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欧中世纪,什么职业最被人瞧不起

在西欧中世纪,什么职业最被人瞧不起



任何社会都有自身的社会等级,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划分社会等级的很重要的标准是职业。清朝学者赵翼在《陔馀丛考》中引用郑所南的话,称元代“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这就是按照职业进行的阶层划分。我们还把社会底层人士称作“下九流”,基本的依据也是所从事的职业。其中的“下”字,明显就是一种价值判断——低等或是低贱的。

在中世纪的西欧,也存在着职业歧视。在早期中世纪,社会阶层被粗略地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教士,用祈祷为上帝服务;第二等级是封建领主和骑士,用刀剑为上帝服务;第三等级是农民,以农具为上帝服务。不过值得指出的是,中世纪生活史专家雅克·勒高夫认为,并不是所有农民都能被划归到第三等级,而只有那些“自耕农”——自己有土地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才属于这一等级,那些租种领主土地的佃农和没有人身自由的农奴则没有资格。

同样是劳力劳心,有些工作是尊贵的,有些则被视作下贱和卑劣。而标准呢,是中世纪主流的意识形态——基督教义。按照《圣经》和圣贤们的解释和演绎,很多直接被斥之为有害于基督的事业直接禁止,有些因为生活不可缺少但绝登不上大雅之堂。比如:

一、士兵。欧洲封建制的最初形态来源于法兰克民族军事领袖将新占领的土地分封给有军功的将领,而将领们再依据军功继续往下分配土地。如果没有士兵们开疆拓土保卫领地,这个制度就是空谈。不过蛮族归化基督教以后,士兵这个职业变得 “不道德”起来。《马太福音》说:凡动刀者,必死于刀下。《出埃及记》和《申命记》中明明白白写着:不可杀人。那是上帝的话。而且,在当时的哲学家看来,士兵杀人,除了那些必须的战争之外,大部分都是出于骄傲,比武斗剑、抢夺财物、滥杀无辜。教会对于士兵或骑士参与比武可谓深恶痛绝,宣告无论杀人者还是被杀者都永远无法得救。







二、屠夫。对屠夫的鄙视乃是出于他们经常触及到血液。而不吃血甚至不触碰血液是基督教信徒比较明显的禁忌。动物的血是献给上帝的,在献祭仪式上有很重要的地位。在《新约》中,耶稣的血给凡人带来救赎的能力,在圣餐仪式中要用葡萄酒来代替。屠夫、刽子手是沾血的职业,因此受到鄙视。很吊诡的是,如果没有屠夫杀生,用另一种不那么“血腥”的办法来处理动物——勒死也是不行的。因为动物勒死以后血液并没有流出体外,那吃这样的肉就和直接吃血没区别了。(屠夫:怪我咯)




中世纪的屠夫


同样的,和血液禁忌有关的职业还有理发师,这看起来很奇怪对不对。可是,在中世纪,理发师除了给人剃须理发之外,还有一项服务,就是给人实行放血治疗。当时的人信奉“体液说”,罹患发热的毛病,被归咎于身体中的血太热太充沛,需要放掉一部分血。从事放血的正是理发师。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理发店门口的红蓝白三色的旋转柱,就是从这里来的。红色代表动脉、蓝色代表静脉,白色则代表绷带。




在实行放血疗法的理发师


三、厨师。把处理好的肉交给厨师,也把鄙视交给了他。屠夫是因为血,而厨师则是因为脏。中世纪最重要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不厌其烦地通过哲学和神学来论证所有肮脏职业:厨师、洗衣工、印染商人、制毡匠……都是职业等级中最底层的。




中世纪的厨房和厨师


四、商人。商人榜上有名实在令人意外,作为有钱人难道不应该处于社会的上层吗?但在封建社会并非如此。在基督教的世界观里,商人犯了一项不可饶恕的罪:他们不像农民生产谷物、手工工人打磨工具一样创造物品,而只是将一个东西带到另一个地方卖掉就可以获利。上帝创造万物,创造人类。人类应当向上帝一样去创造,去改善生活的环境。从这个方面看,商人甚至连上帝的子民的资格都没有。于是,教士们鄙视商人,领主们视商人为用完就弃的马桶。商旅在运送货物的过程中要自己保护自己,为了防止被抢劫,他们不得不混入朝圣者的队伍,用自己的给养来供养他们,换取被世俗政权保护的资格。




商人和商铺


五、旅馆主。旅馆从来不只是睡觉的地方。为了招徕生意,中世纪的旅馆通常兼做酒馆、赌场和妓院。让人们酩酊大醉,做出错事;又或者引诱人们败坏家财、享受肉欲……换取不义之财。这当然是令道德高尚的人鄙视的职业。




丑态百出的小旅馆


六、乞丐。在中世纪的人们看来,这个职业是很矛盾的。为了表现“邻人爱”的“人文关怀”,那时候的人们对于鳏寡孤独或者是残疾的原因沦为乞丐的人还是比较照顾的。我们所知道的万圣节分糖果的游戏就是起源于中世纪万灵节期间对于叩门乞讨者的布施。人们厌恶的是手脚健全的人去当乞丐。逃避劳动是懒惰的行为,游手好闲是万恶的由头。







七、妓女。她们是为钱工作的人中最下贱的等级。试想在中世纪连夫妻同床都要规定时间、地点和体位,犯了“奸淫”重罪的妓女被鄙视实属理所当然。不过到了中世纪中晚期,妓女开始被认为是对社会有一定贡献的职业。英国和法国都成立了官方的妓院来收容和管理这些妓女,同时向她们收税。不过,神职人员、已婚男人和犹太人是不能光顾的。







八、巫婆神棍占星者和炼金术士。基督教士们为了维护正统地位,把西欧的民间信仰斥之为异端邪教,从事这些神秘职业的人都是基督的敌人。

九、高利贷者。《圣经》对高利贷者是绝对拒斥的。《出埃及记》中说:“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般向他取利”;《利未记》则说:“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要帮补他,……不可向他取利”;《路加福音》说:“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诗篇》第15章则直接指出,放债的人是不能进入天堂的。高利贷被视作一种盗窃,《圣经》规定了白天劳作、晚上休息,但高利贷的利息呢,在夜间也在不断增殖。这违反了上帝的规矩,偷窃了本不属于它的时间。




与魔鬼为伍的高利贷者


抛开教义不谈,高利贷者在西欧被鄙视还和从事这一行业的民族有关。因为基督徒是不能放贷的,可是周转资金要怎么办呢?领主们、商人们就像最会做生意的犹太人借钱。作为欧洲“客民”的犹太人被禁止种地、禁止经商、禁止从事手工业,最后只能以放债为生。这个邪恶的行业愈发加重了西欧基督徒的反犹情绪。我们看看《威尼斯商人》中犹太人夏洛特是怎么说的吧:“他(安东尼奥)骂我是异教徒……曾经羞辱我,夺取我几十万块钱的生意,讥笑我的亏损,又挖苦我的富余,侮辱我的民族,破坏我的买卖,离间我的朋友,煽动我的仇敌。他的理由是什么?只是因为我是一个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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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转盟联合水军01  发布于 2017-02-03 22:06:00 +0800 CST  

楼主:转盟联合水军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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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2-04 06: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5-30 16:19: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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