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邪】朝花(新人拜吧)(HE)

楼主再多嘴解释一句,本文无pxhh。无pxhh。
你可以认为黑瞎子单箭头小花,但我其实觉得这是黑瞎子对美好事物的占有。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5-07-16 11:38:00 +0800 CST  
@捡字苍华
么么扑小山~
小哥帅max。其实这里的老张设定有点模仿there【不知道你看过没那篇神作。该高冷时高冷,需要做事时能力爆表。不然就原著里那性格,放在正常社会绝对就是九级残废呀摔【老张粉求不打。
虽然没有瓶邪,但我想表达的是,大概类似于原著里,吴邪百分百相信老张的那种深厚情谊?【毕竟在这里老张对吴邪有知遇之恩。所以文章里一直在写,吴邪心里暖呼呼的。【其实现在想一想,吴邪在面对小花的时候,感觉应该是凉的?毕竟太在乎,想的比较多。
其实吴邪从桂林回来的时候,本来没有亲亲那一段,当时写了是为了治愈自己被电视剧雷成渣渣的玻璃心,所以写的特别温馨。【然而你还记得。不知道会不会ooc,因为觉得吴邪是一个不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甚至他觉得表达是不重要的?
要是大家看了你的回复,都知道后面的剧情,就没人看文了怎么办哭!你为啥每次预测都辣么准!
立春也确实是有意设计,虽然还冷着,但两个人的感情
谢谢喜欢这一章,其实写的老不顺手了
吴老师啥的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5-07-21 19:50:00 +0800 CST  
八千字啥的,实在无能为力了……泥萌打死我吧……
我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我知道这个肉可以比较……奇怪……但是脑补一下还是很激烈的嘛。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5-07-23 10:38:00 +0800 CST  
写这些话,我觉得我大概会被打死。不过我觉得吧,就算被打死也得给一直支持《朝花》的你们一个交代。
简单粗暴的一言以敝之,即:这篇会停更四个月。对不起!!!
因为我要滚去考研了。
如果搞不好三次元,简直就无法面对吴老板和解老板好嘛。
《朝花》停在这里,第一是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现在踏上了去北京的漫漫征途,刚刚好可以算是一个停顿。第二是我也有写下一章,可能因为心气浮躁,怎么写也不满意。【好吧我不为自己停更找借口了,你们向我扔番茄或者鸡蛋或者番茄炒鸡蛋吧QAQ
这只是一个TBC,花邪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们也是。
允许我私心把下次的更新时间定在16年的元月一日,万象更新的好日子,花邪会有明媚的未来和甜甜的糖,我们也是。
明年见。
最后,对不起!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5-09-05 10:50:00 +0800 CST  
元旦的时候会更新,抱歉哈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5-10-28 22:02:00 +0800 CST  
发一下【盐】,证明自己还活着。
近期的打算是这样的,先填完《陈酿》的番外,再交一交原来欠下的文评(我有点忘了都答应了谁,你们看见了可以私我,抱歉哈),再好好理一理《朝花》的思路,然后就开始更文哈。
不要着急,也就两三天的事情。
以后的文章,大概大概会非常狗血,请你们不要嫌弃我呀。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5-12-29 17:34:00 +0800 CST  

下面是作者的一坨废话。
首先是深深地抱歉,一直拖呀拖的那么久,虽然有无数种借口啦,但主要是因为自己懒。然后就是我又从头看了一遍前文,为自己的玛丽苏而汗颜。虽然才半年,但还是觉着那时候怎么可以写出这么玛丽苏的东西。如果有机会的话以后,我会从头改过,但现在也只能这样。尽管前文非常玛丽苏,但是毕竟文气意脉还算连贯,这次重拾,讲真之前的好多设定我都忘了【捂脸。所以有什么连不起来的地方,还希望多多担待啊。
虽然我这两天主要是在开小差,也算在一直思考后文到底应该怎么完善,不过收效甚微你们别介意。我就且写着吧,再不写就真的没脸了。

