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论文 | 转仝相卿:欧阳修撰写范仲淹神道碑理念探析(上)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24:00 +0800 CST  
有关宋代墓志碑铭的研究,学者多从其史料价值角度切入进行宏观分析[1],近年来,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墓志碑铭撰写与政治以及撰写者心态的关系[2],是墓志碑铭研究新的学术增长点,笔者颇受启发。在阅读北宋仁宗朝名臣吕夷简与范仲淹之间结仇、解仇的有关资料和论著时[3],颇觉此问题之所以出现长达近千年的纷争,和欧阳修撰写《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有着直接的关系[4]。欧阳修撰写“吕范解仇”有自己较为全面而长远的考虑,并非率意为之,弄清欧阳修撰文的理念、经过及原因,对理解其为何撰写“吕范解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前辈学者在研究欧阳修碑志文时较少涉及[5],或在此方面虽有注意但惜于着墨,或立足欧阳修古今“完人”的基础上加以解释[6],似有值得再思考的余地,故尝试撰文以就教于学界先达诸君。

一 “范仲淹神道碑”的撰写过程及争执
宋仁宗皇祐四年(1052)五月,范仲淹在徐州(今江苏徐州)去世,其子范纯仁请资政殿大学士、知蔡州富弼和正在颍州(今安徽阜阳)丁母忧的欧阳修分别为其父撰写墓志铭与神道碑。富弼是年十二月前写成刻石,欧阳修却延到至和元年(1054)才撰成初稿。为何拖延如此之久,欧阳修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在给孙沔的信中称“哀苦中无心绪作文字”[7],给范仲淹女婿蔡交复信时云:“但以礼制为重,亦不迟年岁,中贵万全,无他议也。”[8]与姚辟的书信中,则称自己“劣性刚褊,平生吃人一句言语不得,居丧犯礼,名教所重,况更有纤毫。譬如闲事,亦常不欲人拟议,况此乎”[9]!反复提及自己服丧期间,不便为文。然实际情况似乎不完全如此,欧阳修写信给韩琦时云:“范公人之云亡,天下叹息。昨其家以铭见责,虽在哀苦,义所难辞,然极难为文也。”[10]就隐约道出“哀苦”并非最主要原因,极难为文则是问题的核心。

更多材料显示,所谓的服丧并不是全部原因,而政治因素或是欧阳修考虑的主要内容。他给孙沔的书信中就道出这种情况:“昨日范公宅得书,以埋铭见托。哀苦中无心绪作文字,然范公之德之才,岂易称述?至于辨谗谤,判忠邪,上不损朝廷事体,下不避怨仇侧目,如此下笔,抑又艰哉!”[11]由此知欧阳修认为要称颂范仲淹品德与才学,分辨谗言谤议、辨别忠邪相当不易:既要不损害朝廷威严,又要不回避仇家怨恨。叶梦得所记与之类似,然其直接点出欧阳修所谓的“仇家”当为吕夷简的门生故吏:“欧文忠作《范文正神道碑》,累年未成。范丞相兄弟数趣之,文忠以书报曰:‘此文极难作,敌兵尚强,须字字与之对垒。’盖是时吕许公客尚众也。”[12]上述史料均显示出政治原因对欧阳修撰写神道碑有较大的影响。故叶梦得认为:“文忠不能少损益之,解后世之疑,岂碑作于仁宗之末,犹有讳而不可尽言者,是以难之耶?”[13]这是很有道理的。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25:00 +0800 CST  
既要照顾到不损害朝廷威严,又要不忌惮仇家怨恨,更不能推辞不作,如何完成范仲淹神道碑的撰写以及突出什么内容,着实给欧阳修造成不小的压力,从他与友人的书信中,我们得到了这样的答案。欧阳修给姚辟的信中展示了自己的撰写标准:“此文一出,任他奸邪谤议近我不得也。要得挺然自立,彻头须步步作把道理事,任人道过当,方得恰好。”[14]欧阳修虽口口声声说以“不避怨仇侧目”、“准备仇家争理”为原则,但“奸邪谤议近我不得”之语道出自己的心声,防止文章撰好后被范仲淹的“仇家”攻击,这或许才是他最需要考虑的内容。2012年公布的发现于日本天理大学附属天理图书馆之欧阳修96篇散佚书简中,有一则神宗熙宁三年(1070)欧阳修写给张续的书信,亦可加深我们对其撰写范仲淹神道碑心态的理解:“修向作范文正文字,而悠悠之言,谓不当与吕申公同褒贬。二公之贤,修何敢有所褒贬?亦如此而已。后闻范氏子弟欲有所增损,深可疑骇”[15]。王瑞来以此为据,认为“晚年的欧阳修认为范吕皆贤,便体现出一种泯弥恩仇的超越境界”[16]。其实这是欧阳修撰范仲淹神道碑心态的延续,即对于吕范二人自己均不能亦不敢有所褒贬,看似客观中立,实则是不置可否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对范仲淹一生功绩进行盖棺论定,进而实现其“奸邪谤议近我不得”的现实考虑。这并不符合撰写墓志碑铭对墓主生平事迹“隐恶扬善”的一般原则[17],故撰成之后遭范纯仁和富弼诟病。

