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甲之死,真的是因为崇祯推卸议和责任吗?



楼主 武侠新杰  发布于 2019-11-14 23:15:00 +0800 CST  
据说,崇祯皇帝曾经派陈新甲议和,结果议和这事被泄露了,群臣哗然,崇祯为了推卸责任,把陈新甲砍了脑袋。这说明崇祯是一个好面子,不负责任的皇帝。
事实真如此吗?
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搞清楚,陈新甲之死的官方罪名。




一、陈新甲的官方罪名:失陷城寨


(注意,笔者说的是“官方罪名”,就是崇祯皇帝嘴上肯定的罪名,至于崇祯皇帝说的罪名是不是真实罪名,本部分暂时不讨论)
陈新甲之死,在史料研究上难度很大,因为笔者在三本明朝官方档案《中国明朝档案总汇》、《明清史料》、《明清内阁大库史料》中均未看到明方关于陈新甲议和的奏疏、圣旨,这就导致其没有最可靠的第一时间,第一手档案支持。那么我们就只能通过《弘光实录抄》中徐石麒的奏疏,还有各种私人笔记,进行逻辑推断。
既然现在崇祯朝的历史观点,多数都是根据犬清的《明史》。尽管《明史》可信度很低,但是我们也看一看,犬清的《明史》是怎么说陈新甲的罪名的:


虽然《明史》造假严重,但是在陈新甲官方罪名这一块,也没说官方罪名就是“议和”,而是“失陷亲藩”。所以,不能用《明史》来证明陈新甲官方罪名是“议和”。


我们再看看,明末其他的民间私人笔记,都是怎么记载陈新甲官方罪名的,这里列举几个主要的私人笔记:


崇祯实录:




崇祯朝野纪:




烈皇小识:




石匮书后集:


可以看到,这里的每一篇私人笔记,记载的陈新甲官方罪名,都是“失陷城寨”。并没有哪一个私人笔记记载陈新甲的官方罪名有“议和”(徐石麒在奏疏中抨击过陈新甲议和,但是没有任何记载证明,崇祯皇帝把“议和”作为陈新甲官方罪名)。

楼主 武侠新杰  发布于 2019-11-14 23:24:00 +0800 CST  
下面,我们看记载陈新甲议和的最可信史料,唯一的奏疏,《弘光实录钞》中徐石麒的奏疏。徐石麒掌管刑部,亲自审陈新甲案,属于和陈新甲案相关度最高的当事人,也最了解陈新甲罪名。另外,奏疏是给天下人看的,徐石麒后来殉国了,属于民族英雄,人品较好,因而其奏疏也比较可信:




徐石麒奏疏中这一段说了陈新甲的官方罪名:




我们可以看到,徐石麒奏疏中说的官方罪名,也不是“议和”,而是失陷城寨、亲藩。而且徐石麒还特意强调陈新甲不是因为议和被杀:“且先帝之诛新甲,非以款事”。


陈新甲被人弹劾的是卖官,松锦战败,关内战败,失陷亲藩:“或言其卖总副镇金银累巨万,从海道运归,或言其陷辽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亲藩七,使圣子神孙涂炭膏血,流离无所”。


陈新甲自己也承认了自己丢城,失陷亲藩的事:“新甲口供所陷诸城郭亲藩与所纠无以异”。徐石麒引失陷城寨,失误军机罪斩陈新甲:“于是引失城塞律秋斩上”“失误军机者并斩律”。


既然当事人奏疏,几乎全部的私人笔记,甚至包括满清的《明史》在内,都没有说陈新甲的官方罪名是“议和”,而是“失陷城寨”。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陈新甲的官方罪名,就是“失陷城寨”,而不是“议和”(如果是“议和”,那怎么也得有一两个明末私人笔记说陈新甲官方罪名是“议和”才行)。