顺便稍微说一点点关于这篇文章里人物的设定问题。
我粗暴的把人物分成两种,一种是角色,另一种是行动元。所谓角色,就是完整的丰富的性格,所谓行动元,就是推动情节发展,本身也许不具有审美意义。所以说文章里的秀秀老张啥的对不起了,你们都是花邪感情的行动元。
当然这是传统叙事学的分法,《朝花》不是传统小说。我写《朝花》,是想模仿最最本真的生活,所以情节几乎已经淡到没边。而我们真正的生活,,除了自己之外,别人都是我们人生的行动元。虽然这样说有些不近人情……
至于黑瞎子我能不能给你洗白,还是看自己的表现吧【捂脸

今晚应该会更新吧,我在努力的写,但是效率……【跑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01-03 18:13:00 +0800 CST  

更新了。虽然我知道写的挺烂的。最开始特别没有手感,写到最后已经好多了。希望可以慢慢恢复吧。
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撒了那么多糖,不知道姑娘们吃掉会不会牙疼。笑。不过我这个尿性,你们也看到了哈根达斯梗和之后的故事是暗合的,所以小花还是会比较辛苦吧。
这次的更新真的是催出来的,原来我还不信可以催出更来,没想到在我自己身上实现了。这两天一直在开小差,如果你们要批评我,请找@捡字苍华。请帮我不要手下留情的催《芙蓉王》吧!



十八、【解雨臣】【别后方知远】

吴邪从屋子里走了一圈,转过头来,皱着眉:“你就住这儿?”

我也环顾了一周。屋子还是我搬进来时候的样子,一张床,一个衣橱,一张写字台。两室一厅的“家”里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过在此之前,我从不认为这里是我的家,我的家应该在铃溪吴邪的出租屋里。但吴邪来到了这里,我忽然觉得,之前的日子确实太过冷清了。

第二天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添置一些家具。我和吴邪对这些东西的要求都不是很高,了解也不多,一上午就全部都搞定。中午的时候带着吴邪去逛我们学校,进了校园,吴邪一脸震惊地望着我:“这还没我高中大呢!”

刚刚开口想和他吐槽,就看到远远走过来的姑娘,似乎是霍秀秀,赶忙抓着吴邪的手腕,转身出了校门,“既然还没你高中大,我们就别看了,快去吃饭吧饿死了。”

吴邪倒是很顺从,一直被我抓着走,到了后来,我们两个人的手慢慢交握在一起。“你刚才在躲谁?”我转过头去看他,吴邪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看不出喜怒。

我索性不和他兜圈子,早晚都是要面对的事情,不如早些应对。“霍秀秀,你应该认识吧?”

“诶?你怎么……”

“她是我同学,也是我大学里唯一的朋友。她参加比赛的照片,你以为我看不出来是谁拍的?”

五道口没有天桥,过马路的时候,我把吴邪往身边拽了拽。

“这世界实在是太小了!”吴邪还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

我瞪他一眼:“所以你可千万别干什么坏事。”

“喂,解雨臣你脑子里天天想什么呢……”

“我想吃那个。”

“啥?”

吴邪被我突然间更改话题弄得不知所措,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那是在欧美汇一楼的一家哈根达斯,那些年哈根达斯还用着一个非常恶俗的广告词——虽然恶俗,但是相当管用——爱她,就带她吃哈根达斯。

吴邪“噗”一下笑出声来,抓着我的手向前走了一大步:“走,想吃几个球就吃几个球!”

当我们从店面里走出来,吴邪一手捂着心口,一手举着纸杯:“你不至于吧……”

我一时没绷住,边笑边说:“吴老师,你应该庆幸,这里一天只有八种口味而不是十八种!哈哈哈……”

可能是我笑得太过火,手里的纸杯没拿稳,本想举到吴邪眼前再气他一下,没想到手一滑,眼睁睁看着杯子连同那四个冰激凌球一起摔在了地上。

果然是得意不能忘形吗?我还在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之中没回过神儿来,就听到吴邪的笑声:“解雨臣,让你丫能,哈哈……”

我看着地上的哈根达斯也是哭笑不得,小心翼翼地用纸杯把尽量多的冰淇淋捡起来,丢进路边的垃圾桶。吴邪笑得一脸得意,故意在我面前吃了一大口:“那这四种口味我就不客气了!”

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纸杯,白了他一眼:“吴邪,你快离我三丈远!”

