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认知

首先我们认知的事物都是通过时间与空间或者说空间,因为时间即空间。呈现给我们的。也就是说空间是我们的认知形式,而只有被我们的认知形式接受接收与处理才能被我们感知与理解。而我们又是一些感知的集合体,但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即一辆车不等于一推零件,而且车与零件同时存在。而我们这个感知集合体,也就是个体。有了感知,随后有了经验。这已经降到个人层面。有了经验便可以已知推未知,也就是拓展。但任何超出经验的知识都有一定的错误率。其次没有完全的穷举也没有完全的答案,只是概率性的答案。即便牛顿力学到了微观也没有量子力学准确,到了宏观也没有相当论准确。而所谓的因果律,就更不值一提了。因为啥用没有毫无深度可言,纯属事后诸葛亮。问你怎么个因,怎么个果,也就是因为睡醒了所以起床了这个果。也就是是能解答类似问题。不过和废话也没啥区别。还有就是事后诸葛亮,发生了才又跟着说这个因那个果。别人证实了又跟着说对了,别人证伪了,又跟着说错了。时代发展到那跟着编到那。还有其说法五花八门。一个问题能说出一千个答案,只会证明了一个与事实挂点边的都可拿来吹了。反观其错误的地方完全不成比例,只好跟着圆谎。从这一点上来说,再提出什么莫名其妙的概念,可以置之不理了。毕竟编造比搞懂容易吗,而且它的概念还是特指,你上哪猜去。回到主题,世界起步都是混沌系统了,因果这个说辞基本等于废话了。即便退一万步来讲,你连证明都证明不了。因为你只能证明前者发生在后者之前,有个时间次序而已。再退一万步来讲,证明了也于尔等没有关系。因为尔等已经拿因果编造了很多很多概念出来了。而且现编现造还错了一大推。再退一万步来说,这概念也不是尔等发明出来的啊。简单再说一下即,空间只是外感官的一切现象的形式,亦是使我们的外直观成为可能的主观条件。那么主体被对象的接受性也就先于这个客体的一切直观。即不是我们不能如实的认知反应认知对象,而是认知的对象符合我们的认知能力。所以我们的认知形式与认知能力已经设下了层层壁垒与限制。而尔等所吹的认知之外的事,实则仍未脱离认知形式。因为你本身就是一种认知形式。。先说这么多吧。

楼主 上古公子无邪  发布于 2018-11-26 06:21:00 +0800 CST  
声明一下,此贴乃学术探讨。胡言乱语者一律删除。当然一般我是不会删除的。另外尔等爱咋信咋信去,不要妨碍不信的人。其次这概念压根就不是尔等发明的,所以莫要装❌。

楼主 上古公子无邪  发布于 2018-11-26 06:24:00 +0800 CST  
另外狒脱本人也就是一个缘起论啊。后面什么五花八门的概念都搞出来了。尔等觉得好玩,就接着编造吧。反正我是不信,因为信了也没用。

楼主 上古公子无邪  发布于 2018-11-26 06:27:00 +0800 CST  
再提什么破概念。我就三个字:你猜呢?。你也猜去吧,反正我就说你猜的不对。

楼主 上古公子无邪  发布于 2018-11-26 06:35:00 +0800 CST  
或者另外三个字:不可说。或者再来三个字:不可言。或者四个字:一说就错 。然后再念一句口号。OK了

楼主 上古公子无邪  发布于 2018-11-26 06:38:00 +0800 CST  
再简单点来说。我就是不信,而且还能说出一大推不信的理由。

楼主 上古公子无邪  发布于 2018-11-26 06:53:00 +0800 CST  
再回答你一个吧。所谓的消除空间。是人进入一种状态。类似于听纯音乐产生了情感共鸣。这个西方教派也有。

楼主 上古公子无邪  发布于 2018-11-26 13:20:00 +0800 CST  

楼主:上古公子无邪

字数:1174

发表时间:2018-11-26 14:2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1-30 15:24:36 +0800 CST

评论数:1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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