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汐苑】【原创】映像(M/F,小虐)

A really long day, and a really tough day......My head is spinning.I think I need some sleep......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09-30 23:22:00 +0800 CST  
政治虐我千百遍,我爱政治如初恋。

哎,我失败了,被马克思扑倒了。下午计划没完成加个班。


大家该吃饭吃饭,晚上回来更文。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02 17:14:00 +0800 CST  

我和自己做了一个约定,如果她回头,我会拥抱她,结束这一切,可是她始终没有回头,我也无能无力。我想告诉她说我爱她,我想开口说我爱她,但我知道在我开口前我的眼泪就会流下来,所以我仍然什么都没有说。
——《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接下来的日子里,蓝光芒把我安置在一个还算整洁的老建筑里,考研成功的高小明全天陪伴着我。我们像两个提前步入老年的妇人,搬着小马扎坐在天井里晒太阳,相互依偎着说着女孩子间永远也说不完的体己话。我没有问她和蓝光芒的故事,她也没提我和艾蘅的感情。我们时而欢笑,时而流泪,或者只是静静地抓着对方的手,感知对方的脉搏。傍晚,下班的蓝光芒会给我们买回晚餐,我们三个打闹着吃完饭,捧着啤酒对着月亮聊我们的从前。时光仿佛嗖地一下回到了我们的少年时光,我趁着叶臻不在家偷偷跑出来,和他们俩一起坐在江边聊理想,聊未来……

蓝光芒从未提过叶臻,但我从高小明住进来后就从未打开过的手机明白,叶臻一定通过蓝光芒的父母,给了他很大的压力。他不说,我就假装不知道,这辈子我注定对不住他了,那么下辈子蓝光芒,记得要再早一点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啊。

终于等到了签证通过的那一天,那天晚上蓝光芒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庆祝我离自由又近了一步。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人家常道越是有心事的人喝酒越是容易醉,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中最先醉倒的是酒量最好的高小明,看着趴在桌子上起不来的高小明,我和蓝光芒相对苦笑。

提杯向月,我突然想起《东邪西毒》里黄药师带来的醉生梦死,还有欧阳锋那段令我记忆有新的独白: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着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艾蘅,是不是我能做的就是永远记住我们之间那短暂却快乐的相守,在以后没有你的岁月里靠燃烧回忆取暖?“萌萌……”蓝光芒的轻唤将我拉回现实,我浅笑着应声,转头看他,月光下的蓝光芒睁着微醺的眼深情的看我。从什么时候起,他的眼中竟有了忧伤,从什么时候起,他的眉眼不再明朗?我的阳光染上了阴霾,是不是就代表,我们都长大了?

“萌萌,你终于自由了!我会拼命守护你的自由的,你要相信许愿瓶,相信蓝精灵!萌萌,到了德国,要记得幸福!你知道的,我想要的只是你能幸福,我管你身边有我,或者没有我……我只想要你幸福!萌萌,如果不开心,记得回头,我会永远在原地等着你!萌萌,我爱……”

我猛地举起酒杯,打断蓝光芒的话,“蓝精灵,不会有那一天的,我一定会幸福的,所以你也要努力地幸福,知道吗?蓝光芒,祝你此生愉快……”



All I want for you is be happy, either be with me ,or without me

总觉得这句话还是英文说起来比较有味道……


你幸福吗?如果被问到这个问题,你会怎么回答?幸福是什么?怎样才能幸福?世界上的人总是觉得别人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我没有的东西;回忆里的自己是幸福的,因为那时的我还没有丢掉那些重要的东西,所以此刻的自己,永远是不幸福的。其实幸福很简单……

世界上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相比较。只有那些曾经在大海里抱着木板经受凄风苦雨的人,才能体会到幸福有多么的可贵。尽情的享受生命的快乐吧,永远记住,在上帝揭开人类未来的图景前,人类的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我不敢说现在的我很幸福,至少我喜欢现在的生活,喜欢现在的自己,不太想回到过去……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02 22:18:00 +0800 CST  
英文……上一段写错了,请无视我!!
All I want is for you to be happy, whether it be with me, or without me……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02 22:46:00 +0800 CST  
每个人的身边都会有一个默默为你付出的人,他像空气一样不容易被你察觉,用心去感受,才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好,都细化躲在角落偷偷看你……
看见这个创意广告就想起了我的高小明!哼哼,你们竟然都忘了她是谁了!!原本她真的是一个龙套,但现在我要写一个她的番外虐死你们,你们会后悔的!!