范纯仁认为其父从未和吕夷简解仇,而欧阳修坚持自己的观点。叶梦得《避暑录话》中载:“碑载(范仲淹)初为西帅时与许公释憾事,曰:‘二公欢然,相约平贼。’丞相得之,曰:‘无是,吾翁未尝与吕公平也。’请文忠易之。文忠怫然曰:‘此吾所目击,公等少年,何从知之?’丞相即自刊去二十余字,乃入石。既以碑献文忠,文忠却之曰:‘非吾文也。’”[18]张邦基记载大略相同:“希文子纯仁大以为不然,刻石时,辄削去此一节,云:‘我父至死,未尝解仇。’公亦叹曰:‘我亦得罪于吕丞相者。惟其言公,所以信于后世也。吾尝闻范公自言,平生无怨恶于一人,兼其与吕公解仇书,见在范集中。岂有父自言无怨恶于一人,而其子不使解仇于地下!父子之性,相远如此。’”[19]争论双方均不妥协,范氏子弟删文刊石,欧阳修耿耿于怀,不承认删改后的文字为自己所撰。欧阳修在与杜訢的书信中云:“范公家神刻,为其子擅自增损,不免更作文字发明,欲后世以家集为信。”[20]邵博记载了欧阳修给苏洵的书信中直斥范纯仁删文的行为:“《范公碑》为其子弟擅于石本改动文字,令人恨之。”[21]邵博所谓“令人恨之”的书信,新发现的欧阳修96封书简中亦有收录,现移录如下:
与苏编礼 治平□年
修启。昨日论《范公神道碑》,今录呈。后为其家子弟擅于石本减却数处,至今恨之,当以此本为正也。修再拜明允贤良[22]。
由此可知,直到宋英宗治平年间,欧阳修言及范纯仁删改范仲淹神道碑中吕范解仇一节,仍是余怒未消。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26:00 +0800 CST  
富弼认为碑志文字应该有劝善惩恶之功能,这是欧阳修做范仲淹神道碑中所缺乏的。《邵氏闻见后录》记载了富弼给欧阳修的书信,其中涉及了他对欧阳修撰吕范解仇一事的质疑:“大都作文字,其间有干着说善恶,可以为劝戒者,必当明白其词,善恶焕然,使为恶者稍知戒,为善者稍知劝,是亦文章之用也……弼常病今之人,作文字无所发明,但依违模棱而已。人之为善固不易,有遭谗毁者,有被窜斥者,有穷困寒饿者,甚则诛死族灭。而执笔者但求自便,不与之表显,诚罪人也……君子为小人所胜所抑者,不过禄位耳。惟有三四寸竹管子,向口角头褒善贬恶,使善人贵,恶人贱,善人生,恶人死,须是由我始得,不可更有所畏怯而噤默,受不快活也。向作希文墓志,盖用此法,但恨有其意而无其词,亦自谓希文之善稍彰,奸人之恶稍暴矣。今永叔亦云:‘胸臆有欲道者,诚当无所避,皎然写之,泄忠义之愤,不亦快哉!’则似以弼之说为是也。然弼之说,盖公是公非,非于恶人有所加诸也。如希文墓志中,所诋奸人皆指事据实,尽是天下人闻知者,即非创意为之,彼家数子皆有权位,必大起谤议,断不恤也。”[23]富弼所提出的核心观点是,文字需有劝善惩恶的功能,若执笔者因各种忌惮而使文字“依违模棱”、“ 无所发明”,则不啻为罪人,实际上一针见血的指出欧阳修写作过程中的最大问题——无褒贬的态度。而且,富弼以自己所做范仲淹墓志铭为例加以重申,强调自己在撰写过程中据实而书,并不避讳在政坛有相当大影响力的吕夷简家族。

