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艾乐有个女儿叫维克多里娜,艾乐的合作伙伴博迪,一直想在企业中说话算数,但被大股东艾乐压制,两人合作很不愉快。博迪无奈之下,把主意打到了维克多里娜身上,极力促成儿子去追维克多里娜。艾乐知道后很不爽,他知道博迪打的什么鬼主意,故而极力反对后辈的感情交往。维克多里娜不明就里,被博迪儿子打动,违抗父命要与博迪儿子结婚。艾乐不想伤害女儿,就勉强同意了婚事。谁知,婚后一个月,博迪之子染上肺炎去世,女儿蜜月没过完就成了寡妇。艾乐懊悔不已。博迪在儿子死后,与艾乐彻底闹翻,多年的合作关系破裂,俩人分手。
维克多有个女儿叫阿米莉亚,多才多艺,但长得有些寒碜。鼻子是塌的,嘴巴是歪的,那个时候韩国的整容技术还没有发展起来,所以阿米莉亚只能让鼻子继续塌着,嘴巴继续歪着。不过,留给人们印象最深的不是她的塌鼻子歪嘴,而是她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即使不用飘柔,她也那么自信。因为头发只有那么稀疏的几根,只要一阵细小的微风,就能把秀发吹得左右飘荡,能不自信吗?
这等美女,人见了转身,鬼见了躲避,悟空见了忙翻筋斗云,不然吃不下饭。
维克多望着越来越大的女儿发愁:该嫁给谁啊?
俗语云:百货中百客,丑女也无敌。维克多的毛纺厂来了一位年轻人,很懂技术,一来二去俩年轻人居然恋爱了,把个维克多喜得老泪纵横,越看女婿越觉得可爱,很快帮他俩完婚,一年后还添丁了。维克多把女婿提拔为技术部主任。
维克多乐不可支,一切太意外太幸福了。
后来棉纺厂扩大规模,新招了一批工人。一个来自英格兰的工人一见到维克多的女婿,惊讶地大喊:“哎,这不是那个抛下妻子私自跑出来的人吗?”
这下轮到维克多惊讶了,女婿什么时候抛下了女儿?半晌反应过来:不对,那个工人是说女婿在英国早有家室。
不可能吧?维克多狐疑,赶紧派人调查。
情况属实!此人不但已有家室,还是撇下妻子,偷偷跑到美国来的人,可以说,此人完全没有一个丈夫、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心。
维克多愤怒地赶走了伪女婿。
维克多家里,也多了一位年纪轻轻的寡妇。
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维克多和艾乐太有钱了,结果伤女儿。
都是钱惹的祸啊,感情成了别人觊觎巨额财富的手段。
1827年2月的一天,身在费城的维克多,照常莺歌燕舞,晚宴豪饮,当夜心脏突然麻痹,在合众国旅馆去世,享年60岁。
钱多,伤身体。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5-26 00:28:17 +0800 CST  
维克多去世后,艾乐兔死狐悲,想到自己也已年老,应该培养接班人了。他有三个儿子,暗地考察那个合适。
长子艾尔弗雷德天资聪颖,爱好数学和实验,是个可以培养的接班人。一天,父子俩闲适地交流。
艾尔弗雷德问父亲:“爸爸,你说有钱好,还是有智慧好?”
这是很多人小时候喜欢思考的问题。艾乐很欣喜,觉得这是一个引导儿子的极佳机会。他答:‘’有钱好,聪明人都听有钱人的使唤。‘’
把有钱人摆在聪明人之上,暗中引导儿子把兴趣转移到赚钱上来,将来好接班。
艾尔弗雷德不知父亲的深意,天真地反驳:“不对,人不聪明,怎么能赚到钱呢?”
这个反问很有道理。艾乐如果要悄悄引导儿子的话,就必须巧妙地回答这个问题,让儿子不知不觉地接受赚钱更重要的观点。
可艾乐太心急了,他急切地回答:“不是要你白手起家,我已经为你挣了很多钱,你只要管好钱就可以了。”
目标暴露无遗。
孩子正处于喜欢科学、心地纯洁的年龄,讨厌金钱市侩。你现在就要他决定当守财奴,完全污染了孩子纯洁的心灵。
至少儿子是这么想的。
故而,艾尔弗雷德说:“你想让我当个‘看门人’,看守家族的财产吗?那我宁愿作个聪明人,无论听谁的使唤。”
引导失败。
艾乐犯愁了。自己辛辛苦苦赚钱,还不是为了后代。可后代,一不理解,二不领情,那我艾乐日夜劳作还有什么意义!
劳碌大半辈子,居然意义不大,这让艾乐无限伤感。
坐拥万贯家财,手中一无所得。1834年10月31日,艾乐因心脏麻痹,在合众国旅馆去世,享年63岁。艾乐奋斗34年,开创出一个企业王国神话。
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艾乐与维克多死于同一种病、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宾馆。
冥冥中自有天意?
