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原创】重生之绾君心(无虐/HE)BY金家懒洋洋

第三十一章 手足情


腊月初九这日傍晚,京都城下起了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正是东神今年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东神的京都虽在国土的北面,却是比较靠海的,东南边紧挨着的卫城便是沿海城市,因此气候比较湿润温暖,腊月初九才下起雪来。


九皇子府今日却是比较热闹的,因为梁府的大公子梁成枫和三公子梁成章来了。外面虽下着雪,招待客人的花厅里却其乐融融、温馨非常。


“这是从郊外梅花庄子里舀来的好酒,去年就酿下的竹叶青,今日实在是便宜你们了。”郑允浩指着一坛酒向众人介绍道,语气得意非常,“若不是皇子妃要拿出来,我可舍不得招待你们。”


金在中闻言笑了,对众人道:“我只是想起了白香山那首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想来今日状况,岂不很有这样的诗意么?”


梁成章连忙点头赞同:“绿蚁新醅酒和红泥小火炉都有了,雪也有了,确实有这样一番滋味,不过得有人作陪才好,若是我和我大哥一起吃,就没有这种味道了。”


“这还不算什么呢!”一旁的元硕捧着热酒插嘴道,“成章你若是去北祁才好呢,北祁雪天多,每日晚上都围着火炉,有时候烤地瓜,有时候刷羊肉,这种滋味才叫人之大境界呢!”


“是么是么?”梁成章顿时双眼发光地看着元硕,“什么时候你回北祁,记得带上我!”


话音刚落,一旁的梁成枫敲了敲他的脑袋,哭笑不得道:“只知道吃,北祁冰天雪地的气候你可受得了?”


“是啊,北祁的冬天冷极了,盛京倒还好些,若是再往北走的松州和吉州,冬天真的可以算是冰冻三尺了。”金在中喝了些竹叶青,脸上添了些粉红,面上带着微笑,“成章还是不要去的好,要去也得趁着春天去,长白山冰雪消融后景色十分美丽呢。”


一旁的郑允浩看着金在中面含粉色,眼带醉意,顿觉心头异样,恨不得把他搂在怀里好好疼爱一番,无奈身旁有人,只好伸手过去,摸了摸他的大腿聊慰相思。


金在中转头看了他一眼,悄悄将他的手拂开了,明面上仍然面不改色地和梁成枫说着话。


郑允浩撅起嘴巴,再一次把手伸了过去,结果又被金在中拂开了,如此你来我往几次以后,金在中干脆把凳子都往旁边搬了搬,郑允浩占不到便宜,只好作罢,对对面的梁成枫道:


“我听说舅父有心要和王家结为亲家,表哥可知道?”王家也是四大世家之一,王粱两家结亲,自然是互利共赢的好事。


梁成枫听罢一愣,眼中带着些黯然,面上却还是笑着:“你都知道了,我自然知道。况且我都二十五了,若是别家的男子,大概孩子都能下地跑了。”


“王家的小姐我见过一面,长得倒是配得上大哥。”梁成章嘻嘻一笑,“听说性格也好,上回娘和小妹一起去王家做客见了她一面,倒是欢喜得很呢。”


梁成枫但笑不语,只是笑意从未落进他的眼底。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1 21:50:00 +0800 CST  
金在中自然注意到了这一细节,猜想梁成枫定然是不喜欢王氏的——从未见过面,如何谈喜欢与否呢?其实金在中他也是不赞成这一桩婚事的,原因无他,前世梁府被冤,梁成枫也以莫须有的罪名被落罪处置,当时王家身为亲家,却非常不仗义地与梁府撇清了关系,以主动“揭发”梁成枫的罪行为功,保住了当时身为梁家长媳的王氏,王氏虽喜欢梁成枫,但深宅妇人毕竟眼光短浅,根本不敢违抗父命。


在金在中看来,王氏是根本配不上梁成枫这样的人中龙凤的,更别说她那忘恩负义、落井下石的父亲了。他正想开口,却听一旁的元硕出口道:


“枫少爷若是不喜欢人家,便不要去害人家了。”


众人皆是一愣,梁成枫尤甚,只是他随即便笑笑,看向元硕道:“世子怎知我不喜欢王家小姐?更何况,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说来也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更何况两人门当户对,双方父母也都喜欢,若是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梁成枫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元硕英气俊秀的脸上含着一丝冷笑:“我跟着我师父习艺,见过这种事。有个公子哥娶了人家小姐,却又不喜欢,不久就从外面带了个女子回家,声称她才是自己的意中人,那正牌夫人被如此羞辱,一个想不开就撞墙自尽,奄奄一息了娘家才知道,请我师父去救,我师父再妙手回春也不是神仙,自然救不回来了……”


他说完,众人都沉默了,尤其是一旁的梁成枫,脸上满是凝重,一语不发地看着不远处。


一旁的元硕见气氛凝重,连忙打圆场,笑着道:“哎呦阿硕你别吓唬人了,哪有那么严重啊,我大哥怎么会是那种人呢?更何况王家小姐长得好,为人也不错,大哥说不定会喜欢呢!”


金在中闻言,却笑着开口道:“不过若是让我说,我倒是觉得枫大哥不一定要答应这门亲事。”见众人诧异的眼神,他浅浅一笑,道,“能与王家结盟自然是好事,可牺牲枫大哥一生幸福,未必值得。更何况谁知道日后王家能否真的帮助梁家呢?”


“只是父亲那里……”梁成枫叹了口气,显然梁崇君是已经决定这桩亲事了。


一旁的郑允浩有些诧异为何金在中会反对这门婚事,不过他也不愿看着梁成枫委曲求全,便也不做声。


金在中手中拿着酒杯,水葱似的手指映着青色的瓷杯,显得皮肤格外白皙,他抬起眼睑看着梁成枫微微一笑道:“梁大人只想到与王家结盟对付慕家和郭家,难道就没有考虑过皇上会怎么想吗?党同伐异,可是大忌……”


他说着,将酒杯放到了桌上,碰着盘子,发出了“当”地一声。


郑允浩闻言侧头微笑,藏起了嘴角的一抹弧度。他就知道,自家皇子妃若是反对一件事,便能够说出一万个让人信服的理由来。


对面的梁成枫顿时仿佛醍醐灌顶似的,眼中一亮,随即笑道:“还是皇子妃想得周到。”


金在中笑着侧过头,一手拢了拢发,看着元硕曼声道:“不过没有王小姐,也会有李小姐,所以枫大哥赶紧找个意中人才是最要紧的事。”


对面的元硕顿时郝红了脸大声道:“喂,你看着我做什么!”


“噗嗤!”梁成章不厚道地笑出来,暧昧地撞了撞元硕的手臂,“在中哥又没说什么,阿硕你着急什么!”


郑允浩配合着挤眉弄眼道:“这就叫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啊!”


元硕被两人调侃得耳朵都红了,埋头吃起饺子来:“不理你们了,我吃饺子!”


