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多繁
“熏”“燻”的用法區分不嚴格。但是作爲一種烹飪方法,多用“燻”字,如“燻肉”“燻魚”“燻鴨”。另外,“滷蛋”、“滷牛肉”、“滷豆腐”一類作“滷”不作“鹵”,但其他(如“卤素”的“卤”)作“鹵”。
“圖書舘”和“飯館”的“馆”:
應該說,“舘”是異體字。“館”是“舘”的正體,《說文解字》中只有“館”,指客舍。大概本來客舍是食宿之處,而後來突出了“宿”的因素,便把“食”旁拿掉,換作“舍”。
應該說,“舘”是異體字。“館”是“舘”的正體,《說文解字》中只有“館”,指客舍。大概本來客舍是食宿之處,而後來突出了“宿”的因素,便把“食”旁拿掉,換作“舍”。
“于”、“於”多数情况相通,但“于”并不能代替“於”的全部意义,於亦是姓,不同于于姓。“於”字有三种读音,即yú(于)、wū(呜)、yū(迂);“於”字读wū(呜)、yū(迂)两种读音时,仍作“於”不能略写为“于”,如见于先秦文献的“於戏”、“於菟”、樊於期等。“于”在一般意向可通“於”,但不乏特殊的独有意向,如“于”作为姓氏和作为动词词头“黄鸟于飞”、“凤凰于飞”,不通“於”。
从1955年一直到1993年,“鎔”字都是没有合法地位的“黑户口”,终于,1993年9月3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字应用管理司作了《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异体字必须是同音同义的,只是字形不同。‘鎔’字有‘熔化’、‘铸造’、‘铸器的模型’等几个义项,在这些义项中只有‘熔化’这一义项‘鎔’、‘熔’意义完全相同,‘鎔’是‘熔’的异体字。‘鎔’字的另外几个义项是‘熔’所不具备的,因此,当人名用字中‘鎔’表示‘熔化’以外的意思时,‘鎔’不是‘熔’的异体字,可继续使用,并按偏旁类推简化原则,‘鎔’字应作‘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