艾乐突然死后,长子艾尔弗雷德极不情愿地接班了。但他实在对此没有兴趣,于是召回两个弟弟----在军队服役的大弟弟亨利.杜邦,和狂热喜欢科学实验的小弟亚历克西斯.亨利,前来相助。
天空闪亮,雷声震荡,杜邦第二代隆重登场,他们的故事将天下传扬。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5-26 00:28:38 +0800 CST  
第三节 门罗宣言

谈杜邦,只是举个例子,说明门罗时代经济自由生发、蓬勃发展。作为老外交家,门罗在处理国际关系上也功勋卓著。
门罗时代,正是拉丁美洲掀起独立革命高潮的时期。西班牙自超级猛人哥伦布到美洲打了几转以后,在美洲建立了一系列殖民地,数百年过去了,这些地方也像北美13个殖民地一样,个子大了不认爹,奶吃够了不认娘,一门心思要分家单干,闹将起来,到处嚷嚷要独立,并伺机建立民主政体。这可急坏了西班牙,但西班牙自己家里一团糟,爆发革命,自顾不暇,对拉丁美洲只能气鼓鼓的。
它的邻居们这时候出面了,想帮帮西班牙,俄罗斯、奥地利、匈牙利和普鲁士等国家打败拿破仑以后,信心爆棚,觉得无论哪里闹革命,他们都能收拾干净,连军事奇才拿破仑都乖乖作了他们的俘虏,其他人就更不要说了。
不久,他们组成神圣同盟,坚决维护君主政体,对法国大革命所传播的民主共和理想,权利围剿,决不能让他们生根。西班牙发生革命,他们合力,齐心协力镇压了革命。
正当他们在欧洲做巡警的时候,拉丁美洲闹起了革命,法国革命理想跨海漂洋,在南美燃烧。神圣同盟坐不住了,决心会剿,民主共和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消灭掉。不然,睡不着觉,时刻担心带动欧洲再次爆发革命,君主们的天就会塌下来。。
神圣同盟决心帮助西班牙,镇压拉美的独立革命运动,恢复西班牙的殖民统治。神圣同盟的决定,惹恼了另外一个国家----英国。英国与拉美长期关系良好,相互做生意风生水起,要是拉美独立了,那就更能独立自主,可以预见,生意会做得更大更好。因此,英国特别支持拉美独立。
至于神圣同盟担心的民主共和,英国早已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巴不得民主共和制度扩展到全世界。
面对神圣同盟蠢蠢欲动的架势,英国也行动起来,予以阻止。这时候,英国想起了美国,只要把美国拉过来,结成统一战线,神圣同盟也就要掂量掂量其行动是否可行。
英国外长坎宁正式邀请美国,一起发表共同声明,吓一下神圣同盟。
事情摊到了美国头上,该怎么办?门罗有点犯难。说实话,拉美是美国南部的邻邦,是一块大陆上的跳蚤,命运相连。要是让神圣同盟侵入南美,万一战火顺势延烧,不久烧到美国的屁股了吗?
即使不直接烧到美国,神圣同盟的侵入也会导致拉美形势复杂,波及到美国。多种力量的介入,势必给美国带来隐患。
鉴于此,美国一定要反对神圣同盟。
可是,话说得容易,做起来难,美国自己建国不久,还只是个小男孩,哪有力量对抗欧洲的老牌帝国们。
要对抗,就应该联合英国,否则对抗就是自不量力。
联合英国不是说联合就能联合,美英战争结束不久,战争之痛犹在,人民会赞同吗?还有,英法历来势不两立,美国一旦和英国走在一起,发过不就要发火吗?
牵一发而动全身,门罗不知道怎么拿捏。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5-29 07:37:36 +0800 CST  
“发过不就要发火吗?”更正为“法国不就要发火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5-29 07:39:34 +0800 CST  
凭他的聪明才智,想了又想,终于找到办法了,答案是问赋闲在家的杰弗逊和麦迪逊。这俩个经验丰富些,特别是杰弗逊,是老外交。
杰弗逊不愧为是外交专家,他提出了稳妥的对策。
首先要坚持两条基本原则:一是绝不卷入欧洲纷争。二是绝不容忍欧洲干涉大西洋这边(美洲)事务。
等于是以大西洋为界,海水不犯河水。你打你的架,我插我的田,我不搀和你们的事,你们也别想管我美洲的事。你们若霸蛮要管,我就抡起锄头砸你们,谁死了别怪我。
在这两个原则的基础上,杰弗逊建议门罗,联合英国,对抗神圣同盟。
英国虽然一直是美国的敌人,美英战争历历在目,但美国要清楚,自己并无对抗神圣同盟的实力。英国则不同,它拥有世界最强的海上力量,只要它的军舰横在大海之上,就没那个国家胆敢去突破。
联合英国,“整个世界都与我们为敌都不用怕”,可以与英国“并肩作战”。
这个主意好,还是杰弗逊懂得外交大局,知道如何巧妙处理这一棘手问题。
门罗把杰弗逊的想法告诉小亚当斯,小亚当斯却坚决摇头,不同意杰弗逊的判断和对策。
?门罗疑惑。
小亚当斯告诉门罗,其实神圣同盟干涉拉美的可能性不大。你想啊,欧洲一个拿破仑就让神圣同盟欲仙欲死,拉美这么多国家闹革命,神圣同盟哪有力量跨越重洋来镇压?