梁成章自然不会放过他,阴阳怪气道:“是呀,‘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


“咳咳咳!”元硕差点把饺子吃进气管里,明显呛着了。


梁成枫看着耳尖都红了的人,眼中顿时融进了笑意,又侧头瞪了梁成章一眼,似乎是在警告,梁成章哪里怕他,调皮地对他吐了吐舌头。对面的允在两人看在眼里,对视一眼笑了。


花厅里顿时暖意阵阵。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1 21:51:00 +0800 CST  
襄王府。


书房里,郑允清一身锦袍坐在案前,三天的牢狱使得他气色更差,青白的脸色一脸病容,仿佛下一刻就会倒下去似的。


“不要再吃那些药了,你不知道你这个样子我看着有多心疼。”慕青阙坐在他对面,一身猩红色的斗篷显得他妖邪的脸庞更加魅惑人心,他最近总是以朋友之名来襄王府,只是两人心中明白,他们是绝对回不去朋友的关系了。


“我若是不吃药,怎么让郑允逸放心呢?”郑允清苦笑,郑允逸在他身边安排了暗桩,一直在他饮食中下慢性毒药,他便索性将计就计,一直吃一种特制的药,吃了之后会让他看起来脸色青白,看起来似乎非常羸弱,以此来韬光养晦。


他看向慕青阙,沉声道:“这一次的事,根本就是你设计的吧?为什么事先不跟我商量?我倒也罢了,若是允浩也出事,可怎么办?”


“怎么会。”慕青阙轻笑,细长的双眼微微敛起,显得十分妩媚,这件事确实是他一手设计,亲手布置,可笑郑允浩和金在中还把这笔账算在了郑允逸头上,杀了他手下的谋士张易盛,不过两虎相争,两败俱伤,正是他所愿意看到的结果,这是他为郑允清谋划的“帝君之路”的重要一步。


他想到此处,灿烂地笑着道,“就算九皇子和九皇子妃不动手,我也会动手把事情栽赃到南祀的人头上,这件事虽然没有对郑允逸造成什么大损失——当然张易盛的死除外,可是在皇上心中,对你和九皇子的信任却又深了一层,不是吗?”


这件事原本是针对郑允清和郑允浩,既然最后真相大白,无论皇帝心中是否相信幕后黑手是南祀人,他都会对郑允清和郑允浩两人更加信任,尤其是郑允清,他先前被冤,遭受无妄之灾,现下皇帝定然对他有所愧疚,到头来,他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郑允清不置可否,看着案上的宣纸沉默不语。


“更何况,九皇子不值得你这样维护——你从大理寺出来,他都不来看你一眼,今日晚上还在宴请梁家的两位公子,这像是亲兄弟的所作所为吗?”慕青阙说着,对上郑允清的眸子,手也握住了郑允清的手,郑允清顿时感到一阵凉意从指尖传来,他蹙起眉,语气不悦道:


“你不要这样说允浩,是我叫他避嫌,没事不用过来,所以他派了人来问候我,听说毓秀有喜了,还送了不少东西过来。”


慕青阙不语,细长的眸子忽然冷冽地看着郑允清,直到郑允清欲开口解释,他才微笑着用手指止住了郑允清的唇:


“不用说,我都知道,你有孩子了,我自然是高兴的……只是我在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光明正大地陪伴你左右,为你生儿育女呢?”


郑允清动了动唇,最终却什么也没说。


慕青阙走到郑允清身边,伸手抱住他,烛光显得他的脸和唇红艳异常,眸中跳动的烛火仿佛一把正在燃烧的火:“我们这样,可不就是在偷情吗?”


他说着,低喘而出的热气都喷在了郑允清的耳上。


郑允清再也忍不住,伸手将他拉到自己怀里,噙住了那红艳的唇,双手也忍不住伸进那纤细的腰间抚摸,很快,游走到那小小的凸起处。


慕青阙低喘得更甚,将双腿牢牢地缠在了身上人的腰间。


很快,昏暗的房间里春意阑珊,暧昧的喘息声和缱绻声亦缓缓响起。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1 21:52: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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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1 21:56:00 +0800 CST  
第三十二章 雪后


大雪一直下到了腊月十二这一日,才终于止住了。三日大雪后,京都完全变成了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道路上的雪都积了三尺厚,因此为了百姓出行方便,京兆府雇了不少劳力去各条要道上扫雪,一时间京都各条路上都热闹非凡,人声鼎沸。


郑允浩一早就去上朝了,金在中也没闲着,一早就出去了。


“殿下,天这样冷,你何必亲自出来,叫那些掌事的来皇子府来汇报不就得了?”金篱有些不理解,现下外头正冷着,雪天路又滑,去酒楼和胭脂铺子而已,自家主子何必要亲自出来,若是让九皇子知道,定然又要念叨她和哥哥不劝着点了。


金在中手中捧着热茶,身披着黑色的斗篷,听完金篱的疑问莞尔一笑,道:“闲杂人来皇子府徒惹人嫌疑,还不如我出来,更何况我等下还要去古玩店见金大哥。”


金篱这才有些明白,只是还是心疼自家郡王不爱惜身子——自己主子说白了是在备孕期间,这么冷的天气到处跑来跑去可对身子不好着呢。


金在中瞥了一眼她担忧的脸庞,好笑道:“行了,你也不必担心我了,我虽没那么虎背熊腰,但也没那么娇弱……”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似乎想到了什么,撩起了马车窗帘看外面,“京都的贫苦百姓倒是更叫人担忧呢,这么冷的天气……”


他所经过的地方还算是京都中较为富裕的地方,但还是有衣不蔽体的乞丐躲在小巷子里,也有小孩子冻红了鼻头躲在摊子旁边取暖,连此处都这样,别的穷苦地方就不用说了,再类推些,东神其它地方的百姓可有衣穿?可有热食吃?


“金篱,你叫金栏去给点碎银子。”金在中叫停了马车,因为他看到街边一处角落里挨着坐着几个衣不蔽体的小孩子,各个脸上脏兮兮的,缩在小巷子里眼巴巴地看着不远处小摊子上冒着热气的馒头,最小的一个看上去才五六岁,可怜兮兮地躲在一个稍大的孩子背后,看得他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是。”金篱掀起马车帘子,在金栏耳边说了几句,金栏便下了马车去了。


过了一会儿金栏一脸凝重地回来了,对马车里的金在中道:“主子,奴婢给了,原来那些小孩是和大人一起从冀州逃难来的,前段日子冀州气候异常,故有些地方颗粒无收,这些大人们都已经饿死冻死在了路上,只剩下几个小孩。”


金在中闻言皱起了眉,不由道:“歉收这样的事应该发生在九、十月份,何以当时不上报朝廷?”


金篱金栏都沉默了。


显然这是地方官为了政绩而隐瞒灾情,导致百姓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金在中似乎想到什么,对两人道:“先去雁来酒楼。”


这显然是个好机会——帮助郑允浩在怀庆帝心中树立一个好形象的好机会,他要去请教顾凡,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3 20:47:00 +0800 CST  
顾凡果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雁来酒楼出来,金在中就已是成竹在胸,并且再一次在心中感叹,幸好这一世先一步找到了顾凡,否则郑允逸定然更难对付。


从雁来酒楼出来,马车就直往他买下的胭脂铺去了,为了掩人耳目,他戴着斗篷的帽子,从胭脂铺的后门进入了店铺。这胭脂铺进的货色都是上好的,价格又高,故来买的主顾都是些权贵官宦人家,且还不是一般的权贵。掌柜的是郑允浩的属下,年纪已过四旬,但十分精明能干,听说金在中来了,忙赶过来,行了一礼后便把这几日的得到的消息告诉金在中:


“主子,王家确实是有意向要与梁家结亲的,听来买胭脂的丫鬟说,王导的夫人张氏很喜欢梁少爷,在家中就多次提起要把女儿嫁给他。”


金在中闻言,心中冷笑,梁家现今还是世家大族,王家自然巴巴地往前凑,等梁家落魄的时候,王家还不是忙不迭地撇清关系?一群趋炎附势之徒!