吴邪正笑得欢畅,点点头:“三丈可是十米,那我走了哈。对了,还有勺子也和我一起离你十米远……哎哟我去,哈哈哈……”

吴邪一边笑一边快走了两步,我也忍不住笑了出来:“你给我回来!”虽然嘴上这么说着,我还是走到了他身边,之后吴邪一路都围绕着这件事嘲笑我。

多年之后,我时常还会想起那天的事情。我在心里不是不知道它只是我人生之中小到不能再小的一个点,几乎没有重量。但是冥冥之中,我总觉得它与我之后的人生暗合。到底什么是命运?为什么我几十年的人生,分分合合,早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平凡午后就有了暗喻?求而不得,是谓宿命;放而不下,是谓宿命;我们相守、相恋或是诀别,亦是宿命。我知道人面对宿命,痛苦、迷茫、无能为力,去还是不甘心、不情愿、不想放手,纵然是痛断肝肠,怕也是甘之如饴。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01-03 22:22:00 +0800 CST  

假期过了,又懒洋洋熬过了半周,第一期《向先》正是进入筹划阶段,我的生日也到了。

2008年3月5号,我来到后海,顺着后海一直往里走,到了一个不起眼的拐角,看到一块木质的招牌,上面是纯黑的几个英文字母,FLOWER。

门口一个年轻的女人站在一个摇摇晃晃的小凳上,把两支娇艳欲滴的玫瑰别在了门框上。

我走上前去,她站在小凳上俯视我。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吴邪?”

阳光下,可以看出那个女人已经不再年轻,被粉底小心翼翼遮盖起来的眼角,隐隐可以看到微小的细纹,眼睛底下有常年熬夜留下的黑眼圈,五官虽然算得上标志,但是常年在风尘之中摸爬滚打让她看起来十分憔悴,并且带着些微戾气。

这大概就是解雨臣多次和我提及的女人:“江?”

她看自己猜对了人,脸上立即绽开了笑,从小凳上跳下来,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眉目含笑地说:“真不错,解语花眼光不错嘛。”

她笑起来,之前的那种戾气全无,反而像个未经世事的孩子。我下意识的问道:“解语花?”

她笑出声,说:“你们两个的反应还真像,人在江湖,哪能没个艺名啊?”

而我此时此刻想起的,却是他几年前在铃溪边上和我说过的一句话:“名花不解语,无情也动人。”这个名字绝不是个意外或者脱口而出,而是蓄谋已久。我却一步步走入名为解雨臣的泥沼而无法自拔,这样的陷落,最让我惊心的,是我的心甘情愿。

走进店里,傍晚昏黄的日落无边无涯的,从透明玻璃窗中照进来,洒在江和落日一样金黄色的头发上。她一面给我倒了一杯水,一面把放在吧台上的大把玫瑰抱进了办公室。

彼时的我不知道那玫瑰花背后的故事,或许还认为那是她美好爱情的见证。等到月余之后,我在《向先》上看到一篇署名为“江”的关于玫瑰花的故事,才在心底对这个女人和那些花朵有了隐隐猜测。后来《向先》年会上见到这个不算陌生的面孔,意料之外,却在心中早就做好了准备。再往后,那故事就太长了。


解雨臣来时,落日完全看不见了踪迹,不知是完全落了下去还是被高楼大厦遮住了身形,云和霞还猩红着脸,叆叇着永恒暧昧的游戏。解雨臣逆光走进来,在我身前站定。我刚想站起来,就被他按住了肩膀,他俯下身来,用脸蹭了蹭我的脸:“等我。”

只肌肤相交时那一刻的温暖,就可以让我不想深究那个名字和那句话的含义。解语花,无论是花能解人言,还是人能做花语,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情,我总还是要等他的。

解雨臣第一首歌是《牡丹亭外》。

你问我怕什么,怕不能遇见你。

是否你走过了我身边,恍恍惚惚一瞬间。

……

江走过来,暗淡的灯光下,她和我碰了一下杯,苍白的酒在光彩炫目的玻璃杯轻轻摇晃:“解语花今天格外认真呢。”

我笑笑,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是吗?这些年多谢你照顾他了,这一杯,我敬你。”

江也笑:“他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不过你既然过来了,还是早些别再让他唱了,这样的圈子,不好混。”

