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持续更新)

不断更新~~~~记性不好orz 大家可以来提醒我~
好像明周只能找到近两个月的...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4:00 +0800 CST  
關於無常、有膽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Jul.07.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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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已經掌握了形勢,天機都給他算盡的人,在生命面前是個傲慢的膽小鬼。敬畏無常,對未來一無所知,只知人有極限,不預估得失,才成為無所忌諱的勇者。
我說,敢去算命的人,膽子也特別小。不信?人生無常,嘗試探究命理的人,等於為無常算出有迹可循的常理;我有個朋友,就找了一個無常規劃家,即是玄學家來指點,說他忌水,嚇得他,別說游水,連養魚都不敢,忍痛放棄了這樂趣。我沒算過,不曉得水利不利我,我喜歡養魚,就肆無忌憚養了,有沒有影響到我的運程?管它,我若怕了,就先活得不痛快,更不知道,活得憋屈,算不算是鴻運當頭,美滿人生呢?
你以為創作人擅長天馬行空,都膽大包天?不,創作人的心既柔軟,又敏感,因此也很容易聽到風吹草動,就疑神疑鬼:我這樣,別人會怎麼看?監製會怎麼反應?
能讓他們壯膽,最好靠嚇:人心難測,喜惡無常,現在是誰唱的誰監製的都沒定下來,幾時錄音會不會發行也難說。你說,那還有什麼好顧忌的?
搞創作的,最怕遇上搞企劃的。
企劃者,彷彿已經掌握了瞬息萬變的市場。唉,市場如果是一個人,你還能憑星座血型生肖推斷他個性,揣測他明天喜歡吃什麼。但即使是一個人,也會忽然因昨夜吃撐了,早餐只想空肚,無從捉摸,更何況由千千萬萬人組成的市場?都說,市場很不景氣,那過去的成功方程式,就是計算失敗的證明,還有什麼好算?放膽寫自己想寫的,對不對得起莫測的市場、口味惡估的受眾,誰知?不如先對得起自己再說。
自覺把世事都看透的人最悶,也最煩,每一步如下圍棋,小心翼翼,卻又不見得真能掌握大局。有時旁聽他們說人論事,這樣做,會正中他們下懷;某某這樣說,背後其實是一場陰謀;這個人沒那麼簡單,這件事遠比你想像中複雜,別亂講話,不要沾到那渾水。結果成為有謀無勇的人,最終一事無成。
歷史固然有軌道可尋,從這一站拐到下一站的轉折點,卻每每出於意外,大多數是因為有少數不知天高地厚的人行差踏錯,因而出軌,為世界帶來改變。是的,歷史如果有絕對的常軌,不如索性今日就預先修纂未來的史書好了,於是,才有「活着也如死去」的說法吧。
與其做個膽小的聰明人,不如站出來,做個勇敢的傻瓜。既然天有不測之風雲,聰明人猜錯了天氣,躲洞裏白白錯過了陽光;傻瓜百無禁忌,淋了一場雨之後偶遇上彩虹。
廣東話話齋,「膽正命平」,如果每條命竟然有不同價錢,長在比較便宜軀殼上的那個膽,反而特別大特別正,正是惡向膽邊生。這個惡,不是發窮惡,是命途險惡,才逼出一個個冒險家。一無所有,失無可失,人生歸零以後,得到最大的資產,就是勇氣。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5:00 +0800 CST  
偽高人膽大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Jul.07.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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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生命電視台台長海濤法師,在法會中大談老公有外遇之應對法,唯恐萬千微塵眾能受益者不夠多,於臉書轉播其弘法片段。
「突然回家打開門看到老公跟別的女人躺牀上」,如何自處?法師建議,馬上關門,告訴自己,這是假的,繼而在外面打坐、唸經,因為如果不能以真當假,你會很生氣。為平息自己怒火,應該要知道,或者要假設,那個女的,是老公前世的元配,自己才是侵佔人家丈夫那位第三者。把別人的過錯攬在自己身上,若還嫌不夠,還可以從鈔票悟道:你手上那張鈔票,何嘗不是有人用過,有用過,還可以繼續用就好。比喻之後,回歸現實,問了一個所有女人都很想問的問題:哪個男人沒外遇?知道不知道而已,知道當作不知道就好,當假的看就好。
好一個大智慧,面對紅塵諸煩惱,原來最聰明做法,就是扮演鴕鳥,把頭埋沙中,對現實真相,不接受、不承認,就可以放寬心,沒事了。
有人質疑如此開示,跟綜藝搞笑節目無異。我也懷疑,法師本意如此。台灣眾多弘法電視台,你隨便亂按,總有穿袈裟的在講講講;競爭激烈,譁眾出格搶眼球,並沒有因為剃光了頭而得以免疫。
佛法在人間嘛,所以要開始多吸人間煙火,多關注世俗事,提供一道佛法配方予迷途眾生,有道僧人,才會脫穎而出,成為有名大師啊。
其實這海濤法師,在這宗「外遇都是假的」爭議事件之前,已經因為強行放生,不顧動物保護團體反對,結果掉進湖裏,放生變了斬立決,從市場買回來的水產當場往生,惹起另一番爭議。
我深信凡惹火人物,罕有浪得虛名的,一定有更多奇葩事,這才符合人物個性之連貫規律。為好奇故,於是直訪這位大師在臉書上所開的壇,不但沒讓人失望,更有種事必有因,又讓我猜中了的滿足感。
法師自己製作很多開示圖,教人應付世俗煩惱;不知情的,還以為是惡搞網友的神作。配方來了:「對治頭痛,可拿鐵釘碰頭痛的地方,停放痛點上約十五分鐘。」「中風、頭部疾病,可種椰子樹在寺院。」「想找回迷失的狗狗,在外面插一根棍子,用手指彈十下。」「為母親供飲水機上面刻上母親名字,母親身體長壽健康。」「愛上不該愛的人,可用素包子供佛,消除錯誤的愛情。」
從小病到危疾、寵物、親人與愛人種種難題,都開了一張民間土方,兒戲神化處,直追漢朝五斗米道喝符水治瘟疫的風範,人家也只敢聲稱對付瘟疫而已,這法師卻有能耐全包,真是偽高人膽大。
若宗教是個市場,為爭取信眾光顧,擴大受眾層面,這也可算是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了。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6:00 +0800 CST  
不如同歸於盡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Jul.07.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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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訪問一位旅遊專業戶,大談南極之旅,講得眉飛色舞。
當然,南極不是南京南灣,不是隨便就可以動身的,時間、體力、金錢、缺一不可。你讓我去一趟回來,也恨不得講個天昏地暗。這位南極達人,像很多人一樣,對極地充滿好奇,所以是他首選旅遊目的地。
南極達人由如何裝備講起,要帶什麼藥物,穿什麼物料的衣著最能防風禦寒,在南極禦寒之道,最緊要留意全身上下要防水,因為肌膚一濕,就很容易凍傷。然後,講到坐船去南極的船艙各種票價,上船下船時要注意事項,登陸後在冰上行走的秘訣,如何觀賞那些可愛的企鵝等等。我想,怎麼不多講講個人在南極的見聞感受,不像個導遊,反倒飾演起領隊,叫我們去南極須知?然後,就是廣告時間,回來下一節更精采。
下一節果然更精采,南極達人說到南極之美與南極之痛,痛惜南極愈來愈多遊客,萬分擔心這片淨土受污染,說時眉頭緊皺,主持人也深有同感的樣子,頻頻點頭,然後就問這位達人,你這麼熟悉南極,又這麼愛這個地方,那麼,你造訪過幾次呢?
達人經此一問,眉又開了,興奮地做出一個心算的表情:大概十二三次,這些年來平均每三年去兩次。
該剎那,我懷疑主持人翹起的嘴角,應該是因為驚訝而傻笑,多於公式的禮儀,而驚訝不只因為那次數,有可能像我一樣,心裏冒起了一個大大的問號:怎麼?你自己不是遊客嗎?你去那麼多趟,就不會增加那裏的負擔?你的人迹就不是人迹,是仙蹤,吸的不是氧氣是風露?就因為你對那裏有感情,愛那裏,而你的愛比別的遊客高尚,為你,就更值得?去過一趟的是遊客,去十多次的就是專家,不會妨礙別人?
我只聽過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卻不知道還有只許達人踏雪泥,過客不宜留鴻爪。把話說得那麼狠,其實說的是我們每個人,旅客歧視旅客,我已經說了很多次,別人的身影擾了你的雅興,你的存在玷污了別人的清境。
依我看,所有人間淨土,一旦被人看上了,尤其是「達人」,基於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精神,大力推介之後,就只有同歸於盡一途。若真想那淨土永續,倒不如來個另一種同歸於盡,大家都別去,把限額留給研究人員,以及專業拍攝隊伍,我們安坐家裏欣賞專業製作的南極風光就夠。
