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政策辩的思路

政策辩这个词,其实不太清楚是谁提出的,我一般理解为,对现实国会,人大等机构辩论的一种模拟。属于一种比较高级的辩论,有人称之为【模联社】。模拟联合国
这里,我先致歉一下,某人我记不住了,当时告诉我,模联社只重视论据,不关乎逻辑。这个【不在乎逻辑】我当时没有理解其意思,但最近想了很多,我觉得你说得很对。看来辩论技术上的确永无止境的。
我下面分几点说吧。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7 22:16:00 +0800 CST  
政策辩的形式,就以我国来说,譬如【该不该在某地建火电站】。
那么,这个应该是在人大讨论的内容,
正方为—应该修建火电站的提案方。
反方为—对该方案的反对者。
然后,下面的观众和评委就是人大代表,其投票结果代表是否修建(辩论比赛胜负结果)

【但是】
我个人认为,现实中的辩论,或者说我至今为止看到的辩论,没有一个是政策辩,因为其形式上完全不符。
而作为反方,反驳,可以从各个角度否定一个提案。
为什么我说没有一个达到政策辩的标准,因为几乎所有的正方立论,反方均可以一条依据反驳,即,瞒骗观众(人大代表知情权)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7 22:24:00 +0800 CST  
我先说一个一般意义的政策提案。
如果模拟一个政策辩,那么我是正方,支持者,譬如修火电站的提案者,那么我的立论(提案)需要包括:
1、修建电站的优点
2、修建电站的缺点(这个比较广义,应该包括,成本,危害,后果等)
3、关于第二点论证的穷尽性,因为作为提案方,显然观众不会质疑我在论证优点的时候是否竭尽全力,但是一定会关注我说缺点的时候,是否避重就轻)

如果提案一方(正方),在其提案中没有包涵2,3点,那么我只能称之为辩论,而非政策辩。
因为反方只需要一个质疑,即,你作为议案的支持者,没有清楚向代表们告知这个提案的负面问题,且证明我论证负面问题是努力上心的,那么该提案(立论)则根本不能称之为提案。
因为,作为人大代表看到这个提案后,会直接质疑你提案背后的目的性。你的提案只挑提案的优点说,那岂不是在忽悠吗?


然而,我们的辩论实际上终究都是正方说优点,反方说缺点。实际上这并不是什么政策辩。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7 22:50:00 +0800 CST  
再说一下,关于只重视论据,不重视逻辑的问题。
原本我也是觉得很可笑,但实际上如果你要把他当成真正的政策辩,那的确如此。
因为,政策辩的正方,实际上应该如我上面所说,不仅有义务论证,电站修建的好处,也必须清楚摆明修建的弊端,仅说好处的提案,其提案的形式本身就足够否定提案本身了。
而实际上,这个提案究竟如何,好坏高下,其实是由代表们个人判断,究竟于逻辑毫无意义,反而会让人觉得提案者不老实。
那么,正方要做的就是,先说好处,然后【做到让代表们觉得我真的穷尽了缺点】,将这二点的论证,清清楚楚的呈现给代表,将事实陈述清楚后,由代表们判断。
这里唯一可以操纵的是,即,在陈述缺点的时候,如何能体现出真诚和完整性。仅此而已。如果这个时候,过分纠结一些逻辑上的东西,而不去看着内涵,那么基本就会输了。

所以,政策辩对于一般人来说,能在某一方面提出一些见解就够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7 22:59:00 +0800 CST  
这个帖子我还没说完,因为晚上闺蜜不太允许我看手机,在网上闲扯。
由于这个【只看论据,不要逻辑】是别人的观点,我不太确定我的解读是否符合那位吧友原意,但无所谓,既然我继承了这个观点,那就按照我的理解,与其无关了。
逻辑这个词,光看其本身是一个极其晦涩的概念,我通常认为,这种词语,你可以随意解释,区别在于解释本身的说服力高低,因为它原本就是将一些很难说清楚的东西圈到一个集合里,然后做个标签。
通常来说,我认为逻辑分为两种。
1、朴素逻辑
