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公教會教父論著】論榮福瑪利亞的終身童貞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6-12-11 15:50:13 +0800 CST  

一、不久之前,某位弟兄請求我對由一個名叫赫維狄烏斯的人所寫的小冊子作一回應。我遲遲不作回應,不是因為維護真理是件難事,也不是因為駁斥一個無知的鄉巴佬有什麼困難,此人對知識的曙光幾乎一無所知;我這樣做是因為我擔心我的回應會使他顯得值得人去戰勝似的。我還進一步仔細考慮,這個頑橫的家夥,這個世上唯一一個自以為既是司祭又是平信徒的人,正如先前所說的,他認為雄辯在於饒舌,說人壞話就是好心腸的證據,如果給他討論的機會,就會開始更變本加厲地褻瀆神明。他就會如同站在尊位上那樣,廣泛地傳播自己的觀點。我也有理由擔心即使真理戰勝了他,但他仍會以惡言惡語辱罵他的對手。這些要我緘默不言的動機儘管是合理的,卻由於對他的胡言亂語心生厭惡的弟兄們的憤慨,而理所當然地不再對我起作用了。因此,現在必須將福音的斧子置於不結果實之樹的根部,要把它和它不結果實的枝葉都投入火中,這樣,從不學習說話的赫維狄烏斯最終能學習閉口不言。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09-17 08:58:13 +0800 CST  

二、我必須呼求聖神藉着我的口來表達祂的意思,捍衛榮福瑪利亞的童貞。我必須呼求主耶穌守護祂曾居住了十個月的神聖淨胎,不要讓人產生懷疑,以為聖母曾經與男人交合。我還必須祈求天主父,求祂表明祂聖子的母親在成為新娘之前就成了母親,在她的聖子誕生後,她仍是個童貞女。我們不想涉獵雄辯术的領域,也不求助於邏輯家的圈套或亞里思多德的範疇。我們要引用聖經的真實之語。就讓他受到自己用來反對我們的同一證據的駁斥吧,這樣,他就能看到,雖然自己能够閱讀經上所記載的,卻不能分辨健全的信仰所確立的結論。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09-18 07:43:20 +0800 CST  

(待續)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09-18 07:43:34 +0800 CST  

三、他的第一個論斷是:「瑪竇說:耶穌基督的誕生是這樣的:他的母親瑪利亞許配於若瑟後,在同居前,她因聖神有孕的事已顯示出來。她的丈夫若瑟,因是義人,不願公開羞辱她,有意暗暗地休退她。當他在思慮這事時,看,在夢中上主的天使顯現給他說:達味之子若瑟,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瑪利亞,因為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瑪1:18-20)他說,你要注意,在這裏所用的字是被「許配」給若瑟,而不是像你們所說的被「委托」給若瑟,當然她被許配給若瑟的唯一理由是她終有一天要嫁給若瑟。如果他們不想同居的話,聖史就不會說「在同居前」了,因為如果一個人不打算吃飯,沒有人會使用「他吃飯前」這一短語。另外,天使稱瑪利亞為若瑟的「妻子」,並談到她和若瑟的「合而為一」。接下來我們還聽到聖經宣告:「若瑟從睡夢中醒來,就照上主的天使所囑咐的辦了,娶了他的妻子;若瑟沒有認識她,直到她生了一個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瑪1:24,25)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09-21 15:46:28 +0800 CST  