它们不像英国,有强大的海军。没有足够的海军,它们怎能横渡大西洋,来干涉拉美事务?
只要英国军舰在大西洋散步,其他任何国家都只能望洋兴叹。神圣同盟不是傻子,会干这等蠢事?除非它们的脑子被拿破仑整蛊了,否则绝无可能。
门罗恍然大悟。
这小亚当斯好厉害,胜过老师杰弗逊。
小亚当斯进而再提醒门罗:最先透露神圣同盟要干涉拉美这个消息的,是英国外长坎宁。这坎宁散布这样的消息,是有目的的。他知道美国想吞并古巴,就散布这个消息,哄骗美国与英国联合,发表声明,宣布两国对美洲没有土地野心。这样,美国就不得不放弃吞并古巴的计划。
门罗这才知道英国的险恶目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5-30 00:18:15 +0800 CST  
既然这样,还和英国拉拉扯扯干什么?小亚当斯主张美国单独发表声明。
门罗同意。
除了英国公然设置陷阱,俄国的威胁也让美国头皮发麻。
美国北部邻邦阿拉斯加属于沙俄。19世纪初,俄国的贸易据点从阿拉斯加开始,不断向南推进。沙皇的宏伟目标是,疆土从北美延伸到拉丁美洲。1821年9月,亚历山大一世下旨,把阿拉斯加向南扩大到北纬51度,并豪迈宣布,从北纬51度线到白令海峡这片太平洋的庞大水域,属于俄国 “内海|”,所有外国船只,不得在其100海里范围内捕鱼。
俄国的做法,等于是拿刀在美国头顶上削皮挖肉,美国马上面临一个虎狼帝国的直接威胁。
门罗震怒,委派小亚当斯照会俄国大使,坚决反对俄国的做法。
下最后通牒。
英俄两个国家的所作所为,惊醒了门罗悠闲美梦。他和小亚当斯商定发表声明,表明立场,警告列强不得把手伸向美洲。
后来,门罗没有单独发表声明,而是在1823年12月2日发表国情咨文中,宣称:“同盟各国把它们的政治制度扩张到美洲的任何地方而不危害我们的和平与幸福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人会相信我们南方各兄弟国家的人民,如果不加援助,能够建立他们心愿的政治制度,所以让我们坐视欧洲列强对他们进行任何方式的干涉而不加过问,也同样是不可能的。”
后世把这些话的内容,称之为“门罗宣言”。
外交辞令很绕口,如果直白地把内容讲出来,主要是三个内容:
第一,美洲体系原则。令人惊奇的是,门罗居然强调欧洲政治制度与美洲制度本质上不同,假如欧洲列强硬要把欧洲的政治制度移植到美洲,一定会危及美国的和平和安全。
(看到这一内容有时候很好笑,近100多年来美国大搞政治体制输出,为什么不考虑美国的体制与对方有本质不同,硬性移植会危害对方呢?)
第二,“不许殖民原则”。以前已经殖民的算了,今后任何欧洲国家不得再把美洲已经独立的国家作为殖民对象。
第三,不干涉原则。欧洲列强不得干涉美洲事务,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各扫自家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欧洲国家如果干涉了美洲事务,会被视为“对美国不友好的表现”。
三个内容凝结成一句话:
“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
如果你还不完全明白,就换成:“美洲是美国人的美洲”!。这下就一清二楚了吧。
美国当时还个国力不强,却不自量力,胆子很大,把美洲的国际安全事务全拿到手上,表现得当仁不让。
它为什么如此热心为美洲的安全事务操心?除了担心欧洲入美,会影响美国的安全外,还有两个不便说出口的原因:土地扩张和政治控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1 00:22:53 +0800 CST  
早年欧洲移民来到美洲,渴求土地犹如渴求第二生命。由移民及其后代组成的美国,扩张土地成为全民共识。为了说服自己,他们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天定命运。
他们说,美国是一个与欧洲各国截然不同的国家,代表地球上的“新世界”。由移民奇迹般组成的国家,是上帝选择作为民主与自由的试验场,锻造了世界最先进的体制,应该成为全世界的楷模。为了把民主和自由向更大范围内扩展,不断扩张土地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从思想源流看,天定命运说就是君权神授说的升级版,民主自由的扩张是基督教外扩的山寨版。目的是相似的,就是为自己的欲望(土地)扩张,寻找了一个能够说服别人、也能够顾说服自己的理由。
在天定命运说的激励下,对外扩张土地,成为美国政府神圣的使命。
门罗宣言斩断欧洲伸向美洲的手,其中一个隐含的目的,就是防止欧洲向美洲扩张,为美国扩张排除对手,预留空间,把美洲全部作为自己的馅饼,吃独食,慢慢吃。
至于政治控制,就好理解了。拉丁美洲闹独立,是以美国为师父的,政治制度很多地方照搬照抄。美国发现突然增加了这么多徒弟,自然要过一过当师傅的瘾,在政治上多加“指导”。没有欧洲的介入,美国预计,自己对拉丁美洲指导指导,完全就有可能操控这些徒弟们。
如果政治上能够操控徒弟们,还怕没有办法从徒弟们的口袋里掏到钱么?
