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溪苑】【原创】墨尽何必惜(古风,父子)
十六.
“吱吱吱吱~”(我去拿其他东西喽,你要好好吃东西)
莫惜笑着点头,苍白的面孔上挂满了凄然。
看着小老鼠肥胖的身体扭出空荡荡的居室里明晃晃的洞。烤肉烧焦了的味道随同肉香味从满布的灰尘下钻出,飘进莫惜的鼻孔里。
一身的伤痛还叫嚣着疼。
胃里抽搐着。
酸汁布满了口腔。他黯然。珍而重之的收起那块黑黑的烤肉。
他突然觉得好冷。
额头滚烫的可怕。
头好沉,晕晕呼呼的,眼前模糊一片,世界好像都在不停的旋转。
瘫软,如同一滩烂泥。
是以,敏锐如他,亦不曾发觉,门外,滴滴答答的流水声。
那,是莫存情的血液。鲜红的,滚烫的,和他一模一样的血液。
碎木茬深深扎进保养的很好的手里。血,淋淋沥沥的流淌,他却浑然未觉。一双眼,紧紧盯着屋里无奈又无辜的可怜少年,一双眉,促得厉害。
“去厨房,做一碗蔬菜瘦肉粥,不必太稠,不可油腻。”
他吩咐,声音之沙哑,足以令他自己感到害怕。
突然,梦醒了似的,发疯般抓住一旁晕头转向的小厮,压低了声音嘶吼着:“愣着干什么!没长眼睛没看见大少爷伤得严重需要救治吗?还不进宫去请御医?”
“是是是,小的愚钝,小的这就去办。”
连声不迭的答应着,小厮也是一头雾水。大少爷?不过是个名存实亡的连个奴才都不如的下人罢了。从前比这惨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过,怎么不见王爷如此上心?但凡王爷对大少爷还有一丝怜惜,大少爷这些年也不必过的这般辛苦。
当然,这些话,是断然没法说出口的。只能在心头默念:大少爷翻身了。王府,怕是要变天了。
“吱吱吱吱~”(我去拿其他东西喽,你要好好吃东西)
莫惜笑着点头,苍白的面孔上挂满了凄然。
看着小老鼠肥胖的身体扭出空荡荡的居室里明晃晃的洞。烤肉烧焦了的味道随同肉香味从满布的灰尘下钻出,飘进莫惜的鼻孔里。
一身的伤痛还叫嚣着疼。
胃里抽搐着。
酸汁布满了口腔。他黯然。珍而重之的收起那块黑黑的烤肉。
他突然觉得好冷。
额头滚烫的可怕。
头好沉,晕晕呼呼的,眼前模糊一片,世界好像都在不停的旋转。
瘫软,如同一滩烂泥。
是以,敏锐如他,亦不曾发觉,门外,滴滴答答的流水声。
那,是莫存情的血液。鲜红的,滚烫的,和他一模一样的血液。
碎木茬深深扎进保养的很好的手里。血,淋淋沥沥的流淌,他却浑然未觉。一双眼,紧紧盯着屋里无奈又无辜的可怜少年,一双眉,促得厉害。
“去厨房,做一碗蔬菜瘦肉粥,不必太稠,不可油腻。”
他吩咐,声音之沙哑,足以令他自己感到害怕。
突然,梦醒了似的,发疯般抓住一旁晕头转向的小厮,压低了声音嘶吼着:“愣着干什么!没长眼睛没看见大少爷伤得严重需要救治吗?还不进宫去请御医?”
“是是是,小的愚钝,小的这就去办。”
连声不迭的答应着,小厮也是一头雾水。大少爷?不过是个名存实亡的连个奴才都不如的下人罢了。从前比这惨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过,怎么不见王爷如此上心?但凡王爷对大少爷还有一丝怜惜,大少爷这些年也不必过的这般辛苦。
当然,这些话,是断然没法说出口的。只能在心头默念:大少爷翻身了。王府,怕是要变天了。
虽然说好8月1号以后再更,但是这里的小伙伴们如此支持本公子,本公子偷偷做了一个决定:今晚22:00之前,只要有20以上小伙伴回复:公子最帅。本公子就熬夜更文!!!!
十七.
身后的伤,叫嚣着疼。恍恍惚惚中,他好像又看到,当年的影子。
那时的父亲,高大,却不冷漠。他的手,温暖而厚实。
自己好像一只长不大的小奶猫,幸福的依偎着那宽阔的胸膛,亲昵的蹭着那只并不太柔和的手。
缓缓的,缓缓的。
自己的笑容是那么甜,甜得仿佛是融进了全世界。
少年的眼,紧紧的闭着,牙齿却在无意识中上下搓捻。
好甜。
那味道,顺着口腔,流到心尖儿去了。真甜,真好。
笑容不见了。眉头蹙起来了。
莫念啊莫念,那时的你,还真是不听话呢。
爹爹说过多少次,不准吃糖,你偏偏不听,如今,悔了吧?!