“还有,据说郭家的二儿子郭行品行不端,在春来阁包了一个小倌,闹得郭家不可开交,这二少夫人也就是余姚公主为了面子忍气吞声,暗地里不知道寻死觅活了多少次了。”掌柜的说得八卦,又一副为余姚公主惋惜的模样。


余姚公主是怀庆帝的第四个女儿,贤良淑德,今年六月嫁给了郭家的二少爷郭行。


“这倒好,郑允律刚吃了败仗,郭行就想闯个‘藐视皇室,不尊公主’的罪名,他要找死,我们怎么能不成全他呢?”金在中语气淡泊,唇角的笑容映衬着眸中的笑意,却令人不寒而栗。


“那是,那是。”掌柜的点头附和,又道,“对了,主子,昨儿个雍王府的丫鬟来店里买胭脂了。”


“哦?”金在中挑起眉,眼中带着玩味,“雍王府的可总算来了,来的是谁的丫鬟?”


掌柜连忙答道:“是侧妃姚梓娆的丫鬟,买了几盒‘芍药红’,又买了些花钿,姚侧妃有喜了,这个颜色的看起来气色好些。”


金在中的眉眼间顿时带了些喜色,唇角亦勾起了一丝笑意:“这个皇孙来得还真是时候。”他说着,看了看桌边的茶杯,语气轻闲道,“慕兰熙知道她肚子里有孩子,想必是恨得牙痒痒又无从下手,不如我们就送她个人情。”


他说着,对掌柜的压低声音嘱咐了几句,一旁的金篱顿时不解地问道:


“主子,我们为何要帮慕兰熙?”主子真是好生奇怪,慕兰熙才是他们的敌人,应该帮姚梓娆才对,为何要帮着慕兰熙去害姚梓娆的孩子?


金在中闻言,牵唇一笑,伸手拢着自己的鬓发,一边慵懒地看着金篱道:“你以为姚梓娆是吃素的吗?若是让她知道,这是慕兰熙做的,你以为她下手会比我们软吗?金篱,有时候想要爬上去的女人,心思之狠毒远非我们所能想象的……”


金篱顿时明白过来,自己主子这是要坐山观虎斗,借刀杀人!


金在中先前就将一枚暗桩安插进了雍王府,就在姚梓娆的院里当二等丫鬟,若是安排得当,这一出戏想必会十分的精彩!


他想到此处,脑海中突然涌现出前世的画面——


慕兰熙穿着皇后朝服,站在高高的台阶上,艳红的嘴唇上挂着狠毒而阴冷的笑意,她说,金在中,你终于还是跪在了我的面前,你想不到把?我爱允浩已经爱了整整二十三年!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你和他的儿子,本来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你听,他哭得多凄惨啊……


金在中看着慕兰熙那长长的指甲在涵儿粉嫩的小脸上划过,留下一道血痕,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他不想求她,都已经打算好了硬下心肠不吭声,可是一个父亲的本能让他最后还是哽咽着开口:


“请你不要伤害他,他还小,他可是允浩的孩子,你不是爱允浩吗?求求你不要伤害他……”


慕兰熙冷笑一声,手下更用力,涵儿哭得撕心裂肺,连一旁的侍女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慕兰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看着金在中的双眼如同疯子一般诡异与疯狂:


“我爱他,可是他宁可死都不肯看我一眼……金在中啊,都是你和你儿子干得好事,你们都该死!”


她说着,毫无预兆地将涵儿狠狠地扔了下来!


金在中只听得“哇”的一声哭声,脑袋里便像劈了一道雷一般,轰地一声,整个世界都崩塌了——睁大眼睛往地上看去,他的涵儿已经血肉模糊,紧闭着的双眼还残留着泪水,青紫的小脸上残留着道道血痕,因为从台阶上滚了下来,已经沾上了厚厚的灰尘……


……


金在中回忆到此,已经不记得后来自己怎么样了,他只知道,他回去的时候十个指甲有八个都整个掉了,整个人就像一个厉鬼一般,披头散发地抱着已经死去多时的涵儿。


若不是这一段经历,他也会以为前世只是自己的一个梦,但是这一段经历实在太痛苦,让他不得不相信,那一定真实发生过!


所以这一世,他绝不会放过慕兰熙,他不仅要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要叫她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3 20:48: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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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真特么是篇虐心虐肺的虐文TVT 姑娘们快点来水水,否则我要多写点虐了,我最近心情特别糟糕,受虐倾向特别严重!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3 20:52:00 +0800 CST  
第三十三章 始共春风容易别 上


从胭脂铺出来,金在中就去了金希澈的古玩店。


金希澈正忙着清点账簿,见金在中来了,忙招呼他道:“在中你来得正好,我还想着去找你呢!”


跨过门槛进去的金在中闻言挑起了眉笑道:“哦?可是又有什么好事发生了么?”


金希澈放下手中的笔,对着手下扬了扬脸,手下便恭敬地退下了。见四下无人,金希澈这才一脸轻松道:“在中,哥哥我要走了。”


“走?”金在中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去南祀?”


金希澈点了点头:“去找那个挨千刀的,跟他解除了婚约我才好娶姑娘呀。”


金在中闻言挑了挑眉,心想到底是谁娶谁还不知道呢,只是面上也未露出半分,只道:“你这样想倒也可以,只是你走了,这家店谁来照顾呢?北祁那边又怎么办呢?”他那遍布在东神京都的眼线,这样庞大的情报网,若是交给别人,一时间定然无法上手。


金希澈根本不以为意,大喇喇道:“这家店嘛,就交由你打理了。”


“我?”金在中有些不可置信,前世的他虽与金希澈交好,但也仅限于几面之缘,前世的他那么高傲不可一世,怎么可能把金希澈放在眼里,因此金希澈去南祀前把店交由了手下,手下与金在中更加不熟,也就谈不上帮助了。


“对呀,就是你,反正北祁那边也不知道写信送消息的人是谁,再说了,你不是会模仿字迹嘛!”金希澈嘿嘿笑着,哥俩好地圈住金在中的肩头,“至于送的消息几分真几分假你就自己斟酌着办……我过了年出了正月就回来。”


“你对我就这么放心?”金在中不禁莞尔。金希澈为人直率,他也不想跟他虚以委蛇。


“当然,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金希澈说着,把一旁的几本账簿递给了金在中,朝他努努嘴道,“喏,全部的暗桩名单,我是花了一天一夜的功夫才把它写下来的,你背一遍就烧了吧。”


金在中接过账簿,稍稍翻了几页,只见一些意想不到的人周围竟也有金希澈布置的暗桩,他心中惊讶,但更多的则是喜悦——有了这样庞大的情报网,自己做起事来岂不是更加事半功倍了么?


他将账簿递给身后服侍的金篱,伸手握住金希澈的手,满眼诚挚地看着他道:“大恩不言谢,金大哥,以后你若有事,只需知会在中一声,在中定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金希澈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不仅是相信他,更是为了帮助他,他岂能不知?


“跟哥哥我见外什么,说这些没用的还不如多给我弄点宝石过来。”金希澈有些不好意思,佯装嫌弃地丢开了金在中的手。“不过说真的,你就不担心我么,这样兵荒马乱的……”


金在中笑笑:“你福大命大,没事的。”


“切,就会说好听的哄我。”金希澈自然听不懂金在中的言中之意,还以为金在中是在哄他。


金在中笑眼看他,话中带着深意:“哥,苟富贵,勿相忘啊。”


“行了行了,什么苟富贵,我再富贵能有你富贵?”金希澈斜睨了金在中一眼,起身赶人,“倒是你,一副皇后相,富贵了可不要忘了小的!”