门罗和小亚当斯的眼光真的很毒。后来100多年的拉美历史,基本印证了他们的预想。
门罗宣言这么厉害,发表之后,是不是把欧洲国家吓得半死呢?
不是。
欧洲国家根本没反响。门罗和小亚当斯起草和宣布这些内容时,心里挺激动的,谁知欧洲根本就没水响,大西洋那边沉默得可怕。
因为欧洲没有哪个国家把它当回事。
想想吧,1823年美国海军力量只相当于法国的四分之一、俄国的八分之一、英国的n分之一。陆军就更不要说了,1821年时仅有6183人,是欧洲强国的n分之一的n分之一。
美国一直认为自己在欧洲强国眼里是一个大帅哥,谁知在欧洲强国眼里,美国就是那种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的那种类型。
你要欧洲强国关注这样一个弱国总统的国情咨文,人家没这份闲心。如果不是英国挡着,神圣同盟真要介入拉丁美洲事务,美国是没办法抵挡的,最多恐怕只能发表声明,对神圣同盟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和深深的遗憾”。
欧洲国家对门罗宣言无视,但拉丁美洲就不一样了。徒弟们看到师父强硬表态支持自己,反响强烈,各地欢欣鼓舞,感激不已,人们“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门罗宣言的作用,还要几十年以后才能显现。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4 00:03:51 +0800 CST  
第十二章 憋气总统小亚当斯

第一节草根侠客
门罗当总统8年,政绩并不是一流的,但声望卓著。这8年,美国处于战后恢复和工业化初期,人民忙于医治战争创伤,努力发财,整个国家和平稳定、繁荣昌盛、版图扩大,如果按照中国的习惯,可以称为“门罗之治”,美国人没这种习惯,却赋予一个笼统说法“和睦时代”。8年过去,他也到了该走的时候了。
谁接班呢?
按照惯例,当然是国务卿小亚当斯。小亚当斯才华横溢,是外交高手,国务卿在人们心目中是“储君”,老总统要走了,“储君”接位理所当然。
门罗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觊觎大位的,不止小亚当斯一人。还有财政部长克劳福德、陆军部长卡尔霍恩和众议院院长克莱。
自联邦党衰微,党派总统竞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政治嘛,没有外敌,就会内斗,共和党也不例外。故而一下多了许多争位者。
在这紧要关头,别人动作连连,“储君”小亚当斯却不见动静,仿佛这事与他无关。
一再延宕,连朋友都为他着急。有一天,一位朋友实在忍不住了,问他:你是否已经下了决心,去开展一些活动,争取接任门罗的总统之职?
小亚当斯斩钉截铁地回答:没有,绝对没有!
朋友愕然,善意提醒小亚当斯:别人可没有这么客气,你还不动,到时候起跑就晚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5 00:08:11 +0800 CST  
谁知小亚当斯回答:那不是我的错。我的任务是在现有的岗位上,尽最大努力为公众方服务,而不是暗中活动谋求高升!
朋友当场就摇头: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天真,到时候可别后悔。
众院一位朋友建议小亚当斯与全国性的竞选团接触接触,小亚当斯慨然回答:我不会采取任何措施,来满足总统欲。
小亚当斯地思想观念,还停留在父辈水平。他和华盛顿、亚当斯的想法一致,认为自己不应千方百计去谋取职位,而应该由别人认为你行,再授予你职位。
我不能降低身段去找职位,而应让职位来找他。
主动争位是一种自私行为,我小亚当斯绝对不会干!
