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少数民族生育政策

广东计划生育条例二十二条:聚居在民族自治县的少民,可生二胎。有若干条件。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32:00 +0800 CST  
海南计划生育条例十八条: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一方是千万以下少民的,可生二孩。其中农村生二女孩的,可生三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35:00 +0800 CST  
福建计划生育条例十一条:双农村双少民、或双少民在民族乡村居住工作满五年,可生二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38:00 +0800 CST  
浙江计划生育条例十九条:双少民、单少民双农村的,可生二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39:00 +0800 CST  
江苏,我没找到关于少民的规定。难道是我眼花?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43:00 +0800 CST  
辽宁计划生育条例十八条:双少民女农村的,双农村单特少少民的,可生二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45:00 +0800 CST  
吉林计划生育条例三十一条:双千万以下少民的,可生二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47:00 +0800 CST  
黑龙江计划生育条例十四条:双千万以下少民或单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兹,可生二胎。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51:00 +0800 CST  
北京计划生育条例十七条:边疆调入本市工作且调入前经当地批准生育二孩的,可生二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53:00 +0800 CST  
上海计划生育条例二十六条:外地调入本市的少民,迁入前当地已批准的,可生二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56:00 +0800 CST  
天津计划生育条例十六条:外地调入,调入前已批准且已怀孕的,可生下来。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4:57:00 +0800 CST  
重庆计划生育条例二十条:双少民双农村、民族自治区域内的单少民双农村的,可生二孩。

楼主 已未羊  发布于 2014-01-20 15:00:00 +0800 CST  

楼主:已未羊

字数:1431

发表时间:2014-01-20 19:1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3-01 08:06:4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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