我想,不要逻辑,应该指的不是这种逻辑,因为这种朴素性的逻辑每个人说话都在依据,我们说很多人说话条理清晰,很多人说话乱七八糟,很大程度上就是反应出一个人的思维的朴素性逻辑水平高低。我也没法很清晰的举例,反正这个应该很容易意会的。
2、形式逻辑
我不太确定这么分类是否科学,总之这种逻辑体现一种【归纳】、【推演】等,其实二者界限也不是那么清晰,但大致的意思为。
一个是我们日常语言性的说话习惯,一个是倾向于学术,或者说数学方面的东西。

而通常来说,政策辩论,他不要求出现形式逻辑,因为,我认为这一点其实是观众(人大代表)们的工作,我们需要做的是,陈述事实,忠于事实,最终由观众组织逻辑得出结论。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8 08:45:00 +0800 CST  
有一句话我觉得很好,小孩的眼中只有对错,大人的眼里只有利弊。
所以,对于评价政策辩的方法也只有一个,即,利弊,独立性的利弊,如果每一个观众(人大代表)能独立性的依据自己和自己代表的群体利弊得失分析并投票,那这就完全足够了。
显然,作为一个观众,我无需理解这个提案是否解决什么根,什么损,我只需依据
【该提案是否对我利大于弊】
这就够了,仅此而已。
什么是利大于弊,就是上面说的,作为提案方(正方),你需要向我证明的不是什么对错是非,而是清清楚楚的全部呈现给我,这个提案的弊端和利端,
【如果我在其中发现你选择性故意遮眼弊端,或者说无意间遗漏了什么弊端】
那么作为观众(人大代表),我不会去听你在逻辑上如何解释,也不会去过问有意还是无意,唯一做的就是,认为你的提案有【误导】我的嫌疑,从效率来说,由于我没有成本去分析该嫌疑的真伪,直接pass就完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8 08:53:00 +0800 CST  
【辩论技巧】
其实按照我的解读,政策辩实际上没什么辩论技巧,因为它本身就是论据的陈述,最终逻辑推演由观众(代表)根据所陈述的事实,自己进行推演。
但是,这里还是有一定技巧,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说来说去又说到主观上来了。
这个技巧我上面就有提到,即,假如我是一个提案方,我非常希望推动该提案被通过,那么,我就会选择性的遮掩一些,在我看起来可能足够否决掉我提案弊端的部分,【且让这个遮掩不被发现】。
显然,遮掩得不被发现,在现实中等于原本没有,因为你如果没发现,那么自然怎么可能知道我在遮掩了呢?
当然,可能某些项目被通过后,几十年才发现,当时的提案方已经赚得盆满钵满,或者说已然作古了,也无所谓了,这个例子现在眼下的国家刚刚好就明晃晃的出现一个,不过我不举例了。呵呵。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8 09:01:00 +0800 CST  
【反驳技巧】这个有空再写吧,得赶紧搬砖去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8 09:03:00 +0800 CST  
@明夜轻风
感谢你又来回复,这次正好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
我不止一次在你发言中,看到:【学院派】和【民间派】,或者说【业余辩手】和【专业辩手】这种说法,本人完全不认同。更准确的说,应该是我完全不认同你这种归类方法。
如果说,把辩论分为学院和民间,那么,在我眼里,学院派辩论(就以大学校园向外延伸来说),
他应该是:哲学专业的辩论,因为你也应该知道,哲学一词其实原本的含义就是辩论的学问,哲学创始人以及各大成者,无一个不是当时屈指可数的辩论泰斗,学院派授予哲学范畴的辩论,绝对实至名归。哲学专业的人也的确十分善于辩论,他们应该属于真正的学院派。
而这个学院派也可以再广义一些,诸如,法学院(法学其实和哲学有很大联系,所有法学学生都会最先学一门《法理》的课程,而法理的定义,在目前学界普遍称其为法哲学,甚至很多人干脆就认为法学就是哲学的一部分,只是后来发展壮大而另起炉灶了),历史系,以及整个文史类专业,都可以算到辩论的学院派之中。
而显然,与你辩论那位曾经明确告诉我,他是计算机系博士,所以,按照学界普遍共识来说,他还真不算是学院派辩论。