金在中忍俊不禁,这家伙还不知道他未来的那位要君临天下、高临帝座吧?还想着回来,他估计他是这辈子再也不会回东神和北祁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舍不得金希澈,便道:“金大哥,你要好生保重,我们后会有期。”


“知道了,我又不是不会来了,这么情意绵绵地看着我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金希澈装模作样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嫌弃道,“搞得我都难过兮兮的……你赶紧走吧,我收拾细软去了。”说着,也不再和金在中说话,转身进了内室。


金在中看着金希澈离开的背影,有些感慨地笑了笑,也转身出去了。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只要各自安好,就不必悲伤。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4 20:52:00 +0800 CST  
金在中回到家时,郑允浩已经回来了,见他回来,连忙迎上去,一副委屈的样子说道:“皇子妃你去哪里了,叫我好找。”


“我去见顾凡和金大哥了,你怎么和小孩子一样,一会儿见不到就……”金在中哭笑不得,郑允浩有时候像个小孩子一样,撒娇耍无赖,他真拿他没办法。


“我想你嘛。”郑允浩嘿嘿笑着从身侧抱着他的细腰,在他耳畔道,“我们这叫‘如胶似漆’。”


“……不害臊!”金在中嘴上嗔着,脸上却笑了,伸手给他拢了拢锦衣领子,“今日上朝情况如何?南疆那边有没有什么新消息?”


郑允浩闻言,想起来什么道:“对了,皇子妃你跟我来,有人想见你,我和你边走边说。”


“有人想见我?”金在中疑惑。


“对,先上了马车再说。”郑允浩拉着他,再次上了马车,离开了皇子府。


郑允浩给金在中微凉的手呵了呵热气,又在自己手心里摩挲着,道:“据说郑允律中了瘴气,因此写了奏折想回来,父皇不允,直接给驳回了。”


“是真的病了?”金在中不禁有些怀疑。


郑允浩闻言,朗声笑了道:“你这样想,父皇当然也这样想,所以私底下骂他不争气,要叫他好好历练历练呢。”


“那南疆的战事情况如何了?不碍吗?”金在中有些疑惑。


郑允浩点点头:“快过年了,再说天气也冷了,我们东神的士兵耐得住冷,他们南祀的士兵就不行了,故不再主动进攻,战局因此也相持不下,大概要明年开春再战了。”


金在中闻言勾起了唇角:“郑允律可有的苦头吃……今日我收到消息,说是郭家的二少爷郭行在春来阁包了一个小倌,余姚公主为了面子,忍气吞声很久了。”


“呵。”郑允浩冷笑一声,眼里带着不屑,“郭行还真是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余姚公主虽然长相平平,但为人贤良淑德,孝顺忍让,郭行竟还不知足,在外包了小倌,这不就是在打公主和皇室的脸吗?


“是啊,所以我们得助他一臂之力啊。”金在中说着,笑着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热茶,“余姚公主年纪还轻,又是公主,定能找个更好的男子,至于郭行……”他顿了顿,将茶杯递给郑允浩,看着他道,“你觉得怎么处置好呢?”


“皇子妃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郑允浩接过茶杯,俯身在金在中浅色的唇上咄了一口,色兮兮地笑着道,“一切都听皇子妃的。”


金在中忍不住笑了:“你啊……”


郑允浩见他笑得温柔,更加得意起来,只是想起来什么,道:“对了,忘了说我们要去见谁了。”


“见谁?”


“你表哥元昱。”郑允浩说着,眼底露出一丝欣赏,“他要回北祁了,说有话想当面跟你说。”


“那长安呢?”金在中有些诧异,元昱竟这么快要回去了,不过他更关心的是长安公主元嘉,因为这个女人是实在叫他头疼,他恨不得她早点回去才好。


“长安公主前些日子水土不服病倒了,所以六皇子才提前要动身回北祁,况且如今回去,也正好能赶上过年。”郑允浩解释着,提到长安时眼里却闪过了一丝杀机。


这一丝异样自然没能够逃过金在中的眼睛,他顿时有些了然——怪不得这几日长安都没来缠着自己,原来是“病”倒了。他扬起唇角,眉眼带着深意地看着郑允浩:“你干的?”


郑允浩对着拳心假咳了一声,干笑着道:“皇子妃真是英明。”


那日晚上长安大闹皇子府后,郑允浩就吩咐了暗卫,找机会给她下了点药,叫她整天神思懒怠胃口不好,一副水土不服的样子,自然也就没力气再闹了。不过要不是长安不能在这里出事,郑允浩还真想让她吃点苦头,看她还敢不敢再觊觎他的人!


金在中无奈地笑了,正要开口,就听马车停了下来,原来是目的地到了。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4 20:53: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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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本文的四个国家地理位置不是很有概念,虽然本文是架空,但是其实我是按照中国的地图来划分的,下图给大家做个参考: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4 20:56:00 +0800 CST  
第三十四章 始共春风容易别 下


目的地正是郑允浩名下的庄子——梅花山庄,这座庄子建在岐凤山的山脚下,四周有清流急湍,又有不少的梅花林,因此称作“梅花山庄”,不仅是郑允浩避暑的地方,也是许多水果和美酒的贮藏之地。这里了杳无人烟,也就成为了会见元昱的好去处。


允在两人穿过庄子东边的一处梅林,映入视线的就是一座建在溪岸上的小榭,雕花窗子装饰,十分清雅好看。


元昱已经到了,正站在窗边眺望着北方出神,听到两人的脚步声便转过头来,见到两人后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恭候多时了。”随即便好不拘束地坐到面南的位置上,长眼一扬,笑着对金在中道:“今日我便反客为主,请了这顿小宴。”


说着,拍了拍手,顿时有属下将一盘一盘的珍馐和一壶美酒呈上来。


金在中和郑允浩在元昱对面落座,亦不在意,金在中笑着道:“听说表哥要见在中,不会是请在中吃饭这么简单吧?”


郑允浩在一旁笑而不语。


元昱点点头,俊美的脸上一副灿烂的笑容:“无怪都说表弟一副七巧玲珑心啊。”说着,灿烂的笑容不减半分,口中道:“在中,太子要杀我。”


金在中心中一凛,随即再想却已是不惊诧了,元升心狠手辣,元昱活到今日已然是十分不易了,只是见他一脸灿烂的笑容,却不禁有些失笑:“表哥还能笑出来,可见表哥定非池中物。”


“元升在路上已经截杀了我五六次了,幸好我的暗卫来得及时,否则我定然已经死在来东神的路上了。”元昱唇角扬起,只是眼中已然渐渐变成杀意,“他与高桓在朝中结党营私,媚上欺下,已是清流的眼中钉肉中刺了。这一次我出使东神,也是他和高桓一手制造,妄图在途中暗杀我,制造南祀离间的假象!”


金在中蹙眉,转头看向郑允浩,似乎是在询问他的意思。


郑允浩“呵呵”笑了一声,面上不太正经:“若是果真如此,他这个太子也就当不长了。”


元昱闻言,嘴角的笑容灿烂了些,眼中含着欣赏地看向郑允浩:“九皇子何出此言?”