四、讓我們逐點來看,我們要隨着這個不虔敬的人的思路,好能表明他是自相矛盾的。他承認瑪利亞被許配給若瑟,馬上就要成為她所許配的那個男人的妻子。另外,他稱她為妻子,然後說她被許配給人的唯一原因就是她終有一天要出嫁。由於他擔心我們不能充份明白他的話,他說:「這裏所用的字是『許配』,而不是『委托』,也就是說,瑪利亞還不是一個妻子,還沒有藉着婚姻的結合與丈夫合而為一。」但他卻繼續說:「聖史不會對兩個不準備同居的人使用『在同居前』這一短語的,就好比如果一個人不打算吃飯,人不會說『在他吃飯前』一樣。」對此,我不知道是要感到悲傷還是放聲大笑才好。我要確信他的無知呢,還是指責他的輕率呢?這就好像假定若是一個人說:「我在港口用餐前就起航去了非洲。」那麼,除非他必須在某一天在港口吃飯,否則他的話就是無效的。若讓我說,「保祿宗徒在去西班牙之前被囚於羅馬。」或者(正如我可肯定地)說:「赫維狄烏斯在悔改之前,就被死亡奪去了生命。」難道保祿被釋放後就必須立即去西班牙嗎?或者,雖然聖經上說:「在陰府裏,還有誰稱頌你?」(詠6:5)但赫維狄烏斯死後仍必須要悔改嗎?儘管介詞「以前」常常表示時間上的先後次序,難道我們有時不也把它理解為只是表示思想上的先後次序嗎?這樣,如果有充份的理由,我們沒有必要認為它實現了。那麼,聖史說「在同居前」時,指的是結婚之前的那段時間,表明了直到那時這一事件(即被許配於若瑟的瑪利亞將要成為他的妻子)還未發生。聖史彷彿是在說,在他們接吻擁抱之前,在他們成婚之前,瑪利亞就被發現有了身孕。只有若瑟一人發現了此事,他以憂慮的眼光看着他的未婚妻不斷鼓起的腹部,在那時候,他幾乎擁有丈夫的特權。但是,正如前面我們所舉的例子所表明的,我們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以為耶穌出生後,他和瑪利亞同過房,那時,瑪利亞已經懷過孕的事實,平息了他的渴望。雖然我們發現天使在夢中對若瑟說:「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瑪利亞。」經上還說:「若瑟從睡夢中醒來,就照上主的天使所囑咐的辦了,娶了他的妻子。」我們不應該為此而感到困惑,好像瑪利亞既被稱為妻子,就不再是未婚妻了,因為我們知道在聖經中「妻子」這一稱號常常被賦予未婚妻。以下引自申命紀的證據可以支持這種觀點。聖經作者說:「若有人在郊野遇見了一個許配與人的少女,強姦了她,與她同寢,只有這與她同寢的人該死,因為他強姦了人家的妻子。」(申22:24,25)另有一處說:「若一年輕處女已許配與人,有人在城中遇見她,而與她同寢;你們應將他們二人領到當地城門口,用石頭砸死他們:那少女該死,因為她雖在城裏,卻沒有呼救;那男人該死,因為他強姦了人家的妻子:這樣你由你中間剷除了邪惡。」(申22:23,24)經上還記着:「誰若與女人訂了婚,還沒有迎娶,他可回家去,免得他死在戰場,別人來娶她。」(申20:7)如果有人感到疑惑,為什麼童貞瑪利亞在許配於人後才懷孕,而不是當她尚未許配人時就懷孕,或者,用聖經上的話說,為什麼她不在尚無丈夫時就懷孕。我要對此加以解釋,有三個原因。首先,藉着若瑟的族系,我們就可知道瑪利亞的父母親戚及她所屬的家族。其次,瑪利亞不會因未婚而孕而按梅瑟的法律被當作淫婦用石頭砸死。第三,當她逃往埃及時,可以有一些安慰,儘管安慰是來自保護人而非出自丈夫。在那個時候,有誰會相信童貞瑪利亞的話,相信她是因聖神而懷孕的呢?有誰會相信加俾厄爾天使前來宣報天主的旨意呢?難道眾人不會按自己的看法,就像對待蘇撒納那樣,把她當作淫婦嗎?在現今的時日,整個世界都接受了信仰。依撒意亞先知說:「看,一位貞女,將懷孕生子。」(依7:14)猶太人卻爭辯說,在此預言中,希伯來文所用的是「少女」一詞,而非「貞女」,也就是說,希伯來文的聖經中用的是「阿爾瑪」,而非「貝圖拉」。我們將在稍後再對此進行詳細的討論。最後,除了若瑟、依撒伯爾和瑪利亞本人以外,我們可以猜想,還有其他的一些人從他們那裏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所有人都以為耶穌是若瑟的兒子。迄今為止,人們都是這樣認為的,甚至聖史也表達了這種普遍流傳的觀點,這對一個歷史學家是正確的法則,聖史稱若瑟為救主之父,例如:「他(西默盎)因聖神的感動,進了聖殿;那時,抱着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要按着法律的慣例為他行禮。」(路2:27)在另一處寫着,「他的父母每年逾越節往耶路撒冷去。」(路2:41)後面接着說:「過完了節日,他們回去的時候,孩童耶穌卻留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未發覺。」(路2:43)你也要注意對天使加俾厄爾說「這事怎能成就?因為我不認識男人」(路1:34)的瑪利亞,她親口論若瑟說:「孩子,為什麼你這樣對待我們?看,你的父親和我,一直痛苦的找你。」(路2:48)在此,我們並不具有猶太人或嘲諷者的語調,就像許多人所堅持的那樣。聖史稱若瑟為父:瑪利亞承認他是父親。正如我前面所說過的,這並不是說若瑟真是救主的父親,而是說,他保護瑪利亞免受指責,眾人以為他是救主的父親。在他聽到天使對他說「達味之子若瑟,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瑪利亞,因為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瑪1:20)之前,有意暗暗地休退瑪利亞。這表明他清楚地知道瑪利亞所懷的孩子不是他的。為了表明為什麼被稱為我們的主的父親、為什麼瑪利亞被稱為若瑟的妻子,我們已經說得夠多了,這樣做更多地是出於傳授教導而非為了答復反對者。這也回答了為什麼某些人被稱為祂的弟兄這一問題。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09-22 10:01:09 +0800 CST  