如果每一寸人迹,都會為世外桃源帶來一寸破壞,當然留給BBC水平的人,為我們發放有代價的風光見聞。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6:00 +0800 CST  
白目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Jul.07.3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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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目」是台灣俚語,聽得多了也就不經意說多了,有次把「白目」帶回香港,港人問什麼意思?望文生義,眼目中一片白,不就是有眼無珠,搞不清楚狀況,有多難理解?不過,使用範圍愈廣,含意也愈來愈多。我索性開誠布公,訴說遇上白目之人的實例,示範一下。
我養過一隻狗,後因年邁而壽終正寢。事隔不久,A君來我家處理一些公務,我一直默不作聲,當時沒有鏡子,我也不知自己的臉有沒有很黑,表情還剩下多少,在那沉悶的過程期間,A君可能為打開話題,搞活氣氛,隨口問道:「阿XX呢,跑哪裏去了。」(XX是狗狗的名字),「去了。」「去哪兒?」「去了就是死了。」「什麼?!死了?什麼時候?怎麼會死的?」
看官,首先呢,A君幾個月才來一次,而且也沒見過他跟XX玩耍過,發生過什麼親密關係,XX去世,這反應與步步提問,分明太超過,他沒這麼緊張,我還真不知道原來A君跟我的狗有如此深厚交情。
再者,見我本來就一臉陰霾,心情不夠好的機率相當高,目沒那麼白的人,大概即時就會理出頭緒,我的臉色跟狗有關,知道去了,大抵會噢的一聲就到此為止,我想訴說詳情,自然會多說。一般非白目者,自會避忌,因為,有些傷口,當事人樂意親手揭開來檢查是一回事,旁人冒冒失失,問也不問一下,就直接過來摸,這就是白目,在此可以解作不識相。又,即使實在耐不住好奇,想知道死因,也不會問得又大聲又急切,彷彿我有虐狗殺狗嫌疑似的。
你說,A君是有心還是無心?當然是有心,是出於好心,想表示關心顯示愛心,但犯了天下熱心人常犯的毛病,就是有志於當社工心靈醫生的,除了要有執照,也要收到病患求助才好出手。比如剛離婚的,你一來就問是有第三者麼?可能會換來「喂喂喂,我跟你很熟嗎?」的反應。熱心好心,可惜白目,沒帶眼珠出街,因而莽撞,所以,也可以用在不諳人情不通世故的人身上。
過了幾年,A君又來我家處理庶務,弄弄,忽然抬起頭來,問:「阿XX呢?」
這一下,我真的愣住了。當時天已經開始暗下來,這問題問得有點悚人,雖然XX早已逝去,我的心也不是玻璃造的,不過,對一隻沒什麼交情的狗,何以一直窮追不捨?我明白,這也是一種沒話找話,打開話匣子的禮儀,有兒有女的就談兒女經,沒的,就借狗經說話,但是,既然如此熱衷於交際,沒有足夠正常的記憶力,是很容易出事的。我於是很有禮貌的說:「死了。」A君問:「死了?什麼時候?」我點頭複述一下:「在你上次問XX幾時死,怎麼會死的時候,已經死了有好一陣子了。」然後已經不知道還有什麼好說。
所以呢,白目也可以理解為搞不清狀況,胡言亂語。港人點頭:「那麼,我懂了,我也會用白目這個詞了。」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7:00 +0800 CST  
寧做少一單生意,莫做衰一份食物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Aug.08.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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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顧客永遠是對的」時代永遠過去了,也理應過去,別說顧客,任何事情有一方竟然永遠都對,錯莫大於此。
是的,餐飲雖是服務行業,但客人也不能自恃付得起錢就是恩主,服務員都是奴僕,一個剛巧要吃,一個剛好有食物提供,本來就是公平交易,沒有誰施恩給誰。交易期間出了問題,慢慢再投訴去,坐進去那一刻,服務員服務要有基本禮貌,食客也有對侍應生身為一個人的基本尊重,這原則,無論在食堂在課堂在大會堂都用得。
是的,許多自以為吃了一碗麵就變金主,養活了店東一家幾代的食客,鬧出過太多丟人現眼的笑話,食店扮演了一個受霸凌的可憐角色,一有脊梁直起來,對無理客人不賣帳的霸氣小店,就大力叫好。
不過,顧客不一定都是對的,不表示店家不會錯;顧客自覺吃得起就是主子,店家也不能自恃好吃就把客人當討飯的。可惜,鐘擺總是從這邊搖擺到那邊,很少在中間停留。
以前店大欺人,有家名店,沒關係是不會被帶上去四樓那麼高的高層座位的,坐下面的若不是熟客,被招呼了一下,也有鄉里貪慕虛榮來見識世面的自卑感。現在支持小店老店成風,也不辨是否小霸王,只要夠小,夥計愈愛「小」人,東西就愈好吃似的。
有間其實一點也不小的老店,據說那裏的雞蛋三明治特別好吃,吃過的人對味道與夥計的招呼都有口皆碑,在呼來喝去之下擠在桌上趕快把東西吞掉,不然會生出妨礙人家發財的內疚感。我沒光顧過,也永不會光顧,好吃的東西更應該慢慢吃,再好吃的在這種環境吞嚥,也忘了有多好吃。
最近報紙介紹一間霸氣小館,更光明正大張貼三不主義:「嫌三嫌四,恕不招待;未買嫌貴,自己返去煮;囉囉唆唆,唔該過主。」嚇得我,我以為是華人與狗,不得內進呢。那,會嫌三嫌四,囉囉唆唆的顧客都做了什麼呢?據霸氣店主解釋,一是質疑價錢怎麼比平常的貴,客人嫌貴,就抹殺了他的心思,二是等候太久不耐煩會催,快工不能出好貨,所以,以上三類客人不懂得欣賞他的食物,他也不必賣食物給他們。所以,又有另份宣言張貼在當眼處:「寧做少一單生意,莫做衰一份食物。」
對於店主的精神,我非常敬佩,也尊重他對自己做出來的食物那份尊重,可我寧願保持一段足以維持尊重的距離好了,因為囉嗦與嫌棄定義太廣泛,怕詢問一下這麵是怎麼煮的,就會要求我過主。我不知道這店主之前受過了什麼恐怖客人的折磨,以致鍊出一身傲骨,只知道,吃一頓飯而已,有必要冒險被驅逐被奚落麼?有云一身熱血只賣予識貨的,我吃的是食物,不是文物,沒那麼深奧,我不識貨,你開開恩,教我,別趕我,好不好?
當然,「寧做少一單生意,莫做衰一份食物。」是當今香港人該有的態度,無論經營的是否食店,賣的是什麼東西,大可作為自強自救的座右銘。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7:00 +0800 CST  
時尚閱讀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Aug.08.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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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貓:「你幹麼一直瞪着我呀?」
阿狗:「你,你這衣服什麼時候買的?」
阿貓:「陪朋友買衣服時買的,怎麼了?」
阿狗:「你哪裏來的朋友?現在這個品牌都不流行了。」
阿貓:「什麼?我這個是時裝?天啊!我原來穿了時裝,糟糕,還是不流行的時裝,那怎麼辦?可是,這品牌不流行,那為什麼還有店在賣呢?」阿狗:「我們都不會穿這個了,不如你送給不懂的人吧。你看我這個,才真實歷久常新。」
阿貓:「我不就正是不懂的人,送給自己就對啦。慢着,你說的我們都是些什麼人呢?」阿狗:「我們?不就是我們一般人。」
阿貓:「我有點明白了,你們就是大多數人,所以我現在身上穿這個就會被你們瞪着,可我剛才滿大街走,沒見到有人盯着我覺得我怪相,也沒看到很多人穿成你這樣啊。」
阿狗:「一般人怎麼懂時裝呢?」
阿貓:「可剛才你明明說你們就是指一般人,這個我明白,很多人在穿的就是流行,可你們當中又是哪一位一般人告訴你們哪樣流行,哪樣現在都過氣了,見不得人的?到底是誰說了算?」
阿狗:「這個難說,時裝總有時裝界的意見領袖,有時是他們穿起來讓人眼前一亮,有時是他們認為、他們覺得、他們決定,他們有了最後的結論。」阿貓:「所以我這個就已經失寵了,對不對?那我現在拍個悔過的片子放網上,能不能贏回一些讚呢?欸,可是,慢着,我這個也只不過是一件普通正常的白色襯衫,啥設計感都沒有,就素素的,只有小小品牌的標誌在領子邊上,招搖過市,不小心也不會被看出來,惹人竊笑吧?」
阿狗:「也還好,懂行的人沒那麼多,不然潮人也就不值錢了。」
阿貓:「我又糊塗了,滿街潮人不多,那我又何必害怕招來白眼?你穿得時尚,反而沒人注目,那穿時裝究竟是要引人矚目,還是要跟大夥兒一樣,同化淹沒在人堆裏?還有,慢着,你,你穿的不都是跟我一樣,就一件白襯衫,只有上面的品牌標記不一樣,如果把它剪掉了以後,真的有差嗎?」阿狗:「當然有分別,流不流行,有時候就在乎一念之間,不,是一名之間,是品牌設計師的名字。」
阿貓:「問題是,我一直沒打算要顯示給人看,我穿的是時裝,人家即便看到了品牌的名字,也未必知道那麼專業的資訊,說實在,沒在意的人,可能會誤會我倆是撞衫呢。」
阿狗:「算了,跟你說時裝,太累人了,也說不着。不如你推薦一下最近有什麼好書?」
阿貓:「書呢,我會推薦你看《被討厭的勇氣》。」
阿狗:「這書好像有聽過,好像很久了,我是說最近的呀。」