郑允浩莞尔,薄唇缓缓吐出几个字:“多行不义,必自毙。”


金在中这才心中通透,元升和佞臣勾结在一起,朝中清流自然不会支持他当皇帝,一个皇子可以是一个为了皇位不择手段而残忍的人,但绝不可以是一个不辨是非、品行有差的人,这样的人就算当了皇帝也当不长久——这就是郑允逸难对付的地方,他城府极深,十分不择手段,但是他在治理国家、驾驭人臣方面却是与郑允清、郑允浩不分伯仲的人。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金在中看着元昱灿烂的笑容问道,北祁朝中的势力也极其复杂,不仅有高桓高家,还有太后的娘家独孤家、元昱母妃的娘家长孙家、三皇子元冽母妃的娘家贺兰家,以及金在中的金氏一族等等八大家族,再加上元硕的父亲永寿王爷以及其他几个王爷,这其中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要下好这盘棋是十分不容易的。


“要对付高桓,当然少不了皇姑父了。”元昱主动给金在中添了一杯酒,笑意盈盈地举起来,“表弟也不要怪我拉皇姑父进来,这杯我敬你。”


一旁的郑允浩凤眼中顿时闪过一丝不悦,元昱这句话中的威胁意味叫他很不爽,他不喜别人威胁他,更不喜别人威胁金在中。


不过一旁的金在中倒是能理解,高桓与自己父亲已然势成水火了,与元昱联手,自然也是如虎添翼。他牵唇一笑,举起酒杯道:“表哥客气了。”


元昱抬头一饮而尽,又对金在中推心置腹道:“对付元升,我已经胸有丘壑了,只是高桓与郑允逸有所勾结,到时候如若……还请你和九皇子多多帮忙。”


“这是自然。”金在中笑,眼中带着些许冷意,高桓那个小人,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他也绝不会放过他!


不过他猛然想起来高桓与郑允逸勾结的事情郑允浩还不知晓,便转头过去望他,却见他并不惊讶,只是淡淡地笑着,见自己看他,他也转过脸来,一双丹凤眼灼灼地看着他,仿佛在跟他说“你的意思我懂”。


金在中这才放下心来,原来他是知道的。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9 20:24:00 +0800 CST  
对面的元昱看着两人眉目传情,顿时笑着调侃两人道:“两位若是再当着我这个孤家寡人的面暗送秋波,可要罚酒了。”


金在中的脸顿时一红,忙转过脸来,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表嫂最近可好?表哥与他伉俪情深,定然很是思念他吧?”


元昱哈哈一笑,道:“我发了一道家书回去,据说他捧着家书哭了好久。”


金在中闻言亦是一笑,独孤家的小儿子独孤灵不谙世事,十分稚气可爱。


一旁的郑允浩但笑不语,缓缓垂下的眼睑,却掩盖住了眸中的一丝冷意。


三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元昱这才告辞,郑允浩与金在中正要送他出去,却不意碰上了来折梅的梁成章,他穿着猩红色斗篷,衬得一张英俊的脸十分灵动,周围皑皑的白雪更是将他定格成了风姿秀美的谪仙一般。


他看见郑允浩和金在中,顿时笑着疾步小跑了过来,使得怀中的红梅一抖一抖的,映得他脸庞愈是好看了几分:“哎呀你们怎么在这里,也来折梅么?”


他跑到三人跟前,献宝似的从怀里挑了一束递给金在中:“这几枝送给在中哥。我和大哥阿硕在家里下棋呢,他们都不让我,我输了好几盘,被罚出来给他们折梅花,他们两个定是故意的,打发我出来好两个人你侬我侬……”他说着,似乎看见了一旁穿着黑色斗篷的元昱,好奇地问道:“咦?这位是哪位兄台?”


金在中正在要不要告诉他元昱的身份,却听元昱自己道:


“我叫元昱。”


“元昱……好熟悉的名字……”梁成章还有些不在状态,正想再问,却看见对方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个既灿烂又带着几分邪气的笑容,一双长眼灼灼地看着自己,顿时脸上发烫,也不敢再看他了,道,“这样……你们一定有话要说,我先走了。”


说着,不等金在中和郑允浩开口,转身拔腿就走,身后的侍从追都追不上,急声喊着“少爷”。


金在中有些失笑,转身看元昱,却见他眼中含着几分炽热,顿时心中一紧,可随即又放下心来——就算元昱喜欢,也没有机会了,他马上就要走了。


两人又与元昱寒暄了几句,便送他上了马车,随后两人也上了马车。


马车中,金在中看着正给自己弄手暖的郑允浩有些纳闷,问道:“方才你为何一直不说话?”他早就注意到了,郑允浩一反往常地话少,这不太正常。


郑允浩将弄好的手暖递给金在中让他捂着,边佯装生气地戏谑道:“那是你表哥,又不是我表哥,我插什么话。”


“你……”金在中好笑,这个人又吃起飞醋来了么?“那成章还是你表弟呢。”


郑允浩忍不住笑了:“我只是……”他说着,笑容渐渐发凉,凤眼直直地看着金在中,沉声道,“在中,我很欣赏元昱,但我不会和他做朋友。”


“这是为什么?”金在中不解。


郑允浩伸手摸了摸金在中的脸颊,笑道:“他为人,太冷血了。知道太子要对付他,还把这样单纯的娇妻留在家里,要不是根本不爱他在利用他,就是他心中连最爱的人都比不上皇位来得重要……连至爱都能舍弃背叛的人,更不要说朋友了。”


金在中闻言蹙起眉:“也许是已经安置了妥善的保护措施呢?”


郑允浩摇摇头:“他根本不在乎他,当我说起你的时候,当成枫说起阿硕的时候,眼中会带着温柔,可是他说起独孤灵的时候,眼里根本没有一丝爱意……或许,他只是在利用独孤灵,因为他背后有着独孤家,不是吗?”


金在中沉默不语,因为他从未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北祁的时候,元昱对独孤灵十分宠爱,丝毫看不出来是虚情假意,但是经郑允浩这样一说,他却不得不开始怀疑起来。


“在中,我知道留你一个人你会害怕,若是有人告诉我你捧着我写的家书哭了很久这样的事,我会心疼地说不出话,更不要说大笑着说出来了……”郑允浩将他搂进怀里,裹在斗篷里,声音低沉地说道,“但是元昱可以……他的野心很大,很有谋略,同作为皇子以及作为他的盟友,我很欣赏他;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他连自己的结发妻子也能利用,我不会和这样的人做朋友。”


他说着,温热的唇在金在中额头上浅浅地吻着:“因为我也有一个每天在家里等着我回去的结发妻子,我每每这样想起,每每都感到我那颗因为尔虞我诈久了而硬如岩石的心,变得柔软轻松起来……面对敌人,好像有了铠甲,又好像有了软肋……”


他那低沉温柔的剖白令金在中心中感动,热泪在眼眶里打转,他转身抱住郑允浩,哽咽道:“九郎……”


“我无端的感慨,你不要放在心上……”郑允浩低眉浅笑,将金在中搂得更紧。


金在中不再说话,仰起头攀住了他的脖颈,红唇主动吻住了郑允浩的薄唇,深深地表达着爱意。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9 20:26: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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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最近在找工作,准备考编制,所以会很久才更一次,请大家谅解,等我考完了,一定会恢复日更的,么么哒-3-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1-29 20:28:00 +0800 CST  
第三十五章 英雄难过情关


翌日日跌时分,金在中从古玩店回来,而郑允浩用完午膳就去了宫里议事,一直未归,管家来问了用膳的时辰,金在中便吩咐了延后,因为他猜郑允浩是去商议冀州灾荒的事了,这种事关民生和官员考核监督的大事必然要稳妥商议,一时半会定然回不来,因此他倒也不急。


只是刚挥退了管家没多久,郑允浩就风尘仆仆的回来了,一脸不愉快的样子,眼中那阴沉的眸色几乎能暗出暴雨来。


金在中给他解了斗篷,又给他搓了搓手让他暖和些,便又疑惑又忧心地问道:“怎么了?朝廷里出什么事了?”


郑允浩示意他坐,自己则坐在书案对面,脸色不郁,声音中含着些怒意:“元昱把成章带走了!”


“什么?!”金在中失口惊呼,他没料到元昱竟然这么大胆,竟敢将梁成章直接从东神带走了!