牡丹亭外雨纷纷,谁是归人说不准。

……

我们坐在吧台旁,看着有人来复去,来复来,醒复醉,醉复醉。我分不清自己是醒着还是醉了,也无法感知到时间的流动,似乎一切都静止了,又仿佛在飞速地流逝。解雨臣一直站在那里,缓慢又深情地唱着一些音符,我无法分辨,他到底唱了什么。歌曲一首一首过着,终于是最后一首了,beyond《喜欢你》。

我想我真的是醉了。

愿你此刻会可知,是我衷心地说声,喜欢你。

名花不解语,无情也动人。

昏暗灯光下的解雨臣穿着淡粉色的高支棉衬衫,已经有一些皱了。下面是一条磨砂白牛仔裤,右腿裤脚上有昨夜落下的雨滴。鞋子是几何图案的帆布鞋,可以看得出来右边磨损更重一些。没有其他的任何配饰,干净,清秀,眉头微锁,眼含深情,一如我六年前或者说八年前见他的样子。在铃溪的夏天,我们并肩走过溪边,听着风吟和蛙鸣。夜晚有星光和月光相伴,在我出租屋里,他轻轻亲吻我的眉间,我给他掖好被角,对他说晚安。

愿你此刻会可知,是我衷心的说声,喜欢你。

回到家中,解雨臣就着床头灯的光在看书,我则收了收邮件。看他拿着书许久也不翻一页,我心里好笑,就关了电脑放在一边,握住他的手:“怎么了?”

他也把书丢在床头柜上,一翻身便抱住了我,脑袋使劲在我的脖子间蹭了蹭,带起一阵薄荷洗发水的味道。

我放开他的手,继而搂住他的腰,隔着睡衣,似是还能摸到他的骨头。又来来回回抚过几遍:“你太瘦了,什么时候才能把你喂胖一点?”

他闷闷地笑了一声,喷出的热气打在我的脖子上。他犹不满足,又在我颈间咬了一口才作罢。

“你喜欢吗?”

“喜欢,特别喜欢。”回答了出来,我才想起,不知道他问的是什么,是喜欢他精心挑选和演唱的歌曲,还是喜欢他。不过这也没什么大碍,反正答案都是一样的。

我低下头去吻他。他也把手伸进我的睡衣里。他的手指有些凉,而在这略带凉意的手指的抚摸下,我的身体却是越来越烫。

对于这件事情,我们两个人虽不是经验丰富,但好歹是彼此的老师和学生,教学相长之下两个人都有些进步。我终于不感觉那么疼,或者说是在疼痛之中感到了那么些欢愉,稀薄而又真切。在高高低低的冲撞之间的隅隙,我睁开眼就可以觑见有晶莹剔透的汗珠挂在解雨臣的鬓角,而他半合着眼,神情陶醉并且虔诚。那种时刻,大概就是我最满足的时候了。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01-26 12:07:00 +0800 CST  
tbc
一路撒糖。小花表白。吴老板你也加油吧!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01-26 12:08:00 +0800 CST  

北京时间二十三点三十,我们没有坐地铁,而是从行人稀少的人行道上慢慢走。入了夜,不见了那些车水马龙,十车道的沥青路显得格外空旷,并且寂寞。路灯是昏黄色的,明晃晃的光从法国梧桐树的缝隙中落下来,在人行道上投下斑驳的阴影,随着风,明明灭灭。我一脚踩在光里,一脚跨进暗里。初夏的风带着绿意,不知疲倦地抚慰着我。

吴邪走在我前面,一言不发。我紧紧跟着他,也不知该说什么。

走了一个多小时,吴邪转过头来问我:“累了吧?我们坐地铁吧?”