是啊,悔了。
如果不曾沉溺于甜蜜,那么堕入苦海时大抵也不会这么难熬。
但好在,都习惯了。
正如同那时生活在蜜罐里却不懂得珍惜,如今的他,纵使遍体鳞伤,也早已可以微笑着独自舔舐。
再不会,奢求可笑的亲情,盼望遥远的怜惜。
那么为什么,在王爷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的心跳,会漏了一拍呢?是激动吗?
明明说好的,不在乎了啊……
真的,不在乎吗?
心中最后的执著,真的说放下,就能放下吗?
那么,墨念昔又该如何解释?
圣殿逍遥十二少。
七哥火奕公子曾问他,问什么叫自己墨念昔。自己是怎样回答的来着?
哦,忘却前尘,莫念往昔。
可笑,他的心里,明明不是这样想的。
他姓莫,永远都不会更改他的姓氏。念昔,念昔!
他到底,还是放不下的。
放不下,昙花一样的往昔。
七哥的笑,又一次清晰的浮现在眼前。“墨儿,七哥尊重你的选择,也不会干扰你的生活。若是有朝一日累了乏了悔了,便来找七哥。若是……那就莫怪七哥不再依你,便是抢,也要抢回你的尸体,让你那个王爷爹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日日夜夜健健康康的活在永无休止的梦魇当中,体味那种万蚁噬心却又束手无策生不如死的痛苦滋味。”
那时的他,笑而不语。
七哥,您对墨儿的好,墨儿记住了。但是,您一定会失望的。
墨儿,粉身碎骨,也不会离开王府。因为,那里是我的家。因为,那里埋葬着我的母亲。因为,那里,住着我的父亲。
王爷不喜欢我。但是,我到底,是他的孩子。他,不会舍得,杀了我的。不会的。永远不会。
沉睡中,狠狠摇了摇头。
意识猛然清醒,眼皮却好像压了千斤闸,无论怎样努力,都睁不开哪怕是半分。
罢了,就放肆这一回吧。
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不需太久,一夜就好。
过了今夜,王爷怎样责罚,也都无所谓了。
就当……这是王爷给自己十六岁的生辰礼物吧。
动了动,蜷成小小的一团。
背后好疼,好像有液体流动。
那是他的血吧?
不理会。
是了,多少年来,他所能做的,不过是用他伤痕累累的后背,挨住所有的拳脚。
只有这样,他软软的肚子才不会充满乌青。
娘亲说过,自己的肚子,是曾经和她相连的地方。
所以,他的全身,哪里都可以流血,哪里都可以脏,唯独,肚子,不行。
身后的伤,叫嚣着疼。恍恍惚惚中,他好像又看到,当年的影子。
那时的父亲,高大,却不冷漠。他的手,温暖而厚实。
自己好像一只长不大的小奶猫,幸福的依偎着那宽阔的胸膛,亲昵的蹭着那只并不太柔和的手。
缓缓的,缓缓的。
自己的笑容是那么甜,甜得仿佛是融进了全世界。
少年的眼,紧紧的闭着,牙齿却在无意识中上下搓捻。
好甜。
那味道,顺着口腔,流到心尖儿去了。真甜,真好。
笑容不见了。眉头蹙起来了。
莫念啊莫念,那时的你,还真是不听话呢。
爹爹说过多少次,不准吃糖,你偏偏不听,如今,悔了吧?!
是啊,悔了。
如果不曾沉溺于甜蜜,那么堕入苦海时大抵也不会这么难熬。
但好在,都习惯了。
正如同那时生活在蜜罐里却不懂得珍惜,如今的他,纵使遍体鳞伤,也早已可以微笑着独自舔舐。
再不会,奢求可笑的亲情,盼望遥远的怜惜。
那么为什么,在王爷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的心跳,会漏了一拍呢?是激动吗?
明明说好的,不在乎了啊……
真的,不在乎吗?
心中最后的执著,真的说放下,就能放下吗?
那么,墨念昔又该如何解释?
圣殿逍遥十二少。
七哥火奕公子曾问他,问什么叫自己墨念昔。自己是怎样回答的来着?
哦,忘却前尘,莫念往昔。
可笑,他的心里,明明不是这样想的。
他姓莫,永远都不会更改他的姓氏。念昔,念昔!