阿貓:「什麼?書也要分時尚的?你是想看書還是追時尚啊。我推薦這個給你的,就是這書最重要一個論點:人大部分的煩惱,都是來自人際關係。有了人際關係,就會介意別人怎看,而真正的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有人討厭,就是你按照自己生活的標誌,就是那個已經被人點評為過氣的品牌標誌。你聽懂了嗎?」
阿狗:「可是沒了人,沒了關係,我的時裝穿給誰看去?沒有了知音,時不時尚的,更與何人說?這才讓我更煩惱啊。」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8:00 +0800 CST  
記憶體而已,別吝嗇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Aug.08.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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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盂蘭節,一時興起,在街頭幫忙化寶燒衣。我妹妹嗆聲道:「你是第一次在鬼節做這種事啊。」
我不服,連連說怎麼會怎麼會?妹妹問:「是幾時的事?」我說不出來,但經此詰問,一用力,腦海被翻舊帳似的,居然真的就撈起了一塊沉沒已久的石頭,如紅樓夢中通靈寶玉,可惜這記憶一點也不傳奇,只有水影擦亮水泥地上凹凸不平的畫面,時有燒焦了的衣紙飄過。那時的太子道旁,人行道上幾乎幾呎一地攤,大家都在燒。偶爾有車子經過,捲起千堆黑雪。今年車多而燒衣人少,在這冷清的街頭,想起這段也曾幫手化元寶的證據,沒有甘心不甘心。只是奇怪,若妹妹沒有這一懷疑,好端端的,我就不會想起那段水泥路的質感,歷經幾十年,竟然熟悉如跟老友重逢,可,我,有生之年也沒懷念過這老朋友啊。
此情可待成追憶,偏偏有些進入了記憶體裏的,根本沒情,只有景,只一堆零碎的畫面,像無意中按了手機的攝影鍵,可能要到手機壞了,要把資料轉移到新手機時,才會想起有過這一幕。我說偏偏,意思是無論當下日後直到將來,都沒打算要記得,但忽然想起,卻永遠清晰如昨;腦海,果然是個沉睡的森林,太大太廣了,在裏面會迷路,所以,記憶睡醒之前,根本不曉得原來這個也會記得。
這陣子在大台那個機頂盒看了些七八十年代經典懷舊劇集,其中有套叫《夜驚魂》,每集十五分鐘左右,因為短,那些鬼都保有幽魂的氣質,不大講話,因而恐怖,但最恐怖是,之前從沒翻看過,塵封了快三十幾四十年,第二遍再看,好多故事竟然比上星期的新聞還要熟悉。其中有一集叫《四人歸西》,四人打麻將,白茵演的角色不理禁忌,繼三人打西後照打出最後一章西,結果,其餘三人離去時一起遭車禍橫死……。恐怖啊,當電視打出四人歸西的字幕時,整個故事連四位麻將腳的演員,忽然都重新出土,文物也有鏽蝕也有老掉的皮殼,此情此景卻真的如初見模樣。怎麼搞的?從來沒想過,我的記憶原來已經被這些老片段一直佔據着,我那時才幾歲啊。
即時找一個同代同齡人問,「你記得無有個叫四人歸西的短劇嗎?」對方即時響應:「有,有白茵、羅蘭、還有香港八幾那個牛嫂,還有一個,嗯,總之,最後帶走白茵那個是梅超風,欸,即是,黃文慧。」厲害厲害,恐怖恐怖,對方確認沒看過第二遍,佩服佩服。我問:「我們居然會記得,而且一直記着,值不值得,記憶體花了在這地方,願不願意?」
「沒有值不值、願不願意的,反正,這些片段如鬼魂,你沒刻意招它來,他就歇着,不礙事的。記憶體而已,別這麼吝嗇好不好?」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9:00 +0800 CST  
垃圾車聲交響久石讓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Aug.08.2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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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配樂大師久石讓,帶同這整個交響樂團在台北演出,發生了一段,嗯,應是兩段小插曲,是名副其實的插曲,既荒謬又搞笑,但台灣人大概笑不出來。
插曲忽然在久石讓演奏中途插播,是古典名曲《少女的祈禱》,但這不是玩crossover,也不是特別效果,是演出場館外傳來垃圾車的聲音,《少女的祈禱》此一名曲,應該屬於台灣人集體記憶,每到黃昏,就分兩輪隨街演奏,一次在六點半左右,一次在八點附近,提醒沒垃圾管理的大廈居民,時間到了,來吧來吧排隊丟垃圾的時間到了。
我不知道在場聽眾怎麼想,在專心聆聽久石讓演奏時,嗯,或許會有他為《天空之城》《風之谷》的配樂,讓人暫時活到了另一個世界裏歇息或者幻想,這一下垃圾車巡迴曲,卻如煩人而不得不接聽的手機鈴聲,提示你現實生活在外面等你。
如果我是聽眾,被問到出了這意外,為保持風度起見,我會說「挺好的,交響樂本來就是理想與現實之交集,難道天空之城就不需要處理垃圾嗎?不期而遇的這場插播,不是更接地氣嗎?」如果還要擺出一副禪在萬事萬物中的格局,我會說:「生氣?怎麼會生氣呢?我來聽演奏是為了洗滌心靈,不是為了埋怨主辦單位的啊,勿忘初心嘛。」
至於事主久石讓先生怎麼說?用倒垃圾的手指頭去想都想到,大師自要保持大師風範,難道當場翻臉給你看?大師聽見忽然有另一首名曲交響進來,不知發生什麼事,便暫時停頓,待插曲過去,說了一句:nice follow,然後繼續演出。到第二次垃圾車在外面提醒街坊倒垃圾啦快倒垃圾啦,他索性八風不動,留在風之谷中若無其事演出。
大師講話大度,不表示問題不大。問題來了,為什麼這等演出的場地隔音差到這地步?主辦單位表示找不到適合的,就只有台大這個體育館有場地。日本團隊知道嗎?主辦單位表示知道。日本團隊有告訴久石讓知道嗎?主辦單位表示不知道久石讓知不知道,他們只知道,既然大師那麼幽默,即是沒事,沒事,而且,下台後也看不出大師有不悅的感覺。總之,並沒有打算向演出單位以及觀眾致歉的意思。
這段插曲告訴我,有時雖然小器得有道理,但大大方方地小器,拿捏的分寸,可能比指揮還講究。你的量度有多大,人家的臉皮就會有多厚,你為免大家臉子上不好看,不願翻臉,他索性照單全收,你沒有不高興,他居然很高興,這真是卸責的極高段數。當然,大師要有大師樣,小市民沒這包袱,照樣大大聲罵翻天。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09:00 +0800 CST  
給人看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Sep.09.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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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盡量對身外物保持警惕,關,把得極嚴,耳朵,還是挺軟的,有時一兩句說中要害的話,就會起動了心思。但保證有反效果的推銷套語,卻偏偏來自相熟的店東,而且不止一兩次,就是:「這東西可以擺在客廳裏給朋友看啊。」
因為我之前說過,這件太大,不好擺放,他就一次兩次的無限倒帶:「可以擺出來讓朋友看見啊。」那不是講道理的場合,但我心裏每次都在想:我買這麼一件古時玩意,初衷是要供自己把玩欣賞,萬一居然也有人有興趣分享,放哪裏不一樣?
如果只為分享古物,倒不如直接一起逛博物館,那裏的東西級數高百層樓不止。如果買回來能讓訪客看到也是一個賣點,那不是分享,只是秀出來,讓人看到,那麼,為收視率起見,倒不如放網上,豈非更省事?
給人看,我們已經有太多東西要給人看。我們穿的衣服,主要還是穿給人看的,如果不是要出門,對着鏡子如看電視節目的人,畢竟是少數,職業需要。出門時挑三揀四,然後會有保留,重新再換,為的,難不成是自己?是,是為自己在別人眼中的觀後感。
我已經是最隨便的一個,衣服重複又重複,最常穿的就是上次穿完了,覺得舒服又最順手的那一件,就是本着不是給人看的原則。有些特別眼尖的人,會指出這套那件老是常出現,也不予理會。但即使是這樣,有時也少不免從俗,會幡然「悔悟」,是,這一件實在曝光太多,未免對方囉嗦,換就換吧。可見「給人看」這包袱,實在無處可逃。
我一直不大留意朋友如何裝扮,會面後若要我回憶他們都穿了什麼,大概只記得顏色,款式完全沒概念,除非特別「異常」,所以便以為我在這方面的遲鈍,是人之常情,於是更以己度人,覺得鞋子是最無所謂的,沒有人會發現,以舒適為主。結果,有次還是有人說,你這鞋,我看見過很多次了;我一時愣住,怎麼了,我的路、我每踏一步,又不是走給你看的,關你什麼事呢?好累啊。
走在外面要裝扮,窩在家裏也要佈置給人看的話,就更沒完沒了。家,據說是自己的安樂窩,這個窩雖則有時可以開放,但斷斷不可能為刺激別人眼球而多添什麼排除什麼,我連在自家裏都不能作主,客廳真的純粹為客人而設的話,簡直活得不耐煩了。買一件古玩為訪客看見?沒門,連窗都沒有。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10:00 +0800 CST  