我赶紧点点头,和他一起进了地铁站。

那一晚,我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高一寒假那个时候,父亲来到铃溪,打了我一顿。我逃出家里,觉得天大地大无处可去,唯一想到可以依靠的人是吴邪,却担心他不会接纳自己。而此时此刻的自己和那时并无任何不同,浑身是伤,带着与生俱来的机警和对人情冷漠的不信任,却依然期待一个避风的港湾。

回到家里,我洗完澡躺在床上,吴邪还没有睡,时间已经快两点。我知道他在等我一个解释,但千头万绪,欲有言,却不知从何言起。

吴邪看着我,目光格外冷冽。我的心蓦地一疼,叹了一口气,刚想开口,嘴唇就被吴邪覆上了,温暖又柔软。我吃惊极了,看着他,他闭着眼睛,睫毛在灯下显得格外长,在两颊上投下淡淡的暗影,随着他呼吸的起伏,一颤一颤的。他吻得格外投入,我立即回应他,越来越激烈,带着清醒的痛楚,和分明的温暖。他几乎是以吞噬的力度开发自己想要的领地,我的舌头先是疼痛,后来渐渐麻木。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吴邪,他在生气。

我伸手抚摸他的背,想对他表示安慰,但我很快就发现,那是徒劳。吴邪一下把我按倒在床上,虽然知道床足够柔软,那气势还是把我吓了一跳。接着,他毫不犹豫的开始解我的睡衣扣子。见他这样,我也迅速地把他的睡衣脱了下来。

空气有些凉,在吴邪的抚摸下又迅速变得滚烫。

吴邪的吻细细碎碎地落下来,顺着耳边,到颈侧,每一个吻力道都很重,时间也足够长。我不能想象自己的脖子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可能是见我胡思乱想,吴邪重重在我胸前咬了一口。他的气息渐渐不稳,抓着我的手也慢慢松了下来。

我抱住他,转了个身,换了一个侧卧的姿势。吴邪终于从我的胸前抬起头来,看着我。他的眼睛带着一层迷蒙的雾气,刚才那股凌厉的气势终于是消下去了。我按着他的头,和他额头相抵,说:“听我解释。”

吴邪大口喘着气,和我呼出的气息交错在一起,在彼此的脸上打个圈,又一圈。有两三秒中静默的时间,吴邪又吻上我。

显然,他还不想听。我只能顺着他的意思,用手顺着他的脊背往下摸,一直到那个隐秘的地方。吴邪轻轻颤了一下,身子往后撤,似是在抗拒。

我一惊,赶忙和他分开,问他:“你不愿吗?”

吴邪缓慢地摇了摇头,主动用双腿环上了我的腰。尽管这样,我还是察觉到,吴邪的状态并不好。前戏做了许久,他也不见得可以接纳我。

我掀掉被子,往下撤了撤,含住了吴邪的它。

吴邪立即要坐起身来,一边用手推我,一边说:“你不用这样!”声音里透着震惊。我握住吴邪的手,从我的肩上拿开,又换了一个十指交握的手势。见我这样,吴邪大概是知道我的心意,也不再拒绝,重新躺了回去。

我一直知道吴邪不愿让我这样,所以也从来没有尝试过。没有任何经验,就凭借想象之中应该做的,或舔或吸,最终,吴邪在我口中释放了出来。

之后吴邪果然放松了很多,他的脸呈现一种情欲之后的潮红,眉头微蹙,双唇轻张,我情不自禁地吻他,最终也在一下一下的冲撞之后释放了。

事后,吴邪趴在我的颈窝里,我抱着他,对他说:“对不起……”

吴邪又往我身前蹭了蹭,哭笑不得的说道:“解雨臣,你想咬死我吗?!”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01-29 22:34:00 +0800 CST  
tbc
爱护楼主,人人有责。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01-29 22:34:00 +0800 CST  
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该吃土的吃土,该蹲坑的蹲坑,该剁手的剁手,该是单身狗的还是单身狗啊!爱你萌的我。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02-07 23:28:00 +0800 CST  
大家点进来发现是伪更,一定会杀了我【。
再说一万句抱歉也没用,但是我真的很抱歉。
本科毕业,目前研究僧在读,真的是太累了。我无法保证可以像之前一样周更,能保证的极限是月更,但无论怎么样,我真的不会弃坑的。
讲真,我不更《朝花》的半年里,第一是想先写了《陈酿》的番外,第二是爬到了别家写了不少,但最重要的是,因为当时年少轻狂,我之后的大纲写的及其宏大以及……扯淡【。我想改,却不知如何是好。
至今已经不想按照原来的思路写,之前埋下的种种伏笔不知是否还会有用。
大家看到的,将会是一个非常平淡而温馨的故事。
祝大家生活快乐,11月份之前,新的一更会和你们见面。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6-10-15 20:44:00 +0800 CST  
二十一、【吴邪】【溪云初起】