这广告不错,有条件看看……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03 20:54:00 +0800 CST  

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是不是不一样。如果当时你坚持,回忆会不会不一般。最终我还是没说,你还是忽略。这是不是最好的结局,我们都已经不计较。
——舒仪《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终于到了出发的那一天,我拒绝了蓝光芒和高小明的相送。独自一人来到机场。记得有一句电影独白说过,如果必须离开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都不要慢慢离开,要决绝地离开,永远不回头。亲爱的朋友,谢谢你们的关心,但是接下来的路,要我一个人走了……

时间尚早,我来到电话亭,投币,虔诚地按下那串不知何时起就深深刻在我心上的数字……提示音过后转入语音信箱,听着熟悉的声音刻板地说着,“您好我是艾蘅,请留言……”我竟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还好他没接,我握着话筒,千言万语竟不知从何开始。听着话筒那边微微的丝丝声,喧闹的机场似乎离我越来越远。周围的一切都已消失,这一刻成了永恒,仿佛我存在在一个平行的世界,这里只有我,和丝丝的电波声。当电话那边传来余额不足请投币的提示音时,重力感应将我拉回地球,我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轻轻喃昵,“艾蘅,对不起,艾蘅,我爱你……”话音刚落,电话就发出滴滴哀鸣然后自动挂断。

当初我们一起围着毯子,看《这个杀手不太冷》时,我记住了一句台词,Mathilda用枪指着自己的头,说,我希望你没有说谎。我希望在你内心深处真的对我没有一丁点的感觉。你最好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因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你将会后悔你什么都没有对我说。我爱你,里昂……艾蘅,我不想后悔,所以即使到了最后,即使注定要分开,即使这样做很残忍,我也要告诉你,我是爱你的!艾蘅,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可这并不代表我没有爱过你,也不代表我不会继续爱你……

我看着话筒苦笑,艾蘅,我们之间只剩说一句“我爱你!”的时间了,说完我就该转身上路了……

长途跋涉,终于到了德国西北部的那个小城,哥廷根。这里是著名的大学城,这里,有我的梦想。当我踏上这片期待已久的土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时,我忍不住热泪盈眶。艾萌,你终于自由了!不再做别人的附庸,不必屈从于别人的意志,堂堂正正地做自己。只是这一切代价太过沉重……我伤心又激动,再踏出机场的时候,蹲在地上,环臂用体温温暖自己,告诉自己,接下来的路要一个人走了,不可以回头!我不顾周围人潮的注视,忘我的哭着。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人走到我身边,蹲下,拍拍我的肩。我抬头睁着婆娑泪眼看去,是一个20多岁的男孩子,背着大包穿着I love London 的t恤,背着个巨大的背包。“Miss,are you Ok? Can I help you? Hum, can you speak English? Hum, Guten Abend?こんばんは(空帮哇)”我看着他抓耳挠腮地想着其他种语言笨拙地向我问好。不觉破涕为笑,“Yeah,English is fine……”他扶我起来,我们简单地交谈得知他叫Kevin,英国人,也是哥廷根大学的学生。他见我情绪稳定,就开始变得活泼起来,问我的名字。当晚正是哥廷根市的一个重要纪念日,城里到处在放焰火。一个大大的烟花在空中炸开,将夜晚映成白昼。我终于实现了当年的新年愿望,在阳光下,做艾萌!我的天空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是黑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思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凭借着这份光芒,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过太阳,所以不怕失去【2】……我抬头仰望明亮的夜空,挺起胸膛,认真地说道,“我是艾萌……”(正文完)



【2】摘自《白夜行》


喵,最后三个字有没有闪到你们的眼啊……其实我觉得你们可能早就厌烦了后面的大段抒情,急于知道最后的结果然后叹一口气骂一句娘抱怨一下被无良作者坑了是吧~~~灭哈哈哈哈,如果是这样的话,亲,我成功了哦!