那么,我说完学院派的范围后,民间派我觉得没什么解释的必要了。
而实际上我们目前这个贴吧里,真正的学院派很少,或者说压根没有,我早期在校内网上有幸与一位哲学朋友辩论过,他的口中就是范围、范式,可以说算是我辩论的一个启蒙。
~~~~~~~~~~~~~~~
再来说,专业辩手和业余辩手。
这种分法我也觉得很奇怪,就我们贴吧目前泛指的辩论,应该就是大学社团的其中一个,某小吧也是隔三差五的秀自己在大学辩论社中的战绩,所以,这一点基本能达成共识。我觉得你也应该能同意我的说法。
那么,难道参加了大学辩论社就是专业辩手,其他就是业余辩手吗?这个社原本就是大学团委下面一个业余兴趣社,与【舞团】、【诗社】、【棒球社】等等社团并列的。而我当时参加的是【舞团】。
但是,我似乎从未听说过,参加舞团就成为专业舞者,没参加舞团就变成业余舞者,参加诗社就成为专业诗人,不参加诗社就成了业余诗人。
参加了棒球社,就成了专业棒球运动员,没参加就是业余棒球运动员,这个五十步笑百步的说法,会有人赞同吗?我会以我专业舞者身份质疑那些没参加舞团的练舞爱好者吗?
额~可我这社团原本就是业余范畴的好不好~~专业舞者在中央戏曲学院舞蹈专业里,我一个大学舞蹈兴趣社的成员装毛大半蒜啊~~
就像《头文字D》,凉介拍着拓海对京一说:“你们这些专业车手,怎么能看得起我们这些业余车手呢?”
言外之意,整个大学之中所有的辩论均属于业余辩论,何来你我?
或者说,真正的专业与否,应该是水平,据我所知,我们学校很多真正的专业舞者(从小学到大那种),到了大学并没有参加什么舞团,而是选择其他他觉得有兴趣的社团,或者干脆学习谈俩爱去了。难道我和他就成了专业与业余?
那什么是真正的专业辩手?
职业记者,我暂时想起来这一个。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9 10:04:00 +0800 CST  
@明夜轻风
这种分法,其实我也不是很赞同,我只是延用了davidyh的分法。比如一个哲学教授,你跟他讲“需根解损”,他可能听都没听过,可以说是真正的“辩论外行”,但就一个哲学问题与“辩论内行”进行辩论,你确定“辩论内行”一定能赢?因为“辩论内行”也可能是真正的“哲学外行”。
~~~~~~~~~~~~~~~~~
问题是,需根解损,这个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从来没有说,政策提案就必须遵照这个方法进行。这里面有2个层含义:
1、需根解损,他不是凭空创造的,他只是很多高人,通过不断的探讨问题,总结出的一套规律,他本质是现实中,我们对解决问题逻辑的归纳和理解。
而实际上,如果对客观事物理解得透彻,就正常的给出看法,往往也是符合你说的这套理论,如果说这个理论代表着一种现实真理,那么只要我们秉承合理的逻辑出发,知道不知道这条规则,也最终一定能走到这条真理上。而问题,辩论的本质是一个说服力的体现,观众不会在乎谁用什么高超的方法,而只会在乎哪个说辞更让她信服,那么哲学教授不知道这个道理,不妨碍其表现出强大的说服力,说服观众。
2、需根解损,他只是一种理论,我再大一点说,可以称之为一个【体系】一个【世界观】,但是但凡思维深刻的人(不局限于哲学教授,一个饱经沧桑的老者,也有其独特而完善的世界观,譬如《白鹿原》里白嘉轩和其身边一杆人等,只是这部分人可能总结的能力和口才差了点。)
但是,我们解读客观世界拥有无数个不同的体系和世界观,可以说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其背后就代表一个完整和强大的思维体系和世界观。
我是否遵循某个世界观,并不代表谁对谁错,也不代表谁辩论水平高低。马克思当年建立唯物论体系(也有人说马克思是综合前人成果),当时也是和各个思维体系的哲学家辩论,当然,最终什么结果,就好像我们贴吧一样,似乎都认为自己胜利了,可好像谁也没说服谁,最终就扔那了。
所以,哲学教授完全不遵循需根解损,就其行为本身来说,也不是否定其观点的依据,最终还是绕回到前面那句话,谁的观点说服力高。
比如,我曾经看到一个关于商品房的辩论,一方遵循的是【曼昆经济学】,完全遵守我们所谓主流的马克思经济学(对等你所说的需根解损)。那你能说,我没遵循马克思经济学,而依据了其他经济学体系,就变成了经济外行了吗?
