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题了!

<2>
“先生!先生!”是店里的老板惶恐的叫声。
“什么事?”科恩披了件睡衣,给沃尔夫开门,“我已经睡了。”
科恩立即从沃尔夫苍白的脸色上看出发生了不寻常的事情。
“就-就是刚才和你说过话的先生,好像……被人谋杀了!”
“什么?!带我去。”
两人赶往伯恩的房间,发现伯恩正仰面躺到倒在房间的中央,腹部插了着一把水果刀,已经气绝身亡。因为刀没有拔出来,所以也没有留流太多血。旁边的璧炉里显然刚烧过一些信件,但已经被烧得只剩下灰烬,无法调查了。据科恩判断,这家伙的“走大运”果然就是另一次敲诈,只不过这次走大运走过头了,本来准备大赚一笔的他被人一劳永逸地“结果”了。科恩在现场发现了一只灰色的手帕,他见过伯恩的,是俗不可耐的金色,因此他认定手帕可能成为关键线索,小心地交给老板保管。
“现场有些博斗和挣扎的痕迹,很显然是谋杀!现在是晚上九点半,我大约在八点半进的旅店,之后多之这位先生回的房间?”科恩也采访时也见过尸体,所以显得较为镇定。
“大约不到五分钟他就跟着您上去了。先生,我和我太太刚刚想问他睡前还需要什厶,没想到门开着,我往里随意看了一眼,结果…”
“您太太还好吗?”
“我让她回大厅去了,她没看到里面的情形。不过还是吓坏了。先生,有件事我想告诉你,刚才一个多小时我和我太太一直待在楼下的大厅里,你知道,我们是一家小旅店,只有一个楼梯连接一楼和二楼,我们两人一直看着楼梯,大厅和大门,没有任何人经过,而且外面下这么大的暴雪。”
“你的意思是,在这一个半小时中,没有人进来也没有人离开,凶手就在这个旅店里!这下可有意思了。”科恩看着倒在地上死状难看的伯恩,但一点也不怜悯,“总之,作为一个好公民,协助警方处理凶杀案还是应该的。现在,雷恩先生,我请你做三件事:第一,锁好这个房间;第二,立刻报警;第三,将各位先生,太太,小姐叫醒,看里面有没有医生能帮上忙!我去大厅陪陪您的太太!”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5:35:00 +0800 CST  
<3>
老板娘表现的可以说是十分坚强,不仅没有歇斯底里,还告诉了科恩很多信息。这家小旅店只有她和她丈夫两个人,旅店一共两层,一楼是大厅,厨房及她和她丈夫的卧室,二楼很简单,就是六间客房。两层楼只有唯一的楼梯相连接,在旅店门口的吧台就能清楚滴监视。老板和老板娘可以互相作证,而且两个人也不会有看漏的可能性。
接着,老板回来说大家马上会在大厅集合。此外都是坏消息,警方说雪太大,必须等雪停才可能过来,而其余旅客中也没有人是医生,不能检查尸体。
警方不能来无疑是个糟糕了的消息,和一个杀人凶手被困在一个暴雪中的旅店里显然不会令人愉快。但这也进一步论证了那个推论,凶手就在二楼居住的除死者外的六个人当中!
很快,居住在其他四个房间的旅客纷纷现身,分别是布莱克先生,博斯小姐,哈德先生和太太以及唐先生。
唐先生的英语不是很好,而经过询问又没有其他人懂得中文。好在唐先生用蹩脚的英语表示,用英语的话说慢一点他还是能听懂的,博斯小姐虽然是法国人,英语却讲得流利。
科恩把自己从进旅店起所见到的每一个细节都详细地讲给大家听,由于事态严重,他讲得非常慢,确保唐先生表示听懂了才继续往下讲。同时,他让沃尔夫检查了每一个人的房间,确保没一人的门窗都关得很牢,而且没有人潜伏在谁的房间中。
得到了沃尔夫的确认后,科恩总结道,“各位女士,先生们,毫无疑问,凶手就在我们六名旅客中,警察不知什么时候赶到,我看各位爷无意入睡,我们谈谈诸位来这里的理由,以及在这一个半小时里做了些什么,好吗?”
“嗯,就让女士优先吧!”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5:36:00 +0800 CST  
<4>
“我是趁假期来这里看我姑妈的,结果由于雪太大在这里投宿了。”博斯小姐似乎因为没有见过尸体,所以除了脸色苍白以外表现还算镇定。“我根本没见过那个什么乔纳森先生……对,我上次来英国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那刚才您在做什么呢,小姐?”看到博斯小姐有情绪失控的危险,科恩赶紧转移话题。
“我今天有些轻微的感冒,不太舒服,所以早早上床休息了。”
“现在感冒好些了吗?”
“还行吧,这天真冷。”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动静?”
“抱歉,我说过了,我刚刚睡着了,是雷恩先生敲门把我叫醒的。”
<5>
接下来是哈德太太和先生,我们要去法国,途径此地。哈德森太太和哈德森先生聊到九点钟,然后哈德森太太去淋浴,哈德森先生则在看晚报,直到他们被叫出来。
“我们都是有不在场证明的,我们可以互相作证。”哈德森太太似乎是个侦探小说迷,专业词汇一套一套的。
“抱歉,您的话我相信,您先生就……”
“他出去时会经过浴室的房门,我会听到的。”哈德森太太固执地说。
科恩和沃尔夫两人不约而同地耸了耸肩。
“相信我!”
“哈德森先生,请问您见过这条手帕吗?”科恩让沃尔夫拿出那条手绢。
“不是我的,等等,好像那位布莱克先生用过类似的……”
“谢谢。”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5:40:00 +0800 CST  