嗯,故事到此告一段落。没有亲们期待的大逆转,艾萌仍然选择离开,艾蘅仍然是她亲弟弟,她们仍然很爱很爱却不能在一起。原本我打算在正文完结的时候写下一些自己的感悟,可是真的写完,看着十万字的文档。我反而内心平静,相顾无言。作品在完成的一瞬,就已经脱离作者有了自己的生命。于是,我决定不再做一名语文老师,用我浅薄的想法束缚大家的思路了。大家见仁见智,感悟自己的感悟就好。故事中的人的命运在开文就已注定。如果您觉得不认同艾萌的犹豫,那么请您在生活中做一个勇敢的人;如果您不喜欢艾蘅的霸道,那么请您在生活中做一个温柔的人;如果您气愤于叶臻的疏忽,那么请您在生活中做一个体贴的人。如果这篇小文引起了您对生活的一些思考,那么惊蛰也就功德圆满了……

期待长评,中评,短评,差评……等一切评论,集齐七篇,我们就可以召唤神龙了!!嗯,说真的,在结文的时候,恬不知耻要一次评论,那些霸王我一整个暑假的亲们,请您们赏个脸,留下只言片语。因为我想知道大家的想法,感触。这篇文来的不是时候,却也最是时候。这篇文带我直下地狱,却也令我直登天堂。总之,这段时光是我人生一段重要的回忆吧……各位看官打马路过我的青春,就请留下点什么吧,哪怕是马便……

之后,最重要的,这个正文完结了,故事仍在继续。之后有七篇番外(召唤神龙啦!),讲他们之后的故事。期待大家继续关注。

此致敬礼!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07 17:30:00 +0800 CST  

不知道这么古老的歌曲大家听过没?再见,再见~~~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07 22:24:00 +0800 CST  
网报结束了,我无视所有人的建议,意见,要求,责骂,做了自己的选择。感谢那些说专业上的事我不懂但我信你的人,感谢那些说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人……在所有的正反力量对决后,我依然坚持自己的选择了。小时候,我总想着要改变这个世界,可现在我明白,我所能做的,就是就是争取不被这个世界改变,有足够的能力,拒绝世界对我的劝降!周围好吵,我只想听听自己的声音……

打败焦虑的最好办法,就是去做那些让你焦虑的事情。做了决定之后,内心终于获得了久违的安宁。不要问,不要等,不要犹豫,不要回头,既然认准了这条路,就不要去打听要走多久。而且,我自己选的路,我跪着也要走到头!那些无论出于什么初衷期待我后悔的人,我怕是要说一句久等了……

一个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种时候你的内心已经兵荒马乱天翻地覆了,可是在别人看来你只是比平时沉默了一点。这种战争,注定单枪匹马。我环视身旁奋笔疾书的小组成员,我微笑,苦逼的不只我一个人!

永远不要觉得自己足够努力了,看见比自己强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看见比自己强的人比自己还努力!人道每个成功的人都有一段沉默的日子,那是一段付出努力,忍受孤独,承受寂寞,不抱怨,不诉苦,日后说起是连自己都被感动的时光。嗯,这世界,我来了!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11 19:33:00 +0800 CST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11 19:37:00 +0800 CST  
你可以,对我微笑,对我讥笑,对我赞许的笑,对我祝福的笑,对我嘲讽的笑,对我不屑的笑,总之,请你对我笑一笑,因为我马上就要让你开始哭了!嗯,攒点人品,出征了,杀一个番外祭旗!