五、但是,這一點將在後面做進一步的探討。我們必須先盡快討論其它事情。現在所要討論的經文是:「若瑟從睡夢中醒來,就照上主的天使所囑咐的辦了,娶了他的妻子;若瑟沒有認識她,直到她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耶穌。」首先,我們的對手完全沒有必要在這裏如此雄辯表明「認識」這個詞指的是夫妻同房,而非理智上的知道:彷彿有誰否認這一點,或是有誰會按自己的意思有過這樣一種赫維狄烏斯煞費苦心地加以指責的愚蠢想法。他然後教導我們,副詞「直到」暗示着某一確定的時間,他說,當這一時間到來時,某一事件在此之前並未發生,就如在我們前面所說的這一事件,「若瑟沒有認識她,直到她生了一個兒子」。他說,很明顯,瑪利亞生了耶穌後,若瑟認識了她,瑪利亞的生子只是推遲了若瑟認識她的時間而已。為了捍衛自己的觀點,他堆砌了大量經文,如同一個被人刺瞎眼睛的格鬥士揮舞着利劍,口裏發出喋喋不休的聲音,最終受傷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09-23 08:28:55 +0800 CST  

六、我們的回答很簡單:在聖經的語言中,「認識」和「直到」這兩個詞可以有雙重涵義。對於前者,他本人給我們論述了,表明「認識」這個詞必定是夫妻同房,並且也沒有人會質疑這個詞經常被用來表示認知,例如:「孩童耶穌卻留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未發覺(譯註:在原文中,「發覺」所對應的希臘文就是「認識」)。」現在,我們必須證明,就如他在一個場合裏跟隨着聖經的用法,但在「直到」這個詞上,同一聖經權威卻徹底將他駁倒,通常使用這個詞表示某一確定的時間(他自己就這樣告訴我們),它頻繁地表示一個不受限制的時間,正如天主藉着先知的口對某些人所說的那樣,「直到你年老,我仍是一樣。」(依46:4)難道當他們年老時,祂就不一樣了嗎?救主在福音中告訴宗徒:「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難道世界終結以後,主就會拋棄自己的門徒嗎?在那時,他們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難道他們不再與主在一起了嗎?保祿寫信給格林多人說:「首先是為初果的基督,然後是在基督再來時屬於基督的人,再後纔是結局;那時,基督將消滅一切率領者、一切掌權者和大能者,把自己的王權交於天主父。因為基督必須為王,直到把一切仇敵屈伏在他的腳下。」(格前15:23-25)這段經文講述了我們主的人性,我們並不否認這些話在談論忍受了十字架的苦刑、後來坐在聖父右邊的基督。保祿說「因為基督必須為王,直到把一切仇敵屈伏在他的腳下」這話是什麼意思呢?難道主只為王到祂的仇敵屈伏在祂的腳下時嗎?難道當祂的仇敵屈伏在祂的腳下後,祂就不再為王了嗎?達味也在第四篇登階聖詠中說:「看,僕人的眼目,怎樣仰望主人的手,看,婢女的眼目,怎樣注視主婦的手;我們的眼目也就怎樣注視着上主,我們的天主,直到他憐憫我們才止。」(詠123:2)難道先知只仰望主到得到憐憫為止嗎?難道當他得到憐憫後,就將目光轉向下地嗎?雖然達味在其它地方說:「對你的救助和你正義的諾言,我熱切渴盼得已經望眼欲穿。」(詠119:123)我還可以給出數不清的這種用法的例子,可以用如雲彩一般的證據遮蓋我們的攻擊者的冗長論述;但是,我還要加上一些證據,至於其它類似的論據,就讓讀者自己去發現吧。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09-25 08:26:40 +0800 CST  