他到底,还是放不下的。
放不下,昙花一样的往昔。
七哥的笑,又一次清晰的浮现在眼前。“墨儿,七哥尊重你的选择,也不会干扰你的生活。若是有朝一日累了乏了悔了,便来找七哥。若是……那就莫怪七哥不再依你,便是抢,也要抢回你的尸体,让你那个王爷爹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日日夜夜健健康康的活在永无休止的梦魇当中,体味那种万蚁噬心却又束手无策生不如死的痛苦滋味。”
那时的他,笑而不语。
七哥,您对墨儿的好,墨儿记住了。但是,您一定会失望的。
墨儿,粉身碎骨,也不会离开王府。因为,那里是我的家。因为,那里埋葬着我的母亲。因为,那里,住着我的父亲。
王爷不喜欢我。但是,我到底,是他的孩子。他,不会舍得,杀了我的。不会的。永远不会。
沉睡中,狠狠摇了摇头。
意识猛然清醒,眼皮却好像压了千斤闸,无论怎样努力,都睁不开哪怕是半分。
罢了,就放肆这一回吧。
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不需太久,一夜就好。
过了今夜,王爷怎样责罚,也都无所谓了。
就当……这是王爷给自己十六岁的生辰礼物吧。
动了动,蜷成小小的一团。
背后好疼,好像有液体流动。
那是他的血吧?
不理会。
是了,多少年来,他所能做的,不过是用他伤痕累累的后背,挨住所有的拳脚。
只有这样,他软软的肚子才不会充满乌青。
娘亲说过,自己的肚子,是曾经和她相连的地方。
所以,他的全身,哪里都可以流血,哪里都可以脏,唯独,肚子,不行。
十八.火奕公子的自述(上)
我是火奕。火苗的火,烈火的火。
我不姓火,准确地说,我也不叫火奕。叫什么来着?太久远了,不记得了。
反正嘛,名字而已,归根到底不过是个代号。火奕也好奕火也罢,甚至是一二三四都无所谓。
代号而已,得之何乐?失之何惜?
我亦是个淡泊的人。当然,只是我自己认为。在大多数人眼中,我是个冷冰冰的面瘫怪物。
还有啊,我最讨厌的就是什么儿女情长,父慈子孝。一个大老爷们成天唧唧歪歪,最是让人厌恶。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谁离了谁都可以生活得很好,又何必成天满嘴的伦理道德惺惺作态呢?
这话我是对义父说过的。他那时是怎么回应的来着?
哦,他说,只是我不懂,不曾体味过罢了。
他说,情之一字,最是难缠。唯有它能毫不费力的让人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他似乎有心事,有回忆。因为我感到了他浑身散发出的浓浓的忧伤。
我问他,那么,情是什么?
他说,是罂粟,是玫瑰。明知道会被它伤得体无完肤,依旧执着于它的娇艳它的美丽,甘之如饴。
我嘲讽的笑人可悲。
飞蛾扑火,或许是悲壮的,或许真的值得称颂。但是,在干我这一行的人看来,只有两个字:活该。
他摇头,突然间问我,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我为少主吗?
我愣了,毕竟,这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事情。
是啊,为什么呢?
老大善武不喜文,四肢算不上发达到脑袋里确实只装了一根筋。要是让他继承了圣殿,我估计祠堂里那些老祖宗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得给气的活过来。
老二生来多病,久病熬成医,成了江湖上最厉害的郎中。且不说一个郎中继承圣殿会不会被江湖人笑掉大牙啪啪打我们兄弟的脸,不是我咒他,就他那今天晚上闭上眼睛明天早上不一定能睁得开的身子骨,只要义父他精神还趋于正常,就不会这么决定。
要说我们兄弟十一个,最不靠谱的就是老三。要说老大不练武吧,我们圣殿大大小小无数的文件,都是人家一力操持。要说老二不务正业吧,这人吧都吃五谷杂粮,谁还能没个病没个灾?到时候还真得求到人家头上。可是这个老三就不同啦,整一个纨绔大少爷。说他不练武那是冤枉他,虽让我从没看到他练习过什么,但是满城的地痞流氓小混混一天天跟过街老鼠似的满处乱窜不用说也能看出来这是出自谁的手笔。只要是我们圣殿的人,几乎都知道,那家伙天生什么都克,有他在的地方,鸡犬不宁!