「不生不滅」的舊物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Sep.09.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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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舊物,從來艱難。艱難從來不在整理,「收拾」其實應該像章回小說裏的用法:看我把他給收拾掉──做掉了、從此人間蒸發掉,總之,一字記之曰:掉。
每次收拾,是一場棄與保的掙扎,為大局着想,空間就只能保留五個立方的東西,要含恨棄掉其中一個立方,要棄啥保啥?這一堆物件,經過一次又一次篩選,論情論理還能保留下來,一定有它本身價值,可惜,從會計報稅角度看,這種資產是會每年貶值的;從生不帶來的觀點看,本來無一物,任何物件都是後來無辜惹來的,價值如靈魂,信則有不信則無。
有些人收拾過程延宕起伏,中途花許多時間感慨:找到一份小學時的文具盒,喔,這款式這東西,現在早已失傳,那時才幾歲呢?由此而回想起考試生涯,如此這般又一黃昏,嘆時光之飛逝、哀吾生之須臾,怕要比重溫一章明史還慢。
我還好,所以很不好,就是不留懷舊時間,一看見還有點故事的東西,先放一旁,捨不得掉,每次總想着放一箱子裏,日後慢慢重溫,所以保的多,棄的少,直到空間容納不下,直到感覺舊物已成新篇的包袱:我總不能扶老攜幼帶着這一大堆東西輕身上路啊。
這次收拾,比較決絕狠辣,可能是、應該是年紀愈大愈無所謂的關係,有些往事附體的東西,連那故事都不夠時間回想,更有些如果不打開這個箱子,平日也萬萬不會想起,竟然有過此物此情此景,真正有即是無,無即是沒有。
有個忘記了什麼來歷的紙箱,外面沒有標示,一打開,如潘朵拉寶盒,都是寶啊,曾經。裏面有當時難忘的演唱會場刊、海報,從沒穿過的演出紀念T,有份參與過的演出的工作證……當時一定是做過分類,打算將這批有價值的紀念品集中一起,預備有朝一日,心血來潮時回憶的道具唾手可得,不然,發生過的,就什麼都沒有了。誰不知,日子趕日子,心血不足,潮沒有來過,到現在重新出土,翻出了塵埃,竟翻不起思潮;一疊疊一本本拿起,放下來居然還一路惋惜:怎麼積下來的業如此多。
諸如此類的神秘寶箱,還不止這個,疊起來有幾個人那麼高,掉下來可以砸得死我,本來以為用空間換取時間,將來有時間的話,可以追憶逝水年華,都沒有了,沒有空間,更沒有時間,世間還有太多未曾嘗過的滋味,怕來不及,就別為曾經留位置了。這堆箱子,已經閒置了一年兩年五年十年,一直都在,也等於不在,如寄迷你倉裏,是決不會好端端去開庫的。
若有人不明白什麼叫「不生不滅」,這就是最生動的註解。人生沒幾個十年,一堆十年沒開過的箱子,開不開已經無關痛癢,連捨得不捨得,都已不記得。丟掉了將來會不會後悔?人生後悔的事情太多,也不差這一兩宗,而且,對着一箱不知情人士眼中的垃圾自作多情,想後悔給誰看?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10:00 +0800 CST  
丟書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Sep.09.1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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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常常嘲笑老人家之家,收藏了一排排空瓶子,玻璃的塑膠的,連招牌紙都沒有撕掉,說是將來好利用,又不是開雜貨店,其實是捨不得。結果新來的比將來來的快,庫存下來,未來有生之年應該也來不及用了。
報應很快來臨,時光這個賊,偷走了摸不着的東西,卻為我囤積了許多東西,一晃眼,我的家也很像老人之家了。
汝之糖漿他人之砒霜,有人收藏等待再生的瓶瓶罐罐,我搜集並收藏等候閱讀的書,真的,沒有誰比誰值得,此刻相信寫得不好的書,還比不上能裝新酒的舊瓶。
其實在物件的光譜中,書本已經屬於溫和派,以個體計,不佔地方又容易團結成一堆堆,可惜海量的書,無論水平如何,總沾上了文化產物、然後是遺物的光環,不狠起心腸,很難拉他們下台再掃地出門。
這次大掃除,輪到書,最易優柔寡斷。前陣子,聽一朋友說他幾乎每個月都會網購一次,一箱箱深圳來的大陸版書籍,比港台版本便宜很多。我第一疑問,不是別的,是土地問題,因為我知道他住所有多大,想請教他收納心得,看看能不能參考一下。
以為不外乎分兩到三排,少看的看過的放核心,未看好看的放外圍,誰知道,誰想得到,都不是;世上竟有如此一雙辣手摧書手,又絕情得這樣實惠,他竟然把新買來的書,因為比較便宜,一律請人幫他掃描成電子檔,當電子書閱讀。
然後,書呢?全送到有分類的垃圾站,可以再生成為紙張──他說的,我不敢肯定分類有沒有分得這樣細,那些印滿過一堆可能有點意思的白紙黑字,有沒有真的還原成為全新的紙張,總之,雖沒焚書,這樣坑掉完好的書本,我無論如何下不了手,總之還是那句話:寫了等於沒寫、看了等於沒看卻坑陷了有限光陰的書,價值一定比白紙低,白紙還有可能會記下曠世奇文的空間。
我問:怎麼不想辦法捐出去,送到有需要的地方呢?不是有什麼漂書節的活動嗎?以你水平,看的東西總之不至於不值得別人一讀吧?
朋友搖搖頭,一點點還可以,太多的話,嗯,這是書啊,誰要看啊?你看看書展過後,賣不出去的書,書商寧可犯規把它們就地遺棄,也不願意付倉租,博取一個繼續銷售出去的機會,可見買書易、藏書難。捐書?你以為那是過期名牌時裝,一個捐字就一呼百應?送書捐書,等於為難人、捉弄人的意味。
捐書絕對不等於捐血,我明白,可也絕對不同意完全沒人收留,只要不是垃圾書,看完了漂流到想看的人手上,圈子再小,也絕對可行。難是難,可我這朋友分明是怕麻煩。我相信總有辦法,把還會看書的人聚集在一塊,彼此以有易無,也不必未看先丟,這做法聽在為採用什麼紙質而思量再三的幀裝設計師耳裏,是會懷疑自己生命意義的。丟書包惹人煩,丟書呢?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11:00 +0800 CST  
不留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Sep.09.2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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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看很多書的丟書朋友,買回來先把書變成電子檔,然後把書直接丟到垃圾分類站,有點浪費又好像不失環保──書上面的紙張,全新跟翻舊了才再生一次,分別不大。
我不丟書,只想捐書,有沒有人想要,再說。這項工程浩大,進行時一定又是一場取捨交戰,優柔寡斷必不成事,於是請丟書朋友作督軍,無他,因他夠狠。
篩選工程第一期開始,本以為是「這書於我還有用否」的抉擇,到了字典辭典一項,才知還有更狠手的。基本上,除了一些冷僻的專門辭典如分類辭典、倒序字典,他都兩個字到尾:放棄。我守住一部康熙字典不放手,他問:你會翻開來查字嗎,上次是幾時?我說:說不準,有時候會用得着。不過,上次,是在網上用康熙字典。他說:這不就明明白白了?現在大部分字典辭海都有電子版,實體版徒添負累。
務實至此,一時也無言以對,實在電子版查找起來快而準,小字看得辛苦,按鍵放大就是,久而久之,更鼓勵多翻翻字典,不然,翻動那本磚頭,有時寧願算了,沒必要那麼考究。
依此定律,除非出自名攝影師,不然,質素稍遜的圖片集之類都不必保留,網上自有相關留影,題目更廣泛,不留。有些本來掛着本土文化紀錄銜頭的紀念書冊,網上分類更準確,不留;猶如影碟,留碟不留外殼,那封面有電影文化紀念作用,網上自有人為你永續保存,不留。
能如此決絕,已經管不着圖像印刷在不同紙張上的差異,屏幕就是點燃萬有之光,不管你介不介意那光讓一切看起來太亮,太假,不同屏幕狀態又有不同面目。但是狠心人又另有說法:世間何來真面目?你實體的房間實體的燈,何嘗沒影響到原先印刷出來的面目?這話無情而有點道理,差點就要當場抄寫下來。可一想到筆錄之後,又多添一塊將來不知藏到哪裏去的紙張,也就罷了。
罷了,不顧念我的眼睛,也終究難捨多年習慣,書,還是一頁一頁用手揭開好,有時連書腰都捨不得丟掉,更何況是習慣變感情的動作。斷捨離系列書籍中關於棄掉雜物法則,最絕一段也不過是:有人送你的東西,有時不必過分留戀,因為對方也未必記得,你又何必自作多情?如今有了丟書朋友的啟發,留存下來雜亂無章的舊書信、寫着隻言片語的便條,以前集中放一個盒子裏妥善保存,最後沒打開過,出土無期,好容易就忘了,忘了就等於不存在,若是一一化為掃描電子檔,反而歷久常新。
那麼,實物呢?當然留,指頭不是棒槌,只用來敲鍵盤,五指歸心,有觸感,還可以撫摸的。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11:00 +0800 CST  
人生本無事,苦為世味誘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Oct.10.01.2016