七、天主的聖言在創世紀中說:「眾人便將自己手中所有外邦的神像,所有的耳環,都交給了雅各伯;雅各伯就都埋在那靠近舍根的橡樹底下,把它們遺棄,直到今日。」(創35:4,LXX)同樣,在申命紀結尾,「上主的僕人梅瑟遂死在那裡,按上主所預定的,死在摩阿布地。上主將他葬在摩阿布地,面對貝特培敖爾的一個山谷內;直到今日沒有人知道埋葬他的地方。」(申34:5-6)我們必定把「今日」理解為編輯此書的時候,無論你認為是梅瑟撰寫了梅瑟五書的時候,還是認為是厄斯德拉重新編輯此書的時候。對這兩種情況,我都不加反對。現在的問題是,是否「直到今日」是指出版或撰寫梅瑟五書的時候,如果作者確是如此表示的話,從那一天至今已經過了如此悠久的歲月,難道被埋在橡樹下的偶像,或梅瑟的墳墓被人發現了嗎?因為他頑固地堅持,只要由「直到」一詞所指示的時間尚未到來,事情就不會發生,但是,當指定的時間到來時,事情就會發生。他應更認真留意聖經的慣用語,和我們一起這樣理解(他正是在這裡陷入泥坑的):有些看起來似乎是未經清楚表述的具有歧義的經文的意思其實已被明顯地表示了出來,而另一些經文則留待我們運用理智加以判斷。假如那些仍對事件保有清晰的記憶,並且那些親眼見過梅瑟的人仍然健在的時候,人們已不能找到梅瑟的墳墓,那麼,對於那些許多世代之後的人豈不是更不可能了嗎?我們必須以同樣的方式來解釋經上論及若瑟所說的一切。聖史指出一種可能會產生的流言,即:瑪利亞生子之後被丈夫認識了。因此,聖史才這樣寫,好讓我們能更肯定若瑟在尚有懷疑自己所見到神視的餘地時,就戒絕認識瑪利亞,在她生子後,他仍未認識瑪利亞。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1-09 07:59:01 +0800 CST  

八、總之,我所想要知道的是為什麼若瑟在瑪利亞生子前戒絕認識她。赫維狄烏斯當然會回答說,這是因為他聽天使說:「因為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瑪1:20)我們要轉而回答,他肯定聽到天使說:「達味之子若瑟,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瑪利亞。」禁止他休棄他的妻子的原因是他不應以為她犯了姦淫。他受命不得與自己的妻子同房,這豈不是真的嗎?告知他這一警告,他不得與她分開,這不是很明顯的事嗎?赫維狄烏斯說,當這位義人聽到在她所懷的是天主之子時,他怎敢想要接近她呢?他說的真好!我要相信,這位確信自己所做的夢的同一人,他不敢碰自己的妻子,後來,他由牧人那裏得知:主的天使從天而降對他們說:「不要害怕!看!我給你們報告一個為全民族的大喜訊:今天在達味城中,為你們誕生了一位救世者,他是主默西亞。」(路2:10-11)天使的歌團歌唱:「天主在天受光榮,主愛的人在世享平安。」(路2:14)他還看到正義的西默盎抱着聖嬰,說:「主啊!現在可照你的話,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路2:29)他還看到女先知亞納,東方的賢士,天上的明星,黑落德,以及天使。我要說,赫維狄烏斯要我們相信,若望雖然親自經歷了這樣令人驚訝的奇事,仍然膽敢觸碰天主的聖殿,聖神的居所,他的主的母親嗎?在所有這些事件裏,瑪利亞「將一切默存心中」。你不能恥於說若瑟不知道這些事,因為路加告訴我們:「他的父親和母親就驚異他關於耶穌所說的這些話。」(路2:33)但是,你竟然厚顔無恥地爭辯說希臘文的聖經抄本已殘缺了,但是幾乎所有的希臘作家在他們的著作中所留給我們的文本都是這樣的,不僅如此,還有好幾位拉丁作家以同樣的方式引用了這些話語。我們現在無需考察不同抄本的不同處,因為新舊約的完整記錄從那時起已被譯成拉丁文,我們必須相信源頭所流出的水比溪流更純。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1-10 08:18:51 +0800 CST  

九、赫維狄烏斯會回答說:「你們所說的,依我看來,只是些瑣碎之事。你們的論證完全是浪費時間,這討論更多地是在表現詭詐,而非真理。為什麼聖經不像論塔爾瑪和猶大那樣地說『他從此以後,再沒有認識她』呢?(創38:26)難道瑪竇不會找出表達自己意思的詞來表述嗎?他說:『若瑟沒有認識她,直到她生了一個兒子。』當瑪利亞生子後,他就認識了她,若瑟沒有認識她,直到她生了兒子。」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1-11 07:45:34 +0800 CST  