小亚当斯在日记中说:如果这个职位需要阴谋诡计,需要收买报纸,需要用官职去贿赂,需要用大使公使职位去做交易,那我是不会去买这张“乐透”奖选票的。
小亚当斯依然秉持父辈们公正无私、乐于奉献的精神。但世易时移,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保守顽固”,肯定会吃亏。
其他几位看到小亚当斯这么“不懂事”,欣喜异常,觉得自己希望大增,纷纷动作频频,群起争夺总统候选人提名。
很多人为小亚当斯可惜。
可是,不必可惜的太早,因为,当时呼声最高人不是小亚当斯,而是另外一个人----安德鲁.杰克逊。
安德鲁.杰克逊不是这个时候才冒出头,其实8年前,他就呼声比较高,他若强行争位的话,8年前就能和门罗一较高下。他的新奥尔良战役实在打得太有名了,太振奋人心了,全国人民都喜欢他。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5 00:12:49 +0800 CST  
谁也没有料到,这么一位会打仗的将军,竟然是由一位小混混成长起来。这位小混混,不但可恨,也还可怜,竟也可敬。
1767年3月15日,一个小男孩在一座农家小木屋里出生。别人出生,欢乐祥和。他出生,完全选错了时间和地点。
选错了时间:他应该早几天出生,这样可以见到他爸爸了。他爸几天前因搬运大木头受伤去世。
选错了地点:那个时代,别人一般在家里出生,他却在他姨母家小木屋出生。在姨母家出生也不错,错就错在他有两个姨母,大姨母在南卡,小姨母在北卡,到现在也闹不清,他是在那个姨母家出生的。据说,他妈妈在老公去世后,投奔南卡的姐姐,在姐姐家生了杰克逊。可后世的历史学家精心考据之后,得出结论:他妈妈确实是去投奔南卡的姐姐,不料中途动了胎气,不得不落脚在北卡的妹妹家产子。南北两卡至今还在争夺杰克逊的出生地荣誉。
别人出生,父母欢喜。他出生,其母愁容满面。家里顶梁柱倒了,留下三个儿子,寡母不知如何生活下去。
本来,杰克逊老爸是爱尔兰的一位农产主,生活不坏。可他老爸不满足,1765年带了一家老小移民美国,定居在横跨南北两卡的沃克斯豪地区。发财梦还没有醒,老爸不幸工伤去世。
老爸去世,妈妈哀伤,就把老爸的名字给小儿子命名,即安德鲁.杰克逊。
寡母带着三个孩子,艰难度日。先在南卡照顾生病的姐姐,后来无以为业,只好在姐姐家当管家。所谓管家,其实是做家务,与佣人无异。她以这点微薄的收入抚养三个孩子。
尽管穷,寡母却非常有志气,把三个孩子送去教会学校接受教育。两个哥哥读书认真,最小的杰克逊却非常调皮,非常讨厌读书,时常逃课游手好闲、打架斗殴去了。
结果,他的语文成绩是,只会简单得拼写;他的数学成绩是,只会简单的计算。
也就是说,他空有教会学生之名,实际没受什么教育。
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是宝贝。
没爸的孩子像个宝,是哈宝。
杰克逊既是妈妈的宝贝,又是社会上的哈宝。天长日久,他顺理成章就成了小混混。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5 23:45:05 +0800 CST  
作者:@QQ28303771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2014-06-06 17:04:04
-------------------------
刚才看你说那个人36小时走了102千米,扯淡吧,我算了下平均每小时走2833米,平均每分钟47.2米,还是不眠不休不吃不喝状态,可能么?
----------------------------------------------------
单就速度而言,每小时走2833米一点也不快,正常的走路速度每小时5000米左右。难就难在要走36个小时,这个比较辛苦。实际这位同志要吃饭、中途要略微休息,还要走夜路,所以白天的速度应该每小时5000米以上。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6 21:19:44 +0800 CST  
他虽然成绩差,但天资聪颖,头脑灵活,鬼点子极多,在小伙伴们中,是大哥大,经常带领小伙伴,叫嚣乎东西,隳突乎乎南北,捉蟋蟀、做游戏、打群架,非常过瘾。
正因为是头领,故而自尊心强,遇到伙伴们不听话,一拳抡过去,对方就听话了。
爽!
杰克逊还是一个口水直淌的孩子时。一次一小伙伴看见杰克逊淌口水,忍不住笑了。谁知他还没有笑完,一个拳头呼啸而来,打得他眼冒金星。
竟敢笑我杰克逊,怕是想死吧!
不爱学习,成天嬉闹打斗,这样下去,如何是好?
母亲和姨父、姨母都焦心,但又没有好的办法。有天,姨母问12岁的杰克逊:你将来长大了,想干什么?
言下之意,你这么胡闹,将来长大了该怎么办呢?你该改邪归正了。
杰克逊一怔,他从来没想过这么“重要”的问题,想了一下,答:带兵打仗,做一个人们无法忘记的常胜将军!
一个回答,解决了大人们全部疑问!