平静的日子没有波澜,我总以为时间就会这么过,却忘记了这世上还有太多出乎意料。我忘记了在满川风雨来临之前,总有似乎长的看不到头的夕阳和云翳,而这些美好,恰恰是最短暂的事。

我什么都没问,而解雨臣什么都不说。我不会怀疑他,做了出卖灵魂或者身体的事情,只是知道他受了苦。他的眼神倔强而隐忍,如同一头成年雄鹿,即使受伤,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高傲和尊贵。这样的他,受的苦我无法分担,能做的只有默默陪伴。

过了不多久,他便再也不去FLOWER了。

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把这个决定告诉我。只是在我加班之后的每一个深夜,回到家里,都有一盏灯火等着我,那盏灯火底下,是一个瘦削而坚定的身影,昏黄的灯光里,也显出些莫名的温情来。

我是这样慢慢发觉他不再去FLOWER了的。我问起来,他只说钱已经赚够了,不想再让我担心。

他的眼神躲躲闪闪的,我猜测他一直有事瞒着我。几乎是控制不住地,我问他:“到底怎么了,你告诉我。”

解雨臣摇摇头,只是说等他考虑好了自然会告诉我,让我不要多想。

我知道对话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即使我再追问下去,他也不会告诉我自己在苦心考虑些什么事情。从他坚定的眼神里,那种并无迷茫只是犹豫的眼神之中,我该如何告诉他,那个答案一直都在。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什么,只是还没有想好应该如何告诉我。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总是考虑太多别人的感受,害怕伤害到我。

其实那个决定只要对他有利,无论如何,我都是支持的。

他告诉我他想出国的时候,恰逢《向先》第一期杂志出刊了。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他有意选择的时机,经过一个半月不眠不休的准备,《向先》如同从母体中分娩而出的婴孩,隆重地降临人世。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她的母亲,也是她的父亲,即有怀胎十月的辛苦,也有一朝得子的狂喜。

《向先》上市第一天,卖出了五千册。整个杂志社为之沸腾。庆功宴上,就连张起灵也和大家喝了起来,场面一度失控。胖子甚至拿着酒抱着我呜呜的哭了,一边在我身上擦鼻涕一边说:“老子的儿子可真他娘的有出息!”我被他弄得啼笑皆非,但也是从内而外的高兴起来。

喝多了酒,就觉得轻松和燥热,满心的话都想往外说。一行人拉拉扯扯,回到家里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我拉开门,意料之外的,那个灯光下的剪影竟然还在。

“这么晚了,你怎么……”

解雨臣看起来也非常开心,笑着蹬蹬蹬跑过来,接下我手里的包:“知道今天是你的大日子,”他大概是闻到了我一身酒味,眉头皱了起来,“快去洗澡。”推着我进了浴室。

我洗完澡,走进卧室里,他还在聚精会神的读着什么。走近了我一眼就看了出来,因为这本书我实在是太熟了,从里到外我不知看过多少遍,那是今天刚刚发售的《向先》。

他抚摸着为了追求质感而故意弄皱了的封皮,那个封皮上有一尊维纳斯的雕像。这一期的主题叫做“维纳斯之美”,意喻不完美之美,是张起灵钦定的,希望在最好的开端上就给自己留下退路。

我坐在他身边,拉开被子躺了进去,时间已经很晚了,又喝过了酒,眼皮不住地打颤。解雨臣的兴致却很好,他凑在我身边,问我:“这些都是你设计的?”声音里藏不住那些清凌凌的笑意。

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意识已经很模糊了,下一秒就会睡着。但他却怎么样也不想让我睡,和我没话找话。

