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赫】喜欢。(长篇\/HE\/重修版)



剩下的这几周里,只有李澄还在为了期末考连轴转,我与李晨这两个无业游民则早早地进入了休假状态。李晨曾建议我一起去健身馆,被我以天气冷为由拒绝。只是我还坚持着晨跑:决定要踏入这个圈子后,还是要稍微注意一下身体状况。李晨堪堪坚持了一个星期,到后来也演变成和我一样“早上晨跑、饭后散步”的老年生活。我向他挑眉,他懊恼地抓了一把头发。

“陈赫,懒是会传染的!”


每到晚上,儿童房的灯亮起来,李晨也就自觉地拿起书,进房陪读。在孩子升上小学后,我张罗着重修了儿童房,旧了的玩具被打包捐去慈善机构,空出的地方放了一张小书桌。书桌是孩子自己选的,上面安了一台小台灯。李晨坐在装饰成树桩的板凳上,委屈了那双无处安放的大长腿。这时的我通常窝在自己房间,在笔记本前啃着指甲,仔细研读剧本的完整版。

童老师在年末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与我仔细分析了一遍角色。我们的大体理解不谋而合,在细节上有些许分歧,见仁见智。还有一部分则要仰赖与对戏演员现场擦出的火花。这一未知性让我热血沸腾。


我在一月中旬就回了福建。临行前的那个夜晚,李晨默默帮我收拾着箱子。

“你要把东西全部拿走吗?”坐在我的床上,他微微抬头,望向站在椅子上清书柜的我。Tiger蜷缩在他的怀里,一双黑色的大眼珠子轱辘转着。

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我仔细思考。

“不了吧,太麻烦了。又不是不回来。”我扶住椅背,从上边跳下来,状似轻松地说道。“以后还不知道会怎样呢,没准默默无闻一辈子。那样的话,就还得回来,低声下气地给人打工。”

“去去去,还没走呢,说什么晦气话。”

李晨皱起了眉头,控制了力气的一掌拍在我的背上。我没躲开,疼痛感径直化成了鬼哭狼嚎。李澄受了惊,从房门旁探出头来,“我还以为老师从椅子上摔下来了……”

“还叫老师啊,”我笑吟吟地走过去,摸了摸孩子的头。这两年来,他长高了不少,像棵向阳的小树,奋力生长。只是有些东西变了,有些东西没有。“早得改口了吧?”

“……那该叫什么?”孩子眉头一蹙,安静地思考起来。

“你叫他猪就好,好吃懒做。”李晨在其间没皮没脸地插嘴。“我没在家的时候他还会照顾你,现在家务活全都落在了我的身上!”

李澄听了这话,也偷偷地笑,真挚地配合他的父亲,“猪……猪老师?猪爸爸?”

“猪妈妈。”李晨说着,抱着Tiger,笑倒在了床上。


离开广州后,我在福建呆了差不多一个月。

这是我毕业以后在家呆的最长的日子,父母从期待到习惯,最后又从习惯变成了嫌弃,直观地向我展示了什么叫做“距离产生美”。我由每天几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祖宗爷变成了随使唤随到的店小二,地位下降之快,尽显世态炎凉。

今年春节,我给每个孩子都包了压岁钱。孩子们兴高采烈地把红包塞进自己的裤兜里,却又学着大人的模样推脱几回。

“得了吧,”我用指尖弹了弹他们的脑门儿,一语道破天机。“想要就拿着,装模作样干啥呢。买点自己喜欢的,别被爸妈知道了。”

年夜饭时,一些老生常谈的话题又被翻出来炒冷饭。

当事人倒是无所谓,当事人的父母却开始忧心忡忡。在父母的撺掇下,我被迫与一位母亲广场舞好姐妹的女儿见了面。我对谈恋爱暂时还没有兴趣,好在那个女孩儿也是如此。两人一拍即合,兴高采烈地约了餐饭,口风一致,回到家则跟父母说,“那人不合我口味。”

这个年就这样过去了。



二月底,我启程去了上海。

相隔一年,心情已完全不同。上海的冬天,又湿又冷,却极少下雪。通机场的公路两旁改种了冬青,挺拔笔直。我坐在郑恺新换的BMW上,凝视着远方一片白茫。浦江水不结冰,江上行着几艘游轮;道路两旁的汽车飞快穿梭而过,引得路旁行人侧目。

刚到上海那晚,我和郑恺窝在开了空调的屋里啃鸭脖。鸭脖得穿背心摇蒲扇才啃得快活,郑恺认真地说道,据说是某个圈内的湖北人传授的经验。奈何现实所迫,我们扒下几层外套,却还是得留下一件毛衣。郑恺从冰箱里拿出了啤酒,冻得像镀了一层强力胶水。我们碰杯,仿佛吞下了冰碴子,从喉管一路划到胃底,哗哗地淌血。

我们俩惨淡一笑,还是认命地下了两碗面条。

郑恺给了我一条备份钥匙——唯一的交换条件是:如果他忘带钥匙了,我要即刻赶来救驾。我哭笑不得地接过那根被他在手心里捂热的钥匙,心里却是暖洋洋的,不知是因为空调的暖气,还是面条蒸出的热度。

两个懒人又同住了几天,叫了三餐外卖,做了四餐饭,都是极简单的配菜,拌上大白饭却也能吃好几碗。我们又找了个晚上,去上戏旁的大排档叫了份小龙虾。那儿已经不是记忆中那条女孩胆颤、男孩欣喜的夜路了,路灯与大厦的光交汇,映衬得黑夜好似白天。我们在凉飕飕的风中啃完了两盒龙虾,危险驾驶着回了家,却还不忘睡前灌几粒感冒药,防范于未然。



三月中旬,《爱情公寓》正式开拍。我告别了郑恺,拖着箱子来到了郊区。

剧组凭借人脉,租了新开的两个楼盘。这一栋用来拍戏,隔壁那栋就供给员工住宿。我是最早到的一批,与几位演员打了照面,惊奇地发现大家都是校友,有几位小我一届,不禁感慨逝者如斯。两位老同学还在赶来的路上,我们互相做了自我介绍。大家都算是热情,像在大学一般生出一种“我们都是一拨儿的”的归属感。

正式开拍那天,导演和制片请吃饭——威名远扬的上海菜,铺天盖地的糖“连肉都不放过”。好在我们都在大学时吃惯了上海菜,也不觉有什么不妥。

碰杯与欢呼声交错,吃完饭后甚至还转战楼下酒吧——《爱情公寓》正式开拍。


醉醺醺的我拨下了李晨的电话,在令人眩晕的多色灯光下含糊不清地对他说,我好开心。

后者沉默许久,似是笑了,说,那就好。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17 17:10:00 +0800 CST  
我前几天列了一下大纲,如果努努力的话,大概能在这个暑假弄完。((前提是我不会跳出大纲胡乱加戏x(。所以这个我还不能确定。开学的话大概就是周更……吧,如果不忙的话q。
重修版与原版相比,我自认为更流畅一点,在前面也做了一些感情的铺垫,希望这样就不会那么突兀了。我删掉了一部分情节,详略也调整了一下,这个后果就是字数直线下降xxx。到今天为止近7W。整体粗略估计的话,大概在12W左右的样子。
wwww还是希望各位能看得开心!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17 17:16:00 +0800 CST  


三月初的上海,春寒料峭。

最初的前几天里,我们相互熟悉,培养感情。孙艺洲从导演那儿顺来了飞行棋,每天晚上进行世纪大战。敷着面膜的女孩子们挽着手,挺着一张惨白的脸,饶有兴致地坐在一旁,边看边聊着美妆产品、健身心得。

拍第一场戏前,导演召集了每一个主演,美名其曰“圆桌会议”,不过是大家窝在一团嗑瓜子、聊聊天,就像是同学聚会那般,气氛轻松愉快。导演吐出瓜子壳儿,在闲聊了几分钟后布置了任务——分享自己的恋爱经历与爱情观。

回到了学生时代,开火车一般一个个轮。白墙黑板变成了沙发抱枕,不需要四处找学霸对答案,也免除了老师散发的恐怖气场,每个人却还是皱着眉,努力在记忆里拾起那么一星半点碎片,手巧地串成一整片银河。我坐在第一个,在揶揄中简单地谈了与那个女孩儿的爱情长跑。知情的老同学李金铭和赵霁在起哄,其余人则微微笑着,接过接力棒,说起自己的故事。


每个人的恋情,相似又有细微不同。

青涩时的少年只有满腔的激情与冲动,长大后的社会人则归于细水长流。在二者之间取一个平衡点,相伴多日而不腻,见识了面具下的一面而不嫌,这或许才是爱情的真谛。

气氛逐渐沉重,因为每个人提起的那个人大都早已离去,留下记忆里的白脸颊、甜酒窝,或是笔挺的衣领、深邃的双眸。最后一棒在李金铭那儿结束,导演清了清嗓子,卷起了手中的剧本。