难怪这孩子爱好嬉闹打斗。
这孩子文化确实不行,但“武化”行!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7 00:08:10 +0800 CST  
当别人苦读书本的时候,他在阅读人,在游戏胡闹中,杂乱无章地翻阅人性,无意中通晓了人性的优点和缺点,知道怎样去统管人,怎样激励人,怎样征服人。经过打群架的历练,有同龄人难得的排兵布阵意识和奇兵致胜的意识。
这些,书本上是学不来的。不要说人才是天生的,只不过人家的培养途径不同而已。
杰克逊的将军梦,很快就有实现的途径了。独立战争重心转移到南部的1780年,他大哥牺牲。他要报仇,强烈要求和二哥一起,参加姨父的民团,成为大陆军团(Continental Army)的一员,开赴前线。那年,杰克逊才13岁。
13岁怎能和成年人对撼?只好安排他担任通信兵。
不幸的是,第二年,民团战斗失利,他和二哥等一帮人,成了英军的俘虏。
俘虏,这职业历来不是人当的。一天,一个英军军官要杰克逊擦军靴,这是个轻活,小杰克逊居然不肯,他认为,英军军官这样对待俘虏是不对的,要尊重俘虏。
嘿,这伢子到胆子挺大的。
军官:擦!
杰克逊:不擦!
军官:擦不擦?
杰克逊:就不擦!
军官大怒,也不废话,抽出军刀,直接朝杰克逊的头砍去。
要你擦皮鞋还这么啰嗦,去死吧,你个小俘虏。
杰克逊本能地用左手一挡,救了自己一命,但头上和左手都被砍伤,血流如注。
左颅和左手上的伤疤,刻下了对英军的刻骨仇恨。一个14岁的孩子,过早地体验到了人性的残酷。自此之后,他对敌人,心冷如铁。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7 08:51:02 +0800 CST  
他和二哥被关进南卡坎登的监狱里,不幸染上天花,英军怕传染,不得不扔出这哥俩。不久,二哥不治而亡。杰克逊在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战胜天花,死里逃生。
战后母子俩无以为业,为了活命,母亲不得不前往查尔斯顿,去英国战俘船上照料美国被俘士兵。
之所以讲是“不得不前往”,是因为这些被俘士兵太多感染 了传染病,奄奄一息,没人愿意冒死亡的危险,去照料他们。
杰克逊母亲生计无着,走投无路,只好冒这个险。
临去之前,母亲喊来杰克逊,谆谆教导:
孩子,别撒谎,别做贼偷东西,要做个诚实的孩子。
孩子,要改掉坏脾气,只要男子汉的尊严没有受到威胁,就不要争吵。
孩子,不要指望法庭会惩罚诽谤,有什么事,要靠自己去解决,不要指望别人。
孩子,要有男子汉气概,如果有人欺负你,可以和他决斗!
…….
母亲知道,这一去,怕是多半回不来了,临行之前,作最后的教育。
望着调皮捣蛋不成器的孩子,母亲含泪离去。不是生离死别,胜似生离死别。
果然,母亲不久感染霍乱死去。
杰克逊从未见过父亲,在两年之内,又连续失去大哥、二哥和母亲,沦为身无分文、无依无靠的孤儿。
人生悲剧,莫过如此。
此时,杰克逊14岁。
他轮流在两个叔父家居住,孑然一身,浪荡不羁。后来觉得不是个事,就跟一个马具师当了半年学徒。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8 23:41:08 +0800 CST  
就在他穷困潦倒之际,一个馅饼从天上掉下来了。
他远在爱尔兰的商人爷爷去世了,杰克逊依法继承了三四百磅遗产。
对当时边远穷困地区的人而言,三四百磅钱是一笔不大不小的财富,相当普通公务员几年的收入。用这笔钱买地、做生意,基本可以安身立命。
天可怜见,杰克逊时来运转了。
杰克逊的亲戚很高兴,这个孤苦的孩子,终于可以摆脱穷困。两个叔父很庆幸,自己终于可以甩掉这个拖油瓶了。
谁知,亲戚们的高兴劲还没过,杰克逊又两手空空,变成他们的拖油瓶了。
亲戚们愕然。
原来,杰克逊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一看自己成了小富翁,马上活泛起来了,终于可以像别人一样,买漂亮衣服、赌博、买赛马、到酒店寻欢作乐。他兴高采烈,乐此不疲。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一个15岁的孩子,哪里能管住自己,何况是浪荡惯了的杰克逊。挥霍起来,这点钱就不算钱,很快花光了。
亲戚邻居们默然:混混就是混混,烂泥扶不上墙。
随他去吧。
一天,杰克逊又在酒店鬼混,烂醉如泥,瘫软在酒店里。
对这样的混混,没人愿意管他了。
这时,一个美女飘进了酒店,把杰克逊拖回了家。
杰克逊的表妹。
孤儿杰克逊,其实没几亲戚从内心里关心他,一则不是亲生的,二则确实太不成器了,亲戚们很失望。
但他的表妹是个例外,两个年轻人很要好,表妹是孤寂的杰克逊在这个世上唯一能给他真正关心,真正心灵安慰的人。
表妹把他拖回家后,好言劝杰克逊振作,十分温柔地批评他。杰克逊在美丽的表妹的温柔攻势下,幡然悔悟,深深觉得自己是个混蛋。母亲的教诲。表妹的劝诫,让他惊醒。他向表妹袒露心迹,想学法律,成为收入颇高、受人尊敬的律师。最后,他请表妹留下来陪孤独的他。
表妹:我愿意陪你,但要等到你取得成就以后,我再来!