“你觉不觉得,这一篇文章就是江写的?”说着,他把杂志翻到某一页,拿到我眼前让我看。

其实他根本不必放的这么近,他一提起来我就知道他说的是哪一篇了。因为那一篇文章的作者,她的笔名只有一个单字:江。

看到这个笔名时我还不觉得什么,真正让我产生联想的是其内容。说起来那真是一篇无聊的文章,不过是一直重复。讲了一个无论是哪一方面都很普通的女孩子,从没有谈过恋爱,却一心向往真正的爱情,向往新鲜玫瑰的热烈芬芳。文章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写她上班下班,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以及每天买给自己一束玫瑰,并且扔掉昨天的毫不心痛。在这样的重复中她小心翼翼地期待着真的有人送她一捧玫瑰。这一切被打破了:有一个男人实现了她的愿望,给了她一束花,她异常珍惜,妥善照料。但自然规律无法违抗,两周后,那束玫瑰还是不可抑制地枯萎下去。那个女孩绝望之下,认为世间没有永恒的爱,抱着枯萎的花死在了自家浴缸里。文章最后是一个超现实的结局,女孩割腕流出的鲜血,使枯萎的花瓣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我迷迷糊糊地想起了这篇文章的内容,并在心里认真分析这个江就是那个江的可能性,越想越觉得脑子是一团乱麻,就在我彻底闭上眼沉入睡眠之时,解雨臣轻柔的声音却以石破天惊的态势撞入我的耳朵里。

“邪,我要出国了。”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过来。我躺着,解雨臣坐着,床头灯暖黄色的光打在他身上,这让他看起来精致到近乎不真实。也让他说出口的话更加残忍。

“你要去哪里?”

“英国,国王学院。”

我默然。这是我没有想到的好学校和好机会,在我听到消息的瞬间,就知道解雨臣是不可能放弃的,即使他要放弃,我也会劝他紧紧抓住。他不和我商量,用如此公事公办的语气通知我。我心里清楚,他这是不想让我为难,也不想再次让我说出离别的话语。即使我会怨他,他也希望残忍的那个是自己。

想到这一层,我的心柔软成一潭湖水。解雨臣的话则如同一片秋叶,轻轻飘飘的,美丽并且脆弱。那片秋叶落在湖里,便荡开一圈一圈的涟漪,四散开去。

四周静悄悄的,我和他都没有说话。在某些时候,沉默要远远强于苍白的交流。如此沉默,与我们来说已经太多了,从他的高中时代开始,我们就能心照不宣的理解彼此。我知道他的种种思量,只是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消息。我才刚从铃溪来到这里,他就要远走英国了,这使得我的焦虑和选择看似都失去了意义。

又过了一会儿,已经有熹微的晨光从窗帘外隐隐透出来了。我才问:“你什么时候走,呆多久?”

他终于关死了台灯,躺进被窝里,一瞬间我看不清他的眉目,那温柔又残忍的感觉好歹消散了。他抱着我,声音闷闷地:“大四毕业走,要呆两年。”

那语气,活像个做了错事等待受罚的小学生。

我听了,反而觉得倒像是我欺负了他。想到这里,忍不住笑起来。见我笑了,他才长长出了一口气,对我说:对不起。

我把他抱进怀里,什么都没有说。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不会怪他。

时间又不慌不忙过了几个月,离他出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心里不舍,又不能说出口,想来想去决定送他一部手机,即作为他出国继续深造的礼物,又可以让我随时联系上他。

2008年底,是智能机刚刚兴起的日子。可以上网,可以QQ聊天。我和他都新奇的不得了,尤其是他,之前一直过得节俭,甚至都没有手机。我在带他去商场之前已经做好了功课,选择了那些年非常流行的一款机子:诺基亚N72。我知道他一定喜欢,而事实果然如此,他对粉色的那一款几乎是爱不释手,没有任何犹豫就买了下来。这还不够,面对同款黑色,他一定要买给我,还说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送给我过任何东西。于是,我们两个在售货员异样的眼光中,给彼此付了钱,拿着情侣款的手机,开开心心离开了。

tbc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7-02-14 21:50:00 +0800 CST  
回复更新,按照原定计划不变。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不离不弃,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不知道能不能找回当时的感觉(毕竟当时比较做作),总之总之,我会继续努力的。
谢谢大家啦!

楼主 叶慢水  发布于 2017-02-14 21:53:00 +0800 CST  

楼主:叶慢水

字数:21810

发表时间:2015-05-17 07:4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10-15 17:25:30 +0800 CST

评论数:177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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