忙,会有生命危险,最好马上到法国休息半年。

他的妻子、儿媳、女儿知道后,强烈要求他出国休息。赚钱虽然重要,但身体更重要。她们不厌其烦地力劝范德比出国休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0 19:09:43 +0800 CST  
范德比有点心动,但他一去,生意怎么办?他不坐镇,万一出问题怎么办?作为一个商场打滚多年的老板,他甚深知人心难测,自己一离开,难保不出大问题。

这时,他依次接到加里逊、毛根的来信,他俩信中保证,在“爸爸”休养期间,他俩一定聚精会神搞经营,一心一意抓管理,绝不让生意受到一点损害。

范德比放下心来,赴巴黎休养。

范德比当然不知道,他根本没病,只不过他的私人医生已被加里逊、毛根和华尔克收买。他们把范德比哄到法国休养,目的是调虎离山。为了强化效果,他们还收买一些家庭妇女,“好心”地提醒范德比的妻儿媳妇,要注意大老板的圣体。至于加里逊、毛根的来信,不过是踩点送上的放心药而已。

1855年10月范德比一动身,华尔克就带领几百名打手,火速入侵尼加拉瓜,13日攻占首都,总统查莫罗十分配合,及时发作心脏病去世。

政府军派人与华尔克义和,共推一位中间派人士里瓦斯担任总统,华尔克荣任尼加拉瓜军队总司令,升将军军衔。一位爱国将领不忿华尔克,被暗杀。华尔克实行铁血政治。
新总统上台后,取消前总统查莫罗与范德比的协议,把航线过境权授予“三人帮”。

“三人帮”高兴死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0 19:10:38 +0800 CST  
远在巴黎的大老板范德比闻知,惊然大悟,原来自己被算计了。不过,看这“三人帮”的手段,太过幼稚。他们要是知道范德比的成长史,就知道自己太天真了,三人用这些招数对付范德比,不过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太把自己当铁匠了。

范德比1794年生于纽约斯丹顿,家境不好,18岁开始独立谋生,用船把蔬菜食品,从斯丹顿运到曼哈顿。小伙子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得到顾客好评。

如果范德比像多数人那样满足于此,范德比就永远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范德比之所以成为范德比,全在于他永不知道满足为何物。

当时在斯丹顿搞航运的有几十家,范德比想,看能不能吃掉他们,自己成为老大。

经过一番调查,他发现,其他的不足虑,只要击败一家,其他必然归顺。

这家最有实力的航运公司,老总正是范德比的堂兄弟。

对自己的堂兄弟也下手吗?


当然。不然怎么当市场上的老大呀。

那么,怎么战胜堂兄呢?范德比有办法。

他买通两个游客,在堂兄的船上放蜈蚣和蝎子,吓得顾客纷纷逃避。人们听说堂兄船上有蜈蚣和蝎子,就裹足不前了。

他又收买一些孩子,天天跑到堂兄船上随意大小便,弄得堂兄船上臭味冲天,谁还敢上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0 23:36:05 +0800 CST  
这两个办法效果还不够大,范德比来了个更狠的:他邀请斯丹顿岛上的传染病人到纽约去游览,费用全包,只需来回坐堂兄的船就好了。

他堂兄的船上一下多了许多麻风病、结核病人,旅客闻之变色,纷纷逃避。要知道,那个时候染上麻风病、结核病,等于收到了地狱大学录取通知书,校长阎王大人恭候你去报到,校花伏地魔在通知书上亮出自拍照,下面一行文字:晚上我在文理学院柳树下等你。

是不是有毛骨悚然的快感?