元昱是今天一早走的,长安公主元嘉虽然非常舍不得金在中,甚至还想跑来皇子府找他,可是无奈元昱在她旁边管束她,她身体又还未复原,只好悻悻地离开了东神,北祁队伍中的人员不多不少,可并未看见梁成章啊……他蹙起眉问道,“怎么回事?”


郑允浩在他对面的靠背椅上坐下,眉一横道:“今天早上成章说要去郊外散散心,没想到一天都未归家,方才舅舅从宫里回府,听说成章还未回去,这才急了,正要派人出去找,成章身边的小厮就回来了,带回来成章的一封亲笔信,什么‘跟六皇子一起去北祁了,不要记挂,开春就回来’云云,舅舅当即就撕了信派人去追,不过北祁的队伍都走了一天了,脚程快些都已经出了东神了,估计也追不上了。”


金在中闻言,眉头皱得越紧了,又看着郑允浩不快的眼神,心中骤然生出些愧疚感,道:“对不起,允浩……”元昱毕竟是自己的表哥,造成今日孽缘的自己自然也有责任,而且梁成章此去还不知有何危险,再者遇上梁成章这样有家室的人,又能幸福到哪里去?他如此一想,心中更为梁成章忧心不已。


郑允浩听到他的话猛然一怔,随后伸出长长的手在金在中脸颊上拧了一把,惹得金在中吃痛地“唔”了一声,有些委屈地看着郑允浩那双更加不悦的黑眸:


“你怎么还拧人?”


“我当然要拧皇子妃,皇子妃做什么把别人的错揽到自己身上,还要跟我说‘对不起’这种混账又见外的话。”郑允浩说着,又爱怜地用指腹摩挲着金在中那细嫩的脸颊,黑眸中也染上了温柔,“元昱那个混账跟你又没什么关系,再说成章那个飞蛾扑火的家伙自己非要吃苦头,就叫他去好了,我生气只是因为恨他不争气,恨元昱太过胆大包天……跟皇子妃没有任何关系。”


金在中这才咬着下唇欲笑犹忍地笑了,伸手握住自己脸颊上温热的大手,道:“梁大人贸然派人去北祁也不好,不如我派人传话回北祁,叫我父王多照顾着些他?”


“这自然好。”郑允浩嘿嘿笑,走到金在中身边,一手就把金在中整个人都捞了起来,随即自己坐在太师椅上,让他坐在自己大腿上,边占着他的便宜边道,“昨日你跟我提的冀州灾荒的事我不是递了奏折上去吗?早朝虽然没提,不过得到了父皇的重视,方才在宫中我们便是在商议这件事。”


因着四下无人,金在中也不顾忌自己的坐姿如何,认真问道:“结果如何了?”


郑允浩先是勾起唇角一笑,随后道:“这件事户部竟然一点都不知晓,因此慕松不仅被父皇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因玩忽职守被降了一品,也就是说他虽然还是户部尚书,但却是二品了……皇子妃,这件事你可真是歪打正着啊!”


金在中闻言笑了,这个结果他倒还真没料到,他原本只是想让郑允浩在怀庆帝面前树立一个“心忧社稷”、“体恤民情”的形象的,慕松的降级还真是歪打正着了。


“现在慕皇后恐怕是要咬碎一口银牙了呢。”金在中轻笑,“若是知道是你参了慕松一本,慕家人定然会如疯狗一般报复你的。”他如此说着,眼中却无一丝怯怕,反倒是多了几分兴奋。


“皇子妃又有什么好主意了么?”郑允浩侧头,宠溺地看着金在中,他自从见过金在中处置张易盛之后,便越发觉得自家皇子妃真是要手腕有手腕要柔情有柔情,既能狠厉如冰又能温柔似水,无论哪个样子他都喜欢得紧,不过他格外喜欢看他对付那些主动上来找死的人,他甚至打算,这些人这些事都交由金在中处理,必要时他才在暗处帮他一把。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2-03 21:23:00 +0800 CST  
“不,没有。”金在中伸手拢着自己的鬓发,眸子饶有趣味地看着郑允浩,唇角带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我要先处理觊觎你的人,再处理其他的。”


前世的怀庆二十八年的小年夜,宫中夜宴,慕兰熙以一支水墨舞出尽了风头,还赢得了当时的头筹——“绿绮”琴,此琴汉武帝时梁王送给司马相如的,后来司马相如就是用这一把琴弹奏了历史上著名的《凤求凰》打动了卓文君,因此也被称作“凤琴”,寓意情人如凤凰一般终成眷属。


当时金在中对这把琴根本不屑一顾,也从未有要争夺的意识,直到后来他才知道,郑允浩其实小时候有个乳名,是怀庆帝给他取的,因为眼如丹凤,又排行第九,九者,凤也,故唤他做“阿凤”,而慕兰熙要这把琴的意思,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所以这一世的他,对这把琴当然志在必得!


郑允浩自然不晓得其中还有此内情,只以为他在吃醋,听了这话顿时浑身都燥热起来,更何况他简直爱死了他微微侧过头拢鬓发的小习惯:“皇子妃真是小气……”


“我小气?”金在中瞪大了眼睛,还未争辩,就被火热的唇堵了口,随后就被唇舌纠缠住,辗转疼爱,直到他浑身都软了男人还不过瘾似的捏住他的下巴,让他更好地攫取他口中的甜蜜。


金在中被吻得满脸通红,气喘不已,正要挣扎起来,只听得外头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在中,在中!我进来了啊……”


金在中惊得猛然推开郑允浩,不过已经来不及了,元硕已经进来了,他穿着蓝色的斗篷,正觉得这屋子里好暖和,掀了珠帘探头一看,就看见金在中坐在郑允浩大腿上,被他搂在怀里,满脸通红,嘴唇还红艳艳的,一看就知道被人疼爱多时了,怪不得屋子里这么暖和,原来是“春意”浓浓啊!


他顿时猛然红了脸,假咳了一声后别过了脸:“额,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们继续……”


正要转头出去,就听到金在中含着几分羞恼的声音道:“不用,你找我们什么事?”


再次转过来时,金在中已经坐在太师椅上了,郑允浩站在一旁,嘿嘿笑着道:“表哥还没用过晚膳吧?我去叫人上晚膳来。”说着,心满意足地出去了。


“阿硕,你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金在中身子还有些软,因此也不起身迎他,红着脸有些心虚,“坐吧,暖暖手。”


元硕径直倒了杯热茶给自己暖手,红着脸嗔道:“你们俩就是嫌我碍眼,怕我打扰你们才叫我住到梁府去的吧?哼,真不够兄弟!”


金在中哭笑不得:“哪里,皇子府毕竟人多眼杂,你的身份若是叫人发现,会徒惹麻烦,所以才让你住到梁府去的,怎么会是嫌你碍眼?”


“那我要搬回来,我不要住在梁府了!”元硕喝了一气热茶,脸上有些愤愤不平,“梁成枫这个人特别虚伪特别讨厌,以前成章在我还能住下去,现在成章也不在了,我不想再住在梁府了!”


金在中才有些明白,大概是与梁成枫闹别扭了,便笑着道:“梁大哥哪里不好了?还是说你们闹什么别扭了?”


元硕冷哼了一声,不屑道:“梁成枫那个伪君子,哪里都不好,我就是看不惯他,谁要跟他闹别扭!”


金在中扶额,这情况瞎子都看得出来是闹别扭了好吗?


他正要再说,就听外头传来人声,元硕一听,顿时脸色一变,迅速躲到金在中身后道:


“在中,我绝对不回去,你要帮我!”