什么时候,需根解损成了确定政策辩论内行外行的标准了?或者说谁具备这个资格来定这个性呢?


对于你后面那句话。
胜负这种事情,我只能说,我随便挑一个从未参加过任何辩论比赛的哲学系学生,前提这个学生没事喜欢在寝室里争论问题,你再找一个所谓辩论内行,胜负结果我很难保证,但至少绝对是有来有回,因为评价辩论的问题,又足够我写几倍上述的文字。
~~~~~~~~~~~~~~~~~~~~~~~~
不过这些本来都不是重点,我的意思还是很明确,辩论社本质就是与【舞团】、【诗社】、【棒球社】并列的兴趣业余兴趣小组,如果用专业和业余,圈内圈外来划分,那么根本一竿子都是圈外,而真正的圈内的狂人高人,会屑于业余小组吗?
我拉出的舞团队伍,在人家真正专业舞团面前,根本不值一谈,结果我还在这个范围内再划分个圈内圈外吗?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9 12:15:00 +0800 CST  
@明月清风你对辩论圈内圈外的理解说源于楼上:
这这样:
按照davidyh的说法,辩论还分圈内圈外,内行外行。圈内人就是经常打正规的辩论赛的那些人,代表人物是黄执中马薇薇那些。圈外人就是没有打过辩论赛但又特别喜欢辩论的那部分人,按照davidyh0121的说法,称之为票友。我所说的民间派,学院派跟他是一个意思,只是表述不同而已。
也就是,你口中的民间派=他口中的票友


而现在davidyh,却说:
1、从来没有专业辩手这种称号。你们自己发明的,不要觉得是辩手圈里通用。
2、也没有业余辩手这种分法。我们只说某人的水平很业余。
3、所以,这里的专业和业余,实际上是水平分类。


现在他又完全按照水平来分类了,那既然按照水平分类,那上述那些讨论完全没有意义,或者说,水平决定圈内圈外,业余专业,那这根本就是无需讨论的废话一样的真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9 12:25:00 +0800 CST  
那么,我似乎可以最后补充一下,我所谓的,身份划分圈内圈外。
这个说法与其说是我带出的意思,不如说是一个所有人都承认的客观存在。
比如,我是学计算机专业,那么在所有人眼中,我就是一个计算机专业人士,我是圈内人。这个说法我确信不会有人出来质疑。
而哲学是什么?哲学的定义(注意,不是我定义,我没那么大嘴),就是研究辩论的学问,所以,哲学专业自然可以称之为,辩论专业人士。这与计算机专业学生,是计算机专业人士没什么区别。
所以,他是一种客观存在。根本无所谓划分,我也没有划分的资格。
另外,关于这个圈的问题。
所谓【辩论圈】,实际上是【辩论赛圈】,这是楼上的观点,我也可以达成共识。
那么,这个【辩论赛圈】,这是一种辩论比赛参与度的体现,他在现实中并不具备什么指导意义,标榜什么价值。而辩论水平也与是否在这个比赛圈里毫无关系。
也应该存在一定关系,即,经常参加辩论比赛,出于圈子中常客,那么辩论水平是认可的,但是这种认可和证明在网络上无意义。
但由于他只是一个经常参与比赛的人组成的圈子,这种圈子的效力或者说评价机制只限于圈内人士,解释来说,圈内人士可以评价另外一个圈内人士水平高低。
但是如果根本就不在这个圈内的话,即不存在任何关于水平的影响,也不受制于圈内任何标准评价约束。
而当你用圈内标准,评价圈外,评价辩论圈的话,那么在逻辑上,已经出现了范围的溢出。结果无效。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9 12:47:00 +0800 CST  
@davidyh0121
我最终总结出一句话观点吧:
参不参加大学生团委业余辩论兴趣比赛,是不是这个业余比赛圈子里的常客,也就是你所谓的【辩论圈】常客,究竟与辩论水平有多大联系?