范德比招数频出,招招指向咽喉,可堂兄家大业大,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击垮的。后来范德比实在没有耐心了,亮出最后致命一招:价格战。

这招的优点是操作简单、见效奇快,缺点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但范德比顾不上这些,只想快点分出胜负。

当时正常价格是二毛,范德比降到一毛,旅客纷纷坐他的船,堂兄的船门可罗雀,不得不也降到一毛。范德比又降到五分,堂兄招架不住,再降就要大亏了,只好忍痛把船舶盘给了侄子,到纽约做小生意去了。

不到20岁的范德比,就成为斯丹顿岛渡船大王。他把价格一下子提高到二毛五,独家享受超额利润。

此仗胜后,小范德比豪情万丈,自封一个响亮的名号:海军上校。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1 20:21:51 +0800 CST  
有人问新晋“海军上校”:俗话说,血浓于水,你做生意怎么对堂兄都下得了狠手?
“海军上校”答:“我现在深切体会到,只要涉及到钱,血液的浓度并不能胜过清水。”

问者悻悻。

这就是范德比名闻江湖的第一个故事,集狠、恶、毒、巧于一身。

下面讲第二个故事。

范德比的渡船还是人力船,当时美国已经开始使用福尔登发明的汽船。有两家大公司争夺纽约的航运生意。一家叫吉彭斯公司,另一家叫奥格登公司,两家竞争剧烈。其中奥格登公司已经获得福尔登汽船在纽约港的独家使用专利权,吉彭斯公司只能干瞪眼。

但是,这种独家使用专利权只是在纽约州有,其他州没有设立,显然,这是奥格登公司为独占纽约港的生意而弄出来的花招。

吉彭斯公司不服但一时没有办法,其老板吉彭斯先生听了范德比的故事后,深感范德比是个罕见的商业奇才,就亲自登门,请范德比到吉彭斯公司任老总。

范德比果然不同凡响,一到吉彭斯公司,就亲自驾驶一艘汽船,在纽约港飞来穿去,才不管你什么独家使用专利权。纽约警察追捕,但他们不能直接扣押汽船,因为当时的法律只规定:不许没有领取专利执照的人使用福尔登发明的汽船。执法对象是人而不是船,警察只能当场抓驾驶人,不能扣船。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1 20:22:35 +0800 CST  
在茫茫海面上追人可不容易,范德比神出鬼没,警察大伤脑筋。一天,警察们终于远远发现,戴着帽子、披着上衣的范德比正在驾驶汽船,遂命令停船,然后一拥而上,围住范德比。

警察:“上校,这次可要委屈你了。”

回答的却是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你们找谁?”

警察们奇怪,只见范德比摘下帽子,露出一头金黄色头发,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位金发女郎。

警察们大惊,明明看见的是范德比,怎么一秒变女郎?范德比呢?

范德比同学此刻正躲在汽船的夹壁里。他一见警察上船,就换装躲了。

警察们恨恨而归。

警察们吃一堑长一智,处处留心,时时在意,终于在纽约港口,当场抓住开汽船的范德比,交由法庭审讯。

法庭上,范德比像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唯唯诺诺。庭长大人长长吁了一口气:范德比,你闹呀,看你能闹到哪里去?这不,你还不是要服法?

审判人员正在高兴之际,范德比老老实实递上一份文件,请庭长过目。庭长一看,哭笑不得。

文件上说,这艘汽船是一个叫汤普金的上尉,从吉彭斯公司租的,他拥有福尔登汽船使用专利执照,租期两个月,在此期间,该船的一切财务和法律事宜,都由汤普金上尉负责,与吉彭斯公司无关。

也就是说,范德比只不过从一个有合法使用权的人手中,借来汽船兜兜风而已,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庭和警察们傻眼了,一场精心的围捕活动,变成了恶作剧。范德比呢,迈着趾高气扬的步伐,得意洋洋而去。

哼,警察大叔,比计谋,你们再读四年本科都白搭。

这些,只不过是范德比的试应手,成功了当然好,不成功也就逗大家玩玩,他反正不吃亏。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3 08:38:52 +0800 CST  
随即,他真正出手了。

他领导吉彭斯公司,向联邦最高法院起诉,告纽约州汽船专利权的有关规定违宪,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宣布这条规定非法。