艾萌番外一 再见
就这样,我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是自己进入到不认识的人们之中去。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一个人的好天气》

我终于得到了盼望已久的自由。当我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自由呼吸的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所谓的自由,就是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了。当我放下对叶臻的期待,对艾蘅的深爱,和对蓝、高的愧疚,像高空中的气球一样,选择壮烈而决绝地粉身碎骨的时候,我就获得了重生,走出阴霾,在阳光下,做我自己。

德国西北部的哥廷根市是个只有十几万人口的小城,其中五分之一的人口是在读的大学生,是名副其实的学术之都。莱讷河畔,碧波荡漾,青山叠嶂。一切都是如此的静谧而美好。在这里,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经常在没有课的时候,素面朝天,带着要读的文学巨著来到市中心的广场,安静地坐一下午。听着教堂的钟声,看着来往的游客亲吻挽鹅少女铜像的脸颊……获得内心的宁静。

傍晚画着浓浓的哥特式妆容,来到地下酒吧,和我的乐队一起表演重金属的摇滚,肆意嘶吼,疯狂的敲打琴键。像是之前20年的热情终于找到宣泄的出口,一朝喷发,活力四射。朋友们总说 艾萌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疯子。平时安静的像要淡漠融化到空气中,而在表演的时候又会立即变为焦点吸引所有的人奋不顾身地扑向她,即使会被他灼伤……

这一天演出到了尾声,主唱Andrew突然转向我说,“Michelle,给我们唱一首你们国家的歌吧,让我们听听,来自中国的旋律。”
我懵懂地点头,略微思考了一下。轻抚琴键,张震岳轻快却带着无尽伤感的《再见》飘扬入耳。我开心地笑,我现过得很好,所以这首歌,我要笑着唱给你听……

我怕我没有机会
跟你说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
就再也见不到你
虽是陌生的旋律,一句之后,鼓手Kevin就默契地随机敲着鼓点为我伴奏。其他朋友也很快进入状态,随着旋律自然地配合着。我望着身边的朋友,和台下的灯红酒绿,笑出了泪水……

明天我要离开
熟悉的地方和你
要分离我眼泪就掉下去

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
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
这些日子在我心中
永远都不会抹去

我不能答应你
我是否会再回来
我不回头不回头的走下去

亲爱的蘅,既然当初我选择丢下你一个人生活,在这个没有你的陌生国家平静安详的活下去,我若不快乐,如何对得起对你的辜负!艾蘅,我会快乐,我要一直一直快乐下去!

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这些日子在我心中,永远都不会抹去。

半夜回家,我旋开台灯完成我每日的必修。岸芷汀兰,这个博客记录了我在哥廷根的生活和一些游记。现在已在华人留学生圈中小有名气。每日都有近百的浏览量。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我亲爱的弟弟呢……
思绪蔓延,我记录下今天的生活,为地球那一边的可能存在的关注。然后在结尾敲下这一行字:
你不在,我也过得很好,可这不代表你对我不重要。[3]

合上电脑,我坐在台灯的余晕下发呆,内心酸涩突然好想家,好想吃甜食啊!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楼下厨房,不想惊动早睡的房东太太。打开冰箱,想取一盒冰淇淋来吃。伸手触及一片冰凉,却想起月事将近不宜吃冷饮。便扫兴地关上冰箱门,潜回自己的阁楼。是的,现在的我,即使没有别人的督促,也知道不可以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突然好想哭,我现在终于过上了我想要的生活,可是这一切的基础,都是我曾经强烈反抗的叶臻的教育与规矩。如果当年叶臻没有逼我练琴,我就不可能作为键盘手组建自己的乐队;如果没有叶臻当年逼我学做菜,我就不可能用食物打开我的社交圈;如果叶臻当年没有苛责我的仪态,我就不可能令出身贵族的房东太太很快地接受我并低价把阁楼出租给我……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叶臻对我纠结又炙热的爱,妈妈,当初我的不辞而别,一定伤透了您的心吧,妈妈,对不起,请您宽恕我……也请原谅我,不会回头。人的一生可以转身,却不必回头。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做错了,也应该转身,大步朝对的方向走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恨曾经的错误……而且,这悔太沉,恨太深,我不敢回头!