说完,飘然而去。
表妹一席话,让杰克逊瞬间成长,从此,他开始迈向伟大的人生。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9 00:00:29 +0800 CST  
丈夫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1784年,杰克逊胸怀出人头地的志向,离开家乡,前往北卡的索尔兹伯里,拜名师学习法律2年,又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学习业务半年。
他的生活变了吗?
没变。他依旧赌博、饮酒、追美女,甚至还学舞蹈。他的生活那个乐呵,完全是激情、放荡、快乐的人生。
此间他长大成人,身高两米,虽然很瘦,却显得很潇洒,活泼豪放,活力四射,充满坏哥哥魅力,加上他的专业前景良好,惹得姑娘们神魂颠倒,成为凤蝶追逐的浪荡之星。
最大的改变是,这些荒唐的事情,只在业余时间干。在正规时间内,一改嬉皮模样,非常认真地学习专业。
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
1787年他取得律师资格,次年,和同学约翰.麦克奈尔被任命为北卡西部地区法官。他一走,姑娘们的妈妈心中一块石头落下了地。
这个浪荡公子终于走了,没有拐走她们的宝贝女儿。
其实这些妈妈大可以放心,杰克逊和姑凉们,只是嘻哈玩闹而已,没有一个能真正走进他的心里,他的心里,记挂的是表妹。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09 23:54:21 +0800 CST  
不久,又被提名为西部地区检察官,身兼两职。此年,他20岁。
有次在去西部的途中办案,对方的律师说话比较大嘴,杰克逊听着像在侮辱他,觉得自尊心受辱,不由大怒,没争吵几句,就提出决斗。
对方律师也不是软骨头,迎战。
这个急坏了双方的朋友。杰克逊只是路过此地办案,事业还没有开始就闹出这么大的事,万一声誉受损,将来怎么办?万一死了就更划不来,何必呢?
两边急劝,俩人都不听,坚持要决斗。
按规矩双方站定,对方先开枪。只听见“嘭”的一声,杰克逊…….
毫发无伤。
对方是朝天开枪。
关键时刻,对方是理智和友好的,主动要求和解。杰克逊坚持要开枪,只听见“嘭”的一声,对方…….
也毫发无伤。因为杰克逊也是朝天开枪。
一场危机得以化解。但从此西部地区都知道,杰克逊是个火爆犟货,千万不要惹他。
1788年,杰克逊看准西部有发大财的机会,加入了第一批西部移民的行列,一直到达边疆地区首府----纳什维尔。做了一名律师兼检察官。
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货。杰克逊办起案来,勇猛大胆,计策百出。他帮人打收贷款的官司,常常采取一切手段收回贷款,不管合不合法,有用则行,毫无学究气。因他精明强干手段辣,找他打官司的人络绎不绝,
边疆地区农民有土地没硬币,律师费就用土地或者农产品代缴。杰克逊以12美分等于1英亩的比价,收取土地律师费,不久,他就成为拥有广阔土地的大地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11 00:13:23 +0800 CST  
杰克逊的眼光不是盖的,从立志学法律起,就料到了他发财的前景。
只是遗憾得很,他立志离开家乡,就再也没有回老家。心里的表妹已嫁与他人。
有次,他碰见一个法律实务比他还强的人,俩一见如故,就决定合伙干。此人名叫约翰.奥弗顿。
两人开始住在首府纳什维尔的一家宾馆里,环境恶,伙食差,费用高。约翰.奥弗顿在首府纳什维尔北边10英里左右的坎伯兰农村,有朋友,建议搬到朋友家里去租住。
所谓租住,就是交伙食费和房租,和主人家同吃同住,好像一家人一样。
杰克逊按照坎伯兰地址,敲开了约翰.奥弗顿朋友家的大门。
就在门开的一刹那,杰克逊惊呆了。
开门的,是一个罕见的大美女。
杰克逊瞬间脸红了。
要杰克逊脸红,那可不是容易的事,他自己都怪不好意思的。
巧的是,大美女见了杰克逊,也莞儿一笑,两人说不清有一种心有灵犀,仿佛一瞬间就神形相通,未说话就已经是亲切的熟人。