纽约州因经济实力雄厚,地位特殊,自视为大州,一贯高高在上,其他州很不爽。范德比到其他州游说,联合各地船商,一起反对纽约。他们在媒体上大造舆论,攻击纽约不合理的规定。在社会各界的强大压力下,联邦最高法院宣布这条规定违宪。

废除法律壁垒后,吉彭斯公司总部从新泽西搬到纽约,正式与奥格登公司展开决战。
决战办法:价格战。

奥格登公司纽约到费城航线,价格4元。吉彭斯公司宣布降到3元,对方跟上。吉彭斯公司降到2元,对方再跟。吉彭斯公司降到1元,对方再也无力跟进,忍痛退出这条航线。
范德比再用同样的办法,逼迫奥格登公司退出纽约至普罗维登斯航线。

曾经强大的奥格登公司,竟被范德比斩断六经八脉,废了。不得不把自己卖给吉彭斯公司。

范德比之所以能在价格战上获胜,其秘诀在于,全面降低运营成本,精简人员,削减各类开支,故而能够承受较低的价格。奥格登公司只知道降价,没有降低成本,故而支撑不下去。

吉彭斯公司胜利后,迅速提价,不但连本带利全部赚回,还独享垄断利润。

不久,吉彭斯去世,他的两个儿子不懂经营,全由范德比说了算。后来范德比索性买下吉彭斯两个儿子的股票,独占公司,并更名为范德比公司。

吉彭斯先生恭请范德比,满以为请来的是狮子,谁知道请来的是一条狼,杀敌之后,反噬主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3 08:40:59 +0800 CST  
范德比夺取了这家有名的公司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大老板。他登高望远,眼光已不再局限于纽约周围,而是立足美国,放眼大洋,时刻寻找发财的大机会。

1840年代加州发现黄金,淘金热兴起。当时从纽约到旧金山尚未通铁路,人们只好走航线,需要绕道南美南端,路途遥远,成本不菲。范德比就动脑筋,看能不能缩短航线。要是能从中美洲突破,那就太好了。他拿着地图,时常研究,终于发现一个绝佳的突破点----尼加拉瓜。货轮可从大西洋进入该国圣胡安河,上溯到尼加拉瓜湖西岸,卸下货物,马运12英里陆路,就可以到太平洋岸边,再装上货轮,驶向加州。

这条路线,比绕道南美南端,可近了不是一星半点,而是很远很远很远。

不得不佩服范德比的脑瓜子。他与尼加拉瓜总统查莫罗签订协定,付费20万美元,买得20年垄断过境权。范德比发大了,年均获利超过百万美元。

范德比没有料到两个得力手下,居然叛变,勾结流氓军人夺取航线。他在巴黎得知消息,大怒,决定弄死“三人帮”。在见过大风大浪的范德比的眼里,“三人帮”犹如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伙,不值得大惊小怪。他直接致电两个部下:

“亲爱的先生们,你们打算把我卡死,我不打算用法律来制服你们,因为这么做太婆婆妈妈了,我将直接摧毁你们,你们等着瞧吧。”

视“三人帮”如无物。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3 18:16:35 +0800 CST  
范德比命令所有的船只返航纽约或旧金山,切断航线。然后派人到哥斯达黎加,组织一支军队,攻打尼加拉瓜。华尔克这才慌了。范德比又派人潜入尼加拉瓜政界,大搞分化瓦解,华尔克迅速被孤立。

1856年,华尔克在众叛亲离之下走极端,他废掉里瓦斯总统,任命自己当总统,得到美国承认。他一下子成为美国英雄。

有美国支持,华尔克底气十足,决定占领其他中美洲国家,建立一个奴隶制大帝国。
中美洲各国家团结起来,组成中美洲五国联军,反击侵略。哥斯达黎加总统波拉斯号召全国人民,拿起武器,到北边尼加拉瓜去抗击外国侵略者。1857年,中美洲五国联军击败华尔克。华尔克慌忙入海逃窜回国,受到英雄般的欢迎。