或者说,辩论水平在逻辑上,依据【辩论赛圈】的范围划分,是否合理?
davidyh0121的观点是:【以圈分和以水平分,被分出来的结果基本差不多。】
而我的观点是,【圈】根本就不是划分水平的东西,两个事物基本上是八竿子打不着。
辩论水平,本质是一种交流方式。
我归纳为:
1、聆听
2、理解
3、思辨
4、表达
可能不够完善,但是,基本上我认为,这四个水平高低,就是判断一个人辩论水平的标准。
而辩论比赛再增加一个【受迫性】
受迫性体现为:
1、时间受迫性
2、对手压力受迫性
可能辩论比赛会定向增加某些能力,但是不参加业余辩论比赛,不是【辩论圈】的人,也完全不影响其这几个能力的增长。唯一欠缺的就是受迫性与身经百战的辩手有明显差距,但这一点仍旧可以通过其他领域增长,只是属实没有参加辩论赛快。


这种规则性和受迫性,属于辩论比赛技巧和心态层面,如果真有需要,短时间可以速成,但就像所有竞技,所有技能一样,基础能力的训练永远是本质重点,辩论的本质仍旧是扎扎实实的提高前面4点。


但最终我只能承让到:
辩论圈的人,在参加辩论比赛的时候,比赛过程中可能比非辩论圈的人强,而非辩论水平强。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9 13:23:00 +0800 CST  
@davidyh0121
回复 一片泡桐 :……事实啥时候需要推理做支撑了……这个事实基于很多辩手的观察,包括我自己。但目前可能确实没有严肃的调查。当然,你要反对这个事实,并且你有严谨的数据,那就拿出证据……有证据比啥都强……
————————————————————————
好的,我终于明白了,你这句话【以圈分和以水平分,被分出来的结果基本差不多】
在你的观点中,属于一个事实论据。你早说,我都不用浪费那么多废话了。
但问题是,辩论之中,你这句话【这个事实基于很多辩手的观察,包括我自己】~~~~
这个论证事实确定性的过程,完全出自于你的个人主观判断,我既不知道你是否真的观察,也不清楚你口中其他人观察结果如何,最关键的是,我根本无非认定你,具备收集这个证据,合理清楚观察这个数据的能力。


故而,【以圈分和以水平分,被分出来的结果基本差不多】
这个被你称之为事实的东西,在目前看来,只是你自己主观认为的事实,他根本就是一个是是而非的个人观点,他既不能起到什么证明效力,也体现不出什么反驳效果,作为辩论来说,我根本不需要拿出什么数据论据,反驳一个【支持你方核心观点的,没有证实的主观看法】
这个存疑的东西,如果你拿不出证据,对我没有丝毫影响,只是你后面那些划分和推理完全是空中楼阁,你把举证责任推卸给我毫无意义。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9 13:38:00 +0800 CST  
说白了,即便是黄执中来了,他说,这是他亲眼看到的,那又如何?