<6>
布莱克先生自我介绍说他是个美国富商,这次来美国洽谈一笔生意,生意谈妥后想趁机游览一下英国风情,结果发现季节不对,被困在了一个暴风雪中的小旅店里。一听到哈德森先生关于手帕的证言,坦然承认,“是我的,不过我早晨时它就丢了,怎么,在凶案现场发现的?”
科恩直视布莱克,自信地点了点头。
布莱克也不回避,“哈哈”笑了两声,“如果你想以此指证我是凶手,那你就错了,我从八点到九点半一直和我的合伙人通电话,不可能杀人!”
“远洋电话”
”这点钱算什么!”布莱克不屑地挥了挥手,“任何人都可以捡起我的手帕放在凶案现场。”
<7>
和唐先生的交谈有些纠结,不过唐先生还是可以听懂不少英语,又很擅长用单个词就把意思传达清楚所以还是能够沟通的。他向大家表示他来英国经商的,而在案发期间他一直在给自己家人写信,然后他把自己刚写的信件给大家看,是一些古怪的方块字,没有人能看懂。
“最后,谈谈您自己的情况如何,一直充当大侦探的——席勒先生?”布莱克似乎对刚才的逼问耿耿于怀,一有机会立即反击。
“我已经把我的行踪给大家说过了,我一直待在自己房间,没有不在场证明。不过,我能证明自己不是凶手,我不可能捡到布莱克先生的手帕,布莱克先生的手帕是早上丢的,而我是晚上到的,而我是晚上才到的。”
“对不起,我能睡觉吗?”博斯小姐打了一个喷嚏,“你们似乎完全没有头绪,而且我感觉不太好。”
唐先生在旁边一个劲点头表示赞同。
科恩看调查陷入僵局,大家受了惊吓又十分困倦,便决定让所有人都去睡觉,等第二天警察来了有官方处理,只是嘱咐所有人吧房门锁好。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5:44:00 +0800 CST  
<8>
旅店打烊前,沃尔夫和安妮在大厅的壁炉旁闷闷不乐 ,他们两人经营旅店二十多年,谋杀案还是上头一次发生。
“真的是他们中的一个干的吗?都不想啊。”安妮有些不相信地说道。
“看来是这样,不过死的好像是个敲诈的惯犯,那就是个无底洞啊,谁被逼急了说不定都会杀人的。”沃尔夫也不是很同情那个死者。
“我觉得那个女孩就不会。”
“得了,就她没有半点不在场证明,你看她穿得那么奢华,在大城市勾搭了那个阔少也说不定,结果又什么黑暗的过去被攥到了伯恩手里……”
“那么怎么说,那位中国先生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了。”
“嘘,小点声。是,谁都没有不在证明啊,你以为哈德森先生就有啦,那女人的话显然不可信!女人在浴缸里怎么还会留意外面的动静?更何况,谁愿意相信自己的丈夫是杀人犯?”
“那布莱克先生肯定没问题啦。警察可以查电话局的,可以跟踪线路。”
“得了,我从来不相信那种有钱人。哪有那么巧作案时间全在打电话的,他的合伙人肯定和他串通一气,打电话中间离开了几分钟不出声谁会知道?”
“这样的话,好人就只剩下席勒先生了,他那个样子就像侦探一样,我很信任他”
“你不要真信他的鬼话,他可以在晚上来时才捡到那个手帕嘛。他平时那么机灵,一到自己却做这么不严密的推理,你难保他不杀人?”
“这…”
“我们还是不要乱猜了吧,等警察来了,交给他们处理吧。”
<9>
可惜,那场暴风雪持续得远比想象的要长。警察来时不是第二天,而是一周以后。
尽管现场保存基本完好,又有科恩的调查帮助,但还是由于耽误的时间太长,证据极度缺乏。案件陷入了僵局,由于之后爆发了著名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连尸体解剖都没进行,这个案子就成了悬案。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后来不了了之,案件嫌疑人各奔天涯。
但是,我认为这篇手稿里,已经有了足以指明凶手的信息。我以前喜欢读笔名为艾勒里●奎因的推理作家写的小说,其中,他总是在这里对读者提出挑战,然后用严谨的逻辑推理出凶手的名字,让读者心服口服。
如今,我也向大家提出挑战:1.请说出凶手的名字;2.请用足够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证明你的观点。
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我重申以下线索:
1.虽然记录的下来的证词和对话等和当时不会完全一样,但大意相同。
2.文中的记叙部分绝对属实,除了凶手对自己在案发期间的行为撒谎外,其余文中对话都是真话。
3.凶手确实在旅店客房六个嫌疑人当中的一个。凶手自始至终一人犯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5:46:00 +0800 CST  
3.凶手确实在旅店客房六个嫌疑人当中的一个。凶手自始至终一人犯,从没寻求任何人的帮助,甚至从没对任何人坦白自己的罪行。此案至今未破。
也许读者会有些不明白,警察都没能破获的案子,为什么读者能破获?
原因很简单,警察虽然掌握所有事实,却没得到这份手稿。总之,祝大家狩猎愉快。
(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不剩荣幸。)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5:49:00 +0800 CST  