老四是个怪人。不喜文,不练武,不从医,偏偏喜欢研究奇门八甲神学鬼说。整天神神叨叨的,还振振有词得说这不能怪他,他上头的三个哥哥都太有才了,他才不去当那个陪衬。为了他,义父不知道砸碎了多少白玉箫。
每当这个时候,老五总不免要痛心疾首一番。哦,他是我们圣殿的第二大奇葩。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武艺一窍不通,偏偏爱惨了音律。从二胡到长琴,从青箫到长笛,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好在我圣殿家大业大,灵丹妙药多如牛毛,生生给他灌出了无所匹敌的内力。虽然只是勉强跻身一流,但好歹也有了自保之力。
老六是个酒鬼,已然位居九道巅峰。竹叶青女儿红甚至是宫廷御酒,只要他想要品尝,就没有他得不到手的陈年佳酿。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技术精湛的梁上君子。自从我酿的葡萄美酒被他发现之后,圣殿的后山酒窖就鲜有安生的时候。
老八天资聪颖,但幼年时遭受过巨变,缺乏安全感的同时又过分工于心计,武道之上恐怕很难突破到最高境界。而且他心思太重,如果上面没有人压着,太容易堕入魔道,那时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老九是第三大奇葩。凭我这高于普通人不下十倍的智商,研究了多年依旧没能想清楚,为什么一看书就脑袋疼得要炸的人能够十天不吃不喝不挪窝,安安静静地站在桌前一笔一画的练字。
老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天赋也极高,是整个圣殿兄弟中唯一能够和我八分力不分伯仲的人。但大抵是天妒英才吧?这孩子心智晚熟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些年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唯独怕这个祖宗,整天避之不及。别怪我怂,除非你能忍受一个十五六岁一米七五出头,右眼角到左嘴角挂着一条浅浅的疤痕的大小伙子流着哈喇子往你怀里蹭啊蹭,附加撒娇卖萌讨好……
十一我不想多说,就介绍一下他的口头禅吧。第一条,小爷喜欢,怎么着,天塌了有我十个哥哥呢!第二条,找我干屁,我哥是摆设啊?第三条,本人已冬眠,有事找我哥。
仔细捋下来,不难发现,圣殿的公子们一个比一个有才,但是,我才是唯一的正常人。
“你的心,太冷了。”
我的心,冷吗?
或许是吧?
但是,冷不冷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是丢了记忆的。
没错,我失忆了。
从我醒来的那一天。或者说,是义父从断崖边把我捡回去的那一天。
我连自己是谁,曾经是好人坏人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妄言爱呢?
我是火奕。火苗的火,烈火的火。
我不姓火,准确地说,我也不叫火奕。叫什么来着?太久远了,不记得了。
反正嘛,名字而已,归根到底不过是个代号。火奕也好奕火也罢,甚至是一二三四都无所谓。
代号而已,得之何乐?失之何惜?
我亦是个淡泊的人。当然,只是我自己认为。在大多数人眼中,我是个冷冰冰的面瘫怪物。
还有啊,我最讨厌的就是什么儿女情长,父慈子孝。一个大老爷们成天唧唧歪歪,最是让人厌恶。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谁离了谁都可以生活得很好,又何必成天满嘴的伦理道德惺惺作态呢?
这话我是对义父说过的。他那时是怎么回应的来着?
哦,他说,只是我不懂,不曾体味过罢了。
他说,情之一字,最是难缠。唯有它能毫不费力的让人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他似乎有心事,有回忆。因为我感到了他浑身散发出的浓浓的忧伤。
我问他,那么,情是什么?
他说,是罂粟,是玫瑰。明知道会被它伤得体无完肤,依旧执着于它的娇艳它的美丽,甘之如饴。
我嘲讽的笑人可悲。
飞蛾扑火,或许是悲壮的,或许真的值得称颂。但是,在干我这一行的人看来,只有两个字:活该。
他摇头,突然间问我,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我为少主吗?
我愣了,毕竟,这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事情。
是啊,为什么呢?
老大善武不喜文,四肢算不上发达到脑袋里确实只装了一根筋。要是让他继承了圣殿,我估计祠堂里那些老祖宗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得给气的活过来。
老二生来多病,久病熬成医,成了江湖上最厉害的郎中。且不说一个郎中继承圣殿会不会被江湖人笑掉大牙啪啪打我们兄弟的脸,不是我咒他,就他那今天晚上闭上眼睛明天早上不一定能睁得开的身子骨,只要义父他精神还趋于正常,就不会这么决定。
要说我们兄弟十一个,最不靠谱的就是老三。要说老大不练武吧,我们圣殿大大小小无数的文件,都是人家一力操持。要说老二不务正业吧,这人吧都吃五谷杂粮,谁还能没个病没个灾?到时候还真得求到人家头上。可是这个老三就不同啦,整一个纨绔大少爷。说他不练武那是冤枉他,虽让我从没看到他练习过什么,但是满城的地痞流氓小混混一天天跟过街老鼠似的满处乱窜不用说也能看出来这是出自谁的手笔。只要是我们圣殿的人,几乎都知道,那家伙天生什么都克,有他在的地方,鸡犬不宁!