对于富弼的质疑,欧阳修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在给徐无党书信中予以了回应:“谕及富公言《范文正公神道碑》事,当时在颍,已共详定,如此为允。述吕公事,于范公见德量包宇宙,忠义先国家。于吕公事各纪实,则万世取信。非如两仇相讼,各过其实,使后世不信,以为偏辞也。大抵某之碑,无情之语平;富之志,嫉恶之心胜。后世得此二文虽不同,以此推之,亦不足怪也。某官序非差,但略尔。其后已自解云‘居官之次第不书’,则后人不于此求官次也。幸为一一白富公,如必要换,则请他别命人作尔。”[24]欧阳修强调自己撰写吕范解仇,能体现出范仲淹德量包宇宙的气度和忠义先国家的品格;言吕夷简事属于据实而书,而非两仇相讼各过其实的偏词,可以万世取信。他认为自己撰写的范仲淹神道碑乃无私人因素加入的公平之语,而富弼所撰范仲淹墓志铭中有嫉恶争胜之心,并不客观,并强硬指出,若上述内容必须改动,可请别人另撰,自己拒绝修改。

欧阳修在范仲淹神道碑撰成前的皇祐五年(1053),即已得到蔡交所寄的富弼所撰范仲淹的墓志铭,且对范氏墓志铭的文字反复称赞。在与蔡交信中即云,“文正平生忠义道德之光见于志、谥,为信万世,亦足慰也”[25];给姚辟的书信亦称,“希文得美谥,虽无墓志亦可,况是富公作,必不泯昧”[26];和韩琦书信交流时则云,“富公墓刻直笔不隐,所纪已详”[27]。显然,欧阳修是反复研读了富弼所撰墓志铭且有较高评价。然而,欧阳修撰成范仲淹神道碑后遭到富弼的强烈不满,由此也引发了欧阳修对富弼所撰范仲淹墓志铭的重新评价。至此,似显出欧阳修对富氏文字最初的评价有些口是心非,结合他本人所作文字看,“嫉恶之心胜”才是真正的看法;或是他当时对如何定调范仲淹神道碑还未成熟,基于对范氏朴素感情而予以的肯定。若想深入了解二人写作的差异,必须通过对文本做细致比较方可进一步说明。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27:00 +0800 CST  
二 范仲淹墓志铭与神道碑对比分析
对比范仲淹的墓志铭与神道碑,富弼言之甚详,欧阳修较为简略,仅“著其系天下国家之大者”[28]。除此之外,对于范仲淹仕宦经历的文字差异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明道二年(1033)废后事件的书写。欧阳修在范仲淹神道碑中一笔带过:“会郭皇后废,率谏官、御史伏阁[閤]争,不能得,贬知睦州。”[29]富弼所撰范仲淹墓志铭则记载颇详:“朝适议废郭后,公上书曰:‘后者,君称。以天子之配至尊故称后。后所以长养阴教而母万国也。故系如此之重,未宜以过失轻废立,且人孰无过,陛下当面谕,后失放之别馆,拣妃嫔老而仁者朝夕劝导,俟其悔而复其宫,则上有常尊,而下无轻议矣。’书奏,不纳。明日又率其属及群御史伏阁[閤]门论列,如前日语。上遣中贵人挥之令诣中书省,宰相窘,取汉唐废后事为解。公曰:‘陛下天姿如尧舜,公宜因而辅成之。奈何欲以前世弊法累盛德耶。’中丞孔道辅名骨鲠,亦扶公论议甚切直。又明日晨,率道辅将留百辟班挹宰相庭辩,抵漏舍,会降知睦州,台吏促上道。”[30]郭皇后被废不久去世,或是仁宗对其仍有感情,故景祐三年(1036)正月壬辰“追册故金庭教主、冲静元师郭氏为皇后”[31],为郭皇后正名。嘉祐四年(1059)还曾要求礼院讨论“郭皇后祔庙”[32],苏颂在孙抃行状中记载了此事:“追悯故后郭氏以微过废,卒久无祠所,诏于景灵宫建神御殿,岁时追享。”[33]苏颂还曾对仁宗所下诏书进行过分析:“敕书云:‘向因忿郁,偶失谦恭。’此则无可废之事。又云:‘朕念其自历长秋,仅周一纪,逮事先后,祗奉寝园。’此则有不当废之悔。”[34]可以看出仁宗对废黜郭皇后事心存愧疚,不值得大肆宣扬,所以欧阳修撰范仲淹神道碑时以寥寥数语带过,这应当就是欧阳修在撰写范仲淹神道碑时考虑“上不损朝廷事体”的做法。但富弼并未刻意回避此事,称得上是直笔不隐。