金在中纳闷地望出去,只见郑允浩和梁成枫一起进来了,郑允浩脸上带着些戏谑,梁成枫则有些无奈,见到元硕,语气温柔道:


“阿硕,方才是我一时口误,我跟你道歉,你跟我回去吧?”


“呸,阿硕也是你叫的?叫我世子!”元硕还紧紧抓着金在中的袖子,脸上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只是金在中却能感受到他的口是心非,“枫少爷可是宣威大将军,跟我道歉真是折煞我了呢!”


金在中疑惑地看向郑允浩,却只见郑允浩挑了挑眉。


“阿硕……”梁成枫的语气顿时更软了些,“我错了,七皇子的事我并不怪你,只是一时情急……”


“什么一时情急,那就是你心底的想法!”元硕更生气,转过头去不看他,“你走,我不想看见你。”梁成章走之前确实有跟他透露过一点点的想法,可他也没有完全知道这个计划好不好?梁成枫这个男人竟然就质问他“为何不早点说”!


“月儿……”梁成枫的一句爱称成功地让围观的允在两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元硕是元月出生的,所以表字初月,不仅称表字还叫得这么亲密的关系也只能是情人了。金在中自觉地想要起身走人,却被元硕一把拉住,瞪他道:


“不许走!”谁知道留他们两个人后梁成枫那个怪力男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金在中走也不是,坐也不是,尴尬地望望郑允浩。


郑允浩自然见不得自家皇子妃无助的模样,对梁成枫开口道:“表哥你要不先回去吧?”又用眼神跟他示意了一下,意思是先哄着再说。


梁成枫叹了口气,对元硕道:“好,初月,你先在皇子府住几日,过几日后我来接你。”


“哼!”元硕仍是冷哼。“过几天我也回北祁了!”


梁成枫:“……”


金在中与郑允浩顿时对视一眼,不厚道地笑了。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2-03 21:25: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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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2-03 21:27:00 +0800 CST  
第三十六章 送灶日雅会


是日乃是十二月二十三日,即“送灶”的日子,东神自古已有这一传统,且相比北祁与南祀都来得隆重,大概是诞生在东神的孔子说过“与其媚舆奥,宁媚与灶”的缘故,因此对于“送灶”这一习俗尤其重视。


东神的“送灶”向来有“官三民四船家五”的说法,也就是说皇宫和官府送灶都是在十二月二十三这一日,百姓则是在十二月十四日这一日,因此这一天正是京都非常热闹的一日,皇宫的礼部、京都府以及京都里各个官部都在举行送灶的仪式。其中最热闹的自然要数宫里的送灶了,在礼部的主持下,皇帝和诸位皇子在祭坛举行送灶仪式,以祈求灶君上天言好事,以保佑东神来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仪式结束后还会象征性地给京都百姓送“五谷”,以表示来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这一仪式十分庄重,女子是不得参加的,连沾过家中中馈的男妻都是不许参加的。


郑允浩这一日便早早地穿了朝服去宫里了,而九皇子府只有金在中一位皇子妃,自然是沾过中馈一事的,也就没有参加送灶的仪式。


皇子府的送灶要等到晚上,不过晴云早就已经和管家一起将送灶的事准备好了,金在中也乐得轻松,带着元硕一起出去了。


据说在明德书院举行了冬季雅会,所谓雅会,也仅仅是一个雅称,其实说破了便是读书人和士子之间的才艺比拼,不仅有诗词文赋,还有琴棋书画的比拼。这样的盛会京都有两次,一次是夏至日,一次便是冬至日,今年的冬至日正好遇上送灶,便更加热闹了。金在中这样的读书人,对于这样的盛会自然是喜欢的,而且他听说慕家的两位公子慕青阙和慕青闻都会过去,便更加心向往之了。元硕本就闲不住,听说有这样的事,自然也巴巴地想去。


明德书院坐落在白虎大街的海棠林边,是京都有名的书院,说是书院,其实是一坐酒楼性质的场所,但此地十分风雅,来得都是京中有名的文人墨客,最有名的便是翰林院的几位有名的院士与博士,如欧阳处、晏师元等人,更甚者还有五皇子郑允清与慕家的二公子慕青阙和四公子慕青闻。


金在中到明德书院的时候书院已经是高朋满座、宾客盈门了,好在前一日郑允浩提前派人来打过招呼,便有专门的二楼雅间为他们留好了。金在中带着元硕和金栏、金篱在雅间坐定,就听见堂中传来人群骚动声,金在中往下一看,原来是翰林院的欧阳处来了,欧阳处当年力矫文坛时弊,一扫华而不实的虚浮文风,促进了文章言之必有物的风气的诞生,因此被誉为“天下文章之宗师”,天下士子见到他都要尊称一声“欧阳公”。


金在中对此人也极其敬仰,只是郑允浩崇武,与这些文官并无多少交情,因此从未打过照面,今日见到,也算是圆了夙愿。只见欧阳处与众士子寒暄之后,便宣布了雅会的一些事宜和规则,随后便亲自敲响了今日的“开赛锣”,预示着今日赛事的开始。


最先开始的是诗会,同为翰林的晏师元规定了题目和韵脚,士子们需在一炷香的时间内做出来,用韵正确且立意高者为胜。


金在中见底下并没有自己熟悉的人,也就有听没听的听了一会儿,他是无所谓的,倒是一旁的元硕觉得甚是无趣,托着腮帮子吃着点心嘟囔道:


“早知道不跟你来了,我还以为有什么热闹可看呢!”


金在中闻言,看了他一眼打趣他道:“跟我自然是比不上跟枫大哥来得有趣,可枫大哥叫你去你又不去……”


“住口,谁让你提他了?”元硕眼睛一瞪,口是心非道,“以后不许在我面前提他的名字,一个字也不许提!”


金在中失笑,道:“我看你也不像是因为一件小事就恼他的,到底是什么事惹你心底不痛快?”元硕虽然爱闹别扭,但也不是任性娇纵之人,闹了这么几天脾气还没和好,也只能是因为别的事了。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2-08 21:26:00 +0800 CST  
元硕闻言叹了口气,面带无奈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我瞧着梁大人和梁夫人都喜欢王家的小姐,还几次三番问……嗯那谁……我在梁家待着也不痛快,索性就找了借口搬出来了。”他说着,低头往嘴里塞了块糕点,眼睛也不敢看金在中。


原来是这样,金在中眸子一动,心底已经有了计较,笑着道:“原来是这样,其实这也好办,只是要枫大哥自己主动,否则我们旁人说破了嘴皮子也没用,还落得个多管闲事的名声。”


“可他就是不跟家里说……”元硕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看着金在中笑意盎然的表情顿时羞赧得满脸通红,气恼道,“金在中你真是学坏了,竟然套我的话!”


金在中忍俊不禁,曼斯条理地抿了口热茶,道:“这有什么好不承认的?你喜欢便喜欢了,我与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了。”见他面色有所好转,又道,“枫大哥不说,自然是有他的计较,说不定还在等机会,毕竟与王家那边也不好交代,他的为人想必你是比我清楚的,不会是那种看着你不清不楚的人……”


元硕闻言,面上已然是有些动容了,只是嘴里还不饶:“哼,谁要他说,到时候来求我我都不高兴呢!”


“好好好,你不高兴就不高兴吧。”金在中笑道。


正说话间,只听下面传来了又一阵的骚动声,金在中往下一看,顿时眼中一亮——慕家兄弟来了!