老四是个怪人。不喜文,不练武,不从医,偏偏喜欢研究奇门八甲神学鬼说。整天神神叨叨的,还振振有词得说这不能怪他,他上头的三个哥哥都太有才了,他才不去当那个陪衬。为了他,义父不知道砸碎了多少白玉箫。
每当这个时候,老五总不免要痛心疾首一番。哦,他是我们圣殿的第二大奇葩。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武艺一窍不通,偏偏爱惨了音律。从二胡到长琴,从青箫到长笛,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好在我圣殿家大业大,灵丹妙药多如牛毛,生生给他灌出了无所匹敌的内力。虽然只是勉强跻身一流,但好歹也有了自保之力。
老六是个酒鬼,已然位居九道巅峰。竹叶青女儿红甚至是宫廷御酒,只要他想要品尝,就没有他得不到手的陈年佳酿。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技术精湛的梁上君子。自从我酿的葡萄美酒被他发现之后,圣殿的后山酒窖就鲜有安生的时候。
老八天资聪颖,但幼年时遭受过巨变,缺乏安全感的同时又过分工于心计,武道之上恐怕很难突破到最高境界。而且他心思太重,如果上面没有人压着,太容易堕入魔道,那时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老九是第三大奇葩。凭我这高于普通人不下十倍的智商,研究了多年依旧没能想清楚,为什么一看书就脑袋疼得要炸的人能够十天不吃不喝不挪窝,安安静静地站在桌前一笔一画的练字。
老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天赋也极高,是整个圣殿兄弟中唯一能够和我八分力不分伯仲的人。但大抵是天妒英才吧?这孩子心智晚熟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些年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唯独怕这个祖宗,整天避之不及。别怪我怂,除非你能忍受一个十五六岁一米七五出头,右眼角到左嘴角挂着一条浅浅的疤痕的大小伙子流着哈喇子往你怀里蹭啊蹭,附加撒娇卖萌讨好……
十一我不想多说,就介绍一下他的口头禅吧。第一条,小爷喜欢,怎么着,天塌了有我十个哥哥呢!第二条,找我干屁,我哥是摆设啊?第三条,本人已冬眠,有事找我哥。
仔细捋下来,不难发现,圣殿的公子们一个比一个有才,但是,我才是唯一的正常人。
“你的心,太冷了。”
我的心,冷吗?
或许是吧?
但是,冷不冷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是丢了记忆的。
没错,我失忆了。
从我醒来的那一天。或者说,是义父从断崖边把我捡回去的那一天。
我连自己是谁,曾经是好人坏人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妄言爱呢?
十八.火奕公子的自述(上)
我是火奕。火苗的火,烈火的火。
我不姓火,准确地说,我也不叫火奕。叫什么来着?太久远了,不记得了。
反正嘛,名字而已,归根到底不过是个代号。火奕也好奕火也罢,甚至是一二三四都无所谓。
代号而已,得之何乐?失之何惜?
我亦是个淡泊的人。当然,只是我自己认为。在大多数人眼中,我是个冷冰冰的面瘫怪物。
还有啊,我最讨厌的就是什么儿女情长,父慈子孝。一个大老爷们成天唧唧歪歪,最是让人厌恶。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谁离了谁都可以生活得很好,又何必成天满嘴的伦理道德惺惺作态呢?
这话我是对义父说过的。他那时是怎么回应的来着?
哦,他说,只是我不懂,不曾体味过罢了。
他说,情之一字,最是难缠。唯有它能毫不费力的让人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他似乎有心事,有回忆。因为我感到了他浑身散发出的浓浓的忧伤。
我问他,那么,情是什么?
他说,是罂粟,是玫瑰。明知道会被它伤得体无完肤,依旧执着于它的娇艳它的美丽,甘之如饴。
我嘲讽的笑人可悲。
飞蛾扑火,或许是悲壮的,或许真的值得称颂。但是,在干我这一行的人看来,只有两个字:活该。
他摇头,突然间问我,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我为少主吗?
我愣了,毕竟,这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事情。
是啊,为什么呢?
老大善武不喜文,四肢算不上发达到脑袋里确实只装了一根筋。要是让他继承了圣殿,我估计祠堂里那些老祖宗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得给气的活过来。
老二生来多病,久病熬成医,成了江湖上最厉害的郎中。且不说一个郎中继承圣殿会不会被江湖人笑掉大牙啪啪打我们兄弟的脸,不是我咒他,就他那今天晚上闭上眼睛明天早上不一定能睁得开的身子骨,只要义父他精神还趋于正常,就不会这么决定。
要说我们兄弟十一个,最不靠谱的就是老三。要说老大不练武吧,我们圣殿大大小小无数的文件,都是人家一力操持。要说老二不务正业吧,这人吧都吃五谷杂粮,谁还能没个病没个灾?到时候还真得求到人家头上。可是这个老三就不同啦,整一个纨绔大少爷。说他不练武那是冤枉他,虽让我从没看到他练习过什么,但是满城的地痞流氓小混混一天天跟过街老鼠似的满处乱窜不用说也能看出来这是出自谁的手笔。只要是我们圣殿的人,几乎都知道,那家伙天生什么都克,有他在的地方,鸡犬不宁!