十、如果你是如此的好辯,那麼,你自己的思想現在要證明你的主子是誰。你必須不能許可在瑪利亞生子以及和若瑟同房之間間隔任何時間。你必須不能說:「若一婦人分娩,生一男孩,七天之久,她是不潔的;她不潔有如經期不潔一樣。第八天,應給孩子割損。此外,她還要守度三十三天的潔血期。在未滿取潔的日期以前,不可接觸任何聖物。」(肋12:2-4)以及諸如此類的話。照你的說法,若瑟必須在瑪利亞生子後立即走近她,因此受到耶肋米亞先知的責斥:「他們像荒淫雄壯的牡馬,各向自己近人的妻室嘶鳴。」(耶5:8)否則,經上的話怎能有效呢?如果若瑟要等另一段取潔期滿後,如果他還必須禁慾另外四十天之久,那麼,「他沒有認識她,直到她生了一個兒子」這話怎能成立呢?母親必須離開產牀的汚穢,當丈夫抱着他虛脫的妻子時,啼哭的嬰孩由接生婆照顧。他們的婚姻生活必須這樣開始,免得聖史犯下錯誤。但是,天主不許我們這樣去想救主的母親和一位義人。在祂誕生時,沒有接生婆,沒有在一邊幫忙的婦女。瑪利亞親手把耶穌包在襁褓裏,她既是母親,又是接生婆,我們被告知:「把他放在馬槽裏,因為在客棧中為他們沒有地方。」(路2:7)這一表述一方面責斥了偽經的胡言亂語,因為是瑪利亞自己把耶穌裹在襁褓裏的;另一方面,也使赫維狄烏斯的放縱情慾的觀點成為不可能,因為那裏為他們根本就沒有適宜進行婚姻同房的地方。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1-13 07:46:02 +0800 CST  

十一、現在,我已充份地回答了他所提出的那些有關「在同居前」和「他沒有認識她,直到她生了一個兒子」的說法。如果我的回復要順着他的論證次序,那麼,現在,我必須繼續討論其中的第三點。他引述了這段經文,用它來證明瑪利亞還生了其他的兒子:「若瑟因為是達味家族的人,也從加里肋亞納匝肋城,上猶大名叫白冷的達味城去,好同自己已懷孕的聘妻瑪利亞去登記。他們在那裏的時候,她分娩的日期滿了,便生了她的頭胎男兒。」(路2:4-7)他力圖顯示,除非一個人有兄弟,就不適用「頭胎男兒」一詞,正如若一個人被稱為「獨生子」,他就是他父母的唯一孩子。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1-17 08:06:15 +0800 CST  

(待續)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1-17 08:06:30 +0800 CST  

十二、我們的立場是這樣的:每一獨生子都是頭胎男兒,但是,並非每個頭胎男兒都是獨生子。頭胎男兒這個詞,我們以為不僅可以表示一個人之後還有弟弟(或妹妹),也可表示一個人之前沒有哥哥(或姐姐)。主對亞郎說:「凡動物中應獻於上主的開胎的首生者,不論是人是獸,都屬於你;但你應叫人贖回首生的人,和首生的不潔之獸。」(戶18:15)天主聖言給「頭胎者」的定義是:開胎首生者。如果這個稱呼只屬於那些有弟弟的人,司祭在第一個兒子出生後仍不能宣告這個兒子是首生者,他必須等到他們的弟弟出生後,以免碰巧在這個兒子後沒有弟弟出生,必須證明這個「頭胎男兒」不是獨生子。「關於贖價,為一月以上的,你應叫人依所定的估價,照聖所的衡量,交五『協刻耳』銀子。(每一『協刻耳』為二十『革辣』。)(戶18:16)但是牛或綿羊或山羊的首生者,卻不可令人贖回,因為是聖的。」天主聖言命我:若潔淨牲畜開胎首生,應將首生者奉獻給天主:如果是不潔牲畜的首生者,我必須把它贖回,把贖價交給司祭。我要回復說,你為什麼要在一個月後將我捆起來?在我之後還不知道是否有弟妹,你怎麼說我是首生者呢?你應等到第二胎出生。我並不欠司祭什麼,直到第二胎出生後,才使我真正成為首生者。聖經上的每字每句豈不要高呼反對我嗎?它們豈不要證明我的愚昧無知嗎?它們豈不要宣告,首生者是對開胎首生者的稱呼,但卻並不規定那人必須要有兄弟嗎?讓我們再看看若翰的例子:我們贊同他是個獨生子,我要知道,如果他不也是首生子,是否就完全沒有遵守法律的義務。毫無疑問是這樣的。無論如何,聖經這樣論及救主說:「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他們便帶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並該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獻上祭物: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路2:22-24)如果這條法律只是針對首生子說的,並且除非首生子有兄弟,否則他就不是首生子,那麼,在尚不知這孩子是否有兄弟時,他就不應受到有關首生子的法律的約束。但是,由於沒有兄弟的人也受有關首生子的法律的約束,由此我們得知,那稱為首生子的,是指開胎首生、並且他的母親在他之前沒有生過孩子的人,而非指那些有他之後有弟弟的人。梅瑟在出谷紀中寫道:「那天半夜,上主擊殺了埃及所有的長子,從坐寶座的法郎的長子,直到坐監者的長子,以及一切頭胎牲畜。」(出12:29)請告訴我,那些被毀滅者擊殺的只是埃及人的首生子,或者,更進一步,這些人中包括獨生子嗎?如果只有那些有兄弟的人才被稱為首生子,獨生子就得救不死了。但是,如果事實上連獨生子也被殺了,這就與你所宣稱的相反了,因為獨生子也像首生子那樣地死了。你必須要末使獨生子免於懲罰,若是這樣你就成了愚昧者了;要末,如果你允許獨生子也被殺,我們就達到我們的目的了──雖然我們並不會因此而感謝你──獨生子也被稱為首生子。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2-04 09:47:48 +0800 CST  