慕青阙身着一身黛青色的锦衣,领口繁复的合欢花的图案显得十分文雅,令他原本显得妖冶的脸庞平添了几分出尘之色,细长的双眼中闪烁着不可捉摸的光芒,眼底的泪痣则令他多了几分阴柔。一旁的慕青闻与慕青阙有七分相像,只是年纪比他小些,五官也没有兄长那样妖冶,而多了几分文质的俊俏,他穿着茶白色的锦衣,领口的貂毛与腰间的垂饰愈发显得他翩翩贵公子,一身优雅高贵的贵族士子的气质。


慕青阙是当今最年轻的翰林,诗词歌赋自然不在话下,而慕青闻则是东神有名的丹青手,经他画笔的人物花草无不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他的每一幅丹青的价格都在几百两黄金之上,有些出名的甚至达到了几千两的高价。因此,兄弟俩来了之后众士子也都有些望而却步,原先的摩拳擦掌的架势也都纷纷“望风而靡”了。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慕青阙和慕青闻竟宣布要参加各自不擅长的领域——慕青阙要参加棋会,慕青闻要参加琴会,还声明“以棋会友”、“以琴会友”,望众士子参加。


一众士子听说两人要参加各自不擅长的领域,顿时兴致又来了,打败慕家兄弟,就算不是对方擅长的领域,说出去也足够风光了,顿时大堂中人声鼎沸,报名声此起彼伏。


“在中,你最擅长的来了,你不去参加么?”元硕兴致勃勃地看向金在中。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何必要去争一高下呢。”金在中莞尔,他今天只是来看看慕家兄弟和京都士子的风采的,并不打算亲自上场,更何况他并不想出风头。


“那多可惜,你可是号称‘北祁第一公子’的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杀杀他们的威风简直是浪费!”元硕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我给你报名!”


说着,不等金在中开口就对下面的人高声道:“我们也要报名!”


底下的人倒还真被这一声给惊着了,纷纷抬起头来,只见一个锦衣少年笑嘻嘻的站在二楼雅间上,对众人指着雅间里的人道:


“不是我,是里面这位,琴棋书画都可以,他都行。”


什么叫“琴棋书画都可以,他都行”?今日高手如云竟有人如此不知高低,敢口出狂言!众人顿时被他这有些嚣张的口吻激怒了,纷纷叫道:


“是什么人如此嚣张,有胆下来!”


“何人如此狂妄,如此不知高低轻重!”


“快下来!下来比试比试!”


金在中听着楼下的叫嚷声,看着正摸着鼻子的元硕,脸上露出无奈地笑容,只好起身下了楼。


众人只见一年轻公子缓缓下楼,身着贵族牙色的锦衣,长身玉立,气度不凡,白皙的脸庞上五官端正,一双漂亮清冽的凤眸如一潭清幽的湖水,直挺的鼻梁,艳红的薄唇,尖俏的下巴,男子的俊美与女子的阴柔在他的脸上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一身不凡的衣饰更是彰显出他贵气十足,举手投足之间都见此人的高贵不俗。


众人顿时都愣了,京都竟还有这等气质不俗俊美非凡的贵公子!


金在中一笑,走到欧阳处前面,作揖行礼道:“小子不才,欧阳公有礼了。”


欧阳公一时间也未反应过来,只想到京中大家族的士子自己都见过,哪里来的如此气度不凡的年轻人?


“小子乃是从北祁客游至此,听闻此处有雅会,便冒昧前来打扰,方才是家弟年少无知,多有得罪,还请欧阳公与众位海涵。”金在中谦逊有礼地说道,一旁的元硕只好讪笑。


站在对面的慕青阙看着金在中,细长的双眼顿时闪过一丝光芒,唇角亦扬了起来。


“有朋自远方来,当然不亦乐乎!”欧阳处也不是胸襟狭窄之人,当即摸着胡须笑道,“既是北祁来的,我们自然欢迎,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金在中看了一眼对面人群中的慕青阙,轻笑着道:“小子姓金,名执旭。”


前世郑允浩的表字是执瑜,他的表字是旭卿,是郑允浩给他取的,因此他便两者各取其一。慕青阙当然认识他,所以他看了他一眼,意思是叫他不要声张,慕青阙自然知道,微笑着点了点头。


两人已然在心中产生一个相同的想法:今日的雅会可是真真精彩了!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2-08 21:28: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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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2-08 21:28:00 +0800 CST  
第三十七章 雅会续


又几番寒暄,欧阳处便宣布今日棋会开始,因为围棋耗费的时间太长,故今日众人对弈的都是象棋。


就算如此,几轮下来还是耗费了两个时辰,不过慕青阙和金在中几乎毫无悬念地胜出了,最终决出的四人分别是金在中、慕青阙、谢安谢御史家二公子谢谦以及被誉为“京都第一棋手”的大理寺少卿徐玠的侄儿徐升。


金在中比较幸运,先抽到的对手是谢谦,那谢谦虽然厉害,却也不过是十七岁的少年,哪里敌得过金在中这个棋艺高超又活过两世的人,没一会儿便败下阵来。


“我输了。”谢谦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笑着满怀佩服地看着金在中,“金公子果然好棋艺,谢谦自愧弗如。”


金在中亦是对眼前这个胸襟开阔、文质彬彬的少年很有好感,微笑着谦逊道,“谢公子过谦了,执旭不过是运气罢了。”


“你们都是青年才俊,都无需过谦。”晏师元捋着胡须笑着道,又看向金在中,道,“金公子若是能留在东神,为东神朝廷所用,前途定然无可限量啊。”


金在中心中忍俊不禁,做到了皇子妃还要多无可限量呢?难道要当皇后不成?这两位老先生想来也是老眼昏花了,上次在迎接元昱和长安的宴会上明明应该见过他,竟一个都没想起来。想是如是想,他仍是谦虚道:“晏大人说笑了,小子只会下棋,更何况连今日赢得几局也不过侥幸罢了。”


晏师元仍想说什么,却听隔壁棋桌中传来一阵叫好声。


隔壁棋桌上是慕青阙和徐升在对弈,两人都是个中好手,自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金在中与谢谦、晏师元等人一起望去,只见慕青阙已然面带轻松地站了起来,而徐升则是一脸颓唐和懊恼的表情,甚至还想叫住慕青阙:


“慕公子,今日是我输了,我们明日再来!”


原来胜负已分。


慕青阙面露浅笑,礼貌地颔首:“青阙求之不得。”说着,很快转过身来笑眼看着金在中,意味深长道,“看来我最后的对手便是金公子了。”


他早已能预见,在东神这个政局上,能在最后与自己“兵戎相见”的,必然是金在中,再无他人。


金在中的眸子一敛,随即露出一副谦逊的笑容:“能与慕公子对弈,是执旭的荣幸。”


一旁的欧阳处看着两人相对落座,总觉得那北祁来的金公子外形轮廓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最后索性也不去想了,对两人道:“今日棋会最后一局以一局定胜负,从你们二人中决出今日棋会的‘状元’与‘榜眼’,二位如无异议,便可开始。”


金在中正想说无异议,却听慕青阙道:


“我听说京都中流行一种新的玩法,即下‘盲棋’,不如今日我和金公子便来试一试?”他说着,笑意盎然地看向金在中。


此言一出,围观众人顿时炸开了锅,纷纷觉得如此一来定然更加精彩,可以一饱眼福了。也有不少人有些看不起名不见经传的金在中,在一旁说风凉话。


“金公子,你意下如何?”欧阳处问金在中道。


金在中勾唇一笑,道:“自然无异议。”


欧阳处顿时忍不住地点头,脸上露出欣慰的神情:“好,那么请两位公子蒙上双眼。”


金在中和慕青阙各自蒙上双眼,对战便开始了。

楼主 金家懒洋洋  发布于 2013-12-11 19:26:00 +0800 CST  

楼主:金家懒洋洋

字数:760587

发表时间:2013-09-22 18:1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24 20:56:5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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