第二,吕夷简在富、欧二人的撰写中形象不同。欧阳修在论范仲淹知开封府时曰:“居数月,以公知开封府。”[35]富弼的记载则道出了范仲淹任知开封府的原委:“宰相知不可诱,乃命知开封府,欲挠以剧烦而不暇他议,亦幸其有失,即罢去。”[36]把吕夷简阻止范仲淹言事和陷害范氏的用心记述的相当清晰。在论景祐三年(1036)吕范结仇时,欧阳修称范仲淹取“古今治乱安危为上开说,又为《百官图》以献”,“由是吕丞相怒”[37],从文字表面看,似乎吕范结仇曲在范仲淹,吕夷简对范仲淹的打压是范氏步步紧逼后的反击;富弼所记与范仲淹知开封府事相连,吕范结仇乃吕夷简对范仲淹的利诱未成而遭到阻止和陷害在先,后才有范仲淹上书,导致“宰相益不悦,嗾其党短公于上前,公亦连诋宰相不道”[38],从而外贬知饶州。在欧阳修笔下,吕夷简出现多正面形象,即便吕夷简与范仲淹交恶也是范氏逼迫使然;富弼则指明吕夷简在吕范结仇中的主导作用。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28:00 +0800 CST  
另外,欧阳修在范仲淹神道碑中还尤其强调:“明年,吕公亦罢。”[39]把吕夷简的外贬放置于范仲淹神道碑中,或是想给读者造成一种吕夷简外贬与范仲淹论争有关的假象,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吕夷简景祐四年(1037)四月外贬,乃是与王曾之间的矛盾导致:“(景祐)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吕夷简罢为镇海[安][40]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许州,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王曾罢为右[左][41]仆射、充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吏部侍郎、参知政事宋绶罢为左丞、充资政(殿)[42]学士,礼部侍郎、参知政事蔡齐罢为户部侍郎、知颖[颍]州。时曾与吕夷简议论既不合,而政事多依违不决,因各上章求退。绶多同夷简,而齐间有所异,用是皆罢免。”[43]此事诸多史籍皆有记录,《宋史·吕夷简传》曰:“王曾与夷简数争事,不平,曾斥夷简纳赂市恩。夷简乞置对,帝问曾,曾语屈,于是二人皆罢。夷简以镇安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许州。”[44]《宋史·王曾传》载:“及夷简位曾上,任事久,多所专决,曾不能堪,论议间有异同,遂求罢。仁宗疑以问曾曰:‘卿亦有所不足邪?’时外传知秦州王继明纳赂夷简,曾因及之。帝以问夷简,曾与夷简交论帝前。曾言亦有过者,遂与夷简俱罢。”[45]《宋史·蔡齐传》亦云:“王曾与齐善,曾与夷简不相能,曾罢相,齐亦以户部侍郎归班。寻出知颍州。”[46]由上可知,景祐四年(1037)四月吕夷简罢政与范仲淹毫无瓜葛,欧阳修撰于范仲淹神道碑中,颇嫌突兀,这似乎可以说明欧阳修为了达到对吕范二人皆无褒贬的效果,甚至有扭曲事实之嫌疑。