十三、赫維狄烏斯的最後一個觀點是這樣的──這是當他談論首生子的問題時,所希望表明的:福音中提到了主的兄弟。例如:「看,他的母親和他的兄弟,站在外邊,想要同他說話。」(瑪12:46)在另一處記着,「此後他和他的母親、弟兄及門徒下到葛法翁。」(若2:12)還有:「他的弟兄於是對他說:『你離開這裏,往猶太去罷!好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因為沒有人願意顯揚自己,而在暗地裏行事的;你既然行這些事,就該將自己顯示給世界。』」(若7:3,4)若望還加上一句,「原來,連他的弟兄們也不相信他。」(若7:5)馬爾谷和瑪竇也說:「他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裏教訓人,以致人們都驚訝說:『這人從那裏得了這樣的智慧和奇能?這人不是那木匠的兒子?他的母親不是叫瑪利亞,他的弟兄不是叫雅各伯、若瑟、西滿和猶達嗎?他的姊妹不是也都在我們這裏嗎?』」(瑪8:54,55,谷6:1-3)路加也在宗徒大事錄中敍述道,「這些人同一些婦女及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並他的兄弟,都同心合意地專務祈禱。」(宗1:14)保祿也和他們一致說,證明他們的歷史準確性,「我是受了啟示而上去的;除了主的兄弟雅各伯,我沒有看見別的宗徒。」(迦2:2; 1:19)在另一處,保祿說:「難道我們沒有取得飲食的權利嗎?難道我們沒有權利攜帶一位為姊妹的婦人,如其他的宗徒及主的弟兄並刻法一樣嗎?」(格前9:4,5)由於擔心有人不會接受來自猶太人的證據(因為我們正是從他們的口中聽到了主兄弟的名字),反而堅持認為主的鄉親也受到有關兄弟的同一錯誤的欺騙(他們就跌倒在他們對父親的信念的之中),赫維狄烏斯言詞激烈地警告道:「聖史們在其它地方重復了同樣的名字,這些人都是主的兄弟、瑪利亞的兒子。」瑪竇說:「有許多婦女在那裏(毫無疑問就是主的十字架所在的地方)從遠處觀望,她們從加里肋亞就跟隨了耶穌為服事他。其中有瑪利亞瑪達肋納,雅各伯和若瑟的母親瑪利亞與載伯德兒子的母親。」(瑪27:54-55)馬爾谷也說:「還有些婦女從遠處觀望,其中有瑪利亞瑪達肋納,次雅各伯和若瑟的母親瑪利亞及撒羅默。」在同處還說:「她們當耶穌在加里肋亞時,就跟隨了他,服事他;還有許多別的與耶穌同上耶路撒冷來的婦女。」(谷15:40-41)路加也說:「她們是瑪利亞瑪達肋納及約安納和雅各伯的母親瑪利亞;其餘同她們一起的婦女,也把這些事報告給宗徒。」(路24:10)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2-09 16:46:36 +0800 CST  

十四、我一次次重復同樣的話的原因是為防止他興起假議題並聲稱我保留了這樣的一段經文以攻擊他,說他的觀點不是因聖經的證據,卻是因我回避爭議而被擊得粉碎。你看,他說:雅各伯和若瑟是瑪利亞的兒子,猶太人也提到同樣的這些人。你看,瑪利亞是次雅各伯和若瑟的母親。雅各伯被稱為次雅各伯是為了與載伯德的兒子長雅各伯區別開來,馬爾谷在另一處說:「那時,瑪利亞瑪達肋納和若瑟的母親瑪利亞,留心觀看安放耶穌的地方。安息日一過,瑪利亞瑪達肋納、雅各伯的母親瑪利亞和撒羅默買了香料,要去傅抹耶穌。」(谷15:47-16:1)可以想見,他說:「如果認為其他婦女關心耶穌的埋葬,而祂的母親瑪利亞卻不在場,或者我們編造出另一個瑪利亞來,若是這樣,我們對瑪利亞所持的觀點多麼可憐而又不虔敬啊!再者,若望福音見證了當主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的母親、如今身為寡婦的瑪利亞託付給若望照顧時,她也在場。或者,難道我們必須假定聖史們都犯了很大的錯誤,誤導我們,以致把瑪利亞稱為耶穌的兄弟的母親,就像猶太人所認為的那樣嗎?」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2-11 09:09:49 +0800 CST  