天光微亮,房东太太轻轻地走到我身边,将一杯加热过的牛奶放在我的桌案上,没声没息地坐下来。我看了她一眼,感激地笑笑。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身子愈来愈瘦,脚步愈来愈轻,声音愈来愈弱,神情愈来愈退缩。慢慢地,退缩为影子,年老的女人都是这样嘛?那我的妈妈,那个永远锐利张扬的女人,也会在午夜驼着背望着窗外的月,落寞地发呆吗?

我不敢再多想,向房东太太道谢,举起杯子喝牛奶咽下未及流出的眼泪。旁边地老人慈母似的替我拂开眼前的乱发,痴痴地看着我,“Michelle,你真是个好孩子,你的家人一定为你感到自豪。你的母亲一定很爱你吧……”老人的眼神穿过我望向远方,声音竟显得有些飘渺。我也透过她的慈爱的眼,看见了我故乡的爱的羁绊。“是的,夫人,我妈妈,很爱我……”
[3]摘自《十年一品温如言》


我先报备一下,番外更新时间不定……我心情特别好的时候可能有,我心情特别糟的时候,一定没有!嗯,所以大家默默地分我一丢丢正能量吧~~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11 19:48:00 +0800 CST  
下午点滴的时候接到朋友的电话,从她哭着叫我名字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腿上这本政治书可以收起来了。果然,和男朋友分手了,工作不顺利,被同事欺负吧啦吧啦之类的苦恼一股脑的倾倒出来。似乎这世界有意与她过不去,一切的一切都很苦闷,她是全天下最不幸的人。在她第N次和我咒骂狠心抛弃她的负心汉的时候,我想到了书包里做娇羞状对手指欲求不满的马克思,我终于怒了。我异常平静的对她说,那你把他电话给我,我帮你把他追回来。。。电话那边突然静了,深闺怨妇瞬间变身女超人,呵呵冷笑后说,那种人渣跪下求我我都不会再要了!然后变得信心满满,愉快的挂断电话。

我却不再平静。宝贝儿,既然认定不再追了又何苦再送他一掬眼泪?何况,爱的时候,付出真心的也不只你一个!如今他转身,你是难过,是委屈,可是一遍遍剖开伤口给人看,那除了更极致的疼,还能带来什么呢?
亦舒有句话,我爱极。做不到是你自己的事,午夜梦回,你爱怎么回味怎麽回味。但人前人后,我要你装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你可以的,我们都可以,人,都是这般活下来的。谁的心上没点伤,谁的生活没道坎,难道天天笑的人就真的有那么多开心事?
我不是说你不能和我抱怨,只是这已经是你第三次为同一个人向我哭诉,我是爱你的,所以我不希望你被困在忧伤里找不到出路。我在你看不见的这里为你祝福,会好起来的,我们大家都会好起来的。。。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12 18:40:00 +0800 CST  
如果真的深爱,便会懂,哪怕只有万千分之一的机会伤到你,我便会深恶痛绝。如果真的深爱,便会懂,这样的感情里,我何必用那些手段,我们来就是彼此的,没有谁需要我去对付。如果真的深爱,便会懂,这样的怀疑,是多么伤人。
——《然后,爱情随遇而安》

Entschuldigen Sie! Verzeihen Sie mir bitte!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2-10-21 17:13:00 +0800 CST  