第三,吕范解仇说。对于吕范二人后来的关系,富弼所撰范仲淹墓志铭中没有涉及。欧阳修则云:“及吕公复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公欢然相约戮力平贼。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党之论遂起而不能止。”[47]此段文字当时即引起了范纯仁、富弼等的激烈争论,以至范纯仁不惮得罪欧阳修,于刻石时将其删去,而欧阳修则在多种场合强调删后的文字非自己所做,要求以自己文集中所录为准。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41:00 +0800 CST  
综上,富弼所撰写范仲淹墓志铭与欧阳修所撰神道碑,涉及政治层面时语气、内容有着不小的差异,在吕夷简与范仲淹关系的书写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富弼称自己撰写范仲淹墓志铭“所诋奸人皆指事据实,尽是天下人闻知者,即非创意为之,彼家数子皆有权位,必大起谤议,断不恤也”[48],矛头直指吕夷简,表达了自己直书不隐的原则。欧阳修在庆历新政失败之后,从政态度有了较大变化[49],故撰范仲淹神道碑时考虑了诸多的限制因素,下笔时处处谨慎,不仅迁延数年方才完成,而且为了弥合吕范之间的矛盾,更是有意回避、模糊化处理吕夷简对范仲淹排挤陷害的事实。

[1]例如:AngelaSchottenhammer, Characteristics of SongEpitaphs, Dieter Kuhn ed., Burial in SongChina, Heidelberg:Ed. Forum, 1994, pp.253~306;黄宽重:《宋史研究的重要史料——以大陆地区出土宋人墓志资料为例》,《新史学》第9卷第2期,1998年,今据黄宽重:《宋代的家族与社会》,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14~45页;陶晋生:《北宋士族——家庭•婚姻•生活》序,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一〇二2001年版,第iv~v页;赵超:《古代墓志通论》,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213页;王德毅:《墓志铭的史料价值》,《东吴历史学报》第12期,2004年12月。
[2]刘静贞:《北宋前期墓志书写活动初探》,《东吴历史学报》第11期,2004年6月;柳立言:《苏轼乳母任采莲墓志铭所反映的历史变化》,《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3]学界对“吕范解仇”问题讨论颇多,相关研究可参阅王德毅:《吕夷简与范仲淹》,王德毅:《宋史研究集》,台北,鼎文书局1972年版,第119~184页;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42~153页;方健:《范仲淹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86页;夏汉宁:《朱熹、周必大关于欧阳修<范公神道碑>的论争》,《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刘德清:《范仲淹神道碑公案考述》,《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王水照:《欧阳修所作范<碑>尹<志>被拒之因发覆》,《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王瑞来:《范吕解仇公案再探讨》,《历史研究》2013年第1期。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42:00 +0800 CST  
[4]欧阳修撰,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二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32~336页。
[5]如黄中梵:《欧阳修碑志文简论》,《广西师院学报》1992年第2期;祝尚书:《传史迁之风神,能出神而入化——论欧阳修碑志文的文学成就》,《宋代文化研究》第八辑,巴蜀书社1999年版,第78~94页;洪本健:《论欧阳修碑志文的创作》,《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李贵银:《披文以相质的典范——谈欧阳修为友人所作的碑志文》,《文史知识》2011年第6期。
[6]王水照:《欧阳修所作范<碑>尹<志>被拒之因发覆》,《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王瑞来:《范吕解仇公案再探讨》,《历史研究》2013年第1期。
[7]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四五《与孙威敏公二通》二,第2362页。
[8]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五〇《与蔡交一通》,第2485页。
[9]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五〇《与姚编礼二通》一,第2482页。
[10]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四四《与韩忠献王稚圭四十五通》一四,第2337页。
[11]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四五《与孙威敏公二通》二,第2362页。
[12]叶梦得撰,徐时仪整理:《避暑录话》卷上,《全宋笔记》第二编十,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第260页。
[13]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第261页。
[14]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五〇《与姚编礼辟二通》一,第2482页。
[15]东英寿:《新见九十六篇欧阳修散佚书简辑存稿》,《中华文史论丛》2012年第1期。
[16]王瑞来:《范吕解仇公案再探讨》,《历史研究》2013年第1期。
[17]墓志碑铭的撰写,对墓主生平事迹多“隐恶扬善”。见卢建荣:《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台北,麦田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页;陶晋生:《北宋士族——家庭•婚姻•生活》序,第iv~v页;黄宽重:《墓志资料的史料价值与限制——以两件宋代墓志资料为例》,《东吴历史学报》第10期,2003年12月;王德毅:《墓志铭的史料价值》,《东吴历史学报》第12期,2004年12月。
[18]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第260页。