没人?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5:51:00 +0800 CST  
快来人啊!没人看吗?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6:46:00 +0800 CST  
本文是有凶手的名字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7:16:00 +0800 CST  
发题了@liang莨@CuTulip@魑魅魍魉之105@冥想着仰望星空@骑在虎背上的猴@夏天很哦 @amwwfnfhv @王_二少 @华丽VS外表 @sunshine辉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7:19:00 +0800 CST  
发题了@夏天很哦@amwwfnfhv@王_二少@王_二少@华丽VS外表@sunshine辉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7:20:00 +0800 CST  
快来解题了@身在凡间不羡仙@末日反抗@新阳如幻@熙ocean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8:11:00 +0800 CST  
@华中2013@他梦毁千次@liang莨快来解题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8:46:00 +0800 CST  
请大家整体的看着份手稿。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18:52:00 +0800 CST  
答案已出@愚者千虑丶n@辉黯天空@flower梦之雪舞@夕阳的尘匪@愚者千虑丶n @辉黯天空 @夕阳的尘匪 @flower梦之雪舞 @身在凡间不羡仙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23:43:00 +0800 CST  
答案已发@末日反抗@新阳如幻@华中2013@他梦毁千次@liang莨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23:44:00 +0800 CST  
答案已发@CuTulip@魑魅魍魉之105@冥想着仰望星空@骑在虎背上的猴@夏天很哦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4 23:44:00 +0800 CST  
首先,其实从本文一开始大家就应该注意几点:1.刀从来没被拔出来,我却知道刀非常锋利。2.文中写到,凶手在伯恩的腹部绞了三下,还踢了两脚。3.文中写到,烧成灰烬的是信。这些都表明出来死者乔纳森先生只有凶手才知道,而我就是那个凶手。而真实情况是:那天晚上,那个混蛋乔纳森约我在他房间见面,再次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下定决心,不在给他机会,趁他数钱时,我结果了他。然后,我回到房间。后来,我听到尸体被发现的消息,接着我们在大厅集合,当然我撒了谎。然后,科恩讲了事情的始末—他的确有侦探风范,但他更像一个记者,因为侦探不会把自己的想法透露给别人,更不会把它完完整整地抄下来,虽然,并非亲眼所见,但根据他的口述,还是能保证其调查内容和过程,大意一致。
随后我回到房间,但终究还是睡不着,边想去楼下透透气,凑巧听见老板和老板娘绕有兴趣的对话。我被他们对话所吸引,听了一会,决定不去打扰他们比较明智,便打消下楼的念头。
读者应该已经明白这篇手稿是如何完成的,那么就剩下最后一个问题:
在六个旅客中谁杀死了乔纳森?
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文中每一个字都在想你强调真相,凶手——也就是我——的确就是在这个旅店里唯一一位能用中文能写下这篇文章的人——中国人唐纳。(感谢网友指正)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6-25 22:51:00 +0800 CST  
楼主家电脑烂了,还有我马上进入高中,可能无法继续更新了,只能找一些小的推理题。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4-07-22 10:55:00 +0800 CST  
希望你把答案看完了

楼主 龚16888  发布于 2015-02-13 21:20:00 +0800 CST  

楼主:龚16888

字数:15029

发表时间:2014-05-01 00:0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0-07 13:35:08 +0800 CST

评论数:84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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