“爱情公寓的定位是针对年轻人的轻喜剧,这个想必各位都已清楚。”

“但是,轻喜剧不代表无脑玩笑。在大笑的时候,在抖包袱的时候,在合作恶作剧的时候,你的心要有这样的意识,要含着这样的沉默,要存着这样的对爱情的敬畏。这才是我们想要表达的爱情公寓的真谛。”

坐在角落一言不发的制片这会儿带头鼓起了掌,我们一拨人微微低头,最后也两掌相碰,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正式开拍是在三月底。虽是一个资历较新的制片团队,却也懂得也在开拍前造足声势。再者,爱情公寓的剧本基于许多网友的倾情奉献,本就有一定量的关注群体。在公关的建设下,我的微博名换成了正儿八经的“陈赫”,粉丝竟也逐日渐长。

剧组帮我们统一申了V,在对李晨羡慕嫉妒恨多年之后,我也拥有了那个骑士勋章一般的小标志。在此期间,我重新整理了旧的微博;在保持美食博主本质的基础上,也渐渐地开始发一点自己的自拍。

剧组的官博每天定期更新,发发剧透、转转演员微博,不在话下;与此同时出现的却还有惨绝人寰的表情包。这样偶像包袱碎一地的宣传方式,倒为我们博取了一点关注度。只是当我发现我在休息时为了逗大家开心,一边翻白眼一边挑眉毛的照片出现在了官博上的时候——哎哟我这暴脾气。而公认美少女赵霁在经历了官博的洗礼后缩在墙角怀疑人生,“我可能是个谐星”。娄艺潇则不留余力地继承了胡一菲的气质,“谁在用官博,出来,我保证打不死你。”

可惜,我们剧组各个人都是当特工的料,牢牢遵守着沉默是金的原则。工作人员本来就不多,再加上都十分有默契地闭口不谈,到底谁在使用它便成了我们心里巨大的一个谜——当然,也是饭后闲聊的一个好梗。



题材新颖,剧情流畅,在周围的又都是熟悉的年轻演员,一场场戏拍下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晦涩艰难。剧组像个熔炉,把每一个人不同的脾性都包纳进来,捧出来的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我们闲时窝在一起读剧本,听导演扯淡;忙时则带着尖叫上蹿下跳,在沙发上留下一个灰色脚印。有时一连几天没有我的戏,便与同样境地的几人跑去上海的市中心玩耍,不亦乐乎;回来时在楼下麦当劳买几杯可乐,当做是努力拍戏的慰问品。

夜晚的活动则已不限于飞行棋——三国杀、大富翁、UNO也齐上阵。拍夜场的同志一推开门,公寓里通常都是一片狼藉。大家都精力旺盛,带着通宵的气概,可每回都被导演助理查房,便在夜晚零点灰溜溜地滚回床上。

公寓是单人单间,不用在意室友的震天呼噜,起夜时也无需夹紧尾巴、蹑手蹑脚。我还记得在宿舍那会儿,我和郑恺睡上下铺——每回爬上床,都得被他嫌弃好一会儿。其余的设施也都一应俱全,像是搬进了一个新家。在这儿的生活,可以说是相当不错。


只是生活难免有意外。

有一个夜晚相当之糟糕。不知是吃坏了肚子还是连续的夜场戏有些难以适应,我在半夜竟然拉起了肚子。顶着一额冷汗,宝贵的睡眠时间都浪费在了厕所里。而且还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爬上床,一阵不适又接着袭来。房里、厕所里配置的几卷纸巾被我用个精光。

蹲在厕所里,我手脚冰凉。胃里还是一阵翻江倒海,像是某个零部件出了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全盘皆输。我把手机攥在手中,用仅剩的力气给李晨发了条短信。光屏上的数字显示着凌晨两点,我不抱希望地等着回信,在两三分钟后果断地按了待机。

发短信也只不过是一个发泄口,带着恶意地扰人清梦,希望能被注意、能被关心。腿因为长时间的压迫而发麻,站起身时,我险些一个踉跄,扑至洗手台上。放弃睡觉的我干脆站到了落地窗前,窗帘没有被拉上,远处的景象尽收眼底。这还只是上海近几年来才着手开发的新区,兴许是揽了一切政策倾斜与优势,发展迅速。记忆里的一片灰砖土瓦,早被拔地而起的高楼所取代,与老城区别无二致。

裤兜里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我手忙脚乱地点开,竟是李晨的短信。

凝视着大厦透出的灯光,我摸了摸鼻尖,原来在遥远的北回归线以南,李晨也是光亮的创造者之一。

令人惊讶的是,他竟告诉我:他在我箱子里准备了药。

我懵了一小会儿,随即把箱子从床底托出。在一个不大引人注目的夹层里,药乖乖地躺着,被袋子包了起来,与旁边的钥匙与U盘分开。我解开塑料袋的结,感冒药、止泻药、甚至于在上海没有什么用的广州医保卡,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盒藿香正气水。我按照说明书,从锡纸板里抠出几颗药丸,就着温水送服了下去。

我又在床上躺了会,凝视着漆成了淡蓝色的天花板,随即联想到那个脖子戴着铃铛、口袋里装着世界的蓝色小胖子。我侧着身子,给李晨发去道谢的短讯。时间已将近三点半,没有回复;好在第二天的戏在下午,无需担忧。我从床头柜里掏出了张白纸,用断水的记号笔写上大大的“睡眠中勿打扰”六字,贴在了门外。

身上已经好受许多,我摸出手机,又给李晨道了晚安。

开着床尾的一盏小灯,我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在那晚我梦见了李晨,两人都是儿时的模样。但我知道那是他,因为我曾看过他和哥哥的合照——两个老北京爷们儿,挤在一辆小小的三轮车上,穿着臃肿的棉袄。

那是个与我们初遇时极其相似的雷雨天。我没有带伞,窝在一栋建筑的墙边勉强避着雨,心里火烧火燎。李晨撑着伞,在楼梯的拐角出现。他那双眼睛轻轻眨了一下,打量着狼狈的我。我摆出一副凶狠的样子,把他的善意理解为嘲笑。只是一切脾气还没有发作,就在他拉住我手的那一瞬消失成了空。

一起回家吧。他倾斜伞柄。

我的头上是一片新生的天空。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18 16:37:00 +0800 CST  



拍摄进程在五月下旬暂告一段落。再过十几天,就是江南的梅雨时节。

与工作人员和友人道别,我和郑恺登上了去往乌镇的动车,美其名曰放松身心。到达的那一天正是端午。热心的居民被郑恺一口流利上海话与颇有姿色的好皮囊哄得是服服帖帖,邀我们一道吃粽子。路旁的杨梅树被一枝头饱满的果实压低了腰,上面淌着晶晶亮几滴水珠。宛如糖丝淋在了奶油蛋糕的表层,豆大的雨滴落在池塘里,旋开几朵涟漪。有调皮的孩子撑着伞,手里攥着小石块,聚精会神地玩着“打水漂”。伴随着石片扑通入水的声音,蛙声此起彼伏。

阴雨绵绵的天气大概得持续一个月,潮湿滞重的空气似气球般,鼓胀地撑满整个大脑;随后紧跟而来的又是叫人喉头冒烟、脑顶发热的伏旱,这才算真真正正进入了炎热的夏季。

一直到九月底重新开拍,我都呆在郑恺家。说是要我救驾,事实上他也没大条到连自己家里的钥匙都会忘带。家主人在七月份飞去了长沙,参与综艺节目的录制,八月份又要参加一个代言活动;临走前顶着一头湿嗒嗒的短毛,叫我看好屋子。

李晨和澄澄在七月底来到了上海,一身短袖短裤亲子装穿得清凉。郑恺虽说不爱收拾,但自己的家里却也只允许自己能弄乱。深谙这一点的我给他们在隔壁酒店定了五天的房,还可以远观浦江夜景。

我们在浦江两侧玩了一天,尽揽上海的繁华与喧嚣。啃着烤串迎着徐徐江风往前走,我用腾出来的那只手指了指河的对岸,“听说过几年要建一个迪士尼。内地的以后想玩,就不必要去香港了。”

李晨微微低头,抬手搔了搔后颈。

“那什么,帮我拍张照吧。”

话题的突然转变打了我个措手不及;但我还是满声答应,接过他递来的手机。

李晨状似无意地搭上江边的护栏,高度正好到其手肘;墨镜镜脚折叠,别在T恤的衣领上,松松垮垮地露出一截暴露在灯光下的皮肤;隆起的肌肉把衣料撑出波浪般的褶皱,鼓出一个圆滑的弧度;脚下则踩着一双黑白经典色调的运动鞋,短袜上方稍稍露出精瘦的踝骨。还有眼睛——都说那是心灵的窗户——温柔的,含笑的,分明是在看镜头,却又好像能透过那薄薄的手机看入你的眼——我像是被什么东西直中红心,需不断调整呼吸,才能保证手不发抖,拍下一张稍微完美的照片。