楼主 武侠新杰  发布于 2019-11-14 23:27:00 +0800 CST  
二、陈新甲死于议和的逻辑硬伤


我们假设一下,崇祯皇帝真的是因为议和杀的陈新甲,那么大家想一个问题:崇祯皇帝为什么要因为议和杀陈新甲呢?
按照流行的说法,是群臣反对议和,纷纷要求皇帝给他们个交待,必须有人对议和负责,要么你皇帝承认错误(下罪己诏),要么把主持议和的陈新甲砍脑袋,当然,两者都做是最吼滴。
如果没有来自朝臣的压力,崇祯皇帝就不可能因为议和这事杀陈新甲,因为大家都觉得议和就议和,失败就失败,这都没什么,对国家也没什么危害,崇祯皇帝为什么要杀陈新甲呢?面子?不存在的,如果崇祯皇帝因为让自己丢面子就可以杀人,那么那个黄道周,天天和崇祯对着干,天天让崇祯没面子,岂不是得被砍头几百次了啊。
所以,崇祯皇帝如果因为议和杀陈新甲,那么必须有一个大前提:朝廷群臣给皇帝施加压力,必须有人对议和负责,要么你皇帝承认错误(下罪己诏),要么把主持议和的陈新甲砍脑袋。
这时候,皇帝选择了砍陈新甲的脑袋。
如果大前提成立,那么,陈新甲的官方罪名里面,必须有“议和”这一条。
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议和”这一条,那么至少在明面上,陈新甲不是因为议和死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陈新甲不是因为议和死的,那就没有人因为议和掉脑袋了,你皇帝也不下罪己诏,那是不是说明,议和这事可以没人负责,可以没人管了?这就和大前提矛盾了。
然而实际上,陈新甲的官方罪名,根本没有“议和”这项。那么说明没人因为议和被追究责任,和大前提矛盾了,“崇祯因为议和泄露,推卸责任杀陈新甲”从逻辑上就是不成立的了。
所以说,崇祯皇帝杀陈新甲,根本就不是因为议和。不存在崇祯为了推卸责任,杀陈新甲。




三、为什么议和刚刚失败,就杀陈新甲


有人肯定想,既然陈新甲不是因为议和被杀,那么为什么议和刚刚失败,陈新甲就被下狱?这个时间怎么这么巧合?
其实,陈新甲掉脑袋,和议和失败,是有逻辑关系的。但是这个逻辑关系,并不是普通人想象的那样,陈新甲被杀是因为议和。
我们看看陈新甲的罪名:“或言其卖总副镇金银累巨万,从海道运归,或言其陷辽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亲藩七,使圣子神孙涂炭膏血,流离无所”。这些事情,都是在议和之前,或者议和时即将发生的。出了这么多,这么大的事,不可能没人负责,陈新甲作为兵部尚书,从职务上就有责任。另外松锦大战的失败,也和陈新甲催战有很大关系,陈新甲至少对松锦战败,责任非常之大。
更不用说,陈新甲还曾经制造假情报害死卢象升,主导晋商资敌卖国等种种卖国行为。

楼主 武侠新杰  发布于 2019-11-20 21:24:00 +0800 CST  
陈新甲捅了这么多大篓子,他心里也知道,如果没有功劳,那么一旦追究他责任,他的脑袋谁也保不了,即使是崇祯皇帝,想保住陈新甲的脑袋,也必须有足够充分的理由!明朝皇帝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也得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陈新甲,缺少一个保住脑袋的理由,也需要这个理由。


他给自己想的理由,就是议和成功。


议和成功了,那么明朝损失了十三万大军,却因为他陈新甲关键时刻力挽狂澜,议和成功,明朝从此不再受满清的侵略,以这样的功劳,陈新甲完全可以保住自己的脑袋,而且还有功,在历史上名声还会不错。


就算有人想杀陈新甲,也得掂量一下后果——明清和议是陈新甲促成的,杀陈新甲,你明朝什么意思?和满清开战?


所以,议和成功,陈新甲就能保住脑袋。


但是很不幸,议和因为某种原因失败了。


这个时候,言官们开始追究陈新甲战败的责任:“台省恶其辱伤国体,尽发新甲前后奸罪,章满公车。先帝概不下”。


陈新甲能怎么办?本来可以用议和将功折罪,但是现在议和失败了,你陈新甲还有什么功劳,能弥补你之前的罪行?


