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零星的,关于文字的知识
近日貼吧發生的事,雖然沒問,也知道一二了。說件以前經歷過的事。
在貼吧我經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幫別人考釋文字。有一次,一個人發了許多貼,我一一幫其考釋。後來有吧友問他是做什麼工作的,有那麼多要問。他說是給畫廊做文字考釋工作的。
於是,就是白白利用我的勞動,讓他獲利。更可氣的是,那是他的本職工作。
在貼吧我經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幫別人考釋文字。有一次,一個人發了許多貼,我一一幫其考釋。後來有吧友問他是做什麼工作的,有那麼多要問。他說是給畫廊做文字考釋工作的。
於是,就是白白利用我的勞動,讓他獲利。更可氣的是,那是他的本職工作。
或許有人說,識字還不容易,看一眼就知道,算什麼勞動。
不,不是這樣。有的字需要翻閱許多書籍查證。並且在此之前,學習古文字也付出了更為巨大的勞動,否則,別說一眼,萬眼也看不出來。
不,不是這樣。有的字需要翻閱許多書籍查證。並且在此之前,學習古文字也付出了更為巨大的勞動,否則,別說一眼,萬眼也看不出來。
花:
圖1爲花字之篆體。加艸則爲華字。
實則二篆均是一字。華是花的本字。後華用作光華之華。花是六朝後產生的後起字用以表示華的本義。
若只以圖1為花,圖2為華,也是不該。
圖1爲花字之篆體。加艸則爲華字。
實則二篆均是一字。華是花的本字。後華用作光華之華。花是六朝後產生的後起字用以表示華的本義。
若只以圖1為花,圖2為華,也是不該。
花:
自唐後始有人以花爲姓。故北朝之木蘭詩中木蘭絕不姓花。又有姓華者。二姓不同。
刻姓名章,遇花姓竊以爲徑作卡艸下化卽可,若作487樓之字形,無論何者,皆誤,與華相溷。
自唐後始有人以花爲姓。故北朝之木蘭詩中木蘭絕不姓花。又有姓華者。二姓不同。
刻姓名章,遇花姓竊以爲徑作卡艸下化卽可,若作487樓之字形,無論何者,皆誤,與華相溷。
矢溺:
莊子曰,道在矢溺。矢,通屎。屎爲後起俗字,說文本字在艸部,不知諸位能否找到?
溺,通尿。溺本義爲水名,卽弱水。溺又有淹沒義,其本字爲㲻。
莊子曰,道在矢溺。矢,通屎。屎爲後起俗字,說文本字在艸部,不知諸位能否找到?
溺,通尿。溺本義爲水名,卽弱水。溺又有淹沒義,其本字爲㲻。
嘗覩一印印文曰某在斯,釋文曰梅在斯,誤矣。問諸人曰何爲不可釋作梅在斯,於文義亦可通。諸答者皆無可觀。但云某在斯語出論語卽可。故余曰,爲篆書篆刻者,非徒有手上之技足矣。
此方印文曰真水無香。此香字寫法亦見於《六書通》。或問:此字字形與香字相去甚遠,與香何涉?答曰:此乃皀字也。說文:皀,榖之馨香也,讀若香。廣韻音許良切。故其然也。
賈長慶寫過篇《對於姓名回文印釋讀的看法》的文章,關於單名可以用回文的,文章舉了漢印中“張捐之印”這個例子,並論述其理由,詳見鏈接:
http://www.doc88.com/p-2681209397410.html
以至於有的人據此認為單名可以用回文。但是殊不知“張捐之印”不是單名,而是雙名,對其論述的理由反駁如下:
一,王莽詔禁二名,但本身王莽托古改制,不得民心。無論詔前詔後,兩漢雙名者常見。二,公羊傳雖在漢初寫定,但早已口耳相傳數百年,上面所記並非漢代情況。禮記曰“二名不偏諱”,因此古早有二名,並不失禮。同時西漢時研讀《公羊春秋》的有顏安樂、嚴彭祖等人,卽是雙名。連研讀《公羊春秋》的人都不遵守上面的記載,何況其他人,三,西泠印社兩銅印物主並不能證明是同一個人。四,顏師古注《漢書·司馬相如傳》所引的不是張捐,而是《廣雅》作者張揖,作者眼誤。並且即使是張捐,也不能證明和“張捐之印”是同一個人。
總之,文章所舉的例子和證據並不能夠證明“張捐之印”是單名,因此也就不能證明單名可以用回文。並且,漢代人名雙名也是常見,兩漢書列傳比比皆是。名為某之的十分常見,且第一個字基本都是動詞,例如暴勝之,賈捐之。
另外吧友 梃与刃又列舉了“牛勝之印”、“侯勝之印”兩方回文印,也都是雙名。
所以:
單名不能用回文,尤其是印文是某某之印、某某信印,因為會把之字和信字當作是名。
雙名,名叫某之者,如張捐之、蕭望之、王羲之,印文必須是回文,這樣雙名才會連在一起。如果不作回文,那麼會被誤讀為單名。
http://www.doc88.com/p-2681209397410.html
以至於有的人據此認為單名可以用回文。但是殊不知“張捐之印”不是單名,而是雙名,對其論述的理由反駁如下:
一,王莽詔禁二名,但本身王莽托古改制,不得民心。無論詔前詔後,兩漢雙名者常見。二,公羊傳雖在漢初寫定,但早已口耳相傳數百年,上面所記並非漢代情況。禮記曰“二名不偏諱”,因此古早有二名,並不失禮。同時西漢時研讀《公羊春秋》的有顏安樂、嚴彭祖等人,卽是雙名。連研讀《公羊春秋》的人都不遵守上面的記載,何況其他人,三,西泠印社兩銅印物主並不能證明是同一個人。四,顏師古注《漢書·司馬相如傳》所引的不是張捐,而是《廣雅》作者張揖,作者眼誤。並且即使是張捐,也不能證明和“張捐之印”是同一個人。
總之,文章所舉的例子和證據並不能夠證明“張捐之印”是單名,因此也就不能證明單名可以用回文。並且,漢代人名雙名也是常見,兩漢書列傳比比皆是。名為某之的十分常見,且第一個字基本都是動詞,例如暴勝之,賈捐之。
另外吧友 梃与刃又列舉了“牛勝之印”、“侯勝之印”兩方回文印,也都是雙名。
所以:
單名不能用回文,尤其是印文是某某之印、某某信印,因為會把之字和信字當作是名。
雙名,名叫某之者,如張捐之、蕭望之、王羲之,印文必須是回文,這樣雙名才會連在一起。如果不作回文,那麼會被誤讀為單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