[19]张邦基撰,孔凡礼点校:《墨庄漫录》卷八《欧阳文忠公四事》,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26~227页。
[20]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七〇《与杜訢论祁公墓志书》,第1020页。
[21]邵博撰,刘德权、李剑雄点校:《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一,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63~164页。
[22]东英寿:《新见九十六篇欧阳修散佚书简辑存稿》,《中华文史论丛》2012年第1期。
[23]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一,第163~164页。
[24]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五〇《与渑池徐宰无党六通》四,第2474页。
[25]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五〇《与蔡交一通》,第2484页。
[26]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五〇《与姚编礼二通》一,第2482页。
[27]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四四《与韩忠献王稚圭四十五通》十六,第2474页。
[28]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第336页。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42:00 +0800 CST  
29]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第333页。
[30]富弼:《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琬琰集删存》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187页。
[31]佚名编:《宋大诏令集》卷二〇《追册郭皇后制》,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96~97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八,景祐三年正月壬辰,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774页。
[3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〇,嘉祐四年七月庚申,第4581~4582页。
[33]苏颂撰,王同策点校:《苏魏公文集》卷六三《朝请大夫太子少傅致仕赠太子太保孙公行状》,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67页。
[34]邹浩:《道乡先生邹忠公文集》卷三九《故观文殿大学士苏公行状》,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影印本,第31册,第301页。
[35]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第333页。
[36]富弼:《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第187页。
[37]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第333页。
[38]富弼:《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第188页。
[39]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第334页。
[40]张方平撰吕夷简神道碑、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及《宋史·吕夷简传》皆作“镇安”,疑此处“镇海”误。见张方平:《乐全先生文集》卷三六《故推诚保德宣忠亮节崇仁协恭守正翊戴功臣开府仪同三司守大[太]尉致仕上柱国许国公食邑一万八千四百户食实封七千六百户赠太师中书令谥文靖吕公神道碑铭并序》,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影印本,第5册,第162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〇,景祐四年夏四月甲子,第2826页;《宋史·吕夷简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209页。
[41]富弼撰王曾行状、宋祁撰王曾墓志铭及《宋史·王曾传》均记为“左仆射”,疑此处“右仆射”误。见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状》,《琬琰集删存》卷二,第282页;宋祁:《景文集》卷五八《文正王公墓志铭》,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881册,第776页;《宋史·王曾传》,第10185页。
[42]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宰辅编年录校补》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〇,景祐四年夏四月甲子,第2826页;徐自明撰,王瑞来补校:《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12页。
[43]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一五至一六,中华书局1957年版。
[44]《宋史·吕夷简传》,第10209页。
[45]《宋史·王曾传》,第10185页。
[46]《宋史·蔡齐传》,第9637页。
[47]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第335页。
[48]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一,第163~164页。
[49]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第153页。

楼主 hazz9  发布于 2015-11-23 17:43:00 +0800 CST  

楼主:hazz9

字数:9358

发表时间:2015-11-24 01:2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4-29 01:20:49 +0800 CST

评论数:8条评论

帖子来源:百度贴吧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