陈新甲,只剩下乖乖认罪一条路了。


所以说,陈新甲议和之后就被杀,不是因为崇祯推卸责任,而是因为,陈新甲之前就犯了很多罪,只有议和成功陈新甲才能不被杀,议和一失败,陈新甲只能乖乖认罪了。

楼主 武侠新杰  发布于 2019-11-20 21:33:00 +0800 CST  
四、议和能挽救明朝吗
有人总认为,如果陈新甲议和成功,就会如何如何。
下面我引用@泪痕春雨《笑评明帝国的灭亡》中的段落,来反驳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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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不敢公开支持陈新甲和议,一直颇受后人非议。
但我们看看陈新甲与满清和议是哪一年?那是崇祯十五年了!
此时的大明帝国,与后来的南明政权相比,能有多少优越性?
崇祯皇帝让陈新甲私下与满清和议时,本身就是崇祯皇帝黔驴技穷、急病乱投医罢了。事实上,恐怕他自己也不会相信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
崇祯皇帝重用陈新甲与满清和议之时,那已是崇祯十五年了,当时的大明帝国已是什么烂摊子了?
崇祯十四年,满清取得松锦会战胜利。
崇祯十四年,李自成攻克了洛阳。
崇祯十四年,张献忠攻克襄阳。
崇祯十五年,皇帝想让孙传庭到中原剿寇;竟然有人提醒皇帝:这可是帝国仅剩下一副家档了,您可千万要小心点用啊!而就在当年,明帝国就把这副家档给打碎了。
此时的明帝国政府,拿什么与满清进行和议呢?
此时的明帝国,比后来的南明政权能强到哪里去?
就算他能与满清达成他们所希望的和议;但就凭他们这种实力,靠什么面对李自成强有力的攻击呢?
崇祯十五年时的明帝国,实在只是剩下一个空壳子了。
此时的明帝国,已无法组建一枝与满清相抗衡的军事力量了。
此时的明帝国,也无法再组建一枝能与李自成、张献忠相抗衡的军事力量了。
一个帝国已到了如此穷途末路的境地;所谓的和议、迁都就能挽救他?
曾经属于大明帝国的版土上,林立的各种军事力量没有二三百万,也得有一二百万;真正的问题是:有多少军队是大明帝国政府、大明帝国皇帝真正可以指挥、调动的呢?
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显然是明帝国根本无力控制的。
就是左良玉、高杰之类的所谓的政府大军,也显然不是明帝国政府有能力控制的。
问题是:除了这几大军事力量外,大江南北还有什么可称道的军事力量吗?显然是没有了!
此时的大明帝国,竟然连一枝拿出手的军队都没有了。一个帝国已沦落到了这种地步,居然妄想靠所谓的和议、或迁都去挽救自己的灭亡,那不是尽想美事吗?
此时的明帝国,比后来的南明政权能强到哪里去?
明帝国就凭这种资本,就妄想与一统长城以北的、新兴的、充满野性的满清帝国达成长久的和议? 如果凭这种资本都能与满清达成和议,那南明就用不着灭亡了。
在崇祯统治帝国的十七年时间里。
长城以北是一步步走向统一,长城以南则是一步步走向分裂、混乱;
长城以北是中央政府权力日益巩固,长城以南则是中央政府权力日益衰弱;
长城以北中央政府所控制的军队越来越多,长城以南中央政府控制的军队越来越少。
面对这种此消彼长的事实;我们竟然还要把明帝国的灭亡归于一个山海关的得失之上、归于和议与否之上、归于迁都与否之上。这不过是重复既得利益集团的观点罢了;因为这些挽救帝国灭亡的方法都是不会损害他们既得利益的。问题是,这些方法实际上都也缺乏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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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甲的议和,并不能挽救明朝,这时候明朝议和,满清可以随意撕毁和约,明朝毫无办法。

楼主 武侠新杰  发布于 2019-12-22 20:42:00 +0800 CST  
最后再说两句。
笔者从来没听说过议和,或者议和失败,在明朝是要被判死刑的。只有私自议和会被处死。但是群臣都知道,陈新甲的议和,是皇帝授意的,不算私自议和,也不可能被判死刑。皇帝想杀一个人,也得根据《大明律》。就像现在,处死一个官员,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根据法律,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国家元首一句话就杀人。法律中这个事不是死刑,就不能根据这个杀人。
如果崇祯皇帝会因为主张议和被大臣知道就要杀陈新甲,或者明朝会因为某个官员主和而杀掉他,那么当初杨嗣昌公开主和,满朝文武都知道,崇祯皇帝为什么不杀杨嗣昌?再往前说,隆庆和议,张四维,王崇古主和,为什么张四维王崇古没因为主和被砍了脑袋?
至于什么因为陈新甲议和被杀,南迁的时候就没有人敢出来担责任,就更是无稽之谈了。李明睿,李邦华都支持崇祯皇帝南迁或者太子南迁,但是并没有因此掉脑袋啊,相反据《明季北略》记载,反对南迁的光时亨差点掉脑袋:“上曰:光时亨阻朕南行,本应处斩,姑饶这遭。”
陈新甲召对时,陈新甲竟然说养善木离锦州两千里,都到俄罗斯了。深宫中的皇帝,和不知兵事的蒋德璟,都知道养善木离锦州三百里。这事堪比当年薛国观造谣皮岛离沈阳两千里,陈新甲不是蠢就是坏。
要说崇祯皇帝刻薄寡恩,这句话陈新甲还真没资格说。没有崇祯,陈新甲一个举人,能做到兵部尚书?明朝三百年,有几个举人,能做到尚书的?
要知道,举人在明朝官场是受歧视的,想提拔很难,除非有功劳。陈新甲中举之后,做了20年定州知州,崇祯元年进刑部做了员外郎,进郎中,崇祯三年升官为宁前道。一个举人,没什么功劳,就连升三级,堪比张好古啊。

楼主 武侠新杰  发布于 2019-12-22 20:42:00 +0800 CST  

楼主:武侠新杰

字数:4679

发表时间:2019-11-15 07:1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2-22 13:36: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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