范德比胜利收回航线,然后利用自己在华尔街的权势,偷偷调查加里逊和毛根的财务和投资情况,尽数毁掉他们的家产。毛根绝望之下自杀。加里逊仅剩纽约第五街一栋房子,范德比依然不放过。他雇佣一批小流氓,提着猫笼,每晚围住加里逊住宅,让众多喵星人大声悲叫,犹如鬼哭狼嚎,加里逊一家吓得瑟瑟发抖。加里逊挺不住,只好卖掉房子,躲往别处去了。

华尔克死性不改,后来又侵扰尼加拉瓜与洪都拉斯。1860年为英舰捕获,交洪都拉斯政府处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3 18:17:11 +0800 CST  
作者:@扁舟湖上行 时间:2015-08-14 12:15:57
本土豪赏1个赞(100赏金)聊表敬意,感谢长久以来,你对房玄龄的支持哦
楼主这么赞,更新这么勤快,打赏一下楼主以示鼓励吧!【我也要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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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扁舟湖上行 网友,谢谢你这么久对我的支持!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4 15:45:59 +0800 CST  
第十五章 南北战争
第一节 大美之境

布朗起义招致主流民意的批评,批评者包括林肯。林肯同情布朗对奴隶制的仇恨,但认为起义是错误的,理由很简单,袭击是违法的,规模那么小,无助消灭任何重大罪恶。
林肯是个和平主义者。他之所以如此,除了政治需要外,主要还是出自他善良的天性和仁义为怀的思想境界。

1809年2月12日,美国肯塔基州一间简陋的小木屋里,一个小生命出世,家长托马斯.林肯给儿子取名为亚伯拉罕.林肯,与孩子的爷爷同名,以纪念被印第安人杀害的爷爷。

小木屋,是拓荒者的标配。托马斯.林肯和千千万万东部白人一样,为了获得财富,向西迁徙,寻找广阔肥沃的土地,开荒兴农,梦想成为小地主、中地主、大地主----富翁。

拓荒者刚到林原荒野,只能乒乒乓乓砍倒大树,搭建一所小小的房子,权且安身。小木屋,就成为拓荒者的象征。出生小木屋,意味着生于不畏艰险、艰苦奋斗的拓荒者之家。

小木屋的优点是:夏天很凉快;缺点是:冬天太凉快。托马斯.林肯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叫莎拉,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宝贝儿子,担心冬天会凉快掉儿子,就搬至10英里外的诺布溪畔。

小林肯童年的故事并不多,爸爸是一个伐木工、农民、猎人,人很辛苦,钱却没赚几个。论技术,他伐木种田打猎无一不精,但就是不善经营,所以发不了财。妈妈南希很慈祥,辛苦操持家务,很普通,但在一件事上很有眼光----让孩子读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6 00:37:08 +0800 CST  
要知道,拓荒地远离城镇,要读书不容易,连找个合格的老师都很困难。爸爸自己没文化,但觉得自己过得不错。农民嘛,知道犁田耕种、劈木砍柴、打猎捕鱼就可以了,读书有个毛用。书读得再多,还不是要回来修理地球?还不如早点务农,帮衬一下父母。

但妈妈这次坚决不听家长的,再穷不能穷孩子。她充分发挥副家长的作用,送两个孩子到2英里远的简陋学校读书。

一次,小林肯在爸爸面前工工整整写出自己的名字,爸爸一看高兴得不得了,十分自豪:

看哦,我儿子不错哦,能写自己的名字哦。

别笑爸爸无知,拓荒地很偏僻,没几个人有文化。连在爸爸眼里博学多才的传教士,也没几个能写出自己的名字。

只上过几天学的小林肯,一下子就超过满腹经纶的传教士,老爸能不自豪吗?

小莎拉、小林肯读书之余,帮爸爸妈妈干活,很艰苦----不过,好像也不觉得有什么怨天尤人的。放眼四周,拓荒者的家庭大同小异,谁家不艰苦?谁家的孩子不早早干活?