老同學,好久不見,自從那次跟你一家人吃過一頓飯以後,就只有零星的簡訊往還,生日要快樂、中秋該團圓之類,有時候不曉得怎麼回你,你選什麼表情符號,我複製你選的,保準不會唐突,於是就這樣保持着這樣的聯絡。而這封信太長,也不好意思發給你,我是寫給自己看的。
大學時期,跟你常常有講不完的話,不用刻意聯絡,客觀環境讓我們走得比較近,因為都選了同一個專科,翻譯。我們都喜歡文學,也把蘇軾當偶像,一聊就是一通宵。我是鐵了心以文字創作為事業的,要做一個自由工作者,僥倖的是我家裏對我的將來,從來沒想法沒意見。選翻譯是覺得可以開闊文字表達的世界,從沒想過要打翻譯的工。
而你選翻譯,是看上了日後可以當政府的翻譯主任,你的家庭環境,須要你有穩定的收入,你也認為興趣跟工作要分開來比較乾脆,而我相信工作若不是我興趣,為討生活而犧牲了生活,對生命是極大的浪費。
後來,你早睡早起準時下班,我以自由身接工作,作息無定,有時吃個晚飯,你已經一臉疲憊,而我精神還像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要像從前聊到痛快,不是我累壞了你,就是你遷就我,我倆選擇了體貼,那倒不如早聚早散。
上次飯局前,我們先去買書,在餐館分享收穫,你選的全是童話以及親子教育工具書,我買的新版《東坡志林》,你連翻閱一下都提不起勁,我就知道,我還在,我們那個曾經詠歎「長恨此身非我有」的蘇東坡,已經在你的一家親裏成為陌路人,變得沒必要了。
寫到蘇東坡,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們曾經說,早晚要上上廬山,看看蘇軾看不見的真面目。事到如今,即便你能協調好一家人的假期,也有本事帶領一家幾口上山,我的膽力和體力也大不如前,怕跟不上你們的步伐了。
現在,我們可謂各得其所,一個世界兩條路,遠近高低各不同,回到大學時候的起點,走到今天,每一步好像都沒人在後面逼迫,也好像老早有誰安排好的,這個誰,真是我們嗎?你記不記得──應該忘了吧,蘇東坡上京赴考途中寫過兩句詩:「人生本無事,苦為世味誘」,我倆赤條條來這世界,本來也沒想過想怎麼樣,平白生出來許多甘苦,只為受不住世味誘惑。這世味,於你來說,可能是看到別人全家福照片的圓滿,享受被家人包圍的溫暖味道。我不介意滿滿的人擠在家裏,卻更愛尋找缺了的那一角,一直找一直想,如此,路,就總沒有走完的樣子,一個人在圓形崩掉的角落,才可以胡思亂想,不受旁人打擾。你聽到這,一定怕的要命吧。
ps:誘惑蘇軾的世味,在他那時代就是考取功名,若問蘇學士,如果他父親不是蘇洵,他也不生在宋朝,就孤零零一個與世界無關的人,上京這條路,他還想不想走,覺不覺得誘惑呢?不想的話,他又想往何處走,往何處話淒涼?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3 12:12:00 +0800 CST  
一炷香的時間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Oct.10.08.2016