李晨的旅馆比郑恺的家要近,我们在交叉路口就此分别。不知是因为放暑假还是久别重逢,澄澄显得格外激动。

夜晚回到家里,我打开手机。李晨给我发了几张他自己拍的夜景图,又把我拍的那张照传上了微博,炸得粉丝尖叫“上海求偶遇”。那个位置取得相当好,斜后方即是标志性的东方明珠。夜间游轮缓缓航行,二楼露台挤满了看江景的人;由于它在运动,发光的线条像是被露气润湿般,显得有些模糊。

我乐不可支,抱着手机在柔软的床上滚了又滚,后又立直起身,给他点了个赞。


李晨执意要去上戏,我便在他到达上海的第三天故地重游。

我借了郑恺的车,在童老师的通融下,成功停进了教职员工车库。学生们都走得七七八八,校园里只有风在游荡。李晨从车上下来,怀里抱着李澄。

我们慢慢走着,头顶是夏日明晃晃的大太阳。我指了指那栋白色外墙的教学楼,告诉他哪间教室是我们当年曾用过的,又在哪一个铺有木质地板的舞蹈室里,形体课变成了鬼故事会,大家边讲边抖,边抖边讲,讲得整个人大汗淋漓、浑身发烫;还有一讲倒下一群人的艺术理论,是大课,所以大家一般都埋着头干自己的事儿。李晨偶尔点点头,说那几门课程他也修过。

转过拐角,入眼的就是翻修后的宿舍楼。因为是暑假,防盗网后大都窗门紧闭;只有研究院的宿舍楼还在高温的燎烤下挂着几件衣服裤子。

“西梯三楼右数第三间。我之前就住那儿。”

坐在楼下的石凳上,清凉的树荫笼住了我们。我在小卖部买了三瓶汽水,碳酸饮料特有的气味滋滋地从鼻尖散开。澄澄坐在李晨腿上,大眼睛轱辘直转。李晨喝了几口,便拧好盖子放在腿边。

“你和郑恺是大学同学?”

突然在他口中听到郑恺二字,我还有些吃惊。

“对,我们还是一个宿舍的,上下铺。”

他若有所思。

见这情况,我忙问,“怎么了吗?”

被问到的人摆摆手,笑容里露出明晃晃的八颗白牙。“没有,之前做活动遇到了他,聊起过你。”

支撑我身体的骨架在听到这一句话后变成垮掉的桥。我夸张地搭上李晨的肩,摇了又摇。

“……他没说我坏话吧?”

“没有,没有!你想太多啦!”

李晨轻笑,拍掉了我的手。

清风拂过因脱水而蜷缩起的叶子。树荫的掩映下,一切都是暗绿色的。我盯着宿舍楼的窗,直至眼睛发疼——好像盯着盯着,里面就会抽出那几年前歪脖子树的新芽,同学们乘着树藤荡秋千般落在你的面前,大力拍着你的肩膀,炸雷般高喊,“快起床!这堂课要点名!”我开始絮絮叨叨地和他谈一些以前的事,感人的细节、好笑的语言、效率极高的死线前一天。一切都开始鲜活起来,像流动的血液,随着心脏的每一次跳动冲至全身。

李晨安静地坐在我的身旁,不发表意见,但我知道他在听——想把对于自己来说非常有意义的记忆传达给他人,在传达后后者也用心对待——这种感觉真是无与伦比。

“哪天去北京,我带你看看我的学校?”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19 09:19:00 +0800 CST  

九月底重新开拍,大家像是老友重逢。孙艺洲一口一个“曾老师”叫得热络,我拍拍他敦实的肩膀,回道,“哟小布,几月不见,背着我们去健身啦?”女孩子们大都矜持,只是抿嘴点头拉拉手;当然,也有跳脱如李金铭,转着圈与每个人都击了一遍掌。

大家站在饭桌旁谈星星说月亮,一肚子的话等着倾诉,最后还是在导演的催促下匆匆落座。

几杯酒轮完,大家面上都泛了红。导演识相,知道管不住这群混小子,干脆以退为进,腾出了场让我们玩游戏,唯一原则是不能影响明天下午的拍摄。孙艺洲帮我们一票人应下,招呼服务员把菜撤下。碗碟被端走,油被擦净,饭桌中央就只剩一个空酒瓶。

“真心话大冒险,老规矩,瓶口向谁谁中奖。”

大家以掌声或尖叫应和。

作为众人目光的交汇点,瓶子不负众望,在转了几圈后慢悠悠地瞄准了孙艺洲。伴随着一声“Oh Gosh”的惨叫,吕小布同学认栽般站起了身。

“真心话还是……”

李金铭话还没说完,立马被其打断。

“大冒险!要玩就玩票大的!”

壮士,壮士。大家拱手以示敬意,在多番商讨后下达了旨意。

“去要出门看到的第一个服务员的电话!”

他长长地嘁了一声,迈着长腿胸有成竹地出去了。不论是戏里的吕子乔还是戏外的孙艺洲,凭借一副好皮囊和能言善辩的嘴,勾搭女孩儿并不算难事。一直没出声的赵霁目送着他的背影,幽幽地开口,“我觉得他第一个遇到的服务员可能是男的……”

一语成谶。

当孙艺洲灰头土脸地回来时,我们全场爆笑。


有了第一位的自我牺牲,气氛瞬间被点燃。后面的几位都保守,选了真心话,也无外乎是“初恋什么时候”、“最喜欢在座的哪一位”之类的问题;不愿答就罚酒,醉成一摊烂泥。风水轮流转,那晶亮的瓶口终于像时钟的指针般对准了我。孙艺洲在旁边嚷嚷,“曾老师,不选大冒险你不是男人!”

“我是不是男人还得你说了算啊?”我快嘴回击。

思来想去,不能把老友聚会变成情感交流场,便大手一挥,大冒险。卡牌送到我的面前时,我的心里直打鼓——最上方第一张赫然写着:给通话记录的第一个人打电话告白。

我边掏手机边陷入沉思,通话记录的第一个人,是母亲,郑恺,还是……

李晨?

李晨。

“我终于明白挖坑给自己跳是什么感觉了……”

我咬咬牙,忍辱负重的样子引来全场一阵爆笑。手机开了免提,流水般的古典乐从音响口溢出,是他的手机彩铃。一如平常那样,我从来没有办法把整首乐曲听完整——因为他总不会让我等太久——仿佛是我的电话,他就从来不会搁置一样。

可出乎我的意料,在屏息等待几秒钟后,电话那头传出的——居然是一声喵?!

“啥,现在猫都会接电话了?”王传君的声音从背景中传来,让我哭笑不得。


“哎呀……Tiger,不要闹啦!是陈赫哥哥的电话。”孩子的声音毫无防备地从电话那头传来,似乎试图从猫咪毛茸茸的爪子中抢回手机,“喂,我是澄澄,爸爸在洗澡噢!陈赫哥哥有什么事吗?要我去叫他吗?”

上小学后,李澄明显地开朗了许多;这程度还与上学的时间成正比增长。想想以前窝在我怀里像是被雨淋湿的小动物的那个孩子,我的心里就一阵暖流,衷心地为他感到高兴。

“咳,不用、不用了!”我干咳了几声,庆幸是李澄接的电话。“不是什么要紧的事,那就晚上回家再聊吧!”

在周围人的示意下,我深吸一口气,决定直入正题,“澄澄,我喜欢你噢!”

电话那头的李澄愣了几秒,传出一串清脆的笑声,“知道了,我也喜欢陈赫老师噢!一直一直都很喜欢!”

孩子潜意识里说出的称谓,让我想到了那个台风肆虐的夏季傍晚。天是黑的,老树东倒西歪;雨是浊的,伞架分崩离析。孩子的一句话像是通往未知世界的开关,我们为它鼓掌,前路光明、无可畏惧——然后就有了今天。

挂了电话的我被母爱泛滥的女孩子们团团围住,只得高举双手、缴械投降。后来又玩了几轮,都与我无关。我以接电话为缘由,出了乌烟瘴气的包厢。

振动的手机上显示着李晨的名字,我摇摇头,他果然不会相信我的说辞。

老妈子。

我接通了电话。

“嗨晨哥,晚上好!”

“刚才打电话来,是出什么事了吗?”电话那头的语气显出些许急躁,让人联想到快餐店的烤披萨烧焦的黑边。

“没有,没有。”我连忙赔笑,“我们刚才在玩真心话大冒险,我的题目是给第一个联系人打电话告白。后来是澄澄接的电话,我就向他表示了我的爱意!”

“这样——”他似乎是在擦头发,布料摩擦的声音透过薄薄的手机屏传来。“那真是可惜,错过了赫宝宝的倾情告白?”

我有些局促,干笑几声。

“不过……”他刻意拖长了尾音,话锋一转,“如果接电话的真的是我,你说得出口吗?”