老四是个怪人。不喜文,不练武,不从医,偏偏喜欢研究奇门八甲神学鬼说。整天神神叨叨的,还振振有词得说这不能怪他,他上头的三个哥哥都太有才了,他才不去当那个陪衬。为了他,义父不知道砸碎了多少白玉箫。
每当这个时候,老五总不免要痛心疾首一番。哦,他是我们圣殿的第二大奇葩。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武艺一窍不通,偏偏爱惨了音律。从二胡到长琴,从青箫到长笛,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好在我圣殿家大业大,灵丹妙药多如牛毛,生生给他灌出了无所匹敌的内力。虽然只是勉强跻身一流,但好歹也有了自保之力。
老六是个酒鬼,已然位居九道巅峰。竹叶青女儿红甚至是宫廷御酒,只要他想要品尝,就没有他得不到手的陈年佳酿。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技术精湛的梁上君子。自从我酿的葡萄美酒被他发现之后,圣殿的后山酒窖就鲜有安生的时候。
老八天资聪颖,但幼年时遭受过巨变,缺乏安全感的同时又过分工于心计,武道之上恐怕很难突破到最高境界。而且他心思太重,如果上面没有人压着,太容易堕入魔道,那时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老九是第三大奇葩。凭我这高于普通人不下十倍的智商,研究了多年依旧没能想清楚,为什么一看书就脑袋疼得要炸的人能够十天不吃不喝不挪窝,安安静静地站在桌前一笔一画的练字。
老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天赋也极高,是整个圣殿兄弟中唯一能够和我八分力不分伯仲的人。但大抵是天妒英才吧?这孩子心智晚熟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些年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唯独怕这个祖宗,整天避之不及。别怪我怂,除非你能忍受一个十五六岁一米七五出头,右眼角到左嘴角挂着一条浅浅的疤痕的大小伙子流着哈喇子往你怀里蹭啊蹭,附加撒娇卖萌讨好……
十一我不想多说,就介绍一下他的口头禅吧。第一条,小爷喜欢,怎么着,天塌了有我十个哥哥呢!第二条,找我干屁,我哥是摆设啊?第三条,本人已冬眠,有事找我哥。
仔细捋下来,不难发现,圣殿的公子们一个比一个有才,但是,我才是唯一的正常人。
“你的心,太冷了。”
我的心,冷吗?
或许是吧?
但是,冷不冷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是丢了记忆的。
没错,我失忆了。
从我醒来的那一天。或者说,是义父从断崖边把我捡回去的那一天。
我连自己是谁,曾经是好人坏人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妄言爱呢?
我是火奕。火苗的火,烈火的火。
我不姓火,准确地说,我也不叫火奕。叫什么来着?太久远了,不记得了。
反正嘛,名字而已,归根到底不过是个代号。火奕也好奕火也罢,甚至是一二三四都无所谓。
代号而已,得之何乐?失之何惜?
我亦是个淡泊的人。当然,只是我自己认为。在大多数人眼中,我是个冷冰冰的面瘫怪物。
还有啊,我最讨厌的就是什么儿女情长,父慈子孝。一个大老爷们成天唧唧歪歪,最是让人厌恶。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谁离了谁都可以生活得很好,又何必成天满嘴的伦理道德惺惺作态呢?
这话我是对义父说过的。他那时是怎么回应的来着?
哦,他说,只是我不懂,不曾体味过罢了。
他说,情之一字,最是难缠。唯有它能毫不费力的让人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他似乎有心事,有回忆。因为我感到了他浑身散发出的浓浓的忧伤。
我问他,那么,情是什么?
他说,是罂粟,是玫瑰。明知道会被它伤得体无完肤,依旧执着于它的娇艳它的美丽,甘之如饴。
我嘲讽的笑人可悲。
飞蛾扑火,或许是悲壮的,或许真的值得称颂。但是,在干我这一行的人看来,只有两个字:活该。
他摇头,突然间问我,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肯立我为少主吗?
我愣了,毕竟,这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事情。
是啊,为什么呢?
老大善武不喜文,四肢算不上发达到脑袋里确实只装了一根筋。要是让他继承了圣殿,我估计祠堂里那些老祖宗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得给气的活过来。
老二生来多病,久病熬成医,成了江湖上最厉害的郎中。且不说一个郎中继承圣殿会不会被江湖人笑掉大牙啪啪打我们兄弟的脸,不是我咒他,就他那今天晚上闭上眼睛明天早上不一定能睁得开的身子骨,只要义父他精神还趋于正常,就不会这么决定。
要说我们兄弟十一个,最不靠谱的就是老三。要说老大不练武吧,我们圣殿大大小小无数的文件,都是人家一力操持。要说老二不务正业吧,这人吧都吃五谷杂粮,谁还能没个病没个灾?到时候还真得求到人家头上。可是这个老三就不同啦,整一个纨绔大少爷。说他不练武那是冤枉他,虽让我从没看到他练习过什么,但是满城的地痞流氓小混混一天天跟过街老鼠似的满处乱窜不用说也能看出来这是出自谁的手笔。只要是我们圣殿的人,几乎都知道,那家伙天生什么都克,有他在的地方,鸡犬不宁!