「要煮這個,你大概在水燒開了以後,再等一炷香的時間就好了。」

水要燒開了才計時,擺明是講究的,但,一炷香時間?在這家賣食材的店裏,聽到了店主作出這樣的產品使用說明,忍不住插嘴:「一炷香的時間是多少啊?」

我以為只有在武俠小說裏才聽得到這種對白,「哈哈,一炷香之後,你就會毒發身亡。」現代治療系小品,鼓勵人會說「一、二,數到三,就放下」,古式言情系可能會說:「再給我一炷香的時間,我就會忘了你。」「我等你,等了一炷香,知道煙霧繚繞,連自己都看不到自己了。」

等人,選擇用燒香計時,沒事,差不多就行,就好像等到天色染紫,獨自怎生得黑,時間只是個概念,用時針計沒味道,可食材關乎味道,用線香計時,到底是吃什麼要那麼古意瀰漫?

好在那店主與顧客都是和善之人,聽我一問,倒沒有嫌我唐突,還樂意聊起來:「一炷香就是一炷香。像我現在用的這種。」那是拜神用的,我笑笑說:「一炷線香的話,也要看那根香有多長,多粗,還有香料的密度,同樣長短的香,有機會你試試看,要燒完,可以有十五分鐘到一小時的差別。」我懷疑店主是個活在古代的人,不喜歡數時間,只愛感覺光陰點滴燒掉,需要畫面感。

古代土地供應充足,計時器可以很奢侈;最有名的日晷,一個像現代壁鐘的石底板,陽光的陰影侵蝕到哪一格,就是幾點。可即使有庭院可以擺這個陣,日光不聽使喚,一畝烏雲就足以迷失了時間,陰天下看不準別人該來了還是你性急。

還有銅壺滴漏,弄起來的陣仗可以去到幾層高的,最高一層交日壺,然後是月壺,最後是受壺,邊漏邊感受時光漏掉。也可以簡單點,用沙漏,只上下兩端,也很有畫面,我懷疑用這個計時,會特別珍惜時光。有一家很精緻的火鍋店,不但食材弄成很多花式,更會配備不同的沙漏,你涮這個,就給你一個三分鐘的沙漏,滴下最後一粒,撈起來就對了。那次每樣每樣的涮,每個每個的滴,沒嫌麻煩,到想起沙,喝多的沙,時間如恆河沙數,屬於自己的,連恆河一彎角的沙子都沒有,大概只足夠涮熟了幾塊生命的薄片。

吃火鍋,難免喧騰雜亂,有個沙漏在旁,桌面也像多了個平靜人心的點綴。有一種叫響鈴的,其實就是炸腐竹皮,本身是熟的,薄薄的,最佳吃法,是涮它三四秒左右,韌而不糊。那時在電台工作,我喜歡用唸一段口簧來計時。財務公司廣告受條例所限,須得在最後加上牌照資料,一般限定在三秒內唸完,免耽誤寶貴時間,於是涮這種響鈴,我會以急口令節奏唸:「放債人牌照號碼:xyz2468」諸如此類,唸完了,那響鈴真是多一秒太軟,少一分偏硬,剛好,真的比一炷香靠譜。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08 23:14:00 +0800 CST  
時間的畫面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Oct.10.15.2016

在店裏聽到店主教客人以一炷香、兩炷香的時間,計算食材該烹調多久。有點詫異,香有長短粗細疏密,除非店主順帶提供標準的計時線香吧。

不過,的確,有時我也會用香去計時。每次買回來一盒線香,點燃時雖然沒有刻意去算時間,用多了,每一款也會有個約數,當然空調的風速會有影響,這一批燒長些,那一種會慢一點。日本製作的香,一般燒得比較快,八吋長左右的,二十分鐘內完事,有種三吋長的,只能燒五六分鐘。買過一種西班牙的茉莉香,足足可以撐一個小時,日本香疏鬆,生命短暫,要研究起原因,必然有另一番考究。