像是一阵突如其来的风,扰得我心底那池潭水波涛涌动。思绪还没有理顺,嘴就先一步张开。话语不经大脑,像是状况外的阀门被打开。

“说是一定要说的,就是有些尴尬……哎呀两个大男人嘛!”

我摸了摸鼻尖。

“实在要说的话,也是朋友间的喜欢嘛,不会给晨哥带来困扰的,哈哈……”

后来笑声越来越小,最后被服务员间的调笑与大堂传来的餐客碰杯声掩盖。

李晨没有再深究,只是换了一个话题。离我的生日还有一个多月,他说他会给我提前寄礼物。我知道拒绝不过是虚伪,便接受了他的好意。同时,遵循礼尚往来的原则,我也在内心暗暗思考该送什么以庆祝他的生日。


深夜,我们一道回到剧组。久别多日,公寓仍是一尘不染。周边的楼盘已经开始售卖,大堂里总被熙熙攘攘的业务员与户主挤满。我们时常与这些渴望在大城市里扎根落户的人员擦肩而过,心里百感交集。

在郑恺家里睡久了,突然换一个新环境,我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睡。

起身斟了一杯热水,我打开手机。伴随着以李晨照片作为头像的光标闪动,扰乱了我一整晚心神的话在万籁俱静后又撞入我心。

“如果接电话的真的是我,你说得出口吗?”

我开始想象他说话的神情——微蹙的双眉,抿成一条线的唇,上下滑动的喉结。

我把头发抓成鸡窝,认栽般从一旁的床头柜里掏出面膜,敷在脸上,不至于第二天开工因为熬夜而面部浮肿。……说得出口吗?我伸出手,五根手指张开,灯光从指缝中划过,触感似摸不到的丝绸。

李晨在我心里,究竟是什么地位呢——无话不谈的朋友,相互照顾的室友,给予帮助的前辈?好像都对,又好像都差那一点什么。若前辈可以不论年岁,那么郑恺也符合上述的所有条件。但很明显,他们两的存在在我心里截然不同。贞洁的告白,是神的旨意——在“要么不爱,要么爱都长久”的我看来,它是不可玷污的——哪怕始于玩笑,到最后也一定会归于脸红心跳。有一些细枝末节处的记忆开始涌现:落在额上、手背的吻,浦江旁的照片,深夜地铁站旁的拥抱,下意识里护住我和李澄的双手……

我翻了个身,心乱如麻。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0 09:03:00 +0800 CST  
不出意外的话www应该在我生日那天是Turning Point!!!!期待吗期待吗wwww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0 09:04:00 +0800 CST  

入十一月后,天气开始转凉。大家裹上了毛衣、外套,剧组的拍摄也将近尾声。只是有一段关于春晚的内容,导演执意要安排在除夕拍——这就意味着,今年的年,我不能回家过。好在大家都敬业,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生日那天,一股寒潮急转而下,直逼上海。

室友没有叫我起床,我是因踢被子被生生冻醒的。提神醒脑的寒风如冷水般灌入口鼻,我揉着眼睛,望向那指着九点的钟,一下子丢了半边魂。

胡乱地刷牙洗脸后,我飞快地奔去片场。

刚一进片场,所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集中在了我的身上。编剧把我五花大绑,押送到房间中央。我举起双手投降,的确是自己的错。

所有摄像机的镜头如阅兵式一般齐刷刷地对准了我,拍照的咔嚓声颇有节奏地相互叠加。更令人惊讶的是,摄影机后面藏着的脸,居然是同住一栋公寓的人。他们涌过来,拿着蛋糕或是小喇叭。音响里播起生日快乐的歌曲,所有人拍着掌,祝福我生日快乐。

我眼眶一热,舌头就开始打结。

“哎哎、你们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唔嗯、吧唧……”

娄艺潇在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时,把巧克力蛋糕塞进了我的嘴里。

制片人告诉我,当时开拍前,大家收身份证,剧组就把所有人的生日给记了下来。“爱情公寓嘛,是个大家庭。”他摸了摸自己反光的脑袋,露出个有些憨厚的笑。我站在原地,郑重地向大家鞠了个躬。赵霁轻轻拎起我的衣领,把目光引到她的手机上。

[@《爱情公寓》官方微博v:祝好男人曾小贤——@陈赫V 破壳日快乐![坏笑][坏笑]。]

下面配了九张图。有几张甚是可爱。但剩下的则不忍恭维——满脸奶油糊住了眼睛,眉毛舞的gif……最狠的是刚才鞠躬的照片,拍摄视角在后方,只能看见我撅起的屁股。


虽然是生日,戏还是要拍的,不能拖慢了剧组进度。在化妆的间隙,我接了郑恺的电话。后者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后又与王传君、赵霁等老同学热络地打了个招呼。准备开拍时,他撂下一句,“礼物在家里,回去自己看。”

后来我回到他浦西的公寓,一个包装精美的纸盒赫然躺在门旁。里面装的是一颗篮球,是我们上学那会儿上戏附近装备店能买到的最好牌子。橙色的表面用胶纸粘了张字条,上面是郑恺龙飞凤舞的字:又老一岁了,多打篮球减减肥。

李晨所说的包裹也在那天准时到来。带着帽子的快递小哥从堆积成山的包裹中找出了一个小盒子,在递给我时,也不忘说一句生日快乐。

拆开快递,里面是一条白得胜雪的围巾。剧组里开了暖气,还无法感受上海秋冬之交的寒冷;一出门就知道了,一条围巾可谓是雪中送炭。

娄艺潇在我身旁补妆,好奇地探身看了一眼。

“女朋友织的?”

“当然不是,我可是单身贵族。”我连忙解释,对其反应感到惊奇,“为什么知道是织的?”

“还有线头。”

女博士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捻起一根细线,一针见血。在她的动作下,围巾被提起,我这才眼尖地注意到其下还躺着一张白纸。李晨的留言不像郑恺,而是折得方方正正,压在箱底;不起眼,却又温柔感人。看着那占了满满一面纸的熟悉字迹,我的整个冬天似乎都被点亮。

他简单地祝福了我生日快乐,又交代了这条围巾是他和经纪人合织的——事实上,他只占了八分之一——而且是线最垮最松的那八分之一。我合上那张白纸,找到留言对应的那一部分,笑得合不拢嘴。

中场休息时,我给李晨打了个电话。第一个电话他没有接,打回来时已经是二十分钟以后的事儿了。期间我饶有兴致地跑去看李金铭和孙艺洲的对手戏,俩活宝配合无暇,降龙十八掌等花招层出不穷。

也不过是简易的道谢流程,你一言我一语,就打开了话匣子。他后来想起什么,声音染了些许兴奋,“陈赫,我生日那天会来上海,给我庆祝生日吗?”

“好啊、好啊!”我连忙答应。这正合我意。

听李晨说,生日会在晚上七点,地点是离我拍戏公寓不远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届时会有粉丝见面会,也有许多圈内好友,分在不同的场。他后来又说,他也有意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

后面那句我倒是不在意,我攥紧了拳头,我只是想给他认认真真地庆祝一次生日而已。


挂断电话,我又投入到了热火朝天的拍戏进程。

晚上是空闲的,我便早早回了房,思考十几天后应该送给李晨什么礼物。我在白纸上列出一个个可以考虑的选项,再一个个筛选。衣服裤子,没钱,没品位。花,俗,又不是女孩儿。墨镜,他有了。帽子,晨哥不适合。围巾,他送过了,没创意……

这样筛选来筛选去,居然全部都Out了。我看着纸上被划掉的字,抬手揉乱了头发,干脆自暴自弃在纸上画起画来,反正还有十几天……

我画了个巨大的多啦A梦,占满了半张纸。又心血来潮地在它脑袋上加了个牛角。就在这时,金世佳拉着赵霁推门而入。这对戏中的小情侣,在戏外也黏在了一起。

“老兄,借充电线。”金世佳一把拍上我的肩,看清我白纸上写的东西后,又夸张地捂肚狂笑,“这他妈是啥……多啦A牛?”

我没有跟着他笑,而是颇为庄重地点了点头。赵霁听了这奇怪的名字,也凑过来,在看到这张画的第一眼便张大了嘴,指着思索了好一会儿,说道:“前几天我和艺潇去公园玩,石膏画的小工坊里就有这个多啦A牛,能在那儿画,画好了还能拿回来。很多小孩子玩,我们那时还琢磨着画不画呢!”

