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我儿谢德月在贵州六盘水被醉酒青年无辜杀害!

情况材料
本人周莉,女,出生于1975年10月24日,出生地:贵州省六枝特区岩脚镇五村二组,身份证号:520203197510243568。联系电话:13698595488;我在此声明以下内容完全属实,我希望各位网名能够帮助我将此事件扩散,让各个媒体关注此事,还我儿死得瞑目!在此跪求各位网名帮助我这位年过半百的丧子母亲!
2013年8月9日凌晨12点左右,我儿谢德月(出生于1997年4月初四,出生地:贵州六盘水水城县 场坝)当日我儿与几个同学聚会去吃宵夜,但是他们还没有走进餐馆店里面,在官厅路口就被被一群(共有15—20人)已经喝醉酒的青少年殴打导致身体受重伤,和我儿子一起去的几个同学受伤的受伤跑开了!我儿在逃跑的过程中摔倒在地,就被那群醉酒青少年持刀将他杀害,但当时都没有将我儿的性命夺去,我儿的生命体征还未消失,当时围观的百姓已经及时报警,当地警察赶到现场后围观的请求警察先将我儿送去医院抢救,而已经赶到现场的荷城派出所车牌为1111警车及凉都特巡1015、1025警车,共几十个警察,警察却无动于衷,不及时受害者送往医院抢救,围观百姓将我儿台上他们的警车上,但这些无情的警察眼看着我已经受重伤儿子他们却逼着百姓又把我儿从车上台到地上躺着,说他们没有车钥匙,他们不送,等120的车子来,在此期间有百姓还与我儿对话叫我儿挺住,我儿都还“嗯”回答了百姓;
另外要说的是在案发现场路口不足30米就有一个凉都特刑警察的警署岗位亭,事件发生时是一群人在追打,声音惊动了旁边个高楼住户,现场行为及其暴力,在发生这样暴力残忍的组织性斗殴,做为人民警察为何不及时走出警署亭将其制止及抓获,并且他们在警卫室的警务人员没有报警,报警的都是现场的百姓,一位好心的大姐,30米距离,做为各方面都经过严格培训,感知敏捷的人民警察难道都惊动了高楼住户,他们却没有听到吗?他们在警署亭里干什么?他们的职责在哪里?当斗殴的人都散了,我儿的朋友抓住了其中两个参与斗殴的犯罪嫌疑人交给已经赶到现场的警察,当时那个警察就当场把这个犯罪嫌疑人放走了,他们是否对这个嫌疑人做了笔录?笔录在哪里?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做到了一个警察应尽的职责;
更让人不可理解不可原谅的是在身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民警察在面对群众的苦苦哀求依然如此冷血无情,做为普通百姓在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要实施救助行为的特定义务下都能够出手相救的;然而身负必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定义务的人民警察,在面对该事件的所有猥琐表现,做为受害者母亲的我是否有权利追究警察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给予帮助,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救。
回到案件本身,我儿子当时的生命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已经如此明显的处于公民人身生命安全危难情形,而警察有立即救助的特定义务,车牌为1111的警车民警及离案发现场不及30米的岗亭民警的冷血行为,已经违反了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而且他们也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属于刑法不当的行为,简直就是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方面呈现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利益遭到惨痛损失;
而事件发生的时间正离当地举行“旅游开发大会”时间很近,当地机关领导担心我们家属闹事让此事影响到此次活动,就当面承诺说等旅发大会结束了就给我们家属一个交代,但是事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公安领导一直都在敷衍了事的处理此事,他们也亲口承认了他们在事发当时没有将伤者进行救护,也默认了没有没有制止一切斗殴行为,但是却说他们没有错,他们没有责任,在此我想问那他们的责任是什么?就是看着公民进行殴打残杀而视而不见?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此案件中应当追究相关民警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对受害者家属应当有相应的刑事赔偿。
现在警察也没有极力将此案件进行侦查,也没有去收索线索抓犯罪人,而是我们家属去问他们都一再推迟,敷衍,到现在也没有给明确的答复。
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只是一个丧子的孤独母亲,我没有能力与政府机关对抗,只能自己忍受丧子的悲痛,但是我不服气,我儿子是被误杀的,我儿子没有也这群人 结仇,是那群醉酒的青年凭借酒精作怪将我儿子打成重伤,而却又让无情的中国人民警察葬送了我儿子最后的生命迹象。
我想,在此希望各位看到此文的网名及各个媒体朋友帮帮我,帮帮我一起给我年仅16岁就被夺去性命的儿子一个公道!!!
在此我想声明:我儿子没有与这群人结仇,我们是生活在水城,而这群杀人凶手不是当地的,我儿子都没有去过,更不可能认识这群杀人犯!
我们家住的地方离案发现场比较近,几个同学一起去吃个宵夜,并没有与任何人发生争执,他们看到对方走出来就说要打他们,他们都不认识以为不是说他们就没有管,但是这群醉酒青年就开始动手了,我儿子他们就开始跑了,几个同学中我儿子稍稍胖了点在逃跑的过程摔倒在地,就被这群醉酒青年拳打脚踢,其中还有人持有刀具!将我儿子打成重伤!
案件事后我们家属找到政府机关部门,他们自己亲口承认了他们的警务人员在案发当时没有救助我儿子,岗亭的特刑人员也没有制止现场暴力斗殴的一切犯罪行为,但是他们给我们家属的答复竟然是他们在此案件中没有任何过错,只是说没有制止是因为他们的警务人员没有看见!可是我在此想试问,30米不到的距离,他们没有看到,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吗?他们的警务人员都是残疾聋哑人吗?当时现场斗殴的是15—20人之多,高楼住户都惊动了,难道他们就真的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吗?而在现场的一位大姐跑到他们面前去喊他们快点去的时候他们为何还慢吞吞的走过去?在现场我儿子的同学抓到参与斗殴的两个人交给现场的警务人员,为何他们不进行任何质问就把这两个人放跑了?为什么不先扣留下来录笔供?也不在现场收集任何资料?
如果我是我儿子和这群人有结仇人家来报仇我都没有这样无法接受,可是我儿子一起的同学都说不认识这群人,只是大家一起去吃宵夜而已,而且警察调查了耶说这群人不是当地的!那我儿子就是被误杀的!为何警察都不进行救护工作?不及时报警?还把嫌疑人放走了?
我只是一个母亲,儿子是我们全家16年一分一秒养大的,我没有办法将此事就此被埋没了,我没有那么慷慨,我只是一位普通母亲,我不是圣人!这样的事情我无法原谅任何参与斗殴者及任何对此案件视而不见的所有警务人员;我要的只是事实的真相,我也要要求警察把所有参与斗殴的杀人犯全部绳之以法,还我儿子一个公道,让我儿子死得瞑目,安息!也要求警务人员机关单位在他们玩忽职守的行为做合理的刑事责任赔偿!
希望看到的各位网名及各个媒体记者帮帮我将此事曝光,让政府机关关注此案件,尽快抓住在逃凶手!我们没有关系也没有能力和政府机关对抗,只能通过网络引起媒体关注报到此案件!给我们受害家属一个明确的交代!
谢谢给位好心的网民!谢谢大家!


受害者谢德月母亲 周 莉
2014年6月26日





















楼主 idlyMadman  发布于 2014-06-26 15:34:00 +0800 CST  

楼主:idlyMadman

字数:2824

发表时间:2014-06-26 23:3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24 09:01:53 +0800 CST

评论数:22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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