寫東西時點香,可以提醒過去了多少時間,其實也不是要催逼限定完成,否則用手機當鬧鐘豈不更準確省事。如果沒必要,實在可以慢慢寫,燒完一根,換別的味道,在聚光燈下煙霧繚繞,反而令節奏慢下來,一切都不急。寫作是最容易分心的勞動,腦筋過分活躍,會中途禁不住走到不知何處去,點香會集中精神,像在進行一項儀式,要放尊重點。此事非關宗教, 卻又應該跟焚香沐浴以示虔誠的說法聽太多有關。

焚香報時,畢竟費時失事,鐘本來已經是最佳工具,只是報時以外,計時、感受時光流逝的方式,即使是鐘,也可以分得更細。我懷疑愈來愈少人會在牆壁掛上大大的圓形掛鐘,一道空白的牆壁在香港有多珍貴,怎能輕易貢獻出來。所以跳字鐘當道,或者索性看電腦上的時間顯示最實惠。

然而,此刻是12:21,畢竟跟時針分針開展出來的感覺不一樣。時間若是一塊餅,時針先把它劃成四份,已經丟失了多大塊,一目了然,分針再提醒你每一小塊還剩下多少,對惜時如金的人來說,或者要遲到了趕着出門,該是個觸目驚心畫面。

聞說做電台節目主持的,傳統一輩習慣了看圓形鐘,以那個時間圓餅為憑,每十五分鐘四分一個餅為一節,還可以講多少話,播多長的歌,就看着分針行事,據說這樣會掌握得更好,換了電子跳字的,一時之間會很不習慣。

我也相信,如果約了人下午一點半見面,看見12:47,先運用心算,13:30減掉12:47等於八十三分鐘,跟用眼看時分針交疊出來的畫面,完全是兩回事。所以,如果還有一個原因要我戴手錶,絕不可能是電子跳字錶。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16 07:54:00 +0800 CST  
凶宅如古蹟評級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Oct.10.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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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買樓,忘了事前上網查找是否凶宅,剛巧地產經紀又有意無意間忘記幫客人守這道尾門。結果銀行拒絕貸款,因為,同一層隔壁的隔壁曾有兇案發生,買家被迫賠掉訂金,還要被地產代理追佣金,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後,應該再沒有下文,一如香港現在一樁樁聳人聽聞的荒謬乖張事件,不了了之。
原來不止隔壁的隔壁是凶宅會嚇倒銀行,凶宅在樓下一層,也會兇走銀行的貸款;雖無明文規定,但上層下層有何分別,實在比兇案更離奇,問過靈異達人,都不明所以。要說凶,樓上地板傳來怪異聲音不是更直接嗎?
所謂凶宅,銀行與用家應該各有定義。大廈年紀一大,戶數一多,其實必然有人走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迹,不知為不知,若知道以後,要不安心,理論上,連某個睡房有前業主的先人在那裏壽終正寢,也一樣會有陰影,跟有兇案或自殺案發生過,應該無差別看待。除非真相信非自然死亡現場,怨氣冤氣重,出怪事機率高。
以前我也忘了問銀行、查吉凶這步驟,房子買下來拿到鑰匙後,才有機會檢查得更徹底(各位應引以為戒),才發現在衣櫥一個抽屜裏面,有許多黑白家庭大合照,觀乎照片中人當時年齡,對照佈景時代性,似是已故之人,來不來也好,這房子該是後人賣掉的祖屋,才會粗心大意把如此具紀念價值的遺物遺落掉。
有沒有先人在房子自然而然過世,無從稽考,但友人聽說了,比我還緊張,寒毛似遭陰風吹起,我倒不以為然。老實說,如果那房子真有兇殺自殺案,膽子再大,也沒必要考驗自己,真鬧起來,已不只是怕不怕的問題,即使是租的,搬家被列為中度壓力來源,不嚇人也夠煩人。
既然銀行政策,也不過是怕物業難脫手,買家卻步,又既然死於自然的會有人不怕,發生過兇案的也未必就會怪異,那,倒不如把凶宅再分得仔細點,像古蹟評級,鬧過兇案有鬧鬼傳聞,又經「大師」測試過真有其事的,列一級凶,沒靈異事件的,列二級,網開一面行不行?
怎麼評級?香港似乎無從着手,網上只有案發紀錄,有鬧鬼的,只是傳聞級數,上不了大枱大台。而台灣,是個光明正大大談怪力亂神的地方,許多一本正經的新聞台,會天經地義似的把凶宅搬上神枱,公諸同好。
上述香港兇案在按揭不遂事件發生之時,剛剛看到台灣新聞台報道一棟老舊大廈火災,報道完救火情況,忽然似轉了八卦頻道,翻起該大廈舊帳,不只是凶宅,還封它為著名鬧鬼之地。你以為急遽報道就算?不,報新聞的換了怪談節目主持的腔調,詳述幾個個案,例如其一:住客經常發現電梯會自動直達頂樓,不管你按的是哪一層……。肆無忌憚也坦蕩蕩至此,可以說真會鬧鬼的都在新聞紀錄上無所遁形,準買家多虧了新聞台,真乃急民之所急、照顧到公眾知情權,可那棟遭火燒大樓的居民呢?眼前火災過後,不變危樓,也成了一級凶宅,往後如何自處,房子有何出處,又有何好去處?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22 19:42:00 +0800 CST  
鬼密碼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Oct.10.2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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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某人最近有什麼煩惱,某人說:正煩惱着,光靠記憶,如何記得住那麼多密碼?那最近有什麼大計?某人說:正籌劃着,如何把所有密碼寫下來,而只有自己能找得着。要找一個旁人絕對意想不到的安全地方匿藏,但正如古龍名言: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險的地方,旁人想不到,神秘到出其不意到你也會忘記,這樣也不是辦法。
我想了想,也真是個煩惱,每個人有多少個密碼呢?我有兩個電郵,其中一個換了好多次密碼,愈換愈記不住,本來有一個標準百搭的,但那電郵對密碼的要求,比擇偶更嚴謹,之前用過的不能再用,別的地方用過的,不能重複,光是數字不夠,要英文字母,還要大小楷兼備,似防止使用者本人記得,多於防範他人盜用。電郵之外,不必多說,一算起來,二十個還是保守了。光是銀行卡,提款卡一個密碼,網上理財,點進去一個,處理轉帳繳費一個,網購後按密碼完成了,手機上再有一個綁定的軟件,收到信息後再輸入這個保鑣密碼,交易才算完成。網購的話,我還好,購書的一個,百搭日用品一個,超市一個。
當然還沒完,最近遺失了手機,在新手機上重新設定三個通訊軟件,其中兩個不知何故,容許我發出「忘記密碼」的問號,就是不發給我答案,後來找到了,又不承認我就是我。其中一個line,迫於無奈,索性歸零,重新開戶,這事情有IT電腦人一直在旁幫忙,也建議我忘了就算了,就當重新做人吧。
有沒有遺留別的密碼呢?一定有的,連哪裏還需要密碼都忘了,更何況愈來愈長的密碼?本來有一個軟件,可以把所有密碼送上雲端,然後,只要記住一個密碼,忘記的,都可以找回來,懶得隔三差五就往「忘記密碼?」的問號按下去,然後等待答案,然後再重設密碼。但,密碼本來就是要提防他人,他人都不可信,都可以黑進去盜取,憑什麼就覺得雲端就是個保險箱?一切留在電腦以及手機內的,都預了被揭秘是正向思考、資料被隨意盜用是常識。
密碼橫行,是因為互不信任。看過一套電視劇,女兒把所有的密碼都寫在一張紙條上,然後鄭重跟母親說:這個,你要幫我好好藏起來,萬一有天……母親一聽大駭,以為交代什麼遺言。知道是密碼羣,做母親的不答應,認為還是危險,萬一給人找着,寫的那麼詳細,什麼密碼可以打開什麼,直接闖關,即使不是她本人的,也能猜到是近親的,萬一又知道名字,反而更危險。
某人聽了點點頭說:當然,這事情,雙親配偶也不能交託,除了防知根知底的外人,還要防親人,你說,那母親若掌握了女兒的密碼,不是怕她會拿錢,是怕她好奇,忍不住偷看幾時跟誰line過,line了什麼,跟不設防一樣,還是會提心吊膽。
罷了,密碼不止是照妖鏡,是人是鬼才需要這面鏡子檢測,密碼之下,人人都是鬼,給了誰,誰的心中就有鬼。你肯把密碼告訴別人,這有辱無榮的差事,別人還不敢接過來呢。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0-30 17:55:00 +0800 CST  
沒戲了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Nov.2016.11.05
「沒戲了」,在一件事情上再也沒有可以扮演的角色、一直在玩的把戲玩不下去,以至於失勢、失權、失位、失聲、失業、失婚,都可以說:「沒戲了」,「這人沒戲了」。不曉得源自普通話抑或國語,我懷疑這「戲」是舊時傳統「唱戲」的戲,這台戲唱不下去,可以是戲本已經唱到盡頭,可以是觀眾看到乏味,可以是給換角,演出太爛,輪到下一位登場了──總之,真傳神,回味猶甘。