金世佳听了,偏过头:“你俩还去公园玩,幼不幼稚。”

“我们年轻!”赵霁扬起头来晃了晃脑袋。


其实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概是刚和李晨一起玩游戏的时候,就觉得他像大黑牛。魁梧的身子,饱满的肌肉,不到不得已却绝不会用它来伤害他人、威胁他人;他温柔又可靠,不大言语、只靠行动,这大概就是我在自己最心爱的多啦A梦上加了一个牛角的原因。

多啦A牛?或许很适合李晨。我以一条数据线交换到了公园的地址,在休息的那天搭上公交,五六站后便到了目的地。

我把多啦A牛的样子比划给老板娘看。后者眼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操着一口熟练的上海话收走了我二十大洋,还笑嘻嘻地问是不是送给女朋友。

她一副过来人的模样,“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呀,就是花样多。”

我扁扁嘴,懒得反驳。这是我第一次画立体的雕塑,平时在纸上画都已经够呛。一开始有些手抖,后面适应了,也渐渐地找到些乐趣。先前带小朋友上美术课,调颜色是他们的最爱,脏成大花猫还笑个不停。我把老板娘给的参考图扔到一边,决心自己搭配颜色——天才再怎么画也差不到哪儿去的吧?

我边画边想。


或许说,即使画得很丑,李晨也不会嫌弃。因为这是具有陈赫特色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多啦A牛。


想到李晨收到它的模样,我就忍不住哼起歌来。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1 08:50:00 +0800 CST  
|・ω・`)今天下午的高铁回广州。不确定今天能不能更x。感觉作业要做不完了……苦痛。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3 11:31:00 +0800 CST  
↑8.22的被吞了。之前也有一篇被系统删除了。实在不行我以后放txt.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5 11:20:00 +0800 CST  

李晨没有追出来。回望那扇紧闭的门,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斜靠着墙,我慢慢地滑落到柔软的地毯上。太阳穴是酸痛的,脑袋像是要炸开;脊背一阵电流般的酥麻,腿像是被虫子细细密密地啃食,站不起身来。

礼物倒是好好地转达给了他,只是与此同时,围巾也在推搡间落在了他的房里。


“哟。”

远处有一个人走来,反戴着棒球帽。他的身影渐渐放大,最后停在了我的面前。

“这不是我的老同学吗?”


我一抬头,便对上了郑恺因俯身放大的脸。

“郑恺。”我恶狠狠地叫他。

“陈赫。”他的声音倒是轻巧。

没有过问我的意见,他一只手抓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环住我的腰,把我从地上捞起来,并遵从惯性变成了一个持续时间不长的拥抱。他的手轻轻拍打着我的后背,声音像哄孩子一般柔和。“乖,都过去了。”

我维持了这个姿势好一会儿,缓过来后一抹鼻子。

“恺子,你太矮了,不好靠。”

郑恺沉默了半晌儿,在按下电梯按键的同时不留情面地踹了我一脚。

“滚吧,我好不容易安慰你,你居然是这个态度。”

我干笑了几声,后又直直地看入郑恺的双眼。他在这注视下显得有些不自在,脚底一转、留给了我一个后脑勺,眼睛则盯着显示屏上闪光的红色数字。


“谢谢你,兄弟。”

我从后方拉住他的手,塞进我的大衣口袋里。他平淡地望了我一眼,又从口袋里抽出,直直地与我碰拳。

“谢什么……”

电梯到了,他拉住我的胳膊往里闯。

“走你,我们去压马路。”



郑恺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我则是他的小跟班,在寒意甚浓的秋风中裹紧了大衣的下摆。这里离郑恺的家还有几十分钟车程,上戏却是在前头的拐角。

熙熙攘攘的不夜城从来没想过安眠。辛苦奋斗了一整天的人们,或是窝在家里当沙发土豆,或是约上三两朋友在夜市穿梭。我们不属于任何一类,因为我们只是在漫无目的地乱走——错过了上戏的十字路口,在绿灯闪烁的最后几秒手拉手到达彼岸,还有躲过穿梭在人行道中按着铃的自行车。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我望向郑恺。鸭舌帽压住了他稍长的头发,骚包的红框眼镜架在鼻梁上,耳边还垂了个十字耳钉,看起来颇像个正在念书的非主流大学生,其余没什么遮掩。听罢我的问题,他毫不做作,放慢了速度以便顺利地搭上我的肩膀。

“你恺哥早已看穿了一切。”

我不咸不淡地看了他一眼,也不去质问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我愿意相信,并且这一定是事实——他是为我好。好歹也是十年的同窗情谊,这基本的默契怎会没有。我透过他看向远处的路灯,面上泛了一阵苦笑。

“藏得挺好啊。”


郑恺熟悉这里,就像他熟悉浦江的每一朵波浪,熟悉两座大桥上的每一根吊索,熟悉九十年代上海熙熙攘攘的车水马龙与玩具零嘴儿。他出生在这里,他伴随着它长大,他没有离开过它。他带我穿进小巷子,抄了条近道。电压不足的黯淡灯光被围绕在周围的小飞虫分食着吞入肚子里,留给我们几抹光影。

沉默的气氛一直维持到我们买了两张零点的电影首映票。他把找来的钱揣进自己兜里,又把薄薄的两张票塞进我滚烫的手心。我们在等候区找了张偏僻的桌子,面对面坐着,决心在此消磨剩下的两个小时。

他或许也知道这是全盘托出的最好时机,便招呼着我把椅子挪偏一点。我满脸疑问,他则理直气壮道,“我看着你就说不出口。”


郑恺断断续续、哆哆嗦嗦,把所知道的事全盘托出。

——如何从我口中听到李晨的名字,如何意外地接到他的电话、被请教道该送什么礼物,又如何出于朋友的心态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以及在今天亲口听他摊牌,“我喜欢陈赫”,鼻尖耸动,眼波流转。

即使这一切是通过郑恺的嘴传达出来,也是一记重锤。喜欢这一词语,自有千钧重。

我愣了神,直勾勾地盯着他。


“放轻松,陈赫。”他揽住我的胳膊。“别跟个姑娘家似的,又不是什么不可面对的。”

“若是个姑娘,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好吧?”我苦笑道,摊开双手。

听到这话,他直起身,手指轻叩桌板,“所以……你很在意性别?”


我惊愕地盯着他。

我从小到大就是这般长大——偷偷摸摸在作业本上画邻班女孩儿的头像,为喜欢的她递上情书和早餐,接吻、拥抱,在最后一步时因年龄尚早而生生刹车。我没有喜欢与我同一个性别的人的经历,或者说,就算有这么一点儿苗头,我也无意识——它会被旧时代的伦理道德及早遏制在襁褓之中。

故事说了一个钟头。见我还在愣神,郑恺轻轻地笑了一下,拉起我的手往门外走。

我们交换了一根烟,白色小颗粒组成的烟气在深夜的背景下清晰可见,环绕在星月周围。郑恺长舒了一口气,转身看我,“陈赫,我想你的重点搞错了。”

“这不是性别的问题,而是喜欢的问题。”


若是说我陷入了一个结,那非常明显,郑恺的这一句话就牵扯着结的两端。

后者就顶着一张笑脸,三下五除二跳下台阶,捡了一根树枝,在旁边的沙地上写下四个字。结束了一切后还像完成了一副大作一般,来了个极其浮夸的谢幕鞠躬。

我探头一看,眼睛传来一阵刺痛。

“晨赫”与“李陈”。

伴随着这两个词,我的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分崩离析。我的姓氏与他的姓氏扺掌而谈,我的名字与他的名字相互依偎,这是多大的一种勇气。

郑恺用脚把沙土踩平。

字虽然没了,土却已经不是原来的形态,留下几个杂乱无章的脚印。就像是生活一旦向与你想法相反的那一条路开,就再也没法回头。你会歇斯底里,你会抱头痛哭,你会埋怨过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缕初晨的阳光,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因为它已经改变了。钉上了钉子的栅栏会留孔,洒下的牛奶不会复原,查询到的高考成绩不会随你的意志而变化。告白前是朋友或者暧昧对象,告白后是什么,一切都是未知数,并存在着两个自变量。

只是有趣的是,那一条你从未想过的道路上的每一景每一物,最终都会融进你的生活,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或许也会喜欢上它。


虽然这都是后话,而我们坦荡地把它称为人生。


我们站在玻璃门前吸完了一整根烟。郑恺看了一眼手表,站起身来。



“还有半个小时,进去吧。”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5 11:20:00 +0800 CST  


影院的十二点场播的是一部刚上映不久的美国商业片,靠惯用套路和八毛钱特效圈粉。我们两人都没什么兴致,不过是消磨时间。

玻璃碎裂声混杂着人群尖叫,快要划破耳膜。我们像是在波涛汹涌的海上行船,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和郑恺坐在整个放映厅的中央,百无聊赖地吃着爆米花——以前文化课挂科时,我们也常常约出来一起看电影,看完了就去大排档扫荡,第二天两眼一翻睡到日上三竿。理由很简单,有些时候安静不一定能让人清醒,刺激神经的彻夜未眠却会。

飞溅的玻璃碎片直直往我眼前飞来,我闭上眼,整个世界便只剩下了模糊黯淡的光影。

深秋的夜晚泛着凉意,目光所及之处都被精心包裹在刺不穿的晶莹水体里,给人以混沌时的当头一棒。吵闹声渐渐融在背景里,郑恺沉重的呼吸也渐渐变得不真切,我又琢磨起他刚才的那一句话。

这不是性别的问题,而是喜欢的问题。


那我喜欢李晨吗?我质问我自己。

我感激他,感激他在我困厄时施以的援手、他在我跌撞时指明的道路;我重视他,重视他给予我的每一句劝导、他在品尝到我的手艺时转瞬即逝的每一个微小表情。我喜欢和他相处,喜欢和他拥抱,甚至说,不排斥于与他亲吻,因为这些都是表达情感的方式。只是这里面所承载的情感,须在双方的接受范围之内。

他是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人,这个事实毫无疑问。但我并不能确定,他是否是那个我所喜爱的、那个为了他可以刀山火海、在所不辞的、那个值得托付漫长一生的人。


离开电影院时,郑恺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我把手插在口袋里,踢了踢路前的石子,回头说道。“我和他可能得分开一段时间。”

他盯着一双因为困倦而泛红的兔眼,只是淡淡地问了一句。“想清楚了?”