之前和同学约好去唱歌,完全忘记。于是被
一群整装待发的妖孽蓬头垢面地从被子里拽出来的感觉很销魂
。但是放心我拼死保护住了我的红猫……最喜欢放假前的这几天,最喜欢我的床,最喜欢躺在床上傻笑……
有空把我的番外写完,弥补大家意犹未尽的缺憾。其实意犹未尽真的是因为没写完呢,相信我这是个俗不可耐的故事……
SHERO to ZERO, ZERO to TOMORROW……
ps. 我知道了你的秘密,关于我的秘密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11 12:54:00 +0800 CST  
哈哈哈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11 12:59:00 +0800 CST  
你必须懂得,宝贵的不止是别人的生命,自己的生命也同样值得珍惜。你内心萦绕不去的愧疚,抑制了你的实力。迫使你在紧要关头,不得不唤醒潜伏于心底的刽子手。要克服这一点,就必须抓住生死之间的刹那所领悟的强烈的求生欲。 --《浪客剑心》

独自抱着浮木在海浪中漂泊过的人啊,对于专属于自己的孤岛,都该有那种生死之间的求生欲吧,这没什么好愧疚的。。。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12 04:41:00 +0800 CST  
自己对号入座!哼哼哼。。。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17 23:25:00 +0800 CST  
尽管如此,只要活着,人生就毫无阻滞地滑向前,而这无疑并非一桩怎么坏的事。即使际遇坎坷,也不是没有可能巧加利用,让自己活得有趣有味。为此,最好丢弃天真,保持骄傲,学会冷静。通过或多或少的努力,人们一定能够过上自己希望的生活。—— 吉本芭娜娜《厨房》
最重要的是你知道自己希望的生活。以及,HOW BAD DO YOU WANT IT?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19 10:38:00 +0800 CST  
Boys, you must strive to find your own voice.

Because the longer you wait to begin, the less likely you are to find it at all.

Thoreau said, “Most men lead lives of quiet desperation.”

Don't be resigned to that. Break out!

害得我也想再看一次。。。嗯,加了个油!去上刑了,我已经开始颤抖了。。。哭!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21 14:58:00 +0800 CST  
手机插歌不方便。写一下吧,有兴趣的搭配着听听。梁静茹的《会过去的》
艾萌番外二 破茧(上)
我曾以为,女人都是飞蛾,生性擅长不怕死的扑火。后来才知道,原来也有一种女人是候鸟,如论如何,都沿着一种静谧的轨迹,安宁的飞翔。——《西决》