(待續)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7-12-11 09:10:09 +0800 CST  

十五、這是多麼愚蠢瘋狂地自取滅亡啊!你說主的母親在十字架邊,你說由於她是寡婦,孤苦無依,因此被託付給主的門徒若望:你似乎是要表明,她沒有四個兒子,以及眾多的女兒,無法由他們獲得安慰嗎?你將寡婦這個詞用在她身上,但聖經裏卻找不到這個詞。雖然你引用了福音裏的一切例證,但惟有若望福音的話令你不快。你順便提到瑪利亞也在十字架邊,好讓你看起來不是故意省略它,但卻沒有提到與她在一起的婦女。如果你無知,我可以諒解,但是我以為你保持緘默是有理由的。就讓我把若望所說的指出來吧,他說:「在耶穌的十字架傍,站着他的母親和他母親的姊妹,還有克羅帕的妻子瑪利亞和瑪利亞瑪達肋納。」(若19:25)沒有人懷疑有兩位名叫雅各伯的宗徒,即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阿耳斐的兒子雅各伯。你是否打算把這個較不為人所知的次雅各伯視為宗徒呢?在聖經中,他被稱為瑪利亞的兒子,而非主的母親瑪利亞的兒子。如果他是一位宗徒,那麼,他必定是阿耳斐的兒子,是耶穌的信徒,「因他的弟兄們不相信他。」如果他不是宗徒,而是第三個雅各伯(我說不出他會是誰),他如何能被認為是主的兄弟呢?如果有第三個雅各伯,他又如何被稱為次雅各伯以區別於長雅各伯呢?「長」和「次」被用來對兩個人而非三個人加以區分。另外,你要注意,主的兄弟是一位宗徒,因為保祿說:「過了三年,我纔上耶路撒冷去拜見刻法,在他那裡逗留了十五天,除了主的兄弟雅各伯,我沒有看見別的宗徒。」(迦1:18,19)在同一封書信中,保祿說:「他們一認清了所賦與我的恩寵,那稱為柱石的雅各伯、刻法和若望,……」(迦2:9)你可能不會以為這個雅各伯是載伯德的兒子,你只要讀一下宗徒大事錄,就會發現那時他已被黑落德殺害了。所以,唯一的答案是,這個被描述為次雅各伯宗徒的母親的瑪利亞是阿耳斐和主的母親瑪利亞的姊妹的兒子,聖史若望稱她為「克羅帕的妻子瑪利亞」,這或是出於她的父親、或親戚、或為了另外一些原因。如果你認為她們是兩個人,因為在另一處我們讀到「次雅各伯的母親瑪利亞」(谷15:40),在這裏我們讀到:「克羅帕的妻子瑪利亞」,你還得知聖經慣於用不同的名字稱呼同一個人。梅瑟的岳父勒烏耳,也叫耶特羅。在沒有任何明顯的改名理由的情況下,基德紅一下子就成了耶魯巴耳。猶大王烏齊雅又叫阿匝黎雅。大博爾山又稱依塔彼利雍山。培勒舍特人稱赫爾孟山為息爾翁,阿摩黎人則稱之為色尼爾。在厄則克耳先知書中,同一地區有三個名字:乃革布、特曼、德丹。伯多祿也被稱作西滿和刻法。熱誠者西滿在另一部福音中被稱為達陡。還有許多其它例子,讀者可以自己由聖經裏的各處把它們收集起來。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8-01-21 15:01:30 +0800 CST  