我点点头。

“那就好。”

他定在原地,露出欣慰的笑。


此时已经将近两点。整条大道显得空荡,只有拉货的大车偶尔穿梭而过,发出轰隆隆几声巨响。我们俩似幽灵一样飘荡在凌晨上海的街上。我不打算回去了,郑恺好像也是。

实际上,不过是我失眠了,而他因为担心而陪着我一起失眠。



经过一个转角时,我们发现了一个街头篮球场。郑恺的眼睛噌得亮了,三下五除二解开那把形同虚设的锁,相当自然地从一旁杂草丛生的灌木丛里捞出一颗篮球。他拍净了上面的泥土,摆好姿势瞄准篮筐投了个三分。

哐的一声巨响,球砸到了篮筐上。

我嗤笑着接过了球,仗着身高优势一跃而起,把球扣入了篮筐。

“还有谁?”

郑恺不服气,气势汹汹地挑起了比赛。其结局就是我们在这个街头篮球场大汗淋漓地比了一个钟头的三分,最终成绩都半斤八两,投进全靠运气。我俩平躺在地上,汗从额角滑下,在这凉意逼人的夜晚几近凝结成冰。

“可惜啊——没——有——水——。”郑恺哑着嗓子嚷嚷着。

我推开他往我肚子上搭的脑袋,闭上眼睛。一脑子浆糊一般的迷乱都随着汗蒸发走了,里边清清楚楚地就剩下李晨,不管是参加活动的明星风范还是日常生活的细致入微,都如同幻灯片般一帧帧地过。星星是没有的。偶尔有几架飞机拖着长长的尾巴划破长空,没有声音。


那天早晨,郑恺在五点半时起了身,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把我从睡梦中捞起。他把自己的公交车卡借给了我,又陪我在公交车站等到了首班车,交换条件是这个周末陪他去吃海鲜。我在七点赶到了公寓,仔仔细细地把自己打理了一番,装作没事人儿一样去了片场。当然,还是少不了化妆师的一阵数落。烫了棕色卷发的男人一眼看出我是熬夜了,叹着气翻箱倒柜又拿出了几瓶遮瑕。



剩下的日子在那一夜的对比下显得波澜不惊、平淡无奇。李晨的新电视剧在有条不紊地筹划——他甚至当上了编剧;而《爱情公寓》也只需等到除夕夜就可以杀青。官博在自黑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其真实使用者的身份在一次意外中水落石出。大家都释然了,只不过在看到他时还是会呲牙咧嘴好一会儿,又在摄像机镜头对准的那一刻一秒破功。

我们都一头扎进在工作中,像是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期间因为穿得单薄出去与大家一起聚餐,我得了一次感冒,就着饮水机里边的冷水吞下先前李晨为我准备的药,捂着被子出了一身的汗。

当天晚上我就收到李晨的短讯。我猜他在发出之前犹豫了很久,头脑发胀,手心渗汗。因为我也是如此。

[上海的冬天也冷,穿多点衣服。]

[嗯。]




年关将至的那一周,我请假回了广州,原因是Tiger出了场意外,在宠物医院去世。

没有什么好责怪,也没有什么好后悔,就是有些舍不得。

这是我在李晨生日后第一次与他见面。两人沉默着点头致意。我料理了后事,把先前留置在李晨家里的物什该扔的扔、该收的收,在第二天搭上了回上海的高铁。李晨送我去了高铁站。告别时我俩轻轻拥抱,心里都明白——两人可能就此再无牵扯。

在回程的车上,我在手机里发现了一张一年前的大合照,鼻头一酸,缺席了许久的眼泪就此流下。身旁的女孩儿摘下耳机,从兜里翻出了一包纸巾,轻轻地塞在了我的手心。我盯着相片沉默了好几分钟,最后狠心按下删除。

到达上海前,我与女孩交换了号码。她笑起来极温柔,像朵含羞未放的花。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6 14:24:00 +0800 CST  

除夕那夜说到就到。老天总算没辜负导演的良苦用心——在年意最浓的这一天,大家虽都归心似箭,但也毫不懈怠;剧情行云流水,个个超常发挥。

在上海城区,鞭炮是明令禁止的。全国第一大城市、国家经济中心,生怕被呛人的烟雾眯了眼,看不清居心叵测的合作伙伴递来的白纸黑字。我们在杀青后的凌晨三点吃了场团圆饭,虽然这事实上就是我们的散伙饭。大家一个接一个地碰杯,酒水从对方杯里溢到自己杯中。玩到刺激之时,连最矜持的赵霁都红了脸,美酒上头。

大家睡作一团,直到日上三竿。一如往常,把我们挨个儿叫起来的还是导演。大家互看一眼,默不作声,拖着步子回到自己房间。行李箱就位,接着又是好一阵收罗。孙艺洲在其间推开大家的卧室门,把飞行棋棋子均分到每人手上。我攥着那纽扣似的几何体,把它塞到钱包的最底端。

一个新的阶段又结束了。


在空荡无人的郑恺家呆了一夜,我南下福建,与家人重逢。

母亲的白发又添了几分,仍是笑吟吟地唤我坐下;父亲和小叔则代表全家去乡里走亲戚,得傍晚才能回家。我在她温柔的注视下大口扒着米饭,心里则一阵迷乱——未来已经有了雏形,我却比前几年更为不安。

纠结多时,我开了口。

“妈,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吧。”



暂且不看母亲笑弯的眼与“儿子终于出息了”的上挑嘴角,老人家应了一声,当即放下碗筷,给她的一众姐妹打电话报喜。我无奈地看着她忙这忙那,填鸭般塞进嘴里的饭寡淡无味。

我的恋爱经历稀疏平常,甚至有些贫瘠。我的初恋被扼杀于小学六年级,记忆里有两条油光发亮的花辫子,是每个青春期孩子都会有的朦胧好感。紧接着就是曾经让众人艳羡的爱情长跑。女孩儿温柔却也强势,有主见,明白自己要什么并会执意向前。我们一起备考,一起散心,一起上战场;一起应招,一起艺考,一起搭上通往上海的火车;一起排戏,一起演出,一起高高地把学术帽扔至天上。七年的时间太长,长到有太多的“一起”都黯淡发黄,无法详细叙说;但七年的时间也太短,敌不过一句前途,换不来一个转身。

我们的分道扬镳发生在一个春雨滴答的夜里。我在昏暗的灯光中面对着自己的笔记本,未掩实的窗帘对面不见一盏亮着的灯。在将近失联了一个月后,她又拿起了手机,压抑着流下面颊的泪、假装心平气和地对电话那头的我说,算了吧,陈赫,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在一起了。

年轻时的感情往往就是这样。我们还没有办法完全地钻出象牙塔,把自己的脊背拉成大人的形状,承担那些太过沉重的爱情与责任——尽管车票都提醒着你,你已经不是学生了。

她太聪明,我也不笨,两个人一拍即合,在迷雾重重中看到了没有光与热的未来,便早早地、理智地放下了拉着对方的手。分手的那晚我没有哭,没有挽留;当然,也没有心大到说出祝福。我又煮了一包速食面,收到了三份剧组的自动回复,然后顶着火辣辣的肚子投入梦乡。那个梦极沉,极深,也极美好,大概我们心里都知道那是正确的选择,便也了无牵挂。

正是因为爱,所以才会要放手。

我们至今都还对对方抱有感情。那是最深刻的,最无法替代的情谊。有那么一个人,以爱人的身份陪你历经风霜雨露,再以朋友的身份伴你走过绵长半生,已经称得上是“何其有幸”。只是这一切的后遗症是我在感情方面变得迟钝、闭塞,长时间处于被动,不屑于、也不敢于主动出击。


母亲的效率极高。在我扒完最后一口饭前,她麻溜地调出了女孩儿的照片,请我过目。我敷衍着点点头,心里却想着:若是对方也正巧在同一时刻看到了我这张脸,她会不会一秒喷饭。