但一交谈,杰克逊就失望了。美女其实已婚嫁,名叫刘易斯.罗伯茨太太,本名叫蕾切尔.唐纳森( Rachel Donaldson)。
杰克逊租住的这家是当地一个大地主,男主人唐纳森上校2年前被印第安人杀死,女主人唐纳森太太撑起这个家,育有9个子女,大的分家或外嫁,留下几个小的在家。
过后了解,美女蕾切尔.唐纳森数年前嫁于刘易斯.罗伯茨为妻,夫家在肯塔基州哈罗兹堡市,跨州过府,相隔还比较远。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11 00:13:44 +0800 CST  
蕾切尔被赶回家的事,迅速传遍了纳什维尔,弄得蕾切尔抬不起头来,家人对此愤愤不平,对罗伯茨很生气,但又没有办法。
杰克逊不由得同情起蕾切尔来。一来二去,两人心里有共鸣,互有好感。但这种好感,在蕾切尔看来,只仅仅是好感,不可能敢有其他想法。
一次蕾切尔和母亲、弟弟应约翰.奥弗顿之邀,去参观杰克逊、奥弗顿法庭办案。
在接待案子的过程中,杰克逊看到人群中有一个叫斯皮尔的人,此人正是挂号第一案的男主角,被控盗窃、扰乱治安、暴行和蔑视法庭。
杰克逊赶紧拿出传票,当众宣布要传审。
谁知那个斯皮尔,非但不怕不逃,反而大模大样走近杰克逊,几乎脸贴脸,鼻顶鼻,傲娇宣布:
“整个边境上,他妈的还没有一个法庭敢审问我!”
口气之大,震慑全场。
他说这番话是有理由的,因为他的手里,提着枪。
法庭把法律当武器,他把武器当法律。在国家还没有管理到的边疆,社会混乱,有武器的人才是爷。
你杰克逊可以不怕我,但你应该知道枪是干什么的。
老实屈服吧,杰克逊检察官!
一阵沉默!
良久杰克逊转过身来,走到自己的鞍袋前,摸出一把手枪,子弹上膛,瞄着斯皮尔的脑袋走近。
整个过程中,只要斯皮尔一抬手,杰克逊就没命了。现在,只要杰克逊扣扳机,斯皮尔也会没命了。
杰克逊大吼一声:“到被告席上去接受审判,否则打出你的脑浆!”
互相威慑。只要一走火,可能俩都没命。
一阵窒息。
按猜想,斯皮尔一定会开枪,因为他是个猛人,现在又受到威胁,不开枪就逃不了了。
人们嗓子吊到了喉咙上,只见斯皮尔慢慢萎顿下来,像一只斗败的公鸡,接受审判的命运。
人们亲眼所见,这世界有比猛人更猛的人,没有最猛,只有更猛。他,就是杰克逊。
蕾切尔一阵惊魂。
事后她问杰克逊:“你害怕吗?斯皮尔会杀死你的!”
杰克逊回答:“哦,我只是吓唬他一下。另外,我喜欢冒险!”
神人,蕾切尔彻底服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11 23:15:33 +0800 CST  
刘易斯.罗伯茨在老婆走后,细想整个过程,发现是自己错了,后悔了。然后亲自远道到丈母娘家赔礼道歉,准备就在丈母娘家乡坎伯兰建立庄园,夫妻俩好好生活下去。
在丈母娘家住一段时间后,刘易斯.罗伯茨敏锐地发现,杰克逊与老婆似乎有好感,又打翻了醋瓶子,逼问和责怪老婆,逼得蕾切尔没办法,只好设法让杰克逊搬出去住。
无理由退租房客,在当时是一件很没有礼貌的事。要搁在平时,杰克逊会找刘易斯.罗伯茨算账。但考虑到影响别人的家庭,杰克逊和奥弗顿搬走了。
刘易斯.罗伯茨的吃醋行为让全家都不舒服,蕾切尔决定另外建造庄园,分户住。半年之后,庄园建成,却遭到印第安人袭击,刘易斯.罗伯茨受重伤,他怕了,伤好后决定回老家去。
奇怪的是,他一个人去了,没有带老婆一起回去。
这下蕾切尔真的失望了。
刘易斯.罗伯茨回家去后两个星期,奥弗顿有事到唐纳森家拜访,唐纳森太太邀请他和杰克逊,每周星期天回来聚会。杰克逊不情愿地跟来了。为了避嫌,他尽量少说话。但蕾切尔暗示他,她老公可能不会回来了,不必太拘束。
这下两个人又活泛起来了。此后奥弗顿和杰克逊几乎每周都来。大家看得出,蕾切尔和杰克逊心有灵犀,相处愉快,虽然没有逾越界线,还没有达到谈恋爱的程度,但两情相悦是想掩藏也掩藏不了的。
杰克逊也惊讶地发现,自己自从见到蕾切尔以后,发生了巨变:不赌博、不花心、不放浪,私生活严谨,居然变成了严格意义上的好男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4-06-13 00:04:15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