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开海

清朝禁海期间,沿海官民仍在进行走私贸易。康熙帝曾说:”向虽严海禁,其走私贸易,何尝断绝“。据统计,康熙元年至二十三年间,赴日商船每年平均有三十艘左右。三藩战后,1681年春,福建巡抚吴兴祚,即奏请”应定西洋、东洋日本等国出洋贸易,以便收税“。当时派往广东处理三藩善后事宜的刑部侍郎宜昌阿,奏请留用原来为尚之信经营海外贸易的商人沈尚达、周文远等130人。但在廷议时,满洲大学士明珠与内阁学士李光地等均持异议,以为”海舡不宜入大海“,”皇上富有四海,宁少此项银两,何用奸人重为地方之累“。康熙帝因”海寇未靖“,台湾郑氏尚未降附,暂停此议。1683年台湾郑氏降清,次年七月,康熙帝决定废止海禁,开海贸易。对奉差福建广东回京后的内阁学士席柱说:”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所何待?“又说:”凡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圣祖实录》卷一一六)九月,康熙帝在给大学士等的诏谕中,曾对开海的目的有所说明。他说:”向令开海贸易,谓于闽粤边海民生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民生有益,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故令开海贸易“(《圣祖实录》卷一一六)。
当时海外贸易发展到日本、东南亚,远至欧洲。东洋即日本,在当时中国对外贸易中居于首位。据日本长崎交易所的记载,清朝沿海城镇,包括上海、宁波、南京,福州、泉州、厦门、漳州、潮州、高州、广州等地,先后都有商船前往贸易。日本在长崎设”唐人馆“,专供中国商人居住。到长崎贸易的华人商船,康熙二十三年为24艘,次年增为85艘,康熙二十七年多达192艘,商人船夫共一万余人。日本政府为了限制白银外流,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颁布”亨贞令“,对中国商船的数量与商品额进行限制,因而此后略有减少。每艘商船到长崎后都要写一份简要报告,后来被辑为《华夷变态》一书。据该书统计,从1685年至1714年的30年间,赴日本长崎的”唐船“共计2500多艘,平均每年85艘多(包括部分南洋商船,大部分是华侨商人)。比前此每年平均30艘左右增加二倍多。
东南亚包括巴达维亚(雅加达)、暹罗、吕宋、柬埔寨、越南、爪哇、麻六甲等国。明末清初有大批华侨来到这里垦荒经商。清朝开海后,沿海商人及东南亚的华侨商人,不仅往返交易,而且在中国——东南亚——日本之间,从事海上贩运,转手买卖。其中以雅加达的贸易最为发达。1685年,从福州、厦门开赴雅加达的商船”十余艘“,1703年增加到二十艘。到其它国家的商船,每年为三、四艘或五、六艘不等。总计每年赴东南亚的商船,大约为三十艘到四十艘左右。
顺治至康熙初年,欧洲国家,首先是荷兰,接着是英、法、葡萄牙等国,相继与清朝建立贡市贸易关系。1656年,准荷兰”八年一次来朝“,1663年,”着二年来贸易一次“,1666年又定,”其二年贸易,永着停止“。英法等国的贡市贸易,1668年题准,”船不许过三只,每船不许过百人“,但无时间限制。1685年废止海禁后,与西方国家的海上贸易也逐渐发展起来。次年议定:荷兰”应准五年一次,贸易处所止许在广东福建两省“。1684年,在厦门设立”洋行“,1686年在广州设立十三行,实有四、五十家。分别经营进出口贸易,并代纳税银。英法等国商船,除以澳门为居留地外,1688年又在”定海(舟山)城外道头街西,建红毛馆一区“,作为商船停泊与中转贸易之地。
清朝的海外贸易,输出品主要是生丝和丝织品,其次是茶叶、瓷器、药材、皮革、白糖、纸张、书籍等。《华夷变态》载有1686年一份赴日商船载运的货物清单,计有”白丝三百担,重绸五百捆零(每捆一百尺),人参六百零斤,中绸纱二百捆,红绡五十捆,剪绒二百八十笼,什物不数,白糖四千担,冰糖二千担,药材二百零担,毛边纸三百捆“。其中白丝三百担,丝织品六百五十捆,合六万五千匹。同年,有四艘荷兰商船,在福州购买白丝五万斤,以及大量丝织品。福建省管辖的台湾府,每年输出红糖二万担,鹿皮九万张,在海外贸易中也占有重要地位。输入商品,日本主要是铜,是清朝铸钱必需的原料,1685年,海关共办铜二百九十六万九千二百二十八斤,动支税银二十九万六千九百二十二两八钱。后来不断增加。铜一向是日本对中国的主要输出品。其次是海产品,包括海参、鲍鱼、鱼翅、统称”表物“。从东南亚输入的商品,除海产外,主要是胡椒、香料、牛角等。西欧商船带来了一些工艺品,还贩运南洋海产,并载运大量白银,到中国购买生丝、绸缎、茶叶、瓷器等特产。据广东巡抚杨琳奏报:1716年到广州的法兰西船六只、英国船二只,俱系载银来广置货。全年统共到有外国洋船11只,共载银约有一百余万两。广东货物不能买足,系各铺户代往江浙买货。可见其贸易也有相当规模。