见面是一周后的事——新年过得差不多了,路边的大红灯笼也卸了,留下一片在冬日寒风中巍然不动的常绿树林。时隔多年以后,母亲终于为他的儿子又重新搭了一身衣服。当然,与那套大红色的厚棉袄面面厮觑几秒钟后,我果断地否决了这个提议,套上了一件驼色风衣。母亲摸着薄薄的料子,忧心她的心肝大宝贝会不会冻着;我大手一挥掀起毛衣——里面还听话地穿着秋衣呢。

我们约好在电影院汇合,看完贺岁档后决心一起吃午饭。女孩姓姚,娇小的身形让人想起宠物店里的小仓鼠。她裹着厚围巾,圆框眼镜后的大眼睛滴溜溜转,在电影的最后微微抬手触碰了我的指尖。我触电般一震,条件反射地躲开了女孩,最后落得双方尴尬。

当然,这次约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劲。除去此类小插曲外,一切顺利。我出于礼貌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女孩儿,后者也丝毫不矫揉造作、恃宠而骄,是个值得心悦的好姑娘。


回家后,接了友人的电话,母亲笑得合不拢嘴。“儿啊,那姑娘看上你咯。”

“……,”我沉默了一会儿,实话实说。“可是我对她好像没什么感觉。”

“你那是太久没有谈恋爱了。”母亲不管三七二十一,撂下一句话,“你先试个一月再说。”

说者不见得有多有心,听者有意便好。我一愣,脑子里闪现出两个月前在酒店的那一幕,眼里瞬间失了几分色彩。

是的,还是要试一试吧。

试一试能不能走出去那段阴影,试一试能不能喜欢上其他人。


再一次见面,女孩儿明显活跃了许多。我们一起在商场里闲逛,这又让我想起几年以前的三人之行。她不是那种要男士拎包的女孩儿,也不会嚷嚷着要买下整家店的漂亮衣服;比起化妆品,她似乎更喜欢奶茶与泡芙。这倒与我不谋而合。我们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在负一层的美食广场逛了大半上午,最后投降一般倒在了公共座椅上。

“和你在一起超级开心的!”女孩儿晃晃脑袋。她在未见的这几天里剪了头发,薄薄的刘海下露出亮亮的眼睛,短发也远比长发更为青春活泼。

我冲她微笑,心里由衷地感到高兴。“那就好!”


只是我的高兴无关喜欢,无关情爱;她却有更深层的意思。

女孩儿突然凑过来,逼回了我原本要说的话。面前的人脸突然放大,我这才注意到,她刻意化了淡妆——细细的眉,上扬的眼角,粉嫩而饱满的唇。伴随着嘴角轻轻上挑,小姚姑娘一抬头,我俩的两片唇便悄然相碰。

她大致是打算更为深入的,但我没有。一股热气伴随着惊诧直往脑门上涌,我耳根发烫,遵循本能推开了她。后者先是一愣,后来表现得有些委屈。

看着泫然欲泣的女孩儿,我在反应过来后抓抓头发,想向她道歉。

她却又一次堵住了我要说的话,幸好,这回不是用嘴。

“哎呀,我知道啦。”女孩儿故作轻松地晃晃腿,抬起一根指头,送至我的面前,“你一定还有喜欢的人。或者说,你还喜欢着你曾经喜欢的那一个人。”

我慌乱地摆手,想要作出解释。她却没有再听的意思,只是张开了怀抱。

“别小看我,我也是很有经验的感情专家,不会看错的。”


人生中第二次,我又听到了这一句话——

女孩儿耸肩,几缕碎发停留在颈间。“看来我们不适合。”

但不知如何,这回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轻轻微笑,与她拥抱,在温和的花香与女孩特有的芬芳体味中意识到了什么。


当天晚上,我订下了去广州的机票。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7 23:37:00 +0800 CST  
今天在肝宣传部的海报!!终于赶上了😉 还有二十分钟 先祝大家七夕快乐 早日脱单×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7 23:42:00 +0800 CST  


机票是一周后的。期间我有过后悔,也埋怨过当初的莽撞;但在纠结踌躇之下,退票那个按钮就像附了什么魔法,迟迟按不下去。

我在下午三点稳稳地降落在广州的地面上。这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的城市早已回温,人们穿上了薄薄的长袖单衫,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我一身轻松,只带了一套换洗衣服。羊城通好好地放在贴身的裤兜,在刷卡过机时显示出充足的余额。

我在人流中央踌躇了一会儿,最后进入车厢,在换乘点顺着人群转入了一号线,直奔李澄所在的小学。

我在五点前到达了那高挂的招牌前面。接孩子的家长围成了黑压压的一片,站在铁闸门外向里头张望。我找了个偏僻的位置,低头玩起了手机。钟声在五分钟后传来。孩子们都才刚开学,还沉溺在寒假的欢喜中,一听到铃声便都如脱缰的马,飞奔入父母的怀抱。

人潮来来又去去。家长们牵着孩子,耐不住其苦苦要求,给他在门口的小卖部买了袋水果软糖。只是我在门外等了许久,零食都拆到第三包了,还是迟迟不见孩子的影子。


最后的钟声响起时,保安以奇怪的眼神瞄了我一眼,手上施力,稳稳地关上了门。

我愣愣地看了一眼空荡的学校,转身叫了一辆的士,打车去李晨的家里。一路上,我的头垂得低低的。景色从身边掠过,一转眼间过了三年。

我付了款,轻车熟路地钻进了电梯。我第一个碰到的该是谁呢,李澄?他一定又长高了,我得问问他今天为什么没去上学。晨哥的话……我深吸一口气,没了下文。电梯门打开,我来到了那扇熟悉的铁门前,里面透着莹莹的暖光。

我干脆利落地敲了三下门,里面传来了拖泥带水的脚步声。

和房主人对上眼时,我们两都愣了。

“请问您找谁?”女人披散着一头长发,发梢微卷。隔着一层铁门纱窗,我能嗅到其身上散发出的高级洗发香波味。

“呃……”

千算万算,设想过一切或是尴尬或是温馨的重逢场景,我却没有料到会是这个结局。

我愣了半秒,垂下了手。“我找……李先生。”

面前的女人先是露出了疑惑的神情,在思考半秒后茅塞顿开。“噢,你说的是原来的房主吧。”

我还没吃透“原来的房主”是什么意思,女人的唇又开合起来,像是呼吸的金鱼,不给我喘息的机会。“他搬家啦,说一家三口,还是要个温馨舒适的小家才是。”

“这样。”我凝视着女人,心里仿佛浸润在深冬的湖底。寒意上涌,渐渐满眼全身。血管上结了霜,血液缓缓流动。如果是搬家,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但我还是没有死心——手搭上纱窗网,我急切地问道,“那、那,您知道他搬到哪儿了吗?”

对面那人颇为娇媚地一耸肩。“抱歉,这个我就不知情了。”


向女主人道过谢后,我拖着步子下到一楼,喘不过气来。

年前我也是这般,带着失去宠物的悲痛和无法直视自己内心的恐惧,故地重游;年后仍是如此,只是心境大概不同。我还是无法笃定地说我喜欢他,时隔太久,我甚至忘记了喜欢究竟是一项怎样的感情。所以我来到这里,对求证的渴望多于挽回。为此辗转反侧,为此彻夜难眠,却没料到是这样的结局。当初离开时,我想着没有了Tiger,两人此后再无牵扯;却万没有考虑到他甚至比我更狠心,手起刀落,一切藕断丝连,都随着一纸合同,灰飞烟灭,再没了痕迹。

我在道路旁逼仄的旅馆住了一夜,裹在身上的被子有着难闻的油炸食品味。寸土寸金的广州市中心带来的唯一慰藉是:在晴朗的月夜里,透过高层的窗户,不远处的广州塔熠熠生辉。那是夜里的航灯,每日向在这座国际大都市打拼的人们道一声晚安,彬彬有礼又温暖人心。

郑恺在我将睡时打来电话,说是有个话剧,问我接不接。我满口应下,只是要等回到上海时再谈。成,他道,准备挂掉电话。我抓住他话里的尾音,把他从即将消失的电话那头揪了出来。

“等一下,”我犹豫半秒,“我有事找你。”

我不分轻重地把这一切一股脑从心里倒了出来。郑恺抱头哀嚎,“你们俩怎么那么麻烦。”

我摊手,他摇头。

“所以你想表达什么。对不辞而别的惊讶还是对所谓一家三口说辞的不满?”电话那头的郑恺像是换了个姿势,把自己稳稳地摔进了棉花里。“陈赫,恕我直言,人家并没有事事都要通知你的责任,却有寻找新的恋人的权利。”

我哑口无言。

反应了一会儿,我开了口。

“那也就是说,只有我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

“哎,我可没这么说……”郑恺懒洋洋的声音从那头传来,“晨哥可不是那种撩完就跑的人。但是,你当初的态度摆明了就已经拒绝了人家,他这么做也无可厚非。”

“我那更多的是惊讶好吧……”我忿忿不平地敲敲桌子,“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处处帮你、处处照顾你的好前辈原来居心叵测想...上...你?”