看着窗外渐渐露出鱼肚白的天空,抚摸颈间那片似乎已融入身体一部分的叶片,心下凄然。我是艾萌,这是我抛下一切来德国的第五个年头。从开始的雀跃到平静后的悔恨再到如今的淡然,我已经在这片曾经无比向往的土地上,生活了五年。如今的我,有了人人称羡的体面地工作,和贴心的爱侣,我本该是快乐的,事实上,我也并没有不快乐,只要我不去触碰心里那根倒刺。
我曾经深爱过一个人,也许曾经这个词并不准确,事到如今我已无从得知我是否还爱着他。因为我已经记不起爱他之前日子,是怎样的色彩。我爱上了一个人,一个我不可以爱的人。我想,凡是真正爱过的人都会明白,深爱一个人却不能再一起,是世间最痛苦的领悟。它如同蚀骨的毒刺,狠狠嵌在骨中,随着血液流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带来绵延的疼痛。但时间久了,这曾经折磨得我夜不能寐寝室难安的疼痛,如今却令我倍感心安。似乎,它,才是我存在的意义。这疼痛和那个不敢想起的名字,才使我成为艾萌,如今的艾萌。我如同一个苦修的修道士,享受着痛苦给我心灵带来的净化。
可每当我想要拔掉那根刺,彻底开始新生活的时候,那根曾给我安全感和归属感的倒刺,在我每一次向外拔时,就给我前所未有的疼痛,迫使我不得不停下来。如此反复,我的心变的千疮百孔。再次抚上那块水晶,触手的微凉让我心内澄明,那双温暖的绿眸,再次浮现眼前,嘴角不自禁地扯出一个弧度。
Kevin,是我在德国遇到的第一个人,是我哭泣时蹲下来静静地轻抚我背的人,是陪我骑车疯遍欧洲各个或安静或繁华街道的人,是夜晚陪我在地下酒吧疯狂释放热情的人,是有他在我便可以安心醉生梦死的人,是我想要相伴度过余生的人……昨天午后,我们如往常一样手牵手在广场散步,看阳光给喷泉中的挽鹅少女镀上一层晶莹,看情侣们相互依偎倾诉爱意,看孩子们快步跑过激起一片白鸽飞过。当我们路过路边流浪艺人时,我最喜欢的《everybody need somebody to love》在耳边响起,优雅的小提琴声中,Kevin单膝跪下向我求婚,灿烂的阳光,绚丽的泪珠中,我听见自己虔诚地说出那句最神圣的“yes,I do”……
原来这就是故事结局。我终是没有轰轰烈烈的为爱去死,而是像向阳花一样以一种安详静谧的姿态,坚强而乐观地面向阳光,虔诚地感受生命中的每一丝快乐,勇敢地活下去。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爱情死不了人,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针,然后我们欲哭无泪,我们辗转反侧,我们久病成医,我们百炼成钢。你不是风儿,我也不是沙,再缠绵也到不了天涯,擦干了泪,明天早上,我们都要上班。[4]我以为总有一天我会后悔,不顾一切地冲回他身边,然后为他去死,我从没疑惑过,自己是愿意为他去死的。可是后来我明白了,一个女人,最重要还是活的好。只要活得好,从前所所受过的白眼,有的委屈,所有的伤害,一切恩情爱恨,后来的一天,都付笑谈中。
原来真的可以心里深爱着一个人,然后和喜欢的人安然度过此生。炽烈的爱情,终是敌不过天长日久的温馨。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长夜里留一盏灯给你,推门见你的时候,千言万语只化成一句,你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好不好?我能想到最幸福的事就是每天清晨在你出门前,踮脚为你整理领结,浅笑着地对你说,今晚你接孩子……
也终于明白,原来不再是那个错过伤过几句玩笑撒娇就糊弄过去的年纪,自己也早非那个蹲在角落摇头嚷着“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的”就能把问题晃出头脑的少年。人总要长大,学着承担责任,弥补错误。伤了的人心,就要给人家拼起来,欠了人家的,迟早要给个交代,不能因为悔恨和愧疚就干脆逃开。出来混,错了要认,被打也要站稳。
我拿起带着体温的四叶草,放在唇边,轻轻落上一吻。然后闭目狠心用力一拽,拉断金属链,把它丢在抽屉深处。登陆那个许久不用的邮箱,给那个刻在记忆里的地址写信
我已嫁人,愿君永安……



经过三个月的准备,我的婚礼已见雏形。我和Kevin分别请了假,回到他的家乡,每日扎起头发挽起袖口,和他的母亲妹妹一起仔细的研究每一种花饰,尝试每一款菜品。颈后新纹的那只振翅的蝴蝶纹身还带着微微的灼痛,我摸摸那只代表重生的小虫,走上前给正为用哪套餐具和他妹妹争得面红耳赤的Kevin轻拭汗水,他抬头冲我微笑,碧绿的眸子里满是疼爱。我知道,他想要给我一个完美的婚礼,他是爱我的。
Kevin的母亲对我也宽容至极,从未质疑探寻为何我没有亲人来参加婚礼。只是在最后含蓄地关切是否需要安排人护送我走入教堂,我感激地朝她笑笑,摇头拒绝。
“My brother will be there for me……”

(未完待续)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25 14:57:00 +0800 CST  
希望迷路的时候,前方有车可以让我跟随;冷的时候,有带电热毯的被窝;拉肚子的时候,就离家不远;困的时候,有大段的时间可以睡觉;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你会温柔地看着我,笑我词穷;不可爱的时候,会适可而止;寂寞的时候,知道你在爱我。—— 安东尼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

楼主 惊蛰日之虫  发布于 2013-01-25 15:03:00 +0800 CST  

楼主:惊蛰日之虫

字数:137574

发表时间:2012-07-22 06:1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5-18 23:54:39 +0800 CST

评论数:151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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