黄执中只能看到,他身边辩论圈的内容,他能看到整个辩论圈外的辩手水平吗?且不说其观测结果本身是否公众,其辩论身份的主体,其主观陈述在证据证明力的效力有多少。
以个人渺小的世界观来说,如何敢说,我看到的结果就能反馈整个辩论水平呢?
说穿了,且不说自身陈述的真实性需要旁证来证明,就算这个真实性得以证明,那也是纯粹的以偏概全。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09 14:08:00 +0800 CST  
中途扯了一点别的,还是继续接着我上面说。
【反方技巧】
按照我对政策辩的理解,他应该是。
正方,提案方负责将方案的优点和缺点客观完整的呈现出,摆出一个清晰完整的客观事实在观众面前,并且尽量避免逻辑上的推理,诱导等因素参与,就仅仅是利弊,然后由观众做出判断。一切以纯粹的客观事实为追求目标。

那么显然,如果(正方)对该提案没有任何私心的话,那么理论上来说,也应该完全遵循这个提案背后的客观事实。
也就是说,我是因为这个提案确实利大于弊,我才会提出该提案,所以,我无差别的列举且穷尽一切我已知的利弊,那么,我坚信,无论我穷尽出什么,最终也应该是利大于弊,那么,对于真正的政策辩,万一这个穷尽过程中,我发现利大于弊,我会自己否定提案。而不是像辩论一样死守观点。
因为,如果你自己明明知道,这个提案是弊大于利,可你扔进坚持,那么观众会理所应当的怀疑你的动机,而一旦这一点被怀疑,那么这个提案一定被否定,也就是正方被判失败。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12 21:40:00 +0800 CST  
所以,上述这一点就是辩论赛和真正政策辩的最大区别的地方。也就是我不认为真正的辩论赛有政策辩的原因。
那么,作为反方,政策辩的反方我个人归纳为【成本上反驳】。
也就是说,只要成本超预算,那么一切提案等于废纸。
这个成本我多次表达,他是一个极其广义的概念,大致可以分为【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当然,也可以捏成一种。
时间成本很简单,主要指的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则判定失败。所以,我们对改革需要一个评估和模拟,本质是说服观众的心证,即,观众会在心里苹果,你这个改革在承诺的期间,能不能完成任务,如果大家普遍认为这个任务太艰巨,那么你这个提案就被否定。

经济成本。
这里以反腐改革为例,很多地区设立一种叫【廉政基金】的东西,即,官员在规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就将这笔钱直接给你。
这个提案的模型就是,假如我们每年贪污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是100亿,那么我为什么不直接拿出10亿直接奖励给官员,最终造成我们节省了90亿的客观事实呢?这90亿用于解决社会医疗问题,结果这个利弊得失的分析,最终观众(纳税人)同意了。

而还有一种,正方提案,设立一个专门处理贪污的部门,结果在试点和评估论证后发现,原来每年贪官造成直接间接损失100亿,然后设立这个部门后,损失少了10亿,变成90亿,但是这个机构运转过程中,产生费用20亿,最终观众(纳税人)还要承担更严重的赋税,结果被否决了。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6-07-12 21:56:00 +0800 CST  
@zhzch8312
1、我觉得我们都不太懂欧美议会辩论那些东西,最好放下这块话题,我敢确信,至少大陆范围内,能说【懂】BP就没有几个人,有那几个人也不会跑网上发帖。这是毫无疑问的。
2、虽然在您看来,少爷的学识震铄古今,但问题是,他仅仅存在于辩论圈,甚至更准确的说,应该是辩论比赛圈内,也仅仅这个圈内的部分人,将其视为大神。
但辩论毕竟是一个小众游戏,其核心群体无外乎不就是,大学团委下设的一个学生会小团体而已,仅此而已!!!