“是,是,是。”郑恺出乎意料地没有反驳,语气里甚至隐隐含了些笑意。“所以,我的建议是,你怎么不去求证一下。再见个面,把事情说清楚,不就知道了吗?”

这个就是问题所在。我长叹了一口气。

“所以我已经在广州了。可是他搬家了,连澄澄都不在那边上学了。”

听了这话,郑恺轻轻啧了一声,我的眉头也随即皱了起来。两人沉默了半晌,电话中只传来沉重的呼吸声。后来还是郑恺开了口。他伸了个懒腰,把首音拖得长长的。

“那你就去找呀,总有办法的,只是你潜意识里不愿意。”

我们从小就学,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是我们没有精卫那般要填的海,也不做磨铁杵成细针的无用功。一个人漫长而平凡的一生里,能有一两件非做不可的事,那就已经非常值得敬佩了。为一个职业奋不顾身,为一个人费尽心力。你在想谁想到睡不着,你应该觉得骄傲。*

“陈赫,我也不劝你。”郑恺换了个语气,心平气和。“有些东西总该要面对,那就早早地开始,早早地收场。拖久了只会后悔,也只会带来伤害。”

“时间能磨平一切,那都是扯淡,不过是当初爱得没有那么深罢了。”他深吸一口气,“这是恺哥毕生绝学,懂?”

我哭笑不得。

“懂了。谢谢你,郑半仙儿。”


——
*陈奕迅 《你给我听好》


郑恺实力助攻*10086。我爱恺开,暴哭。
七夕快乐!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8-28 09:35:00 +0800 CST  



当我为在手机中偶然翻到李晨助理的电话号码而欣喜若狂时,闪着“李晨”二字的通话界面猝不及防地闯进来。先是一惊,随即心脏开始无规律地狂躁跳动起来。我颤巍巍地拉下绿色的通话键,又深吸了好几口气,这才能若无其事地道出一声“喂”。

然而电话那头却不是李晨。恍惚之间,我笑自己的慌乱。一阵复杂的感情往心上涌——既庆幸,又惋惜。

我们两个之间,迈出第一步的往往是李晨。他的爱意像是请我到他家住一夜的邀约那般温雅笃定,水到渠成。其助理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表达了李晨想与我见一面的意思。

先前是我想见他,这回是他想找我。事情巧得有些令人发笑。我不知是不是那位气质脱俗的女户主在其中做的媒介,但在这出乎意料、不抱期望的重逢面前,一切都变成了指甲缝中的一粒灰。我平复了自己的呼吸,缓缓吐出一句,好。

“那我们商量一下时间吧,我们这边方便安排档期。”男人的话语简明扼要,显示出良好的工作素养,“他现在在北京拍……”

还没等到他说完,我就开了口。

“我去找他。”

那一头对我表现出来的果断似乎稍有吃惊。他愣了一下,随即答了一声泛着笑意的好。

我捏着手机。这回仍有着去广州前一夜那般的决心,却又不止如此。经过了几番折腾,铺在真相上的灰又被抹去了一点。藏在盒子里的生灵,蠢蠢欲动,期待着最后一层窗户纸的捅破。

我也是这样。于是挂断电话的我急忙打开网页,买了一张第二天凌晨的飞机票,不给自己喘息的机会,好像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身后追赶。付款成功后,我又随意拾掇了几件衣装,塞进还贴着澄澄从迪士尼带来的米奇贴纸的箱子。

那时候的我在郑恺家——在广州呆了一夜后,我无处可去,便回了上海与老同学一道谈天说地,顺带接了场上戏剧院的舞台剧表演。后者只穿了一条松松垮垮的短裤,浴巾草草地搭在肩上,头发还在滴水,嘴里则含着一根牙刷。他把手搭在门框上,微微抬起眼皮。“怎么了?”

“去北京。”我忙着收拾行李,没工夫抬头。

他回了我一声长长的噢,没再往下问。恐怕不是不好奇,只是我们太熟了,他只要一抬抬脚趾头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干。并且,他支持我这样干。



于是我在郑恺的护送下去了机场,又在领了行李之后稳稳地坐上了李晨助理的小轿车。望着淮河以南的不同光景,我的心底好似这五月艳阳一般明亮。紧张一定会有,就像翻滚的波涛一般忽上忽下,跌宕起伏。但车在往前方开,人也在向前方走。上一回无意错过的人、处理欠妥的事,还有未曾说出口自然也无从求证的问句,这回一定要好好地达成目标。

男人把我送到了一家坐落在北京城郊的小餐馆。还没到饭点,店里只有零星几人,大多都是身着工作服的服务生。店主与他相熟、两人互相拍着对方的肩膀,谈笑风生。

与蓄着小胡子的老板寒暄后,助理微微颔首,示意我坐进其中一个包厢。

“这是他朋友开的餐馆,放宽心好了。”温和而宽慰的笑在男人脸上浮现,把成人的线条晕染得更为柔和。“他等会儿就到。”

我为话里指代的“他”而反应了好久,回过神来时,包厢内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北方的习俗与南方不同。少了用水涮碗这道程序,我只能与面前深色的茶大眼瞪小眼——温度还太烫,无法下嘴。

店主就是在这一时刻推开门进来的。他是典型的北方汉子,虎背熊腰,浓眉大眼。男人大喇喇地走到我身旁的椅子坐下,嘴里还念念有词,“今年春脖子短。刚才在厨房监工,出了一脑门子的汗。这也热得太早了……”

我抿嘴一笑,道,“广州也这样。如果不刮台风,整个城市就像一座火炉。”

男人拿手里的帕子抹了一把脸,“李晨刚回来那会儿也这么说,后来发现北京比广州还热!这城市太大、人太多了!”

我点头以示回应,没有接茬,只顾着垂眼抿茶。这是我第一次认识除李澄和助理之外、与李晨有直接交集的人。他从来不向我介绍他的友人、他的生活圈。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没有机会,另外——他在一次微醺中向我吐露——对于演艺圈的水深火热,他虽然为我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但执意认为,涉及得越少越浅越好。那时的他摸摸自己的脑袋,像是个做错事却又不愿承认的孩子。后来又可怜巴巴地看我一眼,不安地问我,会不会是过度保护。

听其助理说,男人在台前没有混出什么名堂,果断地转了幕后,现在用余钱开了一家餐厅,自己打理,小有名气。

都是些敢作敢为的人啊,我摸着下巴,悄悄打量男人。

“您和晨哥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这问题问对了!”男人听了这话,捧腹大笑。他抬起一根手指,在我面前晃了又晃,“我们在同一年同一个月出生在同一家医院,而且都住同一条巷子。如果不是我们都是男的,咱们多半已经成了娃娃亲!”

还有这等渊源,我陪笑。男人见我的反应,更是来了精神。

“李晨的父亲是军人,特别看重体格素养。一家人,母亲在家里熬粥,父子三人就围着巷子跑。我的祖父爱遛鸟,每天也是大清早就往公园赶,经常与他们打照面,就常常拿他来教训我。哎呀……看我这啤酒肚!”

男人哈哈大笑,把自己的肚子拍得一颤。

“所以他打小就高,身子骨特别结实,壮得跟牛似的。但是他们家家教又特别严。那会儿我们上学迟到,常常翻墙进门。李晨从来不迟到,就算迟到,也只是抬头乖乖等着老师处分。所以我们都笑,有翻墙的资本,没有翻墙的勇气。不过,现在想来,那么小的孩子却有这样的底线,还是很令人敬佩的。”

想起以前的事儿,男人的眼里渐渐泛了兴奋的光。他下意识地摸着下巴那撮稀疏的小胡子,指节粗大而尖锐。

“我和李晨断断续续当了八年同学,也不短了。其中有两年是同桌,所以也算是比较熟悉。如果你让我说说别人的黑料吧,那可能有一箩筐。但在我印象中,李晨一直是那个根正苗红的班长!……人家就是这样,我能有什么办法。”他一耸肩,摇摇头。

“我们全班都喜欢他。他心眼儿特别好,善良;有底线,不招人嫉恨,也不招人欺负。”

“我记得那会儿,流行一个本地乐团。他们的唱片出了后,我存了好久的钱,却被父母发现了。讲予李晨听,也没抱什么期望。我生日那天,他就拿了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进来,里面躺着那张唱片,一张纸条垫在地下,写着生日快乐。”

他砸吧砸吧嘴,似在回味当初的感觉。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我听着恍惚,心里却想,这份温柔,大概也属于我。




楼主 不见南北  发布于 2017-09-01 21:11:00 +0800 CST  

楼主:不见南北

字数:88693

发表时间:2017-07-17 16:3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1-26 20:02:2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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