老四是个怪人。不喜文,不练武,不从医,偏偏喜欢研究奇门八甲神学鬼说。整天神神叨叨的,还振振有词得说这不能怪他,他上头的三个哥哥都太有才了,他才不去当那个陪衬。为了他,义父不知道砸碎了多少白玉箫。
每当这个时候,老五总不免要痛心疾首一番。哦,他是我们圣殿的第二大奇葩。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武艺一窍不通,偏偏爱惨了音律。从二胡到长琴,从青箫到长笛,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好在我圣殿家大业大,灵丹妙药多如牛毛,生生给他灌出了无所匹敌的内力。虽然只是勉强跻身一流,但好歹也有了自保之力。
老六是个酒鬼,已然位居九道巅峰。竹叶青女儿红甚至是宫廷御酒,只要他想要品尝,就没有他得不到手的陈年佳酿。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技术精湛的梁上君子。自从我酿的葡萄美酒被他发现之后,圣殿的后山酒窖就鲜有安生的时候。
老八天资聪颖,但幼年时遭受过巨变,缺乏安全感的同时又过分工于心计,武道之上恐怕很难突破到最高境界。而且他心思太重,如果上面没有人压着,太容易堕入魔道,那时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老九是第三大奇葩。凭我这高于普通人不下十倍的智商,研究了多年依旧没能想清楚,为什么一看书就脑袋疼得要炸的人能够十天不吃不喝不挪窝,安安静静地站在桌前一笔一画的练字。
老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天赋也极高,是整个圣殿兄弟中唯一能够和我八分力不分伯仲的人。但大抵是天妒英才吧?这孩子心智晚熟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些年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唯独怕这个祖宗,整天避之不及。别怪我怂,除非你能忍受一个十五六岁一米七五出头,右眼角到左嘴角挂着一条浅浅的疤痕的大小伙子流着哈喇子往你怀里蹭啊蹭,附加撒娇卖萌讨好……
十一我不想多说,就介绍一下他的口头禅吧。第一条,小爷喜欢,怎么着,天塌了有我十个哥哥呢!第二条,找我干屁,我哥是摆设啊?第三条,本人已冬眠,有事找我哥。
仔细捋下来,不难发现,圣殿的公子们一个比一个有才,但是,我才是唯一的正常人。
“你的心,太冷了。”
我的心,冷吗?
或许是吧?
但是,冷不冷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是丢了记忆的。
没错,我失忆了。
从我醒来的那一天。或者说,是义父从断崖边把我捡回去的那一天。
我连自己是谁,曾经是好人坏人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妄言爱呢?
十九.火奕自述(下)
虽然不知道当初的我是什么模样,但是如今作为圣殿第一杀手的我,绝对称不上仁慈。
火自焚时非炽热,
折扇过后奕归魂。
很多人说,死过一次的人会格外的珍惜生命,对此,我一直嗤之以鼻。
其实,死过一次的人,才是真正看穿生死的人。
所以,我每一天都过的淡然而洒脱。因为我清楚,全天下想要我人头的人太多了,我永远都无从知道自己生命的最后期限在哪里。
同样的,我也清楚,死亡的感觉。
所以,我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拮据着为未来绸缪,也不会像其他杀手那样肆意挥霍,今朝有酒今朝醉。
但无论怎样,我都不是一个乐意管闲事的人。
或许我会可怜冬日赤裸着胸膛瑟缩在雪地里的乞者,但我绝不会走上前去,在他空落落的破碗里放上几块我嫌累赘的碎银。
或许我会厌恶仗着家里有几分薄财就在街头横行霸道,欺男霸女的纨绔子弟,但我绝不会路见不平,冲上前去将人臭揍一顿再扬长而去。
生死有命,富贵由天。别人的尊敬是自己创造的,不是靠人施舍的。我知道,在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这样的话未免刻薄,但是,丛林生存法则不就是如此的吗?