1814年初,托马斯被哈丁县议院任命为财产估价人,工作稳定,待遇不错。可惜好景不长,他曾经买了一块土地,但没有地契, 1816年冬被当作擅自占地者,土地被收回。托马斯一怒之下,举家迁往印第安纳州鸽子溪,该州才加入联邦不久。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6 00:38:39 +0800 CST  
鸽子溪有林肯家的亲戚,周边尽是大片荒野,熊群走兽出没林区,豹子吼声震撼夜空,充满了恐怖。他们到达时正值隆冬,临时搭个窝棚安身。窝棚外生起一堆火,不敢熄灭,一则用于取暖,二则防止野兽靠近。

冬天大雪封冻,没东西吃。好在爸爸和表舅善于打猎,小林肯每次看到大人提着熊、鹿、野鸡,很兴奋,很崇拜,缠住大人也要打猎,大人不肯。第二年开春,一群漂亮的野鸡落在他家帐篷门口,小林肯很激动,拿着枪就开火,居然打中了一只。

林肯兴奋地睁大眼睛,看着自己的伟大成果。只见野鸡重重地摔到地上,鲜血飞溅,林肯大吃一惊,他没有料到会流血,心里为之一震,没有料到一个生命竟然瞬间命丧己手。地上的野鸡睁大圆眼,死不瞑目,仿佛在质问天地,为何无辜夺去他的生命。小林肯看着野鸡鼓鼓的大圆眼睛,惊慌失措,心里隐隐作痛。

野鸡,也像人一样,是天地生灵,生命同样珍贵。想不到自己竟然这般残忍,干起了杀戮之事。

野鸡之死,激活了潜藏在林肯的心灵深处的慈悲之念。自此之后,他再也不打猎,对父亲表舅等猎人,心生不忿。日后,他一生都对生命心怀慈悲,并逐渐演变为大爱无疆。

托马斯购地160英亩耕作,春去秋来,收成不错,一家子安稳下来,一些亲戚也前来投奔相聚,生活走上正轨。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7 01:54:15 +0800 CST  
才过几天安稳日子,鸽子溪突然遭遇一场劫难。谁也没有料到,一大批牲畜突然发病,陆续死亡。不久,一批人也接二连三地死去,爸爸为村民做棺材都做不赢。接着小林肯的妈妈和数个亲戚也相继死亡,林肯家遭受沉重打击。21世纪初人们才知道,这些牲畜食用了一种叫白蛇根的毒草(含有佩兰毒素),中毒而死,喝了这些动物奶的人,也一周之内死亡。

这年林肯才9岁,并不完全知道母亲死亡意味着什么。

没有妈的孩子像棵草。除了姐姐、林肯,还有一位小表哥,父母双亡后投奔林肯家。一个男人,三个小屁孩,既要对付繁重的农事,又要收拾杂乱的家里,可想而知日子过成啥样子。

勉力维持了一个月,托马斯受不了了,认定无女人不成家,得找个女主人,否则家里会成狗窝窝,一条公狗领着三条小狗,日子过得下去吗?他听说自己年轻时倾慕的女神,现在寡居故乡,何不试试去求婚?据说他和女神之间是有故事的,当年差点成缘。

托马斯长途跋涉,穿越3个州,回到肯塔基州哈丁县,找到女神家,两人相谈甚欢,一拍即合。不久女神收拾家什,带着三个孩子约翰、沙丽和倩蒂,幸幸福福跟着老情郎,穿越千山万水,来到林肯家。

后妈驾到,林肯姐弟有得苦吃。可事实恰恰相反,这位女神是位真女神,不仅外貌美丽,心灵也很美丽,她对6个孩子一视同仁,十分和善。林肯和新妈妈相处,完全没有后妈的感觉,相反,体会到的是慈爱和温暖,像亲妈妈一样。