最甘者,是戲,一切皆是戲,再逼真認真,也是在演而已,演員有時入戲太深,不能抽離,以為自己有多重要,在包廂裏居高臨下的看客看全套看全局,深知每個角色都只是推進劇情的工具,未必每個人都能演到結局。你方唱罷我登場,到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紅樓夢》此唱辭,用在哪裏都不會過時;功成未必在你,其中有你,理應甘心,就此打住。


此間有些人唱着自以為是的一套台詞,無論有意無意,客觀事實是成為別人的棋子;容許你有個角色,這個角色能夠存在,就是要成全老早安排好的情節,功成,則身退,不當你走狗烹來吃就很好了。沒戲了還死撐在台上,不是癡癡的,就是傻傻的。紅樓裏剛好就有個傻大姐,是老祖宗的小丫鬟,只出現過兩次,因為是傻丫頭,不識人情世故,洩漏了寶玉要娶的是寶釵,扮演了壓在黛玉命裏最後一根稻草,然後,就沒再出場了。


即便唱得悅耳動人、如春風暖大地、如暮鼓敲人心,這舞台不容你,也罷,就當自己是梵高好了,是這世界不配有這樣的好東西,聽眾聽不懂你的救世文,不如歸去。為證明自己多於為世界而唱,勉強唱到喉嚨沙啞、聲音變質,也不過是另一種噪音,不如還自己一個安生,給世界一個寧靜。


沒戲了,不甘心?這個戲字用得好,只不過是戲一場,以戲論戲,演到歇斯底里的,都有浮誇失真賣弄之嫌。不過是台戲,假作真時真是假,一切有為法,如露亦如電,這是沒戲了的人最佳下台階,情侶的戲、救世主的戲,亦作如是觀。


忘了在哪裏看過,大部分禍患,都是人不習慣獨處密室所致。不能解決「寂寞」這千古難題,一不甘寂寞,必多災多難。沒戲唱的人硬要出來爭一角,動機不純,必然荒腔走板。不能忍受寂寞無人問,僅僅為了保持個人存在感,發起一場戰爭,歷史上並不罕見,絕非戲說歷史胡謅出來的。


「寂寞」?此寂寞非彼寂寞,寂寞就做自己吧,戲不必演給別人看,唱本更可以自己寫。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1-12 10:02:00 +0800 CST  
<半世紀前舊雜誌>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6.11.12

京官高舉一本老外寫的香港史,是要我們鑑古知今麼?說時遲,那時快,吾友不知如何從家裏搜到一批一九四八年創刊的《東風畫報》,帶來給我分享,彷彿從內戰期間香港的老樹林,摘下一片葉,枯黃的紙,輕飄飄的,沒歷史那麼沉重,卻一樣聞到陣陣古老味道,且更接地氣。
歷史沒紀錄時人推銷術,雜誌有。看舊雜誌的廣告,比看當年經濟數據有趣多了,五十年前是如何勾引人消費的呢?手上這一期是一九六四年的,直接得要命。賣拖鞋的,清一色四字詞:顏色美觀、膠質柔軟、款新質佳、舒適耐用、防水防滑、保不折斷。要我想現在賣拖鞋的方法,可能就簡單一句:你最貼地的伴侶,能不講究嗎?講究的是款式舒適,耐不耐用,多說無用,誰關心呢?恨不得穿爛了舊換新的。
賣藥的更厲害,有個強調「如不服用,定是閣下損失」,好笑,我若沒這病沒這需要,服了才是損失呢。有種聲稱萬用的藥油,寫着:「醫得病,救得命」,誇張中又不失老實,至少沒經過語言藝術加工,不繞圈,信不信由你。現在廣告條例與商品條例,是容不下這類笨笨的老老實實地說謊的廣告了,又或者應該說,我們聽得太多顛倒黑白的謊言,你不好好修飾一下,直接說你醫得病,救得命,你以為是政綱麼?
反倒生活版的專欄,才是歷史價值所在,看那些用詞、心態,比社會風氣報告更立體。有個叫「少年修養」的專欄,題目定得一本正經:《怎樣和年長的人交友?》,放現在,大家都是標題黨員,起這題,誰看啊,現在講時代之爭,不來一篇《教你一句KO老屎忽》就很斯文了。
最能看到歷史就是簡單重複的一篇叫《寸金尺土居住難》,真是沒有最苦只有更苦,沒最荒謬,只有更荒謬。作者感嘆:「如是住舊樓舊租的,那還不覺得怎樣困難,但若居住新樓新租的,那就困難極了。」哈哈,現在舊樓的租金,不見得有多謙虛啊。六十年代樓價再高,房子還是給人住的,不是要人跳上牀上過夜的,而豪宅還是豪宅,不像現在只是豪宅價,從前徙置區的空間。最有往事不堪回首的還是這段:「現時,入居新界已屬於時興趨勢,入居新界的人年年增加。」彼時之時興、之趨勢,已經成為唯一出路了吧,新界豪宅遍地,有些人也已走投無路,移到深圳去了,不,深圳有些地方又已經比香港新界還貴。看這畫報,才覺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沒有身在福中,過後才知,那已是最好的福份了。
話說回頭,一眨眼《明報周刊》也已經出版四十八年,是香港歷史一大片橫切面,若能把二千五百多期庫存起來,慢慢重溫一遍之後,又不知有何感想。

楼主 凌暮光  发布于 2016-11-21 19:41:00 +0800 CST  

楼主:凌暮光

字数:2182

发表时间:2016-10-03 20:0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26 14:38:2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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