世人只知道我圣殿的风光,又有谁知道,圣殿的第一任殿主,其实,就是个裁缝罢了。
我曾一度以为,我这一辈子,应该就是在这平淡无波中度过了。
直到那一天,我在断崖边,见到了奄奄一息的他。
那实在不是个叫人心旷神怡的好天气。说是黑云压城城欲催不免有些夸张,但灰蒙蒙的天,实在看不出什么光彩。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那正是我少有的几次负伤。其实说负伤也算不得准确,毕竟只是在猎物垂死挣扎的时候不小心被钻了空子,胳膊上被划出一道不短的血痕。
疼痛不至于,但心里到底是不爽的。不得不说,这就是作为圣殿公子的好处,我不必急着回去复命。
也不是单纯的心情不好想要散心,毕竟我还没有那么脆弱。我只是想趁机把伤养好罢了。
伤得不重,奈何位置太敏感。就这么回去不被发现简直是痴人说梦。
至于我为什么不想被发现,别天真的以为我怕义父会担心,我只是受不了他的墨迹唠叨罢了。
所以,我和他的相逢,是必然,同时也是巧合中的巧合。
他就那样安安静静的躺在断崖下。额头滚烫,惨白的脸色涨出了不正常的红晕。偏偏乖巧极了,不哭不闹,也不挣扎。
人在江湖走得久了,什么事没见过?此前也有不少这类的经历,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五官精美的少年,我的心跳,没来由的慢了一拍。
我呆呆的望着那张陌生的脸,冥冥中却无比熟悉,好像,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了一样。
我笑自己痴傻,我怎么回认识他?转身,却无论如何也移不走我的脚步。
我苦笑。罢了,就这一次。
我只能最后温柔这一次了。
上前,多年在腥风血雨里兴风作浪的我头一次对鲜血产生了畏惧。
明明,是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少年。明明,还是萌萌软软的一团。
单薄如纸的身子骨尚且不提,只是衣服已经被血液垢死,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把他抱起来,才能不触碰他的伤口。
我又哪里知道,那时的他,奄奄一息的颓然里,包含了太多的痛苦。
身为杀手,我都不曾体会过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感受,如今,却在一个小小的孩子身上明白了。
他,又是谁呢?
虽然不知道当初的我是什么模样,但是如今作为圣殿第一杀手的我,绝对称不上仁慈。
火自焚时非炽热,
折扇过后奕归魂。
很多人说,死过一次的人会格外的珍惜生命,对此,我一直嗤之以鼻。
其实,死过一次的人,才是真正看穿生死的人。
所以,我每一天都过的淡然而洒脱。因为我清楚,全天下想要我人头的人太多了,我永远都无从知道自己生命的最后期限在哪里。
同样的,我也清楚,死亡的感觉。
所以,我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拮据着为未来绸缪,也不会像其他杀手那样肆意挥霍,今朝有酒今朝醉。
但无论怎样,我都不是一个乐意管闲事的人。
或许我会可怜冬日赤裸着胸膛瑟缩在雪地里的乞者,但我绝不会走上前去,在他空落落的破碗里放上几块我嫌累赘的碎银。
或许我会厌恶仗着家里有几分薄财就在街头横行霸道,欺男霸女的纨绔子弟,但我绝不会路见不平,冲上前去将人臭揍一顿再扬长而去。
生死有命,富贵由天。别人的尊敬是自己创造的,不是靠人施舍的。我知道,在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这样的话未免刻薄,但是,丛林生存法则不就是如此的吗?
世人只知道我圣殿的风光,又有谁知道,圣殿的第一任殿主,其实,就是个裁缝罢了。
我曾一度以为,我这一辈子,应该就是在这平淡无波中度过了。
直到那一天,我在断崖边,见到了奄奄一息的他。
那实在不是个叫人心旷神怡的好天气。说是黑云压城城欲催不免有些夸张,但灰蒙蒙的天,实在看不出什么光彩。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那正是我少有的几次负伤。其实说负伤也算不得准确,毕竟只是在猎物垂死挣扎的时候不小心被钻了空子,胳膊上被划出一道不短的血痕。
疼痛不至于,但心里到底是不爽的。不得不说,这就是作为圣殿公子的好处,我不必急着回去复命。
也不是单纯的心情不好想要散心,毕竟我还没有那么脆弱。我只是想趁机把伤养好罢了。
伤得不重,奈何位置太敏感。就这么回去不被发现简直是痴人说梦。
至于我为什么不想被发现,别天真的以为我怕义父会担心,我只是受不了他的墨迹唠叨罢了。
所以,我和他的相逢,是必然,同时也是巧合中的巧合。
他就那样安安静静的躺在断崖下。额头滚烫,惨白的脸色涨出了不正常的红晕。偏偏乖巧极了,不哭不闹,也不挣扎。
人在江湖走得久了,什么事没见过?此前也有不少这类的经历,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五官精美的少年,我的心跳,没来由的慢了一拍。
我呆呆的望着那张陌生的脸,冥冥中却无比熟悉,好像,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了一样。
我笑自己痴傻,我怎么回认识他?转身,却无论如何也移不走我的脚步。
我苦笑。罢了,就这一次。
我只能最后温柔这一次了。
上前,多年在腥风血雨里兴风作浪的我头一次对鲜血产生了畏惧。
明明,是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少年。明明,还是萌萌软软的一团。
单薄如纸的身子骨尚且不提,只是衣服已经被血液垢死,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把他抱起来,才能不触碰他的伤口。
我又哪里知道,那时的他,奄奄一息的颓然里,包含了太多的痛苦。
身为杀手,我都不曾体会过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感受,如今,却在一个小小的孩子身上明白了。
他,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