(至于真正的专业辩论,其实偏偏不是这种所谓的辩论社,就好像,篮球打得最专业的地方,可不是普通大学里篮球队啊)
因此,跳出这个辩论圈,黄的影响少之又少,甚至你不妨随便到任何一所大学找学生打听一下,问一问,我敢说100个里有1个能说出一二三就不错了。
另一方面,就算在真正的学界范围之内,认知少爷的也是屈指可数,不信你再去文学院、法学院等文史类学院里,问问里面的老师、教授,看看又有几个人知道他,又有多少人推崇其观点?
3、也即是最核心的问题
不在辩论圈,就不会辩论吗?
不了解黄马,就一定不如他们吗?
少爷提出这个观点之前,我们社会上流政策是如何辩论?我再试问,当他斗转乾坤,提出需根解损之后,我们的整个世界真正的政策研究,又因为他而起多少?不!应该说,起没起丝毫的改变呢?
4、回归本质
什么叫政策辩?
因为所谓辩论本身就是一种游戏!一种竞技游戏,你真觉得这个游戏呢改变世界?产生某些实际的影响吗?
那么政策辩是什么?
就是我们根据大人们在大人、国会里的辩论方式,模拟一种【玩法】,归根结底,这只是一种娱乐行为,而黄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的某些行为,的确超越了游戏竞技本身,成为一种确实有一定实际意义的理论,但千万不要高估这些东西。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8-08-12 15:28:00 +0800 CST  
总结来说,在我看来您主要有2点错误:
1、严重高估了少爷的影响力,其实在我看来,有没有需根解损,根本就不影响真正的政策辩论。
很显然,既然人家真正的政策辩论,在有没有需根解损之前,都未发生什么辩论,那么我们就真正政策辩的一种模拟,为什么就一定要遵守这个规则呢?
这不是很奇怪吗?
当然,我整篇都没有反驳需根解损的存在意义和是否正确,我只是说,某些人非要把他视为圣经,并认为他还是一种【排他性】的理论,这就有些小心眼了。
2、严重高估了政策辩的意义
这一点我上面已经说过了,我们所有的辩论,他终究是一种游戏,或者说他初衷是一个游戏,只是游戏不代表不能认真玩,也不代表游戏能玩出某些有价值和伟大的东西。但是!!!这只是一个附带结果,或者说一个随机产生的偶然性结果。
实际上,就我们玩这些辩论,甚至哪怕黄马大神之间的对决,在真正的辩论专业里,其实被人家不屑一顾。这就是现实,我们所谓的政策辩,在人家真正搞政策的人眼里,又算什么呢?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小孩过家家。
@zhzch8312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8-08-12 15:48:00 +0800 CST  
每次都很多人在辩论和辩论赛上纠结,而实际上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实在是没什么可讨论的。可能已经闹心了,但不管怎么说,少爷就是因为辩论比赛成名的,而真正的辩论圈人士,诸如哲学,是不屑于参加这种比赛的。(哲学内部的辩论过于严谨和晦涩,很大程度缺乏观赏性,所以没办法弄成比赛让大家看)。
而您所谓的辩论圈不知道有多大,但很显然,和我的理解可能有巨大出入,但没办法,很多观点和看法,好像很难说服谁。
而且我并不关心欧美辩论,实际上,您严重低估了欧美议会辩论的门槛。我们所有人都只是对这个东西一知半解,而我很奇怪,为什么我们都要纠结一个我们都不懂,且和我们关系不大(假使您有移民美国,竞选议员报复,另当别论,请出门左转,和我交流完全在浪费时间,而我更奇怪,这样的人会在网上教中国人英国议会辩论)

实际上,真正的议会发言真正的地方还真不是辩论水平,而是语言水平,或者说,语言水平是基础,而这个基础通常在欧美国家,要经过2年到3年的专业培训才初步具备这种资格。这门学科是英美法系法学必修课程,所以,他的门槛是非常非常高的。
该说的也差不多了,感谢回复,请您自便吧。
@zhzch8312

楼主 一片泡桐  发布于 2018-08-12 16:18:00 +0800 CST  

楼主:一片泡桐

字数:9683

发表时间:2016-07-08 06:1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1-10 12:29:18 +0800 CST

评论数:16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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