后妈的名字和林肯姐姐一样,也叫莎拉。林肯9岁以后,正是三观和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莎拉妈妈对他的影响最大。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8 23:41:46 +0800 CST  
莎拉妈妈和亲生母亲一样,不听托马斯的,送林肯去读书,奈何鸽子河畔属于荒原地带,所谓的学校,只是临时杂屋,仅在冬季农闲时期开学;所谓的老师,只能教孩子们读读写写、认数算数等简单知识。老师一走,学校关门大吉。林肯断断续续学习,加起来不到一年。

就是这段时期,林肯养成了酷爱读书的习惯,见书就读,孜孜不倦,与一般孩子有很大差别。他天资聪颖,记忆力强,字也写得漂亮。

从12岁起,他的第一大事是读书。无论体力劳动多忙,总爱怀里揣着书本。出工时,趁午休坐在树底下读书。晚上收工回家,把椅子往烟囱边一放,背靠墙壁埋头读起书来。

十足读书狂。

由于能够找到的书籍有限,他看了又看,许多地方背得出。

他读《圣经》,读华盛顿、杰弗逊、富兰克林传记,读莎士比亚的作品,读《裘里斯?恺撒》、《鲁滨逊漂流记》、《伊索寓言》、《辛巴特水手》、《天路历程》、杰克逊总统首次就职演说、莫里斯在汉密尔顿葬礼上的发言等等,吸收书里的智慧和营养,构筑出与现实生活大相径庭的精神世界。

现实世界几乎是原始社会,体力劳动无休无止,人们心智简单纯朴。托马斯看到林肯成长快,高高大大瘦瘦,干农活是一把好手,就出租儿子,每天25美分,等于把林肯当做牛马一样使用,也没觉得什么不妥。

在现实世界里,他做牛做马;在精神世界里,他以梦为马。英雄的故事,哲人的智慧,先贤的爱心,轮番浇灌林肯的心田,培育正义和大爱精神。一有空闲,他就与巨人对话,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现实世界仅仅是他的托身之所。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18 23:42:42 +0800 CST  
对林肯职业生涯影响最大的是法律和演讲两类书,前者引导林肯成为律师,后者引导林肯成了演说家。

别人读书闷声默记,林肯经常大声朗读,有时候编辑成故事讲给大家听,或者自己模拟演讲,在乡亲面前滔滔不绝……

他之所以这麽干,一则加强记忆;二则锤炼写作技巧,三则锻炼口才,经这么一弄,任何难读的书都会读好----这就是传说中的活读书,而非死读书。

劳动、读书;读书,劳动。一转眼林肯17岁了,他的个子像竹子一样节节拔高,竟然达到1.93米,在那个年代算是“出类拔萃”了,成了远近闻名的“高穷丑”。

17岁,也意味着懂事了。以前日子过得懵懵懂懂的,还好,经常傻乐呵。懂事了,才知道人世是苦的,人生是难的。与先贤交流构筑的华美小宇宙,在现实世界里踪迹难觅。

让林肯变得深沉的第一件事,是获知自己的身世。
父亲这边是一部光荣的革命史:林肯爷爷的爷爷,来自英国诺福克郡,1637年移民到马萨诸塞,仅比“五月花”移民迟17年,是北美最早的移民群之一。美国革命前夕,林肯爷爷的爸爸又搬迁到了弗吉尼亚州罗金汉县。林肯的爷爷做了罗金汉县的民兵上尉,为革命作出了贡献。后来他听说肯塔基土地肥美无垠,1782年举家迁往肯塔基,辗转落户到哈丁县的霍詹维尔附近定居。

可以说,林肯的一家,就是移民开拓美洲荒原的象征,从北到南,从南向西,一直走在开拓者的前面。同时也是美国革命的象征,参加了与英国、与印第安人的战斗,浴血保卫家园。

到林肯爷爷时,家庭生活已然不错。林肯的伯伯、叔叔都成了富裕的庄园主。

令人难堪的是,只有林肯的父亲不成器,没有文化,不善经营,虽然勤奋,却始终在丛林中出没,一家子犹如沦落在深林的“野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5-08-20 08:29:01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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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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