十六、現在,我們得出了我竭力想要表明的解釋:我們的主的母親的姊妹瑪利亞的兒子如何能被稱作主的兄弟的,雖然他先前並不相信,但後來卻相信了。情況也許是這樣的:兄弟中的一人立即就相信了,而其他人卻要到很久以後才相信,一個瑪利亞是雅各伯和若瑟的母親,即「克羅帕的妻子」,她與阿耳斐的妻子是同一人,另一個是次雅各伯的母親。如果後者是主的母親,那麼聖若望就會提到她的稱呼,就像在其它各處那樣,就不會稱她為其他兒子的母親,給人造成錯誤的印像。但在這裏,我並不想與人辯論克羅帕的妻子瑪利亞和雅各伯和若瑟的母親瑪利亞是不同的婦人這一假設,但是,顯然,我們不應把雅各伯和若瑟的母親瑪利亞與主的母親瑪利亞理解為同一個人。赫維狄烏斯說,那麼,你倒說說這些並非主的親兄弟的人怎能被稱作主的兄弟呢?我要為你表明這一點。在聖經中,有四種兄弟──按本性而言的兄弟,按種族而言的兄弟,按親屬而言的兄弟,按愛德而言的兄弟。雅各伯和厄撒烏、以色列十二聖祖、安德肋和伯多祿、雅各伯和若望是按本性而言的兄弟。所有的猶太人都是按種族而言的兄弟,就如在申命紀中所說:「你的兄弟,無論是希伯來男人,或是希伯來女人,若賣身與你,只應服事你六年,在第七年上,你應使他自由。」(申15:12)在同一申命紀中又說:「你應將上主你的天主所揀選的人,立為你的君王。應由你兄弟中立一人,作你的君王,不可讓不屬你兄弟的外方人統治你。」(申17:15)另外還有:「你如果看見你兄弟的牛羊迷了路,你不可不顧,應牽回交給你的兄弟。如果你的兄弟離你遠,或者你不認識他,你該牽到你家中,留在你處,直到你的兄弟來尋找,你就還給他。」(申22:1-2)保祿宗徒說:「為救我的弟兄,我血統的同胞,就是被詛咒,與基督隔絕,我也甘心情願。他們是以色列人。」(羅9:3,4)並且他們是按同一家族的親戚關係而被稱為兄弟的,「家族」一詞所對應的希臘文是「πατρία」,對應的拉丁文是「paternitas」,因為由一個單一根源出生了許多後裔。在創世紀中,我們讀到:「亞巴郎遂對羅特說:『在我與你,我的牧人與你的牧人之間,請不要發生口角,因為我們是兄弟。』」(創8:8)又說:「羅特選了約但河的整個平原,遂向東方遷移;這樣,他們就與自己的兄弟彼此分開了。」(創8:11)羅特顯然不是亞巴郎的兄弟,他是亞巴郎的兄弟哈郎的兒子。因為特辣黑生了亞巴郎、納曷爾和哈郎,哈郎生羅特。我們還讀到:「亞巴郎遂照上主的吩咐起了身,羅特也同他一起走了。亞巴郎離開哈蘭時,已七十五歲。他帶了妻子撒辣依、他兄弟的兒子羅特一同往客納罕地去。」(創12:4)如果你仍懷疑是否可以稱姪子為兄弟,就讓我給你一個例子。「亞巴郎一聽說他的兄弟被人擄去,遂率領家中的步兵三百一十八人,直追至丹。」(創14:14)在描寫了夜晚的襲擊及殺戮後,作者加上一句:「奪回了所有的財物,連他的兄弟羅特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和人民都奪回來了。」(創14:16)但願這足以證明我的主張。但是,由於擔心你吹毛求疵,像蛇一般地逃避你的困境,我必須以證據的束縛將你牢牢捆住,使你不再嘶嘶作聲、不再抱怨,因為我知道你會樂於說你被戰勝,不是因為眾多的聖經根據,而是因為繁瑣復雜的爭論。依撒格和黎貝加的兒子雅各伯,由於害怕自己的兄弟报復,逃到美索不達米亞,他走近並挪開井口的石頭,給自己母親的兄弟拉班的羊群飲水。「然後雅各伯口親辣黑耳,放聲大哭,告訴辣黑耳,自己是她父親的兄弟,黎貝加的兒子。」(創29:11)這就是一個例子,表明我們早已提到過的,在聖經中,姪子也有被稱作兄弟的。另外還有:「拉班對雅各伯說:『豈可因為你是我的兄弟,就該白白服事我?告訴我,你要什麼報酬?』」(創29:15)二十年後,雅各伯在事先未告知岳父的情形下,帶着妻兒返回故鄉,拉班在基肋阿得山地追上了他,由於沒有找到辣黑耳藏在行李裏的神像,雅各伯就對拉班說:「我有什麼不對,有什麼罪過,致使你在我後面追趕?你搜遍了我的東西,如找出了什麼東西是屬於你家的,擺在我和你的兄弟面前,叫他們在我們兩人間行裁判。」(創31:36-37)請告訴我,當時在場的有誰是雅各伯和拉班的兄弟?雅各伯的兄弟厄撒烏肯定不在場,拉班是貝突耳的兒子,並無兄弟,只有一個妹妹,即黎貝加。

楼主 緣懷  发布于 2018-01-23 21:02:45 +0800 CST  

楼主:緣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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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9-17 16:57:45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1-29 08:35:1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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