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岁月静好】我谈谈对于“先有立场再评论”的看法

“好感和反感是你在观察人的时候最有害的一种心态,你要在采访前就对一个人形成了好感或者反感,你就没有办法诚实和客观地观察他了。”(柴静语)同样,假若你对一件事情或是一个人有了立场再去判断就很难有比较客观的结论,甚至有时候得到的会是错误的结论。只有先判断再选择自己的立场,这样才能得出相对客观的评价。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0 14:30:00 +0800 CST  
因为有些文字被度娘大量和谐了,因此转到贴吧不太方便,所以下面只贴出部分文字。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0 14:32:00 +0800 CST  
而老师这样做了,对学生产生了影响,这样的影响是持久的或许对某个或是几个学生的价值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可能会对学生产生不好的影响。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我宁愿相信学生都有自己正确的判读是非的价值观。
可是在其他一些行业,这种“先有立场再做评论”的做法的影响可是立竿见影的,如:评论性质的媒体、公检法等等。

今年3、4月份媒体上相对讨论较多的关于杭州“叔侄奸杀案”原告张高平、张辉叔侄两人在服刑10年后被无罪释放的案件。
案件回顾:大家可以到柴静的博客看中央电视台关于这个案件的今日说法的节目:关于“浙江叔侄强奸案”案件的报道及视频资料(在此文不做赘述,当然大家也可以参看其他网络资料)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作为当年这个案子的负责任,全权负责这个案子的侦破。她也因为最后案件的“侦破”名利双收。很难想象如此重要的命案负责人如此草率的做出“有罪推定”(与先有立场再做评论是等效果)
“当年判处张家叔侄有罪的判决书,26条依据我们逐一调查,无一直接物理证据,被认定为强奸致死的女性体内无精液,死者身上和衣物均未取得被认定为作案人的叔侄的指纹和毛发,被认定为作案地点的大货车上没有案件发生的物理证据,死者八个指甲检出有第三者陌生男子DNA.警方未调取行车时间资料,卷宗中未有排查过往车辆资料。”——援引今日说法
这样的判决就算是普通人都能看出证据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这样的证据似乎让我明白了小时候不太理解的一个词语,“莫须有”。

诚然,这个案件我也是通过网络才了解到的。对于当年案发具体事情或因为年久失真或因不可抗因素已经无法知晓真相,这些言语只能是通过对现有材料整理得到的结论。或许我们可以这样假象:聂海芬警长在侦破案件时获得了可靠的情报确定张氏叔侄二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又因为其他原因证据被破坏,而又出于作为警察的社会责任感——即坚决不能放走一个坏人,让聂海芬不得不出此下策,进行“有罪推定”。

可是,经过十年的“冤狱”(既然证据不足,我们姑且称之为“无罪”)张氏叔侄二人最终在正直的检查官的帮助下,最终被无罪释放。在这十年牢狱生活,他们始终坚信自己无罪,虽然自己觉着被误判,可是在节目最后张高辉的一句话深深触动了我,“所以说我始终坚信法律始终是公正的,肯定是好的多,坏的只是极少数。”

从张氏叔侄二人的表现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是被冤枉的,(在张氏叔侄二人奸杀案后仅数月之后又发生一起类似案件,但并没有引起办案人员的警觉,即,他们还是坚持有罪推定)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些资料基本做一个判断,当时杭州警方是进行的误判。

由于各种因素案件出现误判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可是我们办案人员所遵从的原则就是公正的办理案件,一旦出现非人为因素干扰当然这是一个教训,这会是一个成长,而像本案这种比较大的误判应该是我们极力避免的,甚至是本不应该出现的。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0 14:33:00 +0800 CST  
回头看看当时的案件侦破,“有罪推定”使案件迅速获得了侦破,可是结果却是与司法的公正背道而驰。这是对误判的当事人的一种不尊重,这也是对死去的受害人的不尊重,这更是对司法的不尊重。
【我国司法对于案件侦破的原则】“1996年3月中国对刑事诉讼法典进行修改时,虽然没有明确使用“无罪推定”的字样,但在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表述,被认为是包含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内容。而此前,司法机关多采取‘疑罪从轻’或‘疑罪从挂’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实质就是‘无罪推定’。”——援引百度百科“无罪推定”词条。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0 14:33:00 +0800 CST  
3.
从我个人生活经历来谈谈对这几个字的认识吧。“有立场再评论”,平时生活中我们不论是与人打交道还是认识人,在接触之处都是通过自己对他人的“外观”,即长相、举止来对一个人进行判断,就算此人是我朋友的一个朋友,朋友力荐,我也会对朋友的推荐充耳不闻,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这样的弊端就是,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人,而仅仅通过外表来判断是很武断的做法,这样常常让我失去对他人信任,不敢主动去交友,于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交际圈略为单调的现状。
简单地说,就是看一个自己觉着他有点“装”,然后就心里特别抵触,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会觉着讨厌,可事实是他人很好,很值得交往。或者是对于一些所谓的“网络名人”自己甚是讨厌,所以对于他们所做的事情就下意识以为是错误的,想都不想。其实这样做是太极端了。我们大可以根据他们的事情进行有效思考,得到对自己有益的成果。当然对于这个事情是见仁见智的。
而往往对于一些事情也是这个样子,根据自己之前的判断就直接下结论,不再做思考。

我以为,我们是未来。所以我希望我、希望我们能够在是非判断的这个方面能够养成正确的方式,尽量避免“有立场再评论”的做法。
“假若你对一件事情或是一个人有了立场再去判断就很难有比较客观的结论,甚至有时候得到的会是错误的结论。”
与各位共勉之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0 14:34:00 +0800 CST  
其实,我特别想知道,静姐姐会不会来贴吧看看呢?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0 21:55:00 +0800 CST  
是啊,该改口了,我都老大不小了,乃们说对不对?老柴,晚安~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0 22:46:00 +0800 CST  
其实,有色眼镜的说法或许跟这个“有立场再评论”还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你可以跟一个认识很久的人或是事情发生,而后者针对没有或者刚刚接触的事情来说。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11 16:45:00 +0800 CST  
这两个我想应该放一块吧~

楼主 ALLENAISU  发布于 2013-06-28 09:33:00 +0800 CST  

楼主:ALLENAISU

字数:2290

发表时间:2013-06-10 22:3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4-21 05:32:38 +0800 CST

评论数:4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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