清朝在海外贸易中一直处于有利的地位。据佚名《东倭考》记述,”大抵内地价一,至倭(日本)可易得五,及回货,则又以一得二“。据日本长崎交易所的统计,从顺治五年到康熙四十七年间,日本外流金额为二百余万两,银额为三千七百多万两,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流入清朝。海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东南各省手工制造业与沿海城镇的兴起。厦门是对南洋的主要港口,广州是对西洋贸易的主要港口,宁波是对日贸易的主要港口。康熙时期,苏州、杭州、南京、广州的丝织业,苏州、厦门的造船业,福建、广东的制糖业,佛山的冶铁和制锅业,景德镇的制瓷业等的发展,都与海外贸易密切相关。康熙帝曾说:”朕南巡时,见船厂问及,咸云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康熙时任明史馆编修的姜宸英曾对康熙二十三年开海后的情景有过一段生动的描述:”民内有耕桑之乐,外有鱼盐之资,商舶交于四省,遍于占城、暹罗、真腊、满剌加、悖泥、荷兰、吕宋、日本、苏禄、琉球诸国。凡藏山隐谷方物、镶宝可效之珍,毕至阙下,积输入于内府,于是恩贷之诏日下,积泽汪 ,耄倪欢悦,喜见太平,可谓极一时之盛。“(《姜先生全集》卷一)姜宸英的描述,显见有意歌颂升平,但清朝开海后,海外贸易日渐发展,则是事实。
注:我发这个帖子,只不过是说出一段历史,不是吹清,我求您各位,手下留情行吗,多谢各位了!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7-12 22:33:00 +0800 CST  
感谢大家抬爱,谢谢大家!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7-14 12:55:00 +0800 CST  
《康熙王朝》,本意是吹 康熙,但是,由于令人智硬的历史逻辑,不但起到了和他们本意相反的效果,还误导了一大批人,根据一名吧友的回复,本人将继续将“开海”的前因“禁海令”和“迁海令”的资料发送至本贴。谢谢大家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7-14 16:39:00 +0800 CST  
闭关的目的主要在于隔绝大陆人民与台湾郑氏抗清力量交通,防范人民集聚海上;以后则着重防禁“民夷交错”,针对外国商人,以条规立法形式,严加限制对外贸易。
顺治初年,清廷对来华贸易的外国商船,沿袭明朝成规,不许进入广州,只准于澳门交易。随后,由于东南海上郑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严出海之禁。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闽浙总督屯泰请于沿海省份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于是清政府下令禁止官民人等擅自出海贸易,如有“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往番国,并潜通海贼(指郑成功)”,“或造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治罪”。但仍有人暗通线索,贪图厚利,继续与郑氏贸易往来。顺治帝认为此乃立法不严所致,于十三年,下达“禁海令”,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违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行首告,论死。沿海可泊船舟处,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如有登岸者,防守官即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顺治十八年,清廷进一步下达“迁海令”,以保证“禁海令”的施行。强迫海岛和沿海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设界不得逾越。又在法律上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出境贸易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官吏庇纵者同罪。“禁海令”和“迁海令”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谋生无路,并严重地影响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以致沿海三十至五十里内,满目荒凉。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7-14 16:40:00 +0800 CST  
有位叫“绮罗生v”的吧友,提出有关满清火器的问题,我将把我所整理的贴子“满清火炮概论”转至本贴,若有不足之处,请吧友“绮罗生v”和各位不吝赐教,在下不胜感激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7-14 21:08:00 +0800 CST  
清王朝自造的著名精锐火炮主要出现于清早期,型号非常杂,在型制方面很多明显是仿制的西方火炮。制造方面,一般御制火炮或原型炮装饰繁复,往往仅仅建造一门或数门,量产型则减去了装饰,但在用料、威力方面往往也有减弱。根据乾隆朝的统计,著名的火炮大致有下面的一些。而从乾隆朝开始,清王朝自制的火炮就裹足不前了,虽然在其后的嘉庆、咸丰、道光年间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火炮型号名目,但总体上并没有脱离康乾时代火炮的形式窠臼。
“浑铜炮”
清初平定三藩之乱时缴获的吴三桂部的火炮,存于北京宫中作为炮式。
“御制金龙炮”
康熙二十年造,铜质,前膛,带有木质炮车,造型和缴获的吴三桂军所用的浑铜炮相仿。炮弹铁制、重0.48公斤。
“龙炮”
属于御制金龙炮的缩小、量产型,铜制前膛,炮弹铁制、重0.2公斤。
“御制制胜将军炮”
康熙三十四年造,铜质,前膛,带有木质炮车。炮弹铁制、重1.8公斤。
“严威炮”
本型类似制胜将军炮的量产型,没有多余的装饰,属于铜制前膛炮。炮弹铁制,重0.75公斤。
“御制威远将军炮”
康熙年间造,铜质,属于西式前膛臼炮。炮弹铁质、重18公斤。
(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御制威远将军炮原物)
“冲天炮”
本型类似于是威远将军炮的量产版,属于铜质前膛臼炮,造型、构造和威远将军炮相似,只是没有繁复的装饰。炮弹为生铁,重12公斤。
“神威大将军炮”
清皇太极时代铸造,铜质,前膛,带有木质四轮炮车。炮弹生铁制、重6公斤。比较好玩的是炮车末端有类似驻锄的设计。
“铁心铜炮”
本型类似于是神威大将军炮的量产型,材质为铜铁复合,外套铜制,内管铁制,以节省工料。炮弹铁质、重0.2公斤。
“神威无敌大将军炮”
清康熙十五年造,铜制,配木质三轮炮车,前膛。炮弹铁制,弹重4.8公斤。原炮在近代法国军队入侵时被掳掠,现在法国巴黎荣军院收藏展出。
(收藏在法国巴黎荣军院的康熙十五年神威无敌大将军炮原物。拍摄:陈悦)
“红衣炮”
造型类似神威无敌大将军炮,量产型火炮,没有多余的装饰,铜制前膛。大小尺寸变化很多。
“神威将军炮”
清康熙二十年造,属于一种小型的神威炮,铜质,前膛,用双轮木炮车。炮弹铅质、重0.67公斤。
(北京故宫博物馆收藏的神威将军炮原物)
“台湾炮”
清康熙平定台湾时缴获的郑氏集团装备的欧洲造火炮(可能是荷兰或西班牙炮),存于武库作为炮式。属于铜制前膛炮。
“武成永固大将军炮”
清康熙二十八年南怀仁监造,铜制,前膛,配四轮木炮车,造型和在台湾缴获的郑氏集团火炮相似。炮弹生铁制、重12公斤。
“神功将军炮”
清康熙二十八年造,造型和神威无敌大将军炮相似,铜质,前膛。炮弹生铁制、重2.1公斤。
“得胜炮”
和上述火炮不同,本型属于量产的随军行营火炮,铜质,前膛,配双轮木炮车。炮弹生铁制、重0.45公斤。
“九节十成炮”
本型属于量产火炮,铜制,前膛,形式类似于山炮。炮弹生铁、重1.5公斤。火炮共分为10段(从炮口向后前9节每节直径大小相同,最后1节为炮尾,较前9节造型不一样),每段都有螺纹,可以分段拆卸、组合,便于运输。这种火炮可以配四轮木炮车,比较有特点的是中间承托炮管部分的结构,用的是半月状夹板,用螺轮旋转调整紧固。
“子母炮”
即明代所称的佛郎机,属于量产型火炮,有大小各种,结构原理相同。即炮管和盛子药的子药筒分装式。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7-14 21:09:00 +0800 CST  
炮图见下图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7-14 21:10:00 +0800 CST  


楼主 王洪736  发布于 2019-09-14 12:54:00 +0800 CST  

楼主:王洪736

字数:4684

发表时间:2019-07-13 06:3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7-14 23:07:50